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企業稅務自查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報告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業企業稅務自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本次自查的時間范圍和涉及的稅種范圍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為20xx至20xx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情況。
二、自查工作的原則
1、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國家財經稅收相關法規,對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類稅種進行徹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遺漏。
2、把握契機,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提前化解稅務風險。我公司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全面的自查,徹底清理違法及不規范涉稅事項,并以此為契機,加強我公司稅務基礎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稅務管理工作的盲點弱點,提高我公司的稅務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結果
經過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稅務工作基本遵守國家相關稅收及會計法律法規,依法申報繳納各項稅費。但工作當中難免存在疏漏,問題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年分攤所屬費用、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無須支付的應付款項未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等。通過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14,096.18元;其中: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4,580.76元;20xx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515.42元。具體情況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稅自查問題主要反映在沒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年分攤所屬費用上面,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少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881.10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額4,580.76元,具體調增事項明細如下:
(1)未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分攤所屬費用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分攤所屬費用14,881.10元,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084號文)第四條的規定,我公司應將未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分攤所屬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稅自查問題主要反映在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無須支付的應付款項未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面,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合計少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4,061.67元,應補繳企業所得稅額8,515.42元,具體調增事項明細如下:
(1)購買無形資產直接費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購入財務軟件14,300.00元直接計入了當期費用,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084號文)的規定,應將該無形資產分期攤銷,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4,061.67元。
(2)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我公司無需支付的20xx年應付萊思軟件公司20,000.00元,軟件公司現己合并,并且該公司一直未催收該筆款項,根據*地稅直函【20xx】89號文中“對于農電提成余額、無需支付的應付款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元。
【商業企業稅務自查報告】相關文章:
商業企業稅務自查報告03-26
稅務自查報告07-28
稅務自查報告08-05
稅務的自查報告10-04
稅務的自查報告10-04
稅務自查報告07-09
企業稅務自查報告02-13
稅務自查報告范文03-27
稅務年檢自查報告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