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抵押貸款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貸款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貸款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
本合同備締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貳佰 萬元整,小寫:¥xx年12月15日起至xx年3月14日止,共 叁 個月。實際借款日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應相應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利率、計息和付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百分之叁,即3.0%,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利息總額為180000.00元整,分一期支付,利息于xx年12月15日前支付,于本合同實際還款日將本金一次性償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全額還款,必須經過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請展期還欺的,應在還款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
第八條 借款人承諾:
l、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3、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4、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3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他資料,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與借款有關的個人資信、借款用途及個人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對借款人按時發放貸款。
第十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l、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連續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一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并擁有處分權的位于青島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抵押率為: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的當日,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I
第十五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問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I
第十六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七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欺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抵償債務、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本息;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接到有關部門關于抵押房屋被拆遷的通知后,應立即告知抵押權人。
第十八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十九條 抵押權實現:如借款人不能正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將抵押房產折價實現抵押權;如雙方未就上述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直接實現抵押權。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或者變更,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三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締約人簽字、經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完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并辦理抵押登記注銷后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抵押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后,超過5日借款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貸款人款項的,應向貸款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利息額。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本合同借款期限在1個月或1個月內的,應支付1個月利息,不再承擔違約金;借款期限3個月或3個月內的,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0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實際履行期限不足1個月的,應按1個月計息,不再承擔違約金。 借款期限3個月以上,除按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外,應承擔15天利息的違約金,但在最后一個月內提前還款的,利息計算到本合同期滿為止,不再承擔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期滿(指實際還款日)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貸款本金逾期利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4倍計算。
6、本合同期滿后,如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自違反約定或者未盡應盡義務時起,應向貸款人支付每天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抵押人責任承擔:抵押人與借款人對本合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以及為實現債權所可能產生的抵押物的估價費、鑒定費、過戶費、執行費、貸款人的律師費、拍賣費等費用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七條 附件效力:合同項下所有與本合同利害關系人簽署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房產。
第二十九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各執一份(注:借款人和抵押人非同一人的,雙方同意由其中一方領取并保管),其他報相關部門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締約人的意思表示:締約人對本合同的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抵押貸款合同 篇2
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為取得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在建工程是指經審批正在建設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抵押的一種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資金流動和促進資金融通等優點,在滿足銀行拓展客戶的同時,又可解決企業的融資需求,現廣泛地被銀行所采用。但是,在建工程抵押畢竟不同于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不確定因素較多,隱含較多的風險,如操作不當,很可能出現法律風險,造成信貸資產損失。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范本
抵押人_________愿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筑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準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注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3
一、抵押汽車概況
1、品牌及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二、評估價值
抵押人以上述車輛作為借款擔保抵押給出借人,根據抵押雙方協商一致,對抵押物現有價值估算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三、協議雙方簽章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4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 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或個人均自愿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個人: (簽字)
2、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 抵押方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 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 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
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于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一月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 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擔保。
2、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 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 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 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 乙方應配合甲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 乙方應在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日內,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 抵押物權屬發生爭執;
。3)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 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 乙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7、 乙方應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8、 主合同變更的,乙方仍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債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 債務人為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乙方未按第六條第1項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保證條款
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 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 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 履行期限屆滿日。
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 下抵押權因第八條1項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均需向本合同簽訂地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條款:
備注:
抵押人: 個人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共有人簽字蓋章:(如物資產權歸個人所屬在共有人欄填寫個人) 日期:
本合同各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原件,乙方持有抵押貸款合同復印件。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抵押貸款合同 篇5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鑒于:
1. 乙方愿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
2. 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布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
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于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后,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愿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并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優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訂明: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征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并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并被視為丙方已重復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并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后,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托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并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 年 月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6
甲方: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
郵編: 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乙方:XXXXXXXX
住所地: 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郵編: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申請辦理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乙方提供協助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務
第一條 服務內容: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費貸款 申貸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第二條 服務完成: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成功(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經完成。
第二章 貸款
第三條 貸款申請:甲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擬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交相關審批材料。
第四條 發放貸款:經被申請銀行批準貸款后,甲方房屋實現抵押 及履行相關手續后即可發放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申請貸款總額為¥XX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整。
第六條 貸款年限為XXXX年。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服務費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XXXXX元人民幣(大寫)XXXXXXXXX(不含評估費、抵押費、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八條 定金: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XXX 元人民幣(大寫) XXXXX。貸款申請成功后(即貸款銀行批準此筆貸款),此定金抵作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提供全部貸款資料給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貸款申請手續,如果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乙方在3個工作日內將定金全部返還甲方。
第十條 若因甲方過錯致使甲方貸款申請未通過銀行的審批,使本合同終止,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一條 若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單方面終止借貸申請,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十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服務完成當日(即本合同第二條約定之情形),將剩余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由于貸款的成功與否是根據借款人自身資質、銀行政策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故乙方并不對此貸款成功給予承諾。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需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一條 逾期支付定金與服務費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XXXX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簽定地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額清償到期債務,各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本合同簽定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
第二十三條 付款方式:
定金、服務費由甲方以支票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乙雙方各執 XX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
XXXX年XXXX月XXXX 日
抵押貸款合同 篇7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 (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抵押物不存在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鑒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蛱崆扒鍍敁鶛嗷蛳蚺c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復、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貸款合同 篇9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 (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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