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范文(精選12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1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機動車停放秩序和環境,增加停車資源有效供給,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打造智慧停車建設管理運營新模式,著力提升新區停車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依據《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法規,著力加強規劃引導,以市場化、法制化方式推動停車設施建設,提升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水平,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為改善全區公共秩序、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資源統籌、規劃引領
統籌考慮現有停車資源供需情況、潛在可新增停車位的空間資源,通過精準規劃引領新區停車設施向精致建設、精明運營邁進。
2.整體謀劃、突出重點
充分考慮區本級、開發區未來用地、產業、機動化發展態勢,統一規劃小汽車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大貨車專業停車場。針對城區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商圈、大型醫院、老舊小區以及四個集港區的大貨車停車難問題提出實施方案。
3.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城市停車設施的動力。
4.智慧管控、資源共享
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進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全面推廣錯時共享停車,有效盤活停車資源。
5.分區定價、調控需求
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依據不同區域的人口就業崗位密度、公交服務水平、停車供需情況、道路運行速度,制定分區域差異化的停車收費分區,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居民向綠色交通出行方式轉變,緩解重點地區道路交通擁堵。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區新增停車位不少于10萬個,其中隨各類地塊開發新建建筑物配建車位不少于8萬個,新建各類公共停車場(樓)停車位不少于5000個,老舊小區內部挖潛車位不少于15000個,嚴格控制路內停車位。基本建成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城市停車供給系統。居住小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集港區大貨車占道違停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建成濱海新區全域智慧停車平臺,示范性智慧停車場(樓)5處,示范性智慧道路停車場15處,聯網停車泊位數量不低于6萬個,經營性停車場(樓)統一電子支付比例超過80%,經營性泊位周轉率提高至2車次/天,泊位平均利用率不低于80%。濱海新區停車創新發展取得突破,停車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初具規模,停車經營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形成社會資本廣泛參與,信息技術與停車產業深度融合,停車資源高效利用,行車有序、停車便捷的新格局。
到2035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適、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綠色低碳、群眾滿意的城市停車系統,為濱海新區建設生態、智慧、港產城融合的宜居宜業美麗濱海新城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緩解供需矛盾,有序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1.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夯實工作基礎。開展城區重點片區(濱城核心城區生活區、南北片區生活區)現狀停車資源普查,掌握現狀國有公共停車資源分布情況;構建停車基礎設施信息數據庫。排摸公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開展集港區大貨車停車供需調查。排摸市政道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排摸閑置地下人防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改建為地下車庫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整理已收儲,近期無劃撥、出讓計劃的土地資源分布情況,形成資料清單。排摸現狀未利用空地、邊角地資源分布情況,包括政府權屬用地、企業自有用地等。(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2.突出規劃引領。科學編制《濱海新區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2021-2035年)》,確定城區小汽車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布局方案、集港區大貨車專業停車場規劃布局方案。組織社區居委會開展轄區內公共停車場建設需求調查,提供建設需求清單。依據《發展規劃》及各方投資意向,制定全區公共停車場建設行動計劃,形成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清單,持續滾動更新,有序推進項目實施。(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3.加大居住小區基本停車位供給。多措并舉,下大力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組織開展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挖潛、擴容工作,充分利用小區內部零星空地、邊角地,見縫插針設置停車泊位;通過平改立,提高單位面積泊位供給量。合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次、支路等設置臨時停車位。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鼓勵周邊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場有償對社會開放,緩解小區夜間停車難問題。開展老舊居住小區停車自治試點,充分發揮街鎮、社區居委會、業主、社會資本作用,探索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嚴格執行天津市停車配建標準,同步配建停車設施,做好配建停車設施驗收信息資料報送工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消防支隊)
4.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建設集約化的立體停車設施,“十四五”期間著力解決城區重點商圈、大型醫院等地區停車難問題。選取3個示范建設項目,分別為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新建停車樓工程、海河外灘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停車樓)、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新改擴建及改造工程。利用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或具備條件的橋下空間建設臨時停車場。選取杭州道街洋貨輕軌站興港橋作為試點,設置橋下臨時停車場。集港區建設大貨車專業停車場示范項目。推進醫院停車改革試點,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提高停車效率和服務質量。(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衛生健康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應急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支隊、區交通運輸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區建投集團)
5.便捷停車換乘。結合地鐵站同步規劃建設“停車+換乘”停車場,引導綠色出行,減少進入重點地區機動車流,緩解交通擁堵。推進公路客運站、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和城市常規公共交通樞紐等換乘停車設施建設,便捷客流集散。(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6.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大力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利用,激活閑置車位,支持停車企業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車位、零散時間、零散需求,讓現有停車資源“活起來、用起來”。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出一批停車資源共享示范項目,鼓勵寫字樓、居住小區等停車設施錯時共享,提升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區城市管理委、區商務和投促局、區委網信辦)
(二)規范路內停車,加大停車秩序綜合治理
7.加強路內停車位管理。完善區級道路停車位設置審核程序,定期對道路泊位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動態調整道路泊位。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路內停車管理設施,加快實現無感支付;建立全區路內停車電子收費平臺,實現路內停車“一網統管”。(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建投集團、區委網信辦)
8.強化停車秩序治理。廣泛宣傳,加大違法停車治理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管人行道違停行為,保障行人路權。加快新能源公交場站建設,逐步消除公交占道停車。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支隊、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三)規范經營性停車設施軟硬件環境,提升停車運營服務水平
9.規范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督促經營企業規范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標志牌等軟硬件設施的設置。(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
10.整改非法經營性停車設施。逐步減少非法經營性停車場及非法經營停車泊位數量。(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1.查處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逐步減少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比例。(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
(四)創新智慧服務,提高停車設施智能化水平
12.創新管理服務模式。推動公共停車資源整合和智能化改造,開展線下市場化運營服務。推動建設新區統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整合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建立一體化智慧停車體系。實現線上服務和數字化運營,打造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示范項目。引導停車企業開發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集成信息查詢、車位預約、停車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提升市民停車便利度。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研究拓展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等電子化收費方式在停車場(樓)的應用,提升服務效率。推動各物業小區、商業綜合體、公益類建筑等配套停車場數據接入新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發揮平臺規模效應。(區城市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住房建設委、區建投集團)
13.支持停車產業發展。鼓勵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企業在智能停車裝備研發、高精度地圖制作、系統軟件開發等方面自主創新,培育新區停車服務龍頭企業,規模化、專業化運營停車資源。壯大一批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加快停車場(樓)充電設施建設。加強5G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智慧停車應用場景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建投集團)
(五)強化要素支撐,加大用地和資金保障。
14.完善用地政策。將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成果納入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將永久性公共停車場規劃成果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公共停車場用地預留和控制。制定新區公共停車場供地實施細則;鼓勵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公共停車場用地;分區域確定不同類型停車場用地基準地價;鼓勵利用短期無出讓計劃的儲備土地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分區域確定最低租金標準;采用租賃或先租后讓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的,租金標準應與出讓金標準相均衡。做好《天津市規劃用地兼容性管理暫行規定》政策解讀和宣貫,鼓勵公共停車場投資方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位的前提下,配建一定比例的.經營性設施,增加營收來源。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降低用地成本,明確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國資委、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5.用好財政政策。強化路內停車經營權監管,實現路內停車經營收入反哺停車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智能制造等專項資金,支持高端智能停車裝備研發及產業發展。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
16.創新金融政策。根據停車服務企業需求,探索利用停車設施經營權、預期收益等進行市場化融資,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發展停車業務。吸引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停車設施建設、智慧停車及創新服務等。在公共停車設施領域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盤活存量資產。(區發展改革委)
17.健全收費政策。執行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執行本市“停車+換乘”優惠相關規定,緩解本區域交通壓力。(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
(六)優化市場環境,完善管理主體
18.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簡化審批流程,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維護保養、運營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區政務服務辦、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19.加強建設運營監管。強化停車場(樓)項目建設監管。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加強對停車設施使用后監管,強化對停車服務企業服務質量、規范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區住房建設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
20.健全停車管理制度。結合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地方性法規,完善濱海新區停車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停車方面職責分工,為各項停車舉措的實施提供保障。(區城市管理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濱海新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雙組長制,陳波副區長、陳玉東副區長任組長,各相關委辦局、開發區、街鎮為成員單位。
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委。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包括細化停車方面工作任務分工,匯總相關責任部門任務分工完成情況;負責聯系區政府辦,組織召開停車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協調、推動涉及停車場建設、綜合運營服務等工作。
(二)推進執法聯動
結合道路交通亂點、堵點,加大違法停車管控力度。強化科技裝備應用,深入推行文明停車勸導制度,發揮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員作用。綜合治理違規經營、改變停車場使用用途和挪作他用、不按要求接入相關數據、占用路內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做好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提質增效工作中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圍繞當前城市停車治理中群眾反映的問題,主動釋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導。重點宣傳停車共治、共享、分區差異化定價等措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資源,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規范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貴州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柱縣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市場運作、協調發展”的原則,采取“劃定區域、限定時間、有償服務、分步實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車泊位資源,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機制,促進車輛規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實施范圍
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范圍包括鳳城街道、聯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學街道集鎮區域,按照“分步推進、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進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范圍由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縣住建局(市政)、縣公安局(交警)等部門另行確定。
1、道路泊位:濱河北路(便橋—廊橋)、濱河北路(廊橋—鑒江橋)、廊橋—觀音洞、北門街(平安小區道路)、鳳凰城(水印藍庭售樓部門口道路)、中心市場路(汽車租賃門口)、電信路(供電局旁中山路—濱河南路)、電信路(電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場路(水東門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中心市場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清江路口)、鴻發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凱旋路(東方國際KTV—金山大道)、凱旋路(家居廣場后門—擎天路)、司法局門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門路(老縣委門口—物資局)、婦幼保健站門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藍庭—中山路)、高龍路(濱河苑城—自來水公司旁)、高龍路(農發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凱旋路北段(東方明珠旁)、健龍路(中心嘉園售樓部—水岸星城)、民生商業街(教育局門口—水岸星城)、永華街(加油站后第二條路)、安居街(鳳城街道辦門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紀委門口)、新業街(威斯濱酒店后面道路)共計912個停車位,其他路段將根據城區停車位設置和交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車場:國資公司停車場、體育館停車場和縣影劇院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
1、道路路內泊位:7:00-20:30
2、停車場:0:00-24:00
(三)收費標準
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不可上浮,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優惠。
車型分類:12座(含12座)以下客車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為小型車;12座以上客車及2、5噸以上、10噸(含10噸)以下貨車為中大型車;10噸以上貨車為超大型車。
1、路內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3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單次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免費停放時段20:30-次日7:00。
(2)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2、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2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夜間20:00-次日8:00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0元,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
(2)中大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4元,1小時后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25元。
(3)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4)同一車輛在同一停車場24小時內多次進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車費。停放超過24小時按收費標準重新累加計費。其他車型停放的按所占車位數計費。
(四)收費方式
現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微信公眾號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車APP支付。
(五)收費實施時間
1、體育館停車場、影劇院停車場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開始計費。
2、路內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開始計費。
(六)建設管理模式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拍取得了天柱縣城區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20年特許經營權。由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停車泊位勘劃、停車場建設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實施,并組建管理、收費隊伍,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執證上崗。
(七)其他配套設施
1、標識標牌:路內停車泊位,在收費路段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停車場泊位,在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
2、監控系統:路內停車泊位,綜合利用公安系統天網工程資源;停車場,按規定加裝視頻監控設備。
三、政策措施
1、違法停車:對于不按規范亂停亂放的車輛,依法嚴厲處罰。
2、逃逸停車費:對欠繳停車費的`,停車管理員有權要求其補繳停車費,或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對惡意逃避繳納停車費達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統將其錄入停車管理系統“黑名單”。
3、設備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銷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損壞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不得妨礙道路停車泊位功能。
4、收費保障:在停車收費管理區域使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停車人應當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劃定的車位,停車入位,依次按朝向順序停放車輛,按標準繳納車輛停車管理費。
5、安全隱患:嚴禁在車輛內放置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違禁物品。
6、超大型車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停放在路內泊位內,避免影響城市形象。
7、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依法建立停車場以緩解城市停車壓力。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和縣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共同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職責為:
縣住建局:制定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確定可建的路內泊位、可經營的停車場、確保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產權無糾紛。
縣發改局: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依據的解釋和收費的監督。
縣公安局:對天網監控范圍內路段發生停車糾紛提供影像資料、加大力度對路內泊位及停車場的巡查,預防治安事件發生。
縣市監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及執法。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縣城區路內泊位、停車場建設過程中的車輛清場、維持交通秩序、制止車輛亂停亂放,提醒告誡多次欠費的車輛。
縣委宣傳部:對縣城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及標準進行宣傳、對欠費和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的現象進行曝光。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占用停車位的障礙物進行清除,制止不按規定占用泊車位的現象、按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法。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與各部門共同維持文明城市的建設,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執行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發改局的批復收費、做好群眾的投訴建議及咨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為規范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項目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二)統籌推進,形成合力。
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切實解決好項目建設和收費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牽頭部門要本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指導;承擔項目推進工作的責任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感,切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發揮好宣傳工作思想引領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公信力,為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3
為合理利用好現有停車資源,切實解決縣城中心城區“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定價目錄〉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原則
運用價格杠桿引導機動車合理分流,提高停車場點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交通疏堵保暢。充分考慮阿壩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以及停車場運營成本等實際情況,合理核定停車場點(泊位)收費標準。
二、機動車停車場點分類
縣城內機動車停車場點分為:室外專業停車場、室內專業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
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定價形式
根據不同停車場點的性質和特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
(一)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車站、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旅游景區、公用和公益服務機構所屬停車場對外開放等停車服務)收費、經有關部門規劃設置的城市道路臨時占道停車收費,實施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車場、商業投資建設的專業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企業單位(不含公用企業)內設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施市場調節價,可參照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四、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
(一)城市道路臨時占道停車實行差別化收費管理。對不同區域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根據停車供需狀況,道路路網分布、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由縣交通警察大隊會同相關部門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區域實行較高收費;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區域實行較低收費。對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于路外、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實行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方案。一類區域:起價3元/泊位/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首小時后每小時2元。每天最高不超過27元。二類區域:起價2元/泊位/1小時,首小時后3小時3元(不足3小時按3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4元。
(二)室內、室外專業停車場泊位收費標準。室內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后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內不得超過15元;大中型汽車起價7元/泊位/4小時,4小時后每4小時加收3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22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后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室外停車場收費方案:小型汽車起價4元/泊位/4小時(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4小時后每2小時加收1元(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每天(24小時)室外不得超過14元;大中型汽車起價5元/泊位/4小時,4小時后每4小時加收2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15元;摩托車起價1元/泊位/6小時,6小時后每6小時加收1元(不足6小時按6小時計算)。每天最高不超過4元。
各類專業停車場、車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費用最高室內不得超過260元,室外不得超過220元。
五、機動車停車場場點收費管理要求
(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根據停車場性質、權屬、經營管理形式等,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主體為持有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相關手續的經營主體。臨時占道停車經營主體還須同時取得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經營權。
(二)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收費時段。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計時收費,城區臨時占道停車場點收費時段統一確定為8時至21時,其余時段不得收費。各類停車場點(不含醫療服務機構停車場點)對停放不足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用。
(三)臨時占道停車場點實行計時收費。各臨時占道停車場點經營主體必須配備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
(四)室內、室外停車場點開放標準及備案要求。各室內、室外停車場點必須配備全景攝像頭、具有計時裝置的停車終端、能現場向停放車輛的車主打印含停車時長等內容的票據,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并將停車收費標準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對外開放停車。
(五)機動車停車場點停放發生事故責任劃分。機動車在停車場點發生擦掛、碰撞、盜竊等,事故責任糾紛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六)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須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合法票據。
六、機車車停放服務不收費范圍
(一)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警車輛,救災搶險車、救護車、環衛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
(二)按有關法規規定設置的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供殘疾人免費停放。
(三)法律、法規規定其它應免收停車費的車輛。
七、落實明碼標價制度,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所有停車場點經營者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設置統一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定價主體、經營者名稱、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八、執行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4
隨著小區管理的新時代要求,智能社區、平安小區逐漸成為時代居民的迫切的呼聲,智能停車場系統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設備結合起來,為建設智能社區、平安小區提供有效的途徑,通過科學的管理辦法,實現小區的智能化管理成為主流。
下面是小區停車場系統的實現方案。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1、出入口控制機、自動道閘等包裝應完好,材料外觀不應有破損,附件、備件、工具應齊全;
2、工程施工布線標準、線材規格型號、應符合停車場工程設計要求及標準停車場的有關規定;
3、攜帶好齊全的相關單據,及資料。
二、工程施工布線技術
要求停車場系統布線不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線路布置合理、整齊,安裝牢固。線纜在建筑物內安裝要保持水平或垂直,并應加套管保護和使線纜固定穩妥美觀;220V強電與信號線要分開鋪設,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內,距離大于50CM。
并且所有走線都必須套管,PVC管和鍍鋅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斷線路引起故障。
若線路中間有斷點,需將斷點用烙鐵焊上并做好絕緣處理;布線時一定要對線纜做好標記,方便以后的安裝、調試和維護。
電源線出入口道閘、出入口控制機需要220V電源,采用三芯屏蔽線(RVVP3x1.5),一般接到專線UPS專線供電,在某些情況下AC220V電源也可就近接取,但應符合相關規范,要確保系統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線真實接地。
聯網線
停車場聯網方式可以分為:485通訊、TCP/IP通訊、RS422通訊等485聯網線必須采用屏蔽雙絞線RVVSP2x0.5,485總線長度,理論上是可以達到1200米,建議不要超過1000米。
如果超過請選用485HUB或者中繼器來改善通訊環境。為了保證通信的穩定,在通訊線末端接電阻,或者把所有的屏蔽層都連接起來,末端可以懸空或者根據情況接到大地上。485網絡必須是總線型結構,不允許全部或局部星型結構。TCP/IP聯網線可以選擇超五類非屏蔽雙絞線,控制機到交換機或HUB的距離要小于100米。
設備要求:
遠距離讀卡器信號線(讀卡器—控制機):讀卡器信號線使用四芯屏蔽線(RVVP4x0.5);
按鈕線(管理室按鈕—道閘):按鈕線使用四芯屏蔽線(RVVP4x0.5);
對講線(對講主機—對講分機):對講線使用兩芯屏蔽線(RVVP2x0.5),對講線應遠離強電,電磁干擾環境;
顯示屏信號線(顯示屏—控制機):信號線采用兩芯屏蔽線:RVVP2x0.5,為了使信號線不受到干擾,在鋪設時要與電源線分開鋪設;
控制線(道閘—控制機):標準停車場控制線采用四芯屏蔽線(RVVP4x0.5),簡易停車場(MAC板子)采用兩芯屏蔽線(RVVP2x0.5),具體情況根據停車場類型來定;
視頻線(攝象機—控制室電腦):視頻線采用SYV75-5視頻線,不要與其它強電系統在一起,應保留500mm距離。
三、工程施工布管(布槽)技術要求
線管(線槽)布線有明線和暗線兩種,明線管要求橫平豎直、整齊美觀。暗線管要求管路短、暢通、彎頭少。線管(線槽)的固定、線管(線槽)在轉彎處或直線距離每超過1.5米應加以固定。
在不進入盒(箱)內的垂直管口,穿入導線后,應將管口作密封處理。在門禁布線時直線管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60%,彎管的管徑利用率應為40%~50%。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修改的話,必須經過公司領導和客戶認可后方可施工。
在施工布線線管(線槽)時有時需要確定開槽:開槽應根據以下原則:
①路線最短原則;
②不破壞原有強電原則;
③不破壞防水原則;
④確定開槽寬度:根據信號線的多少確定PVC管的多少,進而確定槽的寬度;
⑤確定開槽深度:若選用16mm的PVC管,則開槽深度為20-25mm;若選用20mm的PVC管,則開槽深度為25-30mm;
⑥線槽外觀要求:橫平豎直,大小均勻;
⑦線槽的.測量:暗盒和配線箱槽獨立計算,所有線槽按開槽起點到線槽終點測量,若線槽寬度超過80mm按雙線槽長度計算;
⑧封槽:封槽后的墻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應與原平面相平。
四、設備安裝技術要求
1、出入口控制機、自動道閘
控制機距相對應道閘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三米(出入口雷同);
設備應垂直于水平地面,傾斜角度不大于1°;
箱底與地面接觸緊密,間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體不應超出車道線,最小距車道邊緣5厘米;
設備固定要牢固,不存在搖晃的情況,并應該在抵受100kg/s沖力時設備不移位不松動;
入口控制機應安裝于車輛前進方向的左側,便司機從車輛左側窗口讀卡。
2、顯示屏
顯示屏應垂直于水平地面,傾斜角度不大于1°;固定于司機容易看到并易于倒車的位置。
3、道閘控制按鈕
道閘控制按鈕安裝在人員方便操作的地方,具體情況根據現場來操作。
五、地感線圈技術要求
1、線圈材料:標準Φ0.75mm耐高溫鍍錫線;
2、周圍50公分范圍內不能有大量的金屬,如井蓋、雨水溝蓋板等;
3、周圍1米范圍內不能有超過220V的供電線路;
4、作多個線圈時,線圈與線圈之間的距離要大于2米,否則會互相干擾;
5、標準3米寬馬路,地感線圈的尺寸為2米長1米寬,角上做45°、20厘米長的切角;
6、線圈與馬路邊的距離在50厘米左右,線圈為垂直疊加繞3--8圈,總長度在30-40m;
7、埋設線槽切割參數:寬度3-5mm、深度40-50mm,深度和寬度要均勻一致,應盡量避免忽深忽淺、忽寬忽窄的情況;
8、線圈應與道閘或控制機處于同一平衡位置;
9、線圈引出的兩根線應該雙絞,密度為每米不少于50結,未雙絞的輸出引線將會引起干擾。輸出引線長度一般不應超過5米。由于探測線圈的靈敏度隨引線長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線電纜的長度要盡可能短。
六、安全島技術要求
安全島主要是起擺放設備以及防止車輛撞擊設備的作用。如因馬路寬度限制設備安裝于路邊時,應在路邊做設備安裝地基。安全島施工注意事項:
1、如設備安裝地基尺寸應比設備實際尺寸大10厘米以上,防止固定設備時膨脹螺絲將地基脹破;
2、安全島應高出地面約10cm-15cm;
3、如設備安裝的地面為水泥基礎時,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鋪設,但鋪設的地方應該以星型每間隔25厘米打一根鋼筋(Φ20以上),鋼筋應深入地面不低于5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4、如設備安裝的地面為瀝青基礎時,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鋪設,但鋪設的地方應該以星型每間隔25厘米打一根鋼筋(Φ20以上),鋼筋應深入地面不低于20厘米、外露不低于5厘米。
七、系統檢查測試
安裝前檢查:在安裝設備前需提前將設備品種、數量核對安裝合同,確定無誤后從庫房領出設備。當設備從庫房中領出后,需對全部設備逐一測試,以檢測設備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裝時帶來麻煩。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5
為協助河南文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陽光嘉苑小區停車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車場地經營管理的委托,滿足客人的停車需求,做到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車安全、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方便小區業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車場地位規模及規劃
停車場地處國基路99號陽光嘉苑住宅小區,我公司對停車場地進行了現場勘測、分析調研,根據本小區建筑的品質和居民經濟層次、車場規模及效益,利用車場現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配置相應的停車場管理設施設備,力爭打造精品停車場地,并實現三贏(物業公司、業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陽光嘉苑小區實劃有效車位約481個,流動車位350個,屬于居民服務區。
2、根據甲方以往的運作模式要求,陽光嘉苑小區地面停車場地位為長租和零收兩種管理模式。
3、運用科技手段加強管理力度,車場內配置視頻監控設備、門禁系統、擋車器等交通設施設備,各種標識、標線、指示燈箱配備齊全。
4、預留消防通道,通道內不規劃車位。
二、停車場泊車管理
機動車泊車管理模式:車輛進入停車場泊車,如果是臨時停靠車輛先由進口門崗發放停車計時卡,固定停車位可自行刷卡進入,巡視引導員提示、引導車輛安全出入車位,車輛駛離時到出口門崗處交還計時卡或刷卡,臨時停車按卡上計錄時間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給停車場專用發票。
1、根據本車輛停車的性質劃分區域,分出專用固定停車位區和臨時停車區,以便于管理。
2、停車專用車位區的固定車輛,配發本車輛的專用車證。一車一證一位,車輛不準隨意停放。
3、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在有效期內持證出入車場免收停車費。臨時車輛按計時卡記錄時間交納停車費(按照鄭州市物價局文件收取)。
4、固定車輛進場時,要憑本車場停車證領勸停車卡”進入專用區域泊車,出場時交還“出入證”。了解車輛動態避免車輛的丟失。
5、所有進場車輛在入口處要進行外觀檢查,對有外傷的車輛要記錄在冊,車輛出入均有高清攝像監控攝錄,并提示司機確認。分清責任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6、車輛泊車入位,管理員提示司機鎖好車門、拉緊制動手剎、保險器、車內不放貴重物品。車輛出現如沿途遺散、車體漏油、報警器長鳴等現象的,謝絕車輛入位。以確保安全、清潔、靜謐的停車環境。
7、隨時保證停車場出、入口處及各通道的通暢,避免由車輛滯留而延誤導致不良后果。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我們會嚴格按照緊急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及時消除影響和妨礙。不給業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帶來不便。
8、停車場周邊的禁停區禁止擺攤、隨意停車。高峰期出現車位需求矛盾時,啟用預留等待區域,組織引導車輛等候順序出入常必要時可調派協管員參與疏導管理。
9、停車場內要做到車位資源合理調配,積極引導車輛停放,保證車輛按區域停放入位,做到無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鄭州市物價局規定合理收取停車費。正在執行公務的警車、救護車、X可免收停車費。
11、節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動日,可以應物業的要求,經雙方溝通協調,制定適時的組織停車方案,合理調整安排,協助物業做好臨時性工作,保證顧客滿意停車。
12、停車場遇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可通報物業方,請求援助。其應對措施和服務程序,要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要求辦理。
13、駕駛員駕車進入停車場,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對于無理取鬧、不聽勸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車輛移動。情節嚴重的要通報交管部門或X機關。
14、停車場內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器材,確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種電源、電器隨時檢查,設施設備及時保養維護。出現隱患隨時排除。
15、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稽查制度,真誠接受社會監督,虛心聽取陽光嘉苑物業管理處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議,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車場向保險公司投保停車場責任險。凡在本車場內發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導致機動車被刮、盜等第三方責任事件發生,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包括車內物品),可依保險條款向保險公司索賠,解除車主的后顧之憂,規避物業管理責任風險,不給物業管理企業帶來負面影響。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屬于封閉式管理,乙方有義務對非機動車進行管理,并對園區內業主裝修、搬家等物品的進出進行必要的查驗。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園區內業主實行非機動車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條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責任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或大件物品電器從門口未經物管處放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三、我方對該停車場提出以下建議
1、按照物業與業主簽訂的服務合同整合停車資源,充分利用停車場現有條件維護物業方的利益,為物業方解決實際困難。
2、為有效的管理好陽光嘉苑停車場管理秩序,更好的為車主服務,提升車場的品牌效益,降低物業方管理成本,提高雙方的經營效益,我們建議將該停車場固定車位及臨收車位分區管理,充分提升停車場的使用率,降低人員成本和物耗,確保物業方和我方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
3、陽光嘉苑現有車位481個,我方建議甲方將固定車位每月服務費按( 40 )元收取,具體定價根據鄭州市物價局新頒布的收費文件執行。
4、地面按甲方歸劃為臨時車輛的管理區域,由于上述相關費用出現,我方建議:
①臨時車位,每小時按單車位5元計算,停放時間不足20分鐘免收停車費。
②我方負責該停車場地與X相關部門的協調事宜及備案,年審手續。
四、停車場崗位人員定編
1、根據陽光嘉苑小區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及特點,設置車場入口崗、出口崗、引導停車管理員崗位及車場主管等崗位。實行17人3班制,經理1人,車場主管2人,共計用工20人。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進駐車場參與管理,解決前期難題難點。
人員崗位分布:
門崗: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園區巡邏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車服務,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園區內各處主要進出口或密集停車區指揮疏散、車輛停泊。
2、公司派駐停車場的人員,都要經過公司培訓部門的嚴格培訓。經業務考試合格,員工進駐新停車場要提前熟悉車場環境及物業公司要求,經過磨合期后正式上崗。
3、工作人員統一著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以飽滿的熱情服務來保障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物業方的形象和聲譽。
4、各崗位的主要職能
A、停車場入口崗:
(1)有效控制進場車輛,保證車場入口、通道及門前良好的交通環境。場內車位出現需求矛盾時,組織與疏導車輛在等候區域排隊順序進常
(2)所有進場車輛的外觀檢驗,排疑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入常
(3)固定車輛進場時,“停車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發放。
(4)臨時車輛進場時,計時卡計時工作。
B、停車場引導員:
(1)、保證場內通道的暢通,有效的提示車位及交通導向。
(2)、負責場內消防及車輛安全的監督。
(3)、合理調配車位資源,隨時將信息傳遞給入口崗。
(4)、對需存車輛的司機提供安全提示服務。
C、停車場出口崗:
(1)、保證出口崗門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環境。
(2)、負責出場車輛按計時卡核算計時合理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票據。
(3)、固定車輛出場時,停車證、出入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收回。
D、停車場主管:
(1)、負責與物業代表協調停車場事務。
(2)、負責本班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嚴格按公司制度組織班組人員完成各職位工作。
五、停車證的管理
1、停車場車證要同雙方協商確認,車證的制作及發放由停車公司負責,客戶詳細資料要注冊存檔并由專人管理不準泄露業主信息;否則,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采取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具有時效性。發現無效車證要及時收回。
3、停車卡要擺放在車里,進場出示車證。車證丟失要及時按停車場公司規定程序補辦。
4、停車卡的具體使用說明詳見停車證背面。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停車公司財務制度執行票據管理,本車場票據領取的數量由停車公司方負責記賬。
2、車場內日常現金收入、票據的管理以及基礎工作,按相關規定執行。
3、長租車位的年租費,可由停車公司方代收并付內部收據。停車公司根據物業方提供的客戶資料,制作停車證;同時開據正式發票。客戶憑內部收據兌換正式發票;領取停車卡。
七、項目收入及成本測算
(一)項目支出:
1、項目經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項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員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員保險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裝費20人×400元/人=8000元
6、對講機20部×500元=10000元
7、辦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費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計:746760元
(二)項目收入:
1、每天車場停車量X均481輛×40元×12/月=230880元
2、預計車流量每天X均350輛×5元×365天=638750元
3、經營收入合計:869630元
3、經營所得稅:869630×6.5%=56526元
(三)停車場利潤:
總收入869630元/年經營所得稅56526元總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總利潤
(四)甲乙雙方利潤分配:協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經營模式:乙方負責收費,自負盈虧,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車場地、位損壞維修管理費,甲乙雙方各負責各自收入的所得稅,乙方負責車場公共險,車場員工工資及意外傷害險,甲方免費提供員工住房,乙方負責車場的能源費用和設備維護費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話不超出總凈收入的20%,收益率從明面上看不高,但實際收益遠遠大于甲方運營收入。因為甲方為此停車項目沒有實際經濟投入,就是有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僅人工開支就減少了甲方幾十萬投入成本,合理規避了甲方勞動用工風險和甲方的停車場管理責任風險,停車場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擔和協調處理,不給甲方造成任何聲譽及經濟影響。乙方派駐的管理團隊歸屬甲方統一管理,積極配合甲方管理處工作,責任自行承擔。而我方一旦接手會對小區一系列停車設備設施進行投入整改,保證停車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合作,則乙方投入設備設施和管理模式歸甲方所有)
2、雙方合作經營模式: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員和合作模式,甲乙雙方承擔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證照辦理、年審,稅金,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停車安全責任險、設施設備)經營利潤按對半分成。利潤X分,責任共擔。
九、合同的終止
如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現象或因為國家政策或單方原因,不能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在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如一個月內未給答復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該項目的管理,其它相關事宜參照合同要求執行。
十、乙方承諾
1、如我方與貴方達成合作意見,簽署合同后,在合同簽訂日甲方繳納50000元履約保證金,用于乙方對于停車場管理責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約保證,如乙方拒不承擔停車場管理的第三方責任或不能滿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經5次書面警告整改無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證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賠償或違約賠償。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發后一月內未有明顯改觀甲方有權解除合約。
2、乙方在甲方提供場地的條件下無償為甲方項目陽光嘉苑小區建設非機動停車棚,用于非機動車停放,配套安全的充電插座,方便居民電動車充電。車棚建設面積、建設時間具體根據甲方劃定區域而定,但最大總規模不超過500X米(涉及乙方經營成本問題,此項捐建必須作為合同期限和經營管理的要約{合同期至少兩年})
3、預留不低于15停車位,方便甲方關系維護使用。
4、一切因車輛停放所導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責任,均有乙方承擔,乙方有協助甲方收取物業費和維護業主關系的義務,并不得推辭。
十一、費用及繳納時間周期
1、管理費:管理費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預交,預交時間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繳納下一季度管理費。
2、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于合同簽署當日足額繳納。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履約保證金自動續約于下一年。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6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7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切實改善城市出行環境,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編制完善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應,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三)堅持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四)堅持信息驅動,規范管理。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周轉率。完善停車設施建設、運行管理規章制度,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主要任務
(一)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系,結合城市區位特征、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科學配建建筑物停車設施
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按照國家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挖掘道路資源擴充停車泊位。在不影響通行能力的情況下,可在符合條件路段單側或雙側規范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和新開通路段,可視具體情況增設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和道沿以上超過8米的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2.利用閑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未開發空地、拆遷征收空地、邊角空地上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3.推進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停車樓、機械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
4.整治規劃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查整治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決小區車位閑置問題。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租售并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套停車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充分釋放小區停車資源,緩解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四)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
充分利用價格調節機制,對我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分區域、分時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機動車輛向城市中心外圍停放,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五)加大停車管理執法力度
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抓拍等手段,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侵占人行道等違法行為,對占用公共資源私設私劃車位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范停車經營秩序,實現停車管理執法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六)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通過進一步增設公交線路、提高公交車發班頻次和優化公交、客運站點布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體系,引導市民綠色出行,進一步緩解交通壓力。對學校上、下學期間安排專人維護引導,減少接送車輛的通行干擾,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教育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七)提升停車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逐步將中心城區既有和新建的停車設施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實施統一管理,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規范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審批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保障力度,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全力推進城市停車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緊盯任務目標,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相關部門、單位將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匯總后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對各成員單位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爭取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8
目前,城市停車設施“重建設、輕管理”問題突出,有限的城市停車設施得不到高效使用;停車秩序混亂,城市道路、居住區停車亂的問題尤其突出,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居民生產生活。為切實加強城市停車管理,改善城市停車環境,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建管并重”,在加快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同時,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規范停車秩序。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合理劃分政府與市場邊界,從標準、規范入手,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經營全過程、全周期的行業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重點加強路內停車管理和居住區停車管理,開展綜合整治,營造宜居有序的停車環境。力爭在3-5年內,通過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緩解停車設施供需矛盾,不斷改善停車環境,努力形成規范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城市停車管理格局。
二、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
(一)強化規劃編制
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建立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機制,推動停車設施合理布局。近期,應結合實際,對交通擁堵特別嚴重、停車問題特別突出的地區,盡快組織編制區域或片區停車設施規劃。
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相協調。規劃編制的同時,應對建設項目停車配建標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調整,調整后的停車配建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同步明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要求。
(二)嚴格建設管理
建筑物新建、改建、擴建時,必須在場地規劃和建筑設計時,按照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確定配建停車設施的規模、布局、建設形式等。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建設工程竣工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停車設施建成后的使用監管,對未經批準、挪作他用的配建停車設施應限期整改、恢復停車功能。
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滿足電動汽車推廣使用要求。因地制宜提高生態停車場建設比例,探索新型停車設施建設模式。
三、加強停車設施經營管理
(一)推行專業化經營
促進各類經營性停車設施企業化、專業化經營。堅持市場化原則,鼓勵路內停車泊位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實行特許經營,通過招標等方式,公開選擇經營主體,將已經建成的停車設施項目轉交社會資本運營管理。鼓勵住宅配建、公建配建停車設施委托停車管理企業進行專業化管理。
培育專業化、規模化停車管理企業。允許企業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城市停車設施經營。鼓勵城市停車管理企業連鎖經營、規模化經營,提升服務,壯大規模,創立品牌。
(二)加強運營服務監管
加快研究制訂停車場管理規定或停車設施運營服務規范,明確經營主體的市場準入條件,確定經營管理服務內容和要求,規范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服務行為,保障停車設施使用者和停車設施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在市場準入方面,原則上應降低停車設施運營主體和投資規模的.準入條件,簡化審批程序,消除社會參與障礙。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從業人員服務技能培訓及行業自律,提高行業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總結、交流國內外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經驗,推廣行業新技術、新理念,提高行業規劃建設管理水平。
四、促進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一)提高信息化水平
要盡快組織開展停車設施普查,摸清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分布和使用情況,建立城市停車泊位信息數據庫和停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停車設施管理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水平。建立停車設施信息系統動態更新機制,對新增或調整的停車泊位進行動態更新。
(二)提高智能化服務水平
推廣使用電子標簽、電子收費技術,建設智能停車誘導系統,向駕駛員提供停車設施使用狀況等,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并減少因尋找停車泊位誘發的交通需求。近期,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可在中央商務區、重點商業地區等停車需求較大的地區,試點建設停車誘導系統,并逐步推廣。
促進車輛號牌自動識別、停車位占用狀態識別等智能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充分利用現代互聯網技術,促進停車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支持移動終端互聯網停車應用的開發與推廣,鼓勵居民通過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查詢、預約車位以及進行付費。
五、嚴格路內停車泊位管理
(一)合理施劃
為緩解停車設施不足的矛盾,在統籌考慮城市道路等級及功能、地上桿線及地下管線、車輛及行人交通流量組織疏導能力等情況下,可適當設置限時停車、夜間停車等分時段臨時路內停車位,明確臨時路內停車服務對象和設置時限。在路外停車位比較充裕的區域,不得占用道路設置路內停車位。
將路內停車泊位信息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泊位信息,包括停車泊位的位置、準停時段、收費標準等,建立統一的路內停車標志、標識系統。
(二)完善收費政策
路內停車原則上實施收費管理,路內停車泊位的價格屬于政府定價范圍,要健全政府定價規則,根據區位、設施條件等推行差別化停車收費。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形成中心區域高于外圍區域、交通擁堵嚴重地區高于普通地區的需求調控格局。
六、規范居住區停車管理
(一)明確居住區停車管理責任
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管理的作用,提高居民在居住區停車設施設置、改造和管理等方面的參與度。加強對居住小區停車設施的管理,已經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小區內停車設施的管理工作;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可暫由社區居委會負責組織。
(二)改善居住區停車秩序
加快完善居住區停車泊位的標線施劃,設置停車指引標志,配備收費、計時、監控、誘導裝置等管理設施,引導居民規范有序停車,維護居住區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管理單位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對停車標志標線和相關管理設施進行維護。
規范居住區停車收費行為,委托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并收費的,收費價格嚴格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
(三)鼓勵錯時共享停車
鼓勵并引導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盤活存量停車資源。推行錯時停車,鼓勵有條件的居住區與周邊商業辦公類建筑共享利用停車泊位。實行錯時停車的,雙方應在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共享協議,公示泊位數量、停放區域、管理措施等信息。允許個人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個人所有停車設施錯時、短時出租、出借,并取得相應收益。
七、開展重點地區停車綜合治理
(一)把握綜合治理的重點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區域開展停車綜合治理。綜合治理要以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人居環境為指導思想,針對城市停車的主要問題,制定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部門職責,明確治理目標和具體措施。
近期,各地應盡快組織開展路內停車和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二)違法停車綜合治理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執法部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形成合力,以停車入位為目標,加強對違法停車的執法力度,對影響公共安全和造成道路交通嚴重擁堵的違法停車行為,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針對違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車道的停車行為組織專項治理,將違法、違章停車情況突出的區域、路段列為治理重點,努力維護城市道路停車秩序。對道路停車拒付費、超出規定時間停車等行為進行糾正。
加強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提高駕駛員的綜合素質和入場停車的意識,做到依法停車、合規停車,自覺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研究實施違法停車取證權外判制度,賦予特許經營者等取證權利,利用多方力量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工作。
(三)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
以整頓停車秩序和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開展居住區停車治理。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在未取得所有權的停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停車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秩序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清理私設地樁地鎖、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車等現象,切實維護停車秩序。居住區停車綜合治理工作,可結合老舊居住區有機更新,同步進行。
城市停車行業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和配合,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做好停車管理與規劃建設的統籌。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指導和協調力度,保障城市停車管理的規范有序。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9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提升我市停車場規范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群眾反映突出的“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鞏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成果,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標為指導,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作為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現代化,切實緩解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增強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推動我市各項工作在全區走在前列、勇立潮頭、作好表率,加快建設美麗新銀川。
二、基本原則
學習外地停車收費管理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間、城市中心區高于非中心區、繁華路段高于非繁華路段、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一般交通站點高于交通樞紐”的原則制定差別化和計時累計收費標準,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相關責任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合作,規范停車場管理運營,提升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職責任務分工
市轄三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綜合管理服務及政策宣傳解釋,積極做好轄區內停車場舉報投訴答復辦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以特許經營的形式管理運營,規范背街小巷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壓力。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出發,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標準,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和制定停車分類區域范圍。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管工作,加強機動車違停查處力度,抓好靜態交通管理平臺建設和停車場標識牌規范,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側停車管理制度,指導市轄三區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交通委員會作用,發掘現有可利用資源,及時新增停車泊位,研究解決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住建部門負責會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對住宅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服務,盡快修改完善出臺《銀川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實施租售并舉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指導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服務企業合理制定住宅小區車位銷售價格、租賃價格、管理費標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市屬國有企業參與停車資源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盡快對公共停車資源進行整合,統一管理運營。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健康發展,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與停車場建設有效銜接,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新時尚。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市國資委、發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門單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運營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車資源,實現統一運營主體、統一建設智慧收費管理體系和電子化平臺、統一服務管理、統一配套設施、統一收費票據,盡快解決我市公共停車泊位多頭管理、層層轉包等管理混亂的'問題。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市政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全市靜態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費行為監督管理工作,對停車收費公示牌進行規范,對不執行停車服務收費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實施價格串通、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停車場依法依規經營。
稅務部門負責停車場電子發票推廣工作,逐步用電子發票替代現行紙質發票,用信息化手段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掌上辦”“集中辦”審批服務原則,及時辦理營業證件,確保經營者合法經營。
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按照各部門及轄區政府停車場管理職責劃分,及時將群眾舉報投訴件轉辦相關部門或轄區政府并督促辦理落實。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府定價范圍內停車場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對公眾投訴頻繁、矛盾突出以及價格明顯偏高的收費開展成本調查,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經營,根據此實施意見實際運行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不斷修改完善。
四、優化調整內容
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醫院停車場、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一)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停車場類型及范圍進行調整劃分:
1.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商場、娛樂場所、酒店(賓館)、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不同地段商業場所參照社會公共停車場區域劃分制定不同標準。
2.社會公共停車場。除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外各類社會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停車設施。根據土地地理位置、路網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對市轄三區劃分不同收費區域(詳見附件2):
(1)A類區:指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擁堵、停車需求大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進寧街以東、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區域。
金鳳區:泰康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寧安東巷以東、正源街以西、雪絨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區域。
西夏區:輕紡巷以東、文萃街以西、懷遠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懷遠路)兩側區域。
(2)B類區:指停車位基本滿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唐徠渠以東、麗景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寶湖路以北A類區以外區域。
金鳳區:包蘭鐵路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西夏區:文昌街以東、包蘭線鐵路以西、賀蘭山路以南、長城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3)C類區:指停車位較充足,停車矛盾較小的區域。區域范圍:
除A類區和B類區以外區域。
3.交通樞紐停車場。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其它交通樞紐站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
4.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所)、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的配套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子計時收費裝置,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5.醫院停車場。將銀川市轄三區范圍內各類公立醫院設立的停車場劃分為兩類:
(1)A類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總院)。
(2)B類醫院:除A類醫院以外的其它公立醫院。
私立醫院按照所在區域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6.旅游景點停車場。包括三區范圍內各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
7.路側停車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兩側由公安交警部門施劃的停車場,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二)對車輛停放時段劃分進行調整:
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白天時段8:00(含)至22:00(含),夜間時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車場:白天時段7:30(含)至19:30(含),夜間時段19:30至次日7:30。
(三)對現行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科學調整。(詳見附件1)
五、提升服務
(一)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區域、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鼓勵經營者實行停車場智能化管理,將相關信息實時接入銀川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平臺;
3.所有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設置電子計時設備,在提供停車服務時必須提供記載車牌號、出入場時間、收費金額、加蓋停車場印章的計時票據;
4.不設置電子計時設備的停車場實行按次收費,具體執行該類型停車場首時段收費標準;
5.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同時提供現金收費服務,滿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車場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維護停車場環境衛生秩序;
7.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行駛和停放的活動;
8.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
9.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點停車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狀況異常的車輛,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機動車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聽從停車場工作人員引導,在規定的停車位停車;
2.按照規定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3.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4.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5.不得在停車場內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6.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倉儲、售賣、展覽等與停車無關的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費范圍
(一)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及殯儀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社會公共停車場接受充電服務期間免費停放。
(四)對貼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機動車,殘疾人本人駕駛在各類非住宅小區內停車場停車,可享受免費停車3小時的優惠。
(五)經市政府批準,在規定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進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辦理業務合理時間范圍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如會議通知、辦理業務的回執、交費票據等)的車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破解市中心城區“停車難”,合力治理“停車亂”,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綠色出行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共治、綜合施策的原則和道路暢通、設位規范、停車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場化運營管理,盤活現有停車資源,強化重點區域治理,創新停車科技應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中心城區停車資源配置格局,實現停車運營市場化、停車秩序規范化、停車收費合理化、停車服務智能化的目標,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
二、目標任務
(一)強化停車設施規劃
1.編制停車設施專項規劃。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的通知》“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的城市,停車位供給總量應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1.3倍之間”的要求,堅持停車設施差別供給原則,摸清我市停車矛盾現狀,預測未來停車需求,制定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目標。結合我市中心城區目前機動車保有量約45萬輛(小型汽車35萬輛)且持續遞增、停車資源缺口25萬個的現狀,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5000個停車泊位的標準,科學制定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和供給標準。
2.落實建筑物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嚴格落實并提高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的配建標準,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和投入使用,確保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配足停車設施,并按規定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空間。
3.最大限度拓展停車空間。結合中心城區停車需求分布和區域場地特點,科學拓展公共停車空間。在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游園等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附近,統籌規劃、新建擴建一批公共免費和收費停車設施。在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區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區域或邊角地帶,規劃建設一批小微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居民小區及臨街建筑物所有者利用自有土地和資源建設停車場,允許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利益。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提高地上地下空間利用率。
(二)推動停車設施建設
1.加大停車設施投融資力度。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單位和個人利用自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收回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權,依法依規授權市屬城市運營類公司(以下簡稱城市運營公司)統一建設和運營。
2.加強專項規劃的落實。編制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作為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對已批準確定的`停車設施規劃,明確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細化落實措施,嚴密組織,抓緊建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縮小使用范圍。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專項規劃落實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確保規劃項目準時落地。
(三)加強停車秩序整治
1.精準管控路內停車。統籌考慮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級、交通流量特征等情況,深入研究不同區域停車需求,科學計算路內泊位停放周轉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車場設施數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車場周邊200米內的路內停車泊位,嚴格控制中心城區路內機動車泊位數。積極推行老舊小區周邊支路夜間限時停車政策,允許當日19時30分至次日7時30分停車。綜合運用現場查糾、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等方式,依法懲處損毀道路停車泊位以及利用地鎖、石墩等妨礙停車功能等行為,始終保持對機動車違法停車的嚴管態勢,確保路內停車“順向、入位、規范、有序”。
2.從嚴管理路外停車。強力推進道路以外區域停車秩序規范整治,在確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連續、安全、暢通的前提下,按照“機非分離”的原則,嚴格控制、科學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泊位。中心城區路緣石以上區域原則上不允許停放機動車,確需停車的,停車區域和通道須進行硬化處理,嚴厲查處私設供機動車上下的路緣斜坡的行為。
3.切實規范停車場管理。研究制定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和智慧停車建設標準,停車場經營者須依法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完善消防、照明、安全技術防范及停車信息智能化等設施,規范停車場內部停車秩序,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
4.依法治理住宅小區內停車秩序。組織開展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泊位(庫)專項治理,對停車泊位(庫)去功能化、車輛停放混亂、私圈亂占停車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集中治理,通過挖潛、改建、擴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區停車設施資源;鼓勵住宅小區內閑置停車泊位有償對外租賃,確保住宅小區內停車設施正常使用,車輛停放規范有序,停車社會分擔率明顯提升。
(四)提高人防工程停車使用率
按照《國家人防辦公室關于頒布<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辦法>的通知》(〔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要求,堅持“戰時能防空襲,平時服務生活”原則,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與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進行有效銜接,確保前期規劃用于平時停車的人防工程全部啟用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五)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
根據停車供需差異狀況,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體、地上高于地下、商業區高于居民區、新能源車減半收費”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公共資源占用成本、交通結構調控成本、停車設施建設使用成本和經營管理成本等因素,積極推動中心城區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通過停車成本壓力驅動停車周轉率提高。
(六)推動內部停車設施開放
加快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停車位向社會開放,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內部停車設施有余量、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務對象免費開放停車設施,盤活存量停車資源。鼓勵企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在符合相關政策前提下,實行錯時開放、有償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車設施供給,提高停車設施使用率。
三、實施步驟
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共分為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
組織開展停車管理系統論證。制定出臺《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南陽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等文件,為一體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收回公共資源特許經營權,進行統一市場化投資、管理,建設市級智慧停車管理平臺,規劃建設一批立體停車設施,提升可視化、數字化停車管理水平。
(二)集中整治和自查自改階段
1.開展住宅小區配建停車場整治。對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停車設施使用情況進行摸底,對已建成但未啟用或挪作它用的停車設施,依法開展整改、限期恢復功能。
2.提升建筑物泊位配建標準。對新建、擴建、改建及老舊小區改造的建筑物,提升配建標準比例,配足停車設施。
3.完善停車場審核備案制度。對已備案停車場審核規范,由市、區兩級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對停車場地設置合理性、資源權屬合法性、經營管理規范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影響進行核查評價,對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審核,對非公共資源停車場進行備案。
4.規范路內外停車泊位管理。對現有機動車車位、非機動車車位進行整改施劃、編號管理,對符合施劃標準的停車泊位予以保留,對不符合施劃條件、設置不規范、影響交通秩序的停車泊位予以清理;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經營者按要求執行停車服務差別化收費。
(三)提升管理和常態管理階段
定期梳理匯總停車管理工作的經驗辦法和發現的矛盾問題,做好疑難問題的解答、規范,不斷完善停車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我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停車需求等工作實際,協調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相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定,為依法管理城市停車設施提供法治保障。
四、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南陽市中心城區車輛停放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機關事務中心和宛城區、臥龍區政府、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四區政府〔管委會〕”)以及城市運營公司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發展和管理等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推動落實。
(二)責任分工
1.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統籌協調中心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城市運營服務,督促四區政府(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落實;建立健全車輛停放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經營性停車場的監管與指導,依法依規辦理中心城區停車設施管理相關手續。
2.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交通亂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法及時處置阻礙執行職務、妨害公務的案事件,打擊阻撓、干擾正常執法的人員,維護執法權威,確保各職能部門執行職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3.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牽頭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人防等部門,對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限期恢復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內部停車位(庫)的停車功能;認真落實《南陽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加強道路兩側和其他公共區域的管理,依法清理私自設立的停車泊位,依法清理使用地鎖、石墩、柵欄、限行樁等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等行為。
4.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中心城區城市更新提質行動方案,按照差異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加強獨立新建停車設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建、改建預留土地以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等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社區、商業核心區等大型建筑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車設施標準,足額規劃配建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便捷換乘。
5.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督促做好住宅小區、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位)建設;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采取出售、租賃、轉讓等形式,盤活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設施資源;牽頭做好新建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工作,指導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建設;協助車輛停放服務中心制定中心城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6.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考慮投資類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使用等成本因素,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車型制定差別化收費政策和標準,并向社會公布;對各類停車服務設施制定的收費標準,提供指導與合理化建議。
7.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指導經營性停車場設置明碼標價公示牌,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及不按規定標準亂收費等行為。
8.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按照〔20xx〕國人防辦字第210號文件有關要求,堅持“平戰結合”原則,配合有關執法單位規范人防工程停車功能,最大限度服務城市停車需要。
9.市文明辦。依托文明城市創建常態提升活動,廣泛宣傳文明出行、規范停放等相關政策,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10.市機關事務中心。積極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高內部停車設施使用率,在保證正常政務運行、停車設施有余量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
11.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督辦四區政府(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停車管理中各項工作任務以及12345熱線反映的涉及停車管理類事項的辦理落實情況。
12.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基層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涉及停車場的各類案件,妥善化解訴訟案件等社會矛盾,提高訴訟審結效率。
13.四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四區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負責本轄區停車管理工作;四區政府(管委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居委會及相關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停車管理職責,推進停車秩序“網格化”管理和門前“五包”制度落實。
14.城市運營公司。構建智慧停車管理系統,做好系統建設、運營、維護、升級工作,實現停車數據的動靜融合、供需一體;在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緊張、停車需求旺盛的區域地段,規劃建設立體停車設施或地下停車場;對公共資源路內、路外停車設施進行運營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定期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難點和問題,推動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四區政府(管委會)要站位全局,從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深化和鞏固創文成果、構建和諧綠色發展格局的高度,做好轄區內的停車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和責任分工,制定推進措施和落實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切實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突出重點,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行政執法銜接,按照“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在主次干道、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培養公眾良好的停車習慣。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聯合執法的組織協調,四區政府(管委會)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私自施劃、擅自占用停車泊位、無照經營、私自圈地收費、亂收費、亂停車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加強停車管理工作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形成“綠色出行、文明停車、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輿論氛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管理共識。
(四)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按照要求,加強日常督導。市車輛停放服務中心要定期對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堅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通報,推動停車管理各項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嚴肅追責。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11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運營服務方案 篇12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三、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四、促進規范管理
(一)確定停車場行業經營服務條件
1.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停車場服務”增項的營業執照;
2.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有關部門批準成立30日內,依法向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3.所有經營性停車場要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收取停車費;納入政府定價的,由發展改革部門核定收費標準;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2)停車場平面示意圖;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五、強化日常監管
(一)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管理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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