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借款合同(合集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借款合同1
貸 款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 保 人: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 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 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1)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于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于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為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于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關于借款合同2
抵押人:====
營業執照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 傳真:==========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合法處分權、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單的財產為抵押權人的債權設立抵押擔保。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為:
抵押權人與榆林市凱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的編號為《20xx年陜中銀靖短借字003號》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 主債權
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被擔保人(反擔保情形下,下同)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有關情況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四條 抵押登記
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后 15 日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權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債權或向抵押權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八條 擔保責任的發生
如果債務人/被擔保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抵押權人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債務人/被擔保人依據該等合同規定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被擔保人提出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抵押權人依據合同等規定向債務人/被擔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九條 抵押權行使期間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抵押權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虮WC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權人有權決定各擔保權利的行使順序,抵押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擔保及行使順序等抗辯債權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對于主合同項下已發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絕的,抵押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金額不承擔擔保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抵押權行使期間仍為原定期間。
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被擔保人開立信用證后,又相繼與之敘做進口押匯融資或其他形式的后續融資,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對這些融資仍以本合同承擔連續的不間斷的擔保責任。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在進口押匯協議或其他后續融資協議簽署 日內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權人的,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述變更不得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抵押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抵押權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抵押人為第三人且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該擔保,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準、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7、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諾在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如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抵押人承諾使該第三人出具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并交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條 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六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抵押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調減、中止或終止對抵押人的授信額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于尚未發放的貸款、尚未辦理的貿易融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和辦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貿易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7、行使抵押權;
8、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與主合同之約定相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抵押權人因業務需要須委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抵押人對此表示認可。抵押權人授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抵押權于合同生效之時設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及債務人/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關于借款合同3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項目經營活動____,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請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三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人民幣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項目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_5000000__,人民幣(大寫)_伍佰萬元整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_24%/年___。
第五條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額匯入借款方賬戶__。
第六條還款時間、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2、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還清,匯入貸款方賬戶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
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人擔保負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
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擔保,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
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關規定的
利率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
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貸款方的責任造成借款方損失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
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
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__。
貸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5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XX編碼: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及賬號: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XX編碼: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請 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種類的貸款:
1、短期貸款
2、中期貸款
3、長期貸款
第二條 貸款金額與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貸款用途 甲方應將在本合同項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對甲方運用該借入的貸款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貸款利率與利息
1、本貸款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利率:
(1)短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簽訂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的貸款利率,為 。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中長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為 。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的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本貸款自乙方劃出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為 (每____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則應順延至下一個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筆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計劃償還本金:
2、甲方所償還之貸款本息,應匯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則應于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個日歷日將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條 貸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 個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貸款展期協議。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擔保合同。
第八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貸款。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應定期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貸款期間內,甲方經營決策的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決策,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經營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所做的調查了解及監督,乙方因甲方阻撓行為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均應由甲方承擔。
6、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7、甲方轉讓、出租或以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債務設定擔保等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8、如發生對本合同的債務履行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9、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10、在貸款期間,如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情況及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的除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沒有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第三款至
第九款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與本貸款有關的證明和文件及本合同
第八條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甲方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6)甲方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乙方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7)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條
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對違約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計罰息。
5、對甲方在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條
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收違約金;對逾期本金,有權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罰息,并對未支付的利息及罰息按逾期貸款罰息率計收違約金。
6、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義務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公證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在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并不影響和排除乙方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乙方書面表示,乙方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乙方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其他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和其他材料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蓋 章 蓋 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6
借款人:
。ㄏ潞喎Q甲方)法人代表:貸款人:
。ㄏ潞喎Q乙方)身份證號: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動資金借款,用于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7
為確保營口蓮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 (以下稱債務人)之間的《委托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債務人清償債務后所產生的債務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設備概況
1、抵押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設備的評估價值為_________元(大寫)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設備的價值。設備抵押后,設備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抵押設備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持主合同和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抵押設備的正式權屬證明等證明文件,與抵押權人到抵押設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該抵押設備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設備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2、辦理抵押設備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本合同;
。2)抵押設備的所有權證明。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稅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設備: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的。
2、在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于繳付因處理該抵押設備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債務人、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主合同債務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全部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系人損失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ㄒ唬┑盅簷嗳说臋嗬x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ǘ┑盅喝说臋嗬x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并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采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蒙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復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設備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設備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設備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設備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設備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特快專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設備。
2、轉讓抵押設備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設備。
3、抵押人轉讓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車輛抵押合同車輛抵押合同范本機動車車輛抵押合同范本
關于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
該借款乙方已經收到,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萬元,轉賬__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經營需要.
乙方應將借款用于合同約定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個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金額%的違約金,同時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
第五條、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償付完畢后兩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9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為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由____ 批準,特向乙方申請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為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買方信貸____ 萬美元(或其他外幣)。
第二條 借款期限:現匯____ 年____ 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 年____ 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 借款利息率為年息:現匯為____ %(按中國銀行總行公布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 月浮動;買方信貸為____ %,按____ 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于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占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 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后,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條 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的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罰息。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為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有關單位)備案。
甲 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0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貸款____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借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 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12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5、保證條款:________________。
6、違約條款: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關于借款合同13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發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合同編號:
第一條 本合同有關當事人及貸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明編號:
住 所:
郵 編:
手 機:
電 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表一: 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表
貸款資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劃付到以下賬戶: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賬號:________,即為借款人收取了貸款。
表二:住房公積金貸款購置及抵押房屋概況
此處簽章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第一頁和第二頁內容的認可和確認。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第二條 總則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貸款人受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三條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
一、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條表一所列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用于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購買自住住房具體描述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改變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即監督貸款準確劃入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賬戶(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
三、本貸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開始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仍執行合同約定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當日相應期限檔次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約定的貸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則本合同將按新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執行。
第四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自貸款劃付后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借款,每月還款日為貸款劃付日的在該月的對應日(遇節假日順延),若在某月沒有對應的還款日,則設定當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
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活期存款賬戶,且保證所提供的賬號真實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直接扣劃約定的月還款額,借款人應在該賬戶內保持足以按約定的月還款額還款的存款余額,以備貸款人劃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一。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還清全部貸款。月最低還款額是國管中心按確定的方法計算的每月最低還款金額,本合同履行期間月最低還款額的調整按其有關文件執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可以調整月還款額,但調整后的月還款額不得低于本合同確定的月最低還款額,否則視為無效調整;調整后的月還款額高于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的,貸款人按照剩余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進行劃收。借款人調整的月還款額應為一元的整數倍(約定還清全部貸款或承諾償還逾期貸款除外)。調整月還款額應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三個工作目前,按照國管中心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貸款人于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劃收借款人還款時,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貸款人按約定的月還款額劃收;不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貸款人實際劃收的金額小于月最低還款額,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還款額,或貸款到期日須償還借款的,貸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劃收,借款人還款賬戶內存款不足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并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逾期貸款罰息利率和計算辦法計收罰息,直至該款項清償之日為止。
五、貸款逾期,貸款人按國管中心規定的頻率執行逾期金額的扣劃,直至借款人足額清償。
六、本合同中的約定的月還款額是指:
1.借款人未調整過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的月最低還款額;
2.借款人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調整后的月還款額;
3.劃收當期,借款人未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調整的月還款額;
4.借款人多次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貸款人劃收前借款人按規定辦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調整金額。
七、貸款人劃收借款人還款資金的償還順序如下:
1.貸款未逾期的,按照先還利息、后還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2.貸款逾期的,按照先還逾期部分,后還非逾期部分的順序進行償還。對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時間先后順序,逐期償還,對于同一期逾期貸款,按罰息、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八、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方式對本貸款執行新的貸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借款人在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的次月按調整后的月最低還款額按期還款,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無論借款人與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業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購置、建造、大修等原因發生何種糾紛,都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
借款人與房屋出賣人協議解除合同或者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合同解除時,應當將貸款本息一次性返還貸款人。
第五條提前償還全部貸款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可采用以下兩種途徑:
1.在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
2.在非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借款人與國管中心另行約定還款日進行償還,每期限約定一次,須在還款日三個工作日前向國管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對于提前償還的全部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貸款實際使用期間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條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價值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房產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在抵押房產受到任何損毀無法恢復、被司法機構查封、扣押或價值減少時,抵押人須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貸款擔保。
三、抵押人應積極配合貸款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并承擔與辦理抵押登記相關的稅費、登記費等費用。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貸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產的,應先提前償還全部未還貸款,提前還款手續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執行。
五、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房產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且租賃合同中須注明:自租賃房產的抵押權人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起30日內,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須退還該租賃房產。
六、貸款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以本貸款所購房屋。
七、貸款人可按照國管中心的要求將本合同項下債權和抵押權一并轉讓他人,抵押人應繼續按照本合同對轉移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直至債務清償完畢。同時,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代表借款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并簽署有關文件。
八、抵押期間,貸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權對抵押房產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九、抵押房產的處理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處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的稅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二)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罰息;
(三)清償本合同項下剩余全部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和賠償金;
(四)剩余金額退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時,貸款人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十、借款人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抵押解除,貸款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由于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按影響的天數和金額,每天支付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0.4的違約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資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貸款手續;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或支付有關費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貸款,即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本貸款;
(五)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出租、出售、轉讓、贈與、遺贈或重復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復抵押房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
(七)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違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借款人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約定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計收罰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貸款的,就貸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挪用貸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三)借款人發生本條第二款違約情形,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如發生本條第二款所述任何違約情形,貸款人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幾項權利:
(一)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二)發出各種形式的貸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貸款提前到期;
(四)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費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關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一)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
(二)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或為保證貸款債權不受損害而替借款人墊付的各種費用;
(三)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借款人要求為本合同辦理公證的,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日期的計算
貸款人向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其日期的計算均從貸款人將通知交付郵局之日,或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的住址之日,或從傳真、電報、電傳發出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向貸款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的日期計算亦按上述方法執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和解除須由有關合同各方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死亡或傷殘,借款人或其抵押房產的繼承人應及時書面告知貸款人和國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發生其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愿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承擔的所有義務的,在簽署《履約保證書》后本合同繼續有效。否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四款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金融規章。
二、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無效時,應向國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簽字,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進行公證,則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續后,于公證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借款人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包括單位電話、住所電話和移動電話)以及工作單位、單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變動,應于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貸款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如有變動,應采用在貸款人網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國管中心執兩份,用于抵押登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關各方簽字(蓋章)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見證:(簽章)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14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鑒于:(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于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民間借貸合同》,且借款人單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諾書》。為保證借款人的能夠按時足額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歸還給甲方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權處分的《抵押物清單》列示財產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民間借貸合同》條款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兌現承諾內容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抵押物清單》,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復利以及實現債權(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的費用和兌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
第二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三條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補足責任,抵押人應在三日內或抵押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五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毀損、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應提前履行《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六條 抵押物抵押期間,若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協助。重新估價后,抵押權人認為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
第七條 設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無條件配合抵押權人。
第八條 因發生《民間借貸合同》第十條所述情形,抵押權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
第十條 《民間借貸合同》中的“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繼續按照本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1、借款人和抵押權人協商同意變更借款期限、利率、違約金等借貸條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2、抵押權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據《民間借貸合同》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權人將《民間借貸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
第十二條 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慎重承諾,如因履行《民間借貸合同》而到法院訴訟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法院適當降低懲罰性違約金。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交由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戶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戶劃收。
第三章 擔保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 雙方承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于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戶行、賬號、存款余額等),并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五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八條 借款人、貸款人任意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均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借、貸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內容,均應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貸款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2項、第3項、第4項、第十七條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第5項、第6項時,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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