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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精選1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2
為切實加強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游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游的突然發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的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組團外出旅游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游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游車輛使用情況和游客所屬情況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后,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游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游國文縣文體和旅游局旅游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游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后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后處理組,游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并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了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2.迅速啟動《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后處理和游客安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游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3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并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4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5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加強鐵水運輸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鐵水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鐵水運輸作業、預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1、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進行“車輛日常檢查”,有關檢查內容見車輛操作手冊,押運員應進行“鐵罐日常檢查”。
3、必須在關好車門后,才能開始行駛,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起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座椅與安全氣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只允許在車輛停止而且載有危險貨物時,才允許接通“安全停車”殲關,不得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操作此開關。
5、不得在車輛移動過程中鎖死方向盤,傾翻駕駛室前應首先關閉冷氣和附加冷氣。
6、只能在停車時使用睡鋪,行車前必須將睡鋪掀起,并且固定好。
7、 只能在停車時才能使用駕駛員工作站,不得在儲物箱內放置重物。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并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車輛行駛時,必須接通防抱死制動系統(ABS),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通行時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執行。
9、牽引車倒車前與掛車掛接時,牽引車與掛車之間嚴禁站人,掛車時不允許使掛車向牽引車移動。
10、蓄電池充電過程中必須保持通風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險絲,必須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換保險絲。
11、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行車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貨物,隨時保持與裝卸鐵水所在部門的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公司匯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當地公安及運管部門。
12、車輛運行必須配備專職押運人員,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無關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聽電話。
13、貨物的裝卸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倒置。
14、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時,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服從裝卸所在地點生產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5、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公司轉運鐵水管理制度和轉運班車輛管理制度。
16、嚴禁司機酒后駕車。
四、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當鐵水運輸車輛因故在廠區內產生重大事故時,事故部門立即上報車間領導及有關部門。相關各級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
(3)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切斷相鄰危險源,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筑物著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程序和方法詳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中第1節火災撲救。
(5)有重大損失和人員傷亡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程序或報警,各應急救援組立好進入工作狀態。在有關部門領導下,正確、合理地搶救傷員、財物,撲滅周圍著火點。
(6)當有人員外傷、燒燙傷等,應送往公司醫務室實施緊急救護。
(7)報警:程序第一章。
(8)各應急救援人員(安全事故救援組、警戒與交通管制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物資搶救組、設備搶險組)等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轉運過程中,鐵水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報告,情況危急時向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以防事故擴大。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6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 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 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 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 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 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 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 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 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并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并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 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后,應采取緊急措施自救,盡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 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后,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說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群、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 事故發生后,應按照“先人員、后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 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 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后,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 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7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 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并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后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系,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系,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后,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并采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采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進一步了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后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 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后迅速疏散周圍群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并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后,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并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系,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群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后,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系發布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堿中和物清除干凈后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并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采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并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后,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后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干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群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并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群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盡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并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后,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8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范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群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步連忠。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起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縣內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并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并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并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
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后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后,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并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后,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系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并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9
一、《預案》的目的及適用范圍
1、《預案》目的: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的工作職能,確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急能力及事故防范意識。
2、《預案》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在運輸原油、成品油、工業污水等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發生交通、火災、環保事故的應急工作。
二、《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xx
副指揮:xx
成員:xx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分公司副經理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2、分公司成立應急小組
疏導小組:xx
救援小組:xx
搶險小組:xx
警戒小組:xx
3、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小組職責
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組織制定、修改、完善應急預案;調派應急力量、準備應急物資、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事故發生時,發布應急命令和信號,并迅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協助進行應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確定對策,組織人員迅速展開事故調查,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應急小組職責:當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服從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指令,統一行動,積極實施疏導、救援、搶險、警戒工作;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負責事故損失統計上報工作。
三、應急反應和行動
1、分公司生產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后,應及時向總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匯報,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經總指揮長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通訊的保障。在處理應急情況期間,調度室不許離人,分公司辦公室及相關人員的通訊保持通暢。
3、應急信息的傳遞。調度室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應急工作地協調。分公司指揮長與副指揮長積極調派應急車輛與應急人員,監督和檢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5、應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調度室接到通知后應立即確定專用車輛,并根據情況隨時增加,駕駛員接到命令后應24小時待命,并確保車輛的.完好。
6、應急人員的組織。應急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及骨干力量進行自救,當需要支援時,由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求助,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應急物資的組織。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情況多渠道籌集應急燈、藥品、飲用水、食品及各種搶險工具等物質,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強現場保衛工作。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門人員保護現場,事故現場要及早規劃處警戒區域,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并要確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財務組和安全組應做好事故損失的統計工作,以便事后申請保險賠償工作。
10、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總結應急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應急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團隊及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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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進一步檢驗和完善《機動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時間對本公司各項工作的負面影響,我公司計劃于20xx年4月20日上午舉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演練,現將演習方案具體安排如下:
一、演習目的
1、為了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防范與處置工作,使事故處于可控狀態,保證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檢驗各部門領導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視程度及現場組織是否周密。
3、檢驗本公司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檢驗信息傳遞情況。
4、提高全體職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二、演習機構
成立演習指揮部,地點為礦調度室,電話:8008-8009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總指揮在礦調度室負責整個事故演習過程指揮,是演習的`全權指揮者,負責下達演習開始、停止及恢復正常的命令。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演習過程中后勤、醫療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xx
三、演習時間
20xx年4月20日上午9點40分
四、演習形式
以現場演習的形式進行,地點設在公司大門口。
五、演習前準備工作
1、演習前2—3天由綜合辦向全礦通報。
2、演習前對參演人員做好演習培訓工作,要求參演人員熟悉演習流程及匯報程序。
六、演習內容
1、20xx年4月20日9時40分許,公司外出辦公車輛在行至公司大門口附近時,與一輛迎面而來超速行駛的摩托車“相撞”,發生了“道路交通事故”,致使摩托車駕駛員“受傷較重”,情況十分危機。
2、“事故”發生后,駕駛員立即下車查看“傷者”受傷情況后,迅速電話向調度室、綜合辦匯報事故情況。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立即通知調度室主任、礦領導及安監部、綜合辦、后勤部、保衛部、供銷部、監控中心負責人立即趕往調度室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立即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3、指揮部下令由上述部門組成的事故救援組、保衛部維穩人員及礦醫務人員火速趕往事故現場進行指揮救援;通知礦應急救援車輛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4、事故救援組等人員趕往事故現場后,立即將現場情況報告至指揮部,指揮部要求立即撥打“11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進行報警,礦醫務人員并立即對“傷員”進行現場緊急治療、包扎,隨即將“傷員”送往壽陽縣礦山醫院進行救治。
5、隨著事故進展,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秩序維護人員全力做好現場秩序維穩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6、在一陣警笛聲中,縣交警大隊出動警力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處理。按照程序,交警大隊工作人員在事故現場拉起了警戒線,對事故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察,并向車輛駕駛員詳細詢問事故發生的經過。
7、事故現場清理完畢,指揮部聽取現場匯報和宣布演習圓滿結束,總指揮做點評。
8、綜合辦負責做好演習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七、演習總結
事故應急演練結束后,由綜合辦負責對演習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寫出演習報告總結,并報送調度室和安監部存檔備案。對在演習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匯總,并制定相應的措施進行整改。
八、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的應急預案,發生情況,可立即啟動,實施應急救援。
2、加強管理,掃除隱患。針對本礦實際,在礦大門口道路左右200米范圍內設置減速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3、加強礦車隊司機的業務素質培訓,開車時嚴禁接聽、操作手機,要時刻注意前后路況,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1
一、總體要求
為科學應對我縣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運輸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斷等突發公共事件,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機制,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縣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局長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上下聯動、分工負責制。
(二)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緊急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依法規范。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遵循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規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因人為因素造成突發公共事件和對公共事件處置不當責任人的責任。
(四)屬地管理和分級分工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統一指導下,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堅持預防為主。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完善緊急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體系。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局成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下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于國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83219090。
(二)工作職責
1、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制訂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防范與處置的具體措施;負責審查局屬有關單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統一規劃、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資源。緊急事件特別是重大事件發生時,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局屬各單位與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信息上報和綜合協調職能;組織編制、修訂縣局應急預案;指導、匯總和監督檢查局屬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緊急事件,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披露、新聞發布以及與局屬各單位聯系溝通;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三)局屬有關單位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機構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應分別按各自的分工職責,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縣局領導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明確負責人、物資和應急處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各項應急工作。
四、信息監測與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各單位要及時監測并報告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緊急事件和各類突發交通事件信息。
(一)國、省干線公路,縣鄉道路緊急事件、突發自然災害: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張金軍同志負責。事發地路段管養單位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災害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
(二)縣重點交通項目建設緊急突發事件、安全事件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廣同志負責。
(三)道路運輸運力應急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仲兆賢同志、孫伯同志負責。運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客、貨車輛儲備、備用數據庫,要能滿足緊急事件、交通突發事件或配合縣政府應急事件的交通運輸保障。具體負責:制訂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安排運力儲備和緊急事件運力組織、調配、調度與管理;督查應急運輸保障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執行應急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送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執行結果。運管所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緊急事件、險情: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負責。事發地監管部門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及時報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由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及時報告。
為確保信息暢通,凡涉及應急工作的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落實專人,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和事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事發地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向縣局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重大(II級)和特大(I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一)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派員趕赴現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一是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二是緊急啟動資金、人員、車輛、工程機械設備等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門劃定警戒區域,采取中斷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五是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六是超越所屬管轄范圍時,及時通報突發事件涉及單位和部門。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單位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向市局應急辦和縣委、縣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局應急領導工作小組對全縣各類緊急事件交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二是發布啟動局級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
三是協調交通運輸各部門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
四是責成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情況并同時向其他相關領域應急機構通報情況;
五是協調事發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
六是協調事發地有關人員的疏散或轉移以及傷員的急救;
七是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
八是必要時啟用交通戰備應急預案;
九是必要時請示縣委、縣政府啟動相關縣級應急預案;
十是協調事件善后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全縣交通各類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應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局建立應急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局長張金軍同志擔任,或根據緊急事件類別委托局分管領導擔任,有關新聞發布工作由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協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信息,分析輿情,加強與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溝通協商,提出新聞報道意見,嚴格按照突發事件相關新聞報道工作的規定辦理,難以把握的重大問題請示局主要領導。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和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主動聯系、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并做好審核把關。
對一般(IV級)、較重(III級)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由事發地相關部門配合有關新聞單位按以上原則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局屬各單位、交通運輸企業都要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的通信與信息保障系統,確保應急響應期間全天候派人值班和電話、傳真機、電腦網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
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應急裝備擁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相應的登記、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統一調配使用。
(三)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都要成立應急分隊,確保公共事件處置應急人員調配。
(四)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相應的應急經費保障機制。局屬各單位負責所屬管轄范圍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局財務科應預設相應應急專項儲備經費,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經費管理調配使用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在局屬各單位調劑使用。各單位應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各單位要合理使用應急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對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損失巨大,經費難以自付時,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軍同志組織局財務科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請示,報告上級部門審批或及時向市局、縣政府及時匯報相關災情,請求資金應急支援。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緊急突發事件事發地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縣局相關科室或局屬有關單位協助善后處置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災后重建或恢復交通、清理與處理等事項。通過善后處理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確保交通暢通和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調查和總結
在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同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決定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調查,寫出書面報告,及時、準確地查清事件性質、原因、責任,總結教訓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形成書面調查總結報告報市局、縣委、縣政府和通報局屬有關部門。重大事項由縣局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專題報告。各專項應急預案要制定明確的獎懲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接警處警、信息報送、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和應急響應等各個環節上,對有關人員的立功和過失行為分別給予獎懲。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2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群防群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鄉行政轄區范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衛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并作調整。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后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后方可向公眾發布。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并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后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鑒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3
一、基本原則:
為進一步強化我公司春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春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應急救援機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防治結合”的宗旨,強化紅線意識,提高贛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和事故處理的有效性,使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更加規范化和程序化,進一步控制事態的發展,縮小影響減少損失,充分保障公司各項生產工作秩序穩定有序。依據有限公司有關文件的規定,針對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20xx年春運安全生產處理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為加強春運預案的組織領導,確保公司在發生春運安全生產事故時,各項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位,快速、及時、有序的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公司成立春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應急救援處理處”,負責全面落實領導小組制定的各項應急措施和方案,辦公地點設在公司安保科。
3、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事故處理應急預案的具體組織實施。
②協調內外部關系,制定應急方案,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執行情況。
③組織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搶救和應急處置工作。
④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損失。
⑤根據事故性質,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⑥指導安保科制定防范措施。
三、信息報告:
1、各個科室應嚴格執行公司的信息報告制度,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現場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利用一切條件,迅速撥打當地的救援電話請求幫助,同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報告案情。
2、公司在接到報案后,應迅速查明案情,并以電話和傳真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和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的情況,涉及旅客意外傷害和商務事故應同時向有限公司客運處報告。
四、事故報告的時限規定及后果預測:
1、發生一般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安保科按事故等級時間規定上報安全處。
2、發生重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案后,應立即向有限公司安保處報告,并組織相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
3、發生特大事故,事故發生方的`駕駛員或承包業主應在最短時間內報告公司安保科,安保科接報后應立即向總公司安保處報告,事故報告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公司領導帶領有關科室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等事故處理工作,并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變化情況。
4、各科室管理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在預案啟動后及時向公司報告各類有效信息。報告方式采用電話、傳真或專人報告
5、安保科在查明案情后,應根據事故中的人員傷亡情況,財產的破壞程度和事故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所需的物資品種和資金的需求量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事故的后果預測,并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限公司安保處。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程序與響應:
當發生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應有日值班領導下達,安保科為預案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部門,啟動與響應程序為:
1、道路交通事故、旅客意外傷害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應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單位報告。
②安保科接到報告后,應通過安全網絡立即與公安部門和安全協作單位聯系,了解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并按規定的內容向總公司報告。
③公司和安保科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會同公安、醫療機構組織搶救傷員和財產,減少事故損失。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并對當事人再次進行詢問。
④事故處理人員必須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思想穩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縮小事故影響。
⑤制作圖片和事故現場圖,采集行車記錄儀的數據,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初步分析。
⑥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⑦對車輛損失進行勘察,并會同保險公司和物價定損部門,對財產損失進行定損,確定車輛維修地點。
⑧對事故所需的費用進行估算,督促當事人或承包人盡快籌集資金。
2、其它事故現場處置程序:
①事故處理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并組織人員配合救援部門立即救護傷員,搶救財產。
②對事故現場進行詳細勘察,收集證據,查明事故原因。
③對人員傷亡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的內容包括,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家庭成員及年齡、傷勢程度等。
④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確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⑤制定善后處理方案,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六、事故的善后處理:
1、事故處理人員應以高度的責任心維護企業和承包人合法利益不受損失。耐心的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在國家規定的賠償范圍內進行賠償。對超出的部分,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或征得當事人的同意。
2、對案卷資料應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案卷資料齊全有效。對交通事故中對方無賠償能力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財產保全。對在其它安全生產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員,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3、事故處理結束后,事故處理人員應及時對案卷資料統一進行整理登記。凡涉及保險索賠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凡在公司內統一保險的車輛由安保科審核登記,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在總公司安保處保險的車輛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審核登記,由安保處統一報送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其它案件按有限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七、相關要求:
1、職能科室要明確職責,統一思想,嚴格執行公司領導小組的指令及預案的規定,形成上下聯動,不得擅自更改領導的指令。
2、管理人員應保持聯絡暢通,服從領導小組調動,及時到崗,堅守崗位。
3、輕微、一般事故由安保科負責處理,重大事故報有限公司安保處協調處理。
4、預案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情況,執行有限公司指令。
5、在執行過程中,應做好相關記錄,預案解除后應及時分析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備案及上報有限公司。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4
根據氣象部門的信息,我縣近期將有一輪較為明顯的低溫雨雪天氣過程,為切實做好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確保全縣道路暢通、運輸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通過建立信息暢通、統一指揮,橫向協調、反應快速的應急保障機制,及時有效處置低溫雨雪天氣各種突發情況;加強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裝備建設,有效調度和使用運力、設備,在突發情況下及時、迅速調集搶險隊伍和應急運力,參與各種情況下的公路搶通、旅客和物資的緊急疏運,最大限度避免公路堵塞和旅客積壓,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低溫雨雪天氣帶來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二、適用范圍
宜豐縣范圍內國、省道,農村公路、橋涵和車站,受低溫雨雪天氣影響,給交通運輸行業造成災害,影響公路、橋涵安全暢通,造成旅客和物資嚴重積壓事件。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交通事件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低溫雨雪天氣給公路暢通、運輸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時,堅持在縣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快速處置災情。
(三)堅持“平戰結合,以平備戰”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按照戰時的要求,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提高防范意識和備戰意識。
(四)堅持“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低溫雨雪天氣給公路暢通、水陸運輸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時,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組織機構、人員、機械設備等進行資源整合,實現縣交通運輸行業統一指揮和調度。
(五)堅持“快速反應、科學應急”的原則。各單位、部門要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災情,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要緊密銜接,及時應急。
四、主要任務
(一)縣運管所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要充分考慮低溫雨雪天氣的影響,加大運力配置和旅客疏導,及時發布出行指導信息;要加強客運車輛管理,督促司乘人員配足防滑防凍設施設備,強化安全防范意識,杜絕超員超速。客運站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的應急保障工作,出現旅客大面積滯留時,做好滯留旅客的服務工作。
(二)公路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公路養護各項巡查、檢查制度和標準規范,全面加強公路特別是國省干線公路的日常巡查、檢查和養護工作,對山區公路、橋梁等重點路段要切實消除隱患;要加強除雪保通力量部署,做好人員、裝備和物資部署安排,完善交通疏導和除雪除冰措施,儲備防滑防凍物資,加強對事故易發地段的巡查,組織做好堵塞路段的應急處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要組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交通建設質監站要加強對交通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確保交通建設生產安全。要督促在建公路、橋梁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及時做好預警研判,盡可能減少低溫雨雪天氣的施工作業,確有必要開展時,要強化施工作業的防寒防凍等措施,加強現場安全檢查,查處整改事故隱患,嚴堵安全生產漏洞,做好施工現場和駐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為強化領導,局成立低溫雨雪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熊君,副組長:羅杰平、劉啟明、蔡榮慶,成員由局機關、運管局各股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安企股,范建東任主任,各部門、單位也要組建相應機構,科學組織應對。要把這次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密切關注低溫雨雪天氣的變化和影響,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加強低溫雨雪天氣防范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周密部署相關工作;要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工作方案,盡快落實防范措施,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二)強化監測預警工作。
各單位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信息聯絡,要及時做好災害性天氣過程的預報、監測工作,特別是要做好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加強天氣變化均勢及影響的分析會商,及時提出防范、應對建議。要充分利用大眾傳媒、手機短信等各種形式提前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普及防災避險知識。
(三)加強值守應急工作。
各單位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重要崗位、重要時段要密切關注可能的災害性天氣變化,加強對預警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進一步拓寬信息來源渠道,強化信息報送手段,提高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四)嚴格責任追究。
各單位要強化工作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低溫雨雪天氣應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堅守崗位,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根據上級要求,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不按上級要求落實措施,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交通運輸應急處置方案 15
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應對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全縣交通運輸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以下統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輕惡劣天氣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各單位要落實責任,互相配合,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要以科技為先導,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預警、響應和處置.同時,通過媒體,加強對天氣的預報工作,確保全縣交通運輸的安全有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惡劣天氣,指受寒潮、低溫、大風、冰雹、霜凍、大雪、大霧、強對流等,同時包括其次生、衍生惡劣天氣。
本預案適用于惡劣天氣發生后,全縣交通運輸范圍內的預警、應急響應、救災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由臨泉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郭躍翔任組長,各二級機構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安全辦。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統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惡劣天氣的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及救災等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指導開展惡劣天氣的應急救援工作。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統稱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惡劣天氣救援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各單位研究會商惡劣天氣發展趨勢;對惡劣天氣造成的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適時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預防預警機制
1、應急辦公室根據惡劣天氣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惡劣天氣,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上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縣政府辦公室和縣交通運輸局。
2、領導小組對冰雪惡劣天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應及時發布啟動預警命令。
3、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惡劣天氣預警信號,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應急辦公室應及時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本預案的順利實施。
5、按照冰雪惡劣天氣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五、應急響應
一般級響應(藍色)
一般惡劣天氣發生后,積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
較大級響應(黃色)
較大惡劣天氣發生后,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收集惡劣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重大級響應(橙色)
重大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迅速宣布進入重大級響應,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特大級響應(紅色)
特大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宣布進入特大級響應,全系統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按照統一部署,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情況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六、應急處置措施
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協調、指揮各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1、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為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縣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為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采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4)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在目前天氣情況下全部停運。為保障蔬菜、鮮果、肉類等重要物質的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應加強安全設施的配備,規范操作,確保運輸安全;
2、旅游碼頭、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各水運公司、渡運公司、渡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認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運工作,對乘客進行疏導;
(3)各船舶公司、渡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停航、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員做好鄉鎮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機構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加強監控;
(4)對拒不停運的公司和船員,采取堅決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關注天氣狀況,保持全天候通訊暢通.
3、農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對農村公路橋面結冰路段采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對危橋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
二是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并增加警示標志。
4、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采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業一律停止,并對工程特殊重點部位進行保溫處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七、其他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根據情況變化,由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修訂和完善。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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