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普通高中通用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須知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的'考試。一般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普通高中通用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考試內容和方式
根據《普通高中信息技術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要求設置考試內容,采用“過程性評價+終結性評價”的方式進行。具體內容和方式如下:
(一)過程性評價。每學期末對學生上課考勤、課堂作業進行評分;在第2學期結束前對學生項目作品表現情況進行評分。
(二)終結性評價?己吮匦拚n程《數據與計算》和《信息系統與社會》兩個模塊的內容,實行計算機測試。
二、考試時間和安排
(一)過程性評價。由學校按照相關要求組織和評分。
(二)終結性評價。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安排在第2學期結束前進行,由學校組織實施。
三、成績構成和呈現
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過程性評價滿分為50分,終結性評價滿分為50分?荚嚳偝煽兘涋D換后最終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不合格學生總人數控制在不超過當年全市考生總數的2%,成績不合格者,準予補測1次。用作普通高中畢業和同等學力認定的合格性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四、其他
申請廣東省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證明的人員應參加信息技術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只參加終結性評價,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終結性評價成績÷50×100,總成績經轉換后最終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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