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勞動合同

時間:2024-09-08 00:01:29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熱】最新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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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勞動合同1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勞動合同管理,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

  利和義務,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相關行政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分級管理體制負責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

  第六條 各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監督,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應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勞動用工備案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向其收取抵押性錢款、物品或者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以及要求提供擔保。

  第十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查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第十一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代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能簽字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簽。

  實行租賃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用人單位,依據租賃合同或者承包合同,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出租人、發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被委托人時,可以代表出租人、發包人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合同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生效時間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聘用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應當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除應當具備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條款外,還可以訂立以下條款:

  (一)試用期;

  (二)培訓;

  (三)保密事項;

  (四)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申請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最新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最新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 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其 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工作任務:在_________________崗位。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 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 乙方每月工作 天, 每天實行 小時工作制。 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 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 元。

  2. 合同期限,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資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 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 (2) ; (3) ; (4) ;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 商約定如下: 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

  (1) 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2) 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擔 %,病假工資為 元。

  (3) 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于 本人實得工資 3 至 6 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2. 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 醫療期為 月(年) ,期滿未治愈的延長 月。

  (2) 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 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 。

  3. 在合同期內, 乙方符合條件的, 享受探親假 天, 婚假 天, 喪假 天,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 執行。

  4.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 2 款第(2)項規定和第 4 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按工作每滿 1 年(滿半年不滿 1 年按 1 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 1 個月的 生活補助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安全履行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 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

  3. 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 2 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 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 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權益的。

  5. 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于本條第 2 款第(3)項解除勞動 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 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 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 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 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

  3. 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富余職工時,以及 勞動合同。

  4. 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 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 以外的工作:

  (1) 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 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 月;

  (3) 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 個月的短期停工。

  7.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 支付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至 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 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抵觸的,按國家 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員工勞動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最新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備注:

  1、本合同代簽或涂改無效;

  2、本合同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要清楚。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日起至月月年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試用期自年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每周周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xx年x月x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最新勞動合同5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 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最新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然后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個月,從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然后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然后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然后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勞動合同7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雇)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 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 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商議,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條 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擔任 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工作安全 衛生條件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 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工作安全和職工健康。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 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 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 監督乙方遵章守紀 安全工作 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 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 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明并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戶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賦予賠償。

  4.工作 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酬勞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 薪假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號為發薪日。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解除 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 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經發明不 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 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 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 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 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 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酬勞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經營 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000元人民幣不 等)。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商議解決。商議不 能解決的,可在 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乙方具體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詳見相關職務說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深圳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業務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每月薪資待遇詳見《定薪通知單》,具體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約定執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可適當調整。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工資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帳號上。

  2、因乙方提供銀行賬號有誤,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資乙方無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公司實行個人薪資保密制度,任何員工薪資不僅屬個人隱私而且也屬于公司的保密資料,禁止員工打聽他人的薪資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屬于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員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及規章性文件的要求為乙方提供職業危害防治等相關措施、條件。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將通過甲方oa系統或宣傳欄進行公示或通過文件方式下發乙方所在部門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秘密的客戶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秘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條款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獲得批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獲得批準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其他約定

  1、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以下情形的,屬于不符合錄用條件:

  (1)提供虛假應征資料(如:假學歷、假資歷、假的證件或填寫不真實人事資料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未與其他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與甲方同行業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且在競業限制期內的;

  (2)隱瞞了重要的且應當告知的個人信息(如:隱瞞病史或受過刑事處罰等)的; (3)不能按崗位職責或崗位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工作任務的; (4)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嚴重疾病的; (5)拒絕接受甲方管理人員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的; (6)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正常勞動的; (7)試用期間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處分的; (8)試用期評估未達標的;

  (9)因甲方行業特點決定甲方各項目的工作地點分散,所以若因甲方與合作方的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導致甲方撤離服務現場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務項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沒有在甲方指定期間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點報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依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并有權追究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內具有以下情形的,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1)謊報個人身份或檔案資料的;

  (2)轉借工作卡給公司外人員使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假報公出辦理與甲方工作無關的事務,或者涂改、偽造病假證明及其它證明,騙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時間內在公司管轄范圍區賭博或利用公司電腦進行股票交易、電腦(網絡)游戲等與工作無關事項的;

  (5)侵占公司財產,構成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或將公司保密資料(紙質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或計算機磁盤數據)帶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種通訊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職或故意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毆(不分主從)或唆使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組織、煽動怠工、罷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的;

  (8)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財產或接受業務往來單位賄賂的; (9)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受到拘留、勞動教養等處罰的; (10)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1)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5天或怠工累計達3天嚴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12)在職期間記過達2次或警告處分達3次或口頭警告達5次的; (13)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行為的。

  十、經濟補償

  (一)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甲乙雙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資送乙方外出學習、培訓,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資參加外部學習、培訓技術,結束后,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全額報銷,乙方外出學習、培訓取得的.相應資格證書應交甲方存檔備案,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明確乙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一)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須在離職之日前辦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續。 (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于:鑰匙、辦公工具、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文件檔案、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占等其他損害,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如果乙方拒絕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則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會尋求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辭職行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申請而擅自離職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招聘費、其他員工頂崗加班費等),乙方應當承擔上述經濟損失。

  (二)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制定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以及保密協議等其它書面約定的規章制度均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職培訓時供其學習了解。甲方通過內部電子郵件、公告欄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規章制度,乙方確認已知悉、認可甲方以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義務。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個人相關資料均應屬實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并按手印)

  簽約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最新勞動合同9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的名稱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托代理人:姓名或名稱(可以是某一職能部門或工作人員)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現住址等基本情況

  一、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解除合同;乙方發現甲方招工說明與實際不符或自覺不適合該項工作等,也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的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員)。乙方應在每個工作日完成 定額,合格率應達到 。(該條款可根據具體工作性質規定不同的切實可行的勞動定額和質量指標。對此,甲方應有一個同一的標準,一般可以是甲方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勞動定額指標和質量指標,或同行業同工種在同等條件下應達到的指標。)

  (二)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另行安排乙方的工種(工作崗位)。在合同期內,乙方從事的工種(工作崗位)因故不再需要的,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另行安排新的工種(工作崗位),并應保證不因此給乙形成經濟收入的跌落。否則,甲方應償補足到乙方從事原工種或工作崗位時的工資水平。如因乙方的緣故導致乙方不能從事原工種的,不在此限。

  (三)乙方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但甲方可在法定期限內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倍;在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倍。乙方也可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但工資按正常工作時間計付。

  (四)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況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項條款的眼制,但報酬支付按上項條款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同業標準的生產安全技術設備,保證勞動場所的工業衛生條件,并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應制定合理的間休時間和場所,保證乙方工作期間身體健康不因持續工作而遭受損害。

  (三)甲方應負責保證乙方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術教育和緊急狀態的處理措施教育,保證乙方接受崗前工作技能的訓練。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有違安全操作規程的工作指令,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但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及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避險處理的.除外。

  五、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同意,依照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方式確定乙方的工資待遇、增資辦法及增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上崗后每月工資——元。甲方應保證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工資。其它津貼、補貼項目依照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按時按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為乙方提供勞動保險待遇。

  (四)合同期間,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宿方便,工作中間免費提供工作餐一份(或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便利,每月負責報銷交通費

  元等等)。

  六,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考勤制度、崗位負責制度、及其他勞動紀律。任務。

  (三)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員的管理,并有義務接受與其崗位工作無關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四)如有違約行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依法實施的處罰。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期滿;

  (二)因乙方身體原因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而甲方又無其它崗位適合乙方身體現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方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之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或說明計算方法),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根據情況可以制定其它責任形式)。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或自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后生效)。其它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勞動合同10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每月工作時間的規定:

  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有三種,即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有條件的企業應實行標準工時制。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應保證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度,即分別以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在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平均工作時間總數不超過該周期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該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某一具體日(或周、或月、或季)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其不超過部分不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綜合工時制是指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以下行業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

  (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筑、制鹽、制糖、旅游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職工;

  (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最新勞動合同1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 ;愛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

  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地址:現住址:經濟類型:聯系電話: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20 13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x月x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時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

  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東莞市市鎮街(區)部門崗位工作。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1)項明確:

  (1)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1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4)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月。

  (2)/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元/月。

  第十條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第十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第二十一條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乙方擅自離職15天后或1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臵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3)情形而解除

  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20xx年。

  第三十一條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1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三十二條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甲方違約情形:

  (2)乙方違約情形:

  十、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xx年x月x日

最新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性質:_____

  聯系電話: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湖南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商議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呈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工作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崗位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種或職務,具體工作內容為:_____。

  (二)甲方根據國家_____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任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三)經雙方商議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勞動酬勞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其金額分別為_____。

  2全額計件工資: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_____。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條中明確。

  (三)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甲乙雙方均按統籌地區規定的費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可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制:乙方天天工作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

  3綜合計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超過部分按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二)歇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歇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催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商議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三)經甲乙雙方商議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經考核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商議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艱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國家省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五)(六)項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酬勞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酬勞的;

  5甲方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30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呈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30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呈現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商議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與賠償

  (一)有關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政策與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賠償費用: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酬勞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酬勞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酬勞25%的賠償費用;

  2支付乙方的工資酬勞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賠償費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五項第一點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傷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二)其他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員(蓋章)_____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勞動合同14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

最新勞動合同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商議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 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 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 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歇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商議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 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 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 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 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 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歇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 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 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 職業道德 業務技術 勞動安全衛生及有 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動酬勞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 低于____元,其 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 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酬勞。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 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 低于________元。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 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 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 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 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 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 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 解除 終止 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行政法規 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商議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 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 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 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 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艱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 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終止 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在 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 孕期 產期 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 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 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 威脅 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 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酬勞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 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商議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呈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 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酬勞的,除在 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酬勞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酬勞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酬勞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 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 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商議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 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 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 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商議不 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艱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假如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規定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 甲方工作時間不 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 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 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傷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 再償付。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 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 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 關規定相悖的,按有 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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