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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4篇)
編寫工作方案需要從不同的角度分析設計。當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領導通常會要求我們先準備幾份工作方案,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通用1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面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農房整治〔20xx〕1號)、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農房整治〔20xx〕3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規范農村建房審批和管理,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有序推進,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及分組職責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花秋鎮自然資源所,馬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同志負責具體辦公,統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培訓指導,幫助解決在摸排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技術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業務指導、排查摸底、督導三個專班,負責督促指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
(一)業務指導專班
組長:婁云鵬
副組長:鄭波、黃鏡
成員:馬駒、馮江天、陳東、楊文華、孫朝玉
職責:負責對全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釆集APP及有關政策進行培訓、問題解答,及時提供與摸排有關的基礎資料,對釆集員采集的信息進行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見,收集處理上報全鎮的各種數據資料。
(二)排查摸底專班
組長:各掛村領導
副組長:各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
成員:各村干部、鎮采集員,具體見附件1。
職責:負責組織村干部和鎮采集員,尤其是對手機APP操作熟練、熟悉村組情況、責任心強的干部參與信息采集,要將圖斑、地塊、區域分解到人。鎮村干部相互配合,統籌推進,倒排工期,按要求完成本轄區亂占耕地建房的摸排任務,及時上報摸排數據。
(三)督導工作專班
組長:曹幫勇
成員:曾凌松、劉嬋
職責:負責督導督查各村、各部門按時據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督查情況。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底數,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的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租)情況,規劃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四、時間安排
此次摸排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數據采集(20xx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
鎮自然資源所和農業服務中心將各村圖斑數量以及圖斑圖紙下發給各村,各村(社區)聯合鎮級采集員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二)數據審核(20xx年10月18日)
各村(社區)通過匯交平臺向鎮領導辦公室匯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紙質摸排成果。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0月19日)
鎮、村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社區)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村(社區)村黨(總)支部書記和掛村領導“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細化工作任務
實行掛村領導包村,在編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八不準”和“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鎮級設立舉報電話,各村(社區)均要分別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民眾和媒體的監督。
(三)倒排工期,確保按時完成
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做好摸排計劃,根據本村(社區)圖斑數量,實行網格化包保,責任到人,排好倒排工期,確保節前完成50%,10月17號前各村(社區)全面完成外業摸排工作,18號前內業審核全部完成,19號將我鎮數據上傳縣農房辦。
(四)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各村(社區)摸排工作的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各村(社區)在摸排中,要加強數據管理,對涉密數據和成果,只能采取紙質填報,嚴禁使用網絡傳輸和使用手機APP平臺提交。全鎮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的監督,對摸排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2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3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和全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關于印發博白縣自然資源局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博自然資發〔20xx]33號)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清理整治各種存量;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著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反彈,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蔓延勢頭。
二、組織領導
成立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凌文杰主任兼任,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整治打擊、資料收集等三個工作組。上述工作組可依據實際工作需要動態調整。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陳華春鎮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副站長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運轉。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擊組
組長:王林
成員:陳富強、鄭洲、梁鋒
主要職責:負責各村依法制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用地行為,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負責督促各村加強永久基本農田動態監管,及時發現新的農村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房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堅決打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
(三)資料收集組
組長:周珈如
副組長:劉雪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資料收集。做好涉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群眾來信來訪受理接待、回應群眾訴求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中央、自治區、玉林市和博白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的總體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深入推進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實抓好工作落實,推動農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專項行動取得成效。
(三)總結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認真總結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防止問題的反彈。對未完成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具體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區部署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牡丹江違建“曹園”事件教訓,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將思想認識統一到自治區黨委政府、玉林市委市政府和區廳黨組工作部署上來。
(二)全面摸清底數,確保整治成效。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的問題底數,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人民群眾。統籌運用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的信息渠道及技術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信息準確、數據真實,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礎,確保整治成效。
(三)積極宣傳政策,加強輿論引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性高。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群眾訴求。充分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對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協調,各司其職,集中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堅決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4
為盡快查清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確保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和全面完成,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鄉鎮主體的工作思路,堅持實事求是,主動擔當作為,采取有效措施和辦法,分類審慎處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防止“一刀切”、簡單化。從20xx年7月3日起,對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實行“八不準”: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各種名目占用耕地違法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給他人建房或者將亂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態度管住亂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規處置存量,嚴肅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輸送等嚴重問題,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整治范圍
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建房”兩個重點,主要清查整治全縣8個鄉鎮范圍內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
(一)摸排范圍。20xx年1月1日以來占用耕地新建、續建、擴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頂、四周有墻,具有固定性基礎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農田)。以“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的地類為基準,結合年度新增耕地項目進行判定。
已獲得農用地轉用批復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規定的設施農業類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范圍。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住宅類房屋的具體類型(1戶獨棟住宅、多戶成套住宅等),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業或其他主體),對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點判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是否屬于保障農村村民“戶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和建設所依據相關政策的主管部門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游等產業類房屋。重點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設依據、要求建設該類項目的主管部門和處罰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要及時研究部署,認真進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杜絕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現象。要逐宗登記摸排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項目的有關情況,認真填寫《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個問題一個臺賬管理,建立問題臺賬。務必認真梳理問題清單,逐宗核實,確保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制定整治時間表和路線圖,掛圖作戰,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項銷號一項。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采取通報、督辦、約談、問責等形式推動整治工作,在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并將落實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
(三)構建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1月1日起)。對未完全處置到位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處置責任主體、處置時限、處置措施等,掛賬監管,限期落實整治。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供電局、縣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發揮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區、明晰執法邊界、完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亂象反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組成。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組織,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對摸排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排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整治工作是順利完成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總責,充分調動各級基層力量,充分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確保在工作時限內按質按量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并于每月15日前、30日前,將經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信息采集表》及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密切配合協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體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草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澗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業務指導組,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有關部門派出指導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業務指導,做好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工作,研究解決專項行動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解決“不會干”的問題,推動此次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建立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合處置工作機制,合力推進清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曝光一起、處置一起,絕不姑息,堅決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規處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項目分類處置,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破壞生態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對存在“互有瑕疵”行為的,要厘清責任,嚴格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處置,保障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五)嚴肅追究責任。強化政治監督,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列為專項監督檢查內容,縣紀委監委將作重點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堅決查處工作中領導干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禁而不止、弄虛作假、瞞報漏報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強化氛圍營造。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正面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和研判,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訴求,為此次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5
為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鐘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匯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于新增亂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范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筑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戶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準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后方可通電,并對亂占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斗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干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范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群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并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干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占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干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占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匯報,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干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占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匯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占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衛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臺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占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范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臺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后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后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范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占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戶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于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于占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采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占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群眾在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群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著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范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6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以省級制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余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范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后,不納入摸排范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干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干部包戶,摸排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復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后,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臺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并將摸排情況于每周二、周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電話:xx。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于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匯總審核,通過匯交平臺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后于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并嚴肅問責。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7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市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精神和要求,全力推進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面整治處置我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堅決遏制增量問題,踐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基本國策,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保障好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強化監管,要堅決遏制這一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對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干部,要嚴肅問責”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問題導向,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整治工作,以“保紅線、促發展、惠民生”的戰略部署為具體工作指導,嚴守耕地紅線,確保糧食安全。
二、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遵循“屬地管理、聯合執法、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疏堵結合、依法行政”的原則,明確“控增量、處存量、建機制、保長效”的工作目標,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共同發力,完成四個工作目標:一是深化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全辦耕地保護宣傳力度,提升群眾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的認識度;二是堅決管控增量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建立全辦農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嚴格復核存量信息,對存量農房疑似違法點位逐一復核,夯實分類處置、分類整治工作基礎;四是完成科學分類處置,牢固把握目標導向、范圍鎖定、重點整治、妥善處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實存量問題處置。
三、組織領導
為扎實開展好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特成立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村(社區)主任
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蕊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查蘭松、陳友林、唐祖國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驟
根據《興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興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核實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時間: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13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對市農房辦提取并反饋疑似違法點,提出“分類處置思路”并組織有關人員對轄區內各疑似違法點逐一復核,將復核結果在“貴州省摸排登記管理系統”中進行更新填報。重點如實復核以下內容:建設業主、業主性質、建設時間、建設面積、手續情況、是否符合一戶一宅等。街道辦復核結束后,將轄區內確定為違法的農房,逐一明確各擬分類處置思路,報送市農房辦。
(二)完善分類處置措施
工作時間:20xx年2月13日——20xx年3月15日。
工作內容:由市自然資源局木賈分局牽頭,農服中心配合,根據匯總數據,擬定分類處置措施報木賈街道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并完善具體分類處置措施,經街道領導小組審核后,報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后報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實施。
(三)全面開展分類處置
工作時間:20xx年3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工作內容:街道領導小組根據批準的分類處置方案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分類處置,處置完成后,經主要領導簽字報市農房辦匯總。
(四)迎接檢查驗收。
工作時間: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5日。
工作內容: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根據批準的分類處置方案收集相關工作開展資料后整理歸檔,一卷一宗,迎接市級檢查驗收。
五、分類處置范圍
(一)工作范圍。
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試點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三類農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構筑物類(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礦產、工業、商業、倉儲物流、旅游等用途,但無房屋的建、構筑物,如公路、礦山采場和堆場、停車場、魚塘等)不納入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1.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務的房屋,包括村“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設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3.產業類用房。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二)處置重點。
1.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設,一戶多宅、強占多占、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建設的。
2.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建房,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規定進行建設等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建設的。
3.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
4.未經批準占用重點區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等保護區,河道、水域、水利設施、水源保護區,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村道保護范圍,油氣管道兩側保護范圍等)進行建設的。
5.未經批準備案擅自占用、租用、流轉集體耕地從事養殖、種植,輔助設施用地超標準建設等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
6.應辦理臨時用地而未辦理,且違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等行為。
六、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負責全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導工作;及時草擬、匯報、傳達、解讀分類處置試點工作政策;積極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接溝通,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精神、政策。
2.負責全程跟蹤工作進度,及時總結開展經驗、發現存在不足,針對性地提出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類突發情況的解決方案、措施,為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決策作參考。
3、負責開展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組織協調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務、住建、環保、公安、衛生、消防、市監、稅務等有關部門,按照處置措施逐一處置到位。
(二)各村(社區)
1.各村(社區)承擔轄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分類處置工作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明確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本村(社區)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傳、動態巡查、監管處理,堅決遏制轄區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3.負責貫徹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分類處置相關整治政策和工作紀律,扎實開展處置前后信訪維穩工作,規避聚集性事件,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三)農業服務中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住宅類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并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住宅類房屋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全辦農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農村宅基地合理審批渠道,堅持“一戶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確保“戶有所居”。
3.負責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的審查、批準、備案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分局開展設施農業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資源分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違法行為開展行政處罰,并指導各村(社區)對經處罰可以完善手續的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用房依法完善手續。
2.負責開展全辦設施農業用地信息管理系統架構工作,會同農業服務開展農業設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開展全辦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工作,指導各村(社區)完善農村村莊建設區域、經濟發展區域、生態保護區域等規劃布局管理。
(五)城鄉規劃建設綜合辦公室
1.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納入整治范圍的農村建房安全性進行認定調查核實。
2.配合各村(社區)開展建筑物的其他相關認定調查核實工作。
(六)財政分局
負責開展經行政處罰沒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后續處置工作。
(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
負責配合街道辦開展分類處置工作中的強制拆除工作。
(八)水務、電力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水、斷電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停止供水、供電。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準供水或供電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供水或供電。
(九)文體廣電、電信等通訊部門
1.負責配合各村(社區)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依法處理到位。
2.將合法審批建設手續作為批準安裝通訊網絡、閉路或數字電視信號前置條件,不得給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辦理上述設施。
(十)紀委監委
1.負責對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全程跟進監督。
2.負責查辦全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規、違紀、違法參與亂占耕地建房行為。
3.負責檢查、查辦分類處置試點工作中各部門、各村(社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
(十一)群眾工作站(信訪辦)
負責指導各村(社區)妥善處置分類處置工作中信訪維穩情況。
(十二)派出所
1.負責依法打擊惡意阻撓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全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負責分類處置試點工作的司法解釋、司法調解、司法公證、法律援助等工作,積極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十四)其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根據街道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參與分類處置試點工作。
七、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一戶一宅”、“戶有所居”、還地于耕、還地于農等指導原則,制定分類處置措施為拆除、處罰完善手續、合同制管理使用三類,具體如下:
(一)拆除類。
1.定性為20xx年7月3日以后的違法亂占農村耕地增量問題,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經核實非歷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農戶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或違反“一戶一宅”政策,占用集體土地建設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農戶建房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④城鎮居民、公職人員非法買賣農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經核實不屬于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不實問題的,又不能調整補劃基本農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鄉規劃的,且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予以拆除。
③農業設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資規〔20xx〕1號”文件規定執行,超過規定輔助設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④臨時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予以拆除。
(二)處罰完善手續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①非法占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占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對其違法行為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補辦完善宅基地手續。
②超批準面積建房:
超過宅基地審批面積,但不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占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由原建設農戶提出申請,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的30%收繳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完善宅基地手續,其中屬于脫貧攻堅明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八類重點人群”,允許經村(居)委員會出具困難證明并經辦事處核準后,實施合同制管理。
超過最高用地限額(200平方米)建設的房屋,對其超面積占用土地違法行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罰款,處罰后按照木賈街道辦事處基準地價住宅類標準全額收繳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級公益性事業發展,并由辦事處實施合同制管理,并明確不予辦理手續、拆遷不予補償等。
前款“①非法占地建房”超過區域宅基地允許審批面積外占用的土地,適用本款規定。
②違反城鄉規劃建房:農戶建房在城市、鄉鎮規劃區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經原建設農戶申請予以補辦完善規劃手續,不符合城鄉規劃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10%的罰款,補辦完善規劃手續。
(2)公共管理服務類和產業類:
①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后符合規劃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并對其違法占地行為按10元/平方米并處罰款,處罰后由辦事處按程序完善建設手續,并管理使用。
②產業類房屋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含可以調整后符合規劃的),且符合當地產業政策和供地目錄的,對其違法建設的房屋依法予以沒收,并對其違法占地行為按30元/平方米并處罰款,處罰后沒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交由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置。
(三)合同制管理類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為時間節點。
(1)住宅類:
農戶未經有權機關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但又是該戶唯一住房,暫不宜拆除的,由辦事處實行合同制管理,暫提供給原建設人居住,明確無產權、拆遷不予補償等內容,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務類:
公共管理服務類房屋未經有關機關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設的,且不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又為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建設的,經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由辦事處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實行合同制管理,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針對整體建筑物的部分應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處罰完善手續類”處置措施的,由業主自行聘請第三方有資質公司評估并出具拆除影響整體安全鑒定情況,經住建部門簽字認定后,同整體建筑物主體部分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認識
一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重要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際聯動、省級統籌的重大工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準確地把握住本項工作具有的耕地保護戰略意義,切實地上升到政治高度來抓落實。
二是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緊迫性。亂占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是耕地保護紅線、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威脅,切實摸清、整治、處置農村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的問題,還地于耕、還地于農,穩住人民群眾的“糧袋子”,是當前勢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認識到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形式多樣、淵源各異、類型復雜,各部門、各村(社區)要細化方案、深思熟慮,講究方式方法,工作全過程要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避免造成城鄉矛盾激化和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科學統籌推進,確保處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職,摸清核準轄區底數。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牽頭,全面發動村組集體,按照疑似問題信息核實要求,對所有納入范圍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記造冊,務求翔實地核準轄區數據底數。
二是把握政策,分門別類處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類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涉及職能部門、各村根據職責、屬地,對納入臺賬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法行為,要正確采取分步分類的方法開展妥善處置,杜絕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確保問題整治處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經濟發展持續向好、社會秩序有序穩定。
三是建立機制,強化耕地保護監管。要切實利用本次分類處置試點工作契機,充分探索、積極總結,建立完善農村耕地保護強有力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遏制違法占耕增量、減少違法占耕存量,切實保護好耕地,尤其是優質好地;進一步規范全市各類土地用地管制區域,建立合理開發、有序利用、良性發展的節約集約型社會發展模式。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市、縣工作要求,將我鎮峰壩村作為全縣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試點村20xx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況,建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并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同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整治經驗,為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徑。
二、組織保障
為切實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特成立閔孝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試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由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啟華、李璞、張彩3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張敏奎、敖永陽、丁超、胡朋、袁澤華5位同志組建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統一在鎮政府四樓集中辦公,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工作步驟
(一)核實自查(20xx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鎮農房領導小組要組織駐村工作隊對摸排出的存量問題再次認真核實,確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準確無誤,核實后需要修改的,及時、積極對接縣工作專班在摸排系統中進行修改上傳。采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時,要同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制定方案(20xx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分類處置政策,結合試點村實際制定分類處置方案,逐個房屋提出處置措施、時間表、責任人。處置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后,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三)處置報告(20xx年3月1日至6月12日)
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鎮村聯合巡查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包村干部責任,發揮村級組織和駐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責任到崗到人,依法依規開展處置工作。20xx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問題處置工作并上報處置情況報告.
(四)檢查驗收(20xx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對試點村的檢查驗收工作,并認真總結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下步全面開展處置工作的建議。20xx年6月12日前向縣農房辦報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處置試點工作情況報告。
四、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形成如下初步處置措施: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經鎮城規委會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閑置的,一律進行拆除。三是其它構筑物類暫不納入處置范圍。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手續;二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實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關責任人限期復耕。
(三)接是否強占多占、非法買賣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占耕和占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于一戶多宅將其空閑的住宅進行拆除并復耕,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三是符合一戶一宅但超出《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面積標準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單獨占用大田大壩,房屋本身占地面積不大,壩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圍的空地進行圍合,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四是對城鎮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買賣的,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并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并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五是對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非法買賣占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管理不嚴的責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戶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筑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價的50%子以救助,資金納入財政統籌解決。試點村要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實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村莊規劃預留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空間等措施;完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門宅基地聯審聯批機制;落實宅基地管理屬地責任,鎮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審批職責,探索建立規范審批管理、簡化申報材料、提高審批效率工作機制,為農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村兩委辦公房、農村教育設施、養老設施、衛生文化娛樂設施等):一是屬于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于國家投資的,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并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實施,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加強溝通協作、齊心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分工,全面壓實責任
要細化整治責任,將整治任務落實到人。責任人要對整治工作的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措施,并積極協調對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指導村級開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要采取微信、電子屏、海報、展板、橫幅、宣傳車、群眾會、小組會等形式廣泛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等法規政策宣傳,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規范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并充分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同時,設立舉報電話,自覺主動接受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監督,注重成果運用
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鎮紀委對整治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對整治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9
為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科學有序推進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不斷提高我鎮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推動形成保護更加有力、執行更加順暢、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護新格局,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扎實做好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召開了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扎實做好耕地保護與土地開發利用工作的專題會議,制訂印發了《鎮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進展
按照會議精神,鎮政府成立專門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與瑞爾技術公司特派人員密切協作,2020年9月9日縣自然資源局反饋涉及鎮亂占耕地建房疑似圖斑共199條,截止9月17日下午共核查圖斑123條,待核查圖斑76條,鎮政府自行排摸11處。
二、存在的問題
個別村組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認識還有待提升,排查工作還不細致。政策宣傳方面還不夠廣泛,群眾參與度不高。日常監管需進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數分類抓。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細化工作舉措、進一步壓實責任、形成合力,實行網格化管理,切實查明問題存量。
(二)強化監管,建立臺賬限期抓。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及時組建成立鎮村組農戶“四級”監管隊伍,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對巡查和排查發現的各類亂占耕地問題,我鎮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國土所等部門進行了專項整治,結合增減掛鉤工作,對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進行了大力排摸整頓,并分類建立臺賬,明確工作進展時限,如期完成問題整治清零。
(三)加強宣傳,提高認識常態抓。通過多種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有針對性地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努力擴大傳播范圍和受眾面,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有效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進一步明確違法責任,深刻認識亂占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0
一、出臺背景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政策依據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等文件規定。
三、主要內容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20]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四、文件執行范圍和有效期限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五、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1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本著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農地農用”的原則,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憂患意識,守住耕地紅線,守護黑土地,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務求實效,營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使保護耕地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成為全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不竭保障。
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臺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20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印發以后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占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著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臺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后,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衛片執法圖斑問題。2019年至2020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占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占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布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范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占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對自愿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采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于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衛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臺、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銳、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筑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鑒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后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筑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后,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戶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范化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本方案有效期2年實施期間,上級政府出臺與之有關的政策或印發文件,以上級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縣農房辦研究,決定將我鄉作為江口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鄉,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前期摸排建立的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完成1373條信息的目標任務(住宅類1309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35宗、產業類29宗)。
二、時間安排
(一)宣傳核實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1月1日xx20xx年2月28日,各村(社區)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核實工作,對發現的摸排錯誤信息立即上報并整改,切實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一是宣傳工作,線上通過電視臺,微信、利用趕集天等方式進行宣傳,線下采取在村(社區)及公路沿線通過展板,橫幅等方式進行宣傳,加強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等法律法規和清理整治相關政策的目的意義、方法步驟等宣傳,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教育引導廣大村民積極配合清理整治工作開展,依法建房、規范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二是核查工作,在20xx年2月底前,采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通過各村(社區)核實后結合本鄉實際情況,制定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自查自糾,在20xx年1月25日前,采取在全鄉開展干部職工和村干部自查,以單位和村(社區)為主體在各單位和村(社區)開展自查工作。
(二)開展整治階段。20xx年3月1日xx20xx年9月30日,和7月3日召開了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則對20xx年7月3日后違建的和違反國家“八不準”規定的行為的,結合國家、省、市下發的整治工作指導意見,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處理,發現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對存量問題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開展整治工作。
(三)總結完善階段。20xx年10月8日xx11月底,工作完成后資料及時歸檔,并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達到整改提升。
三、分類處置意見
根據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形成如下處置意見。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其它構筑物類不納入處置范圍,經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閑置的,一律進行拆除。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xx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2013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xx年7月3日后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一律實行“零容忍”。
(三)按是否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
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占耕和占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
二是對于一戶多宅將其空閑的住宅進行拆除并復耕,并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補助150元,資金從增減掛鉤收益中調劑解決,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
三是符合一戶一宅超出本地規定的面積標準的依法處置后,在完善用地手續時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并按照各地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進行確權登記。
四是對本村村民和外村村民私下買賣建房,對符合規劃的,對非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并且不在集鎮范圍內建房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買方把戶口遷入該村,原有住房拆除并復耕,并按房屋面積每平方米補助150元,資金從增減掛鉤收益中調劑解決,將現有住房完善相關手續;對非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在集鎮范圍內建房的、并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并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并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
五是對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非法買賣占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戶一宅占用基本農田建房的,調規并處罰后完善相關手續。
七是對一戶多宅的,新建住房是占用基本農田,并且原有住房安全,并且面積達標,新建住房必須依法拆除并適當補助。經鄉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筑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價(木房50%、磚房70%)補助,資金從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調劑解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一是屬于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于國家投資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并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3
為統籌做好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監督工作,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市委和縣委決策部署,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制定以下專項監督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檢驗,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以人民為中心,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究,立足監督的再監督,嚴格按照三個步驟,聚焦三個關鍵點,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推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監督檢查重點問題
重點監督檢査三個方面11項重點內容。
(一)專項整治履職盡責不力問題
1、各鄉鎮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專項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敷衍應付等問題。
2、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對遏制增量指導督促不夠,不能按期保質完成清理整治任務。特別要緊盯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是否把握好時間節點,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徹底解決問題。
3、紀檢監察機關推動主體責任和監督監管責任一貫到底不力。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存在的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監督檢査不夠,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查處、不問責或者執紀問責失之于寬松軟等問題。
(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領域腐敗問題
4、各鄉鎮黨委和政府以及職能部門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問題。
5、領導干部以權謀私和為利益集團謀私利等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6、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背后的濫用職權、利益交換、收受賄賂等腐敗問題。
7、專項整治期間頂風亂占耕地亂建違建問題。
(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8、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搞形式、走過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虛假調研和虛假整改以及加重基層不必要負擔等行為。
9、專項整治工作不務實,不從實際出發,搞一刀切。
10、專項整治工作中不切實際編材料、填報表、搞檢查等問題。
11、工作中推誘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紀委監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間題監督工作,負責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推動協助職責和監督責任貫通協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貫到底。紀委機關相關內設機構要緊密配合,各負其責,做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線索處置、案件核査、通報曝光等工作。
(二)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法院等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的統籌銜接,增強監督工作協同性有效性,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三)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在做好來信、來訪、來電等常規信訪舉報的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機客戶端、微信等現代科技手段,為群眾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訪舉報途徑。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及時移送在整治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加強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優先研判處置專項治理、巡視巡察、專項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對重大典型問題要提級督辦。
(四)加強重點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確定的三個步驟及四個明確要求,分階段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問題反映比較集中或者工作推進不力的鄉鎮,深入一線進行督查,有針對性地“解剖麻雀”。針對各地情況不同、問題各異的實際,既要加強面上統一部署和要求,又要鼓勵鄉鎮紀委監察室因地制宜開展工作,做到對癥下藥、靶向監督。
(五)做好工作信息報送。各鄉鎮紀委監察室每月向縣紀委監委報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基礎數據及典型案例,每季度報送督辦情況,每半年報送工作總結,對開展的集中整治、明察暗訪等情兄要及時報送。相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對開展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也要及時報送信息。
(六)做深做實“后半篇文章”。及時通報曝光査處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違紀違法案件規律,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深入分析本地區在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方面責任落實、監督管理、制度執行、作風建設等突出問題,督促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建立管根本、利長遠、重實效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從今年3月起至20xx年底,在堅決遏制新增問題同時,用大約3年時間,基本完成專項整治監督工作,按照“動員調研摸底”“地方整治”“檢查復核長效監管”思路分三個階段開展監督工作。
(一)調研摸底階段(20xx年12月底前)。紀檢監察機關要以先遇制增量、再逐步消化存量的思路開展監督,將監督推動調研摸排作為今年工作重點,按照《大同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督促推動各鄉鎮各部門先搞清情況、摸清底數,然后分類研究,區別施策,分步實施。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進一步明確清理范圍、整治標準、整治時限和工作要求,壓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全縣摸底排查數據,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工作臺賬,全面掌握全縣摸底排查情況。
(二)全面推進整治階段(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
在全面推進整治階段,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對經過努力可以解決的問題,要倒排工期,明確時限,逐一銷號;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整治不到位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重點問題進行督導問責;要敢于觸及深層次的矛盾,從嚴從快集中查處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專項整治期間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的案件。
(三)復核長效監管階段(20xx年下半年)。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本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嚴厲打擊農村違法亂占耕地建房、違法違規占用、破壞耕地行為,堅決防止農村違法亂占耕地建房反彈回潮以及違法行為蔓延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紀檢監察機關要貫通學習領會整治“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強化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政治監督,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決不允許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把握政策界限,統一執紀尺度、平衡處理標準,防止簡單化、“一刀切”,防止侵害群眾利益。綜合考慮問題產生的歷史原因、現實狀況和社會危害
等因素,客觀公正、審慎穩妥作出處置,以糾正整改為主,鼓勵自查自糾,以查定則、以責促改、以改定處,統籌問題整改與問責追責。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在情況的精準、過程的精準和結果的高質量上下功夫,精準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嚴防形式主義。專項整治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穩妥推進,把握好工作的節奏,要把情況摸準,把問題搞清。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制定目標,盯住不放,持續整改。堅決防止脫離實際、報假賬花賬、虎頭蛇尾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切實加強我鄉耕地保護,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進一步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以“零容忍”的態度查處頂風亂占耕地建房、嚴重破壞生態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嚴肅查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利益輸送等問題,不折不扣地抓好監督檢查工作,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亂象,確保落到實處、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取得實效。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領導
根據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趙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田軍、廖強、張騰負責具體辦公。
三、清查整治內容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結合“大棚房整治、違規別墅專項清查”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圍繞鄉黨委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情況、職能部門、各村(社區)履行監管責任情況和公職人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干部違規違紀違法情況。著重整治以下五個方面問題。
(一)鄉、村兩級精神認識不高、應付了事,對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市委、縣委、鄉黨委要求落實不力,做選擇變通。
(二)鄉村兩級組織濫用職權,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違規審批問題。
(三)鄉級相關部門、各村(社區)失管失責,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監管不力。
(四)鄉級相關職能部門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玩忽職守,放棄監管,選擇性執法,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地建房行為查處不力問題。
(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參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郵箱,受理群眾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信訪舉報和投訴,建立信訪舉報線索臺賬。(責任單位:鄉紀委)
(二)自查自糾抓整改。綜合辦牽頭落實貫徹好中央、省、市、縣領導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水務站要根據自身職能職責和行業監管責任,對照落實好土地管理辦法、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對十八大以來審批的新建房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自查報告和問題清單報送至鄉紀委。各村(社區)要對轄區開展自查自糾。并于8月10日之前將《思林鄉十八大以來農戶新建房屋情況統計表》報送至鄉紀委。鄉紀委對清理排查進度工作進度進行跟蹤督促,開展監督執紀問責。(責任單位:綜合辦、村管站、國土所、交管站、供電站、鄉紀委、水務站、各村)
(三)嚴查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肅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權謀私、失職瀆職、履職不力、“保護傘”問題,特別要深挖群眾反映強烈的重要問題線索。對問題多發、頻發或者對突出問題整治不力、查處不認真的,要堅持“一案雙查”。二是檢查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的問題。堅決查處推進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虛以應付、排查不精準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對參與農村違規亂占建房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嚴從重懲處,對包底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利用職權搶占或買賣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謀利的領導干部嚴肅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一律通報曝光。四是堅決查處因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造成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視群眾利益的行為。對發生突出問題的地方和部門,鄉紀委要強化執紀執法監管,堅持以案促改,推動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必須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治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扎實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動,狠抓工作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證工作質量,清理摸排工作務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同時,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必須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嚴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全力爭取群眾支持配合;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明確責任分工,通力協作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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