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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精選25篇)
如果我們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當工作將要開展的時候,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領導做決策,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引領,貫徹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精準落實各項保障措施,扎實做好困難群眾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極端惡劣天氣、重要輿情、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結合春節期間大走訪活動,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提高困難群眾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
二、工作重點
(一)查生活保障,改責任落實。一是查看困難群眾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針對被褥陳舊、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加強防寒保暖物資保障力度。二是查看節日食品是否充足。針對困難群眾過冬過節肉油等食品儲備不足的情況進行全面整改,進一步統籌社會各方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送溫暖活動。三是查看飲水供給是否正常。針對因寒潮天氣影響,供水管道結冰等困難群眾正常飲水受到影響的情況進行全面整改,及時開展管道維修維護。同時,加大住房安全檢查排查和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力度,及時送溫暖上門。
(二)查取暖設施,改薄弱環節。查看困難群眾,特別是分散供養特困群體、過渡房內安置困難群眾取暖設施情況,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針對困難群眾取暖設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風撒氣、保暖效果差、燃料儲備不足等薄弱環節進行全面整改。針對孤寡老人、困難殘疾人、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關心不夠、落實照料監護責任不及時不到位、特殊群體取暖困難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隱患。查看電網設備運維管理、線路負荷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針對線路老化、過載、檢查、維護不及時,燃煤爐具缺少排煙管道或煙囪老化破損,室內柴木亂堆亂放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同時,指導困難群眾選用合格電氣產品,正確使用電氣取暖設備,使用過程中避免長時間通電,做到人走電斷,提醒群眾使用取暖器等電加熱器具時,與可燃物保持安全距離,規范安裝電氣線路,及時更換絕緣層破損、老化的線路,通過發放明白紙等形式指導困難群眾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環境,改臟亂面貌。查看困難群眾屋內及周邊衛生情況,針對庭院臟亂、異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內不整潔等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兩側及房屋前后亂堆亂放的雜物、牲畜糞便、屋內死角,清掃庭院,清運垃圾等,對照“九有五無五凈”標準要求,切實改善困難群眾居住環境。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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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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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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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動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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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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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劉直(市民政局機關黨委書記)
副組長:陳建忠(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負責人)
魏功強(市救助管理站站長)
成員:宋盈吟、王武江、楊維清、魏江、劉寅
領導小組下設專項行動辦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體負責組,。
1、街面巡查組
負責人:王武江
成員:劉寅、王芳、成長遠、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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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楊維清
成員:馮明亮、徐學清、張少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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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保衛組
負責人:魏江
成員:羅異文、楊榮霞、車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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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傳報道組
負責人:劉寅
成員:沈俊、桂琦、王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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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措施
(一)街頭救助巡查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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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救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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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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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繼續加強信息工作
,,專項行動救助小組。
(三)嚴明工作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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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3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工作目標,建立冬春救助檔案,嚴格按照申報程序確定救助對象,確保收到冬春救助資金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戶,力爭不漏一戶,不掉一人,讓所有受災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愉快過年。
二、救助原則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精準救助”要求,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切實幫助解決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實際困難。
三、救助政策
(一)救助對象。受災人員冬春臨時生活救助對象主要是解決當年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因災致殘致傷、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家庭財產損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無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調查登記《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村(居)小組提名、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的程序,精準確定救助對象,并落實公開公示制度。
(三)救助標準。按照《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自然災害受災困難群眾冬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的通知》要求,依據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對應急管理部門認定的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標準實施救助。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9月15日-30日)。縣應急管理局會同各鄉(鎮)組織工作專班進村入戶,開展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調查評估,摸清底數,詳細掌握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家庭基本情況、受災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劃分需救助對象類別,并分類登記造冊,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逐級上報備案。
(二)評議公示階段(分配款物10日內)。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分配冬春救助款物總量、救助對象分類和人數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及時完成審核工作,并對審核上報的名單予以公示。
(三)款物發放階段(收到上級通知5日內)。鄉(鎮)人民政府公示無異議,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按照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告知救助對象救助數量并及時發放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資金通過農商銀行“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戶,并在備注欄標注“救災”二字。實行實物救助的,完善簽字手續,建好臺賬。20xx年1月18日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統計表,有關人員簽字、加蓋鄉鎮公章,報縣局存檔備案。
(四)督辦檢查階段(20xx年1月10日-20日)。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力量按照分線分片責任制對各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查看鄉鎮黨委會記錄、款物分配是否發文、是否專款專用、審核情況、公示情況等;查看村級評議記錄、公示情況、救助臺賬建立情況、物資發放簽字情況等,確保縣、鄉、村三級臺賬一致;督促鄉(鎮)按照時間規定及時將冬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到戶;了解救助款物到戶知曉率,受災群眾冬春生活通過救助后還存在哪些實際困難和解決途徑。
五、有關要求
(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嚴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鄉鎮駐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縣應急管理局重點抽查”的.工作機制,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縣應急管理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強指導鄉鎮,嚴格救助程序,把住關鍵環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重點做好村級評議和公示工作,精準確定救助對象,確保底數清、對象準、程序嚴、臺賬實。
(二)加強部門協調,做實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資金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需采取實物救助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采購,確保物資質量安全。縣應急管理局主動會商財政部門,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加強與民政部門的協調聯動,推動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救急難等機制的有序銜接,提供資金救助力度,做到應救盡救。加強與鄉村振興部門協調,推動在職干部職工“暖冬行動”幫扶機制,給全縣受災困難群眾提供物資幫助。
(三)加強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開。冬春救助資金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救助資金專賬專戶管理,鄉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健全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續齊備、賬款相符,確保救助工作規范有序、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縣、鄉、村要主動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資金。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要求,認真組織落實冬春救助相關政策的公開公示,將救助對象民主評議結果、冬春救助標準、救助對象款物領取數量等情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確保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4
為扎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群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5
為全面深入細致做好我縣冬季取暖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根據中共大同市委辦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市農村冬季取暖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林武書記、藍佛安省長關于保障群眾溫暖過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氣供應暨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將群眾溫暖過冬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生動實踐,作為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為今冬明春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實有效舉措,解決好群眾“著難愁盼”,努力對沖煤價上漲、氣候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響,確保廣大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都能溫暖過冬。
二、重點任務
(一)迅速全面開展取暖摸排工作。各鄉鎮(社區)要成立保障群眾溫暖過冬工作專班,發動鄉村兩級干部、駐村工作隊對轄區內群眾取暖情況開展一次“拉網式”大排查,落實到村、精確到戶、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況底數。特別是要重點關注農村孤寡老人、留守兒童、“三類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分散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體,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臺賬,制定針對性措施。所有摸排情況要以村為主、以戶為單位,制圖上墻,精準掌握。(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辦)
(二)加快“煤改電”工程特別是電網改造工程實施進度。各項目承載主體要克服嚴寒等不利氣候條件影響,調動精兵強將,多派技術人員,統籌物資設備,晝夜加班,分秒必爭,搶時間,趕進度,確保42930戶“煤改電”用戶安全運行。能源局要統籌協調好電網改造、落實“煤改電”電價補貼相關工作,確保工程即完、電網即接、用戶即暖。(責任單位:能源局、國家電網陽高分公司、大同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三)保障縣城集中供熱用煤和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戶燃煤充足。對接晉能控股煤炭運銷公司,簽訂清潔煤購買合同,保障燃煤供應;開通綠色通道,幫助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戶購置清潔煤;加強集中供熱的協調、監督、管理,督促供熱公司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對日常發現的設備、管網故障及時維修,對群眾反映的各類訴求及時回應解決。(責任單位:住建局、廣廈熱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應網絡。積極與上級能源部門對接,爭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銷售網點;各鄉鎮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布局潔凈煤銷售網點,方便農村群眾就近購煤;各鄉鎮、村委會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保障煤。(責任單位:能源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質取暖戶燃料供應充足。對11362戶已實施生物質取暖用戶的燃料需求進行精準測算,加大生物質燃料的調運、儲備力度,拿出專項補貼,確保生物質取暖用戶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盡心盡情盡力做好農村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工作。縣財政拿出專項資金采購買“愛心煤”,保障特殊困難群眾取暖用煤需求。繼續保持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優良作風,采取臨時救助、黨員結對、社會幫扶等多種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農村鰥寡孤獨、易返貧邊緣人員、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體的溫暖過冬工作。(責任單位: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駐村幫扶單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建立應對極寒天氣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健全應急機制,及時處置極寒天氣給群眾取暖造成的不利影響和危害。(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能源局、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隱患排查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冬季取暖安全隱患排查,及時幫助群眾解決用電用煤等方面安全隱患;加大用煤用電及防寒知識宣傳,防止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凍傷等事故發生,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引導群眾儲備一定數量木質燃料、秸稈等清潔煤替代品,以應對極端寒冷天氣取暖問題。(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陽高縣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工作專班,縣委副書記、縣長謝云任組長,副縣長蘭學欣、冀雪俊、鐘志剛、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組長,發改、能源、住建、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國家電網陽高分公司、各鄉鎮人民政府為成員單位,全面協調推進群眾溫暖過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四套班領導包鄉鎮(社區)、鄉鎮(社區)干部包村、村(居委會)干部包戶的“三包”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全部群眾溫暖過冬;建立“日報告、周研判、月推進”調度機制,及時研究解決群眾過冬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專項督查機制,成立專項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深入鄉鎮、村、戶,對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于整改不重視、工作不細致、群眾反映強烈的鄉鎮、村和單位,嚴肅問責,決不姑息遷就。
(三)凝聚社會合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宣傳陣地,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農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獻愛心、送溫暖,切實讓廣大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6
根據市總工會、集團工會的部署,旗能公司工會決定于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開展以“心系職工情,溫暖進萬家”為主題的送溫暖系列活動,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為:
一、指導思想
積極協助黨委、政府落實各項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過走訪慰問、扶貧濟困、權益維護、精神關懷、強化服務等,對廣大職工群眾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和勞動模范開展送溫暖活動,切實在推動科學發展、幫扶困難職工群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服務廣大職工、促進職工隊伍穩定和社會穩定中發揮組織的重要作用,送溫暖幫扶實施方案。
二、活動時間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節前
三、覆蓋對象
面向困難群體,面向先進模范人物
四、實施步驟
1.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規劃方案。摸清困難職工數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籌集送溫暖資金,為“兩節”送溫暖做好
資金保障。
2、救助對象。重點做好以下3類對象的幫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災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難的先進模范家庭;
(3)元旦春節假期期間堅守崗位的職工。
3.加大對困難職工家庭的幫扶力度。對已經建立困難職工檔案的困難職工、困難勞模進行全面走訪慰問,努力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對因患大病、子女上學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積極提供醫療和助學救助。
4.積極開展人文關懷及精神幫扶工作。對表現先進的人物,要通過崗位慰問、家庭走訪、宣傳報道、座談交流等方式營造關心、尊重、學習、弘揚精神的氛圍。
五、具體要求
1、制定計劃,做好統籌安排。按照走訪慰問與機制建設相聯動,救急濟難與深層次矛盾化解相協調,物質資助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的要求,提出有具體目標、有黨政支持、有人員落實、有資金保障、有機制規范、有措施保證的.計劃實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實處。
2、開展幫扶服務,力求多措并舉。一是做好勞模生活困難補助金、特殊困難幫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節慰問金的發放工作,切實做到及時、準確。二是大力疏通困難群眾利益訴求渠道,有效開展低收入群眾的援助服務。
3、強化政策幫困,力爭無縫鏈接。廣泛開展惠民政策的宣傳活動。
4、營造輿論氛圍,擴大社會影響。各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宣傳陣地,及時報道對活動的關心和支持,大力宣傳送溫暖活動的典型經驗、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愛困難職工、幫扶困難群眾的良好氛圍。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7
為確保特困勞模、特困職工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根據盛通化市工會的統一要求和市委的總體部署,市總工會就做好20xx年工會集中送溫暖活動,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情況
為做好20xx年工會集中送溫暖活動,市總工會按照“扶貧濟困解難事、溫暖和諧進萬家”的原則,精心組織,扎實推進,目前已經完成了活動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集中送溫暖活動的組織領導,成立了集安市總工會20xx年集中送溫暖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市總工會主席劉太平擔任,副組長金鑫、于志強,成員李正姬、孫玉春、高奎娟。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集中送溫暖工作,保證了集中送溫暖活動的順利開展。
2、調查摸底。20xx年11月,市總工會轉發了《通化市總工會關于轉發<吉林省總工會關于在全省開展職工生活大檢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層工會對職工生活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并對摸底情況進行了核實匯總,共確定困難職工447戶。
3、籌措資金。組織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保證今年集中送溫暖資金額度在往年基礎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籌措送溫暖資金91,500元。其中:各級工會組織籌措20,000元;財政撥付送溫暖資金20,000元;民政部門專項支持20,000元;總工會經費安排31,500元。
4、確定標準。市總工會于20xx年1月4日召開了主席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布署了20xx年集中送溫暖活動。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礎上,確定今年每戶增加一桶油,金額達到200元。
二、活動安排
此次集中送溫暖活動分集中走訪困難企業、集中走訪特困職工兩階段。
(一) 集中走訪困難企業
動員大會后,集中走訪東方機械有限公司、正大養護公司、利源金礦和得利硼業等8戶企業,為這些企業送去慰問金,幫助企業
解決籌集送溫暖資金困難,加大企業扶持困難職工力度,由企業按照每戶200元標準發放送溫暖物資,保證企業集中送溫暖活動的開展。
(二)集中走訪特困職工
1、召開動員大會。1月10日上午9時,召開由各有關系統工會主席參加的'集中送溫暖活動動員大會,進行動員和具體布署,并向各系統工會統一發放米、面、油送溫暖物資。
2、市總工會與市主管領導一起走訪困難職工。請市委副書記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長劉永福一起走訪2戶困難職工。每戶標準500元(300元現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統工會組織走訪困難職工。會后,各系統工會組織按活動方案要求,立即組織開展集中送溫暖活動。
三、幾點要求
1、各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集中送溫暖活動,主席要親自抓,親自走訪慰問困難勞模和特困職工的走訪,傾聽困難職工的訴求,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送去黨和政府的溫暖,使困難職工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
2、各工會組織要統一時間、統一行動、統一內容,認真做好集中送溫暖活動。要深入基層了解情況,不漏掉一個需要幫助的困難職工,要保證在2月10日前將送溫暖物資發放到每一個困難職工手中,確保困難職工不因生活困難而發生意外。
3、各工會組織要加大送溫暖活動宣傳力度。要通過電臺、電視臺、簡報、板報等各種途徑廣泛宣傳,使全社會了解和支持工會開展的集中送溫暖活動,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8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關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積極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及時了解困難群眾的實際情況,認真解決春節期間困難群眾生活問題,鎮黨委、政府決定20xx年在全鎮開展“送溫暖、促和諧”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xx年2月6日前。
二、人員安排
由聯系社區的黨政領導安排,各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各社區工作人員組織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聯點領導,聯點辦公室在集中慰問期間內必須安排專人到社區上戶慰問。
2、走訪同時及時掌握特困群眾的具體情況,排調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全力確保地方穩定。并對社區五保對象、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嚴防煤氣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發生,對無房戶、危房戶重點關注,認真制訂和落實幫扶措施。
3、各社區要認真摸查慰問對象,重點關注優撫戶、重災戶、特困殘疾戶、五保戶、特困戶、特困老干部、特困傷殘軍人等群體。
4、各社區特困傷殘、退伍軍人必須慰問的.對象由鎮社會事務辦根據上級要求提供給各單位,請相關社區切實落實到位,且慰問金額不得低于200元/戶。
5、請各社區仔細摸排困難在讀學生情況,并安排慰問1—2名困難學生。
6、慰問對象慰問資金標準按市級400元/戶,縣、鎮200元/戶落實,科局對口慰問資金由社區聯系相關科局落實到位,過冬棉被按每個社區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區和辦公室要充分認識開展“送溫暖、促和諧”活動的重要意義,把“送溫暖、促和諧”活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關注民生,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具體行動,精心安排,認真落實,嚴肅紀律,確保解困資金及時發放到最困難群眾手中。
活動結束后,由各社區將被慰問對象名冊、基本情況報社會事務辦,由社會事務辦匯總后上報縣民政局。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9
為進一步體現黨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心,落實十項民心工程,深入基層,聯系困難群眾,切實幫助困難群眾解決生產和生活上的困難,創建宜工宜商宜居宜創業的水鄉新城,推動社會全面進步。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高埗鎮開展“聯系困難群眾、結對幫扶送溫暖”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開展“聯系困難群眾、結對幫扶送溫暖”活動,要全面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市第十一屆三次全會精神,結合高埗鎮的實際情況,努力實踐、體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互敬互愛的優良傳統,牢固樹立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保持黨和政府與群眾的`血肉聯系,使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逐步度過難關,增強“造血”功能,擺脫貧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對象的標準和確定程序
扶貧濟困對象的標準,根據全鎮的實際情況,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家庭為這次扶貧幫困的重點對象。扶貧濟困對象的確定程序,其確定與上報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平的原則,凡是申請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對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對后統一報鎮社會事務辦,經過認真審核、同意后,名單由鎮社會事務辦建立檔案進行管理。
三、參加人員、方法
參加人員有鎮領導班子成員、鎮機關全體公務員、在編職工;鎮屬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正副職領導,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會正副會長;各村(居民)書記、主任、副書記、駐村掛職副書記、主任助理等,每人結對幫扶一個低保戶家庭。根據統計,參加結對幫扶的人員共269人,接受幫扶的困難戶269戶710人。扶貧濟困活動開展后,濾布每年對出現貧困戶脫貧、新增加貧困戶,以及參扶人員變動的情況,都將及時進行調整個別結對關系。另外,要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大力倡議社會熱心人士參與扶貧濟困活動。
四、主要任務和措施
各駐片鎮領導班子成員負責統籌該片的聯系幫扶工作,由鎮社會事務辦負責統一協調,參加幫扶工作的人員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對幫扶對象要經常進行聯系、走訪,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別是重要節日要進行慰問。二是盡量幫助幫扶對象解決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重點是解決在就醫、就業和子女讀書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力爭一年辦1至2件實事、好事。三是力所能及地給幫扶對象以適量的實物和經濟救助,每年實物和經濟扶助的總價值不低于500元。四是發揮各自優勢,進行“科技扶貧”、“知識扶貧”等多種方式的扶貧,變“輸血”為“造血”,堅持“扶貧更要扶志”,鼓勵自主創業,讓幫扶對象盡早脫貧致富。五是進行動態管理,隨時了解和掌握幫扶對象家庭成員變動、經濟收入等情況,對帶有普遍性和突發性的問題,應及時向駐片鎮領導班子成員匯報,由鎮委、鎮政府就有關問題進行統籌解決。
另外,各村要設立一名扶貧濟困負責人,由抓民政、社會事務工作的干部擔任。幫扶人員進行幫扶活動時,要通過村的扶貧濟困負責人進行溝通、聯系,接受幫扶的貧困戶聯系幫扶人員也要通過村幫扶負責人。因此,村幫扶負責人要認真做好協調工作,及時、適當地安排幫扶人員幫助解決貧困戶所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時間安排
㈠工作準備: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審核貧困戶名單,確定幫扶對象,安排好結對對象,確定結對方案。
㈡動員大會:20xx年1月17日,召開動員大會。
㈢實施落戶:20xx年1月17日至春節前,參加幫扶的全體人員聯系幫扶對象,扶貧濟困活動全面展開。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0
一、送溫暖活動的主要內容:
本次送溫暖活動,市總工會確定自20xx年元旦開始,到1月底結束。主要是協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工會領導以及市有關部門的走訪慰問活動;同時,市總工會將統一組織力量,抽調市總機關有關部門人員深入困難企業和特困職工家庭訪貧問苦,認真搞好調查研究,切實掌握困難職工的生產生活狀況,組織、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好“五送”活動,具體幫助職工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各級領導在走訪慰問活動中重點了解的內容如下:
1、傾聽下崗失業人員和特困職工的意見、呼聲和要求,體察職工情緒,準確了解特困職工的生活狀況及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2、調查了解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特別是各地解決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的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促進問題的解決,井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3、調查了解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政策,以及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政策的執行情況,督促政府有關部門盡快解決問題,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4、貫徹落實市總工會《關于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繼續開展送溫暖活動的`通知》的情況,開展送溫暖活動的打算、措施等。
5、走訪慰問企業困難職工、勞模先進人物和軍轉干部家庭,廣泛宣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有關政策,做好職工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訪慰問的重點對象
l、下崗失業人員以及尚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特困職工;
2、因大病、災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別困難的職工;
3、企業中生活困難的勞動模范和軍轉干部及單親女職工。
三、組織形式
省總工會領導來臨沂走訪時,除聽取市總工會匯報外,還要聽取走訪困難企業、特困職工家庭所在縣區工會匯報(每戶1000元慰問金),了解特困職工的思想和生活狀況,傾聽他們的意見要求,檢查指導工會送溫暖活動的安排和開展情況。
市及市有關部門領導分組走訪慰問的形式和對象,由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安排。其中,工會負責困難企業中特困戶的名單確定和走訪安排。各縣區工會要分別確定兩個特困企業,并從每個特困企業中確定兩戶走訪對象,即每縣區確定兩個特困企業、四戶特困職工家庭上報。
各縣區對于省、市領導走訪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職工戶,要認真落實市總送溫暖通知精神,扎扎實實地開展好各項送溫暖活動,并認真做好送溫暖總結和統計工作。省以上困難勞動模范的走訪慰問,市總工會根據全總、省總工會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將安排專門資金走訪。縣區的困難市勞動模范,由縣區優先納入送溫暖對象中自行安排走訪;市直單位的困難市勞動模范,由市總工會統籌兼顧。
四、時間安排
省總工會領導同志的走訪慰問,從20xx年元旦開始,到20xx年1月底結束。屆時,由市總工會另行通知。
市領導同志的走訪慰問的時間是1月6日至10日。
各縣區總工會要將確定走訪的困難企業和特困職工戶名單及其簡要情況于4日下午前報市總工會生產保障工作部。
五、幾點要求
1、各縣區和市直各單位工會要把關心職工疾苦,幫助他們解決好生產生活問題作為當前的首要任務和全局性工作抓緊安排部署、抓好落實。特別是對省、市領導走訪慰問的準備工作,要精心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走訪活動的順利進行。
2、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做好送溫暖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體現工會組織的特色,營造全社會關心困難企業、關愛特困職工、扶危濟困的良好社會氛圍。
3、在開展送溫暖活動中,要廉潔儉樸,輕車簡從,食宿從簡,嚴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1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根據市應急局部署和要求,經20xx年1月18日晚街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發放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安排好我街道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有衣穿,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度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開展,街道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蹲村領導、扶貧工作站、民政所和應急辦人員為成員的'冬春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分片包干,包村干部包到村,村組干部包到戶。
三、發放金額、救濟對象及救助人數
本次發放金額共計41萬元;救濟對象為20xx年至20xx年度冬春季度重點受災戶、低保戶等困難群眾836人。
四、規范程序,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戶報、村評、街道審、市定”工作流程確定救災對象,及時張榜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發放時要嚴格實行“資金來源、發放原則、補助對象、救助標準”四公開;嚴禁平均分配,杜絕優親厚友和擠占挪用等現象發生。救災款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款相符、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四要求;救助資金要全部采用“一卡通”形式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救助資金要及時在瑞昌市民生資金項目大數據監察平臺公示。街道辦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重點督查救助對象掌握是否準確,是否按程序辦事,是否張榜公布。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2
按照區應急管理局通知要求,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財社【20xx】561號)相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經征求各村(社區)的意見,提出如下方案:
一、發放政策依據:
按照區應急管理局的要求,20xx年度的“中央自然災害補助資金(冬春救助款)”應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財社【20xx】561號)第三款“(四)冬令春荒困難補助項目:對冬令、春荒期間存在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的受災群眾,按照人均不低于270元的`標準,需救助人數的三分之一以及省級承擔比例測算分配。”的文件規定進行安排。
二、資金發放形式:
中央自然災害采取現金救助形式,通過打卡發放。
三、資金使用范圍和標準:
20xx年汛期過后,全鎮有6個村(社)遭受不同程度的災害損失,受災面積共計8062.5畝(20xx年夏季汛后各村、社區上報后統計數據),根據區應急管理局通知,撥付冬春救助資金共計77000元。具體安排:
(一)優先保障受災群眾、低保戶、五保戶,殘疾、特困群眾等,人均不低于270元。
(二)冬春救助款共計77000元,根據各村(社區)統計上報的受災面積(見附表),按照各村受災面積比例分配,具體由各村(社區)依據文件規定,按實際情況分配。
按照受災面積比例分配如下:
略
四、資金發放原則:
要求各村(社區)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統計上報受災救助名單,不重復救助。做到民主評議(有會議記錄,其中要體現重點保障人員、照片、會議簽到)、登記造冊(有花名冊)、張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確保實事求是、專款專用,維護節前穩定。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3
今年我縣發生風雹、低溫冷凍、洪澇等災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來干旱、洪澇較為嚴重,全縣多數鄉鎮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給受災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保障我縣20xx-20xx年度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冬春救助工作有關政策及規程,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地實施救助;依照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社會救助辦法》《甘肅省自然災害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加大受災困難群眾排查力度,組織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調查評估,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的數量、需救助時段、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準救助對象,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不斷增強受災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冬春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防止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的發生。
二是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冬春救助對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嚴重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財產損傷等情況,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三是堅持救災款物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受災程度,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款物,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對象、程序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災人員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災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脫貧不穩定戶、困難優撫對象、留守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群體,確定為需救助對象。
(二)救助程序。各鄉鎮根據今年自然災害情況制定鄉鎮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體程序如下:
1、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并張榜公示。
3、鄉鎮要逐戶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后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4、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5、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由鄉鎮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市應急管理局審核后,通過涉農資金“一卡(折)通”發放。
6、建立臺賬。各鄉鎮以人為單位建立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三)救助標準。參照甘肅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可以適當放寬,不得超過最高救助標準。
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群眾,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群眾由政府救助,具體參照甘肅省民政廳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實際發放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困難優撫對象、殘疾困難戶等特困群眾救助金可以適當放寬。各鄉鎮要結合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四、救助形式和資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現金發放為主,資金來源主要是上級下撥的冬春生活救助補助資金。
五、救助時間與步驟
(一)摸底調查階段。20xx年9月上旬開始,受災鄉鎮根據年內受災情況,對本轄區內因災困難人口需救助情況進行摸排,通過個人申請、村上評議、鄉鎮審核、公示等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并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和《受災人員冬春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制定冬春救助實施方案、資金申請報告、冬春救助評估報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電子版)上報縣應急管理局312室。
(二)復核抽查階段。縣應急管理局組織人員對各鄉鎮受災人員上報名單進行復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對象的審核、公示。
(三)資金審批發放階段。20xx年1月,縣應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級撥款通知后,及時擬定資金分配方案。鄉鎮進行資金到戶分配、審核,10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報審批。縣應急管理局聯合行文,采用社會化發放形式,通過惠農戶“一折通”發放,5個工作日內直接發放到受災需救助群眾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應急管理局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專項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災區群眾的關心,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4
根據旗應急管理局文件精神,為解決20xx-20xx年度冬春受災嚴重,導致部分群眾基本生活臨時困難問題,結合我鎮受災情況,經研究決定,下撥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為確保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位,制定此方案:
一、救助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社會救助、生產自救的原則;
2、堅持分類救助、突出重點的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公平、透明的.原則。
二、救助對象
此次下撥的救助資金,是根據各村20xx年受災情況和自救能力,對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予以補助。
三、救助方式和救助標準
本次救助采取現金救助方式,根據各村受災群眾戶數及受災程度嚴格按照分類救助、突出重點的原則進行救助,各村要嚴格按照救災款物發放程序執行。
四、工作流程
嚴格執行《阿榮旗冬春救助工作流程》,依照“戶申、村評、鄉審、旗定”工作程序,實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公開發放”的原則進行發放。
五、發放形式
救助資金經應急管理局審批后,通過“一卡通”的形式直接發放到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黨支部書記作為本次冬春救助的第一責任人,及時組織召開會議,認真討論研究,嚴格按照程序執行,確保救助資金發放到位,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深入調查,準確確定救助對象。各村要及時對需救助的受災群眾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并嚴格按照發放程序,準確確定救助對象,合理確定救助標準,突出救助重點,對缺乏自救能力的五保戶、重災戶、特困戶、殘疾人特殊家庭等要給予重點救助,確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戶、不漏一人。
3、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工作責任。政府將適時組成檢查組,對救助資金發放情況進行檢查。各村嚴格按時限要求上報各類材料,因不按時或材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各村負責。如發現救助對象不準、發放不及時,造成困難群眾上訪或基本生活出現問題的,由各村負責并做好上訪人員解釋說明工作,對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5
今年以來,我辦多次遭受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災害導致我辦部分群眾生活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防范因災致貧返貧。按照中央、省、市、區關于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安排好冬春期間災民基本生活作為當前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救助、分段實施、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妥善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安全過冬、溫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衣、被等)救助為輔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救助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做到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做到精準救助。
(三)堅持專款(物)專用、重點救助的原則。救災款物要根據受災程度和救助月份,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優先考慮重災區和重災民,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率,切實把救助款物發放到實際困難群眾手中。
(四)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審核、區級應急部門審批(“戶報、村評、鄉審、區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區分受災人員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致傷致殘等情況,按受災人員困難類型、救助需求種類和數量、需救助時段進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受災低保戶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三、組織機構
成立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會事務辦,劉宇泉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四、資金籌集和工作要求
資金籌集比例:按照《省應急廳關于20xx-20xx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和省級補助資金績效目標填報工作提示》《安順市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西秀區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籌措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萬元,完全由西秀區政府撥付。
資金分配:根據9月份各村委會摸底上報的需救助情況統計和實際籌措的資金數,按比例分配東關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資金分配表(詳見附件5)
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制定西秀區救助標準為:口糧救助標準為200元/人,衣被救助標準150元/人,取暖救助標準100元/人。
工作進度安排:20xx 年1月3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上報西秀區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冬春救助統計表(附件2);20xx 年1月8日前,上報西秀區受災困難群眾自然災害救助申請審批表(附件1)。20xx年1月22日以前,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辦將冬春救災款物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并將冬春救助工作進展情況于20xx 年1月27日前上報區應急局。20xx年5月以前,全面完成冬春救助任務。
救助時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五、實施步驟
(一)需救助情況調查核查階段(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1月5日)
1.冬春生活救助的直接救助對象必須是20xx年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的生活困難群眾。各村委會要組織全面摸排,做到受災村組和受災農戶全覆蓋,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少一戶一人。重點關注和救助因災倒房重建戶、糧食絕收戶、低保戶、精準扶貧戶、特殊困難受災群體。社會事務辦要按照“戶報、村評(核)、鄉審、區定” 和“三榜公示”(確定救助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救助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對需救助對象進行認真復查和核準需救助人口及需救助資金。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災民,原則上采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扶的辦法自行解決。
“戶報、村評(核)、鄉審、區定”的程序:⑴戶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⑵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后確定擬救助對象及救助數量,并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一、二榜)。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⑶鄉審。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區應急管理局。⑷區定。區應急管理局審核確定后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發放到人到戶,并在銀行轉賬附言中備注資金用途為“受災救助補助。
發放公示要求。社會事務辦要配合區應急辦應及時將對象審定、資金發放情況通報各村委會,并在發放對象所在村委員會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三榜)。
2.社會事務辦要結合實際,做好核查安排,要對參與核查工作的包村干部、村干部等人員進行培訓,合理調配人員,做好有關臺賬審核、錄入、匯總及上報等工作。
(二)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5月)
1.20xx—20xx年冬春生活救助以現金救助為主,社會事務辦收集最終核定的需救助人口數和救助資金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審定后提請區財政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將救助資金統發給救助對象,社會事務辦根據區應急局發放結果反饋給對應村委會按要求進行公示。
2.衣被、取暖等物資由社會事務辦對照各村委會調查上報需救助數據積極和區應急局溝通,并結合工作實際由區應急局統一劃撥或折算現金發放,東關街道辦事處按需救助情況及時把物資發放給困難群眾,并認真完善臺賬登記等工作。
3.物資發放要明確專人負責、專帳管理。杜絕優親厚友,平均分配。所發物資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領取,嚴禁他人代領。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領取的,原則上由專人負責送到困難群眾家中。
4.做好動態跟蹤服務。社會事務辦要時刻關注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對因新災導致生活困難的群眾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臨時救助措施。
(三)總結評估階段
救助工作結束后,社會事務辦要認真對本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并于20xx年5月20日前將評估結果和款物發放有關臺賬上報區應急管理局風險監測和減災救災物保科。績效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實際救助戶數和人數(及占受災人員的比例),實際救助標準,實際救助效果,存在的問題,相關做法、經驗和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冬春救助工作是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和有效防止受災群眾因災致貧返貧的重要舉措之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抓實抓好。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受災生活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村委會民政負責人對村級負責、村級對鄉鎮負責、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切實把冬春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檔案,規范管理。按照“逐級履行發放手續、層層建立救助檔案”的要求,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部門按要求建立完善救助人口臺賬、救助款物發放清冊等,切實把好村民民主評議關、救災款物發放關、張榜公示關,要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督促檢查到位,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災民手中。
(四)加強督查,嚴肅紀律。辦事處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的行為;堅決查處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等行為。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確保救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對在救助工作中違規、違紀、違法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從嚴追究責任。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6
為規范全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救助時段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各鎮政府對20xx年入冬以來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存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次年的3月至5月。
二、救助原則和救助標準
各鎮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工作原則,綜合分析救助資金總量、受災人員困難類型、需救助總戶數和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在省級人均15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標準,受災較重及特別困難群眾的救助標準可適當提升。可針對以下五類受災人員困難類型,科學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實施分類救助:一是因災倒損房屋;二是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三是因災家庭人員死亡(失蹤);四是因災家庭人員致傷;五是因災家庭人員致病。
三、主要措施和時間要求
(一)組織調查工作。
各鎮認真組織冬春生活需救助對象的.摸底統計工作,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村(居)委,調查20xx年度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群眾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等,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鎮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及分析,本級地方財政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存在的資金缺口等情況制定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確救助原則,救助范圍和對象、救助標準和程序等各項工作要求。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三)落實救助資金。
各鎮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當年自然災害程度、受災人員實際困難等情況,按照已制定的本級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幫助解決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期間的生活困難,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申請資金補助。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四)上報需救助情況
各鎮把《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和《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臺賬明細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報告,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等報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五)確定救助對象。
各鎮認真確定需救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范圍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評議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調查審核后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完成時間: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臺賬。
鎮政府應以戶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并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臺賬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印制,其主要內容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人數、時段、總量)、救災款物發放情況、聯系電話等。
完成時間:10月28日前
(七)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確定實際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救助資金嚴格按照社會化發放要求,各鎮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實行實物救助的,要訂制統一的物資發放管理規定,完善發放領取手續,保證物資發放到戶到人;要保證物資質量,并盡量對采購的物資統一標識,以便監督檢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要在鎮、村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完成時間:資金到位后,在15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八)報送工作報告。
各鎮應及時收集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定期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當年12月至次年5月間的每月15日前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規范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廣東省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嚴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鎮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冬春救助資金要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的手中。資金和物資管理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三)認真做好績效評估。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撰寫評估報告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四)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縣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就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防止截留、擠占、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切實維護受災群眾利益。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7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求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晉應急發〔20xx〕318號)、《呂梁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應急發〔20xx〕2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范圍
冬春救助資金用于幫助因遭受干旱、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于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三、救助資金的使用對象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戶。
四、確定救助對象的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
五、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及各環節需要留存的資料
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戶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后,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戶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群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后,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范圍和對象。并在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戶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后,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并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戶家中,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戶的'《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臺賬》,填報《中陽縣20xx-20xx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復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并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折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采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后,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采用社會化方式發放,并注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后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采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溫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后,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匯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并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群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戶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戶、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回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于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8
寒冬已至,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要求。切實保障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幫助其安全、順利、溫暖過冬,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應救盡救、分類施救、精準甄別、強化責任、屬地管理的原則,合理整合資源,科學調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強縣、鎮區﹙街道﹚、社區(村)聯動,科學設立臨時救助點,按照首接負責制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使流入到陽新縣的流浪乞討人員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協調公安、城管、衛生健康部門互動,開展街面巡查和主動救助,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暢通返鄉救助渠道,使我縣范圍內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確保流浪乞討人員不發生因凍、餓致死、致殘事件。
二、救助原則
1.本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則。發現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討人員,在第一時間送往指定醫院進行救治,待完全康復后再進行救助、甄別護送返鄉。
2.本著自愿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流浪乞討人員只要是自愿申請求助,各街道、社區臨時救助點經核實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況后,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提供無償救助,并積極與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聯系,實施救助。
3.本著分類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則。根據受助對象的基本需求確定救助內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針對不同的'受助對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個性特征進行必要的物質幫助和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時間及范圍
救助時間:從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結束。救助范圍:陽新縣行政區域范圍內,重點救助范圍為興國城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寒冬救助工作。各鎮區民政辦和縣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民生意識和服務意識,主動適應政府關切、社會需求和群眾期盼,以保障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生命為出發點,把“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階段性重點工作進行組織動員和安排部署。要認真總結借鑒近年來冬季主動救助、聯動救助、開放救助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匯報,結合實際制定“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方案,積極爭取政府領導支持和公安、城管、衛生健康等部門配合,不斷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救助工作機制,確保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及因務工不著、尋親不遇、被偷被騙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無定所等流動困難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讓他們在寒冬中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社會關愛。
2.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各鎮區民政辦和縣救助管理站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環節和隱患之處,跟蹤監測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排查。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城市管等部門的聯動,在轄區全面開展聯合巡查救助,如遇極寒天氣,行政區域要堅持全天候巡查,城區重點區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對重要節假日,特別是極寒天氣時段,要做好夜間和降雪、降溫期間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數,擴大巡查范圍。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發現或接到生活無著人員線索的,城區要20分鐘內到達現場并實施救助。要按照保護性救助原則,及時護送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護送流浪乞討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員到醫療機構接受救治和診斷。對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據其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食物飲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務,確保其不受凍挨餓。同時,要留下詳細的救助方式,保存現場勸導救助視頻資料。
3.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各鎮區民政辦和縣救助管理站要通過提供服務場地、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動員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愿者團隊參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通過覆蓋城鄉的鄉鎮(街道)、社區(村居)救助服務站點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要廣泛發動社區信息員、環衛職工、公交出租司機、夜間保安人員等熱心群眾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討人員求助線索,建立救助信息員隊伍,鼓勵其做好報告、引導和應急服務。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宣傳冬季救助措施,幫助人民群眾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獲知救助渠道、救助機構等信息,積極引導其及時撥打當地救助電話。要建立完善信息發布和公共關系工作機制,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互動溝通,通過媒體報道、網上直播等方式及時介紹冬季救助進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難點,引導媒體和公眾客觀理性認識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5.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救助活動。各地要在低溫雨雪等極寒天氣和元旦、春節“兩節”期間,創新組織開展“一對一街頭勸導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動,確保受助人員有飯吃、有衣穿。救助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帶隊上街在城內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尋流浪乞討人員和露宿者,熱心為他們服務。接到困難群眾的求助,態度要熱情,行動要迅速,要第一時間派車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討人員和困難群眾在極寒天氣和“兩節”期間得到最及時、最直接、最有效、最溫馨的救助服務。
6.加強救助管理機構內部管理。縣救助管理站要不斷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救助經費和物資要及時足額落實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順利開展。救助管理機構要堅持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求助人員和求助電話要熱情對待,及時處理。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要完善監控設備并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加強精細化、標準化管理,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所有救助專用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對站內消防設施設備、用電線路、電氣設備、煤氣管道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救助對象死傷等惡性事故發生。對因履職盡責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19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根據市應急局部署和要求,經20xx年1月18日晚街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發放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安排好我街道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有衣穿,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度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冬春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開展,街道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蹲村領導、扶貧工作站、民政所和應急辦人員為成員的冬春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分片包干,包村干部包到村,村組干部包到戶。
三、發放金額、救濟對象及救助人數
本次發放金額共計41萬元;救濟對象為20xx年至20xx年度冬春季度重點受災戶、低保戶等困難群眾836人。
四、規范程序,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戶報、村評、街道審、市定”工作流程確定救災對象,及時張榜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發放時要嚴格實行“資金來源、發放原則、補助對象、救助標準”四公開;嚴禁平均分配,杜絕優親厚友和擠占挪用等現象發生。救災款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款相符、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四要求;救助資金要全部采用“一卡通”形式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救助資金要及時在瑞昌市民生資金項目大數據監察平臺公示。街道辦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重點督查救助對象掌握是否準確,是否按程序辦事,是否張榜公布。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0
20xx年,我鎮遭受了以洪澇災害為主的多種自然災害,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部分受災群眾面臨生活困難。為有效保障受災群眾在今冬明春期間的基本生活,確保他們溫暖過冬、歡樂過節、平安度荒,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貴州省自然災害防范與救助管理辦法》《貴州省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龍溪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有關規程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布置,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冬春救助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切實保障每一位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堅持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的原則。
三、目標任務
對存在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給予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確保他們安全度過冬寒和春荒困難時期。
四、救助辦法及時間安排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群眾。
(二)救助程序
1、戶主申請。由戶主向居住地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社區)民小組調查提名。
2、村(社區)評議。各村(社區)民委員會對申請對象和村(社區)民小組調查提名的對象進行民主評議或經村(社區)、支、監“三委”集體研究,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公示三日無異議后報鎮安監站。
3、鎮級審核。鎮安監站匯總各村(社區)初步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并隨機抽取10%以上的擬救助對象進行復查、核實后,集體研究并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名單和救助金額。
4、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對鎮上報情況,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批后,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救助資金。救助完畢,各村(社區)民委員會及時公布救助情況。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貴州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附件2),對冬春期間存在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實施分類救助。
1、需口糧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困難程度和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救助。
2、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救助。
3、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困難程度和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現金救助。
(四)時間安排
20xx-20xx年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1月):按程序確定冬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發放冬春救助資金。
第三階段(20xx年2月):全面檢查救助措施落實情況,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鎮長任組長,鎮紀委書紀和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全鎮冬春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二)落實工作責任
村(社區)要落實責任,確保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鎮安監站牽頭做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救助對象審批管理,鎮財政所負責及時安排和監督使用冬春救助資金,鎮紀委負責冬春救助紀檢監察,鎮社會事務辦、鎮扶貧辦負責做好冬春救助與社會救助和幫扶措施的有序銜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將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區)具體負責救助對象審核和救助資金發放工作;認真做好救助對象的管理服務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嚴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戶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和“四公開一監督”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受災情況、家庭經濟情況和自救能力大小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數量,嚴格實施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嚴禁層層分配指標到片、到組,嚴禁平均發放;要以戶為單位實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類人員。堅決杜絕滯留、擠占、挪用、貪污、私分救助資金和優親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監督檢查
鎮紀委將對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各村(社區)冬春救助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并及時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督查中,發現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災群眾生活無保障或存在違紀違規現象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督查組織機構,對本村(社區)冬春救助工作進行兩次以上的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確保各項救助措施落到實處。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1
今年,濉溪縣給我鎮分配自然災害救助(冬春救助)資金為30萬元。根據濉減救辦【20xx】8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期間生活救助工作,確保我鎮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不出現非正常現象,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冬春救助資金發放管理
1.救助標準:人均不低于270元,不得平均發放。
2.救助對象確定:戶報、村評、鎮審、縣定。
3.救助資金適用范圍:主要用于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這次救助資金發放對象是受災的.困難群眾,且必須是冬春期間經各村摸底需政府救助人員臺賬中的受災人員。原則對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自救能力差的給予重點救助,即優先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困難殘疾人、一般困難戶。按類型分別制定救助標準,總體人均不低于270元。要以重后輕的救助方式分類施行,嚴禁平均分配。
二、監督檢查
1.由鎮安監辦、鎮紀委查看各村冬春救助有關檔案資料是否規范。
2.入戶核查,是否存在優親厚友、平均發放、以慰問金等現象,救助對象是否符合救助條件。
3.各村要及時做好救助資金發放方案。在分配因災救助資金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示、公平公正發放,不得優親厚友,認真做好冬春救助資金的填寫發放工作,并將各村民主評議、公示等資料收集建立好檔案上交鎮安監辦(附件3上報材料清單)。
4.為確保冬春救助資金盡快發放到受災人員對象手中。各村務必于1月5日前將相關材料(個人申請書、村會議記錄、公示照片、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糧補卡“一卡通”復印件)一式兩份交到鎮安監辦,同時上傳“冬春期間已救助人員臺賬”等電子文檔。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2
為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安全過冬,根據《遵義市播州區減輕自然災害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減辦通[20xx]60號)文件要求,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為目的,切實加強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全力減災救災,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冬,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二、成立冬春救助領導小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李俊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王登輝具體負責冬春救助常規工作。
三、工作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堅持救災款物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堅持資金救助為主、實物救助為輔原則。
四、救助范圍、程序、標準及時間安排
(一)救助范圍
20xx—20xx年冬春期間存在基本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致貧戶和因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災散居孤兒、因災留守老人、因災留守兒童及因災殘疾人等為重點救助對象)。
(二)救助對象確定程序
按照救災工作“四公開一監督”(即: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的.總體要求,嚴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確定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對張榜公示后,群眾有異議的,要盡快組織人員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的不能納入救助范圍,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救助時間: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為20xx年3月—5月)。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節前全部發放救助資金、物資,確保受災群眾溫暖過冬、歡樂過年。
第二階段(20xx年3月—4月):對第一階段救助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第三階段(20xx年5月):全面檢查所有冬春救助資金、物資救助落實情況,對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進行總結和績效評估,整理歸檔冬春救助資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或由社區居民小組調查提名。
②各社區居委會對申請對象進行民主評議,初步確定救助對象,并進行張榜公示。
③社會事務辦匯總各社區公示確定的救助對象名單,嚴格按照重災重補、輕災輕補、無災不補的原則,逐家逐戶調查核實,審核確定救助對象,建立相應冬春災民需救助人口臺賬報區應急局審批。
(三)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受貴州省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指導標準(暫行)。
1.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糧的標準,救助1至6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缺糧月份確定救助數量,按2.5-3元/斤測算,給予現金或口糧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戶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標準救助。根據救助對象缺衣少被實際情況確定救助數量,棉被按150元/床測算、棉衣按100元/件測算,給予現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戶每月200元的標準,救助1至5個月。根據救助對象實際需要救助月份確定救助金額,給予資金救助。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3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群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戶、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戶、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戶、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戶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并張榜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后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戶。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戶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戶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戶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采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后,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戶簽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23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23年3月-5月
縣減災辦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4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根據《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20xx〕26號)文件精神,市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將于近日向各鄉鎮、街道發放棉被、大衣等一批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實際,省市級冬春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受災實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助物資“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范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受災低保對象、脫貧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物資分配
今年,省下撥我市冬春救助災物資計538套(件),其中:棉被150床、棉大衣160件、棉衣褲100套、絨衣褲68套、毛毯60床;市減救辦配發400套(件),其中:棉被100床、棉大衣100件、棉衣褲100套、毛毯100床。根據各單位上報需救助情況,具體分配見附件。
市冬春救助工作方案 25
為貫徹落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切實保障我鎮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錦州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解決好我鎮受災困難群眾今冬明春期間生產、生活的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動、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做好這項工作。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損房屋、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資金來源
市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錦財指經【20xx】729號)文件。
五、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受災群眾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受災群眾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要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及舉報電話等。
3.注重發放標準及時限。在接到上級下達的救助款后,要管好、用好救助資金,杜絕救助資金滯留、發放不及時等現象,確保資金直達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要采取涉農資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發放。
4.健全檔案,規范管理。要建立相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員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要建立完善好相關申請、公示、會議研究等資料。
5.公平公正、加強督查。要狠抓基層發放這一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救災資金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災民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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