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化解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債務化解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債務化解方案1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控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率力爭達80%,化解過去的債務,控制新增債務。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各村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村級債務情況統計表》,報鎮農經站統一匯總信息。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針對不同的債務,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各村上報階段性化債成果,周村鎮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將報送縣農業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債權債務化解。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政府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收入近幾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備了一定的償還能力,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農戶的欠款大多數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級債務。
(二)分類施策化解四類債。針對本鎮余額較大的幾類債務,三資中心明確了化解方式,確保各村能夠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化解。對于時間較長的呆死性債務,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債務,通過對所有涉及單位和個人債務事項、金額具體分析,一是對單位已經不存在或個人已經死亡多年的債務,通過“四議兩公開”程序,予以核銷,達到化解債務目的。二是對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債務,有的能通過收回集體債權償還的予以化解。對于金融部門的陳舊貸款,督促村里積極償還;對修建住宅樓形成的虛擬債務,已計入“應付款”科目的,通過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核準修建住宅樓的承包收款方,將預付款沖減虛擬債務后,結余資金轉入“公積公益金”。
(三)嚴格治舊控新化解。積極穩慎化解,把控新作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級舉債申報審批制度,村級新上重大項目,要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報鄉鎮備案。二是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制度設立債務警戒線,明確收益分配優先序,對超過警戒線的村集體,要先償還債務,再進行分紅。三是規范集體成員福利費支出,改變一些村集體大包大攬水、電、氣等費用的習慣,引導農戶合理承擔費用。四是健全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向基層傾斜支持力度,進一步減輕村級集體的支出壓力,以防新增債務。
(四)拓寬增收渠道化解。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水平,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產權,全部納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管理。鼓勵村集體挖掘人脈資源,開展招商引資、推進全民創業,通過稅收新增財力返還,形成穩定收入。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地發展一些農業產業類、服務類的項目,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推進村級債務化解工作。
(五)爭取政策支持化解。針對有些村級債務依靠村級組織本身難以化解的問題,本應有國家承擔的修路架橋、教育衛生等形成的債務,各村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主動對接金融部門,全力化解相應債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黨支部書記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要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各村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黨委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2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工作要求,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堅決守住不引發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
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地區經濟平穩運行的客觀需要;是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推動國有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地方國資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依法合規開展債務融資和風險處置,嚴格遵守資本市場規則和監管要求,按期做好債務資金兌付,不得惡意逃廢債,努力維護國有企業良好市場信譽和金融市場穩定。
二、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點債務風險指標監測臺賬,逐月跟蹤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各級企業債務風險的動態監測,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應對。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體系,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探索建立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量化評估機制,綜合債務水平、負債結構、盈利能力、現金保障、資產質量和隱性債務等,對企業債務風險進行精準識別,將債務風險突出的企業納入重點管控范圍,采取特別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一企一策”制定債務風險處置工作方案,確保穩妥化解債務風險。
三、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
各地方國資委可參照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行業警戒線和管控線進行分類管控,對高負債企業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約束,“一企一策”確定管控目標,指導企業通過控投資、壓負債、增積累、引戰投、債轉股等方式多措并舉降杠桿減負債,推動高負債企業資產負債率盡快回歸合理水平。督促指導企業轉變過度依賴舉債投資做大規模的發展理念,根據財務承受能力科學確定投資規模,從源頭上防范債務風險。加強對企業隱性債務的`管控,嚴控資產出表、表外融資等行為,指導企業合理使用權益類融資工具,對永續債券、永續保險、永續信托等權益類永續債和并表基金產品余額占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嚴格對外擔保管理,對有產權關系的企業按股比提供擔保,原則上不對無產權關系的企業提供擔保,嚴控企業相互擔保等捆綁式融資行為,防止債務風險交叉傳導。規范平臺公司重大項目的投融資管理,嚴控缺乏交易實質的變相融資行為。
四、開展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防范地方國有企業債券違約,作為債務風險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實施債券發行年度計劃管理,嚴格審核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企業的發行方案,嚴禁欺詐發行債券、虛假披露信息、操縱市場價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地方國有企業嚴格限定所屬子企業債券發行條件。可參照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有關規定,對納入債務風險重點管控范圍的企業實行比例限制,引導企業做好融資結構與資金安全的平衡、償債時間與現金流量的匹配。將企業發債品種、規模、期限、用途、還款等關鍵信息納入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并實施滾動監測,重點關注信用評級低、集中到期債券規模大、現金流緊張、經營嚴重虧損企業的債券違約風險,督促指導企業提前做好兌付資金接續安排。對于按期兌付確有困難的,各地方國資委要指導企業提前與債券持有人溝通確定處置方案,通過債券展期、置換等方式主動化解風險,也可借鑒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風險。
五、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
對于已經發生債券違約的,各地方國資委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屬地責任,指導違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妥善做好風險處置,通過盤活土地、出售股權等方式補充資金,積極主動與各方債權人溝通協調,努力達成和解方案,同時要努力挽回市場信心,防止發生風險踩踏和外溢。對于已無力化解風險、確需破產的,要督促企業依法合規履行破產程序,強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時、準確披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資產劃轉、新增大額債務等重大事項,保障債權人、投資人合法利益。
六、規范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各地方國資委要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融資資金用途管控,督促企業將籌集的資金及時高效投放到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原則上要確保投資項目的回報率高于資金成本,切實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作用。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金融監管政策,按照融資協議約定的用途安排資金,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嚴禁過度融資形成資金無效淤積,嚴禁資金空轉、脫實向虛,嚴禁挪用資金、違規套利。探索對企業重大資金支出開展動態監控,有效防范資金使用風險。
七、全面推動國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強抗風險能力
各地方國資委要堅決貫徹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要求,立足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長效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通過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風險難題。通過加強“兩金”管控、虧損企業治理、低效無效資產處置、非主業非優勢企業(業務)剝離等措施,提高企業資產質量和運行效率。嚴控低毛利貿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風險業務,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管住生產經營重大風險點。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加速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市場核心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八、發揮監管合力,完善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體系
各地方國資委要把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作為一項系統性工程,從投資規劃、財務監管、考核分配、資本預算、產權管理、內控管理、監督追責和干部任免等國資監管的各個環節綜合施策,完善監管體系,發揮監管合力,筑牢風險底線。加強與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證監局等部門的合作,推動債務風險信息共享,共同預警防范企業重大債務風險。國務院國資委將按照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導地方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聯系機制、日常監測機制、風險評估指導機制和重大風險報告機制。
各省級國資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導地市和區縣級國資監管機構做好監管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3
一、加強企業內部限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根據內部限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并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安排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限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限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于企業的一項特別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肯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于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同等都要細致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需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于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盡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限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細致探討便盲目投資,導致許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緣由,對于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探討,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杠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實行主動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許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原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限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實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加融資實力和議價實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于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僵尸企業退出,對于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削減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主動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實力
我們始終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許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變更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現狀,引進精益制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制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肯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實行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根據政府提出的供應側改革,提高供應質量、供應效率,改善產品供應,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變更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周轉率,提升資產的運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臺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狀況定期要求其匯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后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殊是對于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實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開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許多國有企業對于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采納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依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支配籌資安排,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削減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依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實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鏈,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干脆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于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躲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供應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當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擋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4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謝國清
組長:謝紅宜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余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梁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系電話:xxxx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對象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項目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采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落地見效,發揮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干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范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干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對象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匯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化解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部署,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思路,堅持依法依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范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與加強鄉村治理、發展集體經濟、規范“三資”管理相結合,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作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并舉,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全鄉債務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鄉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后,以村為單位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已確認的村級債務,利用“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鎖定債務數額,精準確定化債范圍,精準制定化債方案,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臺賬,鄉級統一管理。對有明確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要制定還款計劃,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于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采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后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采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干部職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予以核銷。
(四)落實減免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按照有關政策依法依規給予政策臧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微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金融機構應制定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應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對在村級債務化解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報鄉政府一事一議集體研究決策。
(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鼓勵村級組織依托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支持村級組織依托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托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資產使用情況,有效保障農村集體資產安全;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于償還債務。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沖抵所欠債務。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休“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范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村集體是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必須主動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鄉鎮是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主體,針對各村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縣政府設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獎補資金,對按時保質完成化債任務的鄉鎮予以獎補。
(九)鼓勵企業“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支持村集體化解債務。充分調動和發揮“千企幫千村”示范引領作用,幫助村集體把資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以高質量“輸血”提高集體經濟文“造血”功能。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業務培訓(3月28日-4月10日)
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同時,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組織專題培訓。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4月11日-4月15日)
根據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的目標和時間表,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推進。
(三)清理核實,鎖定債務(4月16日一6月10日)
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專班對每筆村級債務的'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進行清理核實,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大悟縣村級經營性債務自查明細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積極穩妥,化解債務(6月11日-11月30日)
針對每筆村級債務制定化解方案,明確化解責任人、化解時限、化解資金來源,確保化債效果。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化債登記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干部簽字上報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總結驗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債責任制、舉債責任迫究制等相關制度,指導各村總結階段性的化債成果和經驗,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村化債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驗收情況上報縣化債辦,做好迎接省、市檢查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這次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項硬伙硬結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紀委嚴格跟蹤督辦的事項,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黨,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務實高效的作風,扎實做好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在堅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穩節奏,防止急躁冒進,要制定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因群眾訴求久拖不決、草率處置而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嚴重事件。為積極穩妥推進村級債務的化解,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負責人錢進同志要專抓此項工作。同時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工作組,由鄉班子成員帶隊,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深入村組幫助開展工作。
(二)嚴格操作程序。為確保這次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數據真實準確,要嚴格按照宣傳動員、培訓骨干、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實、統計匯總、逐級審核、考核驗收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中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政策規定、統一培訓骨干、統一時限要求、統一表冊格式,統一驗收標準。
(三)嚴格工作紀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核實債務,徹底擠干“水分”,堅持消除“人情債”、“糊涂債”,嚴禁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瞞報債務。這次債務清理核實,以村為單位上報,以鄉鎮為單位匯總。一旦查實有弄虛作假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嚴格督查驗收。工作專班要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每個階段結束后,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確保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對檢查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明確處理辦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結束后,縣級領導小組將組織專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村,要重新進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6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和償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屬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債務為五華區全口徑債務,包括納入債務監測系統的政府性債務和區屬國有企業公司債務。
一、工作目標
——政府債務。控制政府舉債規模,確保政府債務總量不超過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政府債務限額。債務率指標控制在市財政局政府債務風險測算預線以內,不出現債務風險預警。
——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及時足額償還到期債務本息,不出現企業債務逾期失信行為。不得新增違規融資,公司融資行為不得新增政府隱形債務。
二、工作任務
(一)規范融資舉債,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1.嚴禁新增違規債務。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職責,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政府債務只在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方式規范舉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或變相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或承諾承擔償債責任,不得為社會資本或者項目公司提供融資擔保。
2.加快化解隱性債務。對我區已列入省、市政府隱性債務貸款項目,要通過撤函剝離、貸款置換、提前償還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爭本年內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3.規范政府支出責任事務管理。政府購買服務、PPP形成的政府長期支出責任,嚴格控制在中長期財政支出規劃和分年財政預算可承受的范圍內。
4.全面推動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對土地儲備等收益能覆蓋融資本息的公益性項目,積極爭取申報、發行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支持資源開發利用,推進項目建設,緩解融資壓力。
(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防范政府債務風險
1.科學制定項目投資計劃。政府投資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務產品供給的公益性、基礎性建設和改善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補短板、調結構重點環節。不得出臺與地方政府財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設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
及超出當地財力承受范圍的項目;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可行的原則,對建設計劃的制定、審批、執行嚴格把關,防范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2.落實項目資金匹配保障。對在建項目,要做好項目庫建設、做好資金保障,有序推進項目建設,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損失浪費;對尚未開工的項目,建設資金或融資本息償還來源不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
(三)制定償債計劃,化解存量債務
1.政府債務。區財政局作為化解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工作。加大資金統籌力度,在預算中足額安排當年到期政府債務本息,政府債務收支分類嚴格納入預算管理。加大收入組織力度,加快土地開發,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解基金優先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本息。
2.公司債務。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作為化解公司債務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落實化解公司存量債務工作責任。按照“一個項目、一個方案”的要求,建立債務項目清單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償債計劃及資金籌措計劃,逐項落實償債來源。妥善處理公司新增債務與化解存量債務的關系,對公司債務實行動態監控和管理,新增債務及到期債務無法落實償債來源的,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啟動應急處置機制。
3.匹配鎖定償還來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償債資產資源以及存量債務形成的資產收益等,根據資源價值、政府償還責任和債務余額等情況,一一匹配后進行鎖定,優先鎖定政府債務償還來源。按照“一個單位、一個清單”的要求,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償還計劃。政府債務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按照項目性質分類化解當發生政府債務償還風險時,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優先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本息。公司性債務明確具體的資金來源,并將可償債資產、資源鎖定到具體的債務項目,一旦出現債務償還風險,立即處置變現,嚴格專項用于償還對應債務。
(四)做大做強國有企業,加快市場化轉型
1.扶持引導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加大對區屬國有企業的配套扶持力度,通過資本金注入、財政補貼等加大可用現金流量,做實公司資產,補充有效資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業的外部信用等級。堅持“企業為主、政府引導”,支持區屬國有企業依托政府性資源和項目,積極開展融資工作。
2.加大企業市場化轉型力度。剝離區屬國有企業政府融資職能,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商業化轉型、市場化運作、拓展融資平臺實體化經營范圍,
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提高市場化運作規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資平臺公司以市場化方式參與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健全企業市場化投資決策機制,規范企業融資信息披露和融資行為。
(五)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華區債務管理機制,結合區級實際,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的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出臺《五華區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完善債務風險報告機制。各債務主體責任單位發現債務風險問題必須在債務到期前2個月及時向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信息,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研究后按照風險處置預案進行處置。遇突發或重大債務風險事件,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并抄送市級財政部門。
三、債務化解計劃
(一)全面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制度
20xx年債務系統鎖定的`存量債務,按照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化解。截至20xx年,系統鎖定政府一類債務已全部償還或進行置換,未來三年主要是償還到期置換債券本息,三年預計需償還置換債券本息1.8929億元,其中:20xx年0.706億元,20xx年0.1434億元,20xx年1.0435億元,以上作為政府債務支出全額納入當年預算安排;世行貸款,財政足額安排到期債務本息,在債務主體單位當年部門預算中安排;應付工程款財政負責督促責任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時支付尾款,并在系統內完成核銷;擔保貸款及其承擔的償還責任,財政部門積極聯系對接上級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核銷。
20xx年新納入債務系統實行動態管理的政府中長期支出事務,財政足額在每年的預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實公司債務對應鏈接制度
公司到期債務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確保不出現償還風險:一是借新還舊置換一部分到期債務;二是用公司經營性收入償還到期本息;三是以上兩項措施無法覆蓋的到期債務本息,采用拍賣公司鎖定對應的產權資產方式保證償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長為組長的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全面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控制政府舉債規模,化解存量債務風險。在區財政局下設辦公室,負責五華區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
根據目前債務情況,確定區財政局、區國投公司、區園投公司分別為政府債務和公司債務的風險防控責任主體,單位負責人為債務風險防控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控好職責范圍內的債務風險。出現債務風險的部門,將按相關規定嚴格問責,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健全考核機制
將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納入債務風險防控責任主體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和年度綜合考核范圍,對出現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發生債務風險導致政府失信影響政府信用的,當年年度綜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出現違法違規舉債、發生債務風險影響政府信用的,實行終身問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債務化解方案7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于“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于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后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 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項目、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后,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信息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8
為認真執行上級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巡察反饋意見,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嚴禁新增債務為首要目標,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增加勢頭,取得明顯成績效果。
(二)具體目標:自20xx年始,負債10萬元以下村當年實現零債務;
10—30萬元的村兩年內實現零債務;
30—50萬元的村三年內實現零債務;
50萬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達20%以上。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口徑和內容,組織開展對村集體債務的全面清理核實。此次以20xx年村級債務化解基數為基礎,重點核查20xx年后債務變動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并根據清理核查結果填寫《鎮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負責人簽字審核后統一匯總上報至鎮政府。
(二)積極穩妥地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6月份以后)。鎮政府根據所轄村級核實結果、債務形成原因,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社區)制定《xx村債務化解實施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與個人,要把貧困人員的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不定期對村級化債情況進行抽樣督查。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1月)。各村(社區)上報20xx年底階段性化債成果,鎮政府匯總一并向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將對村級化債工作以及控債、化債長效制度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結果報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不及時形成的債務,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由鎮制定限額,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3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銀行”、集體閑置資金募集投資等多項扶持政策,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規范財務管理,強化監督舉措。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十四項制度》要求,規范村級財務管理。鎮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等將于每半年對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各村(社區)上報數據進行核實,對表實不一的村(社區)將實行督促整改,并將化解債務情況納入“三資”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對債務重、矛盾多的村(社區)實行重點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也應成立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村(社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實化解任務。
(二)嚴明化解責任。建立村級債務化解責任制,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為化解村債第一責任人,對化解債務工作負總責,村(社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鎮政府將對化解工作中領導不力、任務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取得實效。村級債務化解時間緊、任務重,各村(社區)應嚴格對照政策規定,結合“強改轉”作風建設抓好落實,確保取得明顯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9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88號)要求,全面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十屆十次、十一次全會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堅持“借、用、還”相統一,發揮政府規范舉債的積極作用,強化源頭治理、過程監控,疏堵結合、綜合施策,逐步優化債務結構,有效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增量債務規模,健全風險防范常態長效機制,超前化解和應急處置債務風險,確保財政金融運行安全,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全市統一的債務風險防控體系下,按照“一級政府一級預算”的原則,分級實施債務風險管控,市對各區債務風險原則上不救助。
(二)政府統籌,部門負責。政府在加強債務風險防控中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承擔債務單位的風險管控責任。
(三)把握規模,控制風險。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舉債要量力而行,按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財力保障相適應、與資源資產相匹配的要求,切實把握舉債規模和風險承受的平衡,有效控制和降低債務風險。
(四)規范管理,硬化約束。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要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機制建設相結合,制定債務風險防控方案。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的要求,強化舉債償還責任考核。各區、各部門不得為違規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承諾。
三、工作目標
堅持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國務院批準的限額,全市政府債務率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風險地區債務率指標逐步改善。融資平臺債務本息規模不超過區域內可償債資源資產價值,風險平臺的資產負債率、融資成本率和借新還舊率等指標逐年改善。
四、主要措施
(一)著眼長遠,建立政府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管控機制,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
1.規范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從嚴審批債務風險較高地區的新開工項目,合理制定建設方案,嚴格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需財政性資金償還的.政府投資項目,由財政部門出具舉債審核意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財政局)
2.嚴格政府債務舉借管理。財政部門對政府債務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審核各部門、各融資平臺申報的新增政府債務需求,綜合評估項目平衡方案、財政承受能力,擇優納入全市政府債券項目儲備庫,未履行程序的項目不參與政府債券分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3.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控。根據區域發展定位、債務風險、財力保障等要素,合理設定各區政府債務規模上限,將政府舉債嚴格控制在批準的限額以內。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并向社會公開。債務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對債券分配、資金使用、償還兌付、績效評估等實施全過程跟蹤監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4.強化土地儲備融資管理。根據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土地供應量、債務限額、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土地儲備總體規模。規范土地儲備融資渠道,不得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將土地儲備機構新增融資納入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測監管。已被風險提示的地區要加快出讓存量土地,確保土地出讓收入與債務償還相匹配,切實降低專項債務率偏高可能引發的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相關區人民政府)
(二)強化責任,全力防控融資平臺風險隱患,持續支持平臺轉型發展。
1.建立平臺債務計劃制度。實行融資平臺債務收支計劃管理,各平臺提前編制年度融資預算和支出安排,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各區、各部門對融資平臺債務計劃進行審定,合理控制舉債規模、節奏,年度執行中防止計劃外和過度舉債。(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2.調整優化平臺債務結構。各區、各融資平臺逐筆梳理存量債務,分類制定債務優化方案。新增項目融資成本控制在合理區間。各區、各部門建立利率比選擇優機制,統籌本系統、本區域融資需求,組織金融機構公開競價認購,降低舉債成本。(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市金融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加強平臺債務中長期管理。各區、各融資平臺全面梳理資源資產,鎖定償債來源,合理確定債務規模上限。按照資源價值總量與債務總額、財務成本相平衡的原則,建立“資債平衡”臺賬,確保整體平衡、年度平衡,并為未來發展留出空間。(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推進融資平臺內控建設。加快建立融資平臺內部財務中心,實現賬戶統管,債務統籌,對風險較高子公司設立防火墻,防止風險傳遞。加大內部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融資債務審計常態化,關注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規模,重大風險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防范出現違規行為。建立集團內部債務預警機制,明確預警標準,及時報告企業有關預警信息,并提出應對措施和解決方案。(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
5.加強融資平臺監管考核。實行融資平臺量化考核,加大對平臺資產質量、企業運營、經營效益、債務化解、償付能力、內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監督,將考核結果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相結合,與財政資金投入相掛鉤。實行融資平臺名錄動態化、差別化管理,承擔公益性項目且有財政資金投入的平臺,同級政府委托財政部門派駐財務管理人員。我市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引進專業化人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一步充實監管力量,并對融資平臺財政投入資金實施全程管理。(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6.穩步推進融資平臺轉型。厘清政府和企業債務邊界,合理劃分政府與企業償債責任。統籌區域資源資產,優化重組、做實做強1至2家融資平臺,出清低效資源、空殼企業。積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股權融資、項目出租等途徑,吸引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推進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統籌謀劃,創新投融資運作模式,暢通規范化的融資渠道。
1.加大政府債券政策運用。爭取擴大中央對我市新增債券分配額度,提高政府債務限額,加大對基礎設施薄弱環節等領域投入,補齊發展和民生短板。用足用好債券政策,加快完成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支持融資平臺去債降本。(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和政策支持。積極爭取中央專項補助資金、PPP融資支持基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前期工作專項補助資金的支持,加大我市財政專項支出傾斜力度,研究設立公共服務發展基金,發揮中央、地方兩級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跟進投入,疏通緩解公共服務領域建設運營資金壓力。(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
3.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加大全市PPP項目征集、篩選、儲備力度,實施“兩個強制”,對新建垃圾、污水處理項目強制應用PPP模式,對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推動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納入全國首批PPP資產交易和管理試點平臺,充分利用平臺資源優勢和輻射全國功能,構建PPP項目咨詢規劃、融資設計、招投標、實施評價、資產整合等全流程、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加快建設項目與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對接,推進市級重點項目和各區重點領域試點項目實施落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4.積極構建多元化融資模式。加強與各金融機構總部的戰略合作,擴大對我市的信貸投放和資金配置。積極協調開發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爭取總行支持,放寬對資本金、抵押擔保等方面限制,簡化審批手續,在更大范圍內使用低成本專項政策性貸款。發揮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作用,拓展非信貸金融工具,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推動融資平臺到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創新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推進債券投資主體多元化,拓寬低成本資金籌集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未雨綢繆,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切實提高風險應對能力。
1.建立債務風險監測機制。搭建全市政府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信息監測平臺,統計分析債務變動情況,分級分類設置預警指標和風險區間,定期評估風險狀況,并向相關部門、區政府推送風險預警和提示結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落實債務風險化解任務。列入風險預警和提示的部門、區政府要制定債務化解和風險防控方案,嚴格控制債務增量,并通過控制項目規模、減少支出、處置資產、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籌措資金消化存量債務。(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3.建立債務應急處置機制。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督促、指導各區加快建立應急處置機制,按照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根據債務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實施調減投資項目、處置政府資產、調入運營收入、扣減部門經費、調整支出結構等應急措施,確有必要時啟動財政重整計劃,并依法實施責任追究程序。同時,各融資平臺要相應建立企業債務應急預案,分類制定處置措施,通過停建緩建項目、變現資源資產、調度各類存款、協調金融機構等方式應對突發債務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市容園林委、市國土房管局、市水務局、海河教育園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債務風險共防共管。建立部門聯席例會制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健全財政債務信息、審計監督信息、國資監管信息、金融統計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加強資金跨界監管,多維度預研預判風險,防止各類風險相互疊加。聯合開展風險排查,對融資平臺債務實施有計劃的審計檢查,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金融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正確引導,制止金融機構等違法違規提供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管理、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協調組織部門推動、及時報告重大情況、督促檢查實施進度、評價考核工作績效等職責。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債務源頭管控,規范舉債行為,合理配置資源,積極研究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配套政策、制度和措施,形成推動風險防控的強大合力。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區人民政府作為本轄區舉借政府債務的責任主體,承擔本轄區債務風險管控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各區、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融資平臺落實償債主體責任。各區、各部門要比照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架構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工作推動組。同時,市國資委和市屬各行業主管部門相應成立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和本部門所屬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各區、各部門、各融資平臺、各國有企業要抓好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制定“一區一策”、“一企一策”具體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清單,定出時間表、路線圖,明確責任人,切實抓好落實。
(三)建立工作機制。在天津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月例會、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推動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按月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會議,部署安排、推動實施重點工作。按季組織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重大政策、重要問題和改革任務等,通報全市債務風險狀況,統籌協調解決跨區跨部門問題。對風險較高的區、融資平臺實施“一對一”幫扶,指導督促建立債務管控措施,協調解決難點問題,研究制定化債支持政策。建立債務風險防控重點工作臺賬,實施定期監督檢查,對各區、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四)強化考核問責。將各區、各部門債務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按照“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要求,各融資平臺與各部門、各部門與本級政府要簽訂債務風險管控責任狀,規定責任范圍和處罰條款,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債務化解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動身,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范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干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建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干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削減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剛好召開全辦動員大會,仔細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詳細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堅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范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動。
風險等級的評定:根據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峻損害后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須要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峻損害后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干脆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肯定范圍內征求看法并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亮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范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揚欄等陣地,將職權書目、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狀況主動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剛好、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退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根據明晰職權邊界、規范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范。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溝通。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簡單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亮運行機制;要接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狀況剛好督導,在肯定范圍內通報預警處置狀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范,有了問題早發覺,一般問題早訂正,嚴峻問題早查處”,防患于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限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沖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起先,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閱歷,推動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并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剛好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動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揚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范的宣揚氛圍。
(二)領導帶頭,細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限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范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準,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11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相關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區政府債務風險,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
嚴格遵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財政部、省財政廳等相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處置政府性債務風險。
(二)分級負責原則
成立由區委書記沈裕謀任組長的開福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區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負責”的原則,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區本級具體工作;金霞經濟開發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負責本園區具體工作。
(三)平等協商原則
在政府與社會資本方談判中,遵循平等協商、長期合作、公開透明的原則。
(四)分類施策原則
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等涉及財政責任的重大債務問題進行分類,逐項整改。優先解決財預〔20xx〕50號、財預〔20xx〕87號、財辦金〔20xx〕92號文件發布后新舉借的債務產生的風險。
(五)穩妥處置原則
避免盲目進行突擊整改,防止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動貸款置換期限長、利率低的貸款等。
二、目標任務
逐年穩妥消化存量,依法嚴格控制增量,確保我區政府債務可承受、可持續,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任務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鎖定存量債務
區發改局牽頭,對照政府年度投資計劃,逐項清理核實存量在建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落實情況。
區審計局牽頭,按照政府性債務、隱性債務和其他債務的口徑,逐筆清理存量政府債務情況,分類鎖定政府與平臺公司的債務。
2、分類籌措資金
區財政局牽頭,將存量政府債務中政府應承擔的資金分年足額納入預算,并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按比例新設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應急專項;指導平臺公司按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妥善處置其應承擔的存量債務;按照資產規模、變現價值、變現時序等口徑和要求,逐項清理核對其管理的.國有資產情況,制定資產盤活和處置方案。
3、繼續完成整改
區財政局牽頭,按照《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xx〕50號)、《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xx〕87號)要求,繼續整改違法擔保,糾正政府投資基金以及政府購買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確保將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區法制辦牽頭,進一步提高部門、單位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區金融辦牽頭,協調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確保必要的在建項目可持續融資,避免因盲目抽貸壓貸停貸出現資金斷鏈,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債務過程中出現“處置風險的風險”。
(二)嚴格控制增量
區發改局牽頭,制定政府投資項目負面清單,科學論證和編制新建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對于無法落實資金來源或難以實現資金平衡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和開工建設。
區財政局牽頭,強化新建PPP項目的“兩評”論證;強化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圖預算(招標上限值)、工程變更、結算和決算的審核,積極介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審查。
區金融辦牽頭,指導平臺公司依法依規開展項目融資。
(三)規范平臺發展
區委辦牽頭,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平臺公司的邊界,嚴格控制新設平臺公司,加快整合現有平臺公司,推進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
(四)強化考核問責
區審計局牽頭,對政府債務進行年度審計,查處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
區績效辦牽頭,將防控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區對各級各部門績效考核范圍。
區委督查室牽頭,督促審計查處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整改,并商請有關部門,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后出現的違法違規融資舉債行為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黨政干部進行嚴肅問責。
四、工作要求
(一)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協調,強化督導,定期召開各責任部門(單位)工作調度會,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
(二)區直各責任部門(單位)、平臺要統一思想、強化擔當,抽調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領導負責制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本部門(單位)防控化解政府債務的工作。結合牽頭任務和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金霞經濟開發區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具體工作方案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債務化解方案12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貫徹落實全省化解村級債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及時化解村級債務、制止村級債務增長,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經濟、規范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范操作,遏制債務膨脹勢頭,取得明顯減債效果。
具體目標:20xx年6月底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0%,實現村級債務全清零。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4月底前)。各村要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充分應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再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要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臺賬和債權債務數據庫,鎖定債務數額。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或個人。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分類化解,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民、村級干部、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實措施,集成現有政策,整合現有資金,積極化解基礎公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債務。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6—7月)。松柏鎮財政所組織對各村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和村級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結果報松柏鎮政府。
三、推進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一是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錯誤或不及時形成的債務,采用核減踢債的方式進行,對20xx年已鎖定的歷年稅費尾欠債務、錯賬假債作賬務清零處理;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二是抵賬沖債。對經營性債務、工程尾欠、設施維護等其他債務,可采用抵賬沖債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加大債權清收沖銷債務;三是及時還債。村集體現有結余資金的村,在債務核準后及時還債下賬清零。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接待限額90.00元/人,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對村集體缺乏資金現階段無能力還債的村,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5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切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三資”委托代理制,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村級民主理財制度落到實處。要按照“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做好村級財務年度預決算,及時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對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處置、拍賣、發包等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防止出現村級債務前清后欠的問題。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經營性債務和基礎公益性債務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五)嚴格追究責任。強化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上項目,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嚴禁借群眾要求名義上“政績工程”項目。對違反規定發生的債務,要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對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超財力、超標準搞建設形成村級債務的,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同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化解村級債務的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追責。對作假賬,虛報債務,騙取化債補助資金的單位或以舉債為名從中牟利的.村級干部,責令其將所得款項全部退回,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不得組織開展要求村級和農民出錢出物的達標升級和檢查評比驗收活動。村委會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月向財政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債務變化情況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級債務的政策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并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底績效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行項目化管理,細化目標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村委會是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日常工作。財政所和代賬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建設。
(三)嚴格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隨機調研、定期督查、半年調度等方式,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和過程監督。鎮財政所每半年組織對化解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要制定本地村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于20xx年5月底前報鎮財政所備案。
債務化解方案13
村級債務沉重是當前制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重要障礙。有效化解村級債務已成為鞏固農村綜合配套改革成果,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迫切需要。為此,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通知》(枝府辦發[20xx]4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就我鎮化債工作講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xx年鎖定村級債務以來,我鎮各村從實際出發,采取有力措施,積極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止20xx年6月底,全鎮村級債務總額為1051.55萬元,比20xx年鎖定債務1672.05萬元,減少620.5萬元,占鎖定債務總額的37.11%。各村債務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化債較好的村有:橫店村84.9%、仙女村81.7%、桃店村76.5%、金湖村73%、青獅村72.6%。但大部分村下降幅度偏低,甚至達不到10%,化債進程遠低于預期,化債任務十分艱巨。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村組干部思想認識不到位,有的認為村級負債是普遍現象,缺乏緊迫感和危機感;有的認為村級債務已積重難返,主動性不強;有的認為村級債務情況復雜,擔心拔起蘿卜帶出泥,影響農村穩定;有的村組干部還抱著等、靠、要的思想,指望上面拿硬政策拿資金來解決;也有部分村債務重,集體經濟薄弱,對化債信心不足,望而生畏。對此,各村必須站在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重塑黨的基層組織在農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增強影響力和號召力。
二、把握原則,確保化債工作合理合法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的制定必須按照“逐筆清理、集中鎖定、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一支付、公開公正”的原則、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化債領導小組審批后執行。
(一)基數鎖定原則。我們所說的村級債務,是指20xx年全省統一審計鎖定,經過八年化解后余下的債務總額。這次村級化解的任務也就是這一部分余額。
(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償還債務要從實際出發,先急后緩,先個人后單位,先群眾后干部,先借款后應付款的原則,嚴禁借新債還舊債。
(三)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依靠群眾,充分發揚民主,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各村化債方案的制定,債權債務的清查,審核結果的確認,都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認可。化債結果要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多措并舉,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取得實效
村級債務是當前農村工作的一大頑癥。由于各村客觀情況的差異,化債工作沒有現存的模式可言,各村可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積極穩妥地做好化債工作。
(一)清產核資,明確權屬。據初步統計,稅改以來,全鎮各村未列入村集體管理且不交承包費的閑置資源有5000余畝,這是化解債務潛在的重要資源。《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上述土地資源歸集體所有,應該有償使用,經營戶必須向村集體繳納承包費用。因此,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建專班對20xx年清理資產、資源時遺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之外的面積、機動地面積、“四荒地”面積、山地林地崗地面積等村集體土地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匯總后上報鎮財政所,以規范其權屬關系。村集體擁有的企業、基地、閑置房產、已開發的養殖水面等固定資產和多經地等也要再次進行清理核實,登記造冊,匯總后上報到鎮財政所。
(二)通過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化債。村級組織應以強村富民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因地制宜,選準符合本村實際的發展路子,不斷拓展增加村級經營性收入的新途徑。
1、發揮資源優勢,經營增收。各村要在清產核資、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對村營土地、資產的合同兌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不斷提高承包合同的兌現率。截止20xx年6月底,經三資監管后,發放各村到期通知書72份,村接通知后經招標、詢價發包,如期簽定承包合同11份,收取承包款638800元,極大地增加了村集體收入。但仍有61份到期承包資源閑置、尚未處置,村集體經濟陷入被動的困境。對已簽定承包合同但未履行義務的承包戶,在收取到期合同款后,依約中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資格。對強占村級資產資源,未簽定承包合同的,依法強制收回,按規定程序組織發包。對誠實守信、履約積極的農戶,村級資產資源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債權人主動要求承包村級資產資源的,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用以抵償債務。村集體“三資”經營收入,應主要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2、提供社會化服務,培植新的增收點。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戶需求,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社、農村經濟協會、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中介、流通和科技等微利服務,帶動農民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以服務促經營,以經營養服務,增加村級收入。
3、盤活資產,變存量為增量。以明晰產權、規范管理為重點,深化村級小型水利設施、機電設備和林木資源等管理方式改革,探索增加村級收入的多種實現形式。通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引導農村存量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村級收入增長。
4、招商引資,借助外力增收。在保護耕地、穩定增加糧食產量的前提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農民入股和外商投資等多種途徑,發展旅游觀光和休閑農業,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有條件的村,可以圍繞本鎮主導產業,通過領辦、聯合農戶參股或掛靠農產品加工企業,組建農產品加工增值項目,創辦經營實體。
(三)積極引導,收取農戶稅收尾欠款。近幾年,關于啟動清收農業稅尾欠的呼聲很高,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對于已具備一定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戶,要深入細致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增強其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信用意識,動員其自愿還債、主動還債。各村可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因村制宜,確定具體的清收辦法和措施。
(四)加強財務管理,壓縮費用化債。嚴格執行《仙女鎮農村集體經濟三資管理辦法》,強化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規范村級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嚴格村級財務收支行為,控制非生產性支出,節約更多資金化解村級債務。要大力壓減村級供養人員,合理確定村組干部人數和補貼標準。嚴禁借考察之名組織的參觀、旅游活動。要采取費用總額控制,限額包干的辦法,大力壓縮費用開支,增強償債能力。每年從對村轉移支付資金中壓減不低于10%的費用作為化債基金,用于償還債務。
(五)利用好村域人脈資源,積極向外籌措資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沒山沒水,就勤跑腿。一說到化債,都有畏難情緒,有的村集體資產能賣的賣了,資源能發包的一包就是二十多年,債務能抵的'抵了,少數村集體幾乎只剩下一個空殼,這些難處都客觀存在,但并不是沒有辦法。各村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優勢,積極爭取幫扶項目,捐贈資金用于化解村級債務。
(六)建立化債基金,確保化債資金專款專用。鎮財政設立化債資金專戶,實行分村建賬,專人管理。專戶資金來源包括:市政府每年部分資金、鎮政府每年配套部分資金,作為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村的獎勵資金;市直各駐村單位每年幫扶部分資金;收取的農戶稅費尾欠款;各村每年從轉移支付中節支10%的資金、村集體經濟收入中用于化債的資金等。各村要將用于化債的資金及時足額存入鎮財政專戶,待各村專戶資金足以完成當年化債任務時,連同市、鎮獎勵資金一并撥付到各村化債專戶,專戶的資金必須全部用于化債;各村存入的專戶資金不能完成當年化債任務的,市、鎮兩級獎勵資金不予撥付。
四、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村級債務化解工作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鎮成立化債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周金鋒同志任組長,宋昌波、徐紅琴、嚴成斌同志任副組長,胡海清、杜國斌、許中群、田中品、王法青、周海艷、李愛華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杜國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是化債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實行民主決策公開運作,重大問題提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駐村干部要積極幫助、支持、指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多途徑研究解決化債的難點問題,督促所駐村全面完成化債的目標任務。
(二)加強宣傳,典型引導。鎮化債辦要通過召開動員會議,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組織宣傳車、有線電視、調頻廣播、農村黨員服務中心信息平臺等多種形式,宣傳化解村級債務的重大意義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要求,增強村組干部的主體意識,引導群眾樹立和強化主人翁意識,自覺主動地支持和參與化債工作,營造良好的化債氛圍。對化債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將通過簡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推廣,堅定全鎮上下做好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三)建章立制,強化督辦。一是建立通報制度。定期通報各村化解村級債務進度,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及時總結推廣經驗。二是建立督查制度。根據通報情況,對村級財務管理不當,債務化解工作缺乏實效的村,鎮領導小組將組織重點督查。三是建立領導責任制。化解村級債務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財政所督促抓,駐村干部經常抓,村組干部主動抓的工作機制,將化債工作情況納入對村工作的考核范疇,與任期目標考核掛鉤,與村組干部工資掛鉤,與上級獎勵資金掛鉤,與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掛鉤。對債務鎖定后出現新增債務的村,主要負責人要說明情況;對債務化解不力的村,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
債務化解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范、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范,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xx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資平臺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并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厘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系。對20xx年1月1日后融資平臺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于20xx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后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范圍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于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后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臺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范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厘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余額并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并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并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范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沖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范;政府債務余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范。20xx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于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臺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并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范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于“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范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范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并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范,落實企業舉債準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復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臺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臺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托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借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干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范、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余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準公益性資產采取股權轉讓、并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后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于政府債務余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范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范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范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扎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范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并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15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明確主體責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部門,組織清理排查,摸清債務家底,扎實做好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切實擔負起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的主體責任。縣政府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局鄖西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縣財政局作為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組織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決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議。
縣發改局負責評估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債務風險應急需要調整投資計劃,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提出加強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防控意見。
縣國資局負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債務償還和風險防范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人行鄖西支行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做好風險防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托、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債務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定
(一)嚴格執行限額管理政策。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下達,政府債務年末余額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的限額。
(二)分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要求,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對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債務,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債。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預算應當全面反映債務“借、用、還”整體情況,并匯總反映政府債務余額、結構、債務資金安排使用以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情況。
(三)明確限定舉債資金用途。舉借的政府債務,只能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競爭性項目,不得用于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不得用于提前償還以后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券、外債、國債以及政府專項借款。
(四)嚴格執行政府擔保規定。除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其他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縣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資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政府依法在出資范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五)建立完善舉債融資機制。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舉債,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舉債。不得以文件、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也不得通過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和期限等方式變相融資舉債。
三、加強各類融資平臺公司融資管理
(一)加快推進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不得干預融資平臺公司的日常運營,加快推動融資平臺公司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注銷;對于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臺公司,應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務,轉型為公益性事業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對于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融資平臺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并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
(二)分類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對融資平臺公司屬于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可按照規定程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轉化為政府債務;融資平臺公司新增的企業債務,應當由其統籌自身經營收入等資金妥善償還,縣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涉及違法違規提供擔保的,按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要依法依規保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禁以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名義逃廢責任。各部門違規注入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劃轉收回;屬于以注冊資本形式注入的資產,應當依法承擔補足資本的法律責任;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通過政府債券置換債務收回。
(三)規范融資平臺公司舉債融資行為。要進一步規范融資平臺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使其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融資平臺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并明確其新增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縣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得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
(一)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和經濟財政運行等情況,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或有債務代償率等指標,及時分析和評估政府債務風險狀況。要強化預算約束,健全管理制度,將政府及所屬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要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定期評估本地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并作出預警。
(二)做好債務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部門單位,要制定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降低債務率的目標和任務,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降低債務率。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引入社會資本、處置政府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
(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抓緊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當難以自行償還政府債務、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擔保行為,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縣財政局要會同縣發改局、縣審計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債務規模大、風險高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督查,提早防范隱性債務風險。
(五)建立聯合監控機制。縣財政局要會縣同縣發改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建立大數據監測平臺,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要建立財政、發改、司法、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參加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融資平臺公司、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問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管,督促部門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化解、有效防范債務風險。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全面落實債務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及時化解債務風險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補助;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債務規模長期偏高、化解債務風險不力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相關文章:
化解債務風險方案04-10
債務風險化解方案04-11
村級債務化解方案04-11
債務化解實施方案04-11
債務化解方案15篇04-11
債務風險防范化解方案03-05
化解債務風險方案12篇04-10
化解債務風險方案(精選18篇)08-07
化解債務風險方案(精選17篇)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