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區別
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看起來好像差不多,但是有很大的區別哦!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關于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區別,希望大家喜歡!
辭職申請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往往含有“望批準”、“請領導批準”“申請批準”這一類詞匯。
對于這種辭職申請,公司是否批準就成為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公司可以批準,也可以不批準。如果不批準的,雙方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根據《勞動法》第24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將自己想辭職的信息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答復的一種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文件到底是辭職通知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注意:在公司規章制度中必須規定:口頭辭職、電子郵件辭職、手機短信辭職等行為無效,必須按公司規定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信。
辭職信:通知公司離職的文件
辭職信又叫辭職通知,即記載勞動者提出辭職時間、辭職原因等內容的法律文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辭職通知送達用人單位滿三十日,產生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無論用人單位同不同意勞動者辭職,30天后勞動者均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通俗的話來說就是“跟你說一聲,我將在三十天后離職了,你們準備工作交接和辦理退工手續吧!”,用人單位沒有表示異議的權利,因而也無須對辭職通知做出回復。
寫明辭職的時間、原因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俗話來說就是“跟你說一下,我將在三十天后離職了,你們準備交接辦退工吧”。
對于這種辭職信,公司是否批準都沒有法律效力,在此辭職通知簽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勞動合同解除日。
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方法。
法理分析
從法理上講,辭職通知是勞動者在行使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以自己單方的行為,使某一法律關系效力發生變化的權利,形成權的魅力就是單方說了算。勞動者按照法律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三十天期滿必然發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辭職申請實際上是勞動者在行使請求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至于該他人能否獲得其希冀的給付,則是另一回事。
如果勞動者要辭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沒有其他條件。如果勞動者辭職時未辦理工作交接或者與用人單位有其他未了的糾紛,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勞動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等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但不能以此不給勞動者辦理退工手續。
所以,勞動者辭職一定要分清楚《辭職通知》和《辭職申請》,不要將《辭呈信》寫成《辭職申請》。
證券從業人員辭職信(一)
尊敬的公司及部門領導:
因為個人原因,本人提出辭去目前資產委托管理部基金經理工作一職。
自本人于19xx年6月18日正式加入公司前身-原國泰證券深圳分公司以來,至今剛好9年,期間經歷了公司合并、部門合并及股市的風風雨雨。
在此期間,本人衷心感謝賈總、毛總等公司及部門領導在本人工作期間給予的指導及栽培,正是在各位領導及同事的關照之下,本人才能夠成為一名合格的職業證券從業人員。
無論對于國泰君安還是證券業,本人仍然十分熱愛并且對自己能夠在證券業和國泰君安證券工作感覺驕傲與滿足。
鑒于個人發展原因,本人計劃在自身創業方面做一些嘗試,希望能夠將一些多年的夢想變成現實。
誠望各位領導能夠諒解,并請在今后本人創業的`過程中,繼續給予本人指導與支持!
祝賈總、毛總等各位領導、各位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財務會計辭職信(二)
親愛的財政部長:
您好!我是財務部的會計xx。首先,很遺憾我今天是來辭職的,下面是我的辭職信。
我在財務部的主要職務是查賬目,設計會計制度等,這些跟我大學里頭寫的東西完全不一樣,也跟我心中理想的職業不一樣。在企業里,我還進一步了解會計總論、會計科目、帳戶與復式記帳的應用、會計憑證、帳簿及報表、會計核算及會計工作組織等會計常用知識、資產負債及所有權者權益、營業收入費用利潤、財務報表分析、會計法、稅收法規及稅收證書管理手把手教做賬、電腦上教做帳。在短短兩年時間里頭我已經從一個剛畢業大學,成為一名合格的會計。這些我都需要感謝公司。然而,我的工資待遇還是跟我剛畢業那會一樣,都兩年了,公司也從來沒有考慮加薪。綜合以上幾個原因,我決定辭職,希望公司盡快安排交接人員,以便于我做好交接工作。
此致
敬禮!
辭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