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5-02-06 15:09:43 秀雯 方案 我要投稿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1篇)

  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決定做某個項目時,通常我們需要先寫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領導參考決策,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1篇)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校車管理條例》、淮陽縣政府和教育體育局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鄉的校車管理工作,依法打擊非法車輛的運營,規范校車行為,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督促、指導各小學,幼兒園扎實開展校車管理工作。落實校車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車管理的長效機制,杜絕非法車輛的運營,增強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防違規違法行為的出現,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乘車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了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期有效開展,鄭集鄉中心校成立了校車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時間安排

  20xx年2月15日至本學期結束。

  四、采取措施

  1、建立校車檔案。凡是有校車的學校,都要為校車建立檔案,一車一檔。校車、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基本信息和校車的行車路線,接送學生名單都記錄在案。所有校車檔案都一式兩份,中心校一份,學校一份。

  2、明確責任,責任到人。學校校長或幼兒園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校長或園長負責督促、檢查校車駕駛員和隨車教師,保證校車安全運營;校車駕駛員負責校車的日常維護、檢查,做好記錄,按規定路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安全駕駛校車;隨車教師負責學生上下車安全,清點人數,做好記錄,并協同駕駛員做好路上行車安全,把學生安全送達。

  3、落實校車運營情況月報制度。各校把校車運營情況和各種記錄上報到中心校,一個月上報一次。做到中心校對每輛校車的運營情況都了如指掌,并存有檔案。

  4、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教育,向學生講解乘車的安全常識,讓學生牢記于心,養成良好習慣。開展一、二次事故逃生演練,每個學生都能掌握事故逃生的技能。

  5、開展自查自糾。召開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負責人動員會議,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的時間內,查找本學校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問題,自行整改。

  6、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車輛。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采取不定時、不定點的方式,到有車輛接送學生的學校、校門口或接送學生車輛的`必經之路上蹲點、攔截,嚴查接送學生車輛,堅決杜絕非法車輛接送學生。

  7、規范校車行為。校車管理領導小組人員分包到校,對校車逐一排查,查看校車配置是否齊全,滅火器、安全錘、衛生箱缺一不準上路;檢查校車駕駛員證件,駕駛員證件不符不準上路;嚴查各種登記記錄(校車檢查記錄、學生上下車記錄、學生下車后的終查記錄),記錄不齊全不準接送學生;在校車的必經之路上,檢查校車是否按規定路線行駛,是否超速、超載,校車駕駛員是否違規駕駛。

  8、加強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的安全培訓。聘請交警部門人員,對校車駕駛員、隨車教師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的培訓,讓校車駕駛員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術,特別是遇上惡劣天氣時,能夠安全駕駛校車,絕對保障學生的乘車安全。另外,授權學校遇到惡劣天氣時,校車運營安全隱患較大,為了安全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

  9、落實責任追究制。檢查中如發現有非法車輛接送學生的,對車輛堅決扣留,交與交警部門,并對該校負責人嚴肅處理;校車運營如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交與交警部門處理,對校車所屬學校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處理。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

  為減少農村中小學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解決“上學難、交通難”的問題,穩步推進全市校車規范管理工作,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8月至20xx年1月,在張星鎮、齊山鎮開展校車試點運行。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校車運行公益化,按照“政府引導、部門聯動、公司運行、財政補貼”的原則,規范校車運行和管理,切實改善中小學學生乘車條件,保證學生乘車安全。通過試點運行進一步完善校車運行模式,提高校車運行質量,建立健全校車運行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校車工程穩步實施、持續健康發展。

  二、試點范圍

  張星鎮和齊山鎮轄區內所有中小學。

  目前,由校車接送學生主要是解決路途遠的學生的實際困難,因此,離校較近的學生原則上不安排接送。非試點鎮施教區(招生區域)內的學生不安排接送。暫定乘坐校車的學生范圍:距離學校3公里以上的小學生和距離學校3.5公里(齊山鎮為4公里)以上的初中生。

  根據以上范圍,在本學期,張星鎮需乘坐校車學生2279名,齊山鎮需乘坐校車學生1394名(在辦理學生乘車證后,將確定實際乘車學生數)。

  根據學生分布情況,共設學生接送線路26條,其中張星鎮設學生接送線路8條(44個站點),齊山鎮設學生接送線路18條(60個站點),運行后根據實際情況將對線路、站點做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校車配備及場地設施

  1.校車配備

  根據乘車人數和線路狀況,按每校車乘坐47人,共需車輛33輛,其中張星鎮需19輛,齊山鎮需xx輛。具體車型由市教體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招金集團及運營公司共同確定。由招金集團出資購買校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確保在x月x日前辦好相關手續,并能夠投入使用。

  2.停車場所

  由教體局及學校安排停車場所,并安排人員看護車輛,確保車輛正常、安全停放。

  3.候車亭

  根據科學、合理、集約的原則,適時在安全和學生相對集中的地方建設學生候車亭。建設費用由市、鎮財政各承擔50%。

  4.交通安全設施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待校車投入正常使用后,考慮在重要干道和學生較為集中的地方增設交通安全設施,費用由市、鎮財政承擔。

  四、運行體制

  招金集團負責購置標準校車33輛,校車所有權為招金集團,租賃給公司,公司注冊成立專門的校車公司負責運行。校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準用于其他用途。運營公司要正確維護保養校車,確保正常接送學生(各項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年限為12年,不足12年由運營公司負責購買同等價值的校車。經公安、交通部門檢測校車符合安全標準,每車每延長使用1年市財政給予運營公司獎勵2000元人民幣。校車經檢測達不到安全要求的,運營公司無償歸還招金集團處理或作價用于更換新的校車。

  校車公司要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辦法》中對校車駕駛員的要求招聘駕駛員,嚴格把好人員準入關。同時做好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每輛校車配備1名專職駕駛員。教育部門要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

  五、乘車手續與乘車費用

  (一)乘車手續

  對符合條件且需要乘車的學生,必須辦理以下手續: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根據乘車條件進行審核;鎮中心初中審批;家長繳費并簽訂乘車協議;辦理乘車證。學生憑乘車證乘車。

  乘車學生數每學期調整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前兩周報乘車學生預測數,在學生報名注冊當天報實際乘車人數,試點鎮中心初中匯總后報教體局安全管理科。

  (二)乘車費用

  1.成本核算辦法

  為便于學生乘車成本的核算和確認,校車公司應將校車運行的財務狀況實行單獨建帳,獨立核算。運行一學期后由市財政局、教體局和交通運輸局聯合對校車運行財務情況進行審計。按照“正常運轉、不留盈余、適當獎勵”的原則,確定實際運行成本和核定補貼數額。

  校車運行期間的相關稅費,實行先征后補。

  2.費用承擔

  (1)乘車學生按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內的每學期承擔200元/人,單程乘坐距離5公里以上的每學期承擔300元/人。

  (2)不足部分由市財政補貼解決。

  城鄉低保戶和家庭困難子女免交乘車費,其乘車費由市財政承擔。

  3.費用結算方式和時間

  學生承擔部分由學校與校車公司開票結算,全額上繳校車公司。結算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后的第二周。

  為確保校車的正常運行,財政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按6000元/車的標準預付給校車公司。學期結束后,根據各部門對每輛校車的服務、安全管理及違規情況的考核情況,再按核定補貼數額結算。

  六、相關部門職責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教育、交通、公安、財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單位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招遠市校車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對校車試點運行工作統籌安排和調度,協調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校車試點工作高效、和諧推進。

  市安監局要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加強安全工作協調和對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職責情況的督促檢查,每季度召開一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例會。

  市教體局負責試點鎮學校學生的安全乘車教育。會同交通等部門制定學生乘車線路及乘車站點的建議方案。及時將全市學生乘車人數、站點、上下學時間等信息匯總后報交通運輸局和校車公司。市教體局及鎮中心初中負責對校車使用服務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學校具體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把握學生乘車條件。做好學生在校內上下車的安全管理、學生乘車的組織,確保學生準時上車,準點開車。為每輛校車安排1-2名教職工,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護導,并維持學生的乘車秩序。做好學生家長與校車公司的溝通工作。協助校車公司和學生家長簽訂好乘車協議。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校車公司的行業監管。會同相關部門確定車輛行駛線路,做好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會同公安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對干預騷擾校車運行現象要會同公安部門給予制止和打擊,為校車的正常運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會同公安負責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及違規檢查與處罰。

  市公安局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和監控。學生上學、放學時在校門口安排警力,維護交通安全秩序。加強對車輛的檢查,制止車輛超載、超速行駛。會同交通運輸局等部門查處無證“黑車”。每年春秋季開學前免費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

  市財政局負責相關費用的核算及撥付。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程的審計及校車財務的監管工作。

  試點鎮政府負責對轄區內學校安全管理和學生安全教育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嚴格控制乘車人數,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部分線路較長且會車有困難的道路,按要求建好會車點,確保車輛安全、順利通過。負責候車亭的日常維護、保潔工作。協同校車公司做好乘車協議的簽訂工作。

  校車公司負責學生乘車的日常管理。配備相關的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車輛運行管理工作。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3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預防和減少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從解決影響學生乘車安全的突出問題入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實改善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乘車條件,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為我市學生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通過整治,使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和制度進一步健全;校車駕駛人、教師、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接送學生車輛各類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絕接送學生車輛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

  各縣(區)、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校車安全管理,完善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校車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門:加強學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學生交接手續登記制度、學生定點定時上下車制度,完備相關工作記錄并存檔保管;督促學校認真核定每輛校車每次接送學生的乘坐班次、人數和姓名,并造冊登記;督促學校定期組織召開校車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督促學校與接送學生車輛的車主、駕駛人、跟車教師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對校車源頭超員現象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督促學校將校車車牌號、駕駛人、聯系電話、舉報電話等信息在學校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督促學校制作針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畫、掛圖和宣傳卡片等,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督促學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防范暴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適時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黑校車”、無校車標牌、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和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的現象,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線學校門前,設置學生上下學“護學崗”,檢查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積極配合教育、交通運輸部門在學生上下學必經處,設置學生接送車輛停靠站點。集中對校車進行一次臨檢,對校車重新發牌、發證,并制作校車統一標識,對不按要求行駛的校車駕駛員及車輛適時曝光、嚴肅處理。配合教育部門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交通運輸部門:嚴格經營性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嚴把道路運輸市場經營準入關,嚴肅查處各類從事經營性非法營運的“黑車”,打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車輛,全面細致排查和整治校車沿線的省道、縣鄉道路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合理調整公交線路,為學生上下學提供乘車方便;積極推進鎮村公交規劃建設。

  安監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校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宣傳部門:負責統籌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校車安全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

  三、時間安排

  (一)摸底排查階段。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全市統一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細化工作措施,按照職責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對出行方式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對接送學生車輛逐車逐人進行排查,登記造冊。由公安部門牽頭,組織聯合執法隊加強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路面運行情況檢查。

  (二)集中治理階段。教育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每位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各相關部門針對校車安全存在的問題,按照職責分工進行集中整治,取締不合格車輛和駕駛人員資格,查處超員、違章等。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召開例會,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長效管理階段。在集中治理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和制度,納入長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啟動摸底調查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制定調查方案,周密組織摸底調查工作,填寫《市接送學生車輛基本情況登記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登記表》、《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統計表》(附件1-3),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排查準。排查結束后,教育部門要根據匯總情況,編寫調查報告,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對策。

  (二)迅速開展專項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制定校車整治行動專項宣傳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并納入考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配合并提供宣傳資料。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召開一次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及校車管理人、駕駛人會議,通報事故情況,逐一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教育活動,逐一簽訂文明交通承諾書。發現安全狀況差、不符合標準以及沒有校車標識的“黑車”接送學生等情況,主動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三)集中開展校車檢驗和駕駛人審查。教育部門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安監部門,對全市校車和駕駛人資質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車和駕駛人檔案,重新辦理校車標牌。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專用校車和承租運輸公司的非專用校車,分別對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校車標識》(GB24315-)和《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xxxx),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堅決杜絕使用非法改裝、拼裝以及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格落實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校車備案制度,開展一次轄區內校車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集中審查。對自備車輛,要督促家長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技術條件。

  (四)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監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運行重點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格治理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從事非法營運校車的查處力度,發現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在依法查處的同時及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有關學校進行整頓,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加強公共交通的運營調度。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支持客運企業、社會各界等有經濟實力的單位或個人購置安全系數高、技術含量大的大中型客運車,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從事校車營運業務,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管理。合理運用現有公交資源,結合學校布局,重新規劃農村公交線路,實現農村公交線路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施教區的全覆蓋。根據乘車學生數、上下學時間、乘車線路等情況,統籌安排好接送學生車輛和停靠點,解決遠路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縣(區)、各相關部門和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抓緊抓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進行全面部署,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調,搞好配合。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當地公安、交通運輸和安監部門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嚴密工作程序的銜接配合,加強檢查、督導,及時排除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導學生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強化督導,確保實效。要強化對集中整治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師生、家長對校車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設立舉報電話,動員教職工、學生和群眾對校車交通安全管理進行監督。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4

  根據《湛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xx年湛江市教育系統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教函〔20xx〕13號)和區交通、交警部門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區教育系統實際,開展為期一年的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和市教育局關于安全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深入開展教育系統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突出重點難點,健全體制機制,不斷夯實全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基礎,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全區教育系統校園安全工作形勢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以實施“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攻堅年”為主題,堅持自查自改與校園安全工作有關職能部門督查巡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區教育系統集中開展拉網式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狠抓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日常管理、督導檢查、監管執法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落實。實現全年“兩個下降、兩個零發生”的工作目標,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校車交通違法行為下降,特別較大以上事故“零發生”,重要節日節點有影響交通事故“零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教育局成立全區教育系統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由局長陳俊優同志擔任組長,副局長詹曉強同志擔任副組長,組員由局相關股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和安全應急股,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整治行動。各學校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指揮協調、檢查督導。

  三、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2月10日完成)

  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學校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細化排查整治任務和措施,進一步明確崗位具體工作職責,逐級壓實責任,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自查排查(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

  各學校要深入摸排本學校基本情況(各完全小學要負責摸排轄區幼兒園的基本情況),3月底前完成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摸排,掌握基本底數,并進行初步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整治工作路線圖。

  (三)專項整治(20xx年10月1日前完成)

  各學校要對照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定人定崗定責,實施專人跟進、掛單整改、掛表推進,確保整改到位。

  (四)總結提升(20xx年11月1日前完成)

  各學校要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將好的經驗和做法固化成長效機制,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深入剖析,明確努力的方向。總結和經驗材料于11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蓋章PDF版報送區教育局政安股郵箱(ptza606@126.com)。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提升工程

  1.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各學校要將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本學校安全工作重要議程,加大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經費保障力度。各學校要加強研究部署,在整治期間至少召開1次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專題會議。

  2.落實監管責任。各學校牽頭開展部門聯合檢查行動不少于2次。

  3.嚴格落實掛牌整治措施。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重點地區掛牌整治實施辦法(試行)》,對存在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隱患、發生惡劣影響事件的地區和學校堅決掛牌整治,并向社會公布;驗收不合格的延期摘牌,并通報所在地黨委、政府。

  4.建立事故倒查問責及隱患整改評估制度。對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一律開展深度調查,對死亡1人以上安全責任事故開展調查,重點倒查學校和承包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職能部門監管等問題,并在綜治考評中予以扣分。

  (二)實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工程

  1.開展“警家校”文明交通宣傳志愿活動。積極開展家長志愿者、高年級學生文明交通志愿活動,結合實際開展“警家校”文明交通宣傳志愿活動,通過“交警+老師+家長+學生”的組隊模式,適當組織家長志愿者、高年級學生在上下學時段到校園門口、周邊道路派發宣傳資料,宣傳文明交通宣傳理念,讓學生在實踐中感悟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

  2.多渠道宣傳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動。各校要在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宣教活動的同時,掀起新一輪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動,要以“兩微一端一抖”等自媒體為引領,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微信群等渠道開展宣傳,將關注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引導成為全社會關注道路交通安全。

  3.大力弘揚學生志愿者形象。通過新聞媒體“雙微”平臺、直播平臺等多形式廣泛挖掘,宣傳報道學生用實際行動推進文明交通提升,傳播文明交通理念。學生通過勸導體驗活動,將“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雙重結合,不僅提高志愿者的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提升學生志愿者參與文明交通的榮譽感和獲得感,還以點帶面輻射周圍人群,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出行環境。

  (三)實施專項打擊整治效能提升工程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專項打擊整治。重點整治校車超員、超速、不按規定線路行駛,校車管理制度不健全,校車變相掛靠經營,校車逾期未報廢、逾期未年審、多次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處理,校車信息化監管平臺不健全;未取得校車許可的“野雞班車”接送學生;學生寒暑假放假回家及返校包租利用微信APP等網絡渠道從事非法營運的網絡平臺的非法營運車輛、不在正規乘車點乘車;師生外出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包租非正規車輛、手續不完備、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及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問題;學生乘坐非法機動車輛上下學問題。

  五、整治內容及措施

  (一)校車安全

  1.整治內容。

  (1)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不到位問題。

  (2)校車超員、超速、不按審核路線行駛、校車行駛路線不符合有關通行條件等問題。

  (3)校車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和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問題。

  (4)校車未堅持每天出車前檢查、回場檢查及定期檢修保養問題。

  (5)未取得校車許可的“野雞班車”接送學生問題。

  2.整治措施。

  (1)每學期對所有使用校車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至少一次地毯式排查,嚴格做到不漏1所學校、不漏1家企業、不漏1輛校車、不漏1個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嚴查校車和校車駕駛員是否獲得許可、校車內滅火器、醫藥箱等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校車是否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學生上下車是否清點記錄。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問題未整改前,車輛嚴禁上路、人員嚴禁上崗。

  (2)全面排查校車駕駛員資格和安全駕駛記錄,確保校車駕駛員具備駕駛資格;對準駕資質為A、B類的重點駕駛人實施隱患“清零”。重點整治校車駕駛人逾期未審驗、未換證、滿分未學習或未消除等重大安全隱患。密切關注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員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狀況和履職情況,嚴禁心理不健康、身體不適應的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員上崗。對2020年以來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等校車駕駛人列入“黑名單”管理并解除聘用,杜絕校車駕駛人“帶病”駕駛。

  (3)全面排查校車是否存在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和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問題,對排查出的問題實施“清零”,務必限期整改到位。

  (4)充分發揮各級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作用,由教育部門牽頭,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在寒暑假前不定期開展路面檢查,嚴查校車超員、超速、不按審核路線行駛、校車行駛路線不符合有關通行條件等問題。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以零容忍的執法要求,對涉事學校、單位和人員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作出嚴肅處理。

  (5)全面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隨車照管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各級教育部門和使用校車的學校要對所有校車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隨車照管員重點圍繞《廣東省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手冊》開展一次集中學習培訓,學習結束后要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崗。每學期組織至少一次校車安全應急演練,教育幼兒在突發情況下求救逃生技巧。

  (6)實施校車動態監控。開展校車動態監控檢查,重點檢查校車服務提供者、使用單位動態監控平臺運行及管理情況,專職監控人員配備情況,動態監控制度落實情況,校車安裝并使用衛星定位裝置情況。車載終端不能正常上線使用或未接入聯網聯控系統的校車不得安排接送學生任務;對故意損壞車載終端或屏蔽、遮擋定位信號或篡改動態監控數據的車輛、駕駛人和所屬學校、企業,責令停止營運;建立動態監控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抄告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形成監管合力。

  (二)學生寒暑假放假回家及返校乘車安全

  1.整治內容。

  (1)學生乘坐無營運資質車輛問題。

  (2)利用微信、APP等網絡渠道從事非法營運的網絡平臺學生集體包租無營運資質等非法車輛問題。

  (3)無營運資質等非法車輛進入校園或在校園周邊攬客問題。

  (4)學生在非正規客運站乘車問題。

  2.整治措施。

  (1)嚴禁學生乘坐非法營運的網絡平臺訂購的無營運資質車輛、包租無營運資質等非法車輛離返校或到非正規乘車點乘車。對學生離返校交通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學生離返校乘車情況,動員組織老師和學生干部做好跟蹤監督管理,發現私下購買非法營運車輛車票及包租非法營運車輛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及時向學校及有關部門報告。

  (2)嚴禁非法包租車進入校園攬客,積極協調道路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對校園周邊非法包租車的打擊力度。

  (3)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各學校一是要向每位學生印發告知書,告知學生寒暑假乘車安全知識;二是要與學生簽訂承諾書,督促每位學生承諾不乘坐無營運資質車輛或包租無營運資質等非法車輛離返校,不在非正規站點乘坐車輛。

  (三)師生外出社會實踐等集體乘車安全

  1.整治內容。

  (1)包租無營運資質車輛問題。

  (2)包租車輛安全性能不合格問題。

  (3)集體外出未經審批問題。

  (4)集體外出未制定應急預案、未配備應急物資器材、未開展安全教育問題。

  (5)集體外出未簽訂合同、未購買相關保險、未制定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問題。

  2.整治措施。

  (1)嚴格師生集體校外活動審批,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2)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應急防護物資設備器材。

  (3)嚴格落實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依法與承接活動的旅行社、汽車租賃公司簽訂合同,明確各方責任,嚴查車輛安全性能,嚴禁超員、超速行駛,并為師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4)加強安全教育,活動前提前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發動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對帶隊教師、旅行社工作人員、車輛駕駛員等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明確活動組織流程,強調系好安全帶等安全紀律。

  (5)嚴格按照審定的活動方案開展工作,禁止隨意增加活動內容、改變行車線路,切實加強對學生的監護,嚴防學生脫離教師監管的情況發生。

  (四)師生節假日期間外出交通及乘車安全

  1.整治內容。

  (1)師生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不按交通指示標志走路或駕車行駛問題。

  (2)師生乘車不系安全帶問題。

  (3)師生外出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問題。

  (4)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及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問題。

  2.整治措施。

  (1)各學校要落實“天天講安全”制度,每天放學前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提醒式教育,促使學生逐步養成交通安全遵章守紀的良好素養。

  (2)對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及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排查出問題的學生建立工作檔案,采取教師和學生一對一、一幫一的方式加強跟蹤管理。對屢教不改的學生要依據校規校紀作出嚴肅處理。

  (3)寒暑假前利用安全教育周、放假前最后一節課,開展一期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教育師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按照交通指示標志走路或駕車行駛。

  (4)寒暑假、春節期間通過微信、手機短信等方式,不定期向學生和學生家長發送提示信息,提醒節假日注意交通安全,嚴防交通安全事故。

  (五)學生乘坐非法機動車輛上下學問題

  1.整治內容。

  學生乘坐非法營運小面包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拼裝改裝車、貨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問題。

  2.整治措施。

  (1)加強學生安全教育。通過集體宣誓、簽訂承諾書、主題班會、專題教育等方式,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小面包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拼裝改裝車、貨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對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乘坐非法車輛上下學的學生要建立工作檔案,采取教師和學生一對一、一幫一的方式加強跟蹤管理。對屢教不改的學生要依據校規校紀作出嚴肅處理。

  (2)督促家長不使用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各學校要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微信、手機短信等方式定期做好家長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引導家長不使用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3)積極協調各級安委辦、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大對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行為的打擊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專項整治

  各學校要把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列為學校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成立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更為詳實的工作方案,細化整治內容和措施,迅速進行動員部署、迅速開展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問題迅速進行整改,采取鐵腕措施和手段,將各類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

  各學校要增強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超常規的動員、投入、執法、宣傳和問責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要注重總結道路交通安全中的共性問題,及時研究部署有力措施,切實解決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深層次、根源性問題。

  (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各學校要密切與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的溝通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注重運用“兩法銜接”,對涉嫌犯罪人員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在全社會營造嚴查嚴處的濃厚氛圍。

  (四)從嚴追究事故責任

  各學校要依法從嚴從重查處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的涉校、涉師生交通安全事故和嚴重交通違法違紀行為,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要倒查監管部門和人員的監管責任,切實發揮事故查處的警示和懲戒作用。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5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為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廳、教育廳有關要求,經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奧運攻堅戰集中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使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時間安排

  自8月20日開始至10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8月20日至9月15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公安、教育部門要圍繞整治目標,開展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校車車主和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動員他們積極參與、支持、配合集中整治行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并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貫穿整治行動的始終。其中,8月20日為聯合行動啟動日,整個活動期間,各區縣可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組織開展兩次集中統一行動。

  (二)9月16日至10月10日為排查、整治階段。公安、教育部門,要各司其職,根據“邊排查、邊整治”的原則,認真對校車、駕駛人數量、情況以及校車沿途、學校周邊情況進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數、健全完善管理臺帳。交警部門要積極會同教育行政部門,針對校車運行的特點和校車交通事故規律,深入開展中小學校園周邊交通安全和學生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做好農村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同時,調整勤務安排,嚴查嚴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全面整治校車安全隱患,規范校車運行秩序,確保學生上下學出行安全。

  (三)10月11日至10月31日為全面檢查、建立長效機制階段。公安、教育部門要組成聯合檢查組,發現問題,查找不足,加強督導。要著力培養典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制度建設、機制建設、宣傳教育、專項培訓方面,建立完善協調工作機制,積極推動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由部門行為轉化為政府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中小學校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秋季開學前后,交警部門要結合“五進”宣傳工作,選用業務能力強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學、幼兒園,通過上交通安全課、致學生及家長公開信,播放宣傳光碟,發放交通安全聯系卡等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使用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以及不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機動車接送中小學生的危害,督促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堅決不使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和兒童;教育部門要繼續做好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增強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同時,深入開展中小學校長和教職工交通安全培訓,切實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廣大家長和中小學生、兒童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公安、教育部門要會同各學校、幼兒園,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面對面的安全教育,并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切實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嚴防校車事故的發生。

  (二)認真做好校車及駕駛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頓工作。交警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及駕駛人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不留死角。車管部門要根據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供的校車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逐一建立校車檔案,納入計算機信息管理,在機動車登記系統中錄入校車類型、乘員數(包括駕駛員、學生及其照管人員)、學校名稱、教育行政部門名稱等信息,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校車類型和乘員數。同時,要利用交警信息平臺實行屬地化動態管控。交警部門要會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通過定人、定校、定車的方式,立即對校車集中進行一次檢驗,檢驗的結果要記入校車檔案。檢驗中發現校車有交通安全隱患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許其運行。同時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對在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人,堅決取消其駕駛校車資格。

  (三)嚴格校車安全技術標準,積極做好校車外觀標識和標牌管理工作。根據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貫徹實施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xxxx〉第2號修改單的通知》要求,積極做好校車外觀標識噴涂和標牌核發工作。交警、教育部門要密切配合,進一步做好專用校車的外觀標識噴涂工作。交警部門負責對非專用校車發放統一標牌。兩部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礎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接送學生和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非法營運車輛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是近年來交通事故群死群傷頻發的主要原因,嚴重威脅著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門要積極配合交通運管部門,對非法營運車輛堅決予以取締,依法嚴格嚴處。同時,對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要使每名駕駛人頭腦中牢記超員、超速是造成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實做到遵章駕駛,平安出行。

  (五)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加大警力投入。要加強校園周邊管理,嚴格路面檢查。一要認真清理整頓中小學及幼兒園周圍道路交通秩序,有條件的要施劃停車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的停放,規范停車秩序。二要對學校周圍道路進行實地考察,對需要設立信號燈的提出設置意見,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爭取資金,迅速設置,確保學生通行安全。三要在學校周圍設立限速行駛、禁鳴標志,在學校周邊路口施劃人行橫道線和安全提示,提醒過往司機注意禁鳴喇叭并減速慢行,為師生提供安靜的教學環境;對需要的路段設置減速裝置,確保學生過街安全。四要在學生接送車通行時段和路段加大管控力度,根據不同時段人車流量大小的差異,合理調配警力,在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要安排專門警力在校門口站崗執勤,及時糾正各種不文明交通行為,嚴歷查處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車輛帶病行駛等違法行為,對發現接送學生車輛無外觀標識或校車標牌的,要在進行教育的同時,與交通運管部門積極溝通,責令其停止運營,并要求其按校車類型噴涂外觀標識或補辦校車標牌,同時通報教育行政部門。

  (六)進一步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在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的框架下,公安、教育、交通、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責任明確,各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重要意義。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為廣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營造一個安全、健康、和諧的學習條件和成長環境,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尤其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做好奧運交通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是黨和人民賦予的一項政治責任。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奧運攻堅戰的組織領導,市公安局、教育局聯合成立日照市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奧運攻堅戰領導小組,市公安局副局長盛聚堂、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處級督學肖敬民任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所長姬慶雨、市教育局安保科科長汪源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聯合集中整治行動的配合協調、信息匯總、督導檢查和綜合宣傳報道工作。

  (二)突出重點,切實解決實際問題。交警部門、教育部門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層層落實,切實幫助學校和群眾解決實際中遇到的問題,保障校車的暢通和安全,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部門之間的合作。公安、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按照分工,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凡屬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工作要扎扎實實、責任到人,落實到底,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強化督導,務求實效。各級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集中整治行動的檢查監督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集中整治期間,聯合整治辦公室將以明查暗訪的形式,加強對各區縣工作的督導檢查,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各區縣要強化信息上報工作,確定專人定期調度、報送。《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周報表》(見附件)每周日前報送,本月工作開展情況28日報送,統一行動日工作情況于當日下班前專報,重大案件和重要工作情況隨時上報。20xx年11月1日前,上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行動結束后,對表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聯合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予以表彰。

  報送方式:通過市車管網ftp網址,報送至市所→辦公室→to陳震文件夾中。聯系人:陳震,聯系電話及傳真:8269xxx!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6

  為深刻吸取甘肅省正寧縣“11·16”和江蘇省徐州市“12·12”特大校車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強化我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車管控,堅決杜絕“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出行安全,市政府定于20xx年1月起在全市開展常態化的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為確保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根據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xx〕1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及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責任明確,各方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常態化和日常化的管理,形成治理合力,共同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全市校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預防“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全監管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校車交通安全整治辦公室(下稱市校車整治辦),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從各成員單位抽調,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責任領導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動,堅決消除校車安全隱患,把解決校車安全問題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來認真抓緊抓實,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明確職能責任,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和學校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學校要承擔校車安全的主體責任,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要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臺賬,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并安裝GPS監控系統,加強對校車的日常監管;要建立和落實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駕駛人規范操作、文明駕駛;要建立學生照管人員責任制度,確保每輛校車配備學生照管人員,負責維持乘車秩序,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長期租用車輛作為校車或者組織學生活動需要臨時租用車輛的學校、幼兒園,要租用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客運單位的機動車并與承運單位簽訂運送協議書,不得租用個人所有或者拼裝、故障、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使用。未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對在校學生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不坐不合要求車輛,并告知學生家長加強監督。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校車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要履行安全工作領導責任,研究轄區校車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推動校車交通安全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督促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將校車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納入使用校車的學校安全管理年終考核,配合公安交管部門落實校車安全資質審查,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對學校使用校車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校車資質和行駛線路的審查備案,按照有關標準制作并向符合條件的校車配發校車標牌;要開展“護衛天使行動”,落實“護學崗”工作,排查整治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從事非法營運的校車,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安全監管部門要把校車交通安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安全檢查力度,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校車交通安全責任,對校車交通安全事故進行責任追究。

  (三)全面摸底排查,嚴格校車審批。各地要對轄區所有學校、幼兒園和校車開展再一次安全檢查,全面掌握轄區內學校、學生和校車的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核載人數等基本情況,建立健全和完善臺賬檔案,全面檢查學校和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做到“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對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制度不落實,校車有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以及校車駕駛人安全資質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停運停駛,限期整改;對未經安全審查、無校車標牌的.其他車輛,堅決禁止其接送學生,并督促其按規定辦理校車標牌。各地要以校車“五不出校制度”(校車車況不良不出校、校車超員不出校、駕駛人資質不合不出校、校車證件不齊不出校、照管教師未到位不出校)為重點,加強檢查,確保落實。

  各地必須按照粵公通字〔20xx〕10號文件要求,做好校車核定登記工作。因集中運送學生而需要配備校車的學校應按規定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市公安交管部門申請使用校車專用標識、標志,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校車標牌申請表》;

  2.本學校與當地縣級公安交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的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

  3.擬聘用駕駛人員的健康證明和駕駛證復印件;

  4.本學校擬與校車駕駛人員簽訂的安全行車責任書;

  5.校車行駛路線圖和停靠站點;

  6.本學校制定的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學生照管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

  7.本學校對機動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

  8.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安全技術檢驗記錄單復印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申領工作要在20xx年3月上旬前完成。

  (四)強化路面管控,嚴查交通違法。各級公安交管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聯合執法,嚴查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校車運行時段和路段的巡邏管控,加大交通違法整治力度,對校車號牌標識、使用單位、發證日期、有效日期、駕駛人姓名、運行路線、照管老師等情況進行認真核查,逢車必查,逢違必罰,杜絕事故隱患。要在日常執勤中,加大對校車及學生接送車輛的檢查力度,對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嚴格處罰;對車輛沒有進行校車登記、沒有粘貼校車標牌而接送學生的,一律停運,通報教育部門進行處理;對校車駕駛人不具備駕駛校車資格的,一律停運,通報教育部門進行處理。要大力開展打擊“黑校車”治理活動,嚴禁拼裝車、低速汽車、農用車、報廢車搭載學生。要加強校園周邊秩序管理,重點治理校園周邊亂停亂放、非法營運、逆行、違法調頭等行為,為學生出行創造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從事非法營運的學生接送車輛,嚴格檢查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沒有粘貼校車標牌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而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嚴格以非法營運從嚴從重處罰。

  (五)加強教育宣傳,提高安全意識。各級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向公眾廣泛宣傳開展校車安全管理的目的、意義及有關政策、規定,特別是對校車審查備案的條件、要求、程序規定以及法律責任,要作為重點進行宣傳。要充分利用媒體的宣傳廣度和深度,組織記者隨警作戰,曝光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剖析深層次原因和典型案例,贏得群眾和社會的理解與支持。各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門要立即聯合召開轄區學校校長及校車駕駛人會議,通報甘肅省正寧縣“11·16”和江蘇省徐州市“12·12”事故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并責成各學校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交通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廣大家長、師生安全意識。公安交管部門要適時組織校車駕駛人開展宣傳教育,及時通報事故情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不開違法車、開車不違法;定期指派民警深入轄區中小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宣傳交通安全法律知識、交通安全常識,努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小手拉大手,維護自身交通安全,做到不坐違法車、不坐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形成“文明交通從我做起、從小做起”的良好風尚;每學期組織交通安全教育主題活動,督促學校設立宣傳欄和固定交通安全宣傳標語,督促學校落實上學、放學高峰期值班制度,教育、勸導學生不要乘坐非客運車輛、“黑校車”,加強校車管理,杜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校車接送學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作配合。各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嚴密工作程序的銜接配合,共同做好校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要定期組成聯合工作組,對校車安全管理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及時排查整治校車交通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對開展校車安全管理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地方,要進行重點督查,限期整改。

  (二)文明規范執法。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部門要規范工作人員執法行為,落實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對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查處,切實做到處罰一起、糾正一起、教育一起。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系,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確保不發生因執法不當導致的事件。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開展校車交通安全檢查整治工作情況報市校車整治辦。市校車整治辦要及時以簡報的形式通報全市工作開展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7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切實做好全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推進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據省、市、區統一要求,結合本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緊緊圍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工作目標,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為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有關部門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預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的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廣泛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加強“路隊制”等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辦事處范圍內接送學生校車數量、車輛狀況、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線路等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格執行學生上車登記制度和行車安全登記制度,落實定線、定點、定車、定人、定時、定跟車教師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強對駕駛員、跟車教師和乘車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教育。加強校車清理整治工作,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整治和打擊非法校車,確保全辦事處接送學生校車安全、規范。

  三、活動開展

  (一)時間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個月的時間認真開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并對全辦事處公、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進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圍:全辦事處公、民辦學校和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個人機動車及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嚴查校車嚴重超載、超速、超齡,嚴禁使用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學生。對證件不齊全、不按規定年審,外觀顏色不合格、無校車專用標識、不具備合法營運資格的車輛一律停租、停運、停用。對無駕照或無資質的駕駛員進行更換。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車清理整治工作,由辦事處黨政辦公室牽頭,中心校、派出所、安監、綜治、市容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辦事處督查組全程督促檢查,在全辦事處范圍內集中開展校車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區職責

  各村(居)、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安全管理作為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明確專人負責,提出專門要求,作出專門部署,組織相關人員落實相關清理整治的.措施,確保組織健全,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確保轄區內校車合法、安全運營。

  2、派出所職責

  (1)在城區范圍內,協調交警部門認真做好本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備案審查工作。

  (2)在農村地區,派出所負責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員的監督管理;加強集中接著學生車輛的路上行車監督管,重點檢查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和超載接著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校門口、必經路段和條件較差的路段充實警力,加強監控管理,確保學生集中離校時及時、安全疏散。

  (3)與校車車主及學校(幼兒園)簽訂校車安全運營責任書。

  3、中心校職責

  (1)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對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基本情況調查摸底,建齊校車臺帳。認真落實“三報告”、“二抄報”制度。

  (3)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隨車教師開展業務培訓和管理,加強對學生家長乘車安全的宣傳教育。

  (4)認真做好校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4、綜治部門職責

  指導、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門職責

  取締無證攤點,拆除學校周邊占道違章建筑,制止和糾正學校周邊亂設攤、亂占道現象。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街道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清理整治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目標任務的落實,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8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以下簡稱“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規取締黑校車、不安全校車,切實保障我鎮小學生、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寧都縣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印發寧都縣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鎮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成立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目標和范圍

  工作目標:通過采取堅決果斷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格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減少校車交通事故,切實增強師生、駕駛員安全意識,徹底取締黑校車、不合格校車,堅決杜絕三輪車、摩托車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確保校車運行安全有序,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三、整治重點

  (一)整頓校車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學校周邊非法營運的車輛,堅決取締“三無”校車(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車、報廢車、延緩報廢車、違規加座改裝車、各類貨運汽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等非法校車;建立健全校車及駕駛人檔案,嚴把校車及駕駛人準入關,查處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校車和駕駛人;嚴肅查處校車未按規定粘貼校車統一標識、超速、超員、酒后駕駛、無證駕駛及未辦理車輛交強險、駕乘人員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學校周邊道路、校車接送停靠點、縣鄉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區公路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現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學校周邊及校車行駛路段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減速帶、隔離設施、停車泊位等交通安全設施。

  (二)督查校車日常監管情況。督查各校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情況,校車安全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教師跟車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的落實情況。

  四、方法和步驟

  (一)整治方法

  以鄉鎮為單位組成整治工作小組,深入村(居)幼兒園,對有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進行排查摸底,針對排查出來的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分繼續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締三類。對限期整改類當即發整改意見書,提出整改要求和具體整改措施,對擬依法取締的校車當即下發取締告知書。對需要采取聯合執法的,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

  (二)工作步驟

  此次整治分為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頭看”四個步驟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鎮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目標、范圍、方法和步驟,召開當地校車整治工作動員會,明確整治對象、目標及要求。

  2、調查摸底階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鎮人民政府根據整治工作方案,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車、見車見人,開展核實登記,提出初步意見,分繼續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締三類,并將排查情況報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集中整治階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況的基礎上,由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度,集中安排時間和人力進行聯合執法,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取締,不留后患。

  4、整改“回頭看”階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鎮人民政府將針對不合格校車、非法運營車輛、三輪車、摩托車是否得到徹底取締,是否還在接送學生上下學進行“回頭看”,對限期整改校車是否整改到位進行路查,鞏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鄉鎮對轄區內校車管理總負責,并將校車日常管理工作納入本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各校在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就校車整治問題向當地鄉鎮政府專題匯報。相關責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作戰,齊心協力抓好校車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為廣大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學交通工具,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切實解決學生家長的.后顧之憂。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形式,加大對校車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重點宣傳《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宣傳打擊取締黑校車、不安全校車,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幼兒人身安全的決心,宣傳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整治的濃厚氛圍。

  (三)強化監督管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校車運行的監督管理。各校車的責任領導、具體責任人要強化責任意識,定期不定期加強對所監管校車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職能部門,確保我鎮接送學生校車安全運行。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9

  一、演練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的安全管理,以及對學生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提高師生應對突發災害事件的心理素質,做到沉著冷靜,科學應對,提高團結協作精神,增強自救自護能力,從而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組織校車安全應急疏散演練。

  二、演練時間:

  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第二節課下課

  14:50校車到位

  15:00工作人員、校車司機、跟車老師、校車學生到停車場,應急疏散演練集中培訓

  15:10應急疏散演練開始

  15:30應急疏散演練活動總結

  16:10演練結束。校車正常發車。

  三、演練地點:

  學校停車場

  四、參加人員:

  校車司機、跟車老師和乘坐校車的學生

  五、組織領導:

  總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全體教師

  六、演練準備:

  1.制定《校車學生應急疏散演練計劃》報領導審批后,將計劃向演習人員進行宣講。

  2.校車學生安全應急疏散演練領導與指揮小組對各校車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后方可演練。

  3.對參加人員進行滅火器的使用、緊急門的開關等消防知識培訓和疏散培訓。使每一位同志掌握疏散逃生的`辦法和自救自護知識。遇到校車起火要緊捂口鼻,彎腰撤離;需要砸碎車窗時,用安全錘砸車窗四角最容易。校車司機、跟車老師學會使用滅火器。校車司機負責對跟車老師進行緊急門的使用培訓。

  4.跟車老師科學設置疏散逃生路線,10月22日前要在校車上對學生開展一次以熟悉疏散線路、掌握正確的火災逃生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練習,教育學生遇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按由后到前(或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從緊急門(或前門)下車,彎腰捂鼻,撤離到距車50米外的安全地帶,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要求能夠做到:

  (1)遇事不慌,頭腦冷靜;

  (2)判明情況,思考對策;

  (3)積極自救,互幫互助;

  (4)聽從指揮,有序疏散。安排一名學生演練時“報警”;

  (5)在任何突發事件中,冷靜、秩序、速度是險處逃生的三大要素。

  七、應急疏散程序設置:

  1.組織分工和職責

  現場指揮長接到總指揮長指令后,通知通訊聯絡組發布啟動演練警鈴,各組人員各就各位,演練開始。指揮部組織各組開始應急疏散,確保演練成功。

  2.應急疏散路線:

  車前故障則向后疏散:由后向前從左到右順序從緊急門依次有序下車;車后故障則向前疏散:由前向后從左到右順序從車門依次有序下車;車中間故障則向兩頭疏散;車一側故障則向另一側安全有序撤離。現場演練車前故障的應急疏散。

  3.校車司機、跟車老師、班主任職責:學會使用滅火器、緊急門。教育學生遇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按由后到前(或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從緊急門(或前門)下車,撤離到距車50米外的安全地帶,彎腰捂鼻,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能夠做到:

  (1)遇事不慌,頭腦冷靜;

  (2)判明情況,思考對策;

  (3)積極自救,互幫互助;

  (4)聽從指揮,有序疏散。及時清點人數。報告情況。

  4.應急疏散流程14:50校車到位(尹吉農)

  15:00工作人員、跟車老師、校車學生到停車場,應急疏散演練集中培訓(楊延忠)

  15:10應急疏散演練開始

  ①指揮長發出應急疏散演練指令,宣布演練開始(苑京洛)

  ②校車老師帶領學生上車,校車司機發動車。

  ③車內一學生報警:“車起火啦!”

  ④校車司機迅速停車,打開一鍵斷電開關。一跟車老師(甲)立即大聲指揮學生:“車著火!大家鎮定!聽從指揮,先解開安全帶,要快速有序地下車!”另一跟車老師(乙)馬上打開緊急門,下車,負責在車下接應學生。甲跟車教師組織學生迅速下車(學生按由后到前、先左后右的順序依次下車,學生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不要顧及書包和錢物)。司機拿出滅火器準備滅火。學生有序地撤離距車輛50米外的安全地帶集合,預防汽車油箱發生爆炸,跟車老師清點人數。跟車老師向楊延忠報告人數。

  ⑤校車司機協助跟車老師組織學生撤離,撥打119報警:我是沙河鎮大王小學校車司機,校車在學校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⑥劉云玲巡查,了解學生情況,撥打120報告:我是沙河鎮中心小學老師,校車在學校門口發生自燃,請立即救援!

  ⑦跟車教師向曲竹堂報告:我是大王小學校車跟車教師,校車在校門口發生自燃,乘車學生已全部安全疏散,沒有人員受傷,請立即派人到現場協助救援。

  15:30應急疏散演練活動總結

  5.組織乘車學生集合,由楊延忠校長總結講話:

  16:10演練結束。校車正常發車。

  6.演練結束。跟車老師護送學生正常乘車回家。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0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掌控和妥善處理校車突發性事件,提高師生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確保教育教學生活秩序正常進行,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增強師生安全意識、提高師生在突發性事件時能采取有效的自護、自救、逃生應急能力,努力將突發性事件防范于未燃,爭取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演練實施原則

  統一指揮、服從安排、快速有序、分級負責。

  三、演習的時間、地點、參加人數、車輛

  時間:20xx年9月12日(周三下午13:50)

  地點:學校操場。

  人數:第一輛乘車學生和跟車人員。

  車輛:中心校至東山線路的校車。

  四、演練對象和觀摩對象

  演練對象:乘車學生、跟車人員、校車司機。

  觀摩對象:班主任老師和乘坐其他線路校車的在校學生。

  五、演練流程和時間安排

  1、13:50分,指揮長宣布校車應急演練準備開始,請包車老師組織乘坐第一輛車的學生有序排隊上車,包車老師清點人數并安排學生坐好,班主任老師和剩余的同學全部到操場按年級排隊集合觀摩演練。

  2、14:00分,校車司機啟動車輛并按行駛線路繞操場行駛三圈,到達指定位置后馬上停車。

  3、14:05分,司機停車后馬上通知校車遇到險情,告訴跟車人員和學生馬上撤離校車躲到安全地帶。

  4、14:06分,校車司機配合跟車人員營救學生到避險地方,跟車人員組織學生沿疏散路線,快速離開校車,有序跑到安全避險地帶。

  要求:

  (1)每個學生用小毛巾(餐巾紙)捂著鼻走。

  (2)逃生時不帶書包、不踴擠、不搶道、不驚慌。

  (3)跟車老師要求到達避險處的`學生雙手抱頭,蹲在地上,并清點人數。

  5、14:10分,護送學生和跟車人員到達安全位置后,校車司機馬上拿出滅火器進行滅火。

  6、14:15分,跟車人員將學生人數和學生情況匯報到總指揮。

  7、14:20分,包車老師組織并吩咐學生到各自的班級排隊,班主任整頓隊形,維持好班級秩序。

  8、14:30分,總指揮總結演練情況,并宣布演練活動結束。

  9、14:40分,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回教室,并作校車安全逃生教育。

  六、演練領導小組及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兼總指揮:

  副組長:

  指揮長:

  組員:

  七、應急小組人員分工

  1、總指揮:負責收集跟車人員匯報的信息,總結演練情況。

  2、指揮長:宣布演練開始,組織包車老師安排學生上車和班主任帶領學生觀摩演練活動,負責全體師生的安全。

  3、畫線、記時:

  4、受傷學生的護送:

  5、醫療救治:

  6、現場拍攝:

  7、觀摩學生的組織紀律和秩序: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8、安全帶學生的紀律和秩序:

  八、演練活動事前注意事項

  1、跟車人員和學生事先熟悉逃生場地(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避險區域),逃生(方法、順序、路線)。

  2、班級宣傳:班主任要提醒學生,此次演練為一般性的校園應急實踐活動,并非真實性,要求學生必須服從安排,聽從指揮,認真對待。

  3、衛生保健準備。

  4、全體師生熟悉演練平面圖。

  5、牽記相關電話:110(報警)、120(急救)、119(火警)。

  九、演練活動總結

  學校領導、包車老師、跟車人員和校車司機共同討論分析,總指揮作書面總結報告存檔。

  校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關于校車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規范有序、職權明確的校車運營模式和管理機制,結合我學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學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原則,建立專營的校車運營公司,并加強對校車營運的管理,讓學生坐上方便車、安全車。

  三、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規范專用校車外觀標識,加強校車及其駕駛人的管理,促進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堅決遏制涉及校車的重特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師生安全,對現有的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接送車輛在三年內逐步取締杜絕。

  (二)加強經費保障。通過爭取國家僻縣扶助項目資金和縣財政加投入,逐年增加校車經費,并落實校車服務的各種稅費優惠政策。

  (三)加強安全管理。逐級成立校車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各部門職責,層層簽訂校車安全責任狀,制訂校車安全管理考核方案,加對違法營運學生接送車輛的打擊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

  (四)加強道路建設。做到通校車公路優先規劃建設、優先安裝防護設施、優先進行駱改善,逐步完善通車條件。

  四、運營模式

  (一)運營原則

  1、學校附近學生步行入學,低年級學生由家長護送。

  2、幼兒園學生原則上不納入校車接送對象,由監護人接送,確需使用車輛集中接送的,應使用幼兒專用校車。

  3、學生2.5公里以內的學生鼓勵其步行上下學。

  4、學生2.5公里以外的學生可納入校車接送,但也應盡量鼓勵步行,以減少交通風險。

  (二)運營模式

  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模式,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分片組建多個校車專營公司。由公司統一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條件的客運車輛,專門用于接送學生,不參與其他運營。由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根據其運營成本,核定學生每期交納的乘車費。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購車補助和運營獎勵。

  五、校車管理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校車運營的'管理,成立學區學生用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學區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二)部門職責

  縣政府辦:制定校車管理實施方案和專項經費補助制度;督促相關各職能部門落實相關職責;組織教育、、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做好校車公司審定、校車線路規劃;制訂校車管理考核方案及評估細則,對有關部門進行年度績效考核。

  教育局:優化學校布局,提供乘車學生數量分布和用車需求;與各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指導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聯合、交通部門對各校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配合、交通運輸部門進行校車交通安全檢查,制止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統籌建立校車管理臺帳與數據庫,上報校車管理信息;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舉報。

  交警隊:審核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負責辦理校車標牌、標識,統一噴涂校車顏色;對道路交通及安全設施進行巡查,維護學生交通秩序;查處打擊校車超員、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會同學校及校車公司做好對師生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落實校車辦理牌證和車輛過戶、車輛檢測等工作;完備校車資料,一車一檔,適時更新。

  監察局:協調推進校車運營工作,建立健全督辦和問責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較校車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交通運輸局:審核校車及校車駕駛人申報資格和營運線路;加強對校車運營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車按照定校、定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接送學生,嚴厲打擊超載等非法營運行為;加強鄉村道路安全標識、標線、防撞隔離墩、校車停靠點等設施建設;減免相關費用,按照國家標準給予校車燃油補貼。

  財政局:落實縣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車補貼、獎勵經費籌集,并按期足額撥付到位;購買校車按照其購買價給予適當補貼,期末對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車公司和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安監局:加強對校車營運安全防范措施的審批與監管,參與較校車交通事故、工作人員違法違紀事項的調查處理。

  物價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適時制定指導性運營價格并監督實施,嚴厲打擊亂收費亂漲價行為;督促落實涉及學生用車的價費優惠政策。

  國稅局、地稅局:落實國家稅收政策中有關減免校車運營有關稅費的優惠政策。

  工商局:負責校車公司注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制訂有關優惠政策。

  各中小學校:提供本校學生乘坐校車的需求;與校車公司簽訂安全責任狀,監督校車合法運營;定期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制作學生乘車花名冊,與校車公司做好人員清點交接手續,建立校車信息卡、接送聯系卡等管理臺賬;做好其他各項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電視臺:利用廣電媒介資源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校車運營信息。

  保險機構:按規定費率浮動給予最優惠,并建立理賠綠色通道,實行快處快賠。

  校車營運公司: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辦好相關手續;加強車輛管理與維護,確保校車性能安全;聘請有校車駕駛資質的駕駛員上崗,雇好隨車照管人員,并做好駕駛員、照管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與駕駛人、照管人簽訂安全責任狀;遵守交通法規,確保校車安全順利行駛,與學校做好學生清點交接手續;做好價費公示,嚴格按標準收費;履行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對轄區內的校車運營進行管理、監督、協調;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配合做好轄區內鄉、村公路的隱患排查與建設、維護。

  (三)校車申報

  1、申報條件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經在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3)有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經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2、申報程序

  向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縣交警隊、交通運輸局、教育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批準的,由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

  (四)校車駕駛人申報

  1、申報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2)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4)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5)無犯罪記錄;

  (6)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申報程序

  駕駛人向縣交警隊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材料,經交警隊審核合格后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

  (五)校車行駛

  1、校車應統一著黃色的車體外觀顏色,在車輛兩側應統一粘貼校車標牌,校車標牌應當載明本車牌號碼、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跟車照管人及其聯系電話等。

  2、校車應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攜帶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校車應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3、應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的線路行走,在規定的停靠站點停靠,嚴禁超員、超速、酒駕、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

  六、工作要求

  (一)落實部門職責。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管理措施,出臺各自的優惠政策。

  (二)加工作力度。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本職工作,順利實現工作目標與步驟,力爭20xx年學校校車公司正式營運。

  (三)強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項目、不留余地、不剩空檔,全力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職能部門工作人要恪盡職守、秉公執法,校車公司與駕駛員、照管員要遵守交通法規,按章行駛,否則將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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