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清算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注銷清算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1
一、清算組組成情況:
清算組由清算組成員、組長、副組長姓名及產生的程序。
二、清算報告是什么意思?
清算報告一般是公司注銷時對公司財務情況匯總的書面報告。報告經相關機構確認后生效,是注銷公司的重要文件之一。清算報告必須在提出注銷登記前完成。
三、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東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報告;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有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報股東確認。
四、清算報告內容:
1.注銷單位的概況,包括注銷單位的性質、地址、法人證書編號代碼標示、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原因;
2.注銷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托稅收機關或者海關出具的完整納稅證明;
3.注銷單位確定清算基準日賬面負債情況;
4.注銷單位流動資金、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明細表;
5.注銷單位債權確認情況;
6.清算組織提供的注銷單位有誤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說明;
7.清算費用,詳細注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8.清算結論,對注銷單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估價。
五、清算方案:
1.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2.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3.稅款;
4.企業債務;
5.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6.清算方案應盡股東會確認;
7.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
8.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
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六、公司注銷清算報告范本
公司注銷清算報告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X公司已經XXXX年XX月X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于XXXX年XX月X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況
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XXXXXX;
成立時間:XXX年XXX月XXX日;
注冊資本:XXXX萬元;
股東姓名:XXXXX,出資XXXX萬元。
二、公司清算組已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擔任。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XXXX年XX月XX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截止XXXX年XX月X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X元。附《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財產狀況。附《財產清單》。
六、公司債權債務狀況:公司應收債權數額為XXX元,債務為XXXX元;
七、公司資產總額為XXXX元,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
2、剩余財產由股東XXXX所有
截止XXXX年XX月XX日,公司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畢,剩余財產已分配完畢,實收資本為零。
清算組成員簽字:
經全體股東審查確認,一致通過該清算報告。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XXXX有限公司(蓋章)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2
1、解散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43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公司法》第41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序應當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15日通知全體股,公司股東會需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形成解散決議。
2、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
根據《公司法》第183條“公司因本法第180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公司應當依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進行清算時,不按照規定通知公司登記機關的,公司登記機關可能會予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可以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重的,可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3、公示清算組信息。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登錄當地政務服務平臺,通過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訪問或直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債權債務清冊、資產清冊(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合同書、協議書等法律文件、賬務賬冊、空白支票、職工花名冊、公司歷史檔案等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4、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級報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1條“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按照公司法第185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序終結前可以補充申報。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核實后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核定后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5、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3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制定清算方案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核實債權債務后,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公司股東會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不得執行。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承擔賠償責任。
債權為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到期債權,清算組應及時清收;對于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債務人盡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優化處置。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制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和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務賬冊,將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東會或原審查批準部門,由其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取得企業終止回執。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組的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驟與安排;
(5)公司債權債務的確認和處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執行情況;
(8)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
(9)其他有必要說明的內容。
清算組制作的清算報告必須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根據《公司法》第186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3
一、清算報告的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托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托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注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二、公司注銷清算報告的范本
根據《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已經x年x月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清算組于x年x月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清算組成員組成情況。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xx、xxx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x年x月x日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三)公司財務狀況。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元。
(四)公司財產構成狀況。(應以“財產清單”的形式羅列公司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存放地點;銀行存款應注明開戶行及銀行帳戶)
(五)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
1、債權的清收情況;(包括債權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收等情況)
2、債務的清償情況;(包括債務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償等情況)
(六)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情況。
公司剩余的財產由全體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
公司會計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由xxx負責保存。
(八)其它有關事項說明。
清算組成員簽字:xx
股東簽字(蓋章):xx
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4
一、公司注銷清算報告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xxx公司已經x年x月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于x年x月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況,包括公司名稱:xxx;公司類型: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成立時間:x年x月x日;注冊資本:xxx;股東姓名(名稱):xxx;股東出資額:xxx;出資比例xxx。
二、公司清算組已于x年x月x日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X)。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xxx、xxx等人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x年x月x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xxx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元。附《資產負債表》。
五、公司財產狀況。附《財產清單》。《財產清單》內容包括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等。
六、公司債權債務狀況。xxx
七、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1、清算費用;xxx
2、所欠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xxx
3、稅款;xxx
4、債務;xxx
5、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截止x年x月x日,公司債權債務已清算完畢,剩余財產已分配完畢,實收資本為零。
清算組成員簽字蓋章:
xxx公司清算組
經全體股東審查確認,一致通過該清算報告。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xxx公司(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5
_______________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關于公司注銷清算方案范本的規定,我____________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已經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司登記情況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類型: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市中區____________街________號。公司成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萬元、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出資額:________、_______均出資金額__________萬,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萬,出資比例__________%。
二、公司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成員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由__________擔任清算組負責人,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登記機關備案,并取得《備案通知書》,文號:_______________(濟)登記內備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號。
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通知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當日在濟寧晚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清算組開始清理財產,編制了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資產總額為__________元,其中負債總額為__________元,凈資產為__________元。
五、公司財產狀況,賬面現金余額為__________元。
六、公司債權狀況截止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的債權已追收完畢。公司債務狀況
1、公司清算費用已支付完畢
2、稅款已及時繳納,不欠稅款
______________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注銷清算方案6
一、企業清算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是指企業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
應注意的是,這個規定包括兩個層面的清算: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二、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視同清算)。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注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并、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的確定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
四、清算期確定、清算備案和時間要求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60號)文件規定,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因此,企業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內,有兩個所得稅納稅年度,第一個納稅年度為1月1日到終止生產經營之日,第二個納稅年度為終止生產經營之日到注銷稅務登記之日。
1、第一個納稅年度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生產經營,按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應將終止生產經營當年度1月1日至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于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完成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當年度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2、第二個納稅年度
進入清算期的企業應對清算事項,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應當自終止生產經營活動開始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企業清算所得稅事項備案表》并附送以下備案資料:
(1)納稅人終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開始清算的證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組聯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計劃書。
(4)欠稅報告表。
3、企業在清算期內取得來源于我國境外的所得,仍須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2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分國(地區)不分項原則,采取“抵免法”,計算按照我國稅法計算的在我國境內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4、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資料,完成清算所得稅申報,結清稅款。
(1)清算報告或清算方案或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執行情況說明;
(2)清算期間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須經中介機構審計的,還應同時附送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
(3)資產盤點表;
(4)清算所得計算過程的說明;
(5)具備下列情形的,還需報送資產評估的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
①資產處置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的;
②采取可變現價值確認資產處置所得或損失的。
(6)企業清算結束如有尚未處置的財產,同時報送尚未處置的財產清單、清算組指定保管人的授權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7)股東分配剩余財產明細表。
(8)非營利組織還應同時附著清算結束后其剩余財產的處置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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