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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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報告1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xx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筑,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一、學校概況
xxx學校位于xx區xx鎮xx村,學校始建于1974年,占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于校園內小學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為同一建筑體(食堂于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制樓板,茶爐房建筑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管理員xxx兼職。
二、事故經過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xxx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于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衛管理,星期天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于是xxx引燃茶爐后,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管理員李xx,李聞訊后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xxx和保潔員余xx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于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于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三、事故損失
茶爐房著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管理員李xx、文xx老師和保潔員余xx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為磚混結構、預制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毀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筑,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兼職司爐工李xx安全意識不夠,于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為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xx為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點燃茶爐,由于燒水工作是李xx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后,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志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于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xx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后,他為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后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后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里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xx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才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為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xx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xx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盡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后的防范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后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火災事故報告2
20xx年x月x日x時許,x市x職業培訓學校發生火災,無人員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x市人民政府組成“5、18"火災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x市x職業培訓學校為民辦學校,負責人x,辦學類型為計算機操作員、焊工、車工,發證機關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文號為——勞社技[20xx]4號,有效期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該校位于x路2789號,路西臨街樓房,南北走向,建筑屬二級耐火建筑。該校辦學場所系租賃,出租單位是x市東郊供銷社。東郊供銷社建筑用途及分布:一樓為門面房分別承包給6個商戶,二樓至四樓及五樓一半被x培訓學校租用,二樓為車床操作間、儲藏室、辦公室、電教室,三樓為焊工操作間和教職工、學生宿舍,四樓及五樓一半為教職工、學生宿舍,五樓另一半為東郊供銷社辦公室。東郊供銷社法定代表人x,經濟性質是集體所有制,經營方式為批發、零售,經營范圍是百貨、農業生產資料、土產、日雜、糖酒、紡織品、五交化、民用建材(經營范圍沒有場地租賃)。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5月18日22時許住在三樓的培訓學校職工———剛躺下準備睡覺,聞到有煙味就穿上衣服下到二樓車床操作間查看,推開操作間門發現有火光和濃煙后,立即上三樓叫司機和學生并到一樓讓值班人員把大門打開,讓人員到臨近消防一中隊報警。當時樓上共有師生26名,聽到呼喊后有部分師生跑到樓下。x市消防一中隊接到哨兵報警后,立即出動水罐車三輛、搶險救援車一輛,官兵22人趕往現場。22時33分,經過15分鐘緊張有序的搶救,剩余被困人員被安全營救,23時10分,火勢被完全撲滅。
經調查,著火部位位于車床操作間東北角的木質隔斷墻,該操作間北墻靠東側擺放有木質柜子一個,木質柜子西側有一木質門,靠操作間東墻有木質儲物柜12排、靠儲物柜停放有一輛自行車、操作間靠南墻自東向西有5個臺式車床、靠操作間北墻有2個臺式鉆床和4個臺虎鉗。此次火災過火面積20余平方米,其中儲物柜燒毀2排、木質柜子部分炭化、木質隔斷已完全炭化。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600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
經詢問單位當事人和現場勘查,該火災系電路老化發生短路起熱,引燃木質隔斷而發生的。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一)單位責任
1、x市x職業培訓學校,其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食宿場所不能滿足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建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吊銷其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2、東郊供銷社超范圍經營,將場地租賃給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形成“三合一”場所。同時該單位沒有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的要求對承租其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建議魏都區政府對其單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二)有關人員責任
1、xX,作為x市x職業培訓學校負責人,負責學校全面工作,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重經營輕安全,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河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對此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根據《———省消防條例》第50條,對其予以行政拘留3日處罰(已執行)。
2、xX,男,漢族。20xx年10月至今,任x區文會辦事處安監站站長,負責轄區辦事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工作。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并給予誡勉談話。
3、xX,男,回族。20xx年12月至今,任x區文會辦事處副主任(正科級),20xx年7月至今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對事故應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4、xX,男,漢族。20xx年2月至今,任x市勞動保障局職業技能開發科負責人(副科級)。對事故應負領導責任,建議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六、事故教訓
這次火災事故的發生并非偶然,我們必須認真汲取事故教訓:
一是各級領導、各有關部門在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中,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實際工作中未把“預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實消除各種事故隱患,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中還存在薄弱環節。二是一些單位在工作中,沒有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忽視安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現場管理混亂,管理不到位,事故隱患仍然很多。三是———市——職業培訓學校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管理制度不完善,對存在的事故隱患沒有及時整改,沒有制定各種事故的防范措施,員工缺乏安全知識,安全教育不夠。四是各級的安全教育不夠。近年來,盡管政府有關部門每年都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日等各種安全宣傳活動,但從多次發生火災事故來看,都存在企業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識,不會正確使用安全設施、設備,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問題。
七、事故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但教訓十分深刻,如果發現和救援不及時,勢必釀成重大消防事故。為防止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提出如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各單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健全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同時,要求各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常識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市民安全防范意識。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要結合隱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督促學校、旅游、文化娛樂、商場、賓館、高層樓宇等人員密集場重點開展“三合一”、“四合一”等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消除上述場所和企業中存在的火險隱患。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嚴格民辦學校許可證審批手續。同時,按照《xX市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對由本部門頒發辦民辦學校許可證的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消防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消除,不能滿足消防安全條件的,堅決給予取締。
(四)公安消防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三合一”、“四合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車站、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廳、劇院、醫院、學校、網吧、廟宇、教堂、易燃易爆單位和場所為重點,集中力量搞好火災高發時段、防范薄弱時段的執法檢查和夜間突擊檢查,從嚴從細,不留死角。
火災事故報告3
一、事故經過
xx年6月25日上午,在對一號噴涂線進行修改過程中,焊割產生的火花點燃管道內積存的噴粉,沒有及時撲滅的情況下導致火勢擴大。事故發生后公司各級領導員工積極自發組織救火,在全體員工的努力下經過30分鐘的撲救控制住了火勢,最終在和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徹底把大火撲滅。
在公司領導的指導下,公司積極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的工作,公司最快的恢復了正常生產。
發現火災發生時我馬上趕到了現場,同時跑到五金倉叫倉管把倉庫打開叫工人拿新的消防管和三個預備的MFZT35推式滅火器去救火;并立即打電話聯系海洋消防局請求支援,并和消防局通報火災情況,催促消防車盡快趕來;通知保衛到現場幫忙救火,指揮保衛找工具把道路障礙排除,并在公司員工都趕到火災現場的情況下組織部分保衛進行巡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事故原因
1.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對消防等安全工作不夠重視,安全生產意識薄弱,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預防工作沒有到位。對公司下達的安全規定沒有重視,沒有傳達到下級員工。
2.公司安全衛生培訓沒有到位,沒有定期進行消防演練,事故發生是救火工作混亂。
3.原成立的25人內部消防隊10人已經離職,部分上夜班不在公司,事故發生時只有5個內部消防員參與了救火。
三、自我反思
本人作為行政部主管,日常應負有對全體員工安全衛生培訓,組織內部消防隊并進行培訓演練,完善消防設備并進行合理配置的責任。但由于一些客觀原因,主觀上沒有充分堅持自己的立場,安全衛生工作進行的力度不夠。
火災事故報告4
一、事故經過
3月26日18:00時,安徽省東鑫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現場負責人安排晚間加班工作,電焊工班組內侯建杰(滬x08040416)及監護吳波在分區三北側通風口區域氣割風井外墻螺桿。在非正常工作期間,總包晚間值班人員20:15分聞衛兵、蘇桂軍、康維龍3人對晚間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未發現異常情況(監護人吳波,動火手續齊全和消防設施齊全)。
晚九時許動火人員在第五個通風口北側動火作業導致9m深的外墻回填土區域下方防水保護板薄膜著火引發地下室外墻防水保護板著火。項目部現場值班人員聞衛兵、蘇桂軍和康維龍等立即啟動火災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進行救火。在分區三貼近圍墻一側原前期設置的消防龍頭由于水壓力不足未能及時撲滅回填土區域9m深處的火源,同時現場設置的滅火器材也未能將火勢控制,在緊急情況下現場泥工班長張修昌立即撥打“119”報警(經溝通后得知在泥工班長張修昌撥打“119”前已有人撥打“119”報警)。待消防中隊進場后約晚九點三十許火勢被撲滅,經消防部門確認造成2㎡的外墻防水保護板及防水卷材被燒毀,未造成人員傷亡。
二、事故原因
1.動火作業人員違反“十不燒”原則中的“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準燒”。對動火區域下方的防水保護板薄膜未清理,導致螺桿掉落引燃防水保護板薄膜燃燒引發外墻防水保護板著火,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動火作業人員接火斗設置不完善。螺桿掉在接火斗后被彈出直接落在外墻回填土區域下方,導致防水保護板薄膜著火引燃防水保護板,為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動火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安全意識淡薄,班前教育及現場監護不到位。在火災初發時未能及時發現,發生火災時未及時上報,為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4.值班巡查人員現場監督不到位,為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吸取教訓
1.現場進行停工一天及時對安全隱患進行整頓,對現場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排查,將現場存在的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危險品倉庫。
2.動火作業嚴格落實“十不燒”原則,對動火部位周圍存在的易燃物品未清理不準燒。
3.在施工作業前,對動火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完善消防防護設施的使用。
4.加強對動火作業人員和監護人的安全意識教育,增強其消防安全意識。
5.加強對現場的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工人違章作業。
6.通過本次火災事故的發生,項目部將舉一反三,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四、事故處理
針對此次3.26火災事故,我項目部在3月27日停工一天進行全面整頓,并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對現場隱患進行排查,項目部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針對性的處理:
1、事故原因經陸家嘴消防局、集團公司、子公司等相關部門核查及對當事人詢查,已定性為火災事故。
2、事故責任人候建杰、吳波二人已被陸家嘴梅園派出所拘留三日接受教訓,對其所在單位東鑫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罰單位叁萬元人民幣。
3、事故后,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全面安全教育,時刻做到一崗雙責,落實專人專管。
4、事故處理后,對現場目前進展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在落實實施中。
五、整改措施
針對本次事故的發生,項目部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為20xx年xx月27日~20xx年4月10日,將分為三個階段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全面整治。
1.第一階段:±0.00平面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方面:我項目部將對首層板材料進行清理并劃區域堆放,對報廢材料及時清運出場,對地面施工垃圾統一清理到分區三西側的垃圾房,并定時清運出場。
(2)臨邊洞口方面:我部將對首層板以上的預留洞口、吊裝洞口、樓梯洞口和后澆帶區域等臨邊洞口進行圍擋。在邊長1.5M×1.5M以上的預留洞和不在使用的吊裝孔四周設不低于1.2M高的集團標化防護欄。邊長1.5M×1.5M以下的預留洞用堅實蓋板蓋住,黃黑油漆標識完好,后澆帶區域加固定蓋板防護,樓梯口邊設不低于1.2M的集團標化防護欄。
(3)宣傳與綜合治理方面。我部將在分區三北側板房及首層板以上的防護網片上懸掛一系列的安全宣傳圖畫,在商墅外架上方懸掛安全文明施工宣傳標語,在洞口臨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對現場的臨邊洞口的防護欄桿及電纜線槽等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根據我司的安全色進行統一上色。根據我司綜合治理的方針,從系統工程原理出發,全方位多因素地研究事故的預防方法和根治措施。改善技術、安全等管理方法,加強職工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素質,不斷推廣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及新設備,加強安全監測監控。加強安全投入,改善作業環境,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落實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4)用電管理方面。現我項目部共有專職電工4名,其中總包電工1名,其他分包單位電工4名,目前已在協調中,按照相應標準配備安全員。我部將組織電工對首層板以上的電箱及電纜線進行排查,對已損壞的電箱及電纜線進行修復,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電箱及電纜線進行更換。對未設置線槽的電纜線及時的設置線槽加以保護。
(5)倉庫方面。我部在分區三北側有兩間危險品倉庫,現增設若干間倉庫用以存放現場材料,對首層板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清理,集中歸置在危險品倉庫。
(6)消防設施方面。我部將對現場的安全通道、可燃材料堆場、各商墅樓層間和倉庫間按照規范標準配備足量的滅火器材。在分區三北側圍墻附近的消防栓設置消防水槍,且保證實時供水,對水壓不足處增設加壓泵,確保消防設施到位。
2.第二階段:各商墅樓層間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施工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將對各樓層間的施工垃圾進行逐層的清理,清理后歸堆并及時清理出場。要求各專業分包清理自家施工區域內的施工垃圾并及時清運出場。
(2)材料堆放方面:我部對各商墅樓層間的`材料劃區堆放,要求各專業分包單位將材料堆放在指定位置。
(3)標化設施方面:我部將對樓梯通道、電梯井洞口、預留洞口及樓層臨邊,按照我司統一的安全標準化設置樓梯扶手、電梯井門和防護欄桿,并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3.第三階段:地下室區域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措施
(1)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方面:我部將對地下室的材料劃區堆放,要求各專業分包按指定的地點堆放。對地下室的施工垃圾逐層進行清理,并及時清運出場。
(2)消防、照明方面:我部將已安排兩臺水泵對地下三層積水進行24小時輪班抽水,保證地下三層路面通行。對地下室的通道口、可燃材料堆放處及倉庫按照規范標準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要求各專業分包在地下室的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按照規范標準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進危險品倉庫。對通往地下室的各個樓梯通道及地下室各個角落設置照明燈帶,保證地下室照明正常。
(3)臨邊洞口、標化方面:我部將對地下室的臨邊洞口按照我司統一的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設置,并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對地下室有條件的區域懸掛安全宣傳圖畫。
對以上整改我項目部將在20xx年4月10日前落實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項目部將嚴格按照集團標化、集團標準等落實現場施工。
火災事故報告5
總公司:
xx年8月20日晚上8點許,我司辦公樓二樓市場營銷部發生火災,給總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和不良的`影響。現將火災事故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救援及損失情況:
1、值班保安員黃xx和原xx兩位同志發現后,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將大火撲滅。
2、由于火災發生在下班后,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導致市場營銷部10臺電腦、10張電腦桌和客戶資料燒毀。
二、火災發生的原因:
營銷員鐘xx下班時忘記關市場營銷部和他自己用的電腦的電源,電腦電源線老化,發生短路,引起火災。
特此報告,請審閱。
廣東xx貿易總公司辦公室
(印章)
xx年8月21日(聯系人:危xx,聯系電話:13xxxxxxxxx)
火災事故報告6
(一)直接原因。
經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鑒定和專家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xx市場b區a棟a56號商鋪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短路引燃商鋪內可燃物蔓延成災。
(二)間接原因。
1.xx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1)安全意識淡薄。xx公司作為xx市場建設、經營和管理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了自身經濟利益而無視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許日送在事故發生后,未能組織員工進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災撲救,反而擅自駕車離開現場逃往外地。
(2)違法建設經營xx市場。xx公司在xx市場建設過程中未辦理國土規劃相關用地審批、報建手續,未經公安消防部門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以及開業前安全檢查;違規搭建大量鐵皮棚房,頂棚彩鋼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內部沒有承重墻體和防火分隔,整體互相連通,導致燃燒時釋放出大量有毒濃煙并迅速擴散,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3)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xx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不明確;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不徹底,未能及時消除違規住人、用電隱患及消防設施不完善等事故隱患。
(4)用電安全管理混亂。xx公司雇請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違規布設電氣線路,導致xx市場存在室外路邊低壓電纜頭制作不規范、敷設高度嚴重不足,且沒有任何防護措施;整體配電干線、入戶線敷設方式不符合規范要求;通訊電路與強電線路未分開敷設;電纜線任意接駁、浮拉、拖地、多線纏繞;電源線路絕緣破損、老化未及時進行更換;插座回路未獨立安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保護接地線采用纏繞及鉤掛方式等大量用電安全隱患。
(5)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不到位。xx公司從未組織xx市場相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及消防方面的培訓;未按規范要求建設市場消防設施,未安裝火災緊急報警裝置,商鋪未設置緊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員未能及時逃生。尤其是違規將xx市場內消防栓鎖閉,消防水管網總閥未調至最大狀態,導致火災發生后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
2.a56號秦晉果業商鋪經營戶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
(1)消防安全意識淡薄。a56號商戶未履行租賃合同和防火責任書,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大量使用彩鋼板、木材等材料違規搭建閣樓,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溫隔熱。未對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邊商鋪經常性地存在電線開關“跳閘”的情況下,沒有引起警醒,及時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2)存在“三合一”問題。a56號商戶無視消防法律法規要求,將經營、儲存和居住場所合為一體,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關監管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違規住人專項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遷出。
(3)違規安裝自制冷藏室和配電線路。a56號商戶用電安全意識淡薄;聘請無相關資質資格的人員使用鐵皮層、聚氨酯泡沫保溫層、壓縮機、冷凝劑等設備、材料違規自制冷藏室;配電線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線路亂拉亂接;在自制冷藏室及電源線附近堆放可燃物及雜物或可能導致電源線發生機械損傷的物品;未規范安裝漏電保護。
3.黃家威違法組裝銷售自制冷藏室。
黃家威違法組裝自制冷藏室賣給a56商鋪使用,并負責電線連接工作。經查,該自制冷藏室是一個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和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園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簡稱根竹園公司)出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
根竹園公司違法將未辦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手續、沒有消防許可手續的土地及上蓋建筑物出租給xx公司建設經營市場。同時,根竹園公司未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相關規定,對xx公司擅自建設鐵皮棚房行為實施有效監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時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和向有關部門報告,未履行出租場所消防安全責任。
5.公安消防部門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原光明消防大隊負責公明辦事處的消防監督工作,該大隊未認真履行職責,對轄區防火監督管理工作監管不力,在發現xx市場未進行消防報建、驗收便擅自經營的'問題后,未按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市場實施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未能有效消除xx市場未經消防許可擅自經營的問題,工作嚴重失職。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負責轄區(含xx市場)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在發現xx市場未取得消防許可而擅自營業的情況下,未按相關法律法規作出處理,未能有效制止該市場消防違法行為和消除該市場長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工作嚴重失職。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監督管理大隊負責轄區消防監督檢查的業務指導,對公明派出所業務指導不力,未能督促其嚴格依法實施監管、消除轄區內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負責轄區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公明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疏于監管。
6.土地監察及規劃國土部門對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監管不力、指導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辦事處執法隊對xx市場內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行為制止不力、查處拆除不力,對xx市場內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規模不斷擴大問題失管失控,工作嚴重失職。
(2)光明新區規劃土地監察隊未認真履行轄區內規劃地違法行為的日常督查職責,對xx市場內長期存在的違建問題失察;對查違中隊及公明辦事處執法隊開展市場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巡查檢查和查處整改工作指導、督促不力。
(3)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為xx市場違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部分國有未出讓土地補辦了臨時用地手續。
7.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把關不嚴。
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為xx市場違法占用轄區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國有未出讓土地違法建設補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復,存在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8.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對xx公司擅自變更登記事項監管不力。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對于xx公司擅自在其登記注冊的住所外違法建設大面積鐵皮棚房用于經營行為監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園社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力。
根竹園社區片面強調增加社區收入而忽視安全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未能嚴格督促轄區內市場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和安全生產責任;個別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收受xx公司老板許日送的巨額賄賂,為該公司違法建設等行為提供便利。
10.公明辦事處存在消防安全監管等方面履職不到位問題。
(1)公明辦事處對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領導不到位,對于轄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發現xx市場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后沒有跟蹤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辦事處在開展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中,部署工作針對性不強,監督檢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時消除xx市場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違規為xx市場出具相關用地證明材料,并為xx市場辦理有關證照和規避違法建設查處,致使該市場存在大量違法建設。
(2)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未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認真督促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辦事處消安委的工作部署;對xx市場長期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問題,沒有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對xx市場徹底整治;協調推進公明辦事處消防安全網格化工作不到位;在XX年6月至9月開展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驗收過程中流于形式、走過場,排查隱患不徹底、整改不全面、監督檢查不力。
(3)公明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沒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督促協調職責;XX年1月接到光明新區安委辦《關于加強光明新區xx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后,沒有組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治;在XX年6月至9月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以及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中,沒有督促有關單位整治xx市場長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火災事故報告7
一、發生經過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xx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匯報,并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并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xx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打開,對外的電線和設備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設備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設備的情況 。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于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曬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火災事故報告8
20xx年2月8日3時45分左右,酒店二樓中廚房洗碗間開關短路發生火災事故。由于公司是揭陽市防火重點單位,按公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和董事會領導要求,有必要對本起開關短路引起的火災事故予以認真調查、分析處理與經驗總結,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本次火災發生經過
20xx年2月8日凌晨3:45分監控中心值班保安員xx聽到不明爆炸聲響后馬上跑出來到門外查看,發現2樓中廚房有火光閃動并傳出爆炸聲,馬上告知后門崗保安員xx到2樓查看,同時呼叫其它崗位保安員趕到現場支援,并調出2樓所有監控對現場進行監控,及時致電當晚在酒店值班的保安部經理xx和保安部經理助理xx報告該情況。同一時間,PA部夜班值班員工xx在大堂東門處也發現了二樓廚房洗碗間傳出強烈電光及爆炸聲,馬上跑到大堂找大堂副理告知2樓發送火災,并與大堂副理及行李生及時趕往現場。
二、本次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后門崗保安員袁仰川接到監控中心值班保安員蘇偉光告知后馬上提滅火器沖到二樓廚房,發現是洗碗間里面配電箱著火,火勢已開始蔓延,其馬上打開滅火器沖進去滅火。大堂副理xxx及時通知酒店工程值班、值班經理及總經理,同時通知了在市區家里的工程部經理xx和總監xx,工程郭經理和黃總監在第一時間接到大堂副理的通知后從家里趕過來酒店。保安部李經理及陳助理也及時趕到現場指揮參加滅火。經過保安部李經理與3個屬下(xx、xx、xx)的奮戰,
火災很快被滅掉,隨后工程黃總監與郭經理馬上對現場的電力設施進行檢查及搶修,為了能在廚房上班前恢復生產不影響客人用早餐,凌晨4:23分餐飲洗碗工xx、xx及PA部經理xx、領班xx、PA員xx提前來到現場處理衛生工作。
本起火災事故,保安部監控中心保安員xx及時發現,迅即告知保安員xx至現場處理,由于他們兩個人第一時間工作到位、處置有方,加上保安部xx、xx助理、保安員xx及時趕到協助,將險情做到迅即控制、有效排除,避免了一場有可能發生的重大火災,避免了公司的重大財產損失。
三、本次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
經工程部現場勘察,確認是為洗碗間的洗碗機配電箱開關短路起火造成本次火災事故。
事后經過了解,早在2月7日晚上20:19分,該洗碗間的'洗碗機因故障停止運作,地哩部主管xx查看發現洗碗機的配電箱開關電閘顯示為“合”,后馬上致電工程值班要求前來現場檢查。20:26分,該洗碗機的配電箱發出兩聲類似鞭炮的聲響,地哩部主管xx得知后立即再次致電工程值班,并要求馬上派一名工程人員來現場檢查。20:27分,工程值班員xx到現場檢查,將漏電開關分閘后離開,缺乏電器安全使用知識,對該情況不夠重視,未及時上報故障實際情況,處置不當,未能將該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另外,火災發生時的工程夜班值班員xx接到大堂副理電話后態度不端正,未能主動趕到現場協助處理,在此提出批評。
四、處理
由工程部對此次火災事故中處置不當的相關值班人員按員工手冊進行處理。
五、獎勵建議
對在火災事故中,責任心強,處警及時,表現出色,工作到位的有關人員獎勵建議如下:
1、對當值監控中心保安員xx(發現及時、上報及時、發出處置指令得當)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xx(現場處置正確、及時)獎勵人民幣400元整;對當值保安員xx(責任心強、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200元;對當值PA員xx(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獎勵人民幣150元;對餐飲洗碗工xx、xx(責任心強、積極配合)各獎勵人民幣100元。
2、對保安部經理xx、保安部經理助理xx、大堂副理xx、工程部總監xx、工程部經理xx、PA部經理xx、PA部領班xx(責任心強、處置得當、積極配合)分別以予表揚。
六、整改措施(建議)
舉一反三,認真吸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全面開展用電安全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做到防微杜漸。
1、工程部開展地毯式用電安全大檢查;檢查情況均上報總經辦、董事會。
2、酒店各部門加強員工電器安全使用知識,重視用電安全。
3、工程部對酒店各區域加分區漏電開關,且在該漏電開關處粘貼好說明,清晰標注該漏電開關相對應的區域線路,以便發生火災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可以讓員工及時拉閘斷電,做到有效的控制、避免事故的發生、加重。
4、工程部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培訓,完善急修處理程序。
xx大酒店
20xx年2月11日
火災事故報告9
一、關于事故的原因及責任
根據消防、公安等部門的勘察認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謝玉梅(鴻利泡沫坐墊廠員工),用發熱的脈烙絲切割海綿泡沫,由于將電壓由25伏調至125伏,致使脈烙絲溫度過高起火燃燒導致火災。因此,事故是周惠、謝玉梅違章作業、違規操作造成的。事故責任單位為鴻利泡沫坐墊廠,事故責任人為該廠負責人向永紅。周惠、謝玉梅負有直接責任。
二、關于經濟賠付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死者經濟賠付方為鴻利泡沫坐墊廠。該廠負責人向永紅承擔事故的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三、關于給予死者家屬的政府救助
據街道了解,鴻利泡沫坐墊廠規模不大,資產不多(1.2萬元),效益不好,可能經濟賠付能力有限,向永紅家也有一死一傷。街道向上級政府請示,本著救濟救急的'人道主義精神,給予三位死者家屬適當的災難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屬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關于死者家屬的經濟賠付
死者家屬有向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求經濟賠付的權利。街道等相關政府部門可以協助死者家屬向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追討賠付。追討賠付不成,死者家屬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會后,街道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組各小組成員立即返回死傷者家屬住宿旅館開展工作。街道將認真掌握死傷者家屬情緒,及時上報事故善后處理信息,盡最大努力安撫死傷者家屬,維護轄區安全穩定.目前,死傷者家屬情緒穩定。
火災事故報告10
20xx年4月22日9時13分左右,江蘇德橋倉儲有限公司儲罐區2號交換站發生火災,事故導致1名消防戰士在滅火中犧牲,直接經濟損失2532.14萬元人民幣。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20xx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市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總工會、環保局、質監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負責人等為成員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蘇德橋倉儲有限公司“4·22”較大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泰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聘請5位專家組成專家組參加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和專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1.江蘇德橋倉儲有限公司
(1)建設情況:該公司于20xx年5月通過新建液體化工罐區及配套碼頭工程項目的立項。20xx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續。20xx年8月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該公司庫區由中建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設計。分2期工程建設,其中:一期于20xx年11月開工,建設立式儲罐42只及輔助設施,儲罐總容量約12.6萬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20xx年1月和20xx年1月,一期續建和二期先后開工,建設立式儲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關輔助設施,儲罐總容量約45.7萬立方米,于20xx年11月竣工。
(2)罐區布局情況:罐區分南、北2個罐區,共有11組罐組。現有儲罐139只并單獨編號,儲存能力約54.75萬立方米。其中:北罐區由東向西依次為11罐組、12罐組、13罐組、14罐組、15罐組,共5組罐組,52只立式儲罐;南罐區由東向西依次為21罐組、22罐組、23罐組、24罐組、25罐組(2505-2510儲罐建成后拆除)、9罐組(球罐),共6組罐組,66只立式儲罐,21只球罐。罐區內還設置了泵房、集污池、1號交換站、2號交換站等相關輔助設施。
(3)事故交換站情況:2號交換站位于24罐組圍堰北側,為四周敞開彩鋼瓦屋頂結構,是碼頭與罐區、罐區與發車臺、儲罐與儲罐之間物料裝卸、倒罐的中轉站。交換站有發車泵36臺,發船泵6臺。有12根固定鋼管通向碼頭,36根固定鋼管通向發車臺,58根固定鋼管通向罐區13、14、15、23、24、25罐組。物料的裝卸、倒罐通過交換站內24根金屬軟管進行轉接。
交換站內周邊及管道下方設有地溝,用于收集管道轉接時滲漏的物料和清洗管道的污水。地溝內污水直接排入交換站東南角的污水井,再泵入污水處理站。
2.華東建設安裝有限公司
華東建設安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東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7日,位于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文峰路1號書香華庭1幢201鋪。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壹級等資質。華東公司除本公司直接承攬工程外,另外還同意顧炎坤等7人以本公司名義承攬工程,從中收取管理費。
(三)事故區域改造工程情況
13罐組的8只甲醇儲罐沒有連接至發車系統,甲醇需通過倒罐發車,為減少倒罐環節,德橋公司副總朱金根與儲運部副主任邵建偉商定對2號交換站管道進行改造,將8只甲醇儲罐連接至發車泵。20xx年4月19日,朱金根電話聯系黃德泉,要求派人對2號交換站管道進行改造。黃德泉經請示顧偉后,安排許雷(裝配工)、申金華(電焊工)、陸軍(打磨工)3人于4月21日到德橋公司施工。(四)事故發生前罐區物料儲存情況罐區儲存了汽油、石腦油、甲醇、芳烴、冰醋酸、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氯乙烷、液態烴等25種危險化學品,共計21.12萬噸,其中:油品約14萬噸,液態化學品近7萬噸,液化氣體約1420噸。
(五)事故發生前的現場作業情況
事故發生前,2號交換站內存在4種作業。
1.過駁作業。從4月22日3時13分開始,贛華強化016(船名)卸醋酸乙酯600噸至2307儲罐。從4月22日6時34分開始,海油318(船名)卸汽油500噸至2411儲罐。作業持續到4月22日事故發生時。
2.倒罐作業。從4月21日21時開始,2409儲罐與2405儲罐之間倒罐汽油760噸,作業持續到4月22日事故發生時。
3.清洗作業。根據邵建偉的安排,4月22日8時15分左右,儲運部操作工陳其平、曹旭新、王龍3人開始清洗2507管道(曾用于輸送混合芳烴),清洗后的污水直接流入地溝。8時30分左右,陳其平等3人開始打撈地溝及污水井水面上的.浮油。
4.動火作業。根據邵建偉的安排,4月21日12時30分左右,許雷等3人開始改造2號交換站內管道。當天下午,完成了鋼管除銹、打磨和刷油漆等準備工作,并將位于2號交換站內東側2301管道割斷,在斷口處各焊接一塊接口法蘭。當日動火開具了《動火作業許可證》,焊接點下方鋪設了防火毯。儲運部曹旭新負責監火。
4月22日上班后,許雷等3人的工作是繼續焊接21日下午未焊好的法蘭,并對位于2號交換站東北角1302管道壁底開一直徑150毫米的接口(接口距離地面垂直距離約1米,距離地溝水平距離約1米),將1302管道連接到2301管道發車泵上。
4月22日事故發生時,2號交換站共有監泵、清洗、動火、監火8名人員在現場作業。
二、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的經過
4月21日16時左右,許雷找到邵建偉,申請22日的動火作業。邵建偉在《動火作業許可證》“分析人”、“安全措施確認人”兩欄無人簽名的情況下,直接在許可證“儲運部意見”欄中簽名,并將許可證直接送公司副總朱金根簽字,朱金根直接在許可證“公司領導審批意見”欄中簽名。18時左右,許雷將許可證送到安保部,安保部巡檢員劉棟亮在未對現場可燃性氣體進行分析、確認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直接在許可證“分析人”、“安全措施確認人”欄中簽名,并送給安保部副主任何建明簽字,何建明在未對安全措施檢查的情況下直接在許可證“安保部意見”欄中簽名。
4月22日8時左右,許雷到安保部領取了21日審批的《動火作業許可證》,許可證“監火人”欄中無人簽字。8時10分左右,申金華開始在2號交換站內焊接2301管道接口法蘭,許雷與陸軍在站外預制管道。安保部污水處理操作工夏雙立到現場監火。
4月22日8時20分左右,申金華焊完法蘭后到站外預制管道,許雷到站內用乙炔焰對1302管道下部開口。因割口有清洗管道的消防水流出,許雷停止作業,等待消防水流盡。在此期間,邵建偉對作業現場進行過一次檢查。
4月22日8時30分左右,安保部巡檢員陳亮、陸銀巡查到2號交換站,陸銀替換夏雙立監火,夏雙立去污水處理站監泵,陳亮繼續巡檢。
4月22日9時13分左右,許雷繼續對1302管道開口時,立即引燃地溝內可燃物,火勢在地溝內迅速蔓延,瞬間燒裂相鄰管道,可燃液體外泄,2號交換站全部過火。10時30分左右,2號交換站上方管廊起火燃燒。10時40分左右,交換站再次發生爆管,大量汽油向東西兩側道路迅速流淌,瞬間形成全路面的流淌火。12時30分左右,2號交換站上方的管廊坍塌,火勢加劇。
(二)應急救援情況
1.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德橋公司現場3名作業人員立即用滅火器對地溝進行滅火;9時15分,現場人員通過對講機呼叫救火,因地溝全部著火,現場人員撤出2號交換站;
9時16分開始,現場救援人員開啟消火栓、消防炮、噴淋系統滅火、降溫,呼叫中控室關閉24、22、23、21、25罐組閥門。德橋公司2名操作工進入24罐區關閉2401(儲存1309噸汽油)和2402儲罐(少量殘留汽油)根部手動閥,由于火勢較大,未能完全關閉閥門,人員就撤出24罐區。
9時16分,中控室逐一關閉2401、2402、2403儲罐罐底電動截斷閥,系統顯示關閉不成功。9時17分,中控室逐一關閉11、12、21、22、23、24、25各罐組及碼頭電動截斷閥。9時18分,中控PLC信號全部中斷。
9時20分,管道燒裂,火勢加劇,救援人員全部撤出罐區。2401儲罐手動閥僅轉動4圈未能完全關閉。中控室向119報警。
2.應急救援情況
9時34分,靖江新港城專職消防隊趕到現場滅火。
公安部消防局、江蘇消防總隊、泰州消防指揮中心先后調集江蘇、上海、浙江290輛消防車、1768名消防官兵和專職消防員趕赴現場,將火場劃分為東、西、南、北4個戰斗段,分區域滅火和冷卻。
國家安監總局組織工作組并調集中石化揚子石化等5支危化品專業救援隊伍到現場參與救援。
14時,德橋公司組織人員進入罐區,先后關閉了11、12、13、14、15、21、22罐組儲罐根部手動閥。
18時,第一次滅火總攻,大幅壓縮東西兩側流淌火面積。
23日0時30分左右,第二次滅火總攻,火勢減弱。1時,德橋公司有關人員配合消防官兵關閉了24罐組的2401、2403、2404等儲罐及23罐組儲罐的根部手動閥,火勢明顯減弱。
23日2時04分,歷時近17個小時,現場明火被撲滅。
三、事故性質
(一)事故直接原因
德橋公司組織承包商在2號交換站管道進行動火作業前,在未清理作業現場地溝內油品、未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未對動火點下方的地溝采取覆蓋、鋪沙等措施進行隔離的情況下,違章動火作業,切割時產生火花引燃地溝內的可燃物,是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德橋公司違規組織作業,事故初期應急處置不當。
(1)特殊作業管理不到位。動火作業相關責任人員朱金根、邵建偉、何建明、劉棟亮等人不按簽發流程,不對現場作業風險進行分析、確認安全措施。在《動火作業許可證》已過期的情況下,違規組織動火作業。
(2)事故初期應急處置不當。現場初期著火后,德橋公司現場人員未在第一時間關閉周邊儲罐根部手動閥,未在第一時間通知中控室關閉電動截斷閥,第一時間切斷燃料來源,導致事故擴大。德橋公司雖然制定了綜合、專項、現場處置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但演練沒有注重實效性,沒有開展職工現場處置崗位演練,提升職工第一時間應急處置能力。
(3)工程外包管理不到位。德橋公司對工程外包施工單位資質審查不嚴,未能發現顧炎坤以華東公司名義承接工程。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在21日許雷等人進場作業前,巡檢員顧棟對其教育流于形式,未根據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應采取的具體安全措施進行教育,考核采用抄寫已做好的試卷的方式。邵建偉、陳亮2人曾先后檢查作業現場,夏雙立、陸銀先后在現場監火,都未制止施工人員違章動火作業。
(4)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未按省、市文件要求組織特殊作業專項治理,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德橋公司先后因違章動火作業、火災隱患等多次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處以罰款。20xx年3月,2號交換站曾因動火作業產生火情。
(5)公司主要負責人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德橋公司總經理王偉忠未貫徹落實上級安監部門工作部署,在全公司組織開展特殊作業專項治理,及時啟用新的《動火作業許可證》;對公司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督促、指導不到位,未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2.華東公司施工現場管理缺失。
華東公司同意顧炎坤以本公司名義承攬工程,收取管理費,但不安排人到現場實施管理。4月21日、22日,許雷等3人進入德橋公司作業前,未安排人到作業現場檢查、核實安全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發現并制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行為。
3.靖江經濟開發區對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落實不到位。
靖江經濟開發區屬于國家級開發區,按照《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全省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xx〕137號)的要求,應當配備安全監管執法人員不少于9人,但靖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只在經發局內
火災事故報告11
北京時間5月8日下午4時許,位于本公司門口的變壓器被雷擊壞,其他地段的變壓器也有被雷擊壞的情況發生,造成黔西縣城大面積停電,公司晚上照明只能借用蠟燭。
當天夜里大概23:40分,由于停電同事們都睡得很早,我在冥冥中感到有些呼吸困難,被一陣陣強烈的刺鼻的濃煙熏醒,慌亂中起來查看情況,腦海里第一反應是否是因為來電把用電設備燒壞而發生火災,因為幾個月前發生在我家里的一起因用電設備燃燒的火災事故讓我記憶猶新,我馬上按了一下燈的開關,沒有電,排除了因電起火的可能性。我沿著七樓的樓梯往下查找火源,結果發現濃煙從五樓的衛生間里冒出,有明火,我大喊了一聲“救火”,驚醒了工程部劉工,隨即叫醒了蘇主任,剛到的我對于環境的不熟悉及救火經驗的缺乏不知如何是好,蘇主任起床后找來了滅火器,用濕毛巾捂住嘴和鼻,進行滅火,火勢很大一個滅火器不夠用,我隨即從四樓又找了一個,在蘇主任的操作下很快控制了火勢,為防止再次起火,我們又從四樓的水桶提水和從五樓純凈水桶中倒水,徹底澆滅后回到房間疲倦的睡去,這次事件中所幸沒有發生人員傷亡。
事后原因分析:燃燒物為一臺廢舊的洗衣機。據蘇主任回憶說,蠟燭是他點燃的,他洗完后,見戴玉平去了,也就沒有交待出來后要將蠟燭熄滅就睡覺了,戴出來后誤以蘇還要進去,所以也沒將蠟燭熄滅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5月9日早上戴主任召集行政部門開了一個會議,就頭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做了深刻反思,并分派了工作任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蔡董事長的'5月8日會議講話精神,加強后勤方面的管理工作。要讓所有人安全生活,安全工作,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合格的好職員。
責任分析:做為辦公室負責人之一的戴玉平,安全意識淡泊,麻痹大意,應負責主要責任。
措施:
1、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強調用火安全。
2、加強員工安全意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
3、加強巡回檢查,落實責任。
啟示:小處不可隨便,細節決定成敗。養成一種注重細節,以公司為家的好習慣;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培訓活動,大家都應該具備一些防火方面的意識及逃生的意識。每一層樓放置兩到三個滅火器;勿吸煙睡覺,以免睡著后因煙頭引發火災。
火災事故報告12
x年1月14日14時40分左右,位于臺州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臺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面積約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關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傷員救治和死者家屬撫慰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全面排查安全隱患,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臺州市和溫嶺市接到事故報警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調集人員和裝備,全力開展搶險救援。副省長毛光烈連夜趕至現場指導救治善后及事故調查等工作,并赴醫院看望慰問傷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有關領導也先后抵浙對事故調查相關工作進行指導督辦。1月15日下午,李強省長和全省11個市的市長集中參加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結束后,李強省長專門對“1.14”事故傷員醫治、善后處理、事故原因調查以及立即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和《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省政府令第31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省政府領導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監局牽頭,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總工會、省消防總隊、省人民檢察院和臺州市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公安部火災事故調查專家參與,依法對事故原因開展調查、取證、分析、認定等工作。
事故調查組通過開展事故現場勘查、走訪調查取證、考察對比同類企業生產現狀、組織專家分析論證、查閱相關部門工作臺帳資料等工作,經過認真分析和討論,查明了“1.14”火災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分清了事故責任,并根據事故責任,提出了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意見,以及下一步加強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議。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企業概況
臺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鞋廠”)位于臺州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系個體私營企業,法人代表林劍鋒,股東為林劍鋒和林真劍兄弟兩人,各持股份50%。大東鞋廠于x年6月10日通過溫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工商注冊號:331081100158634,注冊資本108萬元,經營范圍為鞋制造、銷售,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x年6月14日,通過溫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審核,核準通知文書號:(溫工商)登記內變字[x]第2737號。
大東鞋廠雇有員工83名(均未簽訂勞動合同),主要生產布鞋、休閑鞋和保暖鞋等,x年產值499萬元。
(二)廠房租賃情況
x年7月,大東鞋廠租用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的老村部辦公樓作為生產廠房,并經村委會同意使用村部辦公樓周邊用地1.98畝搭建鐵棚(約400平方米)用于生產。
(三)廠房建筑布局情況
廠房主體為磚混結構,坐東朝西,地上共有三層。其中,一層是成品鞋生產車間;二層為半成品加工車間和鞋料倉庫。三層南半部為鞋幫加工車間,北半部為衛生間、廚房和休息室。主體廠房建筑中部設有一部連通各層的敞開式樓梯,主體建筑北側外墻設有一部從二層通往一層的鋼質疏散樓梯,二層通往該樓梯的疏散門為卷簾門。主廠房只在首層和二層室內樓梯處各設置1個室內消火栓,但室內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網,也未設屋頂水箱,故消火栓處于無水狀態。
租賃之初,大東鞋廠未經審批擅自在主體建筑東、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單層鐵皮棚和磚墻圍成的不規則形狀違章建筑用作生產,并使用至今。鐵皮棚高2米,建筑面積400余平方米。
(四)企業安全監管情況
經查,溫嶺市城北街道于x年4月與大東鞋廠簽訂了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駐村干部每月對該企業的消防安全等情況進行檢查。記錄顯示,最近一次檢查是x年12月31日,當時檢查未發現大東鞋廠存在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據調查,大東鞋廠建立以來,當地消防、派出所、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均未對該企業進行過消防和安全生產檢查,城市管理部門也未對其搭建的違章鐵棚采取過任何處罰和責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發生經過
1月14日,大東鞋廠正常生產。當日下午,在企業車間內上班的員工共有75人(其中,一樓35人、二樓8人、三樓32人),由于學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員工帶至車間。其時廠房內總計有81人。事故發生前,員工王謀文和吳昌玉正在廠房一層東側鐵棚內進行包裝作業,吳昌玉負責打小包(即將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謀文負責打大包(即將鞋盒裝入大箱)。當時,在鐵棚東北角離空壓機約2米遠處,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約600箱。在空壓機南側轉角的平臺處及廢棄流水線西側,共堆放有打包好待運至倉庫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鐵棚頂約1米。14時40分許,面對堆放鞋箱方向作業的吳昌玉突然聞到一股焦味,隨即發現靠近東北角流水線處堆放的一排鞋箱著火,便告知王謀文,并隨即呼喊附近員工拿滅火器進行滅火。發現火情后,一層成品車間管理負責人余金標聞訊立即拉下配電箱總電閘,正在一層辦公室的業主林真劍聽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辦公室,隨即指揮員工用滅火器進行撲救和搶搬物品。因當日東北風強勁,通過東面磚墻上排風機孔洞進入鐵棚,風助火勢,濃煙與火焰竄入一樓主廠房迅速蔓延。正在撲救的員工見火勢無法控制,便相繼逃離,并在廠房外呼喊樓上員工逃生。14時52分,逃離廠房的大東鞋廠員工陳云剛撥通119電話報警。隨后,二層和三層部分員工通過二層外側疏散樓梯或直接跳到一層鐵棚頂進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員工躲在三層房間內等待救援,一些從三層逃至二層的員工因濃煙太大被困二樓不幸遇難。
三、事故原因、責任認定及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廠東側鋼棚北半間的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鞋盒等可燃物引發火災。
(二)間接原因
1、大東鞋廠主體廠房未經消防審批,廠房內消火栓形同虛設,各層樓梯未經封閉,疏散樓梯門未采用平開門,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廠房內電氣線路及用電設備沒有專業電工維修保養,線路陳舊、敷設不規范,部分線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直接經過存放大量紙箱、成品鞋及可燃雜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裝車間,導致電氣線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時,違規擅自搭建的鐵棚更增加了火災負荷,影響了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
2、大東鞋廠內部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安全無人具體負責,并因計件工資及員工流動性大等原因,企業內部組織管理松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執行和落實。
3、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委會以包代管、放縱違章,未盡安全管理基本職責。楊家渭村委會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基層消防安全檢查責任,放縱大東鞋廠違章搭建行為,對大東鞋廠長期存在的'嚴重消防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勸阻并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溫嶺市城北街道以及轄區派出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很好落實,日常消防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不到位。大東鞋廠開辦十年來街道有關部門和派出所沒有對其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僅以駐村干部例行檢查代替安全檢查,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區,致使大東鞋廠嚴重消防安全隱患長期沒有得到有效整治。
5、溫嶺市相關部門消防安全監管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大東鞋廠違章搭建行為及企業內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長期沒有得到重視和整治,反映出當地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排查沒有真正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徹底,消防、城管、安監等部門在執法、監管和指導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溫嶺市委、市政府對消防安全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暴露出當地黨委、政府對有關部門和基層街道政府開展消防安全打非治違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導、檢查力度不大、落實不夠,基層安全監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隱患排查整治仍不徹底。
(三)事故性質
臺州大東鞋業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意見
(一)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
1、林劍鋒,大東鞋廠法人代表、執行董事、經理,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2、林真劍,大東鞋廠股東、監事。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目前上述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正在立案偵查階段。建議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二)給予黨紀或政紀處理的人員
1、決定給予溫嶺市市長李斌行政記過處分。
2、決定給予溫嶺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永兵行政記過處分。
3、決定給予溫嶺市副市長陳剛行政警告處分。
4、決定給予溫嶺市副市長張文洋行政記過處分。
5、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黨工委書記余海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主任連永明行政記大過處分。
7、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常務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長、安全生產工作站站長俞抒明行政撤職處分。
8、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記大過處分。
9、決定給予溫嶺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余昌鋒記大過處分。
10、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羅新軍行政記過處分。
11、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城區二中隊中隊長(原溫嶺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城北中隊副中隊長)陳云軍行政記大過處分。
12、決定給予溫嶺市安監局局長金良明行政記過處分。
13、決定給予溫嶺市濱海交警中隊指導員(原溫嶺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長)徐華軍行政記過處分。
14、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黨支部書記林云輝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15、決定給予溫嶺市城北街道楊家渭村原村委會主任林德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對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
1、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臺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大東鞋廠處以規定上限的罰款。
2、由臺州市政府責成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大東鞋廠依法予以取締。
3、臺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并抄報省監察廳、省安監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議
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建議溫嶺市黨委、政府抓緊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產“大教育”,增強全社會防范事故意識。
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大力開展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法規和知識的宣傳,運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訓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生產人員以及社會民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能力,引導企業自覺加強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隱患,筑牢預防事故的思想防線。同時,要暢通群眾對安全隱患、非法違法行為及事故的舉報渠道,充分調動廣大群眾主動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將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有效地置于全社會的監督之下。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整治”,進一步改善安全生產環境。
當地政府要結合當前正在進行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持續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嚴格整改標準,嚴肅整治責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徹底排查整治到位。重點針對本地區小作坊、小企業、出租房、違章建筑等場所設備設施陳舊落后、火災隱患多、違規違章現象嚴重等突出問題,借助當前正在開展的“三改一拆”(舊住宅區、舊廠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除違法建筑)、“四邊三化”(在公路邊、鐵路邊、河邊、山邊等區域開展潔化、綠化、美化行動)等工作,搞好整治規劃,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重點治理企業違章違法搭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嚴重、員工安全培訓和逃生演練不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混亂等問題,堅決清除非法違規生產經營和滋生事故隱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責任“大落實”,確保安全監管措施到位。
當地黨委政府要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堅決不要帶血的gdp。要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真正將安全生產責任逐級落實到政府、部門、鎮街、村居、企業和房東,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責任網絡,并通過將責任落實情況與誠信體系掛鉤,加大企業違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轄區各類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實施行政村安全生產兩委負責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監管和事故連帶賠償承諾制度。
(四)努力構筑安全“大監管”網絡,實施安全隱患綜合治理。
當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監等部門要發揮好政府部門安全監管的主導作用,加強源頭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核發相關證照;對于未經過審批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一經查實,堅決予以關閉、查封。同時,要根據轄區內“低、小、散”企業量大面廣的特點,進一步健全鄉鎮(街道)安全(消防)網格管理組織,明確職責任務,健全工作機制,通過發揮信息化平臺作用,依靠基層網格管理力量搞好動態巡查,真正實現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早發現、早處置。
(五)落實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當地政府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推進老舊住宅、老舊廠區和城中村安全生產綜合整治,借助騰籠換鳥、機器換人等舉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產的高風險產業、工藝和裝備,倒逼落后產業轉型升級。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在建設規劃、證照核準、消防驗收、供電安全、出租房和外來人口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常態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門執法聯動、管理聯抓、問題聯治、信息聯通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著力小企業、小單位、小作坊內部管理松散、非法違規現象普遍等安全生產難點問題,從源頭上防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同時,當地安監部門要強化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對因安全生產工作責任不落實、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發生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嚴追究單位負責人、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火災事故報告13
Xxxx木工班組倉庫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一、 事故概況
1、 事故工程概況
① 事故項目名稱:
② 施工內容:主體結構施工、內外墻裝修等
③ 項目概況:建筑面積 ㎡,地下二層局部地下一層,地上由xxx層非超限高層和xx超限高層組成。
2、 事故再現描述
經過事故現場勘察、現場證人證言得出事故發展概況:20xx年 x月x日上午x點x分左右,項目部管理人員xxx發現鳳凰美地xxx班組倉庫發生火災,隨后火苗向臨邊房間蔓延,最終火勢蔓延至整個倉庫,xxx發現倉庫起火后第一時間通知項目部總指揮xxx,xxx立即將滅火人員分為兩組,一組馬上采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另一組立即啟動xxxx路消防栓進行滅火。與此同時,項目部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撥打了火警電話,經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及消防部門全力進行撲救,火災持續二十分鐘,至7:30分火災全部撲滅。經事后調查,本次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過火面積約xxxm2,直接經濟損失約xxx元。
二、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Xxx(木工)早上七點進入倉庫取工具準備去上班,進入倉庫后不慎將煙頭扔在倉庫編織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離開
倉庫,離開倉庫后編織袋開始起火,并蔓延至倉庫夾芯板,導致倉庫起火。
2、 間接原因
①xxx作為班組長安全意識淡薄,吃煙頭未熄滅后就隨手丟棄。②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疏于對班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識安全交底,倉庫及倉庫周圍嚴禁攜帶火種。
三、 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
①盡管本次火災得到了及時撲救,且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也給我項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響警鐘,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②立即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堅持事故“四不放過原則”。③由項目經理組織全體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進行專項檢查,不留隱患死角,絕不能走過場。④對生活區宿舍及庫房進行全面排查,大功率電器一律沒收,對使用者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四、 事故處理建議
為了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對其他班組及管理人員再一次敲響警鐘,對事故直接責任人xxxx罰款壹萬元整(10000.00元),以儆效尤。
Xxxxx
Xx年x月xx日
火災事故報告14
1、火災撲滅后,安全部要設專人保護現場,不準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火災現場包括下列三個范圍:一是發生火災引起燃燒的場所,二是雖然 未發生燃燒但與火災原因有關的場所,三是發生火災涉及到的場所;
3、在撲救火災時,以不影響滅火行動為前提,要注意盡可能的減少對現場 的.變動,保護現場的痕跡與物證;
4、發生火災事故,保安部及有關人員應主動配合公安
機關查清原因,查明 肇事責任者,并提出處理意見,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告者、提供偽 證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發生事故必須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和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 、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實不放過 、責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過。
火災事故報告15
【摘要】我們應該如何防范與杜絕類似火災事故的重演呢!這就要求我們分析其原因,采取其相應的對策,從源頭上預防與控制其類似是事故的再次發生。
經濟在增長,社會在進步,國家在強大,奈何火災事故越來越多?群死群傷的場面屢次重現呢!這些火災事故的責任要歸結在誰的頭上呢!是個人,是集體,還是國家?我說都有責任:個人的消防意識太薄,集體的宣傳監督力度不夠,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類似等等原因都是導致火災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的關鍵所在。
一、 對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屢次重演的原因分析
1、人們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消防安全知識缺乏,逃生與自救能力差,這是引發群死群傷事故屢次重演的關鍵所在。據有關部門的調查顯示,中國目前近有三分之一的居民、近一半的學生不懂消防安全常識和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將近百分之七十的居民不關注公共消防安全。從這個調查數據我們不難看出,一發生公共火災就會有群死群傷的現象的原因了。
2、集體單位消防安全意識主體責任不明確,意識太薄,宣傳監督力度不夠,人為的造成了很多火災隱患的存在。據公安部消防局統計表明,目前,全國未設立消防現役力量有956個市、縣(區、旗),其中3.7萬多個鄉鎮中,有專業滅火力量的不到20%。全國僅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就有18萬余處火災隱患沒有整改,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尚有1525處未整改。
3、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跟不上城市發展的步伐,缺少先進的消防裝備與設施。比如說,就目前很多樓層建筑安全疏散通道,設計的.不到位,有的過于狹窄;有的即使做到位,但有由于管理上的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上堆放著很多東西,這些都是會影響到火災發生時快速安全的撤離的。以及缺乏相應的消防設施裝備,使火勢得不到及時的控制,從而會使小火災醞釀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
4、建筑物的火災載荷性能差,一旦著火就會釋放出很多有毒物質與濃煙,使人在窒息昏迷而死。現代很多家人的裝飾材料都是可燃極高的材料,比如海綿,一旦著火火勢很快,并且會釋放出co、hcn、so2等有毒物質和濃煙,這足以讓人喪命。
二、 對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屢次重演所采取的相應對策
1、 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培訓,提高人們的消防安全意識。開展普及性、長久性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不僅涉及人群范圍要廣,各個層面與各個層次的人都要教育到,而且教育時間要持之以恒,要從小開始教育,并且要涉及到每個年齡階段。要讓人們對消防安全知識有一個很明確的概念,使消防安全意識成為人的一種主動性意識而不是被動性的。至少要做到讓每個人看到火災第一時間知道報警、會報警,會簡單的滅火方法,逃生方法以及掌握正確自救與互救的方法。比如說會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術等基本技能。
2、 加強對消防安全監督機構工作的指導力度,使其責任細化明確化。要讓工作落實到具體的部門與人員上,制定出相關的規定,由誰負責,由誰檢查,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誰來承擔。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如發現火災隱患就要及時進行整修與排除,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3、 要嚴把檢查關,不能放過一絲一毫的火災隱患。要嚴格把關好建筑材料與裝飾材料關,減少易燃性高的材料,提高建筑物的抗火性能;要嚴格把關好消防設施設備關,安裝好消防滅火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
4、 要完善好消防安全滅火預案,做好各項火災救援的準備,要達到隨叫隨到的程度,要持之以恒,常年不懈。
總之,我們每個公民都要吸取教育,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時刻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識;同時,各級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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