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借款合同集錦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甲方為_______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保證用于__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
第_________號
立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為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貸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__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
十三、補充條款: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簽字):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單位借款合同3
企業之間借款的詳細解讀及相關規定:
一、有關借款的金融法律法規
1.《商業銀行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2.《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3.《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1998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五條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4.《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5.《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六十一條
“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6.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個問題第2條規定:
“名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7.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規定:
“對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出借方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依法向借款方收繳。”
8.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
“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9.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3號)規定: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法民發[1991]21號)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結論
根據上面所引述的法律法規,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公民(自然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即民間借貸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三、企業之間借款的法律后果
企業之間到底借款被確認為無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又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由此,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應依據以下原則處理:
1.維護金融秩序原則:對于企業之間借貸關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來認定其效力,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應當有利于維護金融信貸專營的秩序,有利于國家對資金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引導企業正確使用資金。
2.過錯責任原則:主要是在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作為借貸標的物的資金被占用期間的損失,應當按過錯責任來承擔。
3.公平原則:是指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公平地保護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既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損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彌補,又不應使任何一方從無效借貸中獲得不應當得到的利益。
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系被確認無效后,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主要作如下處理:
(一)對借貸本金的處理: 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二)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 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四、企業之間借款的稅務處理
盡管在我國金融法律法規中,對企業之間的借款不作為合法行為,但根據現行相關文件規定,企業之間的借款及由此收取的利息或者資金占用費,視同金融業的貸款行為,應予以征收營業稅,而不論該等借貸行為是否與現行金融法規相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十條規定,貸款屬于“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資金增值收入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xx]1007)中,又再次強調: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84號)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所以,企業之間發生的借款行為所產生的利息,貸款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對于借款人而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不超過規定限額的范圍內從所得稅前扣除。
單位借款合同4
借款人:(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出借人:(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意需求資金周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整,借款期限________年,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息為,若逾期還款甲方愿支付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已支付乙方________年利息計元整,但因資金確有困難,無法按時全部歸還本金整,為更好明確雙方權責,就借款延期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及延期還款時限:
借款金額仍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減。借款期限延長個月,時間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月利息,本延期合同簽訂后甲方先行支付給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個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內提早還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數計取。若再次逾期還款甲方愿雙倍支付乙方借款總額5%的.賠償及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及相關法律責任。
二、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之日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主動一次性償還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還款后將原借據及本合同原件交還甲方。
三、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經慎重考慮,共同確認: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后,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到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甲方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四、第三方擔保:
本合同由提供全額擔保,擔保責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39;,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擔保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擔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事項,按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連帶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_簽訂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5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為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保證用于。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個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萬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
十三、補充條款:
貸款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印鑒)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印鑒)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單位借款合同6
貸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條借款期限: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四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2,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3,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六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
第七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1份,送甲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
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 抵押標的 抵押機動車的品牌、型號、數量、車輛牌照號碼、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等詳見附件1:抵押機動車清單。 抵押機動車暫估價值總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第五條 抵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擔保物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抵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負責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權利證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抵押機動車的權利限制
1、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機動車,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出借、出租、抵償債務、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乙方確需轉讓抵押機動車的,應經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擔保。甲方在取得擔保后,指派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機動車辦理保險的,乙方應無條件投保并承擔保險費用(甲方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及于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3、抵押期間如抵押財產價值顯著減少(抵押機動車的市場價值減至合同暫估價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與乙方發生權屬爭議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機動車申請保全或強制執行的,或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業、停業整頓、被關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擔保。
4、抵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該抵押機動車上另行設定抵押權等其他擔保或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機動車進行出資、合伙或聯營。
5、抵押權存續期間,乙方應按機動車登記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車輛,并盡維修、保養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1、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同意。
2、各方簽署本合同時,該抵押機動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權實現的其他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繼承、遺贈、贈與、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權屬爭議、涉及該機動車的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機動車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隱患,乙方已與
第三方簽訂抵押機動車轉讓合同等)。
3、乙方及時交納抵押期間機動車的交強險、商業保險等費用,依法按時檢驗機動車。
第十條 抵押權的行使
1、雙方特別約定:如發生下列任一情況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違反其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的。
(2)乙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或發生可能造成抵押機動車毀損、滅失、價值下降的 ,或抵押機動車發生權屬爭議的,或抵押機動車上存在其他擔保或優先權利的,或抵押機動車被查封、扣押、監管的。
(3)在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情況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采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關付費通知后未按通知規定的時間付費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費用或未履行有關抵押機動車的相關義務,導致甲方的抵押權可能遭到損害的.。
(4)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等方式實現抵押權。如甲方自行拍賣抵押機動車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4、擔保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托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八條、
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抵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抵押權為前提條件。
5、如
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
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抵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日內辦理機動車抵 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8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單位借款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向單位借款合同范本4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10
一、有關借款的金融法律法規
1、《商業銀行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2、《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3、《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1998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五條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4、《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5、《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六十一條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6、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個問題第2條規定:名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7、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規定:對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出借方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依法向借款方收繳。
8、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3號)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法民發[1991]21號)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結論
根據上面所引述的法律法規,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公民(自然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即民間借貸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三、企業之間借款的法律后果
企業之間到底借款被確認為無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又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由此,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應依據以下原則處理:
1、維護金融秩序原則:對于企業之間借貸關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來認定其效力,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應當有利于維護金融信貸專營的秩序,有利于國家對資金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引導企業正確使用資金。
2、過錯責任原則:主要是在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作為借貸標的物的資金被占用期間的損失,應當按過錯責任來承擔。
3、公平原則:是指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公平地保護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既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損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彌補,又不應使任何一方從無效借貸中獲得不應當得到的利益。
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系被確認無效后,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主要作如下處理:
(一)對借貸本金的處理: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二)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四、企業之間借款的稅務處理
盡管在我國金融法律法規中,對企業之間的借款不作為合法行為,但根據現行相關文件規定,企業之間的借款及由此收取的利息或者資金占用費,視同金融業的貸款行為,應予以征收營業稅,而不論該等借貸行為是否與現行金融法規相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第十條規定,貸款屬于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征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資金增值收入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xx]1007)中,又再次強調: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84號)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所以,企業之間發生的借款行為所產生的利息,貸款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稅。對于借款人而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不超過規定限額的范圍內從所得稅前扣除。
單位借款合同1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人)(企業)
法人代表:
乙方(貸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 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借款合同13
債權人(下稱甲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債務人(下稱乙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申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最高額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最高借款額的借款業務。在授信期限及額度內,乙方在滿足甲方條件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資金需求情況,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第二條授信內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授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單筆借款利率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對應的甲方確定的期限檔次利率,以《借據》為準。
4、利息支付: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的,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____日,付息日自每月____日至當月底。
5、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額、利率、費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單筆借款業務《借據》為準。
第三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須逐筆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根據自身資金情況、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審核。甲方審核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單筆借款業務《借據》。
2、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乙方按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借款額度:
1、以個月為周期,以萬元為單筆借款額度循環使用,最后一次循環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按需使用,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單筆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屆滿,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自動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請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申請使用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
2、向甲方按(月季年)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及所有開戶行名稱、賬號、存借款余額等相關資料、信息或個人財產信息,并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監督。
3、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嚴格按照單筆《借據》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發生以下事項時,應于事項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或補救措施:
(1)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發生訴訟、仲裁事件。
(3)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4)對甲方債權實現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5、實施下列行為,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措施:
(1)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減少注冊資金,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項下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行為。
(2)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
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償債能力的。
6、不與任何
第三方簽署有損于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合同。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受理并審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提供會計報告等文件、資料和信息,或個人財產情況,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
3、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財債務、財產、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期限的調整及違約責任
1、如發生以下事件即構成乙方違約:
(1)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39;證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按時足額還款及其他義務;
(3)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5)乙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包括但不限于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其償債能力;,乙方、抵押人與他方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質押物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而債務人未按債權人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喪失商業信譽;
(9)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單項業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10)乙方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財產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12)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規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
第八條中所規定的義務;
(14)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2、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并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
(4)采取維護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擔保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債權的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合同變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只能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或變更。債權人遲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以及準許債務人遲延付款均不構成債權人放棄或改變其權利,同時也不影響、減損或限制損害債權人行使權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應當以專遞信函或電話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頁所述的地址、電話或之后以書面方式提供的地址、電話發送。如以專遞信函方式發送,專遞信函發送后的第5個工作日,不論債務人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經送達。如以電話方式發送,視為立即送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乙方及任何
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與本合同項下債權相關的承諾書、擔保函等文書,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與甲方所簽訂的《借據》、清單、申請書、承諾書等文書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補充事項: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聲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借款合同14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單位定期存單(以下簡稱存單)項下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存單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存單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但栽種等情況;
3.本存單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存單的現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存單情況
1.存單種類_________,號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存單原件附后)
2.存單戶名_________.
3.存單期限_________.
三、存單現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存單現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存單現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前交開戶證實書、預留印鑒或密碼、委托乙方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的委托書等有關文件;
二、乙方憑上述文件負責開具或申請開具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
三、存單簽發行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時,應確認存單真實有效,并保證在質押期間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單掛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請,同時,應保證乙方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條存單的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應將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等權利憑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
二、乙方應妥善保管存單及預留印鑒和密碼。因保管不善致使其滅失、毀損或泄密的,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存單,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處分存單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三、質押期間,存單所產生的法定利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單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處分存單,并將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單期限先于貸款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期限屆滿前提前兌現,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七、因存單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稅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或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將存單兌現或提前支取,所得價款直接用于清償該期應還款項,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對存單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存單。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存單爭議、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嚴重情況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存單毀損或滅失,乙方應及時申請補辦或申請掛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存單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萬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發生變化、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仟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更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存單移交乙方占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之白終止。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借款合同15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貸款用于乙方購買座落于__________市(縣)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后,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
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后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________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于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
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并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并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單位借款合同】相關文章:
單位借款合同06-23
單位個人借款合同02-24
單位住房借款合同08-09
個人單位借款合同12-25
單位間借款合同06-26
單位向個人借款合同12-08
合法的單位間借款合同02-03
單位間借款合同【合集】06-10
新版單位間借款合同12-29
單位借款合同范本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