實用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合集五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3.學校為每位走讀生發放
《出入證》,走讀生進出校園應向門衛出示《出入證》,并按規定時間上、放學(早晨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上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園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上午放學到下午上課(_____:_____~_____:_____)這段時間,在校搭中餐的走讀生學校不負有管理義務和責任,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學校(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學生監護人):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后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 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愿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并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于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 學生離校后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后必須立即返校,不能逗留玩耍。
7. 每次出門前應提前請假,找班主任、學校領導簽字。
8. 學生在外學習期間應正常繳納學雜費;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復習;學生在外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和紙質檔案的整理由班主任負責。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2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特殊兒童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特殊學生安全協議:
1、特異體質(如:食物過敏、某種用品過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臟病、癲癇、哮喘、肺炎、腎炎、嚴重多動癥、傷殘等);異常心理等情況的學生屬于特殊學生。
2、開學報名時,家長或監護人要將相關學生的特殊體質、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況告知班主任老師和校醫。班主任要求任課教師應根據特殊學生體質情況,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學生參加相應的課內外活動及勞動。
3、學生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特殊學生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協調處理糾紛,并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賠償責任。
5、學校教師應對特殊學生給以特別關懷。特殊學生突發疾病,突發事件,科任教師要第一時間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老師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的同時及時護送至醫院進行救治。
6、特殊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必須由家長接送,以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7、特殊學生私自到河灘洗澡、攀爬危險物、做危險性動作等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學生家長負責承擔一切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學校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小學畢業自然失效。
學生家長簽字(右大拇指紋):
學生簽字:[ 年級( )班]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各位考生、家長:
你們好!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同意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準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不得提前交卷,若在考試時間內提前交卷在考場外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考場規章制度,有事報告帶隊老師。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斗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霞浦十三中
20xx.6.8
學生簽名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為切實保障學生安全,預防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并針對**同學在校期間行為,特制訂以下協議:
1、不玩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炮等,不做不安全的游戲,不帶利器進學校。
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等,不推拉擁擠。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游蕩,不與社會閑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游玩、上網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事故,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監護人自負。
4、不抽煙、不喝酒、不攜帶手機,不佩戴首飾,不留長發,不染發、燙發。
5、上課不得影響教師上課,不得與教師發生沖突。6、不遲到、早退,堅決杜絕曠課行為。
7、病、事假由監護人聯系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
8、課下必須按時完成作業,積極參加活動。
9、不破壞學校公物,如損壞照價賠償。
10、家長要與班主任經常取得聯系(一周內不少于一次),了解孩子的各方面情況,不斷規范孩子的學習、生活等行為。
此協議旨在監督**同學在校行為,如果該生違反協議內容,家長帶回家中教育反思,或改變就學環境。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班主任各執一份。學生離校協議自行作廢。
學生(**年級**班)
監 護 人(聯系方式)
中學(蓋章)
班 主 任:(聯系方式)
協議簽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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