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時間:2023-08-03 09:26:04 美云 方案 我要投稿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精選1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鄉鎮冬春救助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精選17篇)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

  為扎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群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戶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300-1500元/戶,一般困難戶300-500元/戶。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范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于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戶,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戶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后,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戶。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于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規范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于群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復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特殊群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后,于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臺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溫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臺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2

  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節,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根據《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今冬明春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20xx〕26號)文件精神,市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將于近日向各鄉鎮、街道發放棉被、大衣等一批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實際,省市級冬春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受災實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助物資“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群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范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受災低保對象、脫貧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溫暖過冬。

  四、物資分配

  今年,省下撥我市冬春救助災物資計538套(件),其中:棉被150床、棉大衣160件、棉衣褲100套、絨衣褲68套、毛毯60床;市減救辦配發400套(件),其中:棉被100床、棉大衣100件、棉衣褲100套、毛毯100床。根據各單位上報需救助情況,具體分配見附件。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3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于印發<施秉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群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戶、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20xx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戶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戶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系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折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臺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戶,并標注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4

  根據中央、省、市、縣相關要求和部署,為切實做好各類困難群眾走訪慰問,確保困難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春節,充分感受黨委、政府的溫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問時間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問對象標準

  (一)困難家庭慰問(含符合條件的優撫和政策性慰問對象)

  1.重度困難家庭(每戶慰問5000元)

  (1)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2萬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2)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8萬元以上的困難家庭。

  (3)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殘疾人的非常困難家庭。

  (4)年度內家庭成員患病個人自付醫療費2萬元以上,且有在讀大、中專(高中)生的殘疾人困難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辦理了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或享受特藥政策(腎功能衰竭[尿毒癥]、終末期腎病、先天性心臟病、耐藥性結核、地中海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I型糖尿病、惡性腫瘤、肝硬化、系統性紅斑狼瘡、重性精神病、臟器移植、腦癱、艾滋病、塵肺病、慢阻肺、腦卒中、風濕性心臟病等病種)的非常困難家庭。

  (6)因災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難的家庭。

  2.中度困難家庭(每戶慰問3000元)

  (1)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1萬元至2萬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戶。

  (2)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5萬元至8萬元的困難家庭。

  (3)年度內家庭成員患病個人自付醫療費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且有在讀大、中專(高中)生的殘疾人困難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辦理了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或享受特藥政策(腎功能衰竭[尿毒癥]、終末期腎病、先天性心臟病、耐藥性結核、地中海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I型糖尿病、惡性腫瘤、肝硬化、系統性紅斑狼瘡、重性精神病、臟器移植、腦癱、艾滋病、塵肺病、慢阻肺、腦卒中、風濕性心臟病等病種)的比較困難家庭。

  (5)因災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較困難的家庭。

  3.一般困難家庭(每戶慰問800元)

  因各種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二)優撫對象慰問

  1.困難退役軍人生活解困資金3萬元(每人1000元)。

  2.全鎮退役軍人普遍慰問,由鎮退役軍人服務站采購慰問品,村(社區)送達到位。

  3.按照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下發在鄉老復員軍人名冊(2人)進行慰問,慰問標準2000元/人。

  三、慰問資金安排

  1.縣級安排困難戶慰問金91萬元,其中,一般困難家庭慰問金不足的由鎮自籌。

  2.縣級安排優撫對象慰問金7.435萬元(其中4.435萬元用于采購普遍慰問品),不足部分由鎮自籌。

  四、慰問工作安排

  1.對象申報。由困難對象本人向戶籍地村(社區)寫出書面申請(注明困難原因、困難程度、申請慰問標準),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無行為能力困難對象由村(社區)評議確定。

  2.村(社區)評議。由各村(社區)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對全村(社區)慰問對象進行集中評議,評議出的對象由支村(居)兩委和村(居)民議事會進行復核,于1月1日前張榜公示,無異議后報鎮社會事務辦。

  3.鎮級審核。鎮社會事務辦對村(社區)上報的慰問對象進行審核,對慰問對象類別確認負全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于1月8日前對所有慰問對象和標準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困難家庭慰問對象名冊報縣民政局。

  4.公開公示。縣民政局將困難慰問對象匯總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時報》以及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5.走訪慰問。鎮社會事務辦根據公示結果,申報、準備慰問金,由鎮、村(社區)干部按聯村安排送達到對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將春節慰問活動作為當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將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送到困難群眾手中,讓他們度過一個祥和、喜慶的春節。

  (二)搞好科學統籌,加強資金管理。鎮社會事務辦統籌安排全鎮春節慰問活動,嚴格程序和要求。慰問金、物資原則上由聯村(社區)干部和村(社區)干部一起送到戶,慰問金發放表須由慰問對象、上戶干部共同簽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領。

  (三)切實轉變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慰問活動嚴禁優親厚友、嚴禁挪用慰問金、嚴禁不按照標準慰問、嚴禁拆分慰問金。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村(社區)慰問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村(社區)慰問總體工作。設立投訴舉報電話(福臨鎮投訴舉報電話:xx),縣級相關部門將采取電話抽查、暗訪等方式進行相關督查工作,對未按慰問要求落實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5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區關于在全區機關干部中開展“下基層、解民憂、幫發展、促和諧”活動的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全力做好春節前全市人民,特別是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工作,市委、市政府決定從20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利用一個月時間,開展寒冬集中送溫暖活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提出的八項規定,大力弘揚密切聯系群眾的光榮傳統,認真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高度關注和改善民生,通過開展集中送溫暖活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幫助困難群眾協調解決生產生活問題,同時把群眾的意見建議帶回來,認真分析研究,進一步改進工作,提高群眾工作本領,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全市人民渡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寧的春節。

  二、主要任務

  1、送溫暖。全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春節前的走訪慰問活動。堅持重點對象市級領導集中慰問,市、縣(市)區分層慰問和各系統各部門自行組織慰問的方式。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制定全市春節慰問活動整體方案,明確慰問對象、規模、標準、時段安排和組織形式。各系統各部門結合各自系統和行業特點,制定詳細的慰問方案,需以四套班子領導帶隊走訪慰問的活動于元月10日前將安排建議書面報市委辦公廳。各縣(市)區也要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慰問方案。市領導帶隊走訪慰問活動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具體安排,各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確定慰問對象名單,做好慰問活動的組織工作。各責任部門一定要深入基層、深入一線了解情況,摸清底數,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明確慰問對象,擴大走訪慰問的覆蓋面,避免重復慰問。市委組織部負責走訪慰問建國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和優秀人才代表;市委統戰部負責走訪慰問黨外領導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市委宣傳部負責走訪慰問中央駐寧、自治區和市屬新聞媒體;市委政法委負責走訪慰問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和烈士家屬;市委老干部局負責走訪慰問老紅軍和離退休老干部;市總工會負責走訪慰問困難職工;市殘聯負責走訪慰問貧困殘疾人;市民政局負責走訪慰問城鄉困難群眾,要給予低保戶和民辦養老機構更多關注;市雙擁辦負責走訪慰問駐銀部隊;市人社局負責走訪慰問企業困難離退休人員、因病致困職工和農民工;市扶貧辦負責走訪慰問生活困難移民;市城管局負責走訪慰問環衛工人;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做好走訪自治區有關廳局和大年初一慰問堅守工作崗位人員的活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同時做好本地、本單位、本系統生病住院干部職工的走訪慰問活動。通過集中的走訪慰問活動切實讓廣大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進一步增強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時,各縣(市)區、各部門要號召社會愛心人士、企業家、慈善家積極參與慰問活動。中央和自治區領導來銀送溫暖活動,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協調落實。

  2、幫民困。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好黨和政府為民利民惠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文廣局、科技局、衛生局開展好“三下鄉”。市人社局要認真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及時足額發放各類社保金、退休金等,銜接自治區政策做好我市社會保障提標擴面工作。要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清理整頓拖欠農民工工資行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節。市司法局和總工會要開展法律援助維權服務行動,為農民工和服務對象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幫助職工群眾維護合法權益。市公安局要深化平安銀川活動,開展打擊搶劫、盜竊專項行動。市民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的社會救助工作,對殘疾人、低保戶、孤寡老人、社會流浪人員等特殊人群給予特別關照,在春節前為生活困難家庭發放時令蔬菜補貼。市商務局要做好春節期間市場供應工作,進一步加大蔬菜、肉類等,特別是當地主要蔬菜、肉類的收儲、投放市場力度,切實做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物資儲備和市場供應,切實平抑物價,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市扶貧辦要深入生態移民地區進行調查研究,幫助生態移民新村制定產業發展規劃。市農牧局、人社局等承擔培訓任務的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各類實用技術培訓活動,提高職工群眾的創業就業能力。全市各定點幫扶單位要深入各幫扶點開展幫扶活動,通過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項目、送資金、送醫療、送教育、送崗位等形式,切實解決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

  3、帶民意。要結合走訪慰問開展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把意見和建議帶回來,認真研究落實。各級各部門結合慰問活動,可采取個別走訪、召開小型座談會、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調研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十八大精神,宣傳黨和國家為民便民富民的政策措施,把黨和國家的精神傳達到每一個群眾中去。要積極宣傳市委全委會、“兩會”精神,把全市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民生安排宣傳到基層,統一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動。要及時關注和了解基層的動態,積極參與排查和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消除不穩定因素,保持社會安定團結。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不受損失。市扶貧辦、各縣(市)區要在生態移民新村開展新一輪的政策宣講活動,特別是要通過身邊人講身邊事,組織先富起來的`移民現身說法,教育和引導移民學會感恩,學會靠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市工信局要深入到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和困難職工較多的企業,了解企業的困難和問題,與企業共商發展之策。市總工會要深入到困難職工家庭中,詳細了解困難職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訴求和思想動態,及時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解決好各種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對帶回來的意見、建議及時收集、歸納和分類,屬重大問題的分別報市委、市政府研究解決;一般問題的,交由分管領導或部門、縣(市)區直接研究給予解決。

  三、具體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務求實效。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把開展寒冬集中送溫暖活動作為春節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與其它工作統籌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組織。集中送溫暖活動要重內容,重實效,輕形式,在活動組織上要堅持集中和分散相結合,在時間安排上要分清緩急,合理排開,確保周周有活動、有亮點。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堅持簡單、務實、利民、清廉的原則,輕車簡從,不給基層和慰問對象添負擔。

  2、加強宣傳報道,營造氛圍。宣傳部門要結合活動實施方案,制定宣傳報道計劃,精心策劃開展宣傳報道工作。要從政策層面上加強輿論宣傳,要從黨和政府關注與人民群眾需求的結合上挖掘新聞點,要聚焦民盼民愿民需及熱點、難點、重點問題的解決,加強輿論正面引導,要堅持動態性報道和深度報道相結合。要及時總結,大力宣傳活動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典型經驗,擴大社會影響,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3、加強督查,確保落實。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對這項活動開展情況,及時深入基層和困難群眾中進行暗訪、抽查,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饋意見,確保這項民生工作落到實處,使廣大百姓真正感受到黨的溫暖和市委、市政府的關心。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6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工作的通知》(贛救助聯辦【20xx】5號)精神,切實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集中救助滯留在我縣內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討人員,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救助區域及對象

  (一)救助區域

  全縣范圍內,各街道、車站、農貿市場、橋梁、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滯留的主要公共場所。

  (二)救助對象

  1、流浪乞討未成年人;

  2、露宿街頭,無家可歸的流浪乞討人員;

  3、自身無力解決食宿,又無親友投靠,正在本縣城區流浪乞討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無著落流浪人員。

  二、救助原則

  “寒冬送溫暖”此項救助活動要堅持以下原則:

  1.自愿受助、無償救助原則;

  2.主動救助,引導求助的原則;

  3.政府、社會和家庭責任相結合的原則。

  三、“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活動時間安排

  從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結束,各鄉(鎮、街道)每天下午要組織一次集中巡查。春節期間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由1名干部、1名專業社工、多名社會志愿者組成),統一進行街面巡查,對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并及時報告縣救助管理站,立即給予主動救助,發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對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聯系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臺。加強與城管、公安、志愿者協會等單位互助信息,釆取發現流浪人員進行宣講救助政策,同時利用張貼、巡回車等形式宣傳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屬于救助對象要及時開展施救,并發送食物、飲用水,幫助與其親屬聯系。對本地戶籍的,要主動聯系其家人接回或幫助其回家。對被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且戶籍不在本縣的要及時送往縣救助站集中救助。

  3、開展社工介入。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尤其要發揮社區社工、志愿者作用,誠懇溝通,融洽互信,建立聯系方式,開展主動施救。

  4、強化救助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提高認識,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專人負責,組織精干力量開展街面巡查主動救助工作。各村委(居)會發現流浪乞討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救助。此外,要設置并公開救助電話,確保信息暢通。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7

  寒冬已至,為切實保障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確保其安全過冬,根據《民政部關于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號)精神,決定從現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區范圍內集中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于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切實加強對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務,努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新貢獻。

  二、目標任務

  “寒冬送溫暖”街頭救助行動的主要任務是:主動上街勸說、引導、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不愿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其他街頭生活無著人員,提供必要的飲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務。力爭實現城區主次干道和重點區域基本無流浪乞討人員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冬季送溫暖”街頭救助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李必根。

  副組長:陳清濤、張小春、李滿鳳。

  成 員:區民政局辦公室、區救助局、社會事務股、各鄉鎮、街道民政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汪利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民政局社會福利事務股。

  四、具體措施

  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開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積極勸導、引導街頭生活無著人員接受救助,努力做到“發現一個,救助一個”。要擴大巡查頻率和覆蓋范圍,在巡查生活無著人員集中區域基礎上,將在建工地、城鄉結合部等可能露宿區域納入巡查范圍,開展地毯式摸排。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工作。對不愿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人員,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詳細求助方式,做好后續定期跟蹤勸導,并留存好相關救助信息和資料。要在大風降溫、雨雪天氣來臨之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提前購置物資、部署人員。積極做好和公安、醫院等部門、單位的`銜接和配合。街道轄區內車站、碼頭、主次干道、廣場、橋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討人員活動頻繁和露宿的重點區域。

  要將救助工作的對象延伸至農村留守兒童,特別是無人監護、監護差、輟學、患病、殘疾、家庭特別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各鄉鎮街道民政辦要加強走訪慰問,及時發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資,確保安全過冬。

  五、時間和人員安排

  1、專項活動時間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進行救治、救助活動。

  2、春節前后,各鎮(街)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全天候巡查。

  3、區民政局負責重點區域的巡查救助,街道鄉鎮民政辦、社區負責鎮街駐地轄區的巡查和救助,督導村居巡查工作,社區(村)居民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鄉鎮要成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后,第一時間做好流浪人員的保暖、飲食、醫療等工作,確保被救助流浪人員在街道轄區內不出意外。

  2、標本兼治,長態管理。城市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動,又要強化日常管理,建立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的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機制。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等宣傳媒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慈善公益組織和社會力量開展和與救助工作,并向社會公開救助電話。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8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持續推進脫貧攻堅,進一步凝聚民心民力,結合20xx年工作計劃,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開展“脫貧攻堅聚人心暖冬行動送溫暖”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召開三個會議,廣泛凝聚共識

  (一)召開返鄉人士懇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返鄉人士代表26名(由各村推薦)在小壩鎮政府召開返鄉人士懇談會,向返鄉群眾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工作情況,家鄉發生的變化,特別是脫貧攻堅各項成果,宣傳脫貧攻堅、返鄉創業的各項政策,聽取返鄉人士的意見建議,提高返鄉人員認可度,激發返鄉人員留鄉創業熱情,推進我鎮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各村(社區)應在春節前組織返鄉人員召開各村(社區)返鄉人員懇談會。(責任領導:趙林)

  (二)召開小壩人才新春座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小壩籍在外企業家、成功人士和在小壩的企業代表召開小壩人才新春座談會,向參會人員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工作情況,家鄉發生的.變化,特別是脫貧攻堅各項成果,宣傳招商引資、返鄉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聽取對小壩發展的意見建議,提高小壩籍成功人士和在小壩企業的認可度,最大力量凝集智慧,推動小壩各項事業發展。(責任領導:加紅波)

  (三)召開脫貧攻堅工作座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部分貧困戶代表、幫扶力量代表、村組干部代表召開脫貧攻堅工作座談會,向貧困戶代表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脫貧攻堅工作情況和20xx年工作計劃,暢談家鄉發展變化,宣傳脫貧攻堅的各項政策,聽取對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建議,切實提高群眾認可度。(責任領導:張祿海)

  二、舉辦三項評選,塑造先進典型

  (一)舉辦“脫貧標兵”評選

  在全鎮已脫貧464戶1529人中評選10名勤奮努力、不等不靠、樂觀向上的“脫貧標兵”,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在全鎮范圍內廣泛宣傳。通過以點帶面,建立你追我趕的比拼制度,避免等靠要的錯誤思想冒頭,引導貧困戶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意識,在全鎮營造勤勞致富、自主脫貧的輿論氛圍,進一步激發脫貧的.內生動力。(責任領導:張祿海)

  (二)舉辦“幫扶模范”評選

  在全鎮幫扶干部(包括幫扶部門、站所、鎮機關)中評選10名事跡突出、成效顯著、群眾滿意度高的“幫扶模范”,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在全鎮范圍內廣泛宣傳,鼓舞全鎮扶貧干部的士氣,教育引導他們以先進典型為榜樣,積極投身脫貧攻堅實踐,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責任領導:高曉芳)

  (三)舉辦“優秀村官”評選

  在全鎮202名村(社區)村、組干部中評選10名恪盡職守、成績優異、事跡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優秀村官”,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并在全鎮范圍內廣泛宣傳,鼓舞村組干部士氣,激勵全鎮廣大黨員干部群眾進一步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責任領導:高曉芳)

  各責任領導牽頭,三項評選活動在2月1日至3月10日期間開展。

  三、開展三項活動,營造濃厚氛圍

  (一)開展“新春暖心”志愿服務活動。

  擬發動機關、站所、學校、醫院、小壩商會等志愿者,開展場鎮文明勸導和秩序維護、題寫春聯、惠民演出、關愛留守兒童、老人等“新春暖心”志愿服務活動同時,積極宣傳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和營造文明祥和的節日氛圍。(責任領導:加紅波)

  (二)開展“新春送健康”免費義診活動。

  擬在場鎮、回龍開展1-2場免費義診活動,為群眾提供免費測量血壓、把脈、健康咨詢、診斷等服務,同時積極宣傳醫療扶貧、新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小額保險等政策,讓全鎮人民群眾充分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責任領導:蹇開平)

  (三)開展“新春大走訪”活動。

  進一步深化“結親幫萬戶”工作,發動全體幫扶干部再次摸排走訪,對標補短,有針對性的幫助聯系戶規劃20xx年生產生活計劃,鼓勵其發展致富。鎮班子成員帶頭走村入戶,開展走訪慰問和送溫暖等活動。慰問做到統籌安排、整合資源,實施精準救助、精準幫扶、精準慰問,把市、縣、鎮的關懷、溫暖送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心坎上。(責任領導:鄧麗、張祿海)

  上述涉及各項工作由各責任領導牽頭負責,于1月30日前拿出具體實施方案,確保盡快實施。各村(社區)可根據上述活動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在村級開展相應活動。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9

  為扎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戶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范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于春節前發放到戶。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范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群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注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并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戶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匯總調查情況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于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戶。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戶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臺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后,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發放工作完成后,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災區實際困難并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采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0

  為貫徹落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會議精神,做好20XX一20XX年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切實保障我鎮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錦州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范、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本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解決好我鎮受災困難群眾今冬明春期間生產、生活的困難,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動、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來做好這項工作。

  三、救助范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對倒損房屋、建檔立卡貧困戶、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四、資金來源

  市級下達的20XX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專項資金(錦財指經【20XX】729號)文件。

  五、相關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受災群眾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受災群眾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組織。

  2.注重救助流程。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市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冬春擬救助對象要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及舉報電話等。

  3.注重發放標準及時限。在接到上級下達的救助款后,要管好、用好救助資金,杜絕救助資金滯留、發放不及時等現象,確保資金直達受災群眾。冬春救助資金要采取涉農資金“一卡通”的方式打卡發放。

  4.健全檔案,規范管理。要建立相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員臺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要建立完善好相關申請、公示、會議研究等資料。

  5.公平公正、加強督查。要狠抓基層發放這一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對救災資金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災民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1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京山市《關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資金分配原則

  (一)總體要求

  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對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按規定及時給予資金和物資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確保其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

  (二)資金分配原則

  我鎮總人口2.5萬人,轄8個村、1個街道委員會。20xx年5-8月份的雨澇災害,造成全鎮各村(社區)不同程度受災。市減災委員辦公室下撥我鎮20xx-20xx年今冬明春臨時生活救助資金60萬元,用于救助我鎮因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1.受災程度。根據各村(社區)20xx-20xx年受災情況和核災數據,采取適度傾斜受災面積大、人口多的村(社區),合理分配救助資金。

  2.人口基數。根據各村(社區)人口數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學分配救助資金。

  3.特殊困難群眾。根據各村(社區)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員、貧困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眾的因災受損的現實情況予以資金分配。

  二、工作目標

  于1月15日完成全鎮救助資金發放工作。

  三、救助對象、標準和程序

  (一)救助對象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對象主要是因當年倒房恢復重建、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農產品損失嚴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因自然災害導致無力克服衣、食住、醫等臨時生活困難的人員,重點救助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受災人員(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綜合考慮救助對象受災情、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和生產自救能力,優先考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二)救助標準

  1.受災重點戶。對于因災住房倒塌、農作物嚴重絕收因災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或重大傷病(符合三個條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特別是因災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孤兒、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給子重點救助,按一類標準給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實施救助。

  2.受災一般戶。對于因災住房損壞、農作物部分絕收、因災造成家庭成員出現較大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按照二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過410元實施救助。

  3.受災其他戶。對于因災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各村(社區)可根據受災群眾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按照三類標準給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過300元實施救助。

  同一區劃(村或社區)內同一類救助對象必須同標準,不得出現同類不同標準的情況。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區)要加大災情核查力度,核定災情數據,建立災情核查臺賬,為受災人員救助提供詳實依據;建立由鎮負責統一組織,包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和村(社區)“兩委”干部積極配合的核災工作機制。在核實災情的基礎上,按照“戶報、村評、鎮審、市定”的程序進行救助:

  1.受災人員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者由村(社區)民小組向所在村(社區)民委員會提名。

  2.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提名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在村(社區)民委員會公示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社區)民委員會組織的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社區)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評議意見及其他有關材料提交鎮級審核。

  5.鎮(街道、區)審核意見和村(社區)民委員會提交的材料一并報市應急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準后及時通知鎮(街道、區)組織實施。鎮(街道、區)按照市應急管理局審批意見,及時發放救助資金。

  四、嚴肅救災工作紀律

  (一)嚴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救災款物使用管理規定,堅持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救災資金必須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必須用于解決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困難。發放工作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不得優親厚友或平均發放,救助對象確定、救災款物發放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監察力度。各村(社區)要嚴格落實救助程序,主動向社會公布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覺接受鎮紀委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救災款使用中存在間題,對違紀違規間題,要嚴肅追責問責;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做好臺賬備案。各村(社區)要根據災害救助需求核查情況,嚴格救助資金發放程序和原則、切實做好公示、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名登記等相關合賬的存檔工作,科學制定分配方案和分類救助標準,確保冬春救助資金及時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開,陽光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村(社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進行。一是要及時制定受災人員救助方案,確保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完畢。二是加強災款物使用管理的監督檢工作,確保款物使用規合理。

  (二)救助制度銜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各地要對照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切實做好制度銜接,確保救助工作不斷檔、不掉線,切實做到救助流程無縫銜接。要切實把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愛落到實處。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堅決杜絕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時等原因導致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積極通過電子顯示屏、公務微信群、村(社區)政務公開欄等渠道,對受災人員生活救助標準、申請程序、發放方式等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充分了解災害救助政策,增強政策知曉率和政府公信力。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2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于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范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助臺賬,規范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范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戶;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于500元/戶,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范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范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群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戶;因災倒房戶;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戶。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戶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群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戶,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臺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群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臺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范編制救助對象臺賬(格式見附表),于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臺賬的'基礎上,規范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匯總上報領導審核,并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后,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戶。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范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范圍,嚴禁救災資金用于臨時救助,用于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戶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群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戶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后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戶進行核實,并將核實后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扎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縣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和災區社會穩定。

  二、基本情況

  據統計,2021年以來全鎮受災人口17800人,農作物受災面積約3252畝,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67萬元。

  三、重點救助區域和對象

  (一)重點救助區域

  1、2021年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地區;

  2、基礎薄弱、承災能力和自救能力較差的地區;

  3、農業人口基數大,農業經濟損失較為嚴重的地區。

  (二)救助對象是因災遭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戶、建格立卡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戶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堅持“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的工作目標,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實施,分類救助。認真評估受災群眾和困難群眾需救濟的情況,區分不同的類別,采取一般救助和重點救助相結合的辦法,綜合考慮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學、住房等因素,分類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采取款物補助與制定落實優惠政策等相結合的多種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災群眾自救、群眾互助和鄰里相幫相結合;對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結合。

  五、工作安排

  (一)編制本地區救助方案。各村根據本轄區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災害導致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需鎮級財政資金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結合鎮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級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重點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的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堅持重點救助重災地區、重災戶,并統籌考慮其他地區因災生活困難戶的基本原則;

  3、嚴格程序、規范操作,準確核定需政府救助對象;

  4、按照不同救助類型戶,明確救助標準,分類、分段施救;

  5、本級地方政府采取的救助措施(包括:政府投入、互助互濟、自產救助、社會捐助等措施);

  (二)救助對象的確定。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準確核定救助對象,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漏一戶一人,建立精準臺帳、經鄉鎮(街道)復查審核后,按戶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審批。

  (三)救助標準。根據《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關于做好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標準原則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戶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00元”落實。

  (四)救助時段。冬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春荒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時段為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

  (五)救助形式。冬春救助原則上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戶,不具備條件的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不得預留資金,不得用于生產性支出;采用實物形式進行發放的、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確保救災款物足額及時、保質保量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六、工作要求

  (一)規范開展救助工作,嚴格救災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嚴格按照民政部《關于印發(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的通知》(民發(2015)118號)規定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是冬春救助資金的使用,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通過“一卡通”將救助資金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發放結束后,要將發放情況上報鎮應急辦。

  三是各村在救災物資發放結束后,要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及時上報鎮應急辦。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按規定與鎮民政、扶貧等部門接洽,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幫扶制度安排,切實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銜接。

  (二)確保工作進度,認真做好績效評估。鎮應急辦將要加強對轄區內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統籌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體進度。按照《河南省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間各村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作為村級考核依據。

  (三)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發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要堅決防止隨意分配和平均發放,特別要防止優親厚友情況出現,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救助。

  鎮應急辦要主動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對冬春救助資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況實行全程監管。冬春救助期間,要采取隨時、隨機抽樣調查的方法,深入一線,進村入戶,對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發放,以及已救助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問效。發現問題,將依法依規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追責。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4

  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關于下達20xx年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財資環〔20xx〕1366號)和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6萬元;同時下撥我鎮省級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床、毛毯30床、棉衣褲30套。經研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范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群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群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戶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戶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鎮政府和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群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各村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并按照不低于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各村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后,建立救助臺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鎮應急辦審核。

  5.鎮應急辦、民政辦對各村報送的救助對象信息、資金和物資發放數據等進行審核;將審核確定的冬春救助資金發放花名冊和匯總表報縣財政局。

  6.縣財政局復核后辦理支付,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至需救助群眾手中。

  7.鎮應急辦在資金和物資發放后,及時整理歸檔相關文件、表冊。各村應依據資金和物資發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臺賬,并存檔備查。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0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1月13日前各村將紙質材料經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送至鎮民政辦黃夢茹處。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戶,并標注“冬春救助”字樣;鎮政府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群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匯總、歸檔工作,并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于3月31日前報鎮民政黃夢茹處。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村、組及貧困戶,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臺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鎮紀委、鎮應急辦后續將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群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群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解決好困難群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溫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戶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22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群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戶、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戶、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戶、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戶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并張榜公示不少于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戶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后,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并公示不少于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后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戶。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于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戶1—2床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戶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戶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22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戶摸底排查,詳細調查了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22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戶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并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后,規范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2022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22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采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采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采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采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后,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戶簽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臺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23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后,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臺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23年3月-5月

  縣減災辦著手調查、核實、匯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盡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范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戶,并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群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布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群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群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范,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6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群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脫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戶、低保戶、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戶、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征遷拆違戶中的困難群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戶、征遷戶、低保戶、大病重殘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群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戶,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并張榜公布;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并在各村(居)公示,建立臺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采取鎮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戶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群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群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群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戶和特困戶。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于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后撥付資金。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 17

  一、救助原則

  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在救助過程中,堅持“四公開一監督”發放救災款物(四公開即對象、數量、質量、標準等公開,一監督即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

  二、救助對象

  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應急管理局審批(戶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冬春救助政策要向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戶、受災脫貧戶、受災低保戶、散居特困供養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重度殘疾人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家庭、農作物絕收戶等特殊群體傾斜,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三、救助方式

  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救助方式主要以現金救助為主,救助資金必須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對特殊救助對象和行動不便的困難家庭,可采用口糧、衣被等實物形式救助。

  安監站要認真做好冬春救災資金物資發放情況公示,并在縣級財政冬春救助資金撥付后15天之內(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四、救助時段及標準

  根據實際情況一次性將資金和物資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原則上每戶救助標準不低于300元,不高于4000元(含現金和物資)。根據困難群眾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現金或物資進行救助,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平安過冬,溫暖過年。

  五、加大工作銜接

  安監站要加大與社會事務辦、扶貧辦等部門的聯系對接,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的銜接,對冬春救助后仍有困難的,要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和扶貧幫扶中。

  六、有關要求

  (一)各村(社區)要進一步核查人員信息并錄入《新站鎮2021-2022年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加強款物管理。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用于當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災造成臨時生活困難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切實管好用好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截留挪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

  (三)各村(社區)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并提交一份到安監站存檔備查。

  (四)嚴肅工作紀律。在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期間,鎮紀委將適時組成工作組開展冬春救助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予以全鎮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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