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抵押合同范文6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抵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抵押人名稱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帳號_____,電話_____,郵政編碼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電話_____,郵政編碼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抵押財產清單:_____
抵押契約編號:_____ 單位:(元)
┏━━━━━━━┯━━━━━━━━━━━━━━┯━━━━━┯━━━━━┓
┃ 企業(yè)名稱 │ │經濟性質 │ ┃
┠───────┼──────────────┼─────┼─────┨
┃ 地 址 │ │電 話 │ ┃
┠───┬─┬─┼─┬─────┬──┬───┼──┬──┼─────┨
┃抵押│規(guī)│單│數│帳面價值 │抵押│折扣率│抵押│存放│ 保險單┃
┃ │格│位│量├──┬──┤現值│ │價值│地點├──┬──┨
┃物名稱│ │ │ │原值│凈值│ │ │ │ │保險│起止┃
┃ │ │ │ │ │ │ │ │ │ │號碼│時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抵押合同 篇2
抵 押 人(以下稱甲方):
配 偶: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貸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附件:抵押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元整,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 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zhí)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xù),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 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預期利息,即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違約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 ,發(fā)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 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于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 省 市 路 號,甲方保證絕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立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并應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報廢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按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列計滯納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占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況時。
(二)未經乙方允許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五項規(guī)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有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孽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孽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已發(fā)展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甲方應具備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核算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定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訴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統(tǒng)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于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絕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屆滿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連帶保證人: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4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xié)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 元(大寫 )。
5、利率為月息 ‰。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jiān)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jiān)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fā)生3日內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yōu)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抵押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 篇6
甲方:齊齊哈爾市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qū)西園小區(qū)57號樓
乙方: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分行 法定代表人:于偉職務:行長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南馬路318號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業(yè)務開展,緩解齊齊哈爾市中小企業(yè)融資難的現狀,形成銀行、企業(yè)及擔保公司多贏的局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自愿在乙方分支機構開立賬戶,且為符合乙方貸款條件的企業(yè)提供融資擔保,并按擔保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2、甲方向乙方承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xié)議中的貸款是指銀行表內外短期授信業(yè)務,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我行所有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yè)務,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業(yè)務。
4、甲方原則上只為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需延長期限的,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以雙方簽定的保證合同為準。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5、甲方應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按照甲方所擔保項下所有業(yè)務金額的五分之一存入保證金。按照甲、乙雙方實際發(fā)生的合作擔保業(yè)務的余額的5倍對應的保證金部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出。
協(xié)議簽署生效后,甲方應在乙方存入保證金壹仟萬元,三個月內追加存入保證金貳仟萬元。
6、甲方擔保額實行總量控制,融資擔保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甲方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余額的5倍。甲方對單個主債務人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10%。
7、甲方支持被擔保企業(yè)經營資金存入乙方有關的分支機構。
8、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如實向乙方披露財務狀況、經營業(yè)績,特別是資金運用的情況,定期提交財務報表。
9、甲方代償后,應在30天內補足保證金,使融資擔保余額與保證金余額的比例控制在規(guī)定的放大倍數以內。如未在約定期限補足保證金的,擔保授信額度暫停使用,待保證金繳存比例符合乙方授信要求比例再行恢復。
10、甲方的代償期限為二個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個月內被擔保人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甲方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乙方從保證金專戶劃款,如被擔保企業(yè)已償還部分貸款本息,則甲方代為償付不足部分。
11、被擔保企業(yè)應為甲方提供反擔保。甲方為被擔保企業(yè)代償后,自動獲得代位求償權,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甲方向被擔保企業(yè)進行追索,包括協(xié)助對擔保企業(yè)的抵押財產的變現。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承擔擔保賠付責任:
⑴ 乙方與被擔保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對變更部分不承擔擔保責任;
⑵ 乙方擅自給被擔保人的貸款辦理倒貸或展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或甲方對倒貸及展期后的貸款未經追認的,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⑶ 乙方和被擔保人惡意串通,造成擔保失誤,而被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的。
二、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對于乙方推薦的企業(yè)所提供的各項數據資料,乙方應認真按照有關的信貸政策及業(yè)務操作流程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甲方擔保要求的企業(yè),甲方將優(yōu)先考慮為其提供擔保。
2、乙方對甲方擬擔保的貸款項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貸款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及收回工作。
3、乙方在對甲方所擔保的貸款企業(yè)發(fā)放貸款后,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管理規(guī)定加強對貸款企業(yè)生產經營情況的監(jiān)控。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在取得借款企業(yè)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擔保前為甲方提供被擔保企業(yè)的基礎資料,以協(xié)助甲方做好擔保前的各項準備,同時乙方在甲方對企業(yè)提供擔保的期間,若發(fā)現被擔保企業(y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手段等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
5、被擔保貸款企業(yè)違約后,在符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扣收被擔保企業(yè)和為被擔保企業(yè)提供反擔保的企業(yè)在乙方開立賬戶中的存款。
三、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責任對現有貸款擔保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原則上應為每季度至少一次。
2、甲乙雙方要監(jiān)督被擔保人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加強借款資金使用的監(jiān)管,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還本付息。如企業(yè)發(fā)生分立、合并、財產及法人代表的變更等重大事項時,雙方有相互告知的義務,并要求被擔保人配合辦理相關手續(xù)。
3、甲乙雙方可以相互推薦優(yōu)秀企業(yè)開展貸款擔保業(yè)務,并
可以對重點支持的企業(yè)定期共同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4、甲乙雙方應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對于調查結果及審查意見雙方有相互通報的義務,對符合擔保條件的客戶,甲方及時向乙方出具同意擔保的意向書。乙方應優(yōu)先進行貸款調查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宜
1、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業(yè)務開展中進一步完善、補充。
2、本協(xié)議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4、本協(xié)議約定條款與乙方標準擔保合同文本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文本為準。
5、本協(xié)議的終止、解除,不影響本協(xié)議涉及的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抵押合同】相關文章:
抵押的合同04-25
借款抵押合同_借款抵押合同格式02-16
抵押合同借款合同01-30
抵押合同范文12-14
借款抵押合同04-11
抵押合同的樣本04-28
抵押合同的模板04-18
車輛抵押合同07-05
浮動抵押合同06-14
抵押合同范例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