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自查報告
紅亮小學財務工作自查報告
教育局監審股: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范和加強財會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08]21號)文件和《市教育局財政局轉發〈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視,及時召開了校委會,把學校財務、總務、后勤、工會及班主任相關人員,召集起來,進行學習、座談,對學校近幾年財務財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報告于下:
一、為了切實加強自查工作力度,確保相關人員及時到位,我校成立了財務管理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樂華盛任組長,學校管財務總務副校長楊接忠為副組長,報帳員張華,教師代表饒清旺為成員。
二、我校根據縣財政局、教育局的有關要求和學校實際編制了學校收支預算,學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開校委會,事后進行常規公示;學校每年在教代會上都要作財務報告,并要在教代會上都獲得通過。
三、我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免收學生雜費、課本費,停收學生住宿費。按文件只收空白作業本費,其標準向社會公示。在我校收費中,沒有一起強制性要求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及上級單位要求,實施并落實,無任何亂收費情況。
四、學校嚴格加強預算內,所收學生作業本費全額繳入預算外。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我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及標準。各項支出均按實際發生數列支,無虛列虛報,無白條作為報銷憑證。對于大額款項支出,均要經過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對于涉及基建等項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結算表和其他相關材料。
六、我校無私設“小金庫”和“帳外帳”等違規行為。學校各項經費支出,都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無亂之濫用和鋪張浪費等現象。
七、學校對于學校的資產增減,都做了較好的登記,做到出入有據。建立了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進行資產清查。做到了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八、我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做好對困難住宿生的生活補助的申請、審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補助全額發放給家長。
二0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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