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調研報告

時間:2024-11-08 08:30:05 志彬 調研報告 我要投稿

物業調研報告(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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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調研報告(精選19篇)

  物業調研報告 1

  物業管理關系千家萬戶,做好物業管理對于改善城區環境,鞏固三創成果,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XX縣物業管理逐步發展,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諸多困境,物業管理發展任重道遠。

  一、我縣物業管理基本狀況

  近年來,我縣城鎮化建設日新月異,小區物業管理逐步推行和發展,目前整體態勢平穩。但是我縣物業管理市場化運作機制尚不健全,物業管理水平仍然較低,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矛盾難以調解,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已經到了一個需要全面規范整頓提高的階段。

  (一)穩中求進,我縣物業管理發展迅速。

  我縣物業管理起步于20xx年,縣房地產管理局成立了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縣物業行業監督管理。10年來,我縣物業管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穩步發展。截至目前,全縣共有物業服務企業10家,管理居民住宅小區17個,物業服務建筑面積近200萬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98%,從業人員達 1000多人,服務小區人口達25000人。

  (二)多措并舉,我縣物業管理逐步完善。

  縣物業管理辦公室成立以來,對物業行業管理發揮了一定作用。

  一是加強物業服務隊伍培訓,提高了從業人員的業務技能、政策法規水平和職業道德;

  二是加強外派交流。進一步開闊了物業管理人員的視野,找準了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明確了今后努力方向。

  三是加強市場準入管理。積極實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制度,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必須明確項目前期物業管理計劃。從20xx年5月1日起,所有新建樓盤前期物業管理實行了招投標制度。

  四是加強行業監管。制訂了《XX縣城區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年度測評細則》,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考核晉級的重要依據。

  五是加強公共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管理。截至目前,累計歸集物業公共維修資金1300萬元。

  (三)物業管理發展不平衡。

  一些小區如鉑金華府、中偉世紀城和煙草局的物業管理比較規范。而巨龍家園、玉盤小區、書香和苑等一些小區因物業費收繳率不高,小區物業管理已經撤離。巨龍御園、名人府邸也岌岌可危。此外,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的物業管理還未全面啟動。

  二、我縣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我縣物業管理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暴露的問題和隱患也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

  (一)小區開發建設質量堪憂、設施配套不完善。我縣部分小區,盡管通過了竣工驗收,但仍存在規劃未嚴格實施、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房屋外墻屋面滲漏、衛生間漏水、消防及安保設施不到位、電梯質量低劣,甚至存在安全隱患等等問題。這些問題在建設過程中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留下質量安全隱患和矛盾根源。

  (二)物業管理粗放型發展。一是部分物業企業服務質量不高,服務信譽不佳,重收費輕服務。二是物業管理專業化水平低,物業服務企業小、弱、散,缺乏上規模、上檔次的物業公司。從整體而言,我縣物業管理服務水平不高,實力不強,難以適應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需求。

  (三)業主物業服務消費觀念沒有普遍形成一些業主缺乏法制觀念和物業消費觀念,對市場化物業管理不理解、不支持,有些業主只要求接受服務卻拖欠物業費,有的只選擇價格低廉的物業公司,卻要享受品質的物業服務,而物業公司因收費標準低而難以運作,從而造成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對立情緒與矛盾糾紛不斷增加的惡性循環。

  (四)物業公司和業主權責不清,業主委員會沒有充分發揮橋梁作用。我縣小區大部分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有的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中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部分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沒有訂立物業服務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明確,造成雙方應盡職責和義務不能全面履行,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能很好維權。

  (五)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從全縣看,缺乏一個強力有效、協調各方的綜合物業管理部門,縣房產局作為物業行業管理主管部門,委托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業務管理,但該機構面對日益增加的管理任務和物業矛盾糾紛調處力不從心,亟待全面加強。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屬地政府、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未充分發揮。在業主和物業公司產生矛盾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能及時調處,導致矛盾升級擴大。

  三、加強我縣物業行業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宣傳,引導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和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了解物業服務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使“花錢買服務”的觀念深入人心。同時,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提高服務質量,珍視企業信譽,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部門聯動,建立物業管理齊抓共管機制。

  一是在工程項目規劃、設計階段開始,規劃建設部門要對小區的功能、布局、公共設施和配套建設等提出明確要求,為后期物業服務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小區建設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劃建設標準,做到圖紙與建設一致,嚴格規劃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三是建立商品房綜合竣工驗收制度,房產部門要參與綜合驗收。政府相關部門應實行驗收責任追究制,未通過綜合驗收的物業,不能投放市場。

  四是物價部門要完善細化收費標準,明確服務內容。

  五是縣房產部門要建立物業企業的信譽等級測評制度,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行業自律,提高企業信譽,確保服務質量。使信譽低、質量差的物業企業逐步退出市場。對無正當理由擅自中止物業服務的物業公司在以后的投標時予以限制。規范物業承接查驗手續,明確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要認真規范公共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公共維修基金提取使用程序。

  (三)積極扶持,促進物業企業良性發展。建議政府對物業服務企業征收的相關稅費予以優惠,在物業公司遇到困難時予以關心支持。引導物業企業走強強聯合之路,積極鼓勵物業公司重組兼并,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積極扶持培育實力較強、專業化水平較高的物管企業,走規模經營之路。

  (四)加強保障,推進物業管理法制化進程。業主和物業公司的矛盾糾紛一般屬于民事糾紛,如當事雙方已提起訴訟,可按法律程序處理。建議縣人民法院優先受理、快審快結,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要發揮司法調解的作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單的措施或程序。為從根本上規范我縣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和物業管理活動,建議盡快出臺我縣加強房地產開發管理的實施辦法和加強物業管理的實施細則兩個規范性文件。

  (五)理順體制,實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明確鄉鎮和社區居委會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權、責關系,把物業管理納入社區綜合管理范疇,政府投入一定的經費。鄉鎮、社區居委會加強對居住小區的屬地管理,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社區的各項公共管理與服務職能,建立起對業主委員會的引導和監督機制。縣房產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業監管,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規范、高效開展工作。建議縣委政府加強縣物業管理辦公室的機構設置,增加人員編制,明確其職能職責,加強其履職監督。對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縣物業管理辦公室要和社區居委會及時介入、引導,共同協調處理。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業主委員會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的領導,社區居委會積極參與協調處理物業矛盾糾紛。

  物業調研報告 2

  近年來,隨著我縣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房地產業得到了迅猛發展,建成了一大批住宅小區。在xxx高速上遠遠望去,一幢幢漂亮的高層矗立在xx南岸,綿延數公里,與防洪大堤交相輝映,奠定了一座現代化城市的雛形。這些住宅小區遍及城區各個區域,配套的小區物業管理也由此經歷了從無到有,從摸索試點到穩步發展,管理對象從單一的住宅小區發展到商場、超市、辦公樓等各類領域,形成了包括房屋及相關配套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環境保潔、安全巡查、綠化管養等各類物業服務。但由于物業管理在我縣起步比較晚,發展相對滯后,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矛盾和問題,現已成為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焦點問題,亟需采取有效對策來加以改進和解決。

  一、基本現狀

  截至目前,我縣已建成小區和各單位家屬樓137個,建筑面積123萬平方米,規劃住房12711套,入住44489人。入住人口占城區總人口的64%。建設方式主要為:90年代各單位在后院集資建設的房屋占15%,商品房占70%,小產全權房占10%,保障性住房占5%。

  我縣物業管理有三種模式。

  一是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全縣有物業服務企業13家,資質全部為暫定三級,從業人員244人,雖然服務小區只有26個,但這些小區住宅總面積約59萬平方米,近乎占建成商住樓總面積的一半。

  二是自主管理、自治小區70個,這是小區管理的主要形式,占全縣建成住宅小區的一半,管理住房面積約52萬平方米,占到建成商住樓總面積的四成左右。

  三是無人管理小區,涉及小區41個,面積約12萬平方米。

  二、小區管理存在的問題

  通過統計數字可以看出,目前全縣絕大部分住宅小區處于自主管理或無人管理狀態,關乎六、七千戶群眾的切身利益。就物業公司管理的26個小區而言,也有收費難、管理難、業主與物業錯位、服務缺失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不僅直接影響到居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而且疊加累積極易造成群體上訪,影響全縣穩定大局。分析我縣住宅小區及物業管理,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問題:

  (一)準入門檻低,服務不規范。我縣現有13家物業公司,資質全部為暫定三級,從業人員244人,注冊資本都在50萬—100萬元,平均每家公司員工不到20人,規模小,實力弱。物業管理人員大都為退休人員和下崗工人,沒有經過正規培訓,不懂物業服務,更談不上持證上崗,整體人員素質令人堪憂。物業服務大都僅僅限于看大門、搞衛生,業主很少見到物業公司管理人員。小區院內車輛亂停亂放、閑雜人員自主進出、小商小販吆喝叫賣、小孩隨意玩耍等現象比比皆是。即使衛生打掃也不徹底,大多只是清早掃一遍,而且只掃院子和道路,不管角落和樓梯,小區環境難盡人意。門衛基本上就是開鎖大門、收取停車費,安保防范流于形式,失盜事件屢有發生。

  (二)收費標準高低不一,收費難度大。一方面,物業公司收費項目不一,收費標準自定,高低參差不齊。高層小區收費項目最多的有物業服務費、地下室服務費、生活垃圾費、電梯費等,合計達1800元,個別小區趕上了咸陽市的收費標準;除此以外,對出入車輛還要收取停車費。小區收費有的按面積計征,有的按戶平攤,收費標準參差不齊,上下之間相差數倍,群眾反響比較強烈。另一方面,管理無抓手,收費難度很大。舊小區水、電、暖分戶管理,自主購買,物業收費全憑自覺,收費難度很大,一些小區甚至連取暖費都難以及時收取,影響居民生活。新建小區借鑒西安、咸陽經驗,對水、電等實行智能卡統一管理,減少了物業收費難度,管理比較方便,但是個別物業公司在水、電收費中有私自加價行為,監管難度大,業主不滿意。

  (三)基礎設施不健全,物業公司不愿管。一是規劃設計不到位。規劃是龍頭,規劃建設亂,則物業管理亂。主要表現在各單位后院家屬樓,臨街見縫插針單體樓工程,由于受地形狹窄和建設規模小等因素影響,小區的綠化、亮化、停車位和物業用房等基礎設施無法配建,規模小、成本高,物業管理無利可圖,甚者可能虧本,導致物業公司不愿進駐管理,這是造成小區自治或無人管理的主要原因。二是建設工程質量有硬傷。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本身屬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但工程交付使用后,因質量問題,物業服務企業與開發商推諉扯皮,業主維權和利益訴求無人理睬,這類事件往往釀成上訪案件。如鴻運大廈電梯質量問題,水電苑地面滲水問題,恒海家園自來水管道漏水等問題,上訪時間長達幾年,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三是提前交付埋隱患。按照國家規定,在工程交付使用前,開發商必須組織相關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單項驗收和電梯單項驗收,最后進行工程總體驗收。但調查中發現,我縣好多開發項目未經任何驗收而擅自交付使用,業主入住后,因室外工程未完工,樓內天然氣未安裝到位,有線電視未安裝到位,電梯和消防未驗收等問題,引發集體上訪。比如迎春花園、銀鑫名苑和鹽業大廈等開發建設項目,曾多次群訪。

  (四)業主結構多元化,維權主張難統一。由于業主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社會經歷、收入水平、文化修養等不同,認識問題、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也不盡相同,導致物業管理工作難度加大,而且規模越大越難管理。一是站位不同,意愿相左。小區空地有車的想留車位,電動車主要建車棚,其他住戶還要收費,意愿不一,相互爭執,難以協商。二是業主錯位,反“主”為“客”。大多數業主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認識不清,不知道自己該享受什么權利,履行哪方面義務,甚至淡定處之,對小區集體事項不聞不問,聽之任之。相當一部分小區業主委員會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幾年難以召開業主大會。三是良莠不齊、素質欠缺。物業服務企業本身是有償服務,部分業主沒有形成對物業管理有償服務意識,缺乏社會公德,只要服務,不愿交費,抱有蹭熱、蹭物業的市儈意識。據調查,縣城各小區物業費收繳比例大多在70%至90%。如西街紫薇花園住戶88戶,今年收繳68戶,繳納比例77%。最好的`隘巷新村、姜嫄雅居收繳比例90%。

  (五)宏觀環境有影響,管理體制未理順。房地產市場與物業管理是皮與毛,唇與齒的關系。有的小區因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建成后入住率低,物業服務經營管理成本高、支出大,服務質量就差,如永豐御景苑。有的項目資金短缺,進展緩慢,不能按期交房,如紫薇花城。有的雖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房,但因工程質量和配套設施不完善,導致物業管理難度增大,比如迎春花園、銀鑫名苑和鹽業大廈等。特別是“小產權”房,由于沒有完全產權,規劃設計和工程質量難以監管等原因,遺留問題較多,管理難度很大,已經成為物業糾紛的“多發地”。另一方面,實事求是地講,物業管理工作機制尚未形成。根據中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總體原則,堅持以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行業指導,屬地鎮(社區)為主體進行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形成以屬地社區居委會為主的“部門(單位)、鎮、社區居委會”三級物業管理體系。但是在現實工作中,全縣物業一旦有問題,鎮和各社區居委會管理職責缺失,由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處理。這樣的管理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我縣物業管理的混亂局面,這也是我縣物業管理問題得不到長期有效解決的直接誘因。

  三、對策和建議

  農民向城鎮轉移、居住向小區集中是城鎮化發展的必然要求。基層管理應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逐步實現以村委會管理為重向以社區、住宅小區為重的轉變,更好地服務社區居民。對于我縣的轄區物業管理要分類指導,區別對待,標本兼治,穩步推進。

  (一)積極探索建立物業監管體系。一是完善機制。物業管理要遵循“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總體原則,堅持以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行業指導,屬地鎮(社區)為主體進行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建立以屬地社區居委會為主的“部門(單位)、鎮、社區居委會”三級物業管理體系。二是摸清底子。在理順工作關系的前提下,由房管所負責,各鎮(社區)居委會配合,針對城區新老小區進行地毯式調查統計,將各小區的名稱、住戶信息、住房情況和物業管理情況等信息全部登記造冊,然后按照各居委會所劃定的片區將小區的信息分解到各居委會,由各居委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負責實施小區物業監督管理工作。三是強化業務指導。建議參照外地經驗,將房管所升級為科級建制單位,便于協調部門關系,提升物業監管水平。

  (二)嚴把物業服務企業準入關。凡是進入xx縣的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在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對于不登記備案的服務企業,一律叫停不得進駐小區開展工作。對于新建開發項目,在發房屋預售證前,要求開發企業對小區進行前期物業招標,選定服務質量好、態度好、信譽好、且管理規范的企業從事物業服務。同時,繳納一定的履約保證金,規范制約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便于調處物業與業主的糾紛,防止騙取物業管理資金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對物業公司人員的培訓。受收入水平、群眾理念、收費標準等因素制約,在當前和今后相當一個時期,物業服務在我縣可能屬于微利行業。但作為服務企業,只有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服務質量,才是立身之本,只有服務質量提高了,廣大住戶才會認可。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每半年組織一次物業管理知識講座,提高從業人員的自身素質;每年組織一次省級物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力爭在2-3年內全部實現物業人員持證上崗。

  (四)強化物業費收繳管理。物業費收繳是困擾物業服務的最大難題,直接關乎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轉。要解決好收費問題,必須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一是標準。現有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分類較粗,質量要求不嚴,物價部門應對此調研,細化標準要求。二是抓手。大中城市的小區實行智能卡管理,物業收費比較容易。我縣新建小區水、電實行統一管理,經適房小區還一并納入了取暖管理,物業收費幾乎沒有什么障礙。問題是老舊小區水、電、暖全部分戶管理,自主購買,沒有制約手段,收費普遍比較困難。可以對這樣的小區實行改造,水、電、暖統一管理或統管其中的1-2項,財政予以適當獎補。改造后聘請物業公司進駐管理。三是監督。小區應該設立公示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全部公開,誰交誰欠張榜公開告知,用途結余定期公示,消除業主的思想疑慮。同時,要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努力提高物業服務管理水平,為業主提供一個舒心的良好環境。

  (五)強化對業主自主管理的引導。業主是小區法定的主人,調動業主的積極性,增強業主的主人翁意識對于提高小區管理水平至關重要。首先,要加強引導,做好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推行工作。由居委會牽頭,負責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首屆選舉和換屆、改選工作,督促收繳轄區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指導和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開展業主自治管理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調處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矛盾糾紛。在有條件的小區,試點建立小區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發揮黨員作用,搞好自主管理。其次,要搞好宣傳。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率,消除認識誤區,更好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樹立正確、健康的消費理念,創建宜居小區,構建和諧家園。

  (六)加大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整治力度。由縣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各鎮(社區)居委會配合,按照因地制宜,逐步實施,分類管理的原則,采取由物業公司管理、原建房單位管理、業主自治管理等多種途徑,對現有舊住宅小區進行摸底調查,分類排隊,集中整治。其中:對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大多數業主同意實行市場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應積極引入物業公司管理;對基礎設施不健全、大多數業主不同意實行市場化管理的老舊小區,應以確保小區衛生清潔和治安秩序為基本服務,由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對單位集資建設的住宅樓,由其原建設單位自行負責物業管理涉及事宜。同時,加強對規劃的執法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監管,規范并逐步取締“小產權”房,嚴格質量監管,完善基礎設施,消除硬件缺失,為開展物業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物業調研報告 3

  物業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質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對加快城市經濟文化發展起著重要作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因為關乎人們生活的居家環境、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而倍受關注。

  一、當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

  去年9月,我市將物業管理職能進行下劃,包河區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和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各項要求,努力為轄區居民創造優美、和諧、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在抓好隊伍,建立區、街(鎮)物業管理聯動機制,調處重大物業糾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機構。根據合政辦秘[100]文件精神,物業管理工作從市房地產管理局下劃至各區,實行“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模式,落實屬地管理,區政府把物業管理職責賦予區住建局,在區住建局設立物業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鎮)對應在大建辦設立了物業管理機構。

  (二)各類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包河區現有各類住宅小區362個,其中有物業管理的小區180個,物業管理面積約2000萬平方米,物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其中新建的高檔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相對較高。

  (三)物業服務企業情況。目前在包河區進行物業服務企業共129家,其中具備一級資質的企業8家,具備二級資質的企業18家,其余均為三級資質的物業企業。從各物業服務企業的運行情況看,越是資質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居民提供的服務質量滿意度也越高。

  (四)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情況。包河區共有55個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大多數業主委員會發揮作用較好,在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協調企業與業主的關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當前物業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問題

  由于物業管理是一個新興的行業,面臨較多的復雜情況和問題,因此信訪量大,糾紛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區共處理關于物業方面的12345市長熱線361件,政民直通車45件,市長信箱12件,電話投訴141件,接待來訪群眾257人次,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區住建局作為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僅有3人專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各街(鎮)繼去年市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后,雖相應成立了機構,但配備人員均為兼職人員,不專心、不安心、難盡心的問題客觀存在,與物業管理涉及面廣和問題多、難協調的現狀不適應。

  二是業主委員會運作缺乏監督。業主大會是業主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主要工作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執行和落實。由于部分業主委員會成員從相關活動中撈取好處,易與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其他業主產生矛盾糾紛。比如對小區公共收益的管理監督就是一大難點,也是業主委員會成員之間,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存在矛盾的焦點,而解決類似的矛盾業主大會最有權威,但由于業主大會召開的條件要求很高,無法及時召開,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時解決,甚至造成反復上訪,影響和諧穩定。

  三是前期物業存在諸多弊端。《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的原則,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際操作中前期物業服務企業通常是由開發公司的一個部門演變而來,與開發商有著上下級的隸屬和斬不斷的經濟利益關系。一旦開發商因房屋質量與業主發生糾紛,前期物業既要維護開發商的利益,又要維護業主的利益,陷入兩難境地。業主由于正當權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該打在開發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業服務公司身上。造成監管部門及時協調糾紛難,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的“心結”越結越深,導致物業費收繳難等問題,影響物業服務水平,易造成惡性循環,最終損害的是業主的利益。

  四是物業企業收費難與運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來,物價上漲較快,使物業公司的運作成本不斷增加,其中人員的工資支出占較大比例,現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資漲至1010元,近期出臺的《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取消了公攤費收取項目(二次供水用電除外)。同時部分業主對繳費義務認識不到位,以種種托詞拖欠和拒交物業費,而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的.費用不能維持其正常運行時,要么降低服務標準,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離,造成廣大業主利益受損,甚至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培訓力度,突出正面宣傳。物業管理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但為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國家相繼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有關部門及街鎮要主動承擔責任,加大對這些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擴大培訓范圍,使全社會都能了解、關心物業管理工作,自覺履行義務,保障業主權益。要就業主的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的社會責任、積極繳納物業服務費與提高物業服務質量的關系、業主自治組織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等相關內容進行全面宣傳,使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政府部門之間能統一認識,自覺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統一配備物業協理員。由區統籌考慮,為各街鎮配備專職物業協管員,解決兼職問題,讓專職的人干專業的事,切實把物業管理的各項工作做扎實。

  (三)把好前期物業入口關。前期物業是由開發商通過各種形式選聘的,而且在售房時就已經定下,在小區沒有交付,業主沒有入住的情況下,區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目前還不能介入此項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續物業管理的監管運作機制,使有關部門和業主能夠實質參與開發商對前期物業選聘、峻工查驗和物業交付工作,減少因開發遺留問題對后期物業管理帶來的困擾,維護業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包河區現有村(居)屬物業服務企業10余家,目前管理服務都比較好,且均為三級資質的企業。這些企業在村(居)范圍內,管理優勢明顯,既解決居民就近就業,又為轄區居民提供服務,同時因其帶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來比較容易,且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又與居民有著特殊的“親情”,一般不會產生糾紛,尤其在三無小區的物業管理方面發揮的作用明顯。政府應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設獎補資金,鼓勵該類企業做大做強,在服務自管小區的同時,逐步把服務向更多的“三無”小區延伸,解決當前“三無”小區物業管理難問題。

  物業調研報告 4

  為了使“加強小區物業管理”主席協商會議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協文教衛體委組織部分委員組成調研組,在傅紹平副主席帶領下,調研視察了市城區住宅小區,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對我市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思考,并借鑒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這份調研報告,供主席會議協商參考。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工作,把物業管理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建設完美社區、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環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質。

  1、健全了物業管理規范制度體系。20xx年以來,市政府根據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情況,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業管理、物業服務收費、物業保修金、物業維修資金管理等主要領域,形成了相對完整、較為完善的政策管理體系,極大地推動了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了對物業主體的培育和監管。培育和引導本地企業做大做強。20xx年常德福吉物業公司晉升為一級資質,實現了本地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零的突破。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依法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建立了資質年度考核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動態管理檔案,并且加強了信用評價成果的運用。

  3、提高了服務水平拓展了服務領域。引進保利、金碧、萬達等一批國內優秀物業服務企業駐常服務,傳播先進的物業管理理念。通過專題培訓、專家講座、開展競賽、外出考察等多種方式提高本土物業企業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引導和拓展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從過去簡單的保安、保潔、維修等基本內容,發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務、代收代繳、車輛管理、特約服務等方方面面。

  4、加強了對物業管理硬件設施投入把關。制定了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公共活動用房等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物業管理用房面積按小區總建筑面積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0;業主公共活動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0。并將物業管理硬件設施的建設標準納入了全市房屋建設技術規范。

  二、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小區物業管理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與黨委政府的要求、與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

  1、車輛停放無序。

  由于前期建設車位配套比例較低,加上近年來我市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區內有限的停車位(庫)已無法滿足業主車輛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區內大量車輛無處停放,部分小區停車猶如見縫插針“搶車位”,擠占人行道、綠化帶已成常態,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門也時有發生,造成小區內交通堵塞,進而引發各類糾紛。市城區金色曉島小區就出現過因為他人的車輛停放在車庫門口,車庫業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診時而無法開車,一氣之下怒砸堵庫之車的案例。

  2、違法建設不止。

  部分小區存在嚴重的亂搭亂建現象,如有的一樓居民占用公共空間圈建小院、在陽臺周圍搭棚、破墻開店;有的頂樓搭建閣樓;有的違規搭設外置防盜網,影響城市整體美觀;有的高檔別墅小區甚至出現業主大興土木推倒重建;還有的業主私自改變房屋的居住功能,租與他人開飯店、茶館,開公司、做倉庫,嚴重影響周邊業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況多是因沒有及時制止而其它業主跟風效仿,導致不少小區亂搭亂建現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業費用難收。

  目前市城區物業企業中有相當部分企業實際處于虧損狀態,除了規模因素外,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偏低、物業費收繳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層住宅為0.5—0.8元/平米,高層住宅為1.0—1.5元/平米,部分小區收費標準還維持在10年前的水平。據武陵區調查表明,20xx年小區業主欠費額度平均達25%,個別小區高達45%以上,而物業企業能夠承受呆賬的臨界點大致在10%。不少業主常以房屋質量差、服務不滿意等各種理由拒交物業費。不斷降低的收費額度導致物業服務質量下降形成了惡性循環。例如水岸名苑物業費收繳率不到70%,該小區已修建10余年,房屋維修資金收繳不到位,業主因屋頂漏水、水管破裂、停車緊張等原因拒交物業費。

  4、各類亂象頻發。

  小區物業服務涉及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政府職能部門等多個主體,一旦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小區內亂象頻發,影響社會安定與和諧。如鴻升別墅南區部分業主以多種理由拒交物業費先后導致多家物業公司運轉不暢而退出小區,小區內垃圾成堆,業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區因物業公司與業主就停車服務收費項目溝通不及時,導致發生業主沖撞停車道閘,損壞公共財物事件;金色曉島和公園世家小區出現物業公司人員制止業主搭建陽光房而被毆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區業主為爭奪業委會主任一職大打出手致傷住院。

  5、行政執法缺位。

  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管理缺位,導致物業管理區域呈現“孤島”現象。物業管理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眾多,部門行政執法沒有延伸到物業管理區域內,如公安部門過多依賴物業公司并沒有執法權限的保安維護小區治安;城管、規劃部門對小區內亂搭亂建現象處理不及時甚至不處理,物業服務企業又無力制止;消防部門對小區車輛占用消防通道沒有明確的處理辦法。

  6、公共服務缺失。

  敞開式小區大多沒有明確服務主體,基本上依賴社區提供的基本服務,而社區因為人力和資金的原因無法保障,部分敞開式小區因服務主體不明確,衛生、治安、交通等服務項目長期處于無序狀態。許多政府投入大量資金改造的小區存在亂象反彈的隱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資900多萬元對小區道路、下水道等基礎設施進行了大規模改造,但至今沒有專業化或自治組織物業服務進入,僅靠一位老人清掃衛生,亂搭違建、臟亂現象隨時有反彈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業管理存在的這些問題在全國來說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應認真分析,科學應對,其主要原因:

  1、對物業管理認識有差距,重視不夠。現階段物業管理與人們的期待還有較大的差距,主要還是對物業管理的認識不夠到位,尤其是區縣(市)、街道、社區對物業管理缺乏系統研究和深入思考,沒有作為全局工作來考慮,宣傳和引導力度不夠,導致物業管理的.社會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顯。同時,近幾年我市著力開展的完美社區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與物業管理關聯性研究不夠,結合不緊。沒有將物業管理納入現代服務業范疇,物業企業無法享受在稅收、財政等方面的優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對物業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顯。

  2、物業服務企業行為不規范,服務水平較低。物業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學,沒有或很少有內部考核和獎懲機制。個別企業在業主拖欠物業費、企業運營面臨困難的情況下,為降低成本,便開始減員減薪,搞衛生的是“奶奶級”,當保安的是“爺爺級”員工,降低物業服務標準,導致業主拒交物業服務費現象的加劇,形成惡性循環。物業行業專業人才匱乏,大部分物業企業缺乏具有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的人才,從業人員的服務意識和管理經驗不足,與業主日益多樣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業主素質不高,業主自治機構作用發揮不夠。業主的物管意識普遍淡薄。

  一是難以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目前,我市僅有27%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而且有相當部分名存實亡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二是業主自治機構運作欠規范,基層糾紛處理機制效率不高。業主委員會委員準入門檻低,素質參差不齊,加之業主委員會不具備法人資格,街道、社區對其缺乏有效的監管和處罰,導致其運作不規范,有的甚至成為個別業主謀取私利的媒介。

  三是業主缺乏共同家園意識。不愛護共用財物、不講衛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現象較為普遍,個別業主甚至惡意拒交物業服務費,給物業管理帶來阻力。

  4、物業管理設施基礎差,硬件建設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產開發商受利益驅使,提高容積率、改變建筑物用途、偷工減料降低房屋質量、電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隨意更改環境及相關配套設施,沒有配備或者沒有配足物業用房與相關設施設備。另一方面部分老舊小區和政府投資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規劃、住建等部門在規劃設計把關時沒有要求預留物業管理用房和業主公共活動用房,導致不具備實施物業管理的硬件條件。

  四、幾點建議

  調查組認為,小區物業系列問題不解決好,會留下諸多后遺癥。首先是小區停車、治安等問題會擴散到社會,或侵占公共空間或引起社會不穩定,增加社會管理難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的退出會不斷增加政府公共服務投入,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將不堪重負;第三是直接導致部分市民生活質量下降。因此,應引起足夠重視。

  1、強化措施,加大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議盡快出臺《常德市物業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從法制層面保障其發展。將物業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議事日程,并作為年度績效評估考核內容。將物業管理納入完美社區網格化管理范疇,加強區縣、街道、社區物業管理機構的人員配備和隊伍建設,健全基層物業服務與糾紛處理機制。各級財政要保障各級物業管理機構的工作經費。設立物業管理專項基金,主要用于推廣物業行業的創新、增值服務,對服務優質、社會反映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適當獎勵,積極引導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服務企業進駐老舊小區進行服務,對老舊小區實施物業管理作出良好成績的給予適當獎勵,對于明顯虧損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

  2、明確職責,構建完善的聯動管理體系。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行政執法向小區院內延伸。發揮房管部門作為全市物業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在制定政策和行業標準及統籌協調與督導指導方面的作用,進一步明確規劃、城管、住建、公安、質監、消防、物價等部門在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形成責任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并將他們的投訴電話公示在各小區醒目位置,便于及時受理業主投訴。同時發揮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尤其是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作用,把“安全、潔凈、方便、和諧、快樂”的完美社區建設目標延伸至小區內,使小區成為完美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幫助建立業主委員會,選擇物業服務模式,協調各方搞好小區的監督、管理和服務。

  3、分類指導,探索建立多樣性的物業服務模式。對新建和老舊小區,封閉式和敞開式小區進行分類指導,選擇合適的服務模式。重點探索針對敞開式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模式,規模較大的小區,可采取聘用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規模較小的小區,可采取“統一打包”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推廣紫橋小區物業管理模式,鼓勵街道或社區成立物業服務中心(登記注冊)進行管理或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自治,專項負責轄區內無法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研究針對保障房小區和農民安置公寓區物業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務不留死角。

  4、創新管理,提升物業企業服務水平。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進一步支持本地物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樹立行業標桿。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建立新型社區商業服務模式,延伸服務鏈條,不斷滿足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升服務能力,實現物業服務升級轉型。及時化解物業服務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和矛盾,推動我市物業服務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設監督體系,大力培育業委會,提高業委會組建率、專業性和公信力,讓業主直接參與對物業服務的監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和業主共同參與的新格局。

  5、倡導誠信,增強物業主體的自覺意識。正面引導與懲戒并舉。一方面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通過各類媒體、小區宣傳欄等加大宣傳力度,增強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廣大業主等物業主體各方的責任和自覺意識。強化示范帶頭,通過廣大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去影響廣大業主,增進業主對物業管理的認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對物業服務的認同感,提高物業服務人員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自豪感,營造有利于物業管理的良好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建立物業主體各方的誠信檔案,對不守誠信的企業法人和業主進行失信懲戒,是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的還要進行問責。

  6、突破難點,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區違法建筑和老舊院落改造為突破口,對違法建筑進行梳理,確定牽頭單位,明確分批整治目標,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對老舊小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落實市中心城區兩級財政配套資金,對我市城區老舊院落和敞開式老舊小區分期分批進行改造。按照總體規劃、綜合整治、分類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則,對老舊院落安防設施完善、路面平整處理、停車位(線)劃定、垃圾裝運處置、環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電“一戶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線序化等功能性專項改造,確保整體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傳發動,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拆違和院落改造的熱情。

  物業調研報告 5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富強進展,我市新開住宅小區不斷增多,加之原來的老舊小區,使得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來越突顯,小區居民對物業方面反應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借機關工委要每名機關干部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深化基層進行調研要求之機,就我市小區物業管理方面綻開了調研。現將調研狀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㈠小區物業管理的基本狀況

  物業管理這個行業隨著我市近年來的住宅小區的不斷增多而顯得越來越重要,它關系到千家萬戶,因此,我市在20x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主管和規范北鎮市物業管理行業,通過實行物業公司申報考核機制、建立專項修理基金制度、成立業主委員會、頒布相關法律法規等一系列措施,將全市的物業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規范化。

  目前,我市樓房建筑面積245萬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為175萬平方米,辦公面積40萬平方米,商業面積30萬平方米。有住宅小區147個,有28個小區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其余小區部分由所屬單位管理,部分由業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業管理居住面積已有90萬平方米,9家物業服務企業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物業從業人員80人取得從業資格證書,新建小區物業掩蓋率達100%,我市的物業管理工作從過去的建管不分,到現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管理模式,為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樹立良好城市形象,發揮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區的特點

  1、住宅小區檔次差距大。從小區配套設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設施齊全、有專人管理、綠地率高的高標準小區(例如盛華苑小區等),也有早期開發的設施不完善、甚至是臟亂差的小區,小區樓間距小,綠化少,車位少,無人管理,物業形同虛設。

  2、老舊小區遺留問題多。由于歷史的緣由和客觀條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區建成時間較長,遺留問題多。有的小區基礎設施差,配套不齊全;有的小區建設規模小,相關手續不完備;個別小區還是放開式的,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肯定難度。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不規范。盡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業管理辦公室對物業行業進行管理,也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法規,例如《北鎮市物業管理方法》對我市物業管理方面進行指導和約束,但是由于物業方面的廣博性與繁雜性,我市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培訓還遠遠不夠,普遍存在著聘用人員未取得相關物業管理上崗證就上崗的現象,從業人員整體素養不夠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大部分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規范、不到位、服務質量差。

  2、費率不統一,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率低。從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方面看,從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從物業管理費收繳率方面看,收繳率高的如“港宇花園”達到98%,而有的老舊小區收費率低,更有甚者沒有物業,只是業主自己交一點費用,用來作為垃圾清理和雇傭打掃樓梯的人工費用,造成收費難的緣由是多方面的:

  一是物業管理企業服務質量不到位。

  二是低收入群體經濟承受力量有限。

  三是業主反映的問題得不到準時解決,引發居民不滿心情而影響交費。

  四是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的消費觀念尚未完全形成。

  五是各個小區標準不一,收費高的`與收費低的相比認為不值,不愿主動交費。

  3、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組建難且運作不規范。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辦法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具了解,我市大多數小區都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問題只是個別業主私下向物業反映,而不代表集體的訴求。造成這種現象的緣由是:

  一是大多數業主熟悉不足,新的小區設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數人認為沒有必要;部分老舊小區開發的較早,那時沒有特地的物業,只是開發商代管,由于贏利不高或收費率低等緣由,對小區棄之不顧,造成無物業管理的現象,其業主認為業主委員會更無必要,造成業主大會遲遲不能召開。

  二是部分小區規模較大、業主戶數較多且相互之間大多又不熟識,組織業主進行選舉、決策等事務存在較大難度。

  三是業主參加意識不強,即使有業主委員會,其成員組成簡單、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力量、出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

  四是有些個別小區業主委員會雖然建立,但運作不夠規范,管理機制不健全,無法真正地發揮其作用,最終不了了之,形同虛設。

  4、物業行政管理體制尚未理順。行使對小區物業行業管理職責的是市住建局下屬的公共事業管理辦公室,但這種職能指導性的職能居多,對物業公司真正約束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出來。此外,物業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沖突交織在一起,僅靠房管部門難以協調各方,簡單造成物業糾紛投訴率高、調解率低的局面。

  5、無物業管理的個別住宅小區物業維護、管理問題日益突出。我市尚存許多老舊小區,最早追溯到家屬樓的時代,大多配套不齊全、綠地面積小、停車位不足、環境臟亂差、房屋立面破損嚴峻等問題,加之規模小,戶數少,大的物業公司不原接手,這些舊住宅小區目前尚無法開展物業管理,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廣闊業主反映劇烈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看法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看法與建議:

  1、要完善物業管理源頭監管。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從源頭上加強物業管理工作,仔細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從根本上削減物業管理沖突糾紛。

  一是市工商、建設等部門應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看法和建議,著手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服務標準、合同期限、服務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進一步規范和約束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

  二是集中組織各個物業公司學習相關規范內容,組織物業相關人員進行培訓,讓其持證上崗,并要求物業公司保障其合法權利,削減人員的流淌性,讓其服務能高效、持續、穩定。

  三是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建立市、鄉鎮、居委會、公事辦等部門的綜合協調和沖突糾紛調處機制,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統一管理,樂觀探究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加、相互監督的物業專項修理資金的繳交、保存與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確保專項修理基金的足額歸集和合理使用。

  2、統一標準,提高服務收費率。制訂統一的服務規范的同時制訂統一的收費標準,提高或變動收費標準時要征求廣闊。

  物業調研報告 6

  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近日縣商務局會同房產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鎮組成了調研組,對城區各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旨在加強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一、基本情況

  城區現有各類集貿市場11家,其中菜市場4家,小百貨市場4家,家居建材等專業市場3家。集貿市場的總占地面積約16萬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下1家、1000至5000平方米1家、5000至1萬平方3家、1萬平方米以上6家。總建筑面積約23萬平方米,市場內共有門面約1650間,已出租約1080間,單元住房約1000戶,已入住近750戶。在區域分布上,新建居委會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彰法山居委會4家,分別是彰法山菜市場、零碑商貿市場、姚沖大市場和旺業大市場;舒苑居委會2家,分別是天柱山大市場和金源菜市;龍井居委會1家,是天柱山菜市場;天柱山鎮1家,是皖鎮(附:潛山縣城區集貿市場基本情況調查表)。

  二、現行管理模式

  我縣現有的集貿市場建設投資主體有二種:一種是政府投資興建,如天柱山菜市場;一種是企業投資興建,其余10家均屬此類性質。在管理模式上,主要是四種:

  一是有專門管理人員,如天柱菜市場,該市場3月市場辦管脫鉤后由工商局移交商務局管理,縣商務局組建了天柱市場服務中心,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有事業編制21人,負責天柱市場的管理工作。零碑商貿市場隸屬商務局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安排2人,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兩個市場管理人員工資及日常維護費用均從市場攤位和門面租賃費用上列支。

  二是由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

  三是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聘請人員自行管理,共3家,分別是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旺業大市場。聘請人員工資由企業自行負擔。

  四是無人管理的市場,共3家,分別是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姚沖大市場。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集貿市場是城市的一個窗口,是城市人居環境和城市整體形象的一個重要體現。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集貿市場絕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問題比較突出,與廣大市民的生活需求極不相適應,已經成為潛山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創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環節,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存在的問題十分突出。具體來講,主要是三個方面:

  (一)綜合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隱患。

  旺業大市場商戶入駐后,開發商安良公司當初也曾聘請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劃定專門停車場,按標準收取物業管理費,但由于市場是開放性的,加上商戶素質參差不齊,物業管理費不能收繳到位,物業公司經營虧損,后與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場、零碑菜市場、旺業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等入市車輛管理較為有序外,其余市場各種車輛沒有固定地點停放,導致市場的道路不暢,不少市場消防設施不齊全,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個別市場設施簡陋、陳舊,電線老化、大棚破損嚴重,急需整治改造。

  (二)開發建設市場的企業建市場與管市場錯位,權責不明確。

  金源菜市臨街門面經營早點和畜禽產品的商戶經營垃圾隨意丟棄,商戶、消費者車輛亂停亂放,造成臨街主干道污水橫流、垃圾成堆,商戶占道經營、人車混雜。姚沖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內居民和商戶建筑垃圾隨意堆放,下水道堵塞、下水井蓋丟失。上述情況在北河街、舒州農貿市場、彰法山菜市場、天柱山大市場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其根本原因是開發商借政府其自身即得利益獲取后,經營市場、管理市場觀念淡薄。一部分開發商只建不管,市場建成后,門面和攤位銷售完畢就意味著對市場管理的終結,住戶和商戶自掃門前雪,對市場公共部分的管理無人問津,如北河街、姚沖大市場。一部分開發商不真心想管,敷衍了事。以物業管理費難以收取為由,不愿意在資金上投入,只安排1至2人管理市場,同時安排的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城市文明創建時,部門一督查就抓一抓,不督查,基本就放任自流,如金源菜市、旺業大市場。

  (三)少數市場經營氛圍不濃、不景氣,經濟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場內有近300個攤位閑置,天柱山大市場、旺業大市場、姚沖大市場除臨街門面房在經營外,市場內門面房盡管已售出,但大多數基本閑置,不少居民買回后,只做倉庫或車庫。這些市場的交易額很小,有的攤位費收入僅幾萬元,經濟效益十分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貿市場是城市一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與城鎮居民和廣大消費者利益息息相關。構建整潔有序的集貿市場交易環境,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繁榮和經濟發展,是加強集貿市場物業管理的根本目的。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行分類管理。

  根據我縣城區現有集貿市場現狀,將其分為三類,按不同類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第一類是有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管理的市場,如天柱菜市場、零碑集貿市場,仍由縣商務局管理,管理方式維持現狀不變。零碑集貿市場由于已劃入零碑地塊老城區綜合改造項目范圍,不宜對現有市場進行改造。縣商務局應督促市場管理人員,加強對市場內部管理,確保市場安全。第二類是建成時間早,市場產權分散,居民區與商住戶混雜的北河街由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管理。第三類是市場規模程度較高,商住戶較集中的旺業大市場、姚沖大市場、彰法山菜市場、金源菜市、皖鎮、天柱山大市場、秀獅商業步行街、舒州農貿市場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參與,全面推行物業管理。

  (二)集貿市場實施物業管理主要措施。

  結合各市場現狀,推行物業管理按以下3個方面同步進行:

  1、對正在實施物業管理的秀獅商業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場、皖鎮由縣商務局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加大管理力度,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確保市場環境整潔;

  2、對由開發商聘人管理或無人管理的旺業大市場、金源菜市、彰法山菜市場、舒州農貿市場、北河街、姚沖大市場在未推行物業管理之前,為確保市場經營有序,由縣商務局派員會同開發商共同管理,市場內環境衛生由縣綜合執法局臨時派員清掃;

  3、由縣商務局牽頭,縣房產局、住建局、工商局參與,各集貿市場開發商配合,對城區集貿市場物業管理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調查,以縣政府名義出臺《潛山縣集貿市場物業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由縣商務局、房管局、市場開發商共同組織實施。

  物業調研報告 7

  為推動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縣人大常委會決定對縣城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專題調研,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常委會20xx年工作要點。調研組自7月份起,利用大約三個月的時間,通過深入各住宅小區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群眾、利用互聯網征求意見……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整體情況,分析現狀,查找問題,學習借鑒先進經驗,認真研究對策和建議,圓滿完成了調研工作任務。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1、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

  根據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區情況,本次實際調研居民住宅小區54個,總建筑面積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約1.1萬人。據不完全統計,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約有30個,住房近3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近到30000人。占到城區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縣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住宅性質多樣。我們將其劃分為以下五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商品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定價出售,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如1993年建成的文筆小區。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住戶沒有取得產權證,目前多數已經轉手。這類小區有40個,占到小區總數的74%,但規模都比較小,多在30戶左右;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多處在新城區,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

  (二)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筆小區是蓋板房,逐步發展到現在有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有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區(如電信住宅樓);大多數配套設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各種情況比較普遍;比較來說,寶鄉大廈、龍輝小區配套設施較好。

  (三)規模差別較大。調研的54個小區中,大的有龍輝小區559套,幸福小區三個區650套,小的有煙草小區僅8套。其中,20戶以下的小區有14個,21-50戶的有19個,51-100有14個,100-200戶的有5個,500戶以上的2個。

  (四)舊住宅多且分散。調研的54個小區中,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區占到35個,大約占到65%,大多為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多隨單位辦公址而建,比較分散;包括文筆小區在內,大多建設標準較低,多為磚混結構房。

  2、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一)物業企業發展情況。目前我縣在工商注冊的物業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縣開展服務業務的有4家,服務小區6個,占小區總數的10%,住宅877套,占總住宅數量的22%;目前還沒有一家企業具有相應從業資質。

  (二)業主大會及業主員會成立情況

  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2家,分別為幸福小區、寶鄉大廈,但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通過逐戶上門認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等形式產生,目前都還沒有步入工作的正軌。

  (三)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

  調研的54個小區中,有3個由住建局的下屬物業服務部門管理,基本屬行政化管理,有29個小區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物業機構管理的有14個小區,業主自治的有8個。建管不分,物業服務從屬于建設單位,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及相關資料,對小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全然不知;服務項目少,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好一點的小區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服務質量相對都比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還有部分單位職工住宅樓每戶每月收取25元;物業從業人員工資偏低,一般月工資不超800元,物業服務企業和從業人員都不穩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調研組認為,我縣城區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總體還處于起步階段,物業管理還不規范,不能健康有序地運行。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

  小區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形成物業糾紛主因,也是物業管理健康運行的最大難題。一是許多小區建設手續不完善,住戶入住后一直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二是工程質量把關不嚴,房屋在質保期內就出現一些質量問題,比如寶鄉大廈存在屋頂漏水、地基裂縫、地下車庫漏水嚴重等現象;三是工程未驗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問題,如鴻福源住戶入住兩年多了,至今門前地下室還是個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嚴格按照規劃建設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如綠化、花池、活動場地、停車位、供熱設施、物業用房等。這些問題引起住戶的十分不滿,怨氣和矛盾就會轉假到物業管理頭上,使得部分小區物業管理矛盾激化。

  2、歷史原因形成的問題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設住宅小區,劃拔土地、定價出售,按照現行政策,住戶沒有完整的產權,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出現屋頂漏水、立面破損、排水不通等大的維修問題責任權利不清,無法解決。如文筆小區政府還保留有部分產權,沒有任何利益,卻還要承擔維修責任;幸福小區屬政府定價出售,專項維修基金至今沒有著落,屋頂漏水等維修問題得不到解決,矛盾日益加劇。

  二是部分單位建設的住宅樓,受當時條件限制,規劃、建設、用地等方面不夠規范,配套不齊、無綠地、無停車位、甚至無門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遺留問題得不到解決,住戶怨聲載道。部分由原單位管理,當房屋多次轉手,幾乎無本單位人員居住的時候就會放棄管理,部分原建設單位因機構改革已經撤并,由住戶自管。這類舊住宅小區約有半數以上,已成為廣大住戶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

  3、專項維修基金收繳不到位

  調研的54個小區中,僅有7個小區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僅占13%。收繳標準不統一,有按房價2%或3%收取,有按每戶5000元收取。由部分單位建設的職工住宅樓,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問題已嚴重影響到住戶的正常生活,維修資金沒有著落。由政府建設的文筆小區和政府定價出售的幸福小區目前房屋的維修問題也十分的緊迫。已收繳了專項維修基金的7小區,只有寶鄉大廈存入了專戶。

  4、物業企業的發展嚴重滯后

  通過當工商注冊的僅7家,掛靠服務的1家,都沒有取得相應的服務資質;物業服務人員素質偏低,年齡相對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規的培訓,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員文憑在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業管理模式落后,經營活動不規范

  部分建設單位、開發商把自建小區的物業服務作為照顧自己親友就業的一個途徑,把物業服務變成了管理,這種自建自營,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還普遍存在。全縣70多個小區中,只有不到10個是聘請物業企業管理。這種模式的運行無形中加大了物業服務企業的數量,加之我縣住宅小區大多規模較小,服務項目少,服務費標準低,收繳率低,造成企業管理成本高,形成虧損,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良性循環機制無法建立。部分單位建設小區,隨著本單位職工的減少逐漸放棄了管理,由住戶分單元、分樓推選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點報酬,有的是義務服務。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簡單認為物業服務就是看大門、打掃衛生、收取管理費用等簡單的事,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區住戶反映有時幾天也看不打掃人員,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調研的54個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都沒有工程驗收的圖紙和相關資料,對小區建設的基本情況不清,大多小區沒有制定物業管理活動的相關制度或公約,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實。

  6、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尚未形成

  業主對物業管理認識模糊,不能正確處理維權意識與責任意識的'關系。調研統計,有95%以上的業主對《物業管理條例》不了解或知道一點,對物管企業的服務要求往往會超出合理范圍。例如:在調查中,各個小區反映最多的頂層住戶出現樓頂漏水的問題,在業主與物業交涉未果時,往往會采取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處理。有些業主認為我不交物業管理費是因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業管理。使業主與物管企業之間關系僵化,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困難,業主委員會發展極度滯后。住房對業主大會缺乏認識,不愿意參加業主委員會,全縣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僅有幸福小區和寶鄉大廈2個,都是在相關部門確定好候選人之后通過上門簽字,打電話征求意見的方式產生。政府部門的宣傳教育和指導工作做的不夠。

  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調研組提出如下意見與建議:

  1、加強居民住宅小區的工程建設管理

  工程建設的遺留問題是物業管理工作的源頭問題,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工程建設的各項監管措施,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從根本上減少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對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要著力解決目前存在的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

  2、加強對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一是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

  二是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向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

  三是強化日常管理,政府職能部門與居委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物業服務違法行為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違法行為;

  四是加大調處力度,及時化解各類物業管理矛盾糾紛。

  五是要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

  3、要強化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

  一是要主動介入,認真分析研究當前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引入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大組織、協調、指導、幫助的力度,促進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委員會建立并有效開展工作,促進規范的物業管理公司入駐小區有較大進展;二是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的培育扶持,對物業企業的發展給予政策的扶持,組織好物業服務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條件成熟時可以組織其成立行業協會,為其自我發展創造優越的條件。

  三是按享受服務的等級收費機制沒有建立。區的物管運行成本不同、服務標準不同,收費標準自然不同,但現在的情況是各個小區之間互相參照,無論何種服務質量收取標準相差無己。

  四是要加強引導,盡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

  五是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物業管理的雙向選擇。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宜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如龍輝小區,寶鄉大廈、幸福小區,先行搞好試點,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業管理體制機制

  首先,完善和規范物業管理行政管理體系,加強物業管理隊伍組織建設,配備專職人員,明確職責分工,將管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城管委,居委會等在日常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優勢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業管理各項制度,積極探索行政主管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共同參與、相互監督的管理機制,確保物業管理工作健康運行。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及時、準確反映我縣所有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及管理人員情況、在我縣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企業情況、我縣所有物業的基礎情況、業主委員會情況等內容,為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5、要深化物業管理法規宣教

  縣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要運用互聯網、電視臺、報紙、宣傳欄等傳播媒介,廣泛開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宣傳活動,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應盡的義務。

  6、要規范物業管理服務行為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要樹立質量意識,規范管理、優化服務,取得廣大業主和業委會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其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二是應當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統一收費,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對物業管理企業、服務等級、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電話等進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維護和重大維修費用的收支情況,使廣大業主明白消費。三是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廣大業主提供相應服務并達到服務承諾標準,對業主和業委會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時整改。四是落實物業承接驗收制度,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查驗,以減少工程建設遺留問題引發的物業矛盾和糾紛。

  7、要強力落實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區條件較好,應嚴格督促落實,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專戶儲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確保正常運行,能起到示范帶動作用,如龍輝小區;對新開發的小區一定形成制度,確保落實;對政府及部門早其建設小區如文筆小區等,應盡快研究,加以解決。

  8、要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

  調動各方積極性,針對舊住宅小區物業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小區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維修資金歸集困難、物業管理用房缺乏等問題,整合物業管理資源,完善物業管理條件,促進其盡快開展正常的物業管理工作,改善舊住宅小區的居住環境。可著手先行對幾個無物業管理小區進行新型管理工作機制的試點,通過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健全適應我縣實際情況的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最終促其走上規范化管理軌道。

  物業調研報告 8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沖突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物業管理,近期,我區物價部門組織人員對城區物業服務進行調研,在引導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經營、公正競爭、合理收費,如何進一步規范物業行業管理等方面出不懈的努力。

  一、基本狀況

  我區物業管理行業起步較晚,正是朝陽產業,通過近十年的進展,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進度緩慢,還存在市場化運行機制未健全、開發商影響、專業性的人才匱乏等問題。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據統計,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家,物業管理企業30個,管理房屋230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掩蓋率達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掩蓋率達到100%。本區注冊一級資質物業服務公司尚無,注冊二級資質較多。全部小區均未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水平很難得到一個質的提升。目前我區多層住宅物業管理費用的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0.3—0.5元,高層住宅為每平方米0.7—0.9元。盡管如此,我市物業行業收費平均收費水平仍低于80%。物業管理費標準不高,收繳率低,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沖突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成為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進展的主要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我區隨著房地產業的快速進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進展參差不齊。由于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鋪張,效率低、效益差。假如形成規模效應,則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市場化運作機制尚未健全。物業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場準入機制。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我區為中心城區,由于鄰近縣居民到我區投資購房置業者較多,有的購買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導致空房率高,小區入住率不高,由于規定未裝修入住按50%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納電梯運行費,而這部分人員未入住,并未削減物管企業的服務成本,再加上已入住業主交費意識薄弱,應交的物業費也收不上來,據統計,收取物業管理費達到90%以上,已經是特別不錯的狀態了。導致很多小區由于收費率低處于微利狀態,甚至產生虧損,造成物業管理企業難以為繼。二是由于我區物業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很多業主對物業收費都表示不理解,業主繳費意識薄弱,造成物業服務收費率低,有的企業因難以全額收取物業管理費,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

  3、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

  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看法而拒絕繳費。

  二是住戶無力繳費。如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業主許多是低保戶,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

  三是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

  四是由于業主自身的緣由,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緣由致使繳費不準時等。

  五是由于業主物業繳費意識薄弱。物業管理企業供應的隱性服務被忽視。不少業主認為,交了那么多的物業管理費,不就是有幾個保安和幾個清潔工嗎?這錢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雖然物業管理公司供應了許多服務,但由于服務本身是隱性的,業主沒有因此得到很直觀的利益,所以業主很難感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六是有的業主僅比較其物業收費標準,而未比較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對收取物業服務費表示抗拒。特殊是對停車收費及車庫及貯存間、雜物間交物業費表示不理解。二次供水、電梯使用費分攤收取沖突大。由于各種因素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費。

  七是不少小區的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不透亮 、不合理,亂收費、高收費,因而拒絕交費,此類問題很有普遍性。

  八是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與收費質價不符。在實際物業管理工作中,也的確存在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服務態度不好、修理不準時、收費不規范等狀況。這樣,造成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足,對物業管理企業產生看法,因而拒交物業管理費。

  九是當物價部門依據經濟進展水平、物價上漲水平和業主服務水平提高等狀況,對物業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后,部分業主不愿按提高后的標準交費。由于物業費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業公司收支難以平衡,入不敷出,從而降低服務標準,對小區設備維護、清潔、綠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惡性循環,引起住戶不滿,陷入了物業公司埋怨收不足費而無法服務,業主埋怨服務低劣而不愿交費的怪圈。據全國價格舉報電話受理投訴統計,近三年來,業主投訴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透亮 、違反規定亂收費,始終位居各類價格舉報問題的前三位。

  4、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沖突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轉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

  5、物業管理缺乏監管。我區全部小區均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業主往往不清晰自己可享受那些服務內容、有哪些服務標準,應交多少費用,如何監管物業管理企業等,這些問題使得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帶有肯定的隨便性,少服務、服務不到位現象時有發生,體現不出“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物業收費原則,對此業辦法見,對物業管理的有償服務產生疑問,影響小區的正常管理運作。

  6、業主的消費觀念有待轉變。部分業主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沒有完全樹立起來。一是買房人對物業管理的熟悉需要一個過程。二是我們國家誠信價值體系尚在初級階段。遇到問題,業主不是樂觀通過司法、行政手段解決,而是選擇隨便拖欠或者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合同的嚴厲 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費的誠信危機。三是一部分人存在從眾和僥幸心里,看到小區內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認為自己交了反而吃虧,所以也效仿著拒絕或者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業主本身。物業費主要用于居住小區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修理養護等服務性開支。部分業主不繳費,等于免費享受公共服務,這對繳費的業主是不公正的。長此進展,不繳費的業主可能會越來越多,最終導致物業管理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小區的保安、保潔、綠化將無人問津。

  三、對加強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看法和建議

  1、走強強聯合之路。制造條件,樂觀鼓舞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舞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賜予扶持和優待。

  2、完善物業管理的市場準入機制。努力引入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機制,明確規定物業公司的資質。加強物業管理市場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和規定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人員,堅決吊銷執照,注銷上崗資格證書,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深化社區,加強日常巡查,對修理不準時、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行為予以嚴厲 查處,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要連續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強化檢查考核、資質審定、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等工作措施,促進我區物業管理行業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提高我區的物業管理水平。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頭,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接受,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應在售房前,向物價部門申報核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規定在向物價部門申報前期物業收費標準后方可售房,以削減不必要的沖突。在物業管理企業在引導業主理性維權的同時,緊密聯系房地產開發商,不斷完善物業功能,確保物業建設質量和配套設施設備的齊全及有效修理養護。

  4、完善細化收費標準。建議盡快討論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細化《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各收費檔次對應物業企業應達到的詳細標準,明確高層住宅另行收取的電梯運行費是否包含電梯修理、年檢費,電梯費用各樓層間的分攤比例問題,明確私家車庫、貯存間是否要交物業服務費等問題,建議二次供水由供水公司統一管理,由供水公司向業主收取二次供水費。要建立市場化的收費機制,使物業管理服務向市場化、專業化方向進展,必需遵循公開、公正,誠懇信用的原則。鑒于目前售后房物業收費沖突凸現,商品房沖突相對平穩的特點,實行分類指導方法,做到公開合理、質價相符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

  5、應制定房屋公共修理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按有關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修理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申請使用房屋公共修理基金。但實際上,假如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修理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鑒定和監督其使用,簡單讓房屋公共修理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著大量房屋開頭進入修理期,當房屋需修理,當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問題。目前,我區的房屋公共修理基金從未提取過。

  6、簡化催繳物業費法律程序。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現行方法是由物業企業起訴業主,這樣將耗費物業企業大量的人力、財力,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物業費都不足以支付訴訟等相關費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潔措施或程序。

  7、妥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環衛部門向業主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3元/月,由物業企業代收。該部門所做的工作僅是從轉運站將生活垃圾運走,且不供應垃圾筒,現物業小區內道路衛生、垃圾外運至垃圾轉運站都由物業企業擔當,市環衛處每月向物業企業收取3元/月的垃圾處理費。由于市環衛處并未供應相應服務,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故物業企業物業企業不應擔當3元/月的垃圾處理費。

  8、加大宣揚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物業管理公司本身要留意加強物業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規范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正面宣揚和引導,讓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有效避開收費難的問題。讓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工作的內容,提高物業管理的商品意識。讓業主感受實質上是一種服務型的商品交換。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引導業主的思想觀念要由物業管理的無償供應向有償型的商品供應方面轉化。

  9、加大對物業行業的監管力度。推動物業行業社會化、市場化進程,凈化地域性物業行業競爭環境。健全本市物業政策法律法規,形成完整、系統體系。

  10、進一步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力量,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溝通,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詳細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育和造就高素養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當注意個人素養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11、建立物業管理沖突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究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與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與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消失的各種沖突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幫助。建議將物業沖突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準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大事。

  12、恢復物業小區服務收費年審制度。取消江西省發改委贛計商價字(20xx)975號《關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看法》第三條:“今后凡是涉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再辦理收費許可證和不再實行收費年審制度,與之相關的罰則自行取消”。恢復物業服務收費許可證換發和收費年審制度,以便價格部門履行監管,加大失信懲誡力度。

  13、盡快修改、細化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江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方法》和《吉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物業管理進展的客觀要求,修改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方法成為迫切需求,有關部門應樂觀協作,共同推動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方法盡快出臺。新出臺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方法應能充分考慮其可操作性、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指導性,兼顧市場雙方的利益,并在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定價方式、收費方式等方面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成本構成和服務內容,定價方式上汲取其他城市的閱歷,實行菜單式計費方式,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物業企業清清晰楚服務。

  物業調研報告 9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我會于2009年1月至7月對河北區居民小區物業管理狀況,特別是對三和小區和金兆園小區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小區物業管理現狀

  三和小區,人口近萬人,地處城鄉結合部,小區經歷了九個物業公司和三屆業主委員會,人員較復雜,管理難度較大,現物業公司是容心物業公司于2008年9月接手三和小區的物業管理。每年應收物業費100萬元,現在只能收上來4萬余元,收繳費用不足以維持日常開銷,水電費都有拖欠。許多業主借道路、房屋質量、綠化、車輛丟失、噴泉等許多問題,拖欠物業費。金兆園小區,2003年入住,共1058戶。商品房202戶,回遷房660戶。2005年12月初物業撤出,后由明星物業接管,次年撤出。現在,電梯維修費無從解決。

  二、小區物業存在的問題

  盡管兩個小區情況有異,但存在有許多共性的問題,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區物業管理的現狀和病疾。

  (一)地產遺留問題。由于物業管理沒有在房屋開發建設階段就進行介入,因此開發建設的不合理成了后來物業管理的眾多矛盾的根源。開發建設遺留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規劃變更導致業主權益受損。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售房時的承諾有差異。二是房屋建筑和附屬設備質量差,配套項目缺項甩項。三是建筑權屬不清。公攤面積的劃分確定和附屬用房經營收益分配等問題,是業主與開發商爭議的核心問題。如金兆園在地產建設階段,就在二次供水和電梯質量等方面留下了嚴重后患。三和小區的開發商也遺留下房屋質量等問題。這些都為日后物業管理埋下了隱患。

  (二)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水平低,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同時存在侵害業主利益的行為。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三)小區業主缺乏四種意識。一是缺乏整體意識。個別業主只顧自己利益,在公共部位私搭濫建,致使部分公共設施不能正常使用,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二是缺乏安全意識。少數業主認為房子是自己的,屬私有財產,便無所顧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亂改。三是缺乏法制意識。一些業主私占綠地,或種菜或做停車位,不僅破壞了小區的整體規劃,更侵害了其它業主的合法權益。四是缺乏環保意識。垃圾亂堆亂放,墻壁上亂貼亂畫,私養大型寵物,在小區寵物糞便隨處可見。

  (四)物業公司對業主的違規行為處置力度不夠,沒有執法權。而政府相應的執法機構又力不從心,執法缺位。比如,對有些業主的私搭亂蓋、車輛不按規定停放以及破壞小區設施等行為,只能勸告,下整改單,報告政府執法部門,而無他法。結果常常是業主我行我素,造成惡性循環,以至小區環境和設施每況愈下。

  (五)物業公司收物業費困難。業主以各種理由不繳費,加之,效法者眾,物業服務企業收上來的物業費越來越少,從企業追求利潤的經濟本性來說,當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必然會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務質量下降,于是更多業主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這就進入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小區環境差了,住房自然貶值,到頭來受苦的其實不只是物業服務企業,還有園區內的所有業主。比如三和小區的狀況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相反,現每家每戶的煤氣、水、電、有線電視等費用沒有拖欠的,因為這是政府行為,如果你不交費,這些職能部門有權停水停電,沒有一點商量,現在只有物業費可以拖欠,因為它是企業行為。個別人就是抓住這個漏洞,不交物業費,你不會把我怎么樣,這是物業公司目前最撓頭的事。

  (六)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機制和有效的監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難。按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申請使用。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鑒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無法利用。隨著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將入不敷出,如何在物價水平上漲的情況下,將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三、幾條建議

  (一)依照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研究制定我區《物業管理水平評估細則》,提高物業管理,并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政府相關執法部門與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三方的聯動機制,有效處置小區內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并在街道辦事處一級設立物業管理糾紛處置辦公室,作為三方聯動機制的行動軸心。

  (三)為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發展,培育物業管理的核心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在政策上實施優惠政策,并創造競爭氛圍,做大做強我區物業管理業,為我區和諧社區建設鍛造實業新軍。

  (四)確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實現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議對業主交納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銀行理財,按每個小區(大廈)開一個總帳戶,按每戶業主繳納的房屋大修基金為每戶單獨開戶,每年的利息自動轉存到業主的戶頭上。凡需動用大修基金時,必須由大修房屋牽涉到的業主們投票表決,委托專業機構對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進行評估后方可動用維修款項,同時對大修基金的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維修質量進行鑒定。

  (五)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公共水電費、電梯用電費、二次供水電費及一此相關的費用是每個業主(住戶)必須履行的義務,大家應當積極主動履行,任何人不論何種理由拒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都是違法的。

  物業調研報告 10

  一、管理,分別是大自然物業、京興

  物業和錢江物業,李家斗小區屬老舊小區開放式社區管理、鈕店灣新村屬農民新村開放式管理。

  二、所轄小區的發展現狀

  盡管近幾年來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發展迅速,但涉及到的各類投訴、舉報越來越多,小區居民不滿意,物業公司有意見,物業管理工作越來越難,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物業費用難收繳。物業收費難成為制約物業企業發展的頭號難題,參與座談、調查的物業公司普遍反映,現行物業管理條例明確的收費標準偏低,小區居民自動繳費意識不強,調查的參與23家物管企業2010年物管費平均繳費率為62.43%。僅3家企業達到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

  2、小區物業難管理。由于物業費用收繳不足,物業公司只能降低服務標準,減少服務人員,更加引起小區業主的對立抵觸情緒,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部分小區服務項目只能維持樓道打掃和小區治安等簡單的內容,小區綠化缺乏管護、公共設施年久失修。調查問卷統計,42%的居民認為小區服務質量一般,20%的認為較差。

  3、小區環境難維持。總體來說新建小區物業管理較好,老小區、安置區環境差距較大。部分小區內扒翻種植、破綠毀綠、亂拉亂接、亂停亂靠、違章建設等行為屢見不鮮。參與調查的市民對小區停車問題反映特別強烈,83%的認為小區汽車亂停亂放,33%的認為小區行路難。以蓮花5號區為例,一到傍晚小區道路車滿為患,公共場地擠占一空,不僅小區居民難以出行,而且已經發生過居民家中失火,消防車無法通行、及時施救的嚴重情況。

  4、物業經營難陽光。大部分物業公司除物業費用外,還有門面出租、廣告經營等其他收入,但這些收入和公共支出情況不公開、不透明,小區居民無法進行有效地監督和查詢。有6%的`被調查對象認為物業公司存在亂收費現象。

  三、當前物業管理難的主要成因

  1、物業公司缺乏監管。由于房地產業發展迅速,住宅小區數量越來越多,分布范圍越來越廣,但市房管局物業管理科室僅有兩三名工作人員從事行業主管工作,難以對面廣量大的物業公司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由于我市尚未制定《物業管理辦法》,街道、社區以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的物業管理監管職責還不明確,絕大部分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多層次的物業管理監管體系嚴重缺失。

  2、物業收費缺乏手段。老小區執行的物管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是2000年制定的,10多年來,勞動用工成本和物價指數翻了若干倍,但物管費標準一直未作較大調整。最低標準只有0.4元/㎡/月,以100㎡住宅為例,全年物管費僅480元。即便如此,物管費用仍然難以收全,由于多種原因業主往往拒絕繳納物業費用。物業公司沒有任何強制手段,也不能夠采取斷水斷電等粗暴辦法。部分物業公司迫不得已到法院起訴,但是耗時長、費用高、執行難,即使贏了官司但卻輸了人情。

  3、開發企業缺乏責任。由于房屋漏水、滲水等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一直未能與業主達成協商,最后導致許多業主以拒交物業費的方式來表示不滿。如大自然城市花園小區,

  4、小區業主缺乏素質。

  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民轉為市民,但是自身素質還未能夠得到提高。小區內破綠毀綠、違法搭建、亂停亂放的行為屢禁不止。物業管理公司沒有行政執法權、處罰權,只能通過宣傳說服等思想工作進行勸導。

  5、職能部門工作缺位。住宅區中的私挖地下室、違章搭建、破門開窗、車輛亂停、馬路市場、噪音油煙、養狗問題等等,不論是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還是從實際出發,都應該由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但實際工作中,不少職能部門對住宅區中發生的問題處理不及時,甚至推諉扯皮,敷衍塞責。

  四、破解住宅小區物管難的思考與對策

  分析市區物管難的現狀、成因及其影響,學習借鑒先進地區比較成功的做法和經驗,現提出如下建議。

  (一)迅速制定出臺物業管理辦法,加強物業行業監督管理

  針對當前物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由市房管、法制部門抓緊制定出臺符合我市實際的《物業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開發商前期物業管理職責、業主委員會工作職責、物業收費標準、相關法律責任等等,確保物業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學習借鑒武漢市做法,在《物業管理辦法》中進一步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以及違章建設、亂停亂放、破墻開店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辦法。

  進一步強化市房管局物業監管力量,適當增加人員和經費,確保能夠有效地開展好工作。督促加快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暢通群眾申請使用渠道,不斷提高資金使用實效。

  (二)加強建筑質量與規劃監管,把好前期物業管理交接關

  規劃、建設等部門應加強對開發商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的督促與檢查,確保嚴格按規劃執行,各項配套齊全。尤其是要確保停車位建設到位,留足小區停車空間,從根本上解決好小區停車難題。做好前期開發商與物業的交接監督關,防止因交接不清而出現開發商與物業公司互相推諉、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情況發生。

  打破“誰開發誰管理”的壟斷經營模式,讓業主與物業公司在市場中進行雙向選擇,把物業管理提前介入作為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切實把好對前期開發商選聘物業公司的入門關,加強對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和物業服務合同的審核,讓業主在購買物業時就了解物業管理的具體事項,包括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標準及業主入住公約等有關規定,以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完善物業管理收費制度,切實解決物業收費難題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物業管理收費實施細則,市物價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現行收費標準,確定上下浮動幅度,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根據服務質量協商議定,報價格部門備案。

  ①加快建立并大力推進“分等定級、質價相符”的物業管理收費制度,加強對物業收費的監督檢查,督促物業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減少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②針對物業收費難的問題,建議推行刷卡收費方式,新建小區統一設置門禁系統,必須刷卡方可進入。業主只有自動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后,才可憑IC卡可進出小區、乘坐電梯。這樣既能將閑雜人員阻止在小區之外,又能夠確保收足物業管理費用。對老舊小區惡意拖欠物業費用的住戶,可以借鑒新加坡的做法,建立業主不交費限制過戶制度,納入銀行個人征信系統。

  ③針對物業糾紛的多發、突發、標的小、處理急等特性,建議參照勞動仲裁模式設立訴前物業糾紛仲裁機制,在各市(區)設立物業糾紛仲裁庭,采取快速靈活的調查和現場勘查等方式固定證據,快速裁決,及時解決糾紛。

  物業調研報告 11

  一、引言

  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中國的房地產業業發展得如火如荼。而據我們觀察發現,天津作為大城市,其房地產業早已漸趨成熟。相對地,物業管理服務業也應運而生。物業管理,簡單來說,就是人們對物業的管理活動,泛指一切有關房地產開發、租賃、銷售及租售后的管理和服務,包括房地產開發的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以及房屋及設備、公共設施的保養、維修,住宅小區的治安、環衛、交通、分送信報、公共綠化、道路養護等內容,范圍相當廣泛。有的物業管理還兼營小區內的商業服務、搬家服務、家政服務、房屋的裝修裝飾、房屋租賃等服務項目,寓管理于服務之中。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隨著生產生活節奏的加快,人們對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內涵和外延認識的提高與深化,以及物業市場產權交易的頻繁,從物業管理的發展趨勢來看,物業管理的范圍將是越來越寬,人們所需要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業將越來越細化。因此,為了更好地了解認識天津市中低檔住宅物業管理服務的真實狀況,我們選擇了天津最具代表性的住宅區——小海地區域的住宅,并對其物業管理服務狀況的調研。通過以調研問卷的方式對小海地物業管理服務的基本狀況及居民的滿意度進行了測評。希望通過這次調研可以大體了解天津市中低檔住宅的物業管理服務水平、質量,從中可為相關部門比較客觀的需求情況,也能為天津市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服務的健康發展提供必要有效的幫助。

  二、研究設計

  (一)研究的理論假設

  “天津小海地房地產物業管理服務狀況”的概念界定:房地產物業管理的服務狀況能從幾個方面調研,從對居民的收費公布中,了解是否有亂收費現象。調研居民對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最不滿意的地方,從中了解天津中低檔住宅物業管理公司所存在的不足現象,從中更深入調研天津居民對物業服務公司的要求。

  (二)調研對象

  小海地地區的居民樓,玉峰花園、龍博花園、桂山里

  (三)調研時間

  4月9日就現有規劃方案專項討論會

  4月13日提交調研問卷樣本及調研細化方案 4月16日進行問卷的新一輪修改,并最終確定。

  4月17日-5月6日走訪小區,逐個進行訪問,問卷總數80份,有效問卷70份5月7日-13日進行數據統計分析,市調報告完成提交

  (四)調研方法

  首先采取調研問卷的方式即“撒網”,在問卷中篩選出較為合理的問卷,進行歸納整理,做成柱狀圖,找出關注度最高地物業問題即排名第一者,做分析研究,借鑒全國優秀物業的管理經驗,提出較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五)調研內容

  為了更深入的`調研小海地地區物業管理服務,本小組特從以下幾點進行調研。

  1.調研小區的物業管理和服務質量:分別從小區環境、安保、配套設施等方面對業主進行調研,從而分析小區業主對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滿意度。

  2.調研小區的物業管理收費滿意程度:項目收費標準、是否出現亂收費現象等的方面對業主進行調研,從而分析小區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收費滿意度和更好的規范小區物業管理費的收取。

  (六)資料的收集和分析

  資料主要來源于發放的問卷。本次調研了三個小區,實際發放問卷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問卷80份,有效回收率100%,全部問卷資料由調研員檢查核實后進行編碼,然后輸入計算機基本情況。

  分析方法:在問卷中篩選出較為合理的問卷,進行歸納整理,做成柱狀圖,找出關注度最高地物業問題即排名第一者,做分析研究,借鑒全國優秀物業的管理經驗,提出較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三、調研結果與分析

  (一)調研結果

  無論從哪個年齡段的人來看,衛生環境都是最突出的問題,在走訪過程中,我們也親身體會到小海地地區的衛生環境問題確實很嚴重,其次安保問題與配套設施問題也不容忽視。但我們的調研主要針對最突出物業問題的分析與解決,因此,以下分析與建議僅針對小海地地區衛生環境問題。

  (二)衛生環境問題原因分析

  1.小海地地區居民中,中老年占很大比例,消費能力偏弱,對物業服務要求也不高。

  2.多數小海地地區居民原為附近工廠的工人,人群整體素質相對偏低,經濟能力不高;除此之外,小海地地處天津河西區與津南區交界處,人員流動比較大,不利于管理

  3.很多住宅屬于河西和津南雙重管理,導致兩方互相推卸責任,最終無人管理的結果。

  4.與天津市內六區房地產狀況相比較,小海地住宅屬于中低檔住宅,價格相對較低,配套設施相對不夠完善,物業水平相對不夠成熟。

  5.缺少居委會及業主委員會的管理。

  四、結論與建議

  1.建立健全業主大會制度,要解決物業管理中存在的難題,應該說,健全業主大會制度是一個突破口。通過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中心協調,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

  2.進行先期清理,街道組織社區、潔安序物業對院內的亂搭亂建等進行清理。讓居民享受干凈的衛生環境的舒適感,進而提高居民對衛生環境的重視。

  3.廣泛宣傳,認真摸排。各社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利用閉路電視、廣播、黑板報、宣傳欄、懸掛橫幅靈活多樣地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各小區社區至少懸掛宣傳橫幅1條,通過宣傳使廣大群眾明確整治的標準、重點和要求,以營造濃厚地整治氛圍。

  4.利用大運會的契機,“人人動手,清潔家園,喜迎大運會”以此調高居民“家園主人翁”意識。

  5.政府及街道居委會等要進行不定期的衛生環境檢查,強化監督,落實獎懲。

  6.對物業公司來說標準化管理和操作是確保工作質量長期穩定的基本要求,工作標準是實施標準化管理和操作的前提條件。工作標準的制定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和可考評性,也就是說:既要使操作人員知道自己應工作到什么程度,避免其工作疏漏;又要使主管人員按照工作標準進行考評來控制工作質量。

  每天做到“四個一”:一布置安排,一檢查考評,一總結講評,一交流學習,就可以保證控制過程兼顧結果,并且將管理覆蓋到每一天、每一件事,控制到每一個環節,規范到每一個細節,精確到每一項操作,從而達到日日控制,事事控制;在此基礎上,通過日常的互動交流學習培訓不斷地提高主管人員和操作人員的素質,并且通過持之以恒地反復抓,抓反復,抓重點,抓提高,在操作人員、主管人員、業主(住戶)共同努力下,就一定能夠持續的改進提高住宅小區環境衛生質量,滿足業主(住戶)的需求和潛在需求。

  物業調研報告 12

  做好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一項重大社會管理工程,是關系千家萬戶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一項事關xx城市形象的重大環境工程。為推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近期,xx縣人大經工委與縣住建、房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深入我縣城區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公園1號、金色東華、格蘭苑、南橋郡、利民小區等10個住宅小區和磨子東街社區,通過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走訪群眾等形式,對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了調研,具體情況如下:

  一、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一)城區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據縣房管部門統計,目前我縣已建成住宅小區28個,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還有10多個,住房近10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超過6萬人,占到縣城區常住人口50%以上。

  從調研來看,我縣已建住宅小區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住宅性質多樣。主要有以下六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福利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分配居住,絕大多數已實行房改,如政府大院住宿區等。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如財政小區、國稅小區、地稅小區、明珠公寓等。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如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等。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六是目前仍由房管局負責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周子古鎮。

  2、規模差別較大。在調研的10個小區和1個社區中,大的有紫苑、都市水鄉、帝景家園、公園1號等小區,住房均在1000套以上,中等的金色東華、南橋郡等小區,住房均在500套左右,小的如格蘭苑等小區住房在100套以內,有的僅十幾套住房。

  3、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前建成的小區大多是預制板房,2008年以后所建小區大多為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在紫苑進入xx以前,我縣除財政、國稅、地稅等單位自建小區條件相對較好,其他大多數小區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大多數配套設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情況比較普遍。就目前而言,我縣縣城區所建成的小區,也只有紫苑等少數幾個小區能上檔次,其他大多數小區普遍存在容積率過大、綠地偏少、停車位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還有極個別小區進出道路不暢、消防通道擁堵,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二)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1、物業企業發展情況。從紫苑房產進入xx我縣才真正有住宅小區物管的概念,目前也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現有物管企業16家,其中二級資質1家,三級資質15家,從業人員近1000人。專業化管理的小區21個,面積達86萬平方米。

  2、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成立情況。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紫苑等8家,但真正有辦公場地并發揮了一定作用的只有紫苑1家,其余大多數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沒有真正由業主代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故大多數小區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還沒有步入正軌。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從走訪、座談的情況看,僅紫苑等極少數幾個小區服務較為規范,業主較為滿意;金色東華小區投入近500萬元安裝了較為完備的消防設施、監控設施、應急發電設施,業主反響較好。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相對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好一點的小區也僅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有的小區因為亂搭亂建、衛生狀況差等原因,業主和物管嚴重對立,出現拒交物管費甚至要求物管企業離場的尷尬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小區物業管理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初步建立起了市場化、經營型的物業管理體制,對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群眾生活環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是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新型服務產業,因發展時間不長,當前我縣物業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行規劃不到位。調研發現,在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過程中,由于主管部門監管不力,施工過程中不能實時監管,竣工后不能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驗收,導致規劃設計被更改的現象十分普遍。一是業主購房時看到的規劃和實際交房時的規劃不一樣,小區內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售房時的承諾發生了變化,開發企業不兌現承諾,不履行合同,使業主權益遭受損失;二是開發企業不嚴格按照規劃要求施工,隨意擠占公共用地,見縫插針,把規劃的綠地、活動場所等配套設施用地擠了又擠,占了又占,甚至完全占用;三是規劃設計要求的配套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有的被偷工減料,造成質量差,檔次低,壽命短,有的缺項,有的被砍,帶來較多遺留問題,不僅嚴重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也為以后小區的物業管理、安全留下了隱患。

  (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縣尚未出臺與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相對應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很多不便,在具體操作中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和制約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劃、設計、建設、驗收、移交沒有具體的要求和標準;二是專項維修資金難落實,公用部位維修難等問題。三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招投標不夠規范,誰開發、誰管理的格局還沒有打破,業主根本沒有選擇物業服務的機會和權力。四是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序不規范,造成業主和物管企業之間的各種矛盾因缺乏監督和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如一些正常履行繳費義務的業主因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服務而有意見,一些沒有繳費的業主則可以找出種種借口不盡義務。五是小區內經常發生的違章裝修、違規搭建等行為,也缺乏可操作的具有約束力的管理措施。對這些具體問題的處理和解決缺少切實可行的政策、法規依據。

  (三)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從調研情況看,社區、物管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以及業主代表,普遍對物業管理法規不知或知之甚少。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物業管理人員對物業管理職責權限不明確,對相關物業政策、法規領會不透,經營理念還沒有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對待業主“生、冷、硬”,服務意識差,簡單地把物業管理理解成收費等,有的甚至只收費不服務,小區的衛生保潔、綠化養護、安全保衛不到位,造成衛生狀況差,秩序混亂,失竊案件時有發生;二是一些小區的.業主不知道如何利用《物業管理條例》來維護自身的權利,遇到了問題無所適從,不是通過協商渠道和法律手段去解決,而是采用簡單的拒絕交費等辦法來激化矛盾。

  (四)物管服務水平較低。調研發現,一些物管企業低薪聘請一些文化低、沒有接受過專門培訓的人員上崗。即便是企業對員工進行培訓,也還是停留在基本技能培訓的初級階段,還沒走向由勞動部門參與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與鑒定,致使物業服務工作不到位,不按規范操作。另外,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個人素質普遍較低,也影響了物業服務水平的提高。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有的小區住戶反映小區公共區域長期無人打掃衛生,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

  三、建議

  針對當前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議意見:

  (一)嚴格執行規劃,建好一批精品住宅小區。小區的規模、檔次直接決定物管的工作難易。要站在建設精品城市、提升形象的高度,科學規劃并嚴格監管,重點抓好在建和待建住宅小區建設。要引進幾家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幾個高檔次的精品樓盤小區。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住宅小區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杜絕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同時,要站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合理規劃并分步實施,穩妥推進已建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和完善,逐步消除遺留問題,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

  (二)加強監督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要嚴格落實前期物業招投標制度,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面向市場公開擇優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辦法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二要嚴格落實物業承接查驗制度,房管部門和物管企業要全面參與小區竣工驗收,嚴格審查各項物業管理配套設施完成情況,凡未完成配套設施建設的小區一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物管企業一律不得承接;三要嚴格落實物業企業備案制度,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報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四要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制度,相關職能部門要與居委會相互配合,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其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五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制度,對業主和物管反映的問題以及業主和物管企業存在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和社區應不推不躲,及時予以解決和調處。

  (三)強化宣傳引導,探索一套良好的運行模式。要通過電視、網絡、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營造推進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良好輿論和法制氛圍。特別是房管部門和各社區居委會要注重加強對居民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好應盡的義務。要指導和幫助物管企業開好業主代表大會,組建好業委會。要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從而在我縣逐步建立起“政府主管、企業主體、業主自理、社區自治”“四位一體”的物管新模式。

  (四)強化分類指導,打造一批物管示范小區。要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優質優價、多方共贏;針對老舊住宅小區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物業管理用房缺乏、公用設施維修困難等問題,試點推行“破墻擴院”、“小區自治”等管理模式,改善小區環境,提升管理水平。

  物業調研報告 13

  近年來,房地產的大力開發已形成了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大地改善廠區居民居住條件,因而,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問題也應運而生。物業管理公司相繼成立。物業管理事業的發展,在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也有些物業公司責任心不強,管理松散,糾紛不斷,存在著讓廣大業主不滿意的問題。

  一、我市物業管理的現狀

  為了維護住宅小區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進一步了解我市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了解住宅消費者對物業管理的意見和要求,以便反饋給政府有關部門,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政策,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的指導和監督。為此,根據計劃,開展一次住宅生活小區物業管理問題的入戶問卷調研,對小區的住戶進行了調研。

  本次調研以問卷和走訪約談的方式進行,歷時一個月,對某某區的500戶人家進行了調研,調研結果如下:

  1、在被調研的500戶中,業主自主選擇物業管理公司只120戶,占24%,由房地產開發公司指定的有380戶,占76% 。

  2、在500戶中,有386戶,反映該住宅生活小區曾成立業主委員會,并享有選舉權,占77%。有220戶,占44%的業主反映享有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權利。

  3、在500戶中,有331戶反映住宅小區存在擅自改變小區內土地用途;302戶反映小區內存在擅自改變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用途、結構、外觀;毀損設施、設備、危及房屋安全的行為:有253戶反映小區存在私搭亂建、亂停放車輛、在房屋共用部份亂堆亂放、隨意占用、破壞綠化、污染環境、影響住宅小區景觀、噪聲擾民的現象。有123戶反映住宅小區屢屢發生小偷小摸現象,隨意讓陌生人進入。

  4、有293戶反映房屋及公用設施、設備修繕不及時;占58%

  5、有206戶反映物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

  6、500用戶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在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的維護、修繕與整治服務方面進行綜合評估,結果是:有112戶,占22%的業主對該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表示滿意,有136戶,占27%的業主對該物業管理公司表示比較滿意或基本滿意,有326戶,占65%的業主對其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表示不滿意。

  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

  在調研中,根據業主反映,這些住宅生活小區的物業管理很不規范。主要表現有:

  1、治安問題嚴重:小偷小摸現象屢有發生,小販、廢品收購及其他閑雜人員自由出入住宅小區沒人過問。

  2、衛生臟、亂、差:有的生活小區垃圾沒有定點投放,垃圾沒有及時清理,樓道亂堆放雜物、寵物亂拉大小便,生活污水隨意排放。

  3、綠化地管理不善:有的綠化地沒有栽種花草樹木、雜草叢生,幾乎成為茺蕪,有的花草樹木沒有很好養護,以致退化、枯萎。有的占用綠化地搞建筑。

  4、改變房屋用途:有的物業管理公司將地下室、藏物間出租,造成噪聲擾民,有的占道停放車輛,阻塞交通。

  5、物業管理制度不健全:有206產業主反映,該小區物業管理混亂,存在私搭亂建、亂停放車輛,房屋共用部份亂堆亂放,隨意占用,有的房屋及公用設施、設備修繕不及時。

  三、對物業管理發展的分析和建議

  我所調研的小區的住房是由居民通過市場交易價格自行購買的,因而居住者是房屋的產權人。于是,出現了一種對等的市場關系:業主以管理費購買物業公司的保安、綠化、清潔等社會服務,物業公司則以提供服務作為交換,從業主的購買中獲得生存。同時,也有了相關與物業管理的法律與條文出來,這意味著,物業從社會管理者,轉變為社會單位,從前的管理和被管理關系轉變成簽約關系。物業管理也包括了垃圾清掃清理、衛生整治、小區安全等。業主所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相應的提高,卻不只是象征意義。業主對物業管理業不滿的地方也可以進行投訴。

  隨著物業管理的發展,目前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總數已超過2萬家,更多企業仍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物業管理也必然進入品牌競爭時代。21世紀將是我國物業管理品牌競爭的時代,是我國物業管理專業化、市場化、社會化、法制化和現代化不斷成熟的時代。我建議從如下幾個方面加強物業管理工作:

  1、多方入手,解決收費難問題。收費難是物管多方面矛盾的反映,也必須多方面入手解決。

  2、建立經常有效的溝通機制,形成業主與物管共建小區的工作格局。與住戶群體的良好溝通是物管企業的立身之本。大家雖已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但同住戶保持制度化溝通的不多,這有違物管行業的發展趨勢,必須引起業內的高度重視。

  3、物業必須嚴格加強管理,多聽些業主的反映的意見,及時向上級匯報,解決問題。總之,在整個調研過程中,讓我更深入的了解物業,堅信物業管理行業將有一個嶄新的未來,希望我國的物業能做的最好!

  物業調研報告 14

  一、調研目的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的建立和日趨完善,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專業化的物業管理模式也逐漸走進人們的生活,為人民服務,為人們熟知,物業走近一個逐漸完善,逐漸自我提升的過程。進入物業市場,了解物業現狀,深入物業實踐,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積累經驗,總結知識,了解問題,提升專業水平,打好專業基礎,最終服務物業,貢獻物業。

  二、調研對象

  xx市xx區xx有限公司

  昌黎分公司管轄小區——竭石花苑

  三、調研人:

  xx

  四、調研時間:

  20xx年8月21日

  五、調研內容

  歐思諾物管有限公司,總部設在天津市,于20xx年接管昌黎“竭石花苑”小區物業管理項目。該單位屬于三級資質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管理范圍廣泛,物業管理類型多樣化,集服務、管理與經營一體化。

  “竭石花苑”位于昌黎縣東區,屬社區物業,它是一個環境優美,管理完善的花園式住宅,獲河北省建設廳“優秀小區”稱號。內部設備設施齊全,保安、消防、環境等管理到位,給人們一個安適、休閑的優雅環境。當日正執周末,孩子們在兒童娛樂設施上盡情的玩耍,大人們也忙里偷閑地打著撲克、下象棋,也有人正向物業人員反映問題……融入物業,讓我感受真實的物業服務。

  調研結果顯示:人們對于這個新興行業普遍認為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小區負責人高先生也表示,物業管理行業擁有巨大的發展空間與速度,他還樂觀地表示物業管理在不久的將來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是的,物業管理自改革開放以來,至今已發展成為一個擁有2萬多個企業,數百萬從業人員的企業,它已被住宅小區、工業區、學校、醫院、車站、機場、商場、辦公樓等各類不同性質的物業所采用,被人們視作現代化城市的朝陽產生。

  物業管理是一個涉及領域十分廣泛的行業,其管理的對象是物,即已建成的各類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而物業管理服務的對象是人,即物業的業主及使用人。調研顯示,在該小區從業人員專業畢業生,相對比較少,而專業人員實踐能力相對低下,在物業管理已發展為城市市區水平的情況下,加強專業人員的培訓,加大專業人員數量是必要的。服務于物業,其管理人員必須具有系統地專業知識,這也是高先生特別提出的一點。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人員,不僅要有房屋建筑、給排水機里設備、局域網系統等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同時也需要社會學、法學、管理學、經濟學、心理學等各方面知識,也就是說,應具備文、理、工等多個學科交叉的知識結構。同時,更應加強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深入物業管理實踐,將知識融會貫通,積累實踐經驗,反復學習總結,才能進一步提升專業人員的專業素質與技能,從而更好地服務于物業。

  高先生還認為物業管理企業與高校合作培養物業人才,是一條可行之道,雙方可以優勢互補,給學生接觸物業的機會,進行經驗交流,提高學生的專業文化,也可以為企業帶來一批批優秀的專業人才,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

  物業管理作為一個新生的行業,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和矛盾,諸如環境衛生、安全防衛等諸多原因引起的糾紛、投訴等都是等待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物業管理服務的對象是人,要面向問題,解決問題。物業中存在的問題直接影響著物業管理的發展,要看重并及給予解決。諸如法律法規不健全,專業人員缺少,內部結構不完善等諸多因素影響著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培育物業管理市場,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高管理服務質量,已成為業內人士的共識。

  四、調研結論

  通過整個調研,得出以下結論:

  (1)物業管理將呈現巨大的發展空間與速度。

  (2)對物業管理專業學生提出更高更深的要求,同時,也為高校培育學生提供了方向。

  (3)物業管理存在諸多問題急待解決,要求健力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競爭市場,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總之,在整個調研過程中,讓我更深入的了解物業,堅信物業管理行業將有一個嶄新的未來,作為物業人,更好地服務物業。

  物業調研報告 15

  我們知道居民小區是市民生活的主要場所,與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關。良好的小區環境,和諧的人居氛圍,既是市民健康素質的體現,也是城市文明的彰顯,而這一切都離不開健全的物業管理。在實習老師的指導下,我們小組對益陽市的物業管理市場進行了初步的調研。此次我們主要通過實地實踐調研、詢問該區居民以及到小區物業公司走訪詢問等方式開展。

  一、益陽市調研小區的基本情況

  為了了解益陽市的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我們主要調研了梓山苑小區、中天國際花園和龍洲匯龍苑,針對我們此次訪問的那些小區,我將逐一進行分析。

  先以梓山苑為具體例子。梓山苑國家安居小區(以下簡稱梓山苑小區)是經國務院批準、由益陽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建設的我市第一個國家安居工程項目,是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扶持中、低收入階層中住房困難家庭安居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1998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并開始第二期工程建設。是經濟適用房,梓山苑小區是一所具有齊全的生活配套設施的小區,小區位梓山苑小區位于益陽市朝陽開發區內,在風景秀麗的梓山湖公園東側。物業管理費為0.18元/平方米,小區擁有80東住宅。

  該小區物業存在以下不足之處:

  1.由于小區建設的定位是經濟適用房,所以建設密度較高。

  2.進門口有板報宣傳:建省級文明城市,建溫馨美好家園,朝陽路社區創省級文明城市平安社區工作。但是小區內的宣傳欄上貼有大量廣告,沒有人進行管理和清理。

  3.小區三處地方配有小型的健身設施但是規模較小和設備較少。

  4.保安管理不嚴,小區對外來人員的進出不進行管理,小區分配有兩個保安室,前門的保安為24小時值班的,后門則天黑就會下班。僅有一個保安巡邏。并且只有進門口有一個攝像頭,防盜報警系統不到位。

  5.綠化設計較為簡單,不少綠化區域被居民私用做種菜的菜地了。

  6.詢問該小區居民,小區存在偷竊事件和起火事件,但是物業公司為給與合理的答復也未進行處理和改善,小區內的消防設施不齊全,而且已有的設施未進行修繕和維護,以至于消防栓起銹都沒有進行更換或者處理。而且小區內僅看到一個生銹了的消防栓。

  7.小區內仍存在空置率

  8.小區管道布置不合理,造成漏水、滴水和地面積水;小區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小區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體屋面、樓道墻面等公共部位陳舊、破損嚴重小區垃圾桶大部分已經因老化脆化而損壞,沒有進行及時更換而且沒有分類,將可回收與不可回收的垃圾堆在一起。

  9.沒有統一的安裝空調的位置,空調擺放不整齊。

  10.小區物業管理中心相對簡陋,機構設置較為簡單,只有設有主任、副主任、財務室、保潔、保安、綠化這七項職務。

  11.小區新的業主委員成立不久,新的業主委員會的頭一次業主大會在八月份召開完畢。

  總的說來,該小區的建設和設計均較為不合理,列處于經濟適用房當中,整體物業水平不夠,只維持了基本的清潔和日常的保安等生活基本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待居民的投訴和居民的困惑、問題未能進行及時有效的解決。物業管理公司本身機制不夠合理也是物業水平上不去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他所提供的服務與其所收的物業管理費還是相當的。梓山苑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相對于其他小區來說是相當低的,比如說,龍洲匯龍苑的物業管理費小高層是0.6元/平方米,電梯高層是1.0元/平方米。當地居民表示,如果物業管理公司能夠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的話,居民愿意增加物業管理費。

  由于小區建成年代較久,物業管理基本管理已經成型,小區的基本配套設施、生活設施較齊全,有小型超市、菜市場、水電修理、美發、紅十字會、診所、按摩、服裝等。小區內還有一所小學,還擁有民辦幼兒園。小區道路較干凈,達到了小區居民的要求,并得到好評。小區居民保持衛生也做的很好。小區較為安靜,適合居住。小區的供配電、電訊、電視、燃氣和給排水均由地下管網系統入戶。一樓設有應答防盜門和信箱。標有安全標志“學生出入,車輛慢行”、標有提示牌:“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小區內有一個小型的人造湖,湖的周圍種有柳樹,湖上有小橋,湖面還算干凈。

  然后簡單介紹下其他一些小區如新建成的中天國際花園和龍洲匯龍苑,它們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綠島物業管理公司。

  中天國際花園位于益陽市城市主干道桃花侖東路,赫山廟地區。項目建筑面積66000平方米,由沿街的一幢綜合樓及四幢小高層住宅構成。其建筑采用新古典主義三段式風格,融合了西方建筑語匯與東方神韻內涵。項目地處市中心,生活配套齊全,生活設施應有盡有;益陽商業步行街、步步高超高、金鴻百貨、國美電器、肯得基、赫山一小、益陽師范、益陽三醫院、菜市場、銀行、移動、餐飲、娛樂等配套一應俱全。

  由于該小區是新建小區,所以設施設備為新的,綠化和小區設計布局還是很好的。小區的外墻搭線、空調擺放安裝也有很統一。應該提示的地方均設有黃色警報線和提示牌。但是樓盤還處于尾盤銷售時期,物業管理中的保安措施還是存在一定的漏洞。經我們實地調研,小區內沒有垃圾桶,只有一個角落有一個垃圾站。而且小區內的消防栓也只有兩個,小區巡邏人員的簽到處位于樓盤后面的一個墻上,顯得很不合理。小區保安不過問小區人員的出入情況,小區出入比較不規范,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龍洲匯龍苑,地處益陽市赫山區中心地帶,龍洲路凱萊商務酒店的對面,與桃花侖路和益陽大道形成黃金三角的格局,交通十分便利,生活較為配套完善。項目毗鄰赫山商業中心與益陽高端商業動集的華天商圈,華天大酒店、凱萊商務酒店、步步高百貨、肯德基、新一佳超市、沃爾瑪、鉆石王朝、羅馬大帝、等均位于項目周邊,項目還將修建臨街商業區,能較好的滿足業主生活的各種需求。該項目的一期工程基本入住,配有24小時的保安制度。保安對于進出的人員會進行嚴格的查控,保安防盜措施和報警系統相對處理的不錯。但是由于二期工程還在建設當中,對一期的居住還是有一定影響的,比如建設的垃圾和灰塵使得道路不是很干凈。一期只有兩棟小高層,建設面積相對較少,公共休閑面積、綠地面積也相對較為稀少。小區內的消防設施也很少。

  二、我市小區物業管理所存在的一些問題

  益陽市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隨著城市建設快速發展,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區物業管理矛盾也日漸突出,其中既有業主和物業企業主觀上存在的問題,也有客觀環境制約帶來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的'老問題,也有發展中產生的新情況。

  總的說來益陽市的物業管理的發展不是很快,居民對物業管理的概念也很模糊,物業管服務質量一直提升不上去,物業管理公司對待業主所反映的問題也不進行及時的處理,致使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存在相當大的不滿。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物業服務態度有待提升,物業管理還需進一步規范。我區物業公司數量雖不少,但規模不一,發展不夠規范,仍處于初級市場階段,還沒有普遍實行招投標制度,企業與業主的雙向選擇機制尚未全面形成。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至上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服務行為不規范,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滿足,對業主的投訴也置之不理,更談不上主動幫助業主排憂解難。物業管理公司如果只是收了錢只搞搞衛生,那樣還不如直接聘請清潔工。因此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明確自己的職責,履行自己的責任。

  第二:居民的物業意識需要進一步提高,物業企業運營難度增大。部分業主對物業管理認識不到位,個別居民仍然覺得物業管理是你們要搞的管理,我干嘛要花錢買買別人來管我,還沒有完全明白“花錢買的不是管理而是服務”的意識,有的居民認為只要繳納了管理費,物業公司就必須處理業主遇到的任何問題,特別是開發商遺留的房屋建筑質量問題一并轉嫁到物業企業身上,給物業收費帶來麻煩。收費困難已成為不少物業公司運營中的一個難題。幾年來,物業收費標準一直沒變,但保安、保潔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斷上調,使物業運營成本進一步加大,企業拿不出高薪來聘請人才,也不能開展良好的培訓,于是就造成從業人員素質偏低,能力得不到提高,導致物業管理服務無法良性發展。

  第三:部分小區設施不配套,檢查維修十分不及時。由于歷史的原因,老舊居民小區基礎設施不配套,安全防范設施匱乏,大多是敞開“不設防”住宅小區,無法實行封閉管理,小區環境秩序混亂,治安案件時有發生。小區綠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養,地被植物逐年減少。收費率低,物業企業基本上只是對小區進行維持型管理。小區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小區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體屋面、樓道墻面等公共部位陳舊、破損嚴重。地下管網不暢,經常出現下水堵塞或雨天積水問題。居民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逐步老化、損壞,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維修、改造的資金還沒有保障。如改造、維修不能實行,將導致今后這些小區的基礎環境越來越差,嚴重的話會形成惡性循環,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就是新建的居民小區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為物業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難度。

  第四:社區居委會與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之間的關系沒有很好的理順。有的居委會把本身負擔的計劃生育、宣傳等工作,交由物業公司來代替,物業公司很有怨言。個別外地入區物業公司與居委會配合不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工作的開展。不少小區仍未按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部分業主委員會不是經過全體業主選舉產生的,監督協調職能弱化,不能正確履行職責和有效代表、維護業主利益業主委員會流于形式。很多小區業主主人翁意識不強,放棄物業管理自主權,對成立業主大會參與物業管理漠不關心。業主大會召開難,作用發揮不夠,業主委員會并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缺少溝通而無法解決,為小區物業管理和發展帶來隱患。

  三、針對前面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

  (一)加強對物業管理服務的學習,提高對物業管理的認識。大力發展物業管理事業不僅是保障市民安居樂業,建設全國最好開發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樹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強城市吸引力,改善投資環境的有力舉措;是增加就業崗位,給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再就業機會,緩解就業壓力的有效途徑;也是發展服務業,增加第三產業總量,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亮點。區有關部門應當從戰略高度,切實加強領導,進一步統籌協調,重視物業管理,抓好物業管理。

  (二)充分發揮業主委員會的作用,提高業主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的工作職責和資格認定。保障業主委員會能夠正確和有能力的履行職責。同時為切實保障業委會的正常運作和發揮積極的作用,還必須建立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保證業委會工作的公平性和及時性。二是建立并嚴格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溝通制度。物業管理企業要擺正位置,尊重業主委員會的意見,自覺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匯報,聽取意見,切實改進服務質量。業主委員會也要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要求做好宣傳、解釋、協調工作,發揮自律作用,團結和引導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和各項管理制度。

  (三)進一步理順社區居委會與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關系。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不可替代,需要互相配合。要明確物業公司不能承擔本由社區居委會負擔的工作,社區居委會也要根據自身職能,協調搞好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形成企業、業主委員會、居委會三方緊密聯接的共同體,形成合力,管理服務效能才得以充分發揮。

  (四)努力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知道物業管理服務重在“服務”而不是“管理”。因此要加強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首先,繼續深入開展創優達標活動,鼓勵物業管理企業拓寬服務領域,開展特約有償服務和家政服務及電子商務配送服務,滿足小區居民不同層次消費的需求。其次,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同時加強對作業層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服務意識教育,使各企業真正樹立業主至上,服務第一的理念。然后,物業管理企業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完善投訴處理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督促查辦及時解決。還有,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子商務等開發上加大投入,促進物業管理科技含量的提高,努力滿足群眾的需要。

  (五)不斷改善小區物業管理的公共設施。增加投入,加強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設施的改造力度。嘗試采取居民參與設計、投資和建設的公眾參與方式,充分調動廣大居民的積極性。所需的資金,建議從城市建設維護費中拿出一部分、住宅開發商與業主各自分擔一部分,逐年逐步地有計劃地實施改造,為實施物業管理創造良好的基礎條件。

  (六)做好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首先應該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重點宣傳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和優秀物業管理企業、優秀物業管理人員的先進事跡,爭取獲得廣大群眾對物業管理這一新興事物的理解和支持。其次,要宣傳業主對房屋產權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增加業主的自覺維權意識。再次,增加物業服務內容透明度的宣傳,對管理規章、服務項目以及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都要在小區內的布告欄內張貼或以其他方式讓業主知道。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把宣傳教育的重點放在思想觀念的更新上,尤其要確立住戶向業主、單位公管向小區物管、無償服務向有償服務的轉變意識,既有房權、利益的轉換,又有義務、責任的轉換,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的良好條件。

  四、收獲體會

  通過此次實地調研走訪,我們主要調研小區環境和物業管理情況,我獲益良多。我對益陽市一些小區的物業管理情況有了初步的了解。在這一過程中,我學到了物業管理工作中的具體業務知識,豐富了所學的專業知識。我們了解到益陽市物業管理方面的一些現有狀況,我市物業管理服務水平還有待提高,我們應該多向物業管理已經成熟和發達的城市和小區學習他們優秀的管理理念和服務方式。此次實踐調研活動不僅提升了我們的社會實踐,自我管理能力還培養我們團結協作的精神,社會實踐調研絕大多數不是一個人所能承當的,而是需由多人合作的才能完成的。在調研過程中,我們身為大學生應該禮貌待人,體現當代大學生的素質,以良好的風貌和真誠的心去與人交流和溝通,才能獲得有效的信息。

  物業調研報告 16

  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對物業行業的監督管理,解決物業服務中的突出問題,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實現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根據區政府的安排,我們對全區56個小區,18家物業公司的基礎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調研,調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區共有物業公司18家,其中具有一級資質的物業公司1家;二級資質的3家;三級以下的14家。物業公司物業費收繳率達到90%的1家;達到70%的2家;50%的6家;不足50%的9家;另有3家僅能達到20%。

  我區現有物業小區56個,樓房937棟樓,住戶70479戶。無物業公司管理的散樓有97棟,住戶5854戶。其中省級示范小區15個;市級示范小區18個;其它小區19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不順暢,人為增加了管理難度。

  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權利、義務不明晰,權利過于集中在上邊,形成了區級政府物業管理部門有人力開展管理工作、事實上卻無力去管,而市物業管理部門有權管、卻無人管的局面,人為地設置了管理障礙,增加了管理難度。物業管理工作的重點在基層,管理的主體也應該在基層,只有這樣,管理工作才能做到經常性、連續性,才能形成良性循環。因此其主要職能也應該體現在基層,事實上《物業法》也是這樣規定的。按照物業法的有關規定,縣區物業管理部門應該具有對物業企業監督、檢查、考核、資質初審、以及處罰等職能,這些職能是政府物業行業管理部門最基本的監督物業企業履行自身職能的有效手段。但區物業辦成立后,市里下放給區物業辦的職能中,不具有對物業企業的資質初審(物業公司準入和退出初步審查審驗權)和對物業企業違規處罰的職能。這就無法保證縣(區)政府有效監督物業企業履行職能的效力,因此物業企業的管理問題、服務問題就無法有效得到解決。同時,區政府雖然成立了物業辦,但沒有相應的辦公經費、沒有公務車輛,無法實現有效的、經常性的管理。

  (二)制度法規不完善,開展工作無依據。

  物業行業系統(包括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物業企業和業主委員會)制度不健全,法規不完善,就不能依法實施有效管理和服務。主要體現在:一是政府物業管理部門沒有健全的對物業企業進行監督、檢查、考核的制度,致使物業企業大多處在自由管理,隨意服務的無約束狀態,只有出現問題時,才有人去過問;二是物業企業即便不履行服務的職能,政府也沒有對其實施處罰的有效手段和依據,長此以往,問題越堆越多;三是物業企業對業主私自搭建、拆改、違章建設等問題沒有有約束力的監督手段和解決問題的法律依據,致使業主私搭亂建、私拆亂改等行為屢禁不止,危害極大。這些問題說明,在物業管理實踐中,法規建設遠遠落后于住宅建設速度,制度和法規不健全,上述問題就會長期存在下去,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就無法實現依法有序開展。

  (三)物業管理不規范,服務水平不高。物業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整體服務水平較低,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矛盾重重,互不理解,導致了物業企業收取物業費成了難題,而物業費收不上來,服務就更上不去,長此以往,惡性循環。我們調研過的物業公司沒有一家能將收費情況、費用使用情況、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到現在,幾乎全部業主對物業公司應該收取那些費,收費標準是多少,開展了那些項目的服務,收取的費用是如何使用的不清楚。這些信息不公開,一方面暴露了物業企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另一個側面反映了物業企業沒有很好的樹立“以人為本,服務第一”的理念。由于缺乏這樣的理念,物業公司的服務不到位、服務質量差、業主不主動繳費、不愿意繳費的問題就成了制約物業管理水平提高的老大難問題。通過調研得知,我區除車輛廠物業公司繳費率達到90%以上外,其他公司多數連70%都難以達到,長此以往,形成了“服務不到位、業主不交費、服務更不到位,業主更不繳費”的惡性循環。尤其是老舊小區,問題更為突出,有的物業公司干脆關門走人。在我區,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景南小區開發商卷走房屋維修基金的問題;景南4號樓房屋無產權的問題至今無法妥善解決。

  (四)老舊小區基礎條件差,管理上不去。

  我區老舊小區基礎條件差,歷史欠賬多,開發商遺留問題多,導致多數老舊小區管理跟不上,甚至是無物業管理。在我區,根據基礎條件可把小區分為三類:一是缺乏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的老舊住宅區,占全區物業管理住宅區面積67%;二是實行半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占全區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23%;三是配套設施完善、實行全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占全區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10%。其中,老舊住宅區面廣量大、建設標準普遍不高、歷史欠賬多,小區功能不完善、硬件建設差、設施和設備老化、物業費收取比率低、房屋維修基金缺失、開發商遺留問題多等問題十分突出,這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物業管理在這些小區無法正常開展。

  (五)物業企業準入不規范,缺乏相應的退出機制。在我區18家物業企業中,具有二級以上資質的物業企業僅有4家,三級以下資質的物業企業多數不具備開展物業服務的能力。這些物業公司幾乎全部是過去開發公司派生出來的子公司,大多沒有通過正規的渠道進入物業管理行業,公司管理不規范,服務不到位的問題成了普遍性的問題。加之政府在行業管理的過程中,沒有引入競爭機制,沒有建立相應的退出機制,致使物業企業管理不規范、服務的隨意性大,交叉管理問題嚴重,重收費輕管理問題突出。在我區,甚至有兩家物業公司管一個樓、一個小區的現象。

  (六)業委會成立難,群眾參與度低。

  由于物業管理在我市和我區還處于發展時期,參與物業管理的業主委員會更是新生事物。各小區業主對業主委員會組織普遍不了解,缺乏主人翁意識,對成立業主大會參與物業管理漠不關心,再加上如今的小區業主來自四面八方,情況互不熟悉,利益訴求不盡相同,因此大多數人對此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無所謂心態,導致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較為困難。有的小區即使勉強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但由于缺少敬業、富有號召力的'業主委員會組成人員,平時疏于活動,形同虛設,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更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另一方面,由于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并不十分清晰,許多棘手問題難以處理,作為自治組織的業主委員會難有大的作為。

  三、解決物業管理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理順體制,增強管理效力。

  物業管理工作要想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必須從體制機制入手解決問題。為此,政府必須下決心把物業管理的職能下放到便于實施管理、能夠形成管理效力的基層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必須使基層政府在管理物業行業的過程中,具有有效的、科學的、合理的、可行的管理手段,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體制不順、管理不暢、效果不好的局面。同時,市政府在批準各區成立物業辦的同時,必須把辦公經費和交通工具列入財政運算,確保工作能正常運行。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法規。

  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規是做好物業工作的根本保證。一是要在政府物業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對物業企業檢查、考核、年審、獎懲等必要的工作制度,通過健全的制度保證,促進物業企業管理和服務的規范化。二是在物業企業內部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開展規范的管理和服務,向社會公開收費、服務、收費支出等重要信息,通過向社會公開這些信息,讓業主明明白白交費,清清楚楚接受服務。只有這樣,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才能建立相互信任、互相理解的平等關系。

  (三)政府要主導老舊小區改造,逐步解決問題。政府作為物業市場的管理和協調主體,必須對確保物業市場的健康發展肩負起必要責任。在我市和我區,由于對物業市場的認識、管理、以及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遺留的各種問題,導致了老舊小區基礎條件差,歷史欠賬多,管理跟不上。如果政府不下大決心、加大投入,這些問題就會長期困擾我市物業市場的健康發展,我市建設宜居城市的目標就不會順利實現。因此,政府在通過房管、規劃、建設等部門加強對房產開發行為的約束的同時,要加大對老舊小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改善老舊小區功能不全、基礎設施老化等問題,逐步改善老舊小區的居住環境,從而促進我市物業市場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四)規范物業市場,建立競爭機制。

  物業市場的供需主體是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而物業市場的協調主體是政府及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因此,政府有責任通過制定政策、完善法規、加強監管、改進服務等途徑,積極營造規范的物業管理市場氛圍和經營環境。政府要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根據我市物業管理實際,嚴格、科學的把好物業企業的準入和退出關,建立科學的激勵和競爭機制,杜絕開發商建一處樓、誕生一個物業公司和一個小區、一棟樓房多家物業公司管理的不規范管理現象。要在物業企業之間建立必要的競爭機制,建立嚴格科學的退出機制,讓物業企業之間感受到競爭的壓力,逐步提高物業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

  (五)加大宣傳力度,逐步提高認識。

  全社會(包括政府各部門)必須進一步提高對物業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關心物業、支持物業的責任感。現代物業管理包括“保安、保潔、保綠、保修、保養、保管及其他服務”等諸多職能,是一個性質十分特殊的綜合性服務行業。對政府來說,物業是新時期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物業企業客觀上承擔了不少基層政府的職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部分政府職能市場化的表現形式;對市民而言,物業維護了家園的舒適安寧、潔凈美麗和整潔有序,有效地提升了居住環境的生活品位。良好的物業是小區房地產開發積聚人氣的重要因素,也是使房產長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全社會中廣泛宣傳物業管理在現代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特別要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認識,努力營造有利于物業發展的良好氛圍。要切實提高物管行業、物管從業人員的地位,讓物業管理人員享受到與之相適應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六)依法成立業委會,逐步理順供需關系。

  在全區范圍內,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逐步理順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三者之間的關系,在物業管理上,形成良性互動。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都是小區居民的自治組織,這兩個組織是街道社區和小區業主利益的維護者和實踐者,而物業企業是在社區居委會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監督下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企業。一方面要發揮社區居委會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的主觀能動作用,增強他們的責任意識、維權意識和監督作用,另一方面通過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協調好、理順好社區居委會、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各種關系,使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之間建立良性互動的關系,從而促進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進一步規范化、合理化。

  物業調研報告 17

  物業管理問題是加強社區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之一。綜合市長公開電話每年受理情況看,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熱點、難點之列。僅今年上半年,我辦就接到此類投訴890余件,主要是房屋質量不好、高層供水難、衛生狀況差、亮化徒有虛名、被盜現象嚴重、地下室或車棚挪作他用、亂搭亂建、油煙噪音擾民、強制指定消費太陽能等涉及物業管理工作的問題。就此,我辦于近日進行了調研。

  一、小區物業管理基本概況

  我市物業管理自1998年起步,現已有物管企業61家,其中二級資質企業3家,三級資質企業48家,暫定級企業10家,從業人員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業管理項目118個,總建筑面積668.69萬平方米,其中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81個小區;在建住宅物業管理項目實施前期物業管理27個,總建筑面積480萬平方米。這些管理項目中,榮獲物業管理部優稱號的1個,省優稱號的20多個。

  二、小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小區物業管理矛盾也日漸突出,其中既有業主和物業企業主觀上存在的問題,也有客觀環境制約帶來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的老問題,也有發展中產生的新情況。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業主對權利義務的認識不對稱。

  隨著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業主的維權意識日漸增強,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斷提出高標準的服務要求,但也有相當一部分業主對自身應承擔的義務認識不清。

  表現為:

  一是房屋維修養護責任意識不強,“產權歸己,維修自理”的觀念沒有樹立;

  二是不服從管理,亂裝修、亂搭建屢禁不止,自律意識淡漠;

  三是不按時交納或不交納物業管理費,尤其是老舊小區。不交費的理由多種多樣,物業服務不到位自不必說,房屋質量等開發商遺留問題、鄰里糾紛、下崗等都作為不交費的理由。如此惡性循環,直至物業企業服務質量下降,干脆關門走人,廣大業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鴛鴦一村業主與新雨物業糾紛,最終兩敗俱傷。據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業管理企業因收費難,物業管理工作難以為繼,無奈撤出,涉及13個小區,50多萬平米住宅。

  四是業主委員會流于形式。很多小區業主主人翁意識不強,放棄物業管理自主權,對成立業主大會參與物業管理漠不關心。業主大會召開難,作用發揮不夠,業主委員會并沒有實行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因缺少溝通而無法解決,為小區物業管理和發展帶來隱患。

  二)企業對管理服務的定位不準確 我市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文化層次普遍較低,素質不高,很難樹立科學的管理和服務理念,加劇了業主和物業企業之間的矛盾。

  主要表現在:

  一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至上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服務行為不規范,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滿足,更談不上主動幫助業主排憂解難。特別是由于物業企業造成的問題也不能得到及時解決,直接影響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提高和客戶滿意度的提升。

  二是某些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重要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都會使業主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三是部分物業管理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出租車棚、地下室等,用于經營謀利,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

  三)老舊小區基礎條件不配套 我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分為三類:

  一是缺乏物業管理配套設施的老舊住宅區,占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區面積40%;

  二是實行半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占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21%;

  三是配套設施完善、實行全封閉管理的住宅小區,占全市物業管理住宅小區面積的39%。

  其中,老舊住宅區面廣量大,建設標準普遍不高,歷史欠賬多,硬件環境、公建配套、區內公共秩序、居住對象的弱勢群體、管理運轉等各種矛盾突出。

  具體表現在:

  一是可用于小區管理與服務的物業管理用房、車庫配套設施數量低,無法建立市場化管理運作機制。

  二是安全防范設施匱乏,大多是敞開“不設防”住宅小區,無法實行封閉管理,小區環境秩序混亂,治安案件時有發生。

  三是小區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小區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體屋面、樓道墻面等公共部位陳舊、破損嚴重。

  四是地下管網不暢,經常出現下水堵塞或雨天積水問題。

  五是小區綠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養,地被植物逐年減少。

  六是收費率低,每月每戶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業企業基本上只是對小區進行維持型管理。

  四)開發商遺留問題的解決不到位 開發商遺留問題突出,相關部門沒有按規定進行驗收,嚴重影響了物業管理。

  一是新建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條件不明確,對交付使用環節缺乏有效監督,一些項目交付使用時往往綠化、封閉、道路等配套設施尚未完善,業主未得到承諾利益,引發物業服務收費矛盾,也制約了物業管理的順利開展。

  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設施,如:車庫、地下室、架空層、活動中心、會所等權屬界定不清,易引發糾紛。

  有的開發商侵占和出售配套公用設施所謂“使用權”,侵害了業主利益,留下了隱患,加大了后期管理難度。

  三是房屋質量問題。

  新區交付使用一段時間后,房屋質量問題陸續暴露出來,物業公司難逃其咎。

  此外,物業管理市場競爭機制未建立,有些物業管理企業為了擴大管量,對開發商妥協,降低承接標準接管物業,也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隱患。

  五)熱難點問題影響物業管理正常運作。

  1、供水、供電設施移交不到位。一些開發建設單位沒有將小區的供水、供電設施移交專業部門,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屬下的物業企業管理,留下隱患:一是水、電是專業設施,物業企業維護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與專業部門相互推諉扯皮;三是開發企業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業企業又承擔不了相關責任。

  2、新建高層住宅供水困難。高層用水難問題一直是投訴熱點,涉及牡丹園小區、正棱山莊、康樂家園、金匯城市花園、九緣城市花園、采秣小區、站北村、康嘉花園等。主要原因是小區建設時,內部管道口徑小,且部分地區地勢高。近幾年,我市東南成片開發了許多小區,管道壓力更大。高層供水缺乏系統的改造方案,只有在小區新建加壓泵房才能徹底解決,而其所需資金卻又難以落實。

  3、私搭亂建、違章裝修、油煙噪音污染是困擾物業管理的三大難題。依法制止這些問題的發生,物業公司有畏難情緒,也苦于沒有處罰權,無法盡責,只得放任自流。

  4、公共照明設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證。

  一是老舊小區公共照明設施的電費和維修標準偏低,調整艱難,嚴重影響了正常使用;

  二是部分物業企業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主動維護小區照明設施的意識淡漠,只有等到市民投訴、電話辦交辦后才被動維修。

  六)現行物業法規操作困難。

  1、現行法規與監管體制不順。如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處和裝飾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

  2、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珍珠西園地下室出租給人居住,租戶接水、氣,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港華燃氣公司和首創水務公司認為只要用戶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產部門卻無法干預。

  3、現行法規中關于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規定,脫離了我市市情,難以操作。

  4、成立業主大會的規定過于繁雜,又缺少行政的輔導與幫助。

  三、解決物業管理問題的幾點建議

  1、加強政府管理和引導,完善物業管理法制建設。

  在已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和《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基礎上,進一步出臺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明確政府部門、開發企業、物業公司和業主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深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了解物業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關義務,積極配合物業企業做好管理工作,同時也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物業企業工作行為方式,完善招投標制度建設,引入競爭機制,把優秀物業管理企業引進來,以改變物業從業人員素質差,服務不規范,專業性不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不夠的落后狀況。

  2、提高業主意識,加快業主委員會制度規范化。

  相關部門要指導業主選出真正能夠代表業主利益、熱心公益事業、有一定知識水平的人員主持、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能夠在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起到橋梁作用,建立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信任。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委托服務合同,仔細斟酌條款,確定服務項目和服務費價格,并定期召開業主大會,監督經費使用情況,受理業主投訴。

  對于熱難點問題,物業管理企業在進駐小區時,要與業主簽訂公約,對違章搭建、垃圾處理、噪音油煙擾民、放養寵物和亂停車等問題約法三章,共同維護小區穩定。

  3、嚴格把好小區驗收關,努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

  開發商遺留問題日漸成為新建小區的物業管理難點。

  小區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要嚴把房屋、配套設施、水電氣等質量關;要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承接物業時必須履行的程序,堅決避免一些物業企業因盲目擴大管量而草率接管,為日后正常運轉和自我發展留下隱患。

  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規劃和投資力度,努力提高車棚、綠化、封閉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物業管理企業要與社區緊密配合,加強對弱勢居民的扶助。

  4、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上海市房地資源局提出了《物業管理區域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明確規定了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企業在應對這類事件時應付的職責,還設立了全市統一的報告重大突發事件特服電話,24小時受理物業管理重大事件報告,各區縣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和物業管理企業也分別設立重大事件報告專線電話,落實專人值班。

  將重大事件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應急預案體系的建立情況列入區縣房地產局,物業管理企業和小區經理的工作考核內容,對未按規定報送通報,公布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不服從管理部門統一應急指揮和處置以及未及時應急處置的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將依法查處。

  我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借鑒上海市和全國其它先進物業管理城市經驗和做法,積極探索多樣化物業管理方式,不斷改進和完善物業管理工作,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物業調研報告 18

  黨的十七大明確指出:“社會穩定是人民群眾的共同心愿,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最大限度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區委十屆六次全會也提出了要全力抓好社會穩定工作,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而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的基礎工程,為此,加強居住小區物業管理建設,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成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前不久,按照區委的工作部署,南關嶺街道黨工委在解放思想學習實踐活動專題調研階段,結合地區實際,組織了專題調研小組,就如何推進地區物業管理,促進地區社會和諧穩定進行了專題調研。此次調研,實地走訪了部分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了由街道城管部門、物業公司、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單位參加的不同層次座談會,發放了500份居民調查問卷,征求了各個群體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南關嶺街道物業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據調查,南關嶺街道共有各類物業建筑面積240萬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積約181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16個,其中,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區4個,占總面積的25%;九十年代后,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綜合開發建設而成的小區12個,占總面積的75%。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8個,占居住小區的50%;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5個,占實行物業管理小區的62.5%。全街共有物業管理企業七家,從業人員300余人。目前,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多種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遷房,還有單位直管樓等。

  總體看,物業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級階段。目前仍然沒有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占50%;未收取物業費的小區占75%,在收取物業費小區中尚有10%--50%住戶以各種理由不繳費。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偏低。主要是物業管理企業數量少、規模比較小,資質等級偏低等;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物業服務工作不到位。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健全。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及規范化經營缺乏制度支撐,對社區物業管理自治方式缺乏科學性探索。

  二、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各新建小區積極通過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著力搭建社區自治的新型組織平臺,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也總結了一些經驗,但由于體制、觀念、機制等因素的影響,物業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本地區也不例外。問題主要包括變更規劃、配套設施不落實、房屋及附屬設備質量不合格等。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管理階段并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集中到物業公司身上,據調查,在有物業公司的小區,57%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68%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業管理公司定位不合理。目前,據調查,現有物業管理企業規模小、資質等級低,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偏低,經營管理理念陳舊,缺乏市場競爭力。在7家物業管理企業中,按資質分類,一級資質僅有1家,其余6家均為三級資質,按照性質分,2家由村公司物業轉制而來,其余是市內物業的分公司.個別物業公司受舊的體制影響比較深,習慣上以管理者自居,服務意識差;有些企業低水平服務、高標準收費;有些企業錯誤認為物業管理從業人員門檻低,缺少對員工的培訓和嚴格規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員素質普遍偏低;有些企業不經業主同意,擅自經營物業共用部位,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3、部分業主觀念陳舊且缺乏合作性。大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對物業管理收費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價格享受較為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普遍存在維權意識強烈而責任意識淡薄,經常出現業主權利濫用現象。據調查顯示,只有1%的受訪者對《大連市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達87%;71%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房產權利方面的規定。業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現“誰都可以牽頭成立業主大會,但誰都無法真正成立業主大會”的無序局面,業主委員會的權威受到質疑。據調查顯示,55%的受訪者所居住的社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當居住方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更多人傾向于選擇通過居委會維權;87%的受訪者認為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居委會作用發揮好。

  4、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物業與園林、環衛、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門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職責劃分和相互配合的問題,有些是行政監管關系,有些是業務合作關系。目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以及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關系還未理順,責權利的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公共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此外,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職責被人為地轉嫁到了物業公司,使物業公司客觀上既承擔一個企業的責任,又承擔著部分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等等。

  三、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南關嶺地區地處城鄉結合部,物業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適合街道實際的物業管理模式。通過此次調研,提出以下幾條建議:

  1、推廣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法。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在正式接管物業之前就參與物業管理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銷售—管理”等過程。這樣有利于避免開發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現后期物業管理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開發商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的隱患,有助于形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及業主和諧相處,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政策、資金、管理以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問題入手深入研究,加強引導,推進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工作。

  2、成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并積極發揮作用。應由街道相關部門協調各物業公司成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在為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協調利益沖突,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協會應著力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摸清行業基本狀況,研究行業發展理論;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開展各種形式活動,形成行業的凝聚力;正確引導輿論宣傳,樹立行業良好形象;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形成在職繼續教育機制。

  3、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要建立和完善對開發商的誠信考核機制,特別是對其開發小區物業管理好壞的考評,使其注重樹立品牌意識,做好建管銜接;行業主管部門要改變姿態,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體手段主動宣傳物業管理的必要性;物業管理公司應拋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對業主的情感投入,與業主建立良性互動,用更好的服務取得業主理解和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區應組織成立物業調解協調機構,完善社區黨總支、居委會、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四方自治組織的聯動議事平臺,理順物業管理體系,建立基層管理長效機制。

  4、探索物業分類管理模式。應根據目前物業管理的特殊性,有針對性的對居住小區的特點探索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對于一些老舊小區來說,由于觀念限制和硬件條件的制約,讓居民出錢引入物業公司很難行得通。對這類長期以來欠賬較多的老舊小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產權單位應加強資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規范的物業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員會的作用,或發動群眾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力求用比較低的成本解決物業管理的基本需要問題。對于新建商品房小區,政府應加強引導和約束,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為企業創造更好的公平競爭環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競爭力的物業管理企業品牌。

  5、大力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物業管理中,要將鄉規民約納入法治體系,通過規劃居民區建設的內容,完善鄉規民約,提高居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民主管理的責任。如大北物業公司與社區聯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剖析居民區中缺乏公德的表現,針對性地建立鄉規民約,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級文明戶、文明樓等品牌項目,堅決反對在居民區生活中地極端個人主義等自私自利現象,大力提升小區的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水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提高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物業公司應結合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自己品牌,要通過提高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在企業內部應崗位明確,職責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降低企業管理成本。要從日常檢查、客戶交流、業主滿意度調查、管理費收繳、相關信息反饋等方面了解物業服務是否滿足業主的需求,從而制定相應的措施。如鴻誠物業公司開展“敬業愛崗、優質服務”活動,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技術革新,促進了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物業調研報告 19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現狀

  (一)住宅小區基本情況。全區住宅小區共有398個(昭山、高新小區61個),其中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158個,由業主自治的43個,單位自管的22個,區、鄉鎮街、社(村)代管的175個。

  (二)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狀況。我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主要由市房產局物業管理科進行統一監管、區物管辦協助管理、街(鄉)物管辦具體承擔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某年5月,我區成立了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城管執法局下設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制定了《岳塘區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及考核辦法》、《關于印發岳塘區開展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居民自治以及住宅小區星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的通知》、《岳塘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規范了各街(鄉)、社(村)的物業管理日常巡查及協調處理工作,涌現了一批星級小區。各街(鄉)成立物管辦(與城管辦合署辦公),均配備一名物管專干。寶塔街道成立了專門的物管辦和物業糾紛調處中心,各社(村)明確了專職人員負責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規、政策不完善引發的系列問題。一是缺乏物業管理聯動機制。物業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與區、街(鄉)、社(村)工作緊密相連,同時涉及規劃、國土、建設、房產、城管、環保、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工商、電信等多個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各職能部門的監管機制不完善,存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特別是前期物業,區、街(鄉)、社(村)未參與,造成監管缺失,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考核機制不健全,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職能未充分發揮。我市未建立長效的物業管理考核體系,市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未充分發揮,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推動缺乏獎懲辦法,不利于調動物業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對基層提出的物業管理疑、難、急等問題,解決乏力。三是維修基金管理方面。一方面啟用難。我區新開發的居民小區在辦理產權證時,房屋維修基金統一交存到市房產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要動用維修基金需“兩個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后報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等多個部門進行審批,由于審批程序繁瑣,使用條件難達到,使用起來難度較大,物業公司、業主都不滿意。另外管理不到位。近幾年發現有少數物業公司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四是基層工作壓力大。政府對物業管理工作的人員、編制、經費未作明確規定,出現了人員少、經費缺、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等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職能,區、街(鄉)、社(村)三級承擔的小區矛盾糾紛調解,對物業公司、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服務、指導、監管等任務每年都在大幅攀升,現有人員配備難以應對。

  (二)小區規劃建設遺留問題多。一是由于規劃、建設、房產等職能部門、物業公司驗收把關不嚴,形成遺留問題。房屋建筑質量差,部分配套項目缺項甩項,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銷售合同條款有差異,公攤面積的劃分和附屬用房的產權確定以及經營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諸多遺留問題,業主與開發商、建設單位矛盾突出,物業公司難以協調。二是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存在管理難。老舊小區一般都是單位建的福利房,小區整體規劃設計相對滯后,道路狹窄。而安置小區在規劃建設之初也存在著工程造價低、配套設施不齊等問題,致使兩類小區的財物偷盜頻發、小區安全隱患多、違章建筑多、衛生環境差,無論是小區自治還是社(村)協調聘請物業公司,都難以滿足業主需要。此外,目前老舊小區沒有交存房屋維修金,房屋及公共設施年久失修,政府經費投入有限,居民又負擔不起過高的'維修費,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大困難。三是電梯設備維護維修、供水設施移交等問題。部分小區電梯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長期維護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水務公司難。對此物業公司以屬開發商、建設單位責任為由推脫,引發業主不滿。四是住宅小區普遍存在停車難。

  (三)物業公司在服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服務資質參差不齊,侵權行為時有發生。我區共有物業服務企業73家,其中一級資質的4家,二級資質的3家,三級資質的62家,外來的4家。有部分物業公司是前期物業,大部分小區建成后,開發建設單位不是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前期物業公司,而是將物業管理交付給自己選聘的子公司或其二級機構,再次利用物業牟利,導致物業公司并非服務于廣大業主,而是服務于開發商和建設單位,物業公司處于強勢地位,業主處于弱勢地位,于是“主仆”位置顛倒,產生一系列的侵害業主權益的行為。二是物業管理費收取難,服務質量不高。從調研的小區看,業主以“房屋質量、物業服務不到位”等為由拒繳物業費,導致物業管理費收取率平均在50%到60%之間。部分物業公司往往以“業主繳納物業費不足”為由,單方中止部分服務。當物業公司收入低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足額繳納物業費”作為其完善服務的前置條件,必然會通過減員等辦法降低成本,服務質量下降,導致更多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形成物業公司服務質量越來越差,物業管理費收取越來越難這種惡性循環的怪圈。三是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行業人才匱乏。低收入、低工資的現狀無法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物業公司,致使大量的4050人員、企業改制人員、自由職業人員進入到物業管理行業從事保安和保潔等服務工作,物業公司管理水平低,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服務和創新意識。

  (四)業主委員會作用沒有發揮。一是業主委員會的主體地位不明。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它與物業公司的地位不對等,不具備法人資格。業主委員會在維權過程中,始終非常艱難,暴露了業主委員會在制度設計時法律地位的缺失,很難達到《物業管理條例》在制度設計時的規范和要求。二是業主委員會組建困難。新開發建設的小區因開發周期長、入住率不高等原因,難以符合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加之開發商、建設單位拖延移交社會事務,難以實現業主自治。調查中發現大部分小區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意識不強,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達不到規定的人數,給組建工作帶來困難。三是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缺乏監督機制。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缺乏有力的指導和規范,且房產部門對物業公司、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管理不強,對業主委員會存在亂作為的現象缺乏制約的依據和手段。四是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少數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法制意識、整體意識,沒有從全體業主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功利心重,利用業主委員會謀取私利,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五是業主自我管理和維護意識缺失。表現在自治意識差,公德意識不強。只管自家門內的事,不關心涉及到全體業主公共利益的"門外事務。

  三、關于加強全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各方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切實改善廣大業主居住環境,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秩序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某]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建部[某]165號文件《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如何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完善頂層設計,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政府職能部門要當好“裁判員”

  1、完善法律法規政策,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完善立法。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市里可以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納入地方法規建設議程,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人身份和主體責任。將有違法搭建建筑物、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未按業主大會決定補建或者續交專項維修資金、未按期繳納物業費等問題的業主相關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誠信平臺,加強輿論宣傳與監督,影響法人單位的投標、個人的錄用晉升、信貸等,推動物業管理良好環境的形成。二是健全工作機制。高度重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建立物業公司準入制度,強化對物業公司的行政監管,理順市、區、街(鄉)、社(村)的職責職能、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三是細化規則。政府要督促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盡快落實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交存管理細則,規范監管、簡化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合理調整維修基金的分攤比例,使維修基金真正發揮作用,充分調動業主委員會、業主參與自我管理的積極性。

  2、嚴格依法依規把好規劃建設驗收、移交關。一是政府要出臺公開搖號選聘前期物業公司的規定。同時督促規劃、國土、住建、質監、房產等部門加強對小區開發過程中的監控管理,重點對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移交等行政許可具體內容的把關,進一步規范開發商、建設單位的行為,嚴格落實《湖南省實施辦法》,切實保證小區物業配套設施的同步到位,為后期物業管理創造良好條件。二是進一步強化新建住宅小區驗收交付工作,規劃、建設、房產部門在對住宅小區開發項目驗收時,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及所在街(鄉)、社(村)物管辦負責人、物業公司、業主代表作為“第三方代表”共同參與,依據政府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內容逐項開展檢查驗收。對開發建設不配套等遺留問題,責成開發商、建設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高質量完善、整改,方可驗收、移交,對拒不執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開發商、建設單位將遺留問題轉嫁到物業公司,力推開發商與業主和諧相處,構建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快對老舊小區的改造步伐。老舊小區特別是改制企業移交管理的小區較多,居民收入低。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區牽頭,街(鄉)按轄區組織全面摸底,有計劃逐年對小區的基礎設施進行提質改造,對改造后的零散小區進行整合,將形成規模的小區由街(鄉)、社(村)牽頭組織成立業主自治委員會,招標引進正規物業公司進駐。

  3、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加強和完善物業管理勢在必行,政府必須進一步充實物業管理部門人員力量,加強經費保障。一是學習上海的做法由政府購買服務。組建全區住宅小區管理事務所,采取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對全區小區的物業行政管理委托社會中介組織管理。二是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物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物業公司的資質等級管理,構建多級次的服務標準體系,并充分發揮基層的監督指導作用,將區、街(鄉)、社(村)、業主的考核評分納入到物業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的資質考核工作中,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審定,評分較低單位要嚴肅整治,執行退出制度。三是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治理。整治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公司。對以管理者自居,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意識差,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收費不規范等現象進行專項整治。同時,引入具有評估、監測功能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對物業服務標準、物業公司資質等級、物業管理費分類收取的評估、監測等服務。通過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和相關部門規范管理,保障物業收費、資質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等向社會的公開,增加透明度,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良性運作,使業主、物業公司受益,也使社會和諧穩定。

  (二)規范市場運作,加強協調監督檢查,區、街(鄉)社(村)三級要當好“指導員”。

  1、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區、街(鄉)、社(村)的相應工作職責,強化考核辦法,增加財力投入。各街(鄉)要加強物管辦的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物管工作經費納入到區、鄉財政預算和街道的財政計劃。同時,把物業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將業主委員會成員、樓棟長、有小區管理經驗的志愿者或社會公益組織加入到小區管理隊伍。繼續開展對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業主自治及住宅小區星級達標創建工作,并加強對申報、創建、評選結果的宣傳和運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逐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業主高度自治相結合的綜合管理格局。

  2、積極構建物業管理與社(村)建設聯動機制。建立社(村)、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聯席會議制度,搭建“三方”議事平臺,共同理順物業管理關系,建立基層物業管理長效機制。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組建物業糾紛調解機構。區、街(鄉)物管辦應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督促物業公司落實好《物業管理條例》,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指導物業公司不斷適應業主的需求,拓展思路,向智慧型小區服務發展,營造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爭取業主的支持、理解,使物業公司真正成為小區業主的“服務員”。

  3、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自治和監管問題是物業管理行業面臨的主要矛盾之一,指導、監管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街(鄉)、社(村)物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宣傳貫徹力度,使物業管理部門、物業公司、小區業主、開發商、建設單位等都能了解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自覺履行職責。要增強業主自治意識、有償服務意識、依法維權意識,積極組建業主委員會,協助推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履行業主義務、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對人口規模達到兩千人以上的小區可以成立居民委員會,完善居民委員會與業主委員會“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運行模式。指導業主委員會制訂議事規則、信息、財物公開、檔案管理等制度,切實發揮應有的作用,使業主委員會成為小區的“管理員”。

  4、大力提高業主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物業管理中,通過規范小區自治的內容,完善小區公約,提高業主依法維權的意識,高度自治的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區、街(鄉)、社(村)有針對性地在小區開展“文明小區”、“文明樓棟”、“友好鄰居”、“星級文明戶”等評比活動,促進小區業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形成和諧相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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