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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調查報告(15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審計調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審計調查報告1
一、調查目的
企業內部審計作為一種自律機制,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是促進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維護國家的財經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的必要保證。對企業的內部審計狀況進行了調查分析。目前,企業中的內部審計,從內容上已圍繞信息的可靠性與完整性,政策、計劃、程序、法律和規定的遵循,保護資本的安全,資源的節約和有效使用,經營目標的完成等方面來展開工作。但內部審計從目前的普遍成效來說還未發揮出應有的支持內部管理的作用,更無法適應現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要求。
二、公司基本情況
保意建材城位于港城建材主戰場核心板塊,經營面積達8000平方米 ,品類齊全、品牌林立。商城內的品牌建材全部為保意自營,這一經營模式自成體系,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業界當中屬于最先進的經營模式。保意建材城超大規模、超強品牌、超群理念、超級服務,領軍港城、領跑業界。保意企業十四年來以誠信為本,在港城業界有口皆碑。對于大型零售企業來說企業的內部審計與管理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三、調查的內容
(一)該企業經營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認識不足。受長期計劃經濟的影響,部分企業領導人片面認為內部審計就是檢查內部經濟問題,會影響企業職工的團結和穩定,有的認為內部審計限制了自己的經營自主權,削弱了自己的權威,有的將內審機構形同虛設,使內審人員無職無權。
(二)審計處于低級階段且專業知識不足。目前內部審計的職能應是查錯防弊型與管理服務型緊密結合。但現狀是由于基礎管理的缺陷,一般企業的內部審計人員還要每月度將大量精力用于復核糾正會計科目及經營管理數據的正確性上,然后才能將部分精力投入到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查證及生產經營的監督,加上目前內審人員普遍是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匱乏,審計理論與方法鉆研不精,因此更難對企業經營管理作出有效的審計分析、評價和管理整改建議,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本、憑證及其相關資料,工作都集中在財務領域的淺表層次, 1
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資本運作、投資、成本管理、產品定價方案評審與選擇等重要領域,一般都無能力和條件開展審計工作。
(三)內部審計缺乏充分的獨立性,削弱了內部審計決策的質量。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基本原則,是內部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基本前提,內部審計人員應該和他們所審計的活動保持獨立,這樣才能做出公正、無偏見的判斷。所以,內部審計能否充分發揮作用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是否具備充分獨立性有關。然而,經驗證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獨立性嚴重不足,主要源于我國內部審計機構設置和組織形式以及我國內部審計人員自身缺乏專業素質。
眾所周知,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內部設置的機構,在本企業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為本企業實現經營目標服務。因此,內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業的利益限制。于是,企業的內部審計很難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對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做出客觀公正、合理合法的評價。特別是當面對企業領導者參與或法人違紀時,內部審計往往是無能為力的。在這種情況下,作為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如若服從于管理層意志,不能對企業的財務進行有效監控,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就會埋下巨大的隱患,導致審計風險。此外,我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和公司、單位其他部門人員同屬一個機構,潛在的或實際出現的利益沖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內部審計人員也要承擔企業的經營責任,從而內部審計人員獨立性極易受損害,多數單位沒有配備專職審計人員,而是由其他業務人員兼任,也沒有賦予他們一定的職權,受執業能力和專業素質限制,也很難開展內審工作。
(四)領導授權不明確、充分。一個企業內控制度的執行力與企業文化的建設有很大關系,但客觀上受利益驅動的`影響更大,而企業決策層基本上沒有授予內審對查證違紀違規問題的直接考核處分權,對被審計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約束力,不能對違紀違規行為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依靠揭示、審計建議等審計職權很難實現審計糾錯的期望目標,對審計人員提出的問題與改進意見有相當部分被審計者是“虛心接受,屢教不改”。
(五)審計人員的考核激勵不科學。審計固有的監督性與批判性很少帶來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經常會遭受冷遇、對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壓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傷害。缺乏安全感的審計人員思想趨向消沉,工作缺乏責 2
江 蘇 大 學 畢 業 論 文 調 查 報 告
任心,工作中顯得“顧慮重重”,嚴重影響審計行為的有效性。而絕大部分企業對內審人員工作的考核評價標準忽視了這種特定現象,多采用懲罰激勵而少采用獎勵激勵,往往使得內審人員辛辛苦苦工作,換來“里外不是人”的感覺。
四、調查的體會與措施
(一)內部審計機構要合理定位。在科學的現代企業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內部控制組織框架中,內審機構應是一個獨立部門,它應直接對監事會負責,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內部審計事項或企業內部發生重大的違規、違法事件時,還可直接向股東大會極其常設機構董事會報告。在企業內部監督機制中,內審部門應有不可置疑的權威性,并具備股東大會或其常設機構董事會明確授予適度的審計事項直接處置權,以保證內部審計報告能引起企業管理當局的足夠重視。針對內審報告中提出的整改、處置意見和建議,應及時予以研究并給予反饋,這樣才能保證在科學、完善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業的經營目標。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考核選拔制度。對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實行公開競聘、多級考試等選拔制度,采用“不拘一格選人才”的機制全方位地開發事業性強、業務素質高、能主動盡職的優秀審計人才資源,從而培養造就一批符合現代審計發展需要的各類型人才,并把他們配置到適合的管理或主管崗位上,不斷提高審計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審計人員的成就感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三)以提高內部審計獨立性為出發點,改善企業內部組織結構,明確內部審計責任。經驗表明,內審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是內部審計實現其職能,發揮其作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設置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使其獨立于其他職能部門,在領導關系選擇上要提高內審機構的直屬領導層次(直屬領導層次越高,其獨立性越強);必須設置專職的審計人員,使其不參與或負責其他職能部門的管理活動和其他業務活動,在其領導體制的選擇上也要考慮審計活動與業務經營活動的關系,避免一人既負責財會工作,又參與審計工作、既負責某項業務,又指揮對這項業務活動的審計等職責不相容現象發生。此外,保證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開展業務中的實質性獨立自主地選擇審計項目,確定審計重點,編制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序,完成審計報告。 明確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也是提高審計獨立性 。
審計調查報告2
一、調查目的
專業調查是我們完成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程的學習之后,綜合運用知識的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本專業必修的實踐課程,在實踐教學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過專業調查使自己在實踐中驗證,鞏固已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通過知識的運用加深對相關課程論與方法的理解與掌握。加強對企業及其業務的了解,認識的基礎上,將學到的知識與實際相結合,使學生運用已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對調查的各項業務進行初步分析,善于觀察和分析對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處,靈活運用的學專業知識,實踐中發現并提煉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調查任務
本次調查我到的'單位是彭山縣審計局,主要任務如下:
1、調查彭山縣審計局目前審計事務的操作流程。
2、研究現行信息化系統對業務進程所起的作用。
3、分析彭山縣審計局信息化的經驗及出現的問題。
三、調查內容
21世紀是信息技術的時代。隨著生產的自動化,貿易中的電子商務的普及,網絡財務軟件的廣泛運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樣化,審計信息化將是21世紀必然趨勢。但是我國現今的基層審計單位的信息狀是什么樣的呢?我國基層審計信息化的現狀,審計人員、軟件條件以及硬件條件如何在信息化的過程中有什么樣的經驗和教訓呢?帶著這個問題,我在彭山縣審計局進行了我的專業實習調查。
本文所探討的審計信息化是指,被審計對象進行財務工作和經營時,審計人員為了實現其審計目的收集必要的審計證據,采取必要的審計程序,對企業的運營的合規性以及利用計算機以及網絡生成的信息進行審計的工作。
四、調查體會
引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楊學山說過的一句話,十五個字:起步晚,基礎弱,資金少,應用難,見效快。
首先是起步晚。國家審計署計算機應用是從八十年代后期開始的,象彭山縣這種經濟欠發達到審計信息化的應用范圍就更小了是比較小的。第二是基礎弱。搞信息化,計算機應用要有好的審計工作者,包括審計專業人員和IT人員,這方面彭山縣審計局基礎比較薄弱;網絡,計算機在起步的時候基礎也比較弱,網絡環境較差。三是資金少。基層單位在資金問題上是比較困難的。四是應用難。審計相對其他部門工作來說,其計算機應用難度比較大。被審計對象都是開放的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財政部門或者大中型國有企業或小型企業都有各自的制度,要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的難度比較大。另外被審計對象的系統與審計單位系統主體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增加了技術上的難度,而且從技術上看,審計單位要在人家的基礎上進行工作的技術難度大大增加。特別是在被審單位本身信息化程度較低的情況下,應用就更加困難了。第五是見效快。雖然審計信息化起步晚,但是我在實習見到審計和網絡財務軟件的使用還是給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效率的提高,受以大多數員工的肯定,效果顯著。
審計調查報告3
首先,要明確審計調查目標:審查供電所營銷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評價營銷業務的合法、合規性和效益性。只有目標明確了,才有行動的方向。
其次,要了解所被審計鄉鎮供電所的基本情況,如供電所的沿革、人員構成情況、供電區域內人口構成及經濟發展狀況、供電負荷發展情況、過去受公司考核的情況以及營銷管理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況和其執行情況等。通過了解這些情況,可以為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營銷管理進行恰當評價提供有益的參考,制定切實有效的審計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審計資源,節約審計費用,提計審計效率和效果。
第三,要重視獲取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考慮。作為內部審計人員,始終要保持職業懷疑態度,運用職業判斷,評價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1、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由于審計證據的數量受錯報風險的影響,錯報的風險越大,需要的審計證據可能就越多,我們就應實施越多的測試工作,將檢查風險降至我們可接受的水平,以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范圍內。從目前鄉鎮供電所營銷管理的現狀看,由于管理人員的素質、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狀況,以及我們了解到的管理情況,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審計證據充分性的考慮,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
2、審計證據的適當性
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取證過程中,需要特別關注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問題,保證所下審計結論的正確性。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相關性,它要求所獲取的審計證據與我們的審計目標相關,有針對性地獲取審計證據可以確保審計證據的相關性。比如,為審查明被審計單位抄表率的完成情況,可以通過查閱被審計單位的抄表臺賬獲得相關信息,作為審計工作底搞的組成部分,審計人員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人員所關注抄表臺賬的復印件,以支持審計人員所下的抄表率情況的結論。二是可靠性,一般而言,從外部獨立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其他來源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內部控制有效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比內部控制薄弱時內部生成的審計證據更可靠,直接獲取的審計證據比間接獲取或推論得出的審計證據更可靠,以文件、記錄形式存在的審計證據比口頭形式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從原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比從傳真件或復印件獲取的審計證據更可靠。如,供電所要證實供電所欠收電費的余額,根據工作需要,要對相關客戶進行函證,以證實被審計單位欠收電費余額的真實性,這時,客戶的回函比供電所提供的證實電費余額的依據更有可靠性。
第四,重視與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為掌握更多的線索,內部審計人員要充分與被審計單位和人員溝通,一方面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如市場營銷科等部門,了解他們平時報送相關資料的及時性、準確性,發生預案時處理的情況等。另一方面可以采用模擬的方式詢問相關人員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執行流程等,以及相關人員對本單位管理方面的看法,從各個不同的角度獲取信息。同時還要積極走訪客戶,了解供電營銷人員日常工作中的表現,存在的問題,解決問題所采取的辦法和措施以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和客戶合法權益的情況。
第五,要采取科學的方法,認真分析所獲取的信息,正確撰寫審計工作底稿,最終形成可靠的審計結論。
同時,在本次審計結束以后,要組織檢查和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使審計調查工作發揮切實的效用。
最后,我們要規范審計工作流程,以嚴密審計程序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以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威懾,使被審計單位認識到公司對審計工作重視,正確看待和支持審計調查工作,使營銷審計調查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確保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計工作任務。
審計調查報告4
一、調查項目及范圍
調查項目主要包括:幼兒教師的教育觀念和教學策略,幼兒的教學課程結構內容。幼兒的教學目標與評價幾個方面。其中觀察幼兒教師的教育觀念的轉變程度為首要之重,因為教師的教育觀念決定著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調查的對象范圍是我鎮 5所學校的學前班,召夸朵朵幼兒園及召夸稚愛幼兒園兩所幼兒園。開學以來共聽了 10節幼兒教師的課,同時為作好幼小銜接工作,加強學科間的交流,提高整合課程的'技能,我聽了小學語文、數學、音樂、美術 8節。由于這次是先聽小學課,接著聽幼兒園課,后來由于時間原因,有部分學校沒有走到,這將作為我今后的工作延續。作為學前教育教師,從事這項工作十多年,談不上調研報告,只是自己在學前教育方面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
二、調查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了解我鎮幼兒教育教學情況,為更好地實施幼教而服務。
三、過程分析
幼教教學狀況:
1、教學內容分為生活、學習、游戲、環境、運動,貫穿在小班、中班、大班、學前班四個幼兒教育階段。不同年齡階段,不同性別和個性幼兒探究的特點和規律在共性當中也有其個性。
2、教學結構:活動課程,研究性課程
3、目標:轉變觀念,加強幼兒園科學管理力度,探索在新型師幼關系中,如何創設幼兒主動學習的良好教育環境與適于教師成長與發展的制度。
從以上幾個方面來觀察,我鎮幼兒教師積極性比較高,在原有工作基礎上吸取精華,掌握新的教育教學技能,教師與幼兒之間是一種對話與分享的關系,在活動中讓幼兒嘗試在先,教師指導在后,理解幼兒的探索愿望和探索行為,推動幼兒按他們的邏輯與方式進行適當的探索。如在朵朵幼兒園李芳教師“能干的小手”這節活動課中,教師不拘泥于教材內容的限制,充分考慮到幼兒的生活學習經驗,使幼兒對自己的小手有更具體、更深刻的認識,并培養了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自豪感,圍繞小手這一知識點,通過兒歌、游戲、討論等方式進行教學,鍛煉了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使孩子在有趣的活動中認識到小手的作用,通過讓幼兒動手制作,教師適時鼓勵、評價、增強了孩子愛勞動的意識,從而使幼兒更加愛護小手,通過讓幼兒欣賞手印畫,感受手印畫的美麗,激發起動手印畫的興趣,展示作品時,讓幼兒進行簡單的自我評價,由此培養幼兒的審美能力,和大膽發言的習慣,整個教學活動里,得到的是快樂和成功。隨著幼兒園“探索型”主題活動在我鎮學前班得到實施的同時,教師與幼兒之間的新型關系較為突出,在這種關系中,教師所承載的文化、經驗不是居高臨下的傾斜,而是平等的對話,不是灌輸,而是分享,活動成為師生共同探索新知和互相作用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充滿自然與和諧,充滿了創造和快樂。如在稚愛幼兒園趙關美教師“我愛洗澡”這節活動課中,教師與幼兒是一種對話與平等的關系,教師引導幼兒熟悉身體的不同部位,并能用身體的不同部位隨音樂舞蹈,讓幼兒充分享受自由舞蹈的樂趣,同時鼓勵幼兒大膽想象,探索用雙手有節奏地搓身體各部位的動作,并使動作具有美感,從中培養幼兒愛洗澡,愛清潔的好習慣,以及與人交流合作的能力。證實了探索性學習確實是幼兒教育中的一種富有生命力的活動。
審計調查報告5
隨著城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規模不斷擴大,我區城中村改造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舊城改造項目、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推進迅速,征地拆遷評估審核工作已是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項目快速推進的同時也帶來政府投資審計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凸顯。為了暢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程,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防范投資風險,促進科學決策,切實發揮政府投資審計的監督和服務職能,筆者結合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就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談幾點粗線的認識和看法。
一、征地拆遷項目復核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搶裝修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數量的刻意增加(防盜網、防盜門、馬桶等)和裝飾裝修不符合規范(地板磚、復合板鋪設于水泥地面上,衣柜無柜門等)。相關征收實施單位報審的評估報告未對該部分進行價格調減,且數量與被征遷戶事先進行了確認,造成復核審計時確認矛盾突出。
(二)隨意變更評估結論的'問題。少數征收實施單位和評估公司,在審計部門已出審計結論后,根據與被征遷戶談判的情況,采取變通的方式隨意調整原已上報審計部門的評估報告,要求重新審計復核。主要表現方式為:一是調整提高房屋等級、成新率;二是對補償方案中未列示補償單價的項目,調整提高單價;三是虛列漏項提高補償金額;四是有的在審核現場已經不復存在的情況下,重新更改評估報告,要求審計部門再次審核。
(三)分戶及還建人口認定的問題。由于補償政策的限制,貨幣補償中存在分戶并根據分戶進行獎勵的情況,在過程中可能會產生舞弊行為的發生;同時,涉及還建人口的政策性認定標準,也可能產生人為擴大還建人口的現象。受政策規定的影響,審計部門無法對分戶及還建人口進行有效的審核、確認。審計部門只能對征收補償項目的數量及價格確認。
二、工程項目結算審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招投標不規范,造成工程建設風險的增加。一些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項目,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的方式確認承建商;有的建設單位存在分割工程采取邀標、議標方式發包的情況;有的單位招標時對建設項目關鍵數據不鎖定,暫定價項目較多。
(二)施工單位竣工結算高估冒算現象嚴重。部分施工企業受利益的驅動,抱著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采取高套定額、虛列項目和工作量、虛報隱蔽工程等各種手段,故意抬高工程造價,存在審漏就賺、審出就減的想法,造成工程結算報價虛高。
三、針對政府投資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建議
(一)鑒于政府投資審計中存在的諸多實際問題,建議切實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職責,層層夯實工作責任。對特殊事項政府部門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處理。
(二)對征收項目中存在的分戶、還建人口、市場價格的認定及及其他征遷審核過程中需確認等事項,建議按照責任分工,由相關單位分級負責,據實審核認定,出具明確意見,并實施責任追究。
(三)各項目指揮部所委托的中介評估機構應嚴格按照評估資質允許范圍進行評估,如超越資質范圍進行評估,或者出現虛列項目、模糊偷換概念、調整補償單價、采取變更、對已審減項目及金額調整后進行重復上報等現象的,由審計部門視情節及誤差金額大小提出處理意見,將其納入黑名單不準在我區從事相關業務。若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對違規聘用中介評估機構,或參與弄虛作假的單位和人員由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追責問責。
(四)區政府應出臺相關管理辦法明確嚴禁工程建設單位人為將項目化整為零,如因需要確需分標段,必須由建設單位書面說明分標段的原因及理由,報經分管區領導批準。
審計調查報告6
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10月25日,縣審計局對部分縣級預算執行單位20xx年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查處的問題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存在應繳未繳預算收入,政府債券轉貸手續不完善等問題。
(二)縣級預算執行單位審計情況。
部分單位存在以下問題:
1、應繳未繳非稅收入;
2、超限額支付現金;
3、超比例列支招待費;
4、項目工程無正式發票;
5、虛列借調人員工資;
6、項目招投標不規范;
7、違規出借資金;
8、違規提取專用基金、滯留欠撥資金;
9、欠繳職工“四險”及住房公積金。
二、審計整改情況
審計報告、審計決定下發后,各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審計結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及時修訂和完善財務內控制度,不斷提高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水平。
(一)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縣財政局對審計結果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制定了切實開行的整改方案,細化了整改責任。及時將非稅收入解繳金庫;對債券轉貸手續不完善問題。已與相關單位簽訂了轉貸合同,對債務本息償還有關問題進行明確約定。
(二)縣級預算執行單位審計整改情況。
1、應繳未繳非稅收入于20xx年7月28日全部解繳;
2、超限額支付現金的問題,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嚴格現金使用范圍;
3、公務接待費超標準的問題,相關單位建立公務接待審批制度,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接待范圍;
4、項目工程無正式發票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強財政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辦結程序;
5、虛列借調人員工資問題,相關單位財務人員加強財政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財務核算和管理水平;
6、招投標不規范的問題,相關各單位健全財經法律法規及《招投標法》的學習,嚴格招投標程序;
7、違規出借資金的問題,現已全部收回,歸還原資金渠道;
8、違規提取專用基金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全部歸還專用基金;
9、欠繳職工“四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已向政府進行專題匯報,力爭盡快拿出解決辦法。
三、加強預算執行的.建議
通過近年來的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各部門、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總體情況較好,財經紀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對財務管理工作較為重視,對審計查處的問題能夠正確對待,積極整改。但個別單位仍存在著部分違紀違規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這些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和加強預算管理逐步解決。
(一)提高預算編制質量,維護預算嚴肅性。在財政預算編制時,財政部門應準確研判當年國家財政政策,并進行大量調研,參照歷年收支情況,結合縣域經濟發展實際和各部門單位業務工作狀況,科學、客觀、準確的編制預算收支計劃,提高預算的年初到位率,維護預算的嚴肅性。
(二)強化稅源管理,提高財政收入質量。面對當前經濟增速放緩,縣域稅收下降的不利局面,財稅部門要用好用足相關財稅扶持政策,建立起以財政貼息為主、小額無償補助為輔的產業扶持格局,創新投融資機制,形成多元化、常態化的投融資機制,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助力企業發展。
(三)加強資金專戶管理,盤活存量資金。一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財政往來款項,尤其對長期掛賬的暫付、暫存款項認真分析原因,落實清理措施,建立定期清理長效機制,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強化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財政結余結轉資金管理的通知》規定,除政策規定外的其他結轉結余資金應收回預算,補充財力,提高資金效益。二是加快專項資金支出,統籌項目進度與資金撥付的關系,防止資金滯留或沉淀。
(四)嚴格財政監管,規范財政財務收支。認真履行財政監管職能,加強對縣直單位財務人員和會計基礎培訓,提升財務人員會計核算和管理水平,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增強主管部門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對所屬單位財務、資產、資金的監管職責,加大對存在問題的整改力度,防范監管盲點,杜絕管理漏洞。
審計調查報告7
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多種表現形式,按被審計人的審計階段和審計目的可以分為離任審計、任前審計、任中審計等。除以上形式外,包括工商銀行在內的一些商業銀行為了加強關鍵崗位人員的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已開始擴大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嘗試實施了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這一審計模式將審計對象從高級管理人員擴展至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審計范圍進一步擴大,審計監督職能也進一步完善。對此,本文以工商銀行的具體實踐為基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經濟責任審計特殊表現形式進行分析探討,力求擴展經濟責任審計外延,豐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解。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一般定義
通常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的審計。通過審計分清企業負責人應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包括對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驗證,以及對有關經濟活動應負責任的界定和評價。
具體到商業銀行領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及履行職責情況,經營決策和管理行為,所在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等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審計和評價。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定義
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適用于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人員。其主要包括關鍵崗位的界定、強制休假和離崗審計的定義。
(一)關鍵崗位: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具體崗位需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定義和分類。
(二)強制休假:強制休假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見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況下,臨時強制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休假并暫停行使職權,同時對其進行離崗審計的一種制度安排。
(三)離崗審計:離崗審計是指各級機構在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期間,組織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經營管理活動既業務操作的合規性等情況實施審計的行為。
(四)經濟責任審計與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聯系和區別
正如前文所說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擴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質上仍然是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其審計對象、審計方式、適用范圍與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略有不同。一是審計對象較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更廣,既包含從事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包括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二是審計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傳統經濟責任審計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員任職期滿即將離職或在任職期間需接受履職考核情況下開展審計。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則是針對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時間較長但因某些原因還不能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的情況下,為防范風險安排其離崗休假并對其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后關鍵崗位人員還需返回原崗位繼續工作。對于已按期正常輪換崗位的關鍵崗位人員是不需要進行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審計方式和范圍略有區別,對于承擔管理責任的的關鍵崗位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應與傳統經濟責任審計一致。對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與其工作職責相一致,不涉及各類管理指標等內容,審計內容和范圍相對單一。
三、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象的界定
在明確了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基本定義后,要進一步實施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就必須對審計對象進行界定。從字面上理解,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的對象自然是關鍵崗位人員,從上文的定義中可以歸納為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由于各商業銀行的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所以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界定也存在區別,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級(直屬)分行正副行長、二級分行行級負責人、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二級分行以下各級機構負責人;三是空白重要憑證管理崗、上門收款崗、上門服務崗、經辦行密押員、經辦行密押主管、對公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消費信貸調查崗、值班經理崗、財務核算崗、事后監督中心經辦、業務處理中心資金清算崗、對賬中心經辦、現金營運中心主任、現金營運中心庫管員、打卡崗位、空白卡保管崗、作廢卡保管崗、已制客戶證書管理崗、落地及可疑指令處理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為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其承擔更多的是管理責任,故對這些人員的離崗審計基本與經濟責任審計相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因為更多的是承擔一種業務經辦直接責任,因而通常采取較為特殊的離崗審計。
四、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方法
關于如何對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強制休假離崗審計,不同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有著不同的組織程序和審計方法。本文還是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重點闡述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流程。
(一)審計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離崗審計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以及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每年年初各級行人力資源部門需根據本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情況會同各業務主管部門編制離崗審計對象人選計劃,并通知內部審計部門組織離崗審計;內控合規部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門相關審計通知后負責離崗審計的組織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則視需要協同內控合規部門實施離崗審計工作。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在中國工商銀行,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主要以該關鍵崗位的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執行本崗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的情況以及履職時限內所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具體內容還需依據不同崗位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主要風險點分別確定。
(三)審計的流程。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相應內控合規部門組織離崗審計;二是由內控合規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成審計組,或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審計組,并確定審計組組長和主審人;三是審計組以被審計對象所在崗位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編制《離崗審計方案》,經內控合規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四是開出《離崗審計通知書》,開展現場審計工作并確認審計事實,五是出具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人的.意見;最后是由主管行長簽發和發送審計報告,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續整改。
五、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雖然已經開展了多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積累了較多經驗。但在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較為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一)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較多,涉及范圍廣,審計工作量大。作為一家內控嚴密的商業銀行,設置的關鍵崗位通常較多,從事關鍵崗位人員也相對較多。客觀上導致審計對象的多樣化。以工商銀行為例,除去一、二級分行行級領導崗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以外,還有運營類、營銷類等20多個不同類型的關鍵崗位,其中光對公、對私客戶經理的從業人員數量就已十分龐大。因此,理論上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像相比以管理人員為主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要多出很多,客觀上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缺少統一、有效的評價指標,審計質量較難把握。由于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一般分為各分支機構承擔管理責任的人員和承擔業務經辦直接責任的崗位人員兩類。前一類人員的離崗審計即是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范圍、評價指標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審計工作可以按圖索驥,能夠較好的把握審計質量。后一種類型即為本文重點探討的適用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關鍵崗位人員。這類人員眾多,涉及營銷、運營、操作等不同工種,對于這類人員的審計還未能形成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也沒有相對標準化的審計模式,對審計質量不易把握。例如對客戶經理的審計、對大堂值班經理的審計,除對其履職情況進行了解外,很難找到其他評判標準,再加上商業銀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未能完全標準化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更難以規范。
(三)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當前,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基本采用“分層審計,下查一級”的模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一般以承擔較多經營任務的基層支行開展。由于要承擔各類經營任務,支行審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一般較難得到保證,獨立性也相對較弱、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從而給基層支行的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離任審計過程中各職能部門較難充分協調。
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和慣例,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輪換計劃提出。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有審計部門單槍匹馬實行審計。由于各部門審計、考核和調查的組織形式和考核標準不一致,在時間上往往不能統一進行,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鑒于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存在以上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結合工商銀行近年的審計實踐,提出一些完善該類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結合商業銀行運營管理實際,完善關鍵崗位設置,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由于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前提是關鍵崗位人員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輪崗。因此,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科學合理的設置關鍵崗位,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是減少審計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業銀行需定期更新完善關鍵崗位目錄,做好人員儲備,每年制定輪崗計劃并認真執行,對于客戶經理等營銷崗位則應定期更換其服務對象,實施“輪戶”管理,從而大量減少需開展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
(二)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推進關鍵崗位人員工作質量評價規范化。由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缺乏標準和評價指標。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對本行的所有崗位進行梳理,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同時梳理關鍵崗位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將關鍵崗位的工作流程標準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固化。如此,審計人員則可以按照標準化工作職責和操作流程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并對相應風險點的控制情況進行審計分析,從而保障審計規范,提高審計質量。
(三)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由于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為保障基層行的審計工作質量除需加強人員保障外,還必須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上一級審計部門應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基層行審計人員的理論修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有計劃的征調基層審計人員參與,在實踐中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審計水平。另外,上級行審計部門應考慮制定并下發類似于《經濟責任審計手冊》等內容的指導意見,指導基層審計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四)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充分利用各專業和部門的考核結果。
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需各個部門相互配合才能有序開展。以工商銀行為例,該項審計工作在支行層面應已內控管理委員會為平臺進行協調,合規經理牽頭,各相關科室人員參與,相互協作,并充分利用被審計人的年度考核結果、支行、網點的內控評價結果以及各專業檢查結果,從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
審計調查報告8
省審計局:
根據局第××次會議決定,我們于××年7月1~15日對我省××外貿公司與香港××公司合營辦廠引進設備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外貿公司是我省具有進出口業務權的地方工貿企業。該公司現有職工436人,設八個科室,一個直屬五金加工廠。該公司1983年被批準自營出口業務,主要出口小五金產品。幾年來,經過廣大職工的努力,出口業務有了一定的發展,1985年出口銷售額達736萬元,出口創匯145萬美元,均比1983年翻了兩番。但是,由于該公司主要出口貨源基地直屬五金加工廠的設備陳舊,因而繼續擴大出口業務,增加創匯的能力受到了限制。
××年初,經有關人員提供線索,該公司決定與香港××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合作生產經營機絲螺釘。××年3月,雙方簽訂合營合同,其基本條款規定:合作期四年,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機絲螺釘生產工藝,由我方以租賃方式提供廠房1300平方米,負責招聘生產技術人員和工人。香港××公司提供國際上80年代出產的螺釘流水線全套設備共78臺,并負責提供主要原材料和產品的外銷。雙方總投資115萬美元,其中機器設備總金額94.96萬美元。按投資比例,我方承擔六成,產品外銷60%,內銷40%,注冊資本64萬美元,年提折舊25%。四年后設備歸我方。
(二)存在的問題
經審計上述合作項目,從洽談到成交,反映出的問題不少,主要表現在:
1.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陳述的情況不真實。
第一,申請理由缺乏事實根據。建議書說,國產生產機絲螺釘的設備工藝差、效率低,不能適應市場對機絲螺釘的需求。經查明,我國制造的生產機絲螺釘設備各項技術指標均已達到世界標準,且有供應,完全不需要引進。
第二,輕信對方謊言,香港××公司實際上是一家五金商店,規模不大,注冊資本僅10萬元港幣,且從未搞過機絲螺釘的生產經營,其對我方投資的設備,是從一家行將倒閉的螺釘工廠低價買來的二手貨。××外貿公司對其未作任何調查研究,僅憑對方自敘,就在建議書中輕率肯定對方生產經營機絲螺釘的經驗豐富,銷售網點、資金來源可靠及設備先進,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瀆職行為。
第三,可行性報告的資料來源不可靠,分析粗糙。“報告”的資料來源不是建立在實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而是借用其他單位的可行性報告為藍本依樣畫葫蘆杜撰的“報告”,未對香港合營方的資產信譽情況加以說明,對經濟效益的分析也是建立在假定引進設備是國際80年代先進產品,年產量能達到4億只的.基礎上測標的,缺乏真實性。
2.引進設備與合同條款及所附設備清單不符。
3.赴港考查設備小組不負責任,留下隱患。
為了掌握和了解香港××公司投資設備的情況,經有關部門建議,××外貿公司于××年5月,派出3人考查組,赴港對引進設備進行檢查,在港期間考查未按預定要求,對所有引進的設備逐步逐臺全面檢查,僅對其中的8臺設備做了表面觀察,占全部引進的10%。在抽查中,既未核對出廠年號,也未進行單機鑒定,就斷定該批設備有七八成新,大部分為××產品,特別是在不了解同類設備國內外市場價格的情況下,就輕信對方報價合理,并向國內寫了調查報告,以致報告反映的設備性能、新舊程度、制造年份和價格水平與實際鑒定的情況差距較大。
4.各經辦部門把關不嚴,官僚主義嚴重。
當××外貿公司上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其主管部門對“建議書”和“報告”內容未作任何調查核實,就批轉同意立項,并呈文合營辦廠批準機構,建議納入1986年本省技術改造和引進設備的項目內,其他有關部門亦采取文轉文的審批形式,逐級批轉,為××外貿公司盲目與香港××公司合資經營機絲螺釘引進設備開了方便之門。
(三)處理意見
1.鑒于引進設備正處安裝階段,尚未運轉生產,建議抓緊安裝工作,安裝完畢,立即組織試車生產,掌握設備的實際完好率和生產效率,重新測標經營效益,以便掌握第一手資料與香港××公司進行交涉。
2.香港合作方有意以落后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其行為違反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五條的規定責成××外貿公司立即向香港××公司提出索賠要求,要其賠償我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鑒于合同主要條款與事實不符,建議合營主管部門立即通知××外貿公司,暫停執行合同,待清查完畢后,再予考慮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條款。
4.建議中國銀行××分析,暫停執行信用證項下承付貸款的契約,以減少國家利潤受到進一步損害。
5.建議合營主管部門組成一個專門小組,對合營事項進行一次全部清查,對責任者根據事實后果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和經濟制裁,觸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審計組
××××年×月×日
審計調查報告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為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范》、《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核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審核室、督查室、結算室、網絡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運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為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為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余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講明了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范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運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采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體制運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范;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于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余25,590,845.04元,占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為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余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余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采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余數額。
2、醫療診療項目報銷范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項目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范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項目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余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范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范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項目》,加強診療項目審核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項目”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范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并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范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為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范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對象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并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信息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對象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數據分析,并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小學生重復參保的情況:按電子數據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參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復參保的學生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核對)。此行為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為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為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小學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范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余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操作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件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項目過多,致使業務數據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數據進行歸納匯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信息。
(2)數據錄入信息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信息完全重復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復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數據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數據,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匯總數據而沒有明細數據,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為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為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為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為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項目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項目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為屬于亂收費行為:……(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范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簽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范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并簽字,同時在處方上注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運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于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復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文件相抵觸,相關部門為了追求部門利益,盡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為盡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采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信息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信息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于網絡堵塞、服務器故障等,造成數據傳輸中斷,致使數據錯誤,而錄入信息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復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范圍,主要因為往年沉淀資金過多,新農合辦采取提高報銷范圍的辦法,以使基金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為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絡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以解決管理不規范、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調度,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淀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于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準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項目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占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為不規范、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審計調查報告10
一、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和結構
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包括調查依據、實施的基本情況、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以及建議。對于以上內容,應如何安排調查報告的結構和文字的表述方法,是撰寫專項審計報告的寫作技巧問題。所謂結構,就是報告的內容如何分段而構成一個整體的問題。具體包括如何開頭、如何結尾,如何羅列調查出的問題,審計的評價、原因分析、意見和建議如何體現等。結構安排得當,能使審計調查報告條理清楚。否則,就達不到預定的目的。結合實踐,專項審計調查報告一般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部分:主要敘述審計調查的概況。在寫明審計調查報告的標題、日期、受文機關后,就要闡明審計調查概況。寫明根據什么可簡單的交代調查的緣由、內容、目的等。
第二部分:主要寫審計調查過程和結果。它是審計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寫好這部分,是審計調查報告是否有說服力的關鍵所在。
(一)要敘述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基本情況主要說明與調查目標有關的被調查事項背景信息,總體評價主要是針對調查結果發表評價意見。評價要針對被調查單位財經工作和存在的問題,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評價,做到把握總體、客觀適當,充分體現整體性和宏觀性。為防止審計風險,盡量不要作出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評價。
(二)問題的集中、分類和分析
從諸多的調查材料中,尋找帶有共性的問題,將其相對集中在一起,按順序單列起來。反映問題做到主次分明、重點突出,切忌單個羅列、輕重不分、分類錯誤等現象。每類問題的表述原則上要先總體、后列舉,要首先反映問題總量、占總體比率、發展規模、程度和趨勢、影響面及其后果。要分析問題產生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歷史原因和現實原因,分析問題要切中要害,要從大量的財務數據和非財務資料中歸納出規律性從中發現客觀實質,真正找到問題產生的原因。
(三)解決問題的審計調查建議
要針對具體問題,從根治和控制的角度,提出改革體制、健全機制、完善法規等標本兼治的建議、促進整改和規范等解決實際問題的具體措施。如審計調查中發現某縣計生經費投入不到位問題,在寫建議時不能簡單寫出加大計生經費的投入。可以建議政府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經費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對計生經費支出要分類管理,據實測定,進一步細化預算,這樣才能便于采納,達到加大計生經費投入工作的目的。
第三部分:結尾。主要寫清編寫審計調查報告的審計機關的名稱,并注明報告日期。
二、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的步驟
(一)整理審計調查記錄,分類歸類
在審計調查工作結束之前,應對審計調查全過程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總結,做一番去粗取精,去蕪存菁的整理工作,舍棄無關緊要和可有可無的材料,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事實材料,針對審計實施方案檢查審計任務是否完備齊全。如果材料不足,應予補足;證據不充分,應進一步充實;數據未核實的,應抓緊核準;工作底稿不齊,應繼續補充,將審定后的材料,按照不同內容,進行分類,歸納。如分成哪些是擠占、挪用方面的,哪些是違規發放獎勵、補貼的,等等。
(二)擬訂提綱
專項審計調查與其它文章不同,需要靠大量的事實材料說話,在收集和選擇整理歸類的基礎上,可按照問題的主次,統籌安排,確定表現形式,編寫較為詳細的調查提綱。
(三)起草調查報告,修改定稿
通過資料的整理和提綱的擬訂,審計調查的基本內容已經具備,只有用文字組織說明,調查報告初稿也就自然形成。初稿形成后,要經過研究,認真加以修改,盡可能做到完整無缺。
三、撰寫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寫好專項審計調查報告是審計程序的重要一環,是對審計調查事項的準確、客觀、高度概括和評價,是為領導提供宏觀決策的依據。撰寫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注意內容和形式的統一
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上述談到的形式,是一般的寫法,并非在任何情況下,均可生搬硬套。在審計中,會遇到各種各樣和意想不到的問題,這就需要采用適合表述各種不同需要的形式。
(二)語言要樸素、簡練、確切,結論要有證有據
審計調查報告是應用文,不要用華麗的辭藻和過多的形容詞進行修飾,更不能大發議論,進行邏輯推理。
(三)文風要實事求是,法規引用要正確
寫審計調查報告,就是要求事實準確,文字表述無誤,引用法規正確。發現多少問題,就寫多少問題;是什么問題就寫什么問題,讓事實說話。如:在審計調查時發現計生經費投入嚴重不足,可以寫出以下事實,表明問題的嚴重:“某縣某年應投入計生經費2410萬元,實際投入670萬元,實際投入占應投入的27.8%。”注重把事實說清楚。既防止望風捕影,夸大事實,又要防止大事劃小,小事劃無。
審計調查報告11
審計署于今年3月份下發了《審計署關于印發主要審計文書種類和參考格式的通知》,規范了10種主要審計文書及其參考格式,并制定了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審計取證單》是3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之一。
《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清晰明了,所包含要素清楚準確,但基層審計機關在審計實踐運用時,還是遇到了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探析。
一是“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問題。一種觀點是,對審計證據進行羅列、匯總,將有關存在問題隱匿其中,在審計工作底稿中再予以反映;另一種觀點是,對審計證據進行歸類、計算、分析,并闡述存在問題事實、數據及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
二是審計取證單所包含事項問題。一種觀點是,審計取證單要一事一稿;另一種觀點是,審計取證單雖然對審計證據進行了匯總分析,但可以包括多個問題、多個事項。
三是審計取證單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問題。一種觀點是,由證據提供者簽字;另一種觀點是,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
四是審計取證單的運用問題。一種觀點是,并不是所有審計事項都要用審計取證單進行取證;另一種觀點是,所有審計事項都要用審計取證單進行取證,每份審計工作底稿都要附審計取證單。
筆者認為,判斷某個觀點的正確科學與否,一看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準則規定;二看在遵循第一條的基礎上,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更有利于開展工作;三看審計實踐的檢驗程度。
一、關于“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國家審計準則)第九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審計事項比較復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的,可以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分析,編制審計取證單,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者蓋章。”這就是說,“審計(調查)事項摘要”所包含內容主要是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分析。筆者認為,匯總、分析這兩個詞匯,既可以作為平行關系,也可以作為遞進關系,可根據審計實際情況,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或者進行匯總分析。至于是否要闡述存在問題事實、數據及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筆者認為,有些審計取證單可以闡述有關事實及數據,因為那是對審計證據進行歸類、計算、分析的結果,有必要讓被審計單位知曉,充分聽取他們的解釋和說明,并根據新補充證據情況,確定是否對審計取證單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違反的法律法規、定性結論,是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要素之一,國家審計準則并未要求在審計取證單中予以闡明,筆者認為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二、關于審計取證單所包含事項問題
筆者認為,一份審計取證單包含一個事項還是多個事項,要根據審計工作實際情況而定。對于證據齊全、問題明確、思路清晰的審計(調查)事項,要盡量做到一事一份取證單,這樣便于問題的定性處理,便于編制審計工作底稿。而對于一些疑點問題,由于被審計(調查)單位的行業、專業非常寬泛,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受限,而查詢、學習等都需要一個過程,單憑被審計(調查)單位有關人員的解釋說明,不足以讓審計人員準確界定自己的專業判斷是否科學、合規、準確,加上時間有限,也不能等問題弄明白了再來取證。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打破常規,盡可能對所有發現的疑點問題及相關證據進行取證,然后再利用足夠時間進行匯總、分析、計算、提煉,對確實存在問題的事項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定性處理。
三、關于審計取證單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問題
國家審計準則第九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審計取證單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者蓋章。而審計署下發文件制定的《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中,是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基層審計機關在規范審計取證單時,有的使用前者,有的使用后者。筆者認為,證據提供者的.范圍較大,包括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之所以在《審計取證單》參考格式中規定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其中一個原因應該是基于以下考慮:審計取證單是在審計事項比較復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時,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分析的基礎上編制的,這些證據提供者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多個人,對于審計人員匯總分析的情況,某個證據提供者可能知其一不知其二,而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則對全面情況比較了解,其政策理論水平較高,能夠對審計取證單有關內容提出自己的見解或說明。這樣,一方面充分聽取了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加深了雙方的溝通和交流,另一方面,也有效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質量。有些基層審計人員認為,由證據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比由證據提供者簽名或蓋章,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審計取證難度,這種情況在審計實踐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至于執行哪種簽字或蓋章格式的審計取證單,基層審計機關已根據審計署要求進行了規范。
四、關于審計取證單的運用問題
有的基層審計機關在復核、審理審計項目時,要求按照審計實施方案要求,對所涉及的所有事項都要編制審計取證單。筆者認為這種做法有些欠妥。首先,國家審計準則規定:“審計事項比較復雜或者取得的審計證據數量較大的,可以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分析,編制審計取證單。”也就是說,并不是要求所有事項都編制審計取證單。其次,審計取證單是審計署根據審計發展需要新補充的一種審計文本,并不是代替審計日記,并未要求每個事項都要記載。再次,要正確界定審計取證單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系。根據國家審計準則第八十六條、第九十二條規定,審計證據可分為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外部證據、內部證據,原始證據、復件證據等,且獲取證據的方法有檢查、觀察、詢問、外部調查、重新計算、重新操作、分析等。審計取證單是對審計證據進行匯總分析后編制的,應屬于間接證據,是審計證據的一種。國家審計準則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規定:“審計人員對審計實施方案確定的每一審計事項,均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審計證據材料應當作為調查了解記錄和審計工作底稿的附件。”也就是說,每一份審計工作底稿都要附審計證據材料,這個審計證據材料包括審計取證單,也包括其他審計證據材料。
以上是筆者對審計取證單填寫及應用的一點粗淺看法,需要在審計實踐中逐步增強認識、加強規范,確保編制高質量的審計取證單,以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水平。
審計調查報告12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傳統意義的財務報表審計已經不能滿足所有者和社會公眾的需要,審計服務也出現了收入難以增長甚至下滑的現象。于是很多會計師事務所開始向其他認證服務進軍,從而導致其他認證服務迅速崛起,成為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新寵”,比如風險咨詢認證、績效評估認證、系統可靠性認證、健康護理認證、養老服務認證、網站可靠性認證等。那么什么是審計認證服務呢,概括的說,認證服務是指審計師向決策者提供獨立的專業服務,該服務能夠提高信息質量或者改善決策背景,旨在增進關于某一對象信息的可靠性。
認證服務已經成為審計未來發展的方向,以后將會有越來越多的新興審計認證出現,為審計師行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機遇。但是,審計認證的拓展不是盲目的、無限制的,而是要受制于一定的約束條件。如果審計師不考慮自身的專業任勝能力、不保持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的態度,不堅持獨立性原則的話,那么這種審計認證的拓展不但不利于現代審計的發展,而且還會影響審計師的職業形象,影響審計師行業的發展,甚至會出現第二次“安然事件”、“世通丑聞”。所以,我們認為審計認證的拓展要以滿足一定的約束條件為前提,這些約束條件可以用獨立性、專業能力、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態度等來加以概述。
一、獨立性和專業能力是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判斷標準
審計師的審計質量取決于兩種概率:一是審計師發現問題的概率,這個取決于審計師的專業能力;二是審計師披露問題的概率,這個取決于審計師的獨立性。因此,審計認證拓展后出現的新服務是否適合審計師的執業范圍,獨立性與專業能力將是最主要的標準。如果具體認證拓展帶來的新服務,大大影響了審計師的獨立性,或是超出了其專業能力,這種服務就是不可拓展的,進而與該服務相關的具體審計認證也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
(一)獨立性理念對審計認證拓展約束的具體運用
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是審計的本質特征,是審計職業賴以存在并得發展的基石,它不僅是對審計師重要的品行要求,也是審計的特有競爭優勢。一但審計師喪失了獨立性,那么其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就會受到懷疑,同時,也就喪失了其占領審計認證市場的最有競爭力的優勢。隨著新的審計認證在審計師承接的業務中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要,獨立性會成為一個重要問題。在決定是否開展或提供一項新的審計認證時,審計機構應該考慮潛在利益沖突,要向社會公眾表明:新的'審計認證并沒有影響審計師的獨立性,以保持社會公眾對其的信心和信賴。獨立性理念可以具體化為兩條標準來判斷一項審計認證能否被提供:一是該項審計認證是否為社會公眾所接受,開展該項審計認證是否降低了審計師在社會公眾心中的形象,即形式上的獨立標準;二是該項審計認證的開展是否會在實質上影響審計師獨立性,進而影響審計師的判斷,即實質上的獨立標準。隨著現代審計具體認證的拓展,審計師的服務范圍日益擴大,審計面臨著恪守獨立性的挑戰,獨立性不再是對外部限制的一種機械反映,而成為審計師自發的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而這種職業素質和職業意識最終是以審計師是否能公正、客觀、無偏地進行職業判斷來體現的。
(二)專業勝任能力理念對審計認證拓展約束的具體運用。
專業勝任能力是對審計師專業素質的要求。一個勝任的審計師必須學習和掌握完成審計認證工作所必需的執業知識,具備不斷拓展和提高的執業能力,保持以所有者為核心相關利益者要求和認可的職業態度,通過執業實踐的經驗積累、認證技術方法的運用和創新來達到保證審計認證質量的目的。
未來審計認證形成的主要因素包括: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及社會經濟的發展。但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審計師不可能總是達到新興審計認證需要的專業勝任能力。如何具體運用專業勝任能力理念來判斷審計認證是否可以被提供,又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來判斷:一是審計師是否已經學習和掌握了開展審計認證的執業知識;二是審計師是否已經具備了開展審計認證的執業能力;三是審計師是否保持了公眾對其提供審計認證所要求和認可的職業態度。在此基礎上,再確定該項審計認證對審計師執業知識、能力和品質的特定專業勝任要求,如果審計師已經達到了上述專業勝任理念的三條總體標準,并且符合開展該項審計認證的特定專業勝任要求,那么就可以認為審計師提供該項具體審計認證是勝任的。
二、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是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合理保證
正當懷疑是對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狀況或反映這種履行狀況的經濟信息,沒有理由給予百分之百的信任,除非有明確的絕對的證據。應有關注則是要求審計師執業過程中應謹慎細心、遵守職業準則和規范,盡到自己應盡的職責,以圓滿完成執業任務。如果審計認證拓展后,審計師在提供具體審計認證的執業過程中連最基本的應有關注和正當懷疑態度都不能保持的話,那么審計的本質也就失去了其控制的意義,具體審計認證的發揮更無從說起。
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是一脈相承的,在具體審計認證拓展中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審計師在執業過程中由始至終對這兩種理念的保持上。根據審計認證的特點,我們認為應當從以下六個方面做到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的保持:一是慎重考慮審計認證開展的可行性,審慎選服務提供的客戶;二是簽定合理、有效的審計認證合約;三是審慎制定詳盡的審計認證工作方案;四是始終堅持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理念進行執業;五是審慎表達執業結論;六是完善執業質量控制體系。
綜合來看,如果說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是具體審計認證能否拓展的第一層判斷標準的話,那么正當懷疑和應有關注則是對具體審計認證拓展后的再次檢驗。只有在提供審計認證時始終審慎遵循上述理念,才能使審計認證向更深更廣的層次拓展,才能使審計認證健康有序的發展。
審計調查報告13
新形勢下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調查報告新形勢下內部審計質量評估較之于農村信用社意義重大。眾所周知,農村信用社穩定發展的根本是內部控制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內部控制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保證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不斷進行內部控制評估,使內部控制能夠得到持續改進和優化,以防范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現狀分析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現狀
1、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基本情況。
隨著農村信用社改革深入,審計工作呈現蓬勃發展,總體以真實性、合規性、風險性為審計主要目標。近年來更加注重審計項目與業務發展的關系、審計體系與內部控制體系的關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發展。但審計范圍、人員配備和審計獨立性等方面受制于體制建設,其職能作用尚待進一步開發。總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對于深化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確保農村信用社經營穩健發展,意義十分巨大。
2、制約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職能發揮的因素。
(1)體制建設落后。絕大多數基層單位設立了獨立的審計部門,但是審計部門以及人員的考核仍然與本單位經營業績和業務發展息息相關,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雖然在很多基層單位正在努力探索給予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單獨的考核辦法,甚至給予審計部門一定的“特權”,但是仍然無法擺脫其內部控制程序。主要原因是審計人員均是由從事本單位其他崗位的人員轉化而來,其人員關系往來、人情脈絡熟絡,即便在工作上獨立,情理上也難以保持其獨立性。
(2)審計方法落后。隨著科技化、信息化首都不斷的滲透到農村信用社的各個領域,農村信用社已逐步入全面的信息化。但是內部審計工作仍然采取現場審計為主,審計多采取內從紙介質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中獲取數據和信息的方式。審計抽樣過于片面,概括性不清,得出數據不夠嚴謹。
(3)審計人員素質有待提高。一是部門審計人員基層鍛煉時間短,對業務知識的了解不夠全面,而且缺乏必要的計算機、法律知識。二是培訓跟不上業務發展,從上到下采取分任務的方式開展審計項目,而不是采取根據實際需要開展,特別是項目任務重時就會忽略了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使一些審計人員盲目上崗,審計效果差。三是業務部門重管理輕指導。基層單位業務部室因日常工作量較大,較少深入基層信用社調研、只是簡單的定制度、發文件,事后落實情況較少問津。
(二)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情況
1、尚未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
農村信用社作為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目前還沒有正式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工作,該工作仍然處于探索和試水階段。雖然從上級決策者來看,農村信用社內部對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開展工作十分重視,并且組織了部分審計骨干從事該工作的研究,并針對農村信用社內部實際開展了一系列的調查和實驗,包括不斷規范審計工作流程并實施內部審計報告審核制度,雖然與真正意義上的國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本質差距,但并沒有組織建設者們的熱情。
2、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難統一。
農村信用社是一個極其附在的金融體系,從省聯社到縣(市)級聯社都存在獨立的法人,并且發展狀況不盡相同,如果采取統一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標準不盡合理。盡管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對縣(市)級聯社內部審計工作進行了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盡可能的統一標準,但如果地區發展不平衡或者省級聯社本身制定的標準存在內容不全面、評估不科學的漏洞,那么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
3、軟件設施見識尚不夠完善。
一方面缺乏人才,農村信用社的定位是面向縣域經濟和農村市場,這就決定了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的人才戰略是適應農村市場的相對“低端”的人才類型,而這一類人雖然能夠在農村市場風聲水起,但對于具有國際范兒偏“洋火”的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接受起來簡直是難于上青天。另一方面是信息化建設落后,農村信用社經歷了長期的復雜的改革和發展才取得今天的成就,雖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非常落后,其中信息化建設就是其中一個方面,直接表現就是,絕大多數客戶經理甚至是中層管理人員計算機水平非常有限,這就導致了許多好的軟件不能推廣、推廣了的項目不能好好利用,直接導致了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被動性。
二、當前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及對策
(一)農村信用社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存在的難點
1、內部意識方面。
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難以保持獨立性,農村信用社較多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認識未轉變,不能將審計部門作為獨立行使職責的部門,而是視作本單位設置的附屬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長期的重經營輕管理,將更多的精力投放在業務增長和效益推進上,管理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改革和創新絲毫不在意。而被審計單位更是得過且過,采取一切應對手段甚至動用人情關系公關,絲毫認識不到審計質量評估的重要意義,暮光短淺,只顧當時利益。
2、外部環境方面。
一方面缺乏長期開展的動力,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目前在我國沒有強制性要求開展,企業只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性開展,多數企業開展項目前首先論證成本,而作為業務發展并不是很超前且創新性不夠強大的農村信用社來說更加缺乏推動力。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做為金融企業,不僅對股東和職工負責,更重要的是要為地方經濟發展負責,為整個社會的金融認知和金融進步承擔社會責任,各基層單位一邊絞盡腦汁制定對策在激烈金融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又一邊制定這沉重的任務指標使全體員工在壓力中艱難跋涉,所有的經歷全部用在發展業務和收益上,很難拿出十足的經歷發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項目。
(二)解決內部審計質量評估問題的對策
對農村信用社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估,建議采用內部自我評估方式,即由省級聯社內部審計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對轄屬范圍內所有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從定量和定性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1、大力宣傳內部審計質量評估的作用及優點。
農村信用社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監督審計職能,使審計工作能夠更好的防范業務風險。二是更好的整合審計資源,加強審計成果的合理運用。基于以上兩點,由省級聯社集中開展內部審計質量評估,一方面省級聯社在開展外部質量評估中會積累豐富的經驗,有能力對各基層單位開展強有效果的內部審計質量進行評估。另一方面目前各基層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采用外部評估方式的條件并不成熟,盲目使用外部評估可能會起到相反的作用。運用省級聯社開展的相對“外部”的評估方式,給予適當的緩沖時間,更有利于其向外部評估方式順利過渡。
2、優化內部審計質量評估手段。
一是優化財務評估指標。財務指標是衡量農村信用社業務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但內部審計工作的服務質量更多體現為一種長期效應或隱性效性,無法直接衡量和準確度量。因此,財務評估指標應主要考核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是否緊緊圍繞整體工作重心、是否服務于戰略目標的實現、是否為防范風險和改善運營等發揮了源頭控制作用。二是完善客戶反饋。客戶評估指標主要反映客戶對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評價。決策方可通過問卷調查、采訪等方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無記名方式考核。考核包含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期望、認可以及對風險的關注程度、內部審計建議和意見被采納的比例等。指標值越高,單位內部審計質量越高;指標值越低,其內部審計質量越低。三是跟進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審計業務流程反映了內部審計業務開展及項目管理的規范程度。業務流程評估指標具體涵蓋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流程是否進行再造、流程改進的次數、實際工作是否按審計流程執行、從審計工作結束到出具審計報告的天數等。四是注重學習與成長評估指標。內部審計人員的學習和成長能力最終決定內部審計部門的可持續發展。基層單位應該注重內部審計人員的教育程度、職稱人數比例、持內部審計證和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人數比例、培訓費用增長率等。通過設置學習與成長指標,督促各單位配置政治素養高、專業勝任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到內部審計工作崗位。
審計調查報告14
根據贛審辦辦發〔20xx〕4號文精神,現將對我縣開展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進行調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對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我縣審計部門沒有開展過此項審計工作。但從20xx年開始,縣農業局的下屬經管站開展過此項審計工作,審計面達60%左右。
二、對村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我縣沒有制定具體辦法,主要是按20xx年我縣農業局、民政局、財政局、審計局聯合轉發上級《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吉農字〔20xx〕21號)執行,該文第五條規定:認真做好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工作,要求對村組集體經濟的'審計面要達到80%以上。要求嚴格執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干部的任期和離任審計。以該文為依據由鄉、鎮經管站組織實施。
三、我縣農業局的下屬經管站開展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為:以贛農字〔20xx〕76號文精神為主要內容,嚴格按該文中的《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方案》要求進行。具體內容有三點:1、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2、財經法紀執行情況;3、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四、我縣的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提交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縣農業局。供參考使用。
五、我縣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有:1、部分村工程建設支出(如修橋、路等),沒有開具有效正式稅務發票入帳,白條列支現象普遍;2、稅改之前年度墊付稅費現象比較普遍;3、收入被挪用或私自占用現象比較普遍。通過審計,對村干部履責情況和加管財務管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六、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存在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是我縣目前農業部門的審計人員中專業人員少,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二是審計部門人員編少,力量不足,難以安排對村干部的經責審計。
三是專項審計經費沒有保障,影響審計效果和整改效果。
意見和建議:一是加強對農業等部門內審業務人員的培訓或進修。二是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村干部經責審計專項經費。三是縣、鄉兩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
審計調查報告15
【摘要】 建筑事業的發展使得建筑業在現代社會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占國民經濟的比例也越來越大。同時建筑項目建設過程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了。因此我們必須對建筑項目的合法性,真是性以及有效性進行非常必要的審查和監督。建筑項目的特點是業務繁雜,業務量多,涉及金額大,因此在建設過程中往往成為許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徇私舞弊和虛構業務的工具。本文就現在建筑項目審計的現狀具體地論述了建筑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現階段存在主要問題以及主要審計對策。
【關鍵詞】建筑項目;建筑項目審計;審計對策;
引言
我國建設項目審計經歷了由淺到深,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取得了一些寶貴的經驗,但隨著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建設項目審計在深度和廣度上已不太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為適應國家經濟發展的新環境,早日與國際接軌,建設項目審計應該用新的觀念積極打造出新的空間。①根據我國現行規定,建筑項目是指:按照一個建設單位的總體設計要求,在一個或者幾個場地建設的所有工程項目之和。通常以一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或一個獨立工程為一個建筑項目。而建筑項目審計即對建筑項目建設過程的合法,真實和有效性的審查和監督。它是建筑業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重要工作。建筑項目業務繁雜,涉及金額龐大,占國民經濟比重大。某些單位和個人正是利用這些特點虛構業務,貪污國家和委托資產,徇私舞弊進行各種違法甚至犯罪活動。這就需要我們的審計人員根據承建單位的現有資料確定其業務是否合法,找出其違法犯罪的原因,將錯帳假賬及時調整,更正。
一、建筑項目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中建設程序執行情況的審計
建設程序中執行情況審計的具體審計對象是建設單位上報的文件和有關機關審批文件。其審計的重點和主要內容包括:
1.關于投資決策審計。重點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審計項目建議書以及相關審批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審計審批部門與編制部門的級別、資質是否達到該項目建設規模的要求;審計有無人為的壓低投資估算或高估冒算的現象;審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與分析時所使用的基本數據、有關的參數標準以及技術分析的方法是否準確、科學、合理。
① 引自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編.建設項目審計[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xx-3-1
2.關于勘察和設計的審計。主要審計此設計的質量是否達到了設計規范以及項目使用的要求,是否適合經濟、美觀、實用的原則,重點審計設計文件的內容是否完整、是否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審查;審計設計的內容是否達到了批準的投資計劃書的要求,建設規模與建設標準是否正好是投資計劃的內容;審計設計單位的確定過程是否合乎法律法規;審計設計的收費是否合理。
3.關于建設之前準備情況的審計。土地征用、拆遷以及補償的執行情況是其主要審查對象;審查施工圖的質量和數量是否滿足開工需要;審查材料、設備訂購情況,重點審查建設單位是否組織了材料和設備的訂貨,訂貨質量以及數量是否達到規定,價格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能否及時到貨,保證工程建設需要。審查是否滿足開工條件,是不是已經辦理了開工報告等等。
4.關于招標投標工作的審計。①重點審計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招投標活動;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審計招投標的全過程是否完整;審計定標、評標的過程是否達到了招標文件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計招投標的各項支出的確定是否合規、合理;是否存在內定中標單位以及招標投標的單位有無以任何名義收受“回扣”的現象。同時,還要審查審計中標單位的等級和資質是否達到了建設工程的要求;審查有無掛靠、越級的問題。
5.關于相關合同的審計。主要審計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格、內容是否齊全,合同條款是否清晰、明確、合法,審計時要特別注意補充協議和補充條款之間的關系,發生沖突時要以補充協議為標準;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合同的簽訂過程是否完整;審計合同中的質量、工期、報價三個標準是否符合有關標準;檢查合同的訂立方式是否達到項目建設的規定;審計合同的執行行和賠償的情況。
(二)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審計
1.建設單位內部控制審計。著重審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審查管理過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各參與部門的分工是否明確,并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進而提出改進管理的意見并責令整改。
2.項目建設進度執行情況審計。檢查項目建設是否符合施工方設計文件的規定,分析進度偏差發生的具體原因,提出保證工程如期完成的意見。
3.概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審查項目建設是不是按照批準的設計所進行的,是否達到了投資計劃書的基本要求;檢查各工程建設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算內容區操作的;審查因為原概算中存在的不足而進行修改、補充調整概算的合理、合法、準確性;檢查項目建設中是否存在超出概算的現象,對超概算的問題,應從建設的管理、施工的組織、外部條件等各個方面進行分析、調查,如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超概算符合規范的地方加強控制,對不合規定的依法查處,從而加強對投資規模的控制。
4.資金來源以及其使用情況的審計。主要審計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是否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M].1999-8-31通過.20xx-1-1實行。
按計劃及時到賬;,使用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有無侵占、轉移、挪用建設資金的問題;有無攤派、非法集資和亂收費等問題,生產資金是否和建設資金嚴格區別開核算;有無鋪張浪費問題。對審計中查出來的問題,要分析原因,依法做出處理,提出改正建議,以保證建設資金的、合法、合理使用,提高投資的效益。
5.財務收支與建設成本核算審計。主要包括待攤投資審計、工程價款的結算審計、建設收入的相關審計以及其他的一些成本核算及收支內容的.審計。主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概算內容及其有關規定對建設成本明確歸集,單項工程成本是否正確,建設成本與生產費用以及同一機構之間不同投資項目中是否有成本錯亂的情況。
6.相關稅費情況的審計。①主要檢查與固定資產項目有關的各項稅費的納稅對象、范圍、額度、減免、征收、繳納是否合規、合法。審查投資項目在土地征用、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的支付情況等方面是否符合規定;審查土地征用及補償費的確定、支付標準,并且明確違規情況的相關處理方法等。
7.環境保護方面的審計。②主要審計環保資金的運用是否合法;所提供環境保護資料是否真實;提供的環境報告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環境法律的規定;確認企業在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中是否做了保護環境的相關活動、預防和治理污染方面是否作出了應有的努力,環保措施和政策是否有效。
8.關于施工單位具體活動的審計。主要審計施工單位有無非法分包、違規轉包工程的行為;審計施工企業的等級和工程承包要求符合度,審查施工單位是否依照要求的工程承包范圍進行相關承包活動,有無越級承包工程的情況;審查施工企業的資質是否與其管理水平、施工能力相適應;審查工程價款結算是否合法,檢查有無偷工減料、虛構業務,冒領工程款等嚴重問題;審計有無采用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承包權的現象;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有關規定足額繳納應納稅款。如若發現有上述問題,應依法嚴格處理。
9.建設工程質量的審計。審計工程的質量是否滿足設計的要求;重點檢查施工記錄資料以及施工簽證資料是否完整、真實、合法;審計已經完工的項目的質量是否符合設計的規定,是否達到了施工要求;檢查有無重大經濟損失和質量事故。
(三)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時的相關審計。
1.竣工決算時編制的相關依據的審計。主要檢查決算編制工作是否有專門組織負責,清理工作是否徹底、全面,編制的依據是不是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所依據資料是否完整,手續是否齊全,對遺留問題的解決是否符合規定。
2.概算執行情況及項目建設的審計。
3.在建工程和交付使用財產的審計。主要檢查交付使用財產是否真實,是不是已經達到交付的條件,移交的手續是否合規;成本的核算正確與否,有無提高造價、轉移投資,擠占成本的問題;審計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部分,查明未能全部建成不能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
4.關于結余資金的相關審計。重點要盤點庫存物資,防止轉移、隱瞞和挪用或者認為壓低庫存物資的單價,虛構往來欠款,隱藏結余資金的不良現象。查明債權債務未能及時清理的主要原因,指出在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5.基建收入審計。
②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編.稅法[M].經濟科學出版社.20xx-4第一版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編.建設項目審計[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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