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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通用1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1
第一條總則
為表彰成績突出、表現優異的員工和集體,樹立榜樣,爭做先進,進一步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公司特制訂本方案。
第二條評選原則及方式
評選原則:"評優評先"的評選工作,應本著實事求是、樹立典型、激勵員工,營造積極進取、銳意爭先工作氛圍的原則進行。
評選方式:采用績效數據排名及推薦兩種方式進行。
績效數據排名:三地同崗位人員進行大排名,擇優獎勵。轉崗同事,會根據轉崗前后數據,進行兩次排名,取成績更佳的名次參與評優。業務數據截取區間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薦:采取部門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相結合的辦法,符合推薦條件的,候選名額不限。
具體評選方式見下文。
第三條評選日程安排
由經理級管理人員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優評先工作的執行,評選方案透明公開,所有同事均可以進行監督。
第四條評選范圍及獎項設置
該方案適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記在冊的員工,但已提交辭職申請員工不在參選的行列,最終評選獎勵人數如下:
第五條評優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學習,能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無任何違紀現象,并能主動要求或指導員工遵守紀律;以協作的精神工作,主動協助上級,積極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確理解工作內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計劃;無需上級詳細的指示和指導;及時與同事及協作者取得聯系,使工作順利進行;迅速、適當地處理工作的失敗及臨時追加的'任務。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誤工作進度;工作處置得當,長期保持良好的成績;工作方法合理,時間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達到預期目的或計劃要求;工作完成質量高,差錯率低;工作總結及匯報真實、及時、準確;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能提升較快。
(二)其他條件
(三)已確認獎項
第六條注意事項
1、禁止出現亂報候選人名單現象,如存在作假現象,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2、評選委員會有權對所有候選人進行核查;
3、獲獎人選應能夠獲得多數員工的認同;
4、原則上,個人獎項只能榮獲一個,如同時符合多個獎項,選擇一個推薦;
5、評選過程中應注重對員工業績數據的收集和驗證;
6、評選盡量保持各管理層級間進行充分溝通,對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數據統一口徑,以政策研究中心數據分析崗位發送數據為準;
8、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個月者不參與評選;
9、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匯中信審中心所有。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2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1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
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數不得超過8×80=640分,規劃方案《年終獎考核方案》。)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3
依據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當中我們所倡導的行為,設置20XX年度四個個人獎項和一個團隊獎項,具體獎項及評選標準、方案如下:
一、獎項設置:
1.最佳榜樣獎1名;
2.最佳出勤獎1名;
3.最佳學習進步獎1名;
4.最佳協作獎1名;
5.最佳團隊獎1個。
二、評選標準:
1.最佳榜樣獎公司年終評優方案
a、勇于擔當,遇到工作和問題不推諉;
b、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c、出色的完成本職工作,能夠達到(或超出)領導要求和大家的認可;
d、工作中能夠承擔起本崗位甚至本部門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則。
2.最佳出勤獎
a、在公司工作滿1年;
b、20xx年度期間無請假、曠工等情況;
c、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
d、工作認真負責,無利用上班時間干私事等情況。
根據考勤記錄,符合"最佳出勤獎"a、b項的有以下人員:(以下順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請在以上人員中選擇符合c、d項的"最佳出勤獎"候選人。
3.最佳學習進步獎
a、通過積極主動的學習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開始對業務的不熟悉到現在工作的不斷深入,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b、通過不斷學習創新,個人綜合能力提升明顯,并且在工作崗位上起著相當重要(關鍵)的作用。
4.最佳協作獎
a、在日常工作中積極主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誤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夠積極主動的'協調、配合本部門及其他部門工作,創造和諧、愉悅的工作氛圍,圓滿完成各項工作。
5.最佳團隊獎
a、部門成員團結,溝通順暢,工作氛圍輕松、愉快;
b、部門成員之間互幫互助,整體優勢明顯,成績顯著;
c、部門各個成員有很強的配合、協調、服務意識。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各部門經理組織部門員工根據以上評選標準,并結合擬推薦人員(部門)日常表現,進行選評,形成以上獎項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含事例)。要求:每個獎項僅限推薦一人(部門),同時要求推薦人員(部門)為本部門以外的其他人員(部門)。(推薦名單附后)
第二階段:由人力行政部進行統計,最終獲獎者在年會現場由全體
員工從候選名單中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
以上獎項都將獲得公司頒發的證書及獎品(獎品年會現場宣布)。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4
一、員工績效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能力、能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績效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員工績效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績效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必須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接受,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員工績效考核內容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能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月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情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績效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績效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企業績效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5
為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公司的銷售目標,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及工作成就感,特制訂實行本制度,以實現對商務人員的'工作量化考核。
一、考核對象:
所有商務人員。
二、考核人員與流程設置: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考評工作由人事部統一安排與監督;考評實施細則由人事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討論制定。
3、員工進行自評,自評不計入總分;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三、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被考核人回避的原則,如考評商務部經理時,本人需回避。
四、考核頻率及數據來源:
每月、季、年末召開會議分別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其中考核數據來源由部門經理在會前收集整理,并在會上予以討論通過;
五、保密原則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每月10日前報銷售總(副)經理審核,由人事部核準匯總,最后送總經理批準;考評文件由人事部存檔;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考核指標及權重:
考核指標分為定量指標及定性指標二類,本制度列出各指標項并分別給出權重,其中部門經理與員工在內容及方式各有側重,故在考核的指標及權重上有不同。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6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1、考核項目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于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新客戶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信息收集5%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信息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3、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斷能力5%
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復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并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
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采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4、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范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布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占15%;行為考核額度占5%。
4、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5、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7
一、目的:
為了提升公司整體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對職員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強化職員的責任意識和目標導向,促進職員不斷改進和提高工作業績、工作效率;掌握職員的工作執行情況與能力,實現公司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二、范圍:
公司職員(業務部、財務部除外),參與考核人員名單依《團隊績效考核人員名單》。
三、考核內容:
1、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
2、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價
3、各部門職員違紀行為
四、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之評定:
1、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逢節假日順延)將下月工作目標(計劃)電子檔提交至廠長辦公室。
2、每月2日(逢節假日順延),“核查員”按“月度工作計劃質量評分標準”,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評分;同時針對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提出修改建議。
五、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分標準:
六、職員違紀行為考核辦法:
1、違紀行為:違反公司《員工手冊》,遲到、早退、曠工、提前下班就餐、中午上下班連續打卡、“非工作需要”長時間在外逗留、請假未“事前填寫請假卡”、出差無出差申請單、無打卡記錄未及時辦理因故未打卡說明;不按公司要求著裝,其它違紀行為等。
2、核查員不定時對以上行為進行抽查,抽查中一旦發現職員有以上違紀行為,嚴格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3、職員違紀行為考核作為一項常規考核指標,列入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部門內每出現1人次的職員違紀行為,從當月部門團隊績效得分中扣除1分。
七、總經理特別獎勵:
經理認定表現特別高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加分;經總經理認定表現特別低效部門,可在綜合得分基礎上另行減分。
八、 績效“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等級劃分”及“獎金額度”:
1、綜合得分計算公式:綜合得分=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考核得分×80% + 月度工作目標(計劃)質量評價得分×20% + 總經理特別加減分。
2、等級劃分:A級(90~100)分;B級(60~89)分;C級(0~59)分。
3、獎金額度(部門成員每月每人次): A級100元,B級50元,C級0元。
九、罰則:
1、評選周期內,月度工作目標未分解到個人、考核溝通不到位的部門,綜合評分折半。
2、評選周期內,被查出失敗、弄虛作假行為的部門,取消其部門參評資格,綜合評分為零。
十、績效之評定:
1、核查員統計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率,廠長辦公室審核部門提報之完成率,跟蹤“各部門月度工作目標(計劃)”實施情況,統計各部門總經理指令完成率,計算各部門綜合得分并擬定獲獎名單,核查員審核獲獎名單,公布獲獎結果。
2、每月獲獎名單及獲獎金額至少公示3天以上。
3、參評部門職員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天內向項目小組申訴;核查員接到申訴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若核查員無法解決的,提交廠長予以解決。
4、公示之日起三天內無異議或異議全部解決,則結果于公示之日起三天后生效;若公示之日起三天后仍存在異議的,則結果于異議全部解決之次日生效。
十一、結果運用:
1、受評職員每月“團隊績效獎”發放依據。
2、年終獎金評定依據,單位負責人加薪、職位升遷評定依據。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8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實做好我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和《大同市市屬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辦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部署會議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是財政撥款(財政補助、自收自支)單位,人員編制數為xx名,在崗正式職工xx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xx名,管理人員xx名,工勤技能人員xx名 。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要適應事業單位變動的總體要求,以增強活力和提高服務水平為導向,以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為目的,通過績效考核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業單位分配制度,促進我單位創新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2、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
3、實行總量調控,內部搞活。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 :我單位在編、在職、在崗正式職工。
實施時間 :20xx年4月1日。
四、績效工資的核定
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考核掛鉤的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 業務骨干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績效工資總量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比例為7:3(6:4、5:5),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所對應的職務、級別,按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統一核定標準,按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在崗、在編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年底根據考核結果 ,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額度內核定。
五、績效考核
(一)考核內容采取個人總結自評、單位考核的方式,年終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內容,實行百分制辦法,具體如下:
1、德(xx分)
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服從領導,聽從安排;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忠于職守,顧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職業務及相關政策法規、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強,業務素質高;善于協調各種關系,具有創新精神和處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和參與單位管理。
4、績(xx分)按照崗位說明書,從以下幾方面考核:
工作作風:責任心強、扎實主動、團結協作、盡職盡責;
工作任務:圓滿高效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情況;
工作質量:完成工作質量高、協調能力強;
工作效率:快捷、穩妥、效益明顯。
5、廉(分xx)
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
(二)考核程序
1、個人總結、自評;
2、考核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聽取職工個人意見,評出個人績效考核分數,取得考核結果;
3、將職工個人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后,參照考核分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依據
考核結果,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劃分若干檔次進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組織實施
我單位將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款專用。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主管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實施績效工資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穩定,促進和諧 ,推動單位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9
根據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粵人發〔2009〕59號)和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陽江市市直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陽人發〔2009〕27號),以及《陽西縣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縣的指導性意見,以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發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勇于開拓的創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績效,推進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績、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重貢獻,重實績的原則。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和成績優異人員傾斜的原則。
三、實施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四、分配標準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由縣財政局按月納入工資統一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由縣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對全縣中學、中心小學和縣直屬小學校長進行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的.99%由學校制定考核方案,報縣教育局批準,并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后執行。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礎工作總量工資和質量考核獎勵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工作總量工資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質量考核獎勵工資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六、績效考核的具體事項
(一)績效考核的范圍
1、本校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及教職工均由所在學校考核。
2、經組織決定借調到其他學校的人員在借調單位考核,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借調單位發放。
(二)績效考核時間
績效考核按學期進行,時間安排在學期末。
(三)績效考核的內容及計分辦法。
績效考核采用定量評價的方法,具體如下:
1、基礎工作總量計算
(1)課時工作量計算
根據《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全面開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的通知》(粵教基[2004]78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我校義務教育教師課時標準設定如下:
①語文、數學每周14—18節,英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16—18節,其他學科每周18—20節。語文、數學、英語以1課時為標準,其他學科以0.85課時計算。
②自習、早讀按0.80個課時計算。
(2)考勤
事假每節扣1課時,病假每節扣0.5課時,假后要完成教學任務,曠工每節扣2課時,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產等假期按相關規定執行。本項考核計分依據以學校考勤記錄為準,并定期向全校教職工公布。
(3)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計算
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基本工作量”。同時,考慮到科(級、備課)組長、中層以上干部的實際工作負荷,擔任學科(備課)組長工作量按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計入基本工作量;擔任大隊輔導員、報賬員、教導主任(非主管教學)工作量參照班主任工作量執行;主管教學的教導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長工作量按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計
入基本工作量;校長工作量按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計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可以疊加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教師課時標準工作量的1.5倍。
(4)個人基礎工作總量計算
教職工學期基礎工作總量=(周課時分值x有效周數)+教育教學管理崗位工作量總分值+代課節數分值-考勤扣分。
因節假日導致不完整周日數的,按實際工作量計,跨級跨科教師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學科計,教師代課數按實際節數累計。
(5)基礎工作總量工資系數計算
基礎工作總量工資系數=70%全校教職工獎勵性工資÷(全校教師基礎工作總量分值+全校職工工作總量分值)
(6)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工資計算
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工資=基礎工作總量工資系數x個人基礎工作總量分值
2、質量考核得分計算
(1)師德師風水平得分(按100分計算)。按照《教育法》、《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師政治思想、師德品行、依法執教、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關愛學生等五個方面內容。面上小學以學校為單位進行考核。具體操作可參考《陽西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學業績得分(按100分計算)。業績成果考核是教師績效考核的核心,真實、準確反映出教師所取得的業績成果水平是“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主要體現。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考核內容,主要以完成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側重考核合格率、進步率和綜合素質等指標,制定科學、嚴密、可操作的考核細則,并按業績考核所占的權重轉化為分值。
(3)教育教學科研成果加分。學校對獲得縣(市)以上榮譽、優秀課例(或技能比賽)、輔導獎、論文獎等獎項或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教師進行適當加分,加分計算不進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項。具體標準為:縣級15分、地(市)級30分、省級40分、國家級50分。
(4)質量考核得分計算
質量考核得分=師德師風水平得分+教育教學質量得分+加分
(5)質量考核工資系數計算
質量考核工資系數=30%全校教職工獎勵性工資÷(全校教師質量考核得分+全校職工質量考核得分)
(6)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計算
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教職工質量考核工資系數x教職工質量考核得分
3、學校非教學人員(職工)績效考核辦法
非教學人員(職工)由學校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從各學科組抽調人員組成考評組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內容,具體考核操作可參考《陽西縣義務教育學校職工考核表》(附件2),并創造性地開展考核活動。考核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非教學人員(職工)的工作量、各個等次所占比例和每個等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他事項處理參照教師考核條款進行。
4、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計算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教師基礎工作總量工資+教師質量考核工資
(四)績效考核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減50%以上直至10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執行。
(1)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或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致使學校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2)損害學生利益,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品行惡劣且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4)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責任事故的;
(5)嚴重亂收費行為的;
(6)違法犯罪、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參加邪教組織或其他迷信活動,散布傳播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論的;
(9)參與集體或其他違法違規上訪的;
(10)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擅自向學生收費、征訂教輔資料的或其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2、有下列條款之一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沒有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或學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學期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3)不屬于因公脫產學習的。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學校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其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任小組成員。
(二)學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實施方案,方案必須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員全會討論,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方案一旦經職代會或教職員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執行時發現有明顯漏洞,則修正案仍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
(三)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機構,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員代表5—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八、紀律要求
績效工資實施后,學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10
一、考核目的
通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促進管理者與教職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在學校內部形成開放、積極參與、主動溝通的'氛圍,增強團隊的凝聚力。
二、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對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
期末考核:學期中各月月度考核各項目平均分的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結果的50%總計,考核時間為每學期學生統一考試完成的第一天。
三、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實施細則》。
四、考核結果使用
1、月度考核結果
以100分為標準,并將其考核結果均值的50%納入期末考核
2、期末考核結果
期末考核結果由月考核結果均值的50%和期末總評考核結果的50%組成并將其結果作為食堂人員晉級、年終獎金發放等的重要依據。
五、考核申訴
食堂人員對月度績效考核有異議,可以進行申訴至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將在接到申訴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組長:
成員: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1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潛力、潛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務必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理解,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資料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潛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狀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狀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并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狀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占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占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推薦如被公司采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占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范。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占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資料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狀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聘用人員績效獎金發放方案 12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4、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00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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