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服務管理方案通用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服務管理方案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服務管理方案通用1
一、簡介
地下停車場位于中心地下一、二層,預計200個車位(不包括地面車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辦公樓、商場使用,車位產權屬發展商所有,目前暫時只租不賣,并委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為停車場管理者(委托協議見附件一)。地下停車場正式對外投入運行開放時間暫定為20xx年9月。
二、停車場管理軟件系統
1、供應商名稱:漢軍智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
2、車庫管理總體思想:現場無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員可以在車場環境外的任意固定地點對于車場執行完全控制權,完成各種統計、監視、報警、引導等功能。
3、系統內容:自動識別卡內身份、自動開啟與關閉閘機、自動儲存記錄、自動核算費用、自動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如系統涉及臨時停車收費,則需在停車場現場設置收費管理人員。
4、系統解決方案:管理中心安裝停車場系統數據庫系統及應用程序;對內部車輛進行登記、分配、發卡等工作;
停車場一側安裝非接觸式讀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內被系統讀到并送到工控機進行處理;(注:也可根據內部需要選用2~6米遠距離讀卡器,實現不停車出入停車場)有一進一出雙車道一條,每條道安裝對開道閘兩個,共需2個道閘。
5、車輛實行憑卡出入管理。內部車輛首先到管理中心進行領卡,卡類型有長期卡、月卡和臨時卡。
6、安全管理:車輛資料存檔,保證車場停放車輛的安全。采用自動控制管理系統,"合法"車輛均在電腦中記錄了相應的資料,卡丟失后可及時補辦。卡丟失也可隨時檢索,及時處理。停車場系統防止道閘砸車,采用地感檢測器控制方式,確保不出現道閘砸車。
7、主系統設備:自動擋車道閘、數字式車輛檢測器(地感)。
三、車位申請及收費管理
1、月租車位
1)使用對象:辦公樓、酒店、公寓、商場、發展商內部用戶
2)分配辦法:
a.辦公樓:單個公司用戶可獲得一個月租車位申請額度,200平方米以上單元公司用戶可額外獲得一個月租車位申請額度,依次類推;國際中心可依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配置面積比。
b.酒店:以社會臨時車輛停放為主,預留30個車位作為長期固定車位;
c.公寓:根據停車場剩余容量及用戶需求分配;
A.商場:原則上不安排月租車位申請額度。
3)申請:
車位租戶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管理處根據停車場使用情況,合理安排停車位物業公司受發展商委托代辦車位租賃手續,并代辦租賃合同的簽訂。車位租戶支付租金后,獲發停車磁卡和停車證。
4)租金收取
車位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則收取,車位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的同時,應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個月的押金,以后應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根據上海中心商務區辦公樓一般月租金在RMB20xx元左右,中心可結合蘇州當地情況及政府相應規定、本停車場實際運作使用情況,合理制定固定車位租金價格。
5)租賃期限
建議: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業公司作為被委托管理者,租金收入為代收性質,由發展商提供發票。物業公司收取租金后,出納直接繳款至發展商財務部,并接收發展商財務部定期核賬。
2、臨時停車位
1)使用對象:中心各用戶臨時使用、社會車輛臨時使用及訪客車輛臨時使用。
2)臨時停車位使用程序:車輛進入停車場發臨時停車卡停放車輛付費車輛離開停車場
3)付費方案
從有利于停車場管理、方便客戶、降低成本角度考慮,現提供4個收費方案供參考,有關方案分析可作為附件三。
4)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建議:臨時停車以時租為單位計算,一次半小時以內可免費,半小時以上按一小時計算,依此類推,一個半小時以上即按2小時收費,超過8小時的可減半收費;
有關具體收費請依據蘇州當地情況及政府相應規定、本停車場運作使用情況合理制定時租價格。
5)收入管理
物業公司作為被委托管理者,上述臨時停車收入為代收性質,由發展商提供發票,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后,物業公司出納將當日停車費直接繳至發展商財務部,并接收發展商財務部定期核賬。
3、分區收費、分區管理
1)為便于管理,2層地下停車場分為3個區域:
A區:地下1層北面,約00個車位,因毗鄰酒店和公寓,建議可劃為酒店和公寓專用區域,并兼臨時停車位使用;
B區:地下1層南面,約00個車位,因毗鄰寫字樓,建議可劃為寫字樓專用區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臨時停車位使用;
C區:地下2層,約00個車位,建議可作臨時停車位使用。
2)為便于管理,上述3個區域,應指定專用出入口,即A區、C區為北出入口,B區為南出入口,平常時段,A區與B區之間應使用活動欄桿予以封閉,而臨時停車高峰時段(6:00PM~10:00PM),區域之間可以開放。
3)建議將A、C區域作為主要的臨時停車場,除寫字樓訪客以外,應盡量將社會車輛引導至A、C區域,而當高峰時段,A、C區域車輛停滿時,才將車輛分流至B區域空余車位。
四、停車場管理措施
1、基本方針
1)物業公司接受發展商的委托對中心地下停車場物業管理,物業公司根據委托合同無論停車位使用與否向發展商全額收取物業管理保底費;
2)物業公司對停車場經營管理并不負責;
3)為發展商提供便利,物業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費服務;
4)停車場物業管理收支賬務獨立,與中心其他部分物業管理收支賬務無關。
2、人員編制:
主管:1名
保安員:出入口兼收費8名巡邏4名計12名萬能工:2名(由物業工程部承包)清潔工:2名
3、管理預算
分析可作為附件四
4、崗位職責
可作為附件五
5、停車細則
可作為附件六
車輛服務管理方案通用2
為提高公司各級人員工作效率,合理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現對公司車輛管理及交通費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責任人(管理部經理為公司總體責任人):
1、總部車輛:
1)、第一責任人:管理部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管理;
2)、協同責任人:車隊隊長(鐘慶章),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繳費、辦證、保險等。
2、辦事處車輛:
1)、第一責任人:辦事處經理,負責辦事處所有車輛管理,若因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不善造成費用超標和車輛重大損失,由區域經理負責解決(出現違法犯罪及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特別是因車輛日常定期更換機油、水缸加水未及時造成車輛損失的,處車輛第一責任人500-1000元/次,同時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2)、協同責任人: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日常維修、維護保養等。
二、車輛管理:
1、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負責管理與調度。
2、管理部對車輛進行登記管理,每輛車應登記車號、購買日期、上牌時間、年審日期、保險購買、所屬區域、車輛負責人等。
3、管理部有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予以處罰,并負責所有車輛費用審核、繳費、年審、過戶、辦證、保險等。
4、公司車輛鑰匙、證件統一由管理部管理,領用或歸還時必需辦理相關手續并檢查證照是否齊全,若有遺失追究使用人責任(各區域車輛由區域用,每臺車只發一條鑰匙)。
5、車輛的領用人要先向公司管理部申請,再由管理部通知倉庫發車。還車回倉庫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反映還車情況。在不征得公司同意自行隨意換車的行為,公司將給予沒收車輛并予罰款1000元。
6、部門需使用車輛,由使用人員申請,并填寫好車輛外出派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交管理部批準,派車單交管理部存檔,并領取車輛鑰匙及相關證件。
7、各區域因業務需要,要領用車輛作為公務車的,必須經管理部同意,總經理批準,并填寫好車輛領用責任書,交管理部存檔。
三、車輛維修保養
1、車輛出車時,如有貨物,需從倉庫處領取放行條,并由保安檢查屬實后方可出車。
1)、車輛駕駛員用車前要先檢查車況,包括機油、水箱、剎車系統等。
2)、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由于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1)、駕駛員出車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
2)、公司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
3)、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安全駕駛車輛,除貨物超越及客車運貨兩條外,其余因違章事故造成后果,由駕駛員全部承擔。交通事故中,若經公安交警部門判定責任權益及保險公司賠款外,其余損失由駕駛員負擔。
4)、公司車輛只能作為業務開展及其它工作用途,私自用車而按規定審批程序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5)、非本公司人員及持非有效駕駛證者,不得駕駛公司車輛,一經發現,處罰車輛審批人員或授權人100-300元。3、日常維護
1)、駕駛員及車輛責任人須定期清潔車輛,至少每周洗車一次,保持車內整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
2)、車輛負責人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車輛安全。一般情況下車輛發現小故障,日常例保工作須在公司指定維修點進行,車輛責任人須做好維修保養
記錄。若車輛出現較嚴重問題不能到達公司指定地點或其它特殊情況時,須經公司同意方可在其它維修點維修。
3)、車輛的保養如定期加機油水缸加水等由車輛負責人進行保養,如發現因為沒有保養而造成的車輛損壞,車輛維修費用一律由車輛負責人負擔。
4)、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由車輛使用人負責,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各區域用車由區域經理負責監督。公司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區域用車情況,對車輛車容車貌較差,未按規定審批使用等情況,處罰本車輛責任人100-200元/次
4、費用核銷
1)、各車輛的油費、過橋路費報銷,由使用人填寫報銷單,交區域經理審核,再交管理部核對,經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報銷。行駛卡應與行車里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報銷。
2)、各車輛維修費必須憑原始單據報銷,由管理部核對,交管理部門審批后交財務報銷。3)、財務部對每輛車每月費用作好賬目,便于清查(費用標準參照公司規定)。
四、汽車福利
1、車輛個人制:
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員工可實行車輛個人制,提供購車發票由公司付實際購車款的三成首期,車輛的所有權歸個人;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為8萬元的小車或面包車,經理級以下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5萬元以下小面包車,品牌不限制;超過公司規定標準部分由個人承擔。
2、車輛個人制的達標條件:
1)、區域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凡在公司工齡滿四年以上、銷售業績達標、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并簽署有關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2)、業務員工齡滿五年以上,表現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并簽署有關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3、享受車輛購買補助相關責任和義務:
1)、享受公司購車補貼員工,公司將不再配置車輛使用,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享受公司自購車補助人員需為公司服務年限最少三年,自購買車之日起,若為公司服務期不滿三年,則個人須退還未服務滿三年差額之購車補助款,即:退還額=享受自購車總補助額/36個月*(36月—已服務月),車輛歸個人所有。
4、現有公司車輛個人制(公司現有車輛可申請歸個人所有):
1)、區域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或工齡滿兩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員工可向公司申請此福利;
2)、根據車齡、車況直接估價一次性賣斷,如果愿意一次性支付的則可以以公司定價買下或分12期由公司財務扣款,一年后車輛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如果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簽協議并為公司服務滿5年后,車輛完全歸其所有;
3)、所有面包車必須做車身廣告,廣告費用由公司承擔。
車輛服務管理方案通用3
一、車輛管理設想
停車場的合理使用以及車輛的管理是影響管理服務質量的具體問題,物業處將從規范化操作方面為辦公區提供方便和車輛安全保障。針對辦公區交通停車設施情況,對車輛管理作如下設想:
1、合理制定車輛流向
根據擬訂的車輛流向,規定車輛按統一的路線行駛,車輛高峰期,派秩序維護員現場車輛疏導,保證現場不堵塞。
2、車輛疏導
負責車輛的交通疏導工作。采用封閉式管理,主要是對車輛出入口及與共用道路、地面交通車輛的指引、疏導;
車輛主出入口,設立固定的車管崗,由秩序維護員負責進出車輛的登記,配套道路、地面交通,物業處設置巡邏崗對車輛進行疏導。
3、停車場統一管理,停車位合理使用
車輛管理實行卡證管理,通過停車證進入相應的停車位,其它車輛辦理臨時停車卡后停車。
4、交通設施的維護:包括路牙、路面的完好,交通標識的維護和完善。
二、交通管理的`原則
1、規范管理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按管轄區內各路段的交通設施要求,對轄區內的車輛進行規范停放及行駛管理,秩序維護員必須按交通管理的正規指揮方法指揮。
2、文明服務的原則
秩序維護員在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違章停車或行駛時,必須以禮待人,文明服務。具體工作時按《物業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執行。
3、時效性原則
當值秩序維護員在接到交通事故等求助時,按《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時效原則進行
三、車輛管理措施
1、業主車輛管理
物業處為中心用車辦理"車輛通行證",車輛進入時,將"車輛通行證"放置于車輛醒目處,車庫門崗秩序維護員核實身份及車輛通行證后放行。秩序維護員有責任在最短的時間內,牢記辦公區內部所有車輛的車號、車輛特征和車主。
2、外來車輛及人員管理
外來車輛在地面停放。車輛在進入停車場前,門崗秩序維護員對車輛、來訪人員進行登記,檢查證件、問清來訪事由,并通知巡邏員做好引導準備,經安全檢查后進入停車場,車輛停放在指定車位。
3、上、下班高峰車輛指揮
物業處在上、下班高峰期時將增派秩序維護員在停車場車輛停放處指揮,以便讓業主安全、有序地進出停車場;道閘出入口由當值班長協助秩序維護員管理。
4、車輛行駛與停放管理監督進入轄區的車輛不超過10km/h慢行、禁鳴喇叭,并指揮車輛按規定方向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以便于車輛停放整齊。
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并將車內的貴重物品隨身帶走,檢車輛情況,發現門、窗未關好,有漏油、漏水等現象應及時通知駕駛人員。
漏油車輛及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轄區。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對轄區內路面的一切車輛實行統一停放管理。
5、交通設施管理
秩序維護員在接班前對轄區各道路標志,禁鳴喇叭標志,禁止駛入標志等交通標志牌、減速線、停車線、讓行線、人行道線等進行檢查,發現有損壞的應予以記錄并及時報部門處理。
秩序維護主管對當值人員報告的交通標識的損壞進行核實報修。當發現交通設施有損壞、歪斜移位等變化時,應及時報告秩序維護部主管以便及時修復或更換。
秩序維護部主管應負責建立轄區交通設施的管理臺賬,對整個轄區內的交通設施的效能和合理性做出評價,報主任以便為改進和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系統提供依據。
對過失造成交通設施損毀的責任者,責令其賠償。
6、停車場管理
(1)車輛進場停放
當有車輛進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并作詳細記錄。
(2)車輛離場
當有車輛離場時,當值秩序維護員應及時檢查車主證及相關資料;檢查車主證件與車輛是否相符;
若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攔截車輛,并及時主管前來協助處理;
收回停車卡;及時登記。
(3)巡視
當值秩序維護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同時報告主管處理;
發現無關人員和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出現緊急情況按緊急情況預案處理;
協助保潔員維護好車場衛生。
7、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保障停車場的正常使用,使用停車場的車輛應嚴格遵守管理規定,服從指揮調度,規定如下:
對外停車區域僅限地面停車場,臨時停車須按秩序維護員指揮進行停放,固定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
停車場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管理,巡邏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
本車場車輛出入實行停車證制度,車主憑物業處發放的停車證(IC卡)刷卡或由秩序維護員開啟車場道閘系統,對強行進入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承擔全部責任;駕駛員應嚴格遵守指示牌上規定的行車路線及停車場規定,其中包括車線、限高、出入口等,停車場內車速限10公里/小時;貴重物品請勿放車內;
停車場區域內嚴禁鳴喇叭,不允許在車場內進行加油、洗車、修車、吸煙、吐痰、亂扔果皮、清理車上雜物;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發現有漏油、漏水時,負責通知車主進行處理;
嚴禁裝載汽油、柴油、煤氣瓶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停車場,必要時必須得到物業處的批準,并有安全措施。場內嚴禁存放危險品,如:汽油、柴油、油漆、腐蝕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超越車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放在出入車道上;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造成其它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損壞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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