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經紀服務合同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經紀服務合同范本(通用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紀服務合同范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紀服務合同1
甲方:(經紀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藝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E_mail: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紀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代言、電影、錄音、錄像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二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和非商業的演藝、宣傳及其他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性演藝或非商業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或非商業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等情況下發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的經紀人。
11、乙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并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3、合同期內,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復出后應繼續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勝任。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補足退出的年限。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或非商業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獎金和其他各項收入(限于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
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50%,剩余50%由甲方支配,該50%包括乙方演藝事業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2、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一切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違約方將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并將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00%賠償另方,并繼續履行合同;
2)甲乙雙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合同,由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00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指印后生效。
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蓋):乙方(簽蓋):
簽訂地點:
甲方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經紀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
保證金可以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待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擁有所有權的任何資金、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標準倉單等,經甲方認可后方可作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抵押關系形成后,甲方有權在事先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使用或轉移乙方的抵押物作為必要的保證金或用以減少乙方帳戶赤字以維持帳戶借貸平衡之用。在合理的時間內,甲方將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確認此項抵押物的使用或轉移。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甲方因上述財產處置行為而產生的任何利息或收益。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的通知單獨向乙方發出。
第三章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及法規法律、交易所規則的變化對自已持倉的影響。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為:風險率=可用資金÷持倉保證金。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當乙方風險率<0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并禁止開新倉。當乙方風險率≤-40%時,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o;當市場價格急劇變化,甲方有權采用動態風險控制原則,當乙方風險率達到上述條件時,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風險率≥o。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上述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通過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無論此種方式是否通知到乙方,甲方均于第一時間在交易營業場所為乙方提供書面通知,由乙方自取。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結算后,按照在甲方營業場所內自取方式向乙方提供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通知)、其他交易所通知以及甲方通知文件。甲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為乙方獲取客戶交易結算單及其他事項提供如下其中一項服務:傳真、網上查詢。
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照在甲方結算部自取書面交易結算月報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甲方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為乙方獲取交易結算月報提供如下其中一項服務:傳真、郵寄。
乙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果因某種原因沒有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上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有義務及時向甲方索要。如果甲方在開市前沒有收到乙方的索要申請,將視同乙方已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含追加保證金的通知)。
乙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上月交易結算月報,有義務及時向甲方索要。如果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索要申請,將視同乙方已獲取甲方按約定方式提供的每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對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在上月交易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此款約定時間內既未對每日客戶交易結算單記載事項確認,也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甲方不再接受乙方提出的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任一人均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如果兩人以上同時簽名付款有效需作特別說明,否則,資金調撥人中任一人簽字均為有效。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注:法人客戶需加蓋財務章)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有效地址和號碼: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聲明,乙方的授權人員有權行使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權利。甲方也可以直接選擇與乙方的授權人員直接聯系/或者履行合同的條款。乙方授權人員的行為由乙方直接承擔其結果。
第六章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應當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章
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帳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返回經簽字確認的客戶交易結算單,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提取或者調撥資金,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凡乙方在當日客戶交易結算單上進行的簽字確認,視為乙方對此日以前所有交易及結算結果的確認。
第二十六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直接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期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
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
保證金帳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帳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及標準倉單等。
第三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帳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帳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
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帳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
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
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合同附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
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
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交易異常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帳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
帳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處置質押物對乙方帳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
行為能力;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帳戶被提起拆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帳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帳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辦理銷戶手續。如乙方未辦理書面銷戶手續,在一年及一年以上既無資金余額,又無交易記錄的情況下,甲方視乙方為自動銷戶,解除甲、乙方的合同關系。
第十五章
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
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注冊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
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紀服務合同3
委托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____________
經紀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方(經紀人或代理,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事務。
第二條、委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
第三條、委托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人如實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委托人預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的數額、時間、方式。
第七條、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的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八條、委托事務完成后的報酬及支付時間、方式: 。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報酬如下: ,支付時間、方式為 。
第九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委托人違約責任: 。受托人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調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人:委托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賬號:
稅號: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紀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決定委托乙方代理相關經紀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出演電影片;
2.出演電視劇;
3.出單曲或唱片;
4.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5.拍攝商業廣告;
6.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甲方事務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甲方事務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結束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稅前/稅后)酬金的_____作為傭金。
第五條 乙方指定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第六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第七條 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第九條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并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于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條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消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盡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第十三條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條 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十六條 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等,應通過乙方安排進行。
第十八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
1.乙方為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約;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條中所作保證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2.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傭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皆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影響對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發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通訊地址或者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六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七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簽署。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紀服務合同】相關文章:
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11-21
再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11-06
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經紀服務合同03-16
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3篇)02-09
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3篇11-22
再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2篇)11-21
再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精選2篇)11-22
再保險經紀服務協議書2篇11-13
經紀人聘用合同12-17
房產經紀合同范本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