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于不同職位類型范疇。那么崗位職責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
(一)指導、教育全體工程技術人員自覺認真貫徹國家、行業和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以及安全技術規范。
(二)為保證施工項目的生產安全和質量要求,對項目工程技術人員的管理、使用、獎懲有建議權。
(三)負責組織編制項目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含安全技術措施)、專項和特殊施工設計與有關安全技術實施細則,并嚴格貫徹執行。
(四)負責組織驗收確認施工臨時設施的安全穩定性,審查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書,對存在較大技術安全隱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項工程的首次施工時,親臨現場負責解決可能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五)協助搞好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在向項目工程技術人員、作業隊長、專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進行首級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講解施工工藝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六)在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前應慎重考慮其安全可靠性,并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七)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2
1、在安全副總經理領導下抓好安全、質量管理和職工培訓教育工作。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礦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總工程師抓好防火、防塵、防瓦斯工作。
2、負責協助安全副總經理審核職工安全技術、業務培訓學習內容,開展職工干部和主要技術工種的安全規程學習。
3、負責協助總工程師研制、試用、審查和推廣使用用于安全方面的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
4、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技術措施、施工標準嚴格審查。
5、負責監督全礦的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的落實。
6、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總工程師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7、協助安全副總經理組織工程質量事故的追查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3
1、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管理細則》;審查瓦斯治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制定各工種瓦斯治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2、總工程師對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協助礦長做好防治瓦斯工作,全面平衡瓦斯治理工作。
3、加強防治瓦斯工作技術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年度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防治瓦斯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4、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檢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實施情況,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瓦斯治理辦公會議,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布置下一步的瓦斯治理工作。
6、負責組織科技攻關,推廣使用瓦斯治理新技術。
7、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況,解決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8、加大科技投入,進行礦井瓦斯治理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礦井瓦斯治理水平。
9、組織編制礦井瓦斯治理災害處理計劃和預防措施,礦井發生瓦斯事故時,負責制定搶險技術措施,負責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4
一、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組織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二、承擔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技術監督方面的安全職責,審定安全生產技術方案并指導現場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
三、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施工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四、負責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在分管項目中得以貫徹實施;
五、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履行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相關職責。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5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煤炭行業的技術規范、標準,對分管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保證分管范圍安全生產,實現安全工作目標。
2、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工作,對所分管的技術工作行使有關職權。協助總工及有關部門編制礦井遠景規劃、礦井延深、技術改造等工程的方案設計。
3、負責對設計圖、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把關。
4、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參與制定礦井長遠規劃,參與編制礦井采掘年、季、月生產計劃,保證礦井正常接替。
5、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規程和安全措施,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奮斗目標。
6、嚴格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加強現場管理。隨時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狀況、工程質量和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7、積極組織參與科技創新、安全技術革新項目;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實施新技術的引進、轉化、推廣工作。
8、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總工程師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6
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工作,分管通風安全方面的技術工作,對礦井安全生產工作負分管技術負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程、各級地方政府頒發的法令、指令、決定等。
2、負責組織編制礦井安全生產技術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月、季安全防范事故措施。
3、負責通風安全設備、設施、儀器、儀表的科學管理,管好用好通風安全設備、設施、儀器、儀表,提高利用率、完好率,充分發揮其在礦井安全生產中的效用。
4、負責擬訂、審查礦井通風安全技術文件和有關措施,參加礦井災害事故的搶救,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提出改進措施。
5、負責組織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日常生產中的'重大通風安全技術問題,從通風安全技術上保證礦井正常的安全生產。
6、負責礦井通風安全工作的標準化建設,擬訂通風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參加礦井安全大檢查、安全辦公會,經常分析礦井安全生產狀況,掌握事故動態,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措施。
7、對通風安全方面工程技術人員和高級技工的配置、調動、獎懲提出意見,對通風安全方面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各類“一通三防”事故進行追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8、組織檢查安全技措工程的進展和使用情況,負責組織安全技措工程的驗收。
9、對輔助救護隊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礦井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演習。
10、礦井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總工程師制定并實施搶險救災方案。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7
1、在工區負責人的領導下,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對本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關于安全生產的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標準。
3、組織編制和審定施工技術組織方案,必須貫徹安全技術、衛生規程和標準,結合本工程特點,主持安全技術總交底。
4、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5、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時,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符標準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時,必須事先訂出安全措施,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組織本工區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策劃,并組織編寫相關的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
9、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10、督促相關部門按時上報安全技術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8
(一)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負責具體領導礦井的安全技術工作,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制定礦井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定期主持召開各單位、部門管理人員會議,分析礦井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同時研究和采取防護措施;設計、制造新的生產設備,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建工程項目,要做到安全生產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4、督促技術部門對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節提出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5、定期布置和檢查安技部門的工作。協助礦長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并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并做出技術方面的鑒定。
7、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認真貫徹“五同時”。
8、有權拒絕執行上級安排的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9、負責組織編制礦井預防災害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災害的處理計劃,負責組織制定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方案。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相關文章:
生產安全崗位職責11-12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06-29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06-07
船閘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0-26
物業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0-25
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0-18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11-12
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05-18
生產管理安全崗位職責08-19
安全生產副廠長崗位職責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