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精選24篇)
工作方案需要編寫者有深思熟慮的判斷。當一個項目被提出時,我們就要有針對性的準備多份工作方案,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工作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于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岳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范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干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臺《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小學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于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了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系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系外銷,盡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干部帶班、分片包干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臺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毀,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里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并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管理,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范遵守,并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為目標,以防范遏制各類事故為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為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范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范圍
全鎮范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閑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為。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通過地毯式排查、群眾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為;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為。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范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托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xxx。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核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為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組織銷毀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閑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巨性、復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群防群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3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準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范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為。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群眾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并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范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采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4
為充分發揮企業員工自覺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全局系統單位內部嚴密組織的看護作用,大力營造新春佳節喜慶、祥和的氛圍,根據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元旦禁放看護、春節燃放安全這條主線,以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安全管控、應急處置為重點,以全時段看護、全覆蓋防控為原則,按照有序推進、上下互動、群防群治的思路,不斷嚴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體系,著力提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質量,力求通過嚴格履責、加密巡查、連續作戰,確保單位區域無煙花爆竹燃放,確保單位倉庫無非法煙花爆竹儲存,確保單位周邊燃放煙花爆竹不對禁放區域構成威脅,確保單位人員在居家住地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市體育局系統元旦春節期間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不安全問題的目標。
二、燃放管理規定
(一)允許燃放時間。農歷除夕零時至正月初一二十四時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的時段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它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允許燃放區域。單位及單位人員居家住地圍墻外并遠離北京市十六類禁放點和市體育局系統禁放區域。
(三)禁止燃放品種。嚴禁燃放未經北京市許可銷售的煙花爆竹。
(四)禁止燃放地點及區域。
1.北京市十六類禁放地點及區域
(1)文物保護單位周邊20米。
(2)車站等交通樞紐周邊10米;機場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機場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其飛射高度不能超出允許的高度。
(3)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周邊60米。
(4)35千伏(含)以上輸電線路及變電站為禁放點,其禁放范圍為輸電線路兩側30米、變電站圍墻外30米;在重點時段,對10千伏及以下輸電線路及附屬設施加強巡邏防護,以確保安全。
(5)一級、二級和三級醫院為禁放點,其禁放范圍為醫院圍墻外10米;幼兒園、敬老院周邊10米。
(6)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周邊150米。
(7)重要軍事設施周邊10米。
(8)除《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外,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周邊60米。
(9)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周邊10米。
(10)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周邊10米。
(11)城市路網的.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的禁放范圍為其本身。
(12)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周邊10米。
(13)建筑工地周邊30米、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的禁放范圍為其本身。
(14)設有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筑物全部列入煙花爆竹禁放范圍,其中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筑物及其周邊6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構)筑物及周邊3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
(15)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禁放區域為其本身。
(16)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地點及其周邊具體范圍另行確定。
不上報,上報以后沒跟進,一定要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要全方位、全覆蓋進行拉網式的消防安全排查,不留死角盲點,確保防火報警設施、消防通道、滅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并適時開展澆濕阻燃行動,最大限度地解決火患漏洞。
(四)加強預警準備,積極應對突然發生的險情。元旦、春節期間,要著眼及時撲救火災火情,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努力實現“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要成立主管領導牽頭,保衛干部、巡防控制人員參加的應急處突小組,并制定滅火救援應急預案,提前做好保障裝備物資和消防設備等救援準備工作。要及時掌握單位周邊燃放動態,隨時采取措施,應對突發情況。要加強聯動互助,建立與周邊單位協作機制,擴大協防應急力量。要模擬突發火險,啟動應急工作預案,組織開展實戰演練,不斷提高快速反應、全力撲救、有效處置的能力。
(五)嚴格防范管控,確保全局系統內部絕對安全。要在單位醒目的位置,重新更換設置統一的永久性的禁放標識。元旦期間,要及時勸阻、制止在單位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非法行為。春節期間,要對單位內部實施全天候的禁放管控,要對單位重點部位不間斷巡防控制,要對單位周邊的燃放秩序進行嚴密監控。特別是在除夕、農歷初一、農歷初五、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局領導將坐鎮指揮,組織協調全局系統抓好煙花爆竹燃放秩序維護和禁放點看護工作;各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領導要到崗到位,組織指揮本單位巡防控制力量,全方位地進行巡查防范,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傷人事故,確保單位絕對安全。燃放時間結束后,要及時清理飄落在單位內部的煙花爆竹殘屑,防止殘屑引發火情。
三、組織領導
市體育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孫學才任組長,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田華山任副組長,局各直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處級領導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直屬機關黨委,田華山同志兼任該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日常協調和組織推進工作,全面實施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管控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要穩步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年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抓緊抓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每個環節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要通過抓實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組織一次教育、簽訂一份責任狀、組織一次檢查的工作,做到工作任務有目標、具體安排有部署、崗位人員有責任、任務落實有檢查,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進,確保不發生問題。
(二)要開展新增禁放品種和地點的宣傳引導。為確保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北京市煙花爆竹地方標準在禁止經營、燃放禮花彈、二踢腳等煙花品種外,又禁止了危險性大的內筒組合型煙花銷售和個人燃放。同時,在原有八類禁放點的基礎上,又新增了八類禁放地點。要根據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點,加強新政策、新地標、新要求的宣傳,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使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和安全管理規定人人清楚。
(三)要認真開展節前安全大檢查。科室、班組、運動隊要全面開展節前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清理雜草、枯葉和可燃物。各單位要在元旦和春節前,在個人排查整改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檢查,并配齊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盲區、死角。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四)要狠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措施落實。要齊心協力,發動單位人員力量,抓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全力做好單位內部巡查防范,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的禁放看護和防范控制。單位人員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履行承諾責任內容,努力為單位平安建設作貢獻。節日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對發生危害單位安全的問題,要立即上報,有效進行處置。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5
為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20xx年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于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為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為100件;面積為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為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布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后城區,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為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并報市燃放辦統一制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干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啟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于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6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xx供電公司、xx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為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布"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有關規定為重點。1月30日為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并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區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核查,并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并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毀,嚴防回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為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干部管單位、鎮街干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锨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為,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范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并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為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為,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并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于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并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7
為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為,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范、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系,明確并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凈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范事故發生。
三、整治范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志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23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采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眾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23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干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搜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為。
(3)總結提高階段(2023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此次活動小結于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匯總后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于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于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于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于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于行為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于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于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并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8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于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于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為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為,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采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偽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范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范、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里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范經營行為,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并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并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為產生的后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并適時組織結案后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核、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核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核,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為,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范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范圍和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范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采購并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著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作用。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云。
二、整治范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范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為,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煙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范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并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范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范治理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于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后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范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為,嚴格防范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范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范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準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后,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為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峰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批發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為,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于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2
為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屬事屬地管理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級層面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專人到市燃放辦集中辦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兩江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下同)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毀處置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余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市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為。
市市政委: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宣傳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市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布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聯系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慶警備區:負責駐渝部隊人員燃放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訂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點設置,及時查處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時段巡邏守護等防范措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各項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范經營。對尚未進行整頓規范和轉型發展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安監人員駐廠制,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市外貼牌生產后流入市場。全市煙花爆竹配送時間為20xx年1月13日至2月11日,可先農村后城區;城區銷售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至2月11日。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于20xx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產品及本市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閑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全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采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渠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小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區域,強化巡控。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本地區的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20xx 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和大院巡邏;每個銷售點應落實1―2 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消防部門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自備消防力量并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市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五)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為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為重點,節后以回收剩余產品為重點。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為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為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系,落實專人匯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5日前和2月15日前報送市燃放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3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為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為,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于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違法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于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毀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為,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偽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偽劣煙花爆竹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為;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為;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范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于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筑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為;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為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群眾舉報線索進行及時核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為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群等方式公布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托周邊群眾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為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4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污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關于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杰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并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大氣污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區、舊西社區、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于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布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并簽訂責任狀。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區)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并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并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項目、建筑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后,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巨。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扎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周一報,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杰OA,從即日起,縣局將于每周一早會進行通報。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5
根據20xx年12月4日召開的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精神,為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特制定如下宣傳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市民群眾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宣傳部,人員從區委宣傳部、綜治信訪維穩辦、工信和交通局抽調人員組成。
三、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由區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區政務服務中心,在xx區政府的網站開設專題,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利用“xx宣傳”微信公眾號、《xx手機報》等新媒體平臺,加大禁放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力求做到圖文并茂。
2.區委宣傳部負責向媒體推送xx禁放重點工作、重要舉措、重大成果宣傳報道,并協同區綜治信訪維穩辦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
(二)社會宣傳。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對機關、企業、社區、學校干部群眾、師生進行直觀、形象的`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1.宣傳品制作。區禁放辦負責編發、印制《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致廣大市民一封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放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做好社會宣傳布點和分布。
2.單位宣傳。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干部職工學習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放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工作微信群、QQ群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放信息,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等窗口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規定》,并對辦事人員宣傳禁放規定。
3.載體宣傳。各鎮街和各社區負責在鎮、社區所在地和主要路口,懸掛張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標語,負責將《一封信》發放至社區商戶、家庭;負責在街道和沿街門面、集貿市場以及社區各出入口張貼《規定》;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和派出所巡更電動車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各個社區開展不少于1場的禁放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組織轄區志愿者開展宣傳活動,確保禁放宣傳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4.戶外宣傳。區委宣傳部負責利用建成區主干道“三縱三橫”公益廣告牌、戶外大型廣告牌、高架橋等宣傳陣地,加大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宣傳;區市政市容局、區聯合執法大隊負責利用城管執法宣傳車,巡回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放規定。
5.校園宣傳。區教育局負責在校園內張貼《規定》、禁放宣傳標語;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群和校訊通宣傳禁放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通過“小手拉大手”讓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活動,實現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6.其他重點部位宣傳。
區工信和交通局負責向轄區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各商業綜合綜合體、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消費者遵守禁放規定;負責向轄區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放規定;督促各煙花爆竹批發、經銷點張貼《規定》《倡議書》,向每一位購買煙花爆竹的市民群眾發放告知書,告知禁止燃放的區域、場所,允許燃放的種類以及正確、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
市場監管局xx分局負責對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的工商戶業主進行禁放宣傳,教育企業、公司開張時要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向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宣傳,并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禁放區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區生態環境局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區規建局負責在轄區各建筑工地出入口張貼《規定》,向各建筑項目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督促各建筑企業利用項目工地圍擋,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負責向轄區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并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負責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張貼《規定》;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于3條、宣傳標牌不少于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
區社會事務局負責在轄區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督促做好禁放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區市政市容局負責在各公交站點張貼《規定》,在公園景點懸掛禁放宣傳標語。
區旅發局負責在轄區酒店、賓館等住宿業張貼《規定》,并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放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
區科教文體局負責安排各文化場館、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放宣傳。
區委宣傳部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愿服務項目,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20xx年12月4日至22日)
1.各鎮街和各單位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貫徹《xx市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xx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2.區禁放辦結合xx實際,統一印制《規定》和《一封信》《倡議書》。
3.各鎮街及各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及時聯系區禁放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2月23日至2023年2月10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放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鎮街、區科教文體局組織集中開展禁放主題宣傳活動;
3.區委宣傳部協同區禁放辦,做好全區禁放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宣傳階段(2023年2月11日后)
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鞏固宣傳成果。一是區禁放專項督查組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并通報宣傳工作情況;二是將禁放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三是切實抓好追責問效。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和禁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根據《宣傳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做好部署和安排,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社區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社區。區禁放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并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區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企業、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宣傳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并按計劃向區委宣傳部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20xx年12月20日起,區禁放工作專項督導組將集中督查各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并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放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6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煙花爆竹管理的工作部署,廣泛開展《福州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宣傳工作,引導廣大市民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好疫情防護,為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平安、和諧的節日氛圍,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嚴格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遵守安全環保、文明節儉的要求,廣泛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勸導工作,提高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度,引導市民增強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提升城市生態環境,確保安全燃放。
二、工作目標
通過宣傳,使市民廣泛知曉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疫情防護等注意事項,提高燃放安全意識。全面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對違法違規銷售、燃放行為及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宣傳報道,以大力震懾不法行為,減少環境污染,預防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三、任務分工
(一)市煙花辦任務:負責制定煙花爆竹安全宣傳工作方案,設計制作禁燃區標識、標語口號、宣傳海報;負責協調廣播、電視、報刊、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以專題、專版、公益廣告、戶外主題宣傳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督促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區(以下簡稱五城區)政府廣泛開展宣傳、勸導工作。
(二)五城區政府任務: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宣傳力量,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村(居)等基層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確保不留死角;在禁限放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細化到各村、社區、居民小區、零散住宅樓,組織干部、志愿者在民俗民習節點(如祭灶、除夕、正月十五等)進行文明勸導,鼓勵移風易俗,倡導經營使用電子鞭炮、禮花筒等安全環保的替代品;要深入了解、掌握群眾燃放煙花爆竹意愿,針對區域特點合理部署勸導力量。
(三)相關部門任務:
1.市教育局負責在中小學、幼兒園放寒假前和返校日部署中小學、幼兒園做好未成年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和教育工作。重點強調《管理辦法》關于限放區域限放時間規定,及我市限放區域限燃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識。
2.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違禁燃放行為查處,積極宣傳違法違規案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吧、酒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宣傳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重點是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品種、限放時間等規定。
4.市城管委要做好我市限放區域煙花爆竹的宣傳及民俗民習節點的勸導工作。
5.市房管局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煙花爆竹宣傳和勸導工作。
6.禁燃點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自禁燃點開展宣傳、勸導工作,其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在出入口或者顯著位置設置禁止燃放標志,明確具體范圍并負責管護。
7.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以及新聞客戶端等宣傳渠道,大力開展《管理辦法》及煙花爆竹各項規定宣傳教育活動,督促本單位人員模范遵守禁限放規定,鼓勵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積極參與所在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安排的勸導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20xx年1月中旬開始,全面開展宣傳工作,制定具體宣傳要求,設計制作發放宣傳品。
1.市煙花辦各成員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發布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限放品種及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2.各區政府部署鄉鎮(街道)、村(居)基層組織廣泛開展宣傳,最大限度地讓市民知曉煙花爆竹指定零售網點,同時通過發放、張貼限燃宣傳標語、禁燃標識及《禁燃限放煙花爆竹倡議書》等形式,對禁燃、限放進行廣泛宣傳。
(二)自20xx年1月26日起,各區政府以村(居)為單位組織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勸導隊,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文明勸導,安排執法力量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農歷臘月二十四、除夕和正月十五,由市煙花辦通過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向市民宣傳我市禁限放區域、限放時間和限放品種及購買燃放注意事項等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春節是煙花爆竹銷售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深刻吸取往年全國各地煙花爆竹事故,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做好春節旺季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宣傳任務、落實部門責任,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寓教于樂的形式強化宣傳,切實增強全社會守法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確保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廣泛宣傳。各區政府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協同配合,加大宣傳投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以城區主干道、車站碼頭、酒店、商場等人口集中區及社區入戶宣傳、學校宣傳、單位宣傳、禁限放點宣傳等為重點,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對重點人群、重點地區的.重點時段開展宣傳活動。要充分調動新聞媒體擔當宣傳工作的主力,通過新聞宣傳報道,讓市民及時了解我市煙花爆竹政策法規、加大對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的報道,突出“以案釋法”的宣傳作用,形成文明過節的輿論導向。
(三)全面部署,壓實責任。各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疫情防護等方面宣傳工作,加大宣傳經費投入,確保按時、保質地完成各項宣傳任務;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宣傳工作開展不力、組織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7
為貫徹落實《如皋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皋政辦發〔20xx〕14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鞏固我鎮煙花爆竹禁限放和斗香禁燒(以下簡稱“雙禁”)工作成果,現結合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略
二、工作目標
在宣傳引導、分級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方面持續深化,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行為(以下簡稱“燃放燃燒”),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燃燒引發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三、職責分工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雙禁”工作,組織各方力量開展社會面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二)鎮黨群局:負責常態化開展“雙禁”宣傳工作;對中心派出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查處的非法燃放燃燒情況及時開展宣傳報道,并做好網絡輿情引導工作。將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執行“雙禁”工作管理實效納入考核,定期督查通報相關情況。組織黨員干部簽訂承諾書,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示范帶頭作用,積極動員黨員干部參與“雙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重點時段組織黨員到村(社區)參加“雙禁志愿者”活動。
(三)鎮黨政辦公室(鎮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制作發放《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告知書》、《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全鎮各村(社區)發放,制作橫幅,營造宣傳氛圍。受理分流市民通過撥打12345反映涉及“雙禁”工作的訴求。負責指導網格員開展網格巡查,協助職能部門開展“雙禁”政策宣傳和排查發現全鎮域范圍內的斗香制售點,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四)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雙禁”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對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執行“雙禁”措施情況進行監察。
(五)九華中心派出所:牽頭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負責制作煙花爆竹禁限放標識與相關審批工作,組織警力進行社會面巡防巡查,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阻礙執法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牽頭落實煙花爆竹銷毀事宜。
(六)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網點的安全檢查、宣傳告知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七)鎮生態環境辦公室: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空氣質量監測點數據,根據氣象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便于村(社區)、部門落實“雙禁”工作措施,應對大氣污染。負責大氣監測站周邊“雙禁”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八)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依法查處、整治違規生產、經營斗香的行為。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九)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對街頭流動、占道擺放斗香、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執法工作。負責督促沿街單位、店鋪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對不履行責任的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積極發動社會單位利用戶外廣告資源宣傳《通告》內容。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區域內開展“雙禁”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引導居民遵守規定,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查檢查,勸阻違法燃放燃燒行為。
(十)九華交警中隊: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雙禁”宣傳工作,依法做好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管理工作。
(十一)九華教管中心:通過“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給廣大學生和家長發“一封信”,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帶動家長遵守“雙禁”要求。
(十二)九華衛生所:負責收集因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燃燒地點,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雙禁”工作。
(十三)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雙禁”管理工作經費的保障。
(十四)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向前來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業務的市民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十五)鎮建設局:對禁限放區域內建筑行業、建設工地發放“雙禁”告知書,敦促其遵守規定。
(十六)鎮消防管理服務所:負責加強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牽頭調查統計因燃放燃燒煙花爆竹和斗香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損失。
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做好本部門“雙禁”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黨群局要牽頭組織“聲、屏、報、網、微”等媒介及社會面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雙禁”政策,使文明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村(社區)要組織村(居)干部張貼、發放《通告》,做到轄區單位場所、沿街店面、居民小區逐家宣傳到位。各職能部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每一個單位、每一名市民均能了解“雙禁”管理規定,切實提高執行《通告》的自覺性。
(二)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管控措施。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落實“雙禁”責任,確保各項管控任務落到實處。各村(社區)要因地制宜制定重點時段“雙禁”管控工作方案,圍繞重要節點和重點時段,組織社會治理網格員、小區物業管理員、村(社區)工作人員及志愿者分布到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個公園廣場、每個小區。要對城鎮道路、街巷、小區等開展不間斷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在重點時段,黨群局要組織動員黨員到社區參加“雙禁”活動。
(三)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鎮區所有集貿市場、煙花爆竹和斗香經營戶、燃放活動突出等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專項清理清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規制售斗香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進行管控。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違規燃放燃燒且不聽勸阻的人員要依法嚴厲查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圍繞“雙禁”政策,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結合職責,立足單位內部、所屬部門、管理服務對象等方面,全面開展宣傳貫徹工作,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執法查處階段(全年時段)。九華中心派出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警中隊等執法部門圍繞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斗香的行為,制定打非查處方案,特別是在農歷臘月、春節等重點時段期間,要開展集中聯合整治,落實舉報獎勵機制,嚴查嚴打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重點看護階段(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圍繞除夕(1月21日)、初一(1月22日)、初五(1月26日)、元宵節(2月5日)等重點時段,建立煙花爆竹限放區和全鎮域斗香禁燒“屬地組織、行業協同、全民參與”的看護機制,最大限度地發動群眾和社會力量,落實禁放區域、重要時段的重點看護措施。
第五階段:常態化工作階段(全年其他時段)。落實常態化“雙禁”管理要求,各村(社區)、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執法服務、打擊處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抓好本轄區、本領域“雙禁”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設立相應工作專班,落實組織本區域、本部門各項管理責任,以扎實有力的工作舉措,確保“雙禁”目標順利實現。
(二)強化矛盾化解。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會同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負責處置因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調整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問題,確保新的禁限放政策順利實施。
(三)強化整體聯動。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廣泛組織轄區基層單位,發動本村(社區)、本部門工作人員,打好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巡查處置和源頭管控等工作的整體仗、合成仗,協調推進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優化聯絡員制度和信息互通、工作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雙禁”工作中的矛盾問題和不穩定因素,確保及時妥善解決各類問題。春節前,鎮紀委要牽頭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圍繞宣傳引導、源頭治理、執法查處、重點管控等環節對“雙禁”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制定周密詳實的工作方案,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確保“雙禁”工作不打折、不走樣。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雙禁”工作與網格化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按照“鎮-村(社區)-網格”三級責任體系明確管控責任,要建立督導通報機制,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居)委會,要按照規定追究責任,切實以嚴格的責任體系倒逼“雙禁”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8
為嚴格落實濟寧市環委辦《關于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依照市級禁售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鎮范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村、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研究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鎮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分工和具體要求,既要嚴格管控零售店,做好經營戶穩定工作,更要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防止出現負面影響。
一、成立專班。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鎮長為組長,以分管生態環境的副鎮長及主抓安全生產業務的人大副主席為副組長;鎮環保所、應急辦、派出所、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宣傳辦負責人及各管區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專班,專項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打非相關工作。
二、廣泛宣傳。充分利用村廣播、企業公眾號、村企微信群和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告等途徑告知公眾禁售、禁燃、禁放相關政策,并逐胡同發放、張貼明白紙,確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戶,做到人人皆知,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責任分工。鎮環保所要組織各村兩委干部不間斷巡查,設立舉報電話,嚴格管控禁放時段內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鎮應急辦要嚴格禁止取證零售店進貨、收貨行為,采取簽訂禁售承諾書、安排專人包保、盤庫建賬、張貼公告等方式,多措并舉,杜絕私自銷售行為;鎮派出所、鎮執法中隊、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各商戶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采取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鎮宣傳辦要對管控時段內各村各部門的先進經驗做法、打擊的違法行為積極報道;各管區、各村要積極配合部門行動,對各自轄區內的禁售、禁燃、禁放的政策宣傳、日常監管、打非治違負有屬地職責。
四、加強疏導。專班要安排專人對零售經營戶進行政策宣傳,取得理解支持,交代安全事項,確保禁售期間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五、嚴打非法。專班各部門結合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各商店、集貿市場、婚慶公司和日用品商店,及時發現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可聯合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徹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9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二、禁放范圍和要求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向社會公布。
三、組織領導
成立桃溪鎮禁放工作領導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桃溪派出所、環保辦、執法中隊、應急所、民政辦、市場監管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四、主要職責分工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并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23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查處,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 煙花、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后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獎懲措施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0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范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干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筑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致、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并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1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于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區各部門于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2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筑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游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于20xx年1月3日啟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并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閑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核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為“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并向社會公布;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克、內徑大于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干部、社區志愿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系,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匯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于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3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轄區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xx〕87號)要求,結合街道轄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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