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時間:2024-11-12 10:05:15 曉璇 崗位職責 我要投稿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精選11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明確崗位職責能讓員工知曉和掌握崗位職責,能夠最大化的進行勞動用工管理,科學的進行人力配置,做到人盡其才、人崗匹配。一般崗位職責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精選11篇)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1

  1、負責鑒定中心日常工作管理。

  2、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落實。

  3、負責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審定工作。

  4、負責本級范圍內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中心各類統計報表填報和總結、統計分析工作。

  6、負責試題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7、負責中心的文件和有關資料的收發、保管、整理工作。

  8、負責中心收費及相關工作。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2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本省通信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實施辦法。

  2、編制本省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根據國家建站的條件,負責協助審查及提出建站意見,并指導和督促檢査其鑒定工作。

  4、負責職業技能鑒定試題的請領、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在部的授權范圍內,對特許工種的部分試題做好命題工作。

  5、負責考評員、質量督導員的推薦、選聘以及專業考評組的組成及其有關管理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管理和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

  8、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和職業技術能手的評選活動。

  9、承辦部中心委派的職業技能開發研究項目,開展咨詢服務和宣傳活動。

  10、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資料管理和統計分析上報。

  11、負責協調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與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

  12、配合通信行業管理部門、地方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承辦部指導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3

  1、負責職業技能鑒定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加強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聯系與銜接,并按照協議要求,做好學院所管職業資格統考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工作,及時清理、核對費用收支情況,按時向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交統考工作總結材料。

  3、負責學院各類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并對分校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4、負責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總結的起草及經費預算,及時催繳相關費用。

  5、負責本部門人員崗位安排及思想政治工作,完成責任目標。

  6、負責本部門聘任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

  7、積極參與項目開發工作。

  8、完成院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4

  1、負責技能鑒定站計算機信息管理和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轉。

  2、負責鑒定人員申報表資料的錄入。

  3、負責準考證等考務系統的各種報表的打印。

  4、負責鑒定考試成績的統計匯總和上報。

  5、負責鑒定信息網上的收取和發送。

  6、負責定期對鑒定站計算機設備的'維護保養。

  7、負責了解、掌握該工種的發展動態,提供技能鑒定的技術支持、考評技術指導,咨詢服務。

  8、完成站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5

  1、職業技能鑒定站實行站長負責制。

  2、職業技能鑒定站工作人員和考評人員應努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技能鑒定的'方針、政策及實施辦法,并保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順利進行。

  3、認真執行“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鑒定和考核。

  4、定期制定年度鑒定工作計劃,負責發布職業技能鑒定公告。

  5、認真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報名和填寫“職業技能鑒定申報表”。

  6、切實按職業技能鑒定規程做好考前準備。

  7、按考試大綱的地求和有關規定,嚴格組織鑒定考核和評判。認真安排組織考務和監考工作,遵守有關規定,履行監考職責。

  8、有關指定工作人員在每次鑒定結束后,將鑒定結果及合格人員名單報遼寧省電子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核查備案。

  9、按有關規定辦理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信息產業部驗印后統一核發的職業技能鑒定證書,并負責將證書關交本人。

  10、每次鑒定結束后,有關工作人員應及時撰寫本次實施鑒定的總結報告,并填寫勞動部統一制定的統計報表,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6

  1、認真學習,貫徹有關職業技能鑒定的各種政策、法令、法規及有關規定,自覺接受學校和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指導、監督、檢查。以提高鑒定質量、服務社會為宗旨,做好鑒定和管理工作。

  2、在站長的領導下,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的管理和計劃審定工作。

  3、根據鑒定工作的需要、完善鑒定站的自身條件,不斷提高鑒定工作質量。

  4、制定鑒定站建設規劃和調整意見。

  5、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理論考試、操作技能考核。

  6、協調鑒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宜。

  7、向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供鑒定報告,對考評小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

  8、負責向鑒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

  9、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咨詢服務和信息統計工作。

  10、負責職業技能鑒定費的收支管理,嚴格財務管理制度。

  11、負責職業技能鑒定所的建設及設備購置管理工作。

  12、主動向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匯報工作,并做好職業技能鑒定保密工作。

  13、努力工作,按時、質量良好地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在正、副站長的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工作人員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2、負責年度、季度鑒定計劃及計劃調整的起草工作。

  3、負責整理和存檔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保管好職業技能鑒定站印鑒。

  4、負責鑒定工作小結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的起草。

  5、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宣傳、組織、考評及咨詢服務等工作。

  6、做好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設備、檔案管理,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

  7、具體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財務會計工作。

  8、負責財務記賬、算賬、報銷工作,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銀行結算業務,保管好庫存現金、各種有價票據。

  9、完成站長、副站長及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在正、副所站長領導下,從事職業技能鑒定站的日常考務管理工作。

  1、負責鑒定公告的'審核、發布。

  2、受理職業技能鑒定申請,對申報表進行資格初審,經副站長、站長審核后,提交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批。負責準考證的核發工作。

  3、負責專業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體安排和各項準備工作。

  4、負責試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5、協助站長組織和管理好鑒定前考評員、監考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專業理論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監考人員的安排及檢查工作。

  6、負責理論試卷的閱卷,組織工作,成績的統計、分析、匯總、造冊、上報。

  7、監查、處理及上報考試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8、負責證書制作過程的協調工作,按照鑒定中心的要求完善證書頒發手續。

  9、為不斷完善職業技能鑒定條件,向站領導提出建設性意見。

  10、認真監督和檢查理論考試卷的評判,現場督導實際操作考試,做好保密工作。

  11、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7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職業技能鑒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接受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指導、監督、檢查。以提高鑒定質量、服務社會為宗旨,切實做好職業技能鑒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2、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的發展規劃和建設。

  3、開展各種職業技能鑒定法規的宣傳活動。

  4、組織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工作人員的.政策、法規與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能力。

  5、組織制定職業技能鑒定站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批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6、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設備配置、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工作。

  7、主管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財務,嚴格財經制度,定期檢查收支情況。

  8、指導副站長處理好職業技能鑒定站的日常工作。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8

  一、根據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政策,具體承擔并組織實施本地區、本部門交通行業工種的職業(工種)技能鑒定工作;

  二、負責規劃、審核、報批和管理本地區、本單位職業(工種)技能鑒定站建設工作;

  三、根據國家和交通部職業(工種)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擬定本地區、本單位交通行業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有關規定和辦法,指導和監督檢查所屬職業技能鑒定站的鑒定工作;

  四、按照部鑒定中心的規定,做好對職業(工種)技能鑒定試題的管理和使用的有關工作;

  五、受部鑒定中心的委托負責本地區、本單位考評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授權范圍核發交通行業工種《職業資格證書》;

  七、開展交通行業職業(工種)技能鑒定理論研究、咨詢服務和宣傳活動;

  八、協調與地方勞動和人事行政管理部門職業(工種)技能鑒定機構的工作關系;

  九、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本地區、本單位交通行業職業(工種)技能競賽活動;

  十、定期向部鑒定中心匯報本地區、本單位職業(工種)技能鑒定工作情況;

  十一、承辦部鑒定中心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9

  1. 負責簽收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發出的`(國家職業資格鑒定(技能操作)通知單),并落實有關事宜。

  2. 根據鑒定項目要求,督促技術人員檢查、調試設備,確保鑒定設施設備、工量具等齊全完好。

  3. 根據鑒定要求督促技術人員、輔助人員做好考前的考場準備、考位布置和輔料配備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 考務人員參加鑒定工作,應持證上崗(即佩帶崗位胸卡,放置崗位公示插片),嚴格按崗位職責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5. 開考前30分鐘,負責對考評員考勤,收取考評員移動通訊工具,分發(考評人員評分表),并將考場狀況和考前準備情況向考評員交底,引導考評員熟悉并檢查場地與設備。

  6. 開考前30分鐘,核對考生身份證(含社保卡、學生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和準考證,協助電腦操作員組織好考生抽題和發放(技能考核通知單)、考號胸牌等工作。

  7. 每場開考前10分鐘,負責引導候考區學員進入指定考位,等待考核,保證鑒定有序運轉。

  8. 負責調度安排技術人員,協助做好考評有關輔助工作和鑒定中的相關協調工作。

  9. 整場鑒定結束后,回收(考評人員評分表)原件和評分對照表,填寫并封合(職業技能鑒定情況鑒定所(點)記錄表),一并遞交督考員封袋。

  10. 根據鑒定管理規定和相關職業鑒定內容的相應要求,妥善保管有關鑒定資料、鑒定工件等相關物品。

  11. 負責將由督考員當眾封袋后的(職業技能鑒定情況督考員記錄表)、(職業技能鑒定情況考評員記錄表)、(職業技能鑒定情況鑒定所(點)記錄表)和(考評人員評分表)原件、打印稿于當天或第二天送交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服務窗口。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10

  一、職業技能鑒定站工作職責

  1、按農業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允許的技能鑒定范圍和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鑒定規范實施鑒定。

  2、受理一切符合申報條件、規定手續人員的職業技能鑒定,嚴格執行考評員對其親屬的職業技能鑒定回避制度。

  3、職業技能鑒定站實行定期鑒定制度,具體日期、鑒定工種和等級類別、報名條件及收費標準等事項,應在鑒定前一個月發出通知,單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專門組織進行。

  4、認真執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保證鑒定質量;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維護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5、獨立進行職業技能鑒定,拒絕任何組織或個人更改鑒定結果的非正當要求。

  6、接受自治區勞動廳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業務指導和勞資或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站長職責

  1、認真研究、貫徹執行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政策、法規,組織本站搞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2、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和解決鑒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推動本所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有序進行。

  3、負責協調與省鑒定中心的關系,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牢固樹立為學生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思想。

  嚴格執行職業技能鑒定標準和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制度,在管理上實行站長負責制。

  三、副站長職責

  1、協助站長搞好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2、協助站長嚴格執行政策法規,確保鑒定質量,嚴格鑒定財務管理,確保鑒定站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收費項目,合理支配鑒定費用。

  3、負責協調鑒定站與學校之間的.工作關系。

  4、牢固樹立為學生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思想,嚴格執行職業技能鑒定標準和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制度。

  四、辦公室主任職責

  1、在站長和副站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日常事務。

  2、在自治區職業鑒定中心指導下,負責組織職業技能鑒定的理論考試和操作考核以及辦證發證等工作。

  3、負責協調上下左右關系,及時溝通相互間的聯系,保證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順利完成。

  五、資料員崗位職責

  1、負責對鑒定申請人員的資格審查。

  2、負責對符合鑒定申報條件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名手續。

  3、負責考前培訓資料和鑒定輔導材料準備。

  4、負責各種統計報表的填寫與送審。

  5、負責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和考評員資格證書。

  六、考務員崗位職責

  1、負責鑒定工作考核記錄。

  2、負責理論知識考試卷和實際操作考核評分標準的審批、印制和保管。

  3、負責安排考場、組織監考、辦理準考證和考評員胸卡。

  4、負責鑒定成績統計和與鑒定資料有關的材料的封存。

  5、協助領導做好鑒定站建設工作和完成突擊性任務。

  七、儀器保管室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教學儀器的保管工作,室內應保持清潔,儀器存放做到規格化、科學化,帳卡齊全,帳物應相符,應注意防電擊、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腐。

  2、應熟悉儀器的性能,定期做好物資清查和儀器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3、應負責儀器的出借和回收工作。做到及時出借,及時回收,對損壞儀器要追查,確保正常教學。

  4、未經領導批準,儀器一律不準外借。

  5、定期向學校匯報儀器配備,保管使用等情況,根據具體情況作好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及時上報,并要修舊利廢,自制改裝,不斷充實儀器設備,對積壓多年的儀器要及時向學校匯報,以便調劑使用。充分發揮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

  6、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值。

  八、試驗、實習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實習中心的管理工作和實習設備、器材、儀表等保管。

  2、驗收和檢查實習設備的購置。并及時建帳入庫。對一些重要的儀器設備應會同實習中心指定的教師進行認真地檢查驗收。

  3、所有設備應按固定資產和消費材料分類建帳。分別保管。并經常進行清倉和查對。

  4、重要的精密度較高的設備和儀器要按規定的要求妥善保管。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盜和防潮措施;定期檢查有無損壞或丟失現象及時向學校報告。如有損壞丟失現象應分析和找出原因,追究責任。

  5、對于低值易耗損情況。由領(借)用人員填寫報損單經領導審批后交管理人員存查。

  6、發放物品時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執行。并主動做好廢品和半廢品的回收工作。

  7、設備部分損壞的,及時修理,自己不能修理的要及時上報學校安排解決。

  8、加強自己的政治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做到逐步熟悉儀表和機具性能,必要時可以承擔學校安排的試驗、實習或生產方面的工作

  技能鑒定中心崗位職責 11

  一、站長在公司的領導下,在上級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的指導下,開展業務工作,實行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機械工業職業技能鑒定電線電纜行業中心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

  三、組織制定職業技能鑒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 四、組織編制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五、負責組織職業技能鑒定辦公室人員,對申報職業技能鑒定人員依據國家頒布的職業技能鑒定規范和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審查。

  六、負責組建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工作組,按規定實施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工作。

  七、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站內、外業務開展的.協調工作。

  八、認真執行財經紀律,按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責任制,嚴格收費辦法,嚴格各項費用的審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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