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范文(通用1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要注意報告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聽到寫報告馬上頭昏腦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2
我鎮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特別是在春節前后,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作問題,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協調解決了拖欠鎮環衛工人王衛東2.7萬元環衛工人工資,解決了拖欠近10年的遺留問題。二是協調解決了2015年綜合文化站建設承包方向治國拖欠民工工資2萬元,避免了民工與施工方的矛盾激化與沖突。三是解決了雙柏樹村聚居點原遺留拖欠民工工資3.8萬元問題,有效的`保證了春節期間轄區穩定與和諧。
二、解決措施
春節前,按照縣政法維穩系統,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我鎮著力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當作重要工作來抓,一是組建專班,成立工作組,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問題。二是多方聯動,加強配合。先后與縣勞動監察、仲裁大隊,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多方渠道幫助農民工維好權,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工作建議
一是,建議縣級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農民工拖欠工資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會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良好氛圍。
二是繼續加大對故意拖欠民工工資打擊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規維護好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普及工作。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3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ㄒ唬┘訌娊M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ㄈ┩咨铺幚砬沸揭l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ㄋ模┘訌娭贫冉ㄔO,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4
為了響應《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對xx年春節前農民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我部對在場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了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利益。
一、加強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領導小組;
。ǘ╊I導小組職責
1、計劃部定期對現場農民工進行人數清點,根據現場農民工提供的身份證對其進行動態臺賬管理。并對現場農民工開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農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預防包工頭以變相手段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
2、定期在農民工中進行回訪、調查,徹底杜絕包工頭變相克扣、拖欠、套取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3、財務部儲備用于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資金,用于對特殊情況的處理。
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自查自糾活動
1、全面調查摸底。通過不同的方式對現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在廣大群眾中征求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更為有效、健全的實施方法。
2、查找突出問題。深入查找問題,擬出治理工作中需重點解決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向。重點查找工程建設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原因。
三、農民工工資發放自查情況
我項目部落實了現場每位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的自查工作,未發現有拖欠工資的情況,由于人員流動較大的客觀因素,部分人員來到我工地不到一個月即離開,但我部手續明確,均有領取工資的記錄,長期在本工程工作的農民工均已領取工資。
臨近年關,我部非常重視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項工作,確保無突發事件發生。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5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項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項目辦,由項目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并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項目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工程項目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并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項目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項目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在現場制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6
根據市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XX年度呂梁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0XX]25號)要求,針對20XX年度我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思想認識,全面排查整治
我縣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掌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XX﹞7號)文件,并先后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到底數清楚、層層負責、包干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楚、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項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責任
。ㄒ唬┲贫ń∪r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XX年以來,我縣先后制定了《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文治欠聯發﹝20XX﹞1號)、《文水縣政府關于建立農民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XX﹞5號)、《文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水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辦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XX﹞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
一是及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安排,統籌協調領導;
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
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ǘ⿵娀熑温鋵,筑牢治欠保支長效機制
按照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辦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后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所有項目上實現全覆蓋,嚴格按照“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舉,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及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所有在建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余戶,審查規章制度100余條。未發現拐騙農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ㄋ模┘涌焱七M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布,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級有關工作安排部署,認真做好農民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將確保廣大農民工勞有所得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對于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迅速響應,科學處置。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進行深入核查,層層厘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現違紀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履責、攻堅克難,狠抓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工資支付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問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贏治欠保支攻堅戰。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7
一、強化組織領導
自會議召開以來,結合我省正在開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動,我局迅速調整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力度,切實將根治欠薪工作作為黨史教育的成果檢驗,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的一項重要抓手,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治理已納入全市重點工作推動落實。認真按照求,召開會議研究布置;結合我市特點,細化分解任務,壓實工作責任,明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壓實部門責任,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形成合力。人社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加強對治欠保支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對接收的欠薪線索及時處理、轉辦、交辦,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工作職責;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鐵、農業農村等單位作為行業主管單位,對本行業、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工程項目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及時處理、落實責任、按時解決;公安部門按相關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處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對涉及政府項目、國企項目拖欠賬款導致欠薪的,我市啟動應急處理機制,各部門相互配合,及時解決,確保社會穩定。所有成員單位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確保完成上級任務目標。
二、及時處理、轉辦欠薪案件
我局作為我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部門,對上級轉辦督辦的案件、“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問題線索以及12345政府服務熱線案件及時查收,及時處理。對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的投訴舉報案件及時轉辦、限期辦結。20XX年以來我市受理當面投訴舉報案件92件,已全部辦結,為109名農民工追討工資67.2萬元,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受理投訴舉報線索170條,目前已全部辦結,為374名工人追討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將以上級會議精神為契機,堅決落實督導組提出的意見和要求,深刻反思,認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進一步做實做細我市農民工工作特別是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穩定中發揮應有作用。一是抓機制。建立完善勞動監查與公安、司法、行業主管部門聯合辦案機制,針對重點復雜欠薪案件成立工作專班,暢通銜接、集中攻堅,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實現快速的辦結。二是抓培訓。分行業分領域,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培訓活動,讓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熟悉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要求,讓規章制度真正入腦入心;并深入一線、強化指導,切實幫助建設施工單位解決“應該怎么做”的問題,讓規章制度成為行為習慣和自覺遵循。三是抓宣傳。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引發群體性集體訪、越級訪的施工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信用降級,列入失信“黑名單”,切實發揮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關單位的守法意識、責任意識、底線意識。四是抓隊伍。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8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四)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
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
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
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
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
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9
據了解,2022年9月至2023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0
為全面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規范企業日常工資支付行為,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天津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近期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督查,查隱患、補短板、防風險、保支付。
督查內容共包括組織領導、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查處案件、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并細化工作調度,將適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查處問題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運行情況、排查拖欠風險隱患情況納入統計,全面細致了解工作成效,加強分析研判,推動工作落實。
督查采取書面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各區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人社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組成工作組,通過隨機抽選項目、逐項查看資料、現場組織座談等方式,對靜海區、寶坻區進行實地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指導屬地區舉一反三、及時整改。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結合歲末勞動用工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專案督辦,壓緊壓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嚴格在建項目日常管理,有效根治欠薪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1
一、調查時間:
20xx年x月。
二、調查方式:
采訪調查
三、調查對象:
城市農民工
為了解xx市農民工就業狀況、工資收入情況、工資被拖欠情況、下一步的就業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幫助解決的主要問題,日前,徐州民調中心與徐州調查隊聯合開展了農民工就業、收入情況等快速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56.2%的農民工對自己的收入感到滿意,77.1%的農民工每月能按時領取工資,農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開銷”和“子女教育”;50.4%的農民工認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農民工將“繼續外出打工”,15.4%選擇“在家創業”。
年齡在18至50歲間,半成以上為高中或以上。
據市民調中心相關人士介紹,此次快速調查,調查對象為全市五縣(市)及銅山、賈汪兩區在本地企業和尚未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共計240人。被訪農民工年齡集中在18-50歲之間。
240位被訪農民工中,18-x0歲占x8.x%,x1-50歲占48.x%。男性占85.0%,女性占15.0%。半數以上的農民工學歷為高中、中專。52.5%的農民工文化程度為高中、中專,2x.x%為初中,xx.x%為大專及以上學歷,10.9%為小學及以下。
多數以短期零工為主,長三角為首選打工地。
調查顯示,被調查民工以短期零工為主。57.1%的'被訪農民工為“短期零工”,xx%為“長期合同工”,10.0%為“自主經營”,另有2.9%目前“失業”。在所從事的工種上以技術工人為主。6.9%的農民工從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在內的簡單技術工種,15.9%為工廠工人,xx.x%為各類服務人員,另有6.9%為管理人員和辦事員。
調查顯示,長三角地區為首選打工地。40.4%的農民工選擇長三角地區為打工地,xx%選擇徐州本地作為自己的打工地,11.7%選擇中西部地區,選擇珠三角地區、京津地區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x%。
收入多集中在1至5萬,拖欠工資現象依然存在。
調查顯示,農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萬元。50.8%的農民工年收入為1-x萬元;24.6%為x-5萬元;1萬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農民工比例為2.9%;9.2%的農民工年收入超過5萬元,其中7.5%為5-8萬元,1.7%在8萬元以上。
調查顯示,農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開銷”。79.6%的農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開銷”,x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來”,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贍養老人”,7.5%用于“醫療保健”,6.x%用于“儲蓄”,2.9%用于“娛樂支出”,僅有0.8%分別用于“技能培訓”和“投資”,x.8%用于其他方面。
調查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現象仍然存在。77.1%的農民工每月能按時領取工資,有22.9%的農民工工資會被拖欠,其中6.x%的農民工表示“經常被拖欠工資,嚴重影響了平時生活”。
希望能有節假日休息,創業時能有政策支持。
在對20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調查顯示,選擇外出打工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時發工資,按月結”、“也能有節假日,能休息,能簽訂勞動合同,希望有養老保障”、能“辦理五險一金”。
調查顯示,選擇在家創業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資金方面給予支持,特別是在貸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時能在“政策上給予支持”。選擇在家種地的農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幫忙討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資”,同時希望“醫療保險報銷多一點”、“孩子上學不能亂收費,管理好肥料農藥價格、質量”等。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2
依據市政府農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20xx年度呂梁市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狀況的通報》(呂農工辦字25號)要求,針對20xx年度我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通報中存在問題,現將有關整改狀況匯報如下:
我縣嚴格根據省、市相關要求,將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工作壓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x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把解決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點,緊緊圍繞工程建設領域等行業欠薪問題,全面把握欠薪底數,摸清建設工程項目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拖欠農夫工工資狀況,采取積極穩妥措施,及早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拖欠農夫工工資問題全部限時清零,推動我縣“無欠薪”城市創建活動取得階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出臺《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清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文政辦函﹝20xx﹞7號)文件,并先后進行多次專項檢查,對全部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進行“過篩子”式的全面排查,重點摸清投資主體、施工企業、工資保證金繳存、農夫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資金撥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等狀況,進一步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責任人,做究竟數清晰、層層負責、包干解決,確保摸排底數真實清晰、欠薪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退在項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農夫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20xx年以來,我縣先后制定了《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聯發﹝20xx﹞1號)、《x縣政府關于建立農夫工工資無欠薪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文政發﹝20xx﹞5號)、《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辦發﹝20xx﹞2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農夫工工資工作協調機制,嚴格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機制和源頭上杜絕欠薪行為的發生。一是準時調整和加強縣全面治理拖欠農夫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對全縣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支配,統籌協調領導;二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任務,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擔責”的原則,限期整改到位、監管到位;三是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專題研究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資問題。
。ǘ⿵娀熑温鋵崳沃吻繁VчL效機制
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三個清零”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層層理清責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項目”的方法,縣鄉兩級層層落實責任,勞動監察網格責任人、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人與工程項目一一對應,按項目要求逐個落實按月支付工資、農夫工實名制管理、農夫工工資專戶、分賬管理、銀行代發、工資保證金、維權公示牌等長效機制,加大對違法分包、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程序,對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加強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打通制度落實的“最終一公里”,確保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在全部項目上實現全掩蓋,嚴格根據“三個清零”要求限時辦結,確保區域內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ㄈ┒啻氩⑴e,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我縣準時召開縣協調小組領導會議,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監等部門對全縣境內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資工程進行摸底排查。共檢查用人單位70余戶,審查規章制度100余條。未發覺拐騙農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行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在全縣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圍。
。ㄋ模┘涌焱七M勞動保障信用建設
以勞動保障信用建設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全縣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工作,用好用足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等失信懲戒措施,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動用政府應急周轉金清償欠薪,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企業和個人向社會公布,對符合條件的`納入農夫工工資“黑名單”管理,以及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準時移送司法機關,從根本上加大違法企業的失信成本,形成“一處違法,到處受限”的社會管理氛圍。近期,我縣將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單”。
(五)強化督察督辦,嚴肅追責問責
進一步加大保障農夫工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我縣加大督查督辦和問責力度,由縣委督查室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重視、欠薪問題處置不力、失信聯合懲戒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底數不清、日常監管不嚴,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或越級上訪事件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級有關工作支配部署,專心做好農夫工工資治欠保支工作。將確保廣闊農夫工勞有所得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進一步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強化輿情監控,嚴格落實應急兜底保障措施。對于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和極端性事件,準時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對工作責任不落實、問題不解決的,要約談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進行深入核查,層層厘清責任,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其中發覺違紀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專心履責、攻堅克難,狠抓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工資支付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查問責,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堅決打贏治欠保支攻堅戰。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3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全國普遍存在的現象,國家對此給予高度重視并出臺各項措施規范且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近年來此類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仍然存在。今年以來由于受整體經濟形勢下行的影響,我旗各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頻繁發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飲行業,且解決的難度較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僅不利于保護農民工本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設的推進和城市經濟的繁榮,甚至,有的農民工在討薪過程中由于情緒過于激動,可能采取一些過激行為激化矛盾、擴大糾紛,容易引發集體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甚至導致惡性案件,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為全面、系統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資案件的具體情況,更好地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針對我旗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從掌握此類問題的基本現狀入手,分析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的原因,從而提出通過各種途徑妥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護民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
一、我旗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現狀
舉報投訴案件居高不下,勞動關系錯綜復雜。xx年以來,我旗勞動督查大隊共受理舉報投訴案件95件,涉及農民工1281人次,追還拖欠工資2610多萬元。其中群體性來訪案件逐漸攀升,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尤其以江蘇、四川、陜西、寧夏以及東三省勞動者居多,而且勞動關系錯綜復雜,建筑領域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包工頭及掛靠現象非常普遍。勞務分包企業注冊資金低下,抗風險能力較差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普遍存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保險,出現勞資糾紛后勞動者掌握依據不足,勞動督查大隊協調解決難度較大。
二、產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原因
(一)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執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業預存保證金后方可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各蘇木鎮、工業園區的大量建設項目并未預存保證金,預存保證金的建設項目較少,產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主要集中在未預存保證金和無建筑審批手續的項目。
(二)建筑市場管理不規范。一是建設項目墊資現象普遍。房地產開發項目多為施工企業墊資建設,開發商按進度給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進度給勞務公司付款,勞務公司再把錢給包工頭,包工頭支付農民工的工資。由于受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及整體經濟形勢下行的影響,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壓力較大,導致拖欠施工企業工程款,繼而引發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設工程存在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施工等現象。由于建設項目層層轉包、分包,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導致最下游的農民工拿不到工資;建筑領域掛靠聯營現象普遍,部分不具備建設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通過使用大企業資質承攬工程,一旦發生問題必然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勞務公司注冊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農民工與勞務公司簽訂用工合同,由過去的散兵游勇成為實行公司化管理的員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勞動權益。但目前勞務公司大多注冊資金少,抗風險能力差,一旦發生上游企業拖欠工程款的情況,根本沒有能力墊付農民工工資,目前我旗工商登記注冊的勞務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冊資金較少,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極為普遍。另外,部分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時未充分考慮人工成本的上漲因素,出現勞動力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時,公司無力支付人工工資,便會出現公司負責人攜款逃逸或工人工資被拖欠的問題;還有部分企業負責人在此情況下,煽動工人情緒,借討薪之名討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惡意討薪。
(四)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主體不明確。按照現行法律,農民工是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合同,發生工資拖欠時應該是勞務公司的責任,但追根溯源,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多是由于建筑企業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結算糾紛造成的,勞務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時必然會拖欠農民工工資,因此責任主體很難界定。而且作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業與勞務公司之間是經濟合同關系,不在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調整范圍,勞動監察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往往缺乏依據,這也是造成“討薪難”的重要原因。
(五)勞動監察人員力量薄弱、執法手段單一。目前,我旗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1個,人員10名,承擔著對全旗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勞動者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任務,遠遠不能適應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難以對用人單位進行全面有效監管,同時勞動監察執法缺乏強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最終必須通過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移交公安機關,難以對農民工的權益做好有效保護。
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議
(一)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是從源頭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將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嚴格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防范制約機制。一是嚴格新建項目的審批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立項、不辦理項目審批;對于施工企業過度墊資而引發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連帶責任。二是施工企業原有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未解決的,一律嚴禁參與新建工程的招投標;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程,問題未解決前一律不予辦理驗收備案手續。三是對有“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非法經營活動的施工企業,給予其限制承接新項目、停業整頓直至降低資質等級的處罰,并計入企業信用檔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強對勞務公司的監管,規范用工行為。要研究制訂具有較強操作性和約束力的勞務企業管理制度,明確勞務企業市場準入條件,按注冊資金的大小、信譽度的高低對勞務公司設臵不同的等級,按等級承攬相應的工程量,以增強勞務公司的抗風險能力,還可引導、扶持有實力的施工企業自己設立勞務公司,避免勞資糾紛。要規范勞務合同簽訂及監督要求、工人工資支付方式、解決拖欠工人工資方式或途徑等,對發生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吊銷其相關資質。
(四)加強法制宣傳,提升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加強法制宣傳,從幫助農民工樹立基本的法律意識入手,強化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是一項必須長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過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訴訟知識,強化農民工的維權意識,使他們變被動為主動,勇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通過法制宣傳督促用工單位自覺規范自己的用工行為,防止主觀上出現偏差,這也有利于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的發生,有利于從根本上維護廣大農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確責任,互相配合,協同解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行政職能承擔具體責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靈通,上下聯動,反應靈敏,防止和糾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諉、不負責任等問題的發生。勞動爭議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審理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時,對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爭議,要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確保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處理及時,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為建設和諧平安綠色的烏審旗貢獻一份力量。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4
一、前言部分
近些年來,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隨意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十分突出。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有效防范、杜絕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行為的發生與蔓延,同時也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定團結,構建和諧社會,促進中國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亟待解決。這就需要我們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發生的長效機制,通過法律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拖欠農民工工資。
調查人:朱龍生調查時間:xx年4月
調查地點:銅陵縣鐘鳴鎮所屬企業調查方法:走訪企業、鎮社保所、部分職工
二、事實部分
我國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就目前統計,鐘鳴鎮管轄內的企業176家,規模以上企業8家,勞工總人數5380人。據統計,xx年長順服飾、金盛服飾等企業欠薪事件,追討回農民工工資23萬余元,寶莉菲服飾已通過信訪代理,銅陵縣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金額5萬余元。從統計上看,拖欠工資問題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為勞工和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導致追要工資方面比較困難。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勞工工資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夠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駕護航,是拖欠工資問題難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現在:
第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勞動行政部門在處理此類問題的職權規定得過于靈活,不利于嚴格執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單位的拖欠工資行為。
第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形成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規定,不利于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農民工在權利受到侵害時及時舉證,反倒容易助長用人單位的欠薪行為。
2.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方面存在不足
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執法監察不嚴,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單位屢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現在兩點:一是對用人單位不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熟視無睹,不能及時責令其改正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二是勞動行政執法中對國家有關規定大打折扣。
3.工會方面尚不完善
從誕生之日起,工會一直在為提高工人工資和改善勞動條件而不懈奮斗,是代表和維護工人利益的特殊社會組織。雖然《工會法》逐漸臻于完備,但實際生活中,工會在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體表現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業中大多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嚴重制約著工會職能的發揮。第二,個別工會受用人單位影響太大,根本無法擔負為農民工維護的責任。因此,工會在經濟上對用人單位的依賴性較大,也易淪為企業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會既有錯誤認識的存在以及宣傳組織力度不夠,致使農民工入會積極性不高。
4.用人單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業用人單位勞動法律意識淡薄,不能正確處理企業利潤與勞動工資之間的合理分配關系,總想通過拖欠工資以降低生產成本,進而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并控制員工流動!爱斶`法成本低于違法者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時,違法者肯定會選擇后者”。
5.農民工自身的弱點
農民工處在弱勢地位,法律意識淡漠,依法維權意識差。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不知訂立勞動合同。而在工資被企業拖欠時,不知道或不敢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舉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審判機關申訴、起訴,及時主張自己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二)解決思路及對策
為有效地防范、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一現象的發生和繼續蔓延,必須明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解決拖欠工資問題是一項關系到社會穩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務。針對前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成因,結合學術成果和實踐經驗,筆者提出以下幾項具體應對方案:
1.完善勞動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應從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體系,加大對拖欠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改變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規定,沒處罰,有職責,無手段”的漏洞。具體來說,有以下解決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備的勞動法律體系,盡早出臺專門調整勞動報酬關系的法律,如《工資法》、《農民工權益保護法》、《社會保障法》等,并及時修改《勞動法》和相應法律法規,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經驗,使我國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趨于統一,構成一個完善的立法體系,從而使農民工的權益得到全方位的保護。
(2)加大對惡意拖欠工資者的懲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設侵占工資罪,將惡意欠薪行為規定為犯罪,給予有力打擊,使惡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償失的代價,從而不敢再侵吞農民工的血汗錢,從源頭上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3)加大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經濟處罰力度,加重用人單人因拖欠工資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改變《勞動法》第九十一條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的彈性規定,增大用人單位實施該行為的違法成本,使之得不償失。如南京市的《工資支付條例》就規定,當用人單位出現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時,勞動行政部門除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外,還應“責令其按相當于被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總和的一至五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全面規范各類企業,尤其是私營、外資、港澳臺投資企業和包工單位的勞動用工行為,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完善勞動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強調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強調勞動行政管理部門要定期進行勞動審檢,如年審、季審,對用人單位未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要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
2.加強勞動行政執法工作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重點,提高地方勞動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律意識,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和認真查處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具體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強用人單位勞動年審和勞動規章備案制度,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等情況作為勞動年審的重點內容,逐步建立并推廣“勞動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將長期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錄入系統,向社會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監控制度。對經常拖欠工資的企業要進行備案,列入“黑名單”,限制其銀行貸款、工程投標等行為資格。
3.增強農民工法律意識,建立合作自助組織。各級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應加大對農民工的宣傳和培訓,普及勞動法律知識,加強勞動合同觀念,培養維權意識,鼓勵其在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主動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或司法機構尋求權益的法律救濟。
4.改革完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應完全脫離行政機關,建立類似于仲裁機構的勞動仲裁機關,并用類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規規范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保證其獨立性、公正性和權威性。應當建立或裁或審、裁審分軌的爭議處理機制,以解決勞動爭議處理耗時耗力,不利于勞動者維權的問題。在此種制度下,農民工可以申請仲裁,可以直接起訴,也避免了因勞動仲裁機構久拖不決,導致仲裁期限延誤的情況。
總而言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勞動立法,強調行政執法,發揮工會作用,強化用人單位與農民工雙方法律意識,改革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努力消滅拖欠工資問題所滋生的“土壤”,還農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拖欠工資問題將不再成為農民工的煩惱和政府的困擾。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5
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今年第一季度我們按省廳統一部署對全市范圍內使用民工較集中的建筑、餐飲、服裝等行業工資拖欠情況進行了調查。主要利用開展專項檢查的契機采取隨機抽查、發放調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業,涉及職工總數5.4萬人,其中農民工1.2萬人。調查結果表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餐飲服務、服裝行業中雖然存在,但情況不嚴重,但在建筑行業拖欠工資現象比較嚴重。
一、農民工拖欠工資基本情況
據有關部門統計,在我市(含四縣)打工的農民工大約20萬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業、餐飲業、輕紡行業等。據不完全統計,建筑行業使用農民工約15萬人,約占全市使用農民工的四分之三。經我們調查統計,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戶數974個,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數為1.1萬人,分別占抽查企業戶數和人數的91%和20%,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420.8萬元,人均拖欠工資385.55元。
(一)拖欠工資的單位以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為主。在拖欠工資企業中,國有及集體企業占拖欠單位總數的60%;股份制企業占拖欠單位總數的10%;其他類型企業占拖欠單位總數的30%。
(二)拖欠工資的企業以建筑行業為主。從抽查結果看,欠薪現象在建筑行業最為嚴重,拖欠農民工數為9000余人,拖欠總額316.8萬元,分別占抽查拖欠總數的75%和82%。
(三)企業拖欠工資時間較長,數額較大。從抽查結果看,拖欠時間平均一個月以上,有的長達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達3年以上。
二、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既有社會大環境的因素,也有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主觀或客觀等原因,生產、經營不正常,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企業停產、半停產,發生虧損,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職工支付工資的義務,確實沒有能力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這是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設方面,由于部分開發商資金不足,盲目立項、開工,造成項目建設資金先天不足,導致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而導致總包單位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價款,從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專業或勞務分包企業拖欠民工工資。
(三)少數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將承建工程非法轉包或分包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包工頭)施工,造成民工工資發放無保障,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行為時有發生。這類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職工工資的原因之一。個別包工頭鉆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簽定勞動合同,隨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資,導致民工投訴時缺乏法律依據。另外,不按月發工資也是造成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監察機構人員不足,影響了監察工作開展。目前我市有專職監察員45人(經省培訓發證),其中有部分專職監察員還從事其它工作。由于監察機構人員不足,監察案件逐年遞增,迫使監察人員長年處于疲于應對狀態,嚴重影響勞動監察工作的開展。
(五)職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在勞動關系主體中,勞資雙方是平等的參與者,但實際上勞動者明顯處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數職工不學法、不懂法,致使絕大部分勞動者當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時,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這從另一方面助長了一些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
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一)規范建筑市場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場用工形式混亂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為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禁建筑施工企業使用無資質勞務隊或包工頭。同時應把建筑市場監督檢查情況與市場信用等級評定、資質年檢和升級、評先創優掛鉤,對有不良欠資記錄的單位堅決降級其資質處理,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證等進行限制。另外,我市目前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制度,有效解決了農民工追討欠薪過程中遇到的舉證難問題。制度實行三個月來,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勞動計酬手冊》舉證,希望有關部門加快該項制度的實施。
(二)健全勞動關系調整制度,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有些企業用人行為不規范,用工不簽勞動合同,解決勞動爭議無憑無據,這就為一些企業提供了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可乘之機。因此,要堵塞漏洞,就應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包括勞動報酬、工資支付、違犯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的有關條款。這樣才能為職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提供書面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便于及時解決。
(三)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工資是勞動者維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來源,關系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勞動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執法力度,一經發現企業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不僅要求企業依法補發,還要給予職工經濟補償,并進行經濟處罰。只有讓經營者感到無故拖欠或克扣職工工資的.行為不僅不會有利可圖,而且會得不償失時,用人單位才有可能自覺地遵守《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主動地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
(四)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法律意識。要廣泛宣傳,重點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這關系到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要深入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守法和維權的自覺性。要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媒體應多向其宣傳維權知識、方法、程序,加強勞動法的宣傳等,使其人人皆知。農民工對企業拖欠行為要及時投訴、舉報;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以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好的典型及時曝光和宣傳,增強新聞輿論監督力度。
(五)建立企業欠薪保障制度。面對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資事件,如何由被動應付變為主動預防。由滯后的政府干預轉變為規范的企業守法行為。從長遠看,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行業實行欠薪保證金制度,但由于種種原因欠薪保證金無法使用,沒有發揮出應作用。政府部門應結合本地特點,制定便于操作的有關法規政策,在所有企業或建筑等部分行業盡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 篇16
近年來,農民工欠薪問題一直是社會廣泛關注的焦點問題,這一痼疾的根除,不僅關系到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還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進步。2013年、2014年、2015年我區分別立案查處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77起、60起、68起,為2915名農民工追討工資2457萬元,處理越級上訪案件7起,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筆者近期對我區拖欠農民工資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體會到要徹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就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原則,并提出了針對性較強的建議和對策。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基本情況
據勞動部門統計,在我區打工的農民工約2.5萬人,主要分布在建筑業、餐飲業、服務業、制造業等行業。我們通過采取隨機抽查、發放調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家企業,涉及農民工500人。調查結果顯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各行業均有存在。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ㄒ唬┩锨饭べY領域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餐飲服務、制造行業中雖然存在,但情況不嚴重,問題主要集中在建筑行業。2014年在我區建筑領域施工單位有31家建筑公司,農民工達到1.52萬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人數5205人,占企業總用工人數的34%,累計拖欠農民工工資10940萬元,人均拖欠工資21018元。
。ǘ┩锨饭べY成因主要由轉包或分包引發。調查結果顯示,所有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都與開發企業工程款撥付不及時,施工單位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墊資施工有關。在層層轉包和違法分包過程中又滋生了惡意討薪事件,惡意討薪人員主要以河南、四川 、湖南 、湖北等省市的農民工為主,兩年來發生的4起大規模惡意討薪案,組織者和成員都來自以上地區。
。ㄈ┯懶叫袨橄鄬杏绊懛定。農民工的工資基本上不是按月發放,而是集中在端午、中秋和春節發放,因此多數討薪行為集中在三節前夕,特別是中秋和春節。人員聚集、人數眾多、時效性強,牽涉了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精力的同時,也存在著極不穩定的因素,容易激化從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
(四)討薪行為往往帶有其他目的。多數以討要工資名義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都是在二包和小包工頭帶領下有組織地進行,目的是利用農民工給政府施壓,打著維權旗號,索要工程款或勞務費。
二、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既有社會大環境的因素,也有企業自身經營管理的問題。包含著各種復雜的利益糾葛和行業發展弊病。這與建筑行業發展程序操作不規范、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農民工勞動維權意識不夠以及執法部門監管不力等有直接關系。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ㄒ唬┙ㄔO資金撥付不及時
1、資金緊張造成工資拖欠。一是受國家經濟形勢的影響,房地產行業開始走下坡路,大部分建設單位融資渠道受阻,資金緊張,直接導致建設單位拖欠總承包單位工程款,進而導致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發生。二是部分開發商資金不足,盲目立項、開工,造成項目建設資金先天不足,從而把拖欠工程款作為變相籌措資金的渠道,在工程的發包和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提出了墊資施工和讓利的要求,從而造成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
2、開發企業付款不及時造成拖欠。個別開發企業不講信用、不守合同,甚至惡意拖欠,房屋雖已售罄,但不按時撥付工程款,甚至將工程款挪做它用,造成工資發放不及時。施工單位雖對開發企業不按合同約定撥款有意見,但是為了能夠繼續接工程,又不敢依靠法律規定維護自身利益。
。ǘ┦┕挝贿`法經營管理混亂
目前建筑市場供求不平衡,“轉包”已成為行業通病,一些施工企業采取低價、讓利、墊資施工等方式進行競爭,承攬到工程后,又將勞務轉包出去。如承鋼錦繡城的七個施工區,每個區有一個總承包單位,往下就是自然人以施工單位的一個隊伍出現承包幾個樓;另一是“掛單”制,自然人向公司繳納管理費,沒有資質也可以掛靠,以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承攬到工程后再層層轉包,多的能達到七八層。無論哪種方式,都導致建筑企業與直接施工人員雇傭關系不清晰、不穩定,建設資金被層層盤剝,而農民工成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這個債務鏈條中的最終受害者。
1、建筑企業墊資施工。建筑市場長期處于供過于求的狀況,導致過度競爭甚至惡性競爭。惡性競爭致使大多施工方為承攬到工程開始墊資施工,因經濟實力不強,往往會造成工資拖欠。
2、建筑公司惡意拖欠。有的建筑公司不講信用、不守合同,對農民工搞惡意拖欠。承建工程項目時收了絕大部分工程款,卻以小額的工程款拖欠為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農民工集體上訪。
3、違法違規現象嚴重。因施工企業人員流動性大,企業不遵守《勞動法》的問題非常普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施工企業大多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出現糾紛找不到依據;二是不按月支付工資,平時只發給農民工基本的生活費,年底一次性結清,極易產生年底的拖欠問題。
(三)惡意討薪“二包”是幕后推手
1、農民工往往由其班組長或二包與“上線”私下訂立協議書,其弊端是二包與建筑公司項目部簽協議書而不與農民工簽,農民工工資標準屬口頭承諾,為二包克扣其工資帶來便利,農民工成為被動的受害者,二包的存在坑害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克扣必然導致建筑市場混亂。
2、二包承擔風險的能力較差,很多的包工頭是一窮二白,只包掙不包賠,一旦賠了,二包就利用招用的農民工是其同鄉、親戚等關系組織做假工資表、考勤表惡意討薪。出現越級上訪、堵塞道路、爬塔吊等過激行為的組織者基本都是二包組織的,因此不取締二包,建筑市場永無寧日。
(四)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不暢
1、盡管“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納入刑法并出臺了司法解釋,但由于需要從行政領域過渡到刑事領域,勞動保障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還存在一些問題,再加上部分規定不明確,導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處理,無法有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刑法打擊犯罪的效果。
2、行政處理程序的時間過長。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接到欠薪投訴舉報,立案后發出限期整改責令書,責令企業支付工資。到期如果企業不履行,再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書。按規定,行政處理決定有2個月的復議期,6個月的訴訟期限,即使企業到期既不申請復議又不提起訴訟,農民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個行政處理程序完結,至少也需7個月時間。
3、農民工維權工作司法、工商等部門介入少,增加了勞動監察部門的負擔,也了影響其他工作的開展,造成工作任務不均衡。
三、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以上環節,任何一處出現問題都會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從根本上解決就必須依法規范管理建筑市場。針對我區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現狀,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著手解決:
。ㄒ唬┮幏俄椖抠Y金管理,加強監管力度
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要原因,為杜絕和減少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發生,需積極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從源頭上防止拖欠,先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一是規范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對項目資金不到位或者不落實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銀行和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不得為資金不落實的單位出具資金到位證明,主管部門不得批準立項,堅決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批準其開工建設。二是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力度。對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的工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對建筑市場中存在的虛假投標、明招暗定、轉包、違法分包、“陰陽合同”等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嚴懲不怠。
。ǘ┻M一步規范建筑市場,遏制轉包、違法分包
建筑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大對建筑市場的整治力度。一是強化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重點是在資格審查中,要確保建設單位擇優錄取實力雄厚、管理規范、信譽度好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堅決打擊掛靠、圍標、竄標行為。二是加強對施工合同及履約情況的監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均表現在對合同的事后監督,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對合同備案后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早發現未按照合同進行履約的情況,避免造成承發包雙方的扯皮事件,即時予以糾正,避免更大的損失,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對不按照合同執行的主體應視情況給與一定的處罰。三是要強化施工現場的監管。重點是管理人員的到位情況、從業人員持資格證上崗情況、管理人員的變更情況、現場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三)健全農民工用工體系,理順勞動關系
相關部門要積極探索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切實加大對農民工用工情況、用工合同簽訂的動態監督管理力度,隨時掌握工程各階段、各工種的農民工用工情況。同時建筑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為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嚴禁建筑施工企業使用無資質勞務隊或包工頭,引導包工隊向兩個方向發展。一是發展勞務派遣企業。把有實力的包工隊變成勞務派遣公司,通過勞務派遣方式規范農民工用工制度,明確各方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二是成立專業的勞務分包公司。采用固定工為主、臨時工為輔的用工體制。對這些固定工,按月發薪,人員不足部分從外面招零工。這兩種方式都能保證農民工和用人單位形成固定的勞動關系。
(四)健全法律服務援助制度,引導和幫助農民工依法維權
農民工文化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工資被拖欠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的被拖欠工資沒有證據,一些人往往采取過激行為。因此須予以農民工必要的法律援助,推動農民工的自覺維權行動勢在必行。一是對農民工進行培訓,著重進行勞動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高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二是設立公開咨詢電話,解答農民工咨詢舉報問題。三是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增強農民工的維權信心。從而逐步提高農民工的自我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
(五)建立企業欠薪保障制度,充分發揮工資預儲金的作用
面對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資事件,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如何充分發揮企業欠薪保障制度的作用。原工資保證金收、管、用嚴重脫節,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中,工資保證金需經建設部門和交納工資保證金單位的同意才能使用,通常情況是交工資保證金的單位發生拖欠都是有一定原因的,因此不會同意勞動部門去動用工資保證金,這就使保證金的作用大大折扣。目前,工資預儲金制度已經實施,管理部門應結合我區特點,制定便于操作的預儲金使用流程,使工資預儲金收、管、用相互銜接,從根本上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問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相關文章:
拖欠農民工工資報告12-07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04-25
拖欠農民工工資報告12-07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報告01-15
拖欠農民工工資整改報告12-03
拖欠農民工工資整改報告(精選6篇)12-02
拖欠農民工工資整改報告10篇12-06
關于拖欠農民工工資報告(精選6篇)12-07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精選7篇)09-22
農民工工資拖欠整改報告(精選8篇)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