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范文(精選11篇)
為了確保活動科學有序進行,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活動方案,活動方案其實就是針對活動相關的因素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活動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范文(精選1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1
幼兒園的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他們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屢有發生。因此,加強對幼兒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學生的交通安全雖不是全部在老師和家長的視線內,但在學習中若能經常灌輸學生的安全意識,那么交通事故同樣可以減到最低。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減少交通違章,預防交通事故,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擬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積極完成各項任務,進一步加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孩子發生交通事故,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局《預防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通知》精神,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及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結合自身特點,認真組織實施。
二、組織領導
組 長:馬薇 (園長)
成 員: 李九月 劉書花 王瑛
三、工作目標
落實“以人為本”教育理念,著力構建管理、教育、防范、應急、監管五大安全防范體系;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全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校園環境,為教學的開展、質量的提高提供服務,為廣大學生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確保全體同學健康成長,努力實現教育局提出的“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健康衛生、文明向上、和諧平安”的目標 。
對孩子進行各事件的應急處理的教育,增強幼兒安全防范的能力。萬一發生安全事故,做到不驚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辦法保護自己。要使孩子增加對自己所處環境的了解,增強安全保護的意識,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認識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幼兒園學生的安全牽動千家萬戶,事關幼兒切身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幸福、社會的穩定。我們要從關心祖國的未來、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孩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義。
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通過宣傳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班級的班主任要對本班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3.加強實踐督導。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素質教育重要內容,加強對交警和學校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督查,并將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4.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與公安交警部門加強溝通和聯系,暢通信息,彼此之間要及時了解對方的工作動態。學校每次大型的涉及到交通的活動,應當事先通知交警部門,征得交警部門的協助。同時,交警部門對于幼兒的交通違法行為,原則上不予處罰,在記錄下學生姓名、學校和班級等資料后教育放行,并將情況通報給我園,由我園對其進行安全教育。通過協作,促進警民關系健康發展。
四、計劃措施
1.培養學生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使“三讓”(即:“車讓人,讓出一分文明;人讓車,讓出一分秩序;車讓車,讓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強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充分發揮教育職能優勢,通過主題班會、現場模擬演練等多種形式,組織學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等內容,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護自救和防護能力。
3.加強對學生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認真開展深入家庭、社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提高幼兒交通安全意識。
4.要教育學生家長做好監護工作。通過對家長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能力。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讓學生家長明確自己對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應該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隱患在哪些方面,應該重點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關心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為孩子提供必要地出行安全保障。
(3)幼兒園對學生進行教育的同時,要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告訴家長。把學生容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告訴家長,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
5.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讓家長真正擔負起自己應該擔負的監護責任。
6.加強實際管理,優化交通環境。安排好值班老師,并實地踏勘路線,確保學生接送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時,要對學校周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向相關部門反映,請相關部門進行集中整治,進一步優化校園周圍交通環境。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2
作為交通參與者的幼兒活潑好動、生活經驗少、缺乏交通安全常識,為確保幼兒園交通安全,保證道路安全暢通,現就加強幼兒園周邊道路的的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年度托克遜縣城鎮中心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計劃。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常玉琴 副組長:尤春 熱孜萬古麗·艾尼
組員:宋秀麗、周燕、呂永莉、鄭紅霞、古麗加娜提·外力、陳紅 孫寶華、朱敏娣、帕提古麗·塞拉吾丁、外力·牙森、田麗、張艷麗、加米拉、沙比拉·艾則孜、克日瑪汗·克依木、左勝英、哈力汗 負責對全體幼兒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督導檢查。
二、幼兒園安全執勤小組
負責每天幼兒來園、離園時幼兒家長接送車輛的停放秩序,督促全體幼兒及幼兒家長安全離校,定崗,定責。
三、宣傳教育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為安全教育宣傳月,以“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為主題,根據幼兒園交通安全特點,制定實施方案,有針對性地開展幼兒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紀守法,預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動。
2、利用幼兒園宣傳欄、家園互動等宣傳渠道,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簽訂家長、教師及幼兒園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書,要求全體教職園工、家長高度重視安全教育,落實責任,教育學生。
(1)、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隨意橫穿公路。
(2)、乘車不坐無證、無牌照車、不坐駕駛員酒后開的車、不坐超載車輛、不坐農用車等。
4、配合交警部門對幼兒園周邊交通安全進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5、組織教職工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要求教師每天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納入一日活動之中。
6、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小組的工作,對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納入班級考評中。
四、車輛管理
1、所有接送幼兒的車輛行經幼兒園周邊道路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服從現場公安交巡警、城管執法人員指揮管理。
2、自行車、摩托車,統一指定地點擺放整齊,要求上鎖。在園內、園門口禁止騎車。
3、接送幼兒的車輛在幼兒園周邊道路應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駛方向立即駛離,不得在原地或幼兒園門前掉頭。
4、幼兒在來園和離園時,服從幼兒園值日老師的指揮,按照交通標志線安全有序通行。
五、幼兒園作息時間
上午幼兒來園:8:50——9:30之間
下午幼兒離園:19:00
總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為幼兒園的頭等大事來抓,要抓細、抓好,確保不發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創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兒園。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對校園內部及周邊治安環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開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學設施、用電用火及周邊環境為重點的為期四個月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實,特成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學校(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目標
發揮學校主觀能動性,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經過加強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實校園安全的各項措施,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措施,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及時消除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學校安全工作實現“五個零”目標,即: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為零;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為零;學校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師生傷亡事故為零;校園暴力死亡事故為零。
三、排查及整治內容
(一)以強化學校內部安全保衛為核心,切實加強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對學校所有建筑物(教室、倉庫、圖書室、實驗室、廁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屬設施(圍墻、操場、道路、欄桿、文體設施)進行逐個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必須立即整改。無能力整改的要及時向上級反映。
2、用電、用火安全。
(1)按要求對電力設施加強管理,校園內電網等基礎設施要符合安全標準,要有嚴禁學生違章使用電器制度。
(2)認真做好電源線路檢修維護工作,學校總電源安裝控開。
(3)放學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斷電;
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并上報中心校。
3、內保工作。
(1)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校園內部安全保衛工作。
(2)實行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學校內部每個崗位要有專人責任。
(3)加強值日值宿,做到24小時有人,嚴禁空崗空值。
(4)有無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制。
4、消防安全。
(1)檢查容易引發火災的供電線路、值宿室、危險化學品保管室、木結構房屋等。
(2)按規定配齊滅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鍬、鉤、桶、管)等消防設施,并檢查所有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確保功能良好。
(3)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講座活動。
(4)開展火災逃生應急演練活動(每學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1)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乘坐由交警部門認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2)開展“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活動,召開學生家長座談會,爭取家長的支持。
6、飲食衛生。
(1)教育學生不食“三無”食品,嚴禁“三無”食品和不合格產品進入校園,堅決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要求學生自帶飲用水。
(3)加強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管理。
7、上下課和放學安全。
(1)繼續實行學校領導帶班和教師值班制度,繼續落實班主任對上下學期間的安全進行監管,采取有效措施對學生進出學校,杜絕意外事故。
(2)進行“乘車安全”、“上下學安全”知識培訓與講座。
8、集體活動安全。嚴格實施集體活動審批制,凡是學校舉行各類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備案,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組織集體活動。所有集體活動必須制訂有效可行的安全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徹底整治學校周邊環境。
1、配合公安部門,重點排查學校周邊社會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隱患。預防針對學生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解決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校門前交通擁堵問題;治理整頓學校周邊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衛生部門,重點排查學校周邊餐廳、飲食攤點的衛生安全隱患,預防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病發生。
3、配合工商部門,重點排查學校周邊無照經營、校門前非法、無照商販占路經營,查處違法違章經營活動,加強學校周邊經營門店的監督管理。
4、配合電力、消防部門,加強對電力設施及電源線路的維護維修工作,排查安全隱患,配齊消防設施,杜絕因亂拉亂接電線及不正當用電造成火災,切實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安全。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4
為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全生產緊急會議要求,深刻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訓,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XX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改”專項行動方案。
一、行動目標
按照“全面、嚴格、細致、深入、快速”的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原則,以監管關鍵環節、各類隱患問題為重點,全面開展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強化責任意識、問題導向和整改實效,確保我縣教育系統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控管、大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行動的統籌部署、協調督促。由局長胡佐軍同志任組長,局黨政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局法制股,負責日常協調管理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強化安全教育及應急演練。利用專題講座、暑期通訊日志和電視專題等多種方式對中小學生及家長開展以道路交通、防溺水和防雷電等為重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和防護知識;邀請專業部門組織學生進行消防、交通、傳染病等方面應急演練,切實增強中小學生應急和自救能力。
(二)強化安全隱患排查。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制定校園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方案,由校長牽頭,分管領導負責,各處室負責人具體落實。暑假期間,各單位要對教室、食堂、水塔、宿舍、廁所、圍墻、欄桿、旗桿、實驗室、運動場、體育設施、鍋爐房、停車棚、水電氣線路、電器開關插座、電扇、電視機及幼兒園的大型游樂設施等進行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做到“四不漏過”,即不漏過每一棟校舍、不漏過每一種設施、不漏過每一個部位、不漏過每一環節。對檢查出來的安全問題要及時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設置好警示標志后,該關閉的一定要關閉,該停用的一定要停用。各單位要填寫好《20XX暑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情況表》(見附件),于7月20日前上報縣教育局法制股。局分管領導分頭帶隊開展安全工作抽查,各股室對主管工作集中開展安全生產抽查,并督促整改;抽查與整改工作情況,7月30日前報法制股。
(三)強化安全隱患整治。各單位針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財力,克服一切困難,利用暑期進行集中整治,堅決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領導小組將在假期和開學前組織相關人員,進校暗訪督查,對排查不徹底,整治不到位的單位、個人進行嚴肅追責。
(四)強化交通安全監管。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實行校領導包班級安全管理,并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2、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完成教學大綱中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課程,每班每學期至少上一堂交通安全課。
3、督促學校落實上學放學高峰期老師值班制度,防止學生乘坐非法客運車輛,嚴禁租用非營運車輛或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組織學生旅游、出行。
4、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1)切實做好“五個一”,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全面開展校車安全預防性“大排查”,切實做到“五個一”,即:對所有幼兒園校車和駕駛人開展一次安全狀況檢查,對校車安全管理及存在的問題向所有幼兒園和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人征求一次意見建議,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對所有校車行經的路線進行一次實地勘察,將校車安全管理現狀和隱患排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向當地黨委、政府進行一次專題匯報,解決一批校車安全管理的難點問題。對排查中發現的道路條件差、事故風險高、不具備校車安全防護設施路段,要調整校車運行線路;對道路線型不良、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標志標線不完善的隱患路段,要及時提出改造建議并推動落實整改。一時難以改造到位的,要豎牌警示,并加強重點巡邏管控,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2)把牢“兩道”關口,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大管控”。一是把牢進出校園和上路關。嚴格督促校車使用單位落實校車出車前的安全例檢、登記檢查和安全提醒制度。車輛要出園時,幼兒園必須做到“四檢查一提醒”,即:檢查輪胎、油路、電路、轉向、制動等關鍵部位、部件,確保運行正常;檢查滅火器、逃生窗、救生錘等設施,確保齊全有效;檢查校車駕駛人出車前的狀況,確保其休息充足、精神狀態良好;檢查隨車照管員是否帶好接送學生(幼兒)的`應急藥品箱等物品;進行安全提醒,確保校車駕駛人員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應急逃生通道暢通等。二是把牢學生(幼兒)交接關。校車使用單位要嚴格落實隨車照管人員職責、校車駕駛人職責,認真填寫《學生(幼兒)上下車情況記錄表》,把牢學生(幼兒)交接關,堅決杜絕因交接環節中的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3)抓好“三個活動”,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大整治”。一是校車駕駛人教育活動。縣校車辦要對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分析確定應當列入重點監管的對象,明確校車管理、使用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一落實見面、教育管理措施,嚴格督促駕駛人違法記分“清零”行動,對記滿12分和違法記錄30次以上未處理的駕駛人,7月底前要100%受到教育處理。二是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員、幼兒園園長專題培訓活動。各單位要組織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員、幼兒園園長等關鍵人員的專題培訓,認真學習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刑法修正案(九)》(簡稱“刑九”)、省校車辦《關于轉發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轉發<關于通報部分危險駕駛典型案例的函>的通知》(湘校車辦通[20XX]1號),觀看《校車安全事故案例視頻》,進一步強化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幼兒園園長的法律法規意識、責任使命意識、力保安全意識,進一步提升校車駕駛人守法按章駕駛、文明安全駕駛素養和隨車照管人員安全防范能力。三是聯合公安交警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各單位要主動與轄區內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協商,組成聯合整治組,針對7時-9時、15時-18時等重點時段,在不同地段進行交通安全執法,嚴厲整治校車超員超載超速行為。
四、實施步驟
從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結合正在進行的“監管執法年”活動,在全縣各學校開展“三大”行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7月2日至7月3日)
縣教育局于7月4日召開“三大”行動動員會,對全縣教育系統“三大”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各學校要根據“三大”行動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召開會議進行安排。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7月3日至9月25日)
1、各學校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各學校要立足本校及周邊地區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結合不同年齡學生認知特點,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到學校開展“安全知識進學校進課堂”系列宣講活動,宣傳普及安全知識。或充分利用綜合實踐活動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和社會實踐基地等課外教育教學陣地,積極協調公安、交通、消防、地震、氣象等有關部門支持,布置開設一系列安全宣傳教育體驗活動及專題講座。要發揮宣傳簡報、校園廣播、網絡、專欄、電子屏幕、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作用,通過安全知識競賽、觀看專題片、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手機短信、校訊通、知識講座、張掛標語口號、分發安全倡議書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重點加強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災、防地震、防暴恐、防食物中毒、防擁擠踩踏、防自然災害和防網絡詐騙等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教育,真正使安全知識入腦入心,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避險能力。要利用班隊活動等時機,組織開展專題討論,讓學生參與其中,切身感受,強化意識,提高認識,熟練掌握自救自護技能。
2、各學校集中開展“三大”行動。各學校要嚴格落實自身工作職責,深入學校開展隱患排查與整治,縣教育局對各類整改不到位的隱患執行剛性處罰措施,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教育系統無安全事故。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學校分別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縣教育局組織專門班子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情況通報,總結工作經驗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各學校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確保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把安全生產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切實具體,行動上快速有力。
各學校要明確各自工作任務,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失職瀆職行為。強化學校主體責任,加大對事故學校法人、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要實施嚴肅的責任追究,學校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厲追究事故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5
為完成20xx年市重要民生實事項目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關于印發20xx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政辦發〔20xx〕6號)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標和任務
(一)重點治理。一是組織實施城六區17所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名單見附件2),按照“六類設施齊全、四支隊伍到位、三方責任壓實”的標準,由各區教委和學校牽頭,組織各區交通、公安交管、城管執法等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完善重點治理學校周邊道路交通設施設備,落實《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有關制度,開展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此項重點治理任務已列入20xx年市政府重要民生實事項目、20xx年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行動計劃、20xx年全市交通二級堵點治理任務。二是除城六區以外其他區(含燕山)繼續由各區選擇2所學校作為本區交通綜合治理重點學校,參照城六區治理要求,開展重點治理。三是將輿情反映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市領導批示涉及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納入各區重點治理范圍。
(二)全面推進。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關于《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面組織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將全市16區(含燕山)所有存在交通擁堵問題的學校全部納入治理范圍。深入落實《北京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要求,加強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加強學校門前停車管理,重點落實校園門前100米(校門兩側各50米)禁止停放機動車規定;加大對學校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執法處罰力度;規范設置學校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識標線、設施和科技監控設備;優化學校周邊交通組織形式和公交站點設置,完善道路交通設施;各區力爭年底前齊全完善所有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標志標識標線,50%以上的學校門前設置交通執法監控設備。
二、工作任務安排
(一)工作部署(5月上旬)
由市教委會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聯合印發工作方案,部署20xx年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
(二)落實方案(5月中下旬)
1.各區教委發揮主責牽頭作用,主動協調會商區相關職能部門,以區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名義制定印發各區20xx年工作實施方案,形成“一區一案”治理措施。
2.指導各街鄉鎮,組織屬地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交通擁堵情況開展排查,按照分工各負其責,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治理工作。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3.城六區17所重點治理校和其他區各2所治理重點校制定“一校一策”治理方案。
4.全市各中小學按照“雙報告”的要求,將需要解決的問題上報屬地街鄉鎮和區教委。
(三)組織實施(6月至11月)
1.落實各區屬地責任
各區統籌發揮本區交通綜合治理領導體制機制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區屬各部門、各街道鄉鎮的屬地責任,按照“街鄉吹哨、部門報道”工作原則,組織屬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協同開展治理工作,形成共治合力。
2.發揮學校主體作用
各區教委要督促指導學校發揮學校、學生、家長的主觀能動性,發揮自身教育優勢,采取加強學生公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加強對學生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落實錯峰上下學、校門值班管理、小黃帽路隊制等措施,因校制宜優化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組織,對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深入到位。
3.強化交通秩序整治
各區交通、交管、治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上下學高峰期間勤務和日常巡邏防控制度,加強“護學崗”建設,加大學校周邊交通執法管控力度,嚴格交通執法,采取定點值守和巡邏管控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治理學校門前車輛亂停亂放,黑車摩的攬客,商販擺攤設點等問題。
4.規范周邊停車管理
各區要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結合《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試行)》關于“校園門前100米(校門兩側各50米)禁止停放機動車”的規定,嚴格規范學校周邊停車秩序。針對不同情況,細化100米(校門兩側各50米)禁停的工作措施,通過采取晝夜禁停、白天禁停或上下學期間禁停措施,保障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交通安全。挖潛協調學校周邊單位等臨時停靠車位、通道,或根據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設置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
5.完善交通標志設施
各區要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對學校周邊的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隔離設施等各類交通安全設施開展排查治理,按照規范設置交通標志和隔離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和地面標識、安裝視頻監控和非現場執法設備,提升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防護水平,改善學生上下學交通出行環境。市區兩級重點治理學校門前交通非現場執法設備8月底前安裝完成,其他學校依據擁堵嚴重程度逐步安裝,力爭年底前實現全市50%以上的學校安裝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各方責任
將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納入各區交通綜合治理整體工作,各區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驗收作用,明確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形成區教委牽頭,其他部門支持配合的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各街鄉鎮要落實屬地責任,壓實屬地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各部門職責,細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架構,落實工作責任。要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學校要結合實際情況,主動向屬地相關部門報告工作,開展相關宣傳教育,落實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二)健全工作臺賬
各區要根據治理目標和任務,制定“一區一案”和“一校一策”,明確責任清單,健全市、區級重點治理學校和全面推進學校的工作臺賬,完善各項登記統計,根據治理進展,實時組織臺賬動態調整,嚴格落實掛賬銷賬制度。
(三)狠抓工作落實
市區兩級要積極探索“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共建共治”的治理模式,按照職責要求和任務分工狠抓工作落實。市教委、公安、交通將按照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和本方案要求,督促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于年底前對各區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各區要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工作督促檢查,進行治理效果評估考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推廣典型經驗
市區各部門要不斷總結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典型經驗,創新開展工作,通過召開工作推進會、現場會、觀摩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加以推廣運用。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6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師生及家長文明素質,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簡稱“各校”)門前及周邊道路交通管理,緩解校門口及周邊交通擁堵現象,切實降低廣大師生及家長交通違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確保學校周邊道路有序、安全、暢通,根據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昌市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制定關于安義縣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不文明交通行為宣傳、勸導行動,引導廣大師生、家長自覺擯棄不文明交通陋習,踐行現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斷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建立健全部門協作、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長效機制,為建設“文明安義”“平安安義”助力添彩。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全縣校園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教體局黨工委書記黃峰,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陳振文為組長,縣教體局主任科員王禮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石柏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王禮安、王石柏、易小華、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組成,負責校園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一名分管校長具體負責,并配備相關工作人員。
三、突出整治重點
(一)大力整治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和未滿18周歲學生騎電動(輕便)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二)大力整治騎乘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騎行頭盔的不文明交通行為;
(三)大力整治騎乘沒有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輕便)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
(四)大力整治亂停亂放、闖紅燈、超載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駛、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大力整治家長使用不符合國家3C認證的電動三輪車和老年人代步車,未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行為。家長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必須具備駕駛資格,辦理摩托車(輕便)駕駛證。
四、明確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執法整治,指導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充分發揮“交所融合”警務模式的優勢,增派警力,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協助指導文明交通勸導隊工作。
(二)縣教體局:牽頭做好師生、家長文明交通安全教育與宣傳,在縣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導下,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建校園文明交通勸導隊,建立健全護校管理新模式。
五、強化工作舉措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學校教師掌握應知應會的交通安全知識,督促教師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領。通過組織交通安全講座、舉辦交通安全巡回展、開展“122全國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題教育活動”等措施,加大對師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導文明交通行為。開展“警校聯動·文明交通進校園”活動,組建公安交警宣講小組,利用學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課進行文明交通宣講;印發《中小學生文明交通公約》、《中小學生文明交通倡議書》、《中小學生文明交通承諾書》、《學生家長文明交通承諾書》,開展師生、家長文明交通倡議、承諾簽名活動。
教育部門:負責將交通安全納入學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每周安全課、主題班會、師生集會、校園廣播等對師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展板櫥窗、標語橫幅、倡議簽名、LED滾動播出等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和提示,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文明交通優秀作文大賽、優秀繪畫大賽和優秀藝術作品大賽,營造文明交通學習教育氛圍。加強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長會、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長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增強家長的遵紀守法意識。
(二)加強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1.各校組建一支由校領導、值日教師、專職保安、高年級學生、家長志愿者、公安“護學崗”等人組成的文明交通勸導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時段對家長、學生的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勸導,散發宣傳單,并對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登記備案,維護校門口交通秩序和師生出行安全。
2.縣公安局嚴格落實“護校安園”和“高峰勤務”工作,對部分校門口嚴重擁堵的學校實行限時交通管制。
3.縣教體局配合做好全縣交通暢通工程工作,對教職工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通報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認真整改。
4.縣教體局聯合縣公安局推動建立由家長、學校和交警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護航新模式,加強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導,打通學生上學“最后50米擁堵”。
(三)加強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執法整治
縣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執法檢查,及時查處各類交通違法事件。同時,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摸排,重點摸排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人行過街設施是否齊全、是否規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隱患。對于臨街易擁堵的學校增派警力加強巡邏和管理,對學生接送車開展常態化巡查和檢查,不定期開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動,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執法整治。
六、嚴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協調推進。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萬戶,社會關注度高。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實為民辦實事、積極回應群眾新期待的實際行動。公安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建立健全校園交通安全聯席會議機制,協商解決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師生安全等重點問題,強化溝通、協調、推進,落實聯防聯控和齊抓共管,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督導,增強實效。縣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執法處罰,強化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的日常監管。縣教體局將校門口交通安全納入教育督導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內容,通過下發抄告單、通報整改、掛牌督辦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嚴格考核,落實責任。縣公安局聯合縣教體局對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門口“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老年代步車接送學生、學校門前車輛停放”等交通秩序情況進行檢查,每月檢查情況進行排名和通報,且將之納入文明創建考核和綜治年終考評。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7
為了貫徹落實《海南省教育廳系列學校安全教育主題活動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省教育實際,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斷完善,校車安全隱患得到切實整改,違規接送學生車輛得到有效整治,學校周邊交通治安秩序明顯改善,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增強。
二、時間安排
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為期1個月,即從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傳部署、組織實施、督查總結3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部署階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市縣實際,牽頭研究制定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傳、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車安全排查整治等重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對各學校的整治行動進行檢查、督促。
(三)督查總結階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總結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成果。我廳將對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學校)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安全問題突出的單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請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廳直屬學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將本單位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為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的重要內容,切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范圍,明確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建立必要的應急預案,結合實際認真開展校園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部門,切實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強對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留守兒童的交通安全知識和交通行為規范養成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題班會,針對學生多發的騎非機動車不按道行駛、騎車戴耳機聽音樂等不注意安全的行為,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從小養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提高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加強校園周邊道路環境整治。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交通部門聯系,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校門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車、上下車等提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商請交警部門著力加強對校門、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監管,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
(四)開展校車及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對學校使用校車和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嚴查校車超員、超速、帶病運行等交通違法行為。要健全完善并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對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告的校車及其駕駛人員交通違法行為,有關學校要及時整改并反饋;對于集中接送學生但尚未進行校車登記的車輛,要及時報告公安、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督促其進行登記。要再次組織對本校(轄區)學生的上放學接送情況,校車及其它集中接送學生的車輛和駕駛人員,以及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和交通設施等逐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礎臺帳。要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廣大家長和學生,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不坐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坐超員、超速等安全無保障的車輛,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市縣公安、教育、交通部門將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集中力量,聯合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動。嚴厲查處“黑校車”、“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學生和校車超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嚴格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及時報送信息。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本單位(學校)治理工作情況,認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數據統計、信息采集、整理、歸檔和上報等工作。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8
為了進一步加強楊橋鎮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人身安全和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根據縣《關于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臨政辦[20xx]25號)精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具體情況,現對我鎮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鎮中小學生、幼兒園上下學的交通狀況,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和駕駛員基本情況;進一步落實安全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規范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和車輛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改善周邊環境,使周邊環境及接送學生車輛及搭乘學生的其他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接送學生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楊橋鎮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名單見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高度負起責任,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邊環境及接送學生車輛的專項整治工作,堅決凈化校園和遏制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楊橋鎮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接送學生車輛使用單位簽訂,把責任分解到位,保證這些車輛的安全監管落實到位。整治行動結束后,鎮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研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納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檢查接送學生車輛資質。領導小組要組織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關職能部門深入使用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是否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等進行檢查。不符合條件車輛一律不得作為接送學生車輛。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接送學生車輛使用單位限期整改,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督促整改落實情況。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學生車輛登記備案工作,接送學生車輛進行登記造冊。
(三)檢查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資質。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學生車輛的學校、幼兒園對駕駛人資格進行全面審驗。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必須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 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未發生過致人重傷以上且負有責任的交通事故。發現不符合條件的駕駛員,要責令接送學生車輛使用單位堅決清退。同時完善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登記備案工作,對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進行登記造冊。
(四)加強路查路檢。公安要組織警力在接送學生車輛通行的路段查控,嚴查嚴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多輛車套用一個號牌、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的現象,以及嚴重超員、超速的行為。
(五)嚴查租用個人車輛作為接送學生車輛的違法行為。針對部分學生本人和家長聯合租用私人車輛接送其子女上學的行為,學校要認真進行排查,教育學生及其家長不要使用此類車輛接送學生,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學校的督促檢查,從源頭杜絕此種行為,公安要加大道路監控力度,發現此類車輛,依法嚴肅查處。
(六)督促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不定期對學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督促接送學生車輛使用單位落實設立跟車教師制度,檢查車輛使用單位的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線、定點的原則,負責組織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重視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問題,事關廣大中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穩定。中心校、中學和各職能部門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從服務民生、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周邊環境治理、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將環境治理、開展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整治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
(二)明確職責,加強協作。把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構建和諧社會、和諧校園的重要舉措,明確此次活動的目的和意識,做到明確專人負責,提出專門的工作要求,確保任務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處罰到位,學校、公安、交警等部門要密切協作,對違規接送學生車輛截停扣留時,隨時做好應急處理,保證學校、幼兒園正常教學工作的開展。
(三)嚴格檢查,強化監督。為確保此次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工作任務、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各學校、幼兒園、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嚴格按規定檢查,落實整改。如因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一是建立駕駛員、隨車教師業務培訓制度。學校、幼兒園要定期培訓。二是建立定期檢查制度。配合相關部門的檢查通報,落實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險制度。及時督促落實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保險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責任制度。六是學生上下車點名制度。七是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八是信息報告制度。九是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幼兒園應配備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職信息員,由信息員協助有關部門督查違規情況。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9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涉及學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安全乘車。縣局決定從4月1日起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校園周邊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教師、學生及家長常見性交通違法現象得到遏制,學生、教師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得到明顯增強;接送學生車輛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縣局成立以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廖京東任組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張居龍任副組長,各派出所所長以及交警大隊其他領導為成員的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交警大隊綜合情報中隊,由交警大隊教導員郭建勇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驗收和信息通報。
三、工作重點
(一)整治時間:學生放學時間(見附件1:各學校作息時間表),特別是每日上午11時10至12時10分、下午16時30分至17時30分。
(二)重點路段: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
(三)重點違法:一是針對教師和學生家長無證、酒后駕駛,駕駛無牌、假套牌、報廢機動車,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駕乘二輪摩托車及超標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載人超員等違法行為。二是學生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等違法行為。三是營運客車及其他車輛搭載學生超員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積極主動加強與教育部門和中小學校溝通聯系,商討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體放學時間,提前研究策劃、精心部署實施。
(二)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要將中小學幼兒園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注重深入轄區中小學校開展交通安全“開學第一課”系列活動,組織學生觀看《凋零在車輪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過發放《致廣大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見附件2),提高廣大師生和兒童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要堅持交通安全教育從學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達到“教育孩子、影響家庭、帶動社會”的效果。同時,加大涉及學生的交通違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統一行動,嚴查違法行為。各所隊要按照縣局的統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實責任、以高壓態勢從嚴整治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嚴查學生駕駛摩托車、超標電動車等違法行為以及接送學生車輛無牌無證、不戴頭盔、超員、違法載人等各類違法行為。
(四)嚴格考評、落實獎懲。整治期間,縣局將組織專門督察組對整治情況進行督察,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對完成任務好、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五)規范執法,加強防護。執勤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要求開展執勤執法,嚴格落實執勤人員安全防護措施,配備安全防護裝備,執勤時必須著裝整齊規范、文明執法。
(六)加強信息報送,落實責任督導。整治行動中,各所隊要將查處的違法行為登記造冊、存檔。整治結束后,各派出所要將查處的涉及學生及家長交通違法行為情況及時上報交警大隊,交警大隊匯總后通報縣政法委、文明辦、道安辦、教育局等部門。對查處的學生及家長交通違法行為,將建議學校扣除學生所在班級集體分,并與學生德育評定、考核掛鉤,記入學生檔案;對整治行動中在上下學接送學生途中查處的涉及學生及家長交通違法達10起以上的學校,將建議縣政法委、縣文明辦、縣道安辦納入該學校當年綜治、文明單位考評扣分。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10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切實做好全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推進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據省、市、區統一要求,結合本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緊緊圍繞“創建平安校園,構建和諧社會”工作目標,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為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有關部門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隱患,預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的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廣泛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加強“路隊制”等學生上、放學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辦事處范圍內接送學生校車數量、車輛狀況、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線路等基本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嚴格執行學生上車登記制度和行車安全登記制度,落實定線、定點、定車、定人、定時、定跟車教師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強對駕駛員、跟車教師和乘車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教育。加強校車清理整治工作,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整治和打擊非法校車,確保全辦事處接送學生校車安全、規范。
三、活動開展
(一)時間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個月的時間認真開展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并對全辦事處公、民辦中小學及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進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圍:全辦事處公、民辦學校和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各種校車,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套證、個人機動車及報廢車輛作為校車上路行駛,嚴查校車嚴重超載、超速、超齡,嚴禁使用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學生。對證件不齊全、不按規定年審,外觀顏色不合格、無校車專用標識、不具備合法營運資格的車輛一律停租、停運、停用。對無駕照或無資質的駕駛員進行更換。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車清理整治工作,由辦事處黨政辦公室牽頭,中心校、派出所、安監、綜治、市容等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齊抓共管。辦事處督查組全程督促檢查,在全辦事處范圍內集中開展校車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區職責
各村(居)、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把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接送車輛安全管理作為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明確專人負責,提出專門要求,作出專門部署,組織相關人員落實相關清理整治的措施,確保組織健全,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確保轄區內校車合法、安全運營。
2、派出所職責
(1)在城區范圍內,協調交警部門認真做好本轄區內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備案審查工作。
(2)在農村地區,派出所負責集中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員的監督管理;加強集中接著學生車輛的路上行車監督管,重點檢查拼裝車、改裝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和超載接著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接送學生車輛集中的校門口、必經路段和條件較差的路段充實警力,加強監控管理,確保學生集中離校時及時、安全疏散。
(3)與校車車主及學校(幼兒園)簽訂校車安全運營責任書。
3、中心校職責
(1)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文明出行”和拒乘無安全保障車輛等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2)對校車及其駕駛人員基本情況調查摸底,建齊校車臺帳。認真落實“三報告”、“二抄報”制度。
(3)負責對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隨車教師開展業務培訓和管理,加強對學生家長乘車安全的宣傳教育。
(4)認真做好校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4、綜治部門職責
指導、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門職責
取締無證攤點,拆除學校周邊占道違章建筑,制止和糾正學校周邊亂設攤、亂占道現象。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街道辦事處中小學幼兒園校車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清理整治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部門目標任務的落實,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幼兒園交通隱患排查活動方案11
為貫徹陳吉寧市長在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上的指示要求,落實《20xx年北京市緩解交通擁堵行動計劃》和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有關任務分解方案,緩解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保證廣大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特制定《中小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目標任務
結合全市教育系統實際和各區學校特點,認真落實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關于“加強學生公德教育,更多發揮學校、學生、家長的主觀能動性,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的分工任務,強化教育管理,強化主體責任,強化綜合治理,在總結前期城五區開展緩解學校周邊交通擁堵試點工作基礎上,全面組織全市教育系統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通過“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共建共治”,努力使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學生公德教育
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板報、標語、校園網、微信群、班隊會、宣講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愿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教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二)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
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小學養成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峰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范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并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集散。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三)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
充分發揮家長學校作用,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群、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自覺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在接送孩子上下學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學校門前劃定區域內亂停亂放車輛,自覺維護上下學交通秩序。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四)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錯峰上下學
有條件的學校要根據本校實際,結合下午三點半課后活動安排,實行錯峰上下學制度,安排學生分學段、分班級錯峰上下學,分散化解學生集中入校離校壓力,減輕上下學高峰期間家長接送學生造成的交通擁堵狀況。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五)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就近入學制度
繼續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辦法,加強政府統籌,強化部門聯動,嚴格入學程序,規范入學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學免試就近入學比例,為改進校園周邊交通組織形式提供條件保障。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六)加強校門值班管理
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高峰期間,學校要組織帶班領導、值周教師、保安員、家長志愿者,護導學生安全有序入校離校,配合屬地公安交管部門安全有序疏導師生及車輛,共同維護校園門前交通秩序。嚴格學校車輛進出管理,結合學校自身條件實現人車分流。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七)堅持小黃帽路隊制
學校要結合本校情況落實小黃帽路隊制,要求學生上下學統一佩戴市教委統一配發的小黃帽,在教師的帶領下整齊列隊過馬路,過馬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信號指示標志,在馬路上行走要遵守行人規范。實行班主任放學制度,每天由班主任將學生列隊帶到指定地點,實行手遞手方式進行放學,組織家長到指定地點接孩子,保證學生安全和道路通暢。
責任單位:市教委、區教委、各學校
(八)大力整治學校門前及周邊交通秩序
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不得施劃道路停車泊位措施。按照規范設置禁停標志標線,前方學校注意兒童或注意行人標志,施劃人行橫道,完善交通監控設備等交通安全設施,保證學校門前學生上下學安全通道安全。建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交警或協管員執勤制度,加大對上下學高峰時段學校門前及校園周邊的維護管理力度,同時進一步突出對平峰時段學校門前及校園周邊各類交通違法的執法處罰力度,重點治理車輛亂停亂放,最大限度凈化周邊交通環境。
責任單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區公安交通支隊
(九)完善學校門前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優化學校周邊交通組織。加大公交供給,完善公交設施,優化學校周邊公交站點設置;加強學校周邊停車管理;提高學校周邊道路管養水平,完善交通設施。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各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十)強化學校上下學高峰勤務
嚴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集中出入高峰時段安保勤務方案》《北京市公安局關于規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高峰勤務的通知》要求,落實校園周邊“高峰勤務”“護學崗”制度,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學校,在保證上勤警力和時間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將巡邏警力向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傾斜,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嫌違法犯罪活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內保局、區公安分局內保部門
(十一)加強各區政府對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的統籌領導
將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納入全區交通綜合治理整體工作,統籌教育、公安、交管、城管、交通執法等單位支持配合的長效協同機制,形成教育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責任單位:各區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工作專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區教委要把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和主責部門,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教委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處室任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設在學校后勤處。各區教委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職責,細化分工,加強組織,專人聯絡,保障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實
各區教委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區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學校“一校一案”制定校級緩解交通擁堵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和定期督促檢查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市、區教委要建立專項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各區教委要將本區工作實施方案上報市教委備案,并按季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意見建議。市政府已將此項工作納入督查考核,市教委將根據各區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對各區的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各區教委要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專題教育活動,傳達上級要求,宣貫本區、本校工作實施方案,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積極開展針對校內校外、師生家長的緩解交通擁堵宣傳,提倡文明交通行為,培養綠色出行習慣,提高交通安全素養,樹立社會公德意識,形成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和緩解交通擁堵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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