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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臺州旅游行業消費調查報告
10月12日,省市縣三級聯動旅游行業服務質量消費評議會在溫嶺召開。會上發布《臺州旅游行業消費調查報告》顯示,傳統旅游繼續占主導地位,民宿、“互聯網+”等新興旅游方式逐漸受到追捧。臺州旅游總體來說基本滿意狀態,還有提升空間,但消費者自身維權意識仍不強。
總體處于基本滿意狀態
根據消費者關心熱點問題及投訴反映熱點問題,臺州市消保委會同溫嶺消保委,對臺州旅游行業進行為期約兩個月全面調查,共發放《旅游行業服務質量消費調查問卷》2563份,回收有效問卷2501份,回收率達97.58%。
調查主要針對傳統旅游項目、民宿、自駕游等新型旅游項目及通過網絡聯系組織自媒體旅游。其中最受消費者歡迎旅游方式是景區旅游,占比41.4%;其他依次為自由游占比23%;鄉村旅游(農家樂、漁家樂)占比19.6%;鄉村休閑游(民宿)占比16%。
結果顯示,調查者對旅游行業服務質量總體評價為基本滿意占比43.6%,比較滿意占比28%,滿意占比20%,不滿意占比8.4%。臺州旅游總體來說處于基本滿意狀態,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調查對象中,20至40歲和40至60歲兩個年齡段人數最多,也是當前旅游服務業主要消費群體。其次涉及職業領域分布均勻,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員工、私營業主、學生等。”臺州市消保委秘書長阮家榮表示,調查得出結果是具有代表性,能真實反映臺州旅游行業消費情況。
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
隨著消費觀念改變和經濟收入提高,市民旅游消費需求更趨多樣化,民宿、“互聯網+”等新興旅游方式逐漸受追捧,但也暴露臺州旅游業存在不少問題。
來自臺州市旅游局和市場監管局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6月臺州市旅游投訴中,涉及旅行社投訴8起,占總投訴量14.3%,問題集中在旅游合同不完全履行,旅行社未盡職責,服務態度和服務意識不夠;景點投訴有48起,占總投訴量85.7%,主要集中在門票收費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專業知識不掌握等等。
阮家榮表示,旅行社經營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景區旅游票價過高服務不盡如人意,農(漁)家樂旅游缺乏整體規劃,民宿等特色旅游方式亟待引導,“互聯網+”旅游缺乏規范風險頻發等問題仍待進一步改進。
值得注意是,臺州旅游消費者自身維權意識不強。調查問卷顯示,51.2%受調查者不會查看旅行社相關證照、資料等,33.2%受調查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不簽訂合同;在旅游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11.4%的受調查者選擇放棄,4.4%受調查者表示不知道如何處理。
當天會上,來自臺州各地消費者代表針對旅行社低價團、景區餐飲安全等13個問題進行提問,經營者進行答辯,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點評;臺州市旅游協會還向全市所有旅游企業發布倡議書,要求企業形成行業自律,維護臺州市旅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消保委發布旅游業消費警示
“一元帶您游某某”“買一送一”“不滿意重玩”……在生活中市民常能看見這些充滿誘惑的旅行宣傳廣告。然而,這些看似“餡餅”特惠活動,實際暗藏各種陷阱。國慶長假過后,錯峰游升溫。臺州市消保委、溫嶺市消保委聯合發布旅游行業消費警示:
一是選擇合法合規旅行社。外出旅游時要選擇有資質正規旅行社,查看其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注意核對資質材料與簽約主體名稱是否一致,避免上當受騙。
二是簽訂規范旅游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文本時要認真查看合同中線路、行程、景點、交通、食宿標準等內容。旅游行程單是旅游合同組成部分,旅游者要認真核對其中相關內容,并索要正規發票妥善保管。如有特殊要求,要在雙方共同確認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進行具體約定。如遇到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消費者可持旅游合同、旅游行程單、發票及相關證據材料到旅游等相關部門投訴。
三是理性參與“互聯網+”旅游。目前“互聯網+”旅游市場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有的與旅行社合作,以旅行社名義開展經營,風險相對較少;有的打著旅行社幌子,但其實沒有與旅行社簽訂協議,風險巨大。個別“互聯網+”旅游無固定經營場所,也沒有質保金在第三方抵押,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一旦發生安全和利益損害事故,會出現投訴難、理賠難的困境。因此,提醒消費者應理性參與“互聯網+”旅游,在參與時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與組織者簽訂合法的旅行社書面旅行合同,并購買保險,注意出游安全。
四是謹慎參加低價游活動。在選擇旅游產品時,不要以價格高低作為惟一標準,盲目相信低價旅游,應將旅游產品的品質和價格進行綜合比較,警惕 “低價”、“回饋”等名義的宣傳,增強自我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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