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擔保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于擔保合同1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以上內容就是我國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擔保期限的法律規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就擔保期限達成了一致協議,但為了保護擔保人利益,如果擔保人提出異議,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法院將不會支持。
關于擔保合同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
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合同范本
關于擔保合同3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權人)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貸記卡章程》、《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評估│所有權│使用權│
││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郵編:_________郵編:
電話: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登記編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甲方的請求,丙方愿意為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年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個工作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托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并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縣(區)
關于擔保合同5
篇一:借款合同擔保問題
(一)爭取落實借款的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
(二)落實擔保措施時應注意的問題
1、由于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同時,貸款人應明白,在借款關系中,僅起居間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愿意代為履行”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被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款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并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2、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嘗的擔保方式。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人所有。”但如果該約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后,則為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為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關于擔保合同6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于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鑒于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于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里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于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并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征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于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于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 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并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并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并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 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關于擔保合同7
致: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根據本公司與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事務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事務所受本公司委托為本公司變更設立__________公司提供法律意見并出具有關法律意見書。根據事務所的要求,在事務所進行法律調查過程中,本公司向事務所提供了一系列公司文件、政府批文和其他資料,并對事務所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口頭說明。
本公司特此向事務所保證: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上述書面文件及口頭說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不正確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為真實的,有關副本文件或復印件與正本或原件一致。如果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賠償事務所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
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
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關于擔保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擔保合同10
一、擔保的概念與特征
1.擔保的概念。擔保,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物權法》、《擔保法》及《擔保法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擔保問題作有詳細規定。擔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從屬性。擔保合同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當然這種從屬性也有例外。《物權法》、《擔保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擔保法》第十四條)、最高額抵押(《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至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額質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允許為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抵押權、質押權,而且《擔保法》規定了從屬性的前提下,允許"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可見合同擔保的從屬性是有條件。
(2)補充性。擔保對債權人權利的實現僅具有補充作用,在主債關系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人并不實際履行擔保義務。只有在主債務不能得到履行時,補充的義務才需要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因此,擔保具有補充性。
2.擔保的方式。《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除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以外,還有一種重要的擔保方式就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為了換取擔保人提供保證、抵押或質押等擔保方式,而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該擔保相對于原擔保而言被稱為反擔保。《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條規定強調反擔保只能由債務人提供,忽視了債務人委托第三人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情形。《擔保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擴張解釋,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當然并非《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為反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債務人自己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場合,保證就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
二、擔保合同的無效與責任承擔
1.擔保無效的情形。擔保合同必須合法方才有效。根據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擔保合同無效:
(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即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3)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下列情形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4)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5)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公司法》、《證券法》修訂之后,證監會、銀監會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xx〕120號),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該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2/3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并作出決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2.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合同法》規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1)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則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3.
(3)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為了保證債權人的利益,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另外,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擔保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關于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擔保合同12
擔保合同擔保期限的規定
擔保合同擔保期限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這是依保證人在保證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類。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的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一條: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第三十五條: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根據擔保方式來確定擔保期限。對于債權人來說,了解擔保期限的規定至關重要,只有在擔保期限以內才能主張自己的擔保債權,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與保障。
關于擔保合同13
借款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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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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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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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抵押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
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抵押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關于擔保合同14
()農銀借合同字第_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 期 還 款 計 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 額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借 方
借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借 款 方 保 證 擔 保 人
(1) (2) (3)
保證擔保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經辦人 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關于擔保合同15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