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

時間:2024-08-08 13:58:23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動合同模板匯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模板,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模板匯編15篇

勞動合同模板1

  甲方:

  乙方: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ㄒ唬┳袷貒壹笆、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ǘ┌磿r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ㄋ模橐曳教峁┓蠂乙幎ǖ膭趧影踩l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ㄎ澹┮婪▽ε毠ず臀闯赡旯嵭刑厥獗Wo;

  (六)依法支持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ㄆ撸┍WC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ò耍┮曳揭蚬せ蚍且蚬に劳,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恤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ㄒ唬┳袷貒壹笆 ⑹械姆、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ǘ┳袷丶追讲贿`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 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ǘ┍竞贤趦裙r制度采用: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 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 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 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 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ㄒ唬┙浖滓译p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項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ㄈ┮曳接邢铝星樾沃,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

  經有關部門鑒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ㄎ澹┏峡钔,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泤f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ㄒ唬┘追揭虮竞贤谒臈l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下同)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ㄈ┘追礁鶕竞贤谒臈l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癥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ㄒ唬┮曳交疾』蚍且蚬へ搨追綉磭乙幎ńo予醫療期。

 。ǘ┮曳皆卺t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 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于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ㄈ┘追竭`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ㄎ澹╇p方約定:

  八、附則

 。ㄒ唬┍竞贤皇蕉荩滓译p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ㄈ┍竞贤瑑热菖c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了解本合同內容后,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月)。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 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 元,計件單價為 元或完成工作額的 %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 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 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 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 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 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 %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3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

  性別: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個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_______,達到______質量標準,或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

  第三章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_________ 種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乙方相應待遇:

 。ㄒ唬┌才乓曳窖娱L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ǘ┬菹⑷瞻才乓曳焦ぷ饔植荒馨才叛a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 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 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 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第九章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條 以下文件或協議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簽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4

  用人單位(甲方):法定代表人:

  受聘用人(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確立勞動聘用關系事宜,自愿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個月為試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崗位(工作)從事職務,并兼任工作。

  第三條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簡易勞動合同書范本  第四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進行調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

  第五條乙方不能勝任或不適應本崗位(職務)工作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執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加延長工作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時,甲方依據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時間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八條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有帶薪年假、配偶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及法定節假日的休假權并實行周六、周日雙休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報酬按照甲方的工資制度及考核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低于西安市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月工資的%。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經營狀況、規章制度、考核制度對乙方工作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乙方崗位、職務的變化,可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于次月日將工資金額劃入乙方的工資帳戶,并以銀行代發形式支付給乙方,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及規章制度,對乙方加薪或減薪。

  1、加薪:乙方對甲方有特殊貢獻或職位晉升時,甲方給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適當增加工資。

  2、減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減少月工資或年工資金額:

 、乓曳轿窗幢竞贤募s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質量不符合標準的;

 、埔曳揭蜻^錯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或甲方名譽損害的`;

  ⑶乙方被調整降低工作崗位職責時,按降低后的崗位職責確定工資標準;

 、冗`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遲到、早退、曠工事項及因私事請假的。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對乙方個人應繳納的費用部分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憑甲方指定醫院的醫療證明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享有醫療期,病假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保證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工作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以及崗位職責規章,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勞動工具。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財產。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條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兼職(含業余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具體條款。

  1、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

  2、甲方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或組織機構發生變化;

  3、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不能滿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參加由甲方出資的學習、培訓,應當變更或延長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必要工作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應與甲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在外兼職的;

  (5)、有貪污、挪用、侵占甲方財產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⑹、有吸毒、賭博惡習的;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⑻、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額外補償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經治療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⑵、乙方在甲方組織的崗位考試、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調整乙方崗位或職務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伞⒓追浇洜I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必要的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4、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交回甲方的工具、財產及各種文字和電腦資料。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離職證明及社保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本合同期滿,勞動關系自然終止,如需續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簽的,甲方于勞動合同期滿時與乙方辦理合同續訂手續。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培訓的,如發生乙方違約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和培訓協議,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離職未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離職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或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應視為違約。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辦理或送達上述手續的除外。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簽訂時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之后修訂和新增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5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住地址:

  緊急聯系人: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試用期:

  試用期__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試用期解除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乙方應接受調整。

  2、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_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發展情況調整相關績效薪酬標準。

  5、甲方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并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八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

  2、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九條商業秘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秘密,包括客戶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于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系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后,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系,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萬元違約金。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于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鑒,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并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ㄒ韵聼o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6

  用人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使 用 說 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后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項目,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在地址:

  所有制性質: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身份證)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盛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或負責人簽名(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月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月日

勞動合同模板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ㄒ唬┻`反法律、法規的;

 。ǘ┊斒氯说囊馑急硎静徽鎸崳虿扇∑墼p、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ㄈ⿹p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ㄈ┥a、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ㄎ澹﹦趧蛹o律;

  (六)勞動保護;

 。ㄆ撸﹦趧訄蟪辏

 。ò耍﹦趧颖kU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ㄊ┻`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ㄊ唬﹦趧雍贤K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ㄒ唬┯泄潭ㄆ谙薜模ㄅR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ǘo固定期限的;

 。ㄈ┮酝瓿赡骋豁椚蝿諡槠谙薜。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ㄒ唬╇p方協商同意的;

 。ǘ┯喠趧雍贤罁姆、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ㄈ┢髽I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ㄋ模┮蚬ぶ職,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ㄒ唬┌l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ㄈ┓、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囉闷趦茸C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趧诱邍乐剡`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ㄈ﹪乐厥、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萌藛挝恍獦I、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ㄎ澹﹦趧诱呋疾』蚍且蚬へ搨,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蛏a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余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谠囉闷趦鹊模

 。ǘ┙泧矣嘘P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ㄈ┯萌藛挝徊宦男袆趧雍贤s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ㄎ澹┙浻萌藛挝煌猓再M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蠂液臀沂∮嘘P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ㄆ撸﹦趧诱叱鰢再M留學、出境定居的;

 。ò耍┓、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趧雍贤谙尬礉M,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ǘ﹦趧诱呋疾』蚍且蚬へ搨,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ǘ﹦趧雍贤s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ㄋ模┢髽I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ㄎ澹﹦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愿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勞動合同鑒證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辦理鑒證,應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趧雍贤瑫皇饺荩

 。ǘ﹦趧雍贤p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ㄈ┢渌c勞動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鑒證包括下列內容: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ㄈ﹦趧雍贤瑮l款是否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ㄋ模┖贤问绞欠褚幏叮

  (五)當事人違約應負的責任是否合法、合理;

 。┯喠趧雍贤某绦蚴欠穹弦幎ǎp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第三十九條經審查鑒證的勞動合同,由鑒證工作人員簽名,并加蓋勞動合同鑒證專用章,注明鑒證日期,進行統一編號。

  第四十條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應繳納鑒證費,鑒證勞動合同每份收費5元。

  第六章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下列條件下,當事人可免除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ㄒ唬┻`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ǘ┊斒氯穗p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不需負責,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后,用人單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勞動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勞動者必須返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不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之正當理由,自行離職連續15日以上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用人單位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機關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其勞動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ㄒ唬┲贫ㄒ幏痘膭趧雍贤谋;

  (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等進行指導;

  (三)辦理勞動合同鑒證;

 。ㄋ模閯趧雍贤p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服務;

 。ㄎ澹z查、監督勞動關系雙方履行勞動合同;

  (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ㄆ撸┓伞⒎ㄒ幒鸵幷乱幎ǖ钠渌嘘P職責。

  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管理實行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

  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并具體管理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使用外來員工的勞動合同。

  各市、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分工和管轄范圍,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鎮勞動管理機構負責本鄉鎮所屬用人單位及村辦企業、聯戶辦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隊、省屬和外省駐粵單位的勞動合同(省另有規定除外),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罰金,在稅后留利中開支。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市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并報省勞動廳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勞動合同模板8

  企業跟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企業對是否再行續簽將失去“話語權”,全憑勞動者個人意愿:簽與不簽、簽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勞動合同法》以來,本市并未出現大規模裁員風潮。同時,針對出租汽車行業、律師行業等特殊群體正在研究并提出過渡性措施。

  本市未出現大規模裁員風潮據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勞動合同法》實施3個月以來,本市并未出現企業大規模裁員的風潮。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地方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了九成以上,全市地方企業城鎮職工勞動合同續訂率為92.1%。

  據悉,制定《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辦法》工作已被市人***制辦列為20xx年地方立法調研項目,在征求各方面意見并進行修改完善后將盡快出臺。與此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經對現行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分類,清理出需要規范的52個問題,以此著手制定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的規范性文件。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郭克利表示,這52個問題都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包括《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連續工作的定義、經濟性裁員的定義等等。

  第三次續簽

  企業不再有“話語權”

  郭克利指出,不少企業指望著在與勞動者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采取不再續簽的'方式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訂立,“這個理解是絕對錯誤的!實際上,當企業與勞動者在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是否再續簽將不再以企業的意志為轉移,勞動者‘到點上車’,可自行決定是否再與企業續簽。只要其愿意,企業就必須續簽,且如果非本人同意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只能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惫死瑫r提醒,前文中所說的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合同,起始時間為今年1月1日,之前的次數無效。至于勞動派遣合同是否也受上述約束,還有待于進一步明確。

勞動合同模板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10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書》說明

  1、甲方,指用人主體。填寫用人單位全稱。

  2、乙方,指勞動者。填寫勞動者姓名。

  3、委托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授予委托書)并代理其簽約的人。

  4、甲乙雙方除簽訂本合同書外,可以簽訂其他專項協議書,作為本《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或戶口所在地住址:

  委托代理人:所屬街道辦事處:

  地址:本人現住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志。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準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準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系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后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秘密,并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于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一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勞動合同模板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 條款。

  (一)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為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并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為管理規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模板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建立勞動關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一致性確認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規章制度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勞動合同、合同附件、員工手冊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來的承諾保證書共同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項執行

  1、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該項任務時止。

  3、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3.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詳細說明乙方工作內容.

  3.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調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崗位。乙方有關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乙方對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證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或變更任何合同條款。

  3.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2、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規章,乙方對此必須時刻遵守。如果乙方違反了工作規章或本勞動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按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規定對乙方進行處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為或乙方的工作失誤使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如乙方嚴重違反或屢次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的規章,甲方就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且不會支付乙方除工資外的任何其他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對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簽字都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資及一切費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經授權而簽字引起的一切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工作職責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確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但乙方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權享受的有薪節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將依照公司的規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職責需要,甲方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 工時制

  5.5、本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公司隨地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公司、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服從公司管理。如果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視情節給乙方以經濟或行政處罰,直至開除。如果乙方觸犯刑律,公司將把乙方開除。

  5.6、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

  5.7、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批準的休假只發放基本工資,不發放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條 勞動報酬

  6.1、乙方月工資詳見附件A,附件A詳細說明了乙方的工資、補貼和獎金,并介紹了乙方每月工資及各種補貼和獎金的條件。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補貼和獎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實際情況核實應得獎金后發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補貼、獎金均為稅前收入,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保險與福利

  7.1、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節日休假,請事假和病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8.1、乙方愿意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的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或轉借給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8.4、若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8.5、甲方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9.1 、 在本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9.1.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9.1.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9.1.3甲乙雙方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例如:甲方的經營狀況、組織機構發生變化,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等)。

  9.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 3.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必須真實無誤。

  9.3.2乙方健康狀況良好,無精神病、傳染病及其他影響工作的病癥,能保證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現良好,沒有吸毒、斗毆等各種劣跡,富有愛崗敬業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9.4.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9.4.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3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9.4.4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

  9.4.5試用期滿后,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9.4.6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第3.2項約定調整乙方職位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請離職的。 9.4.8被依法進行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5.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期內醫療終結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5-10級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違反本合同第九條9.1項約定,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5.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進行裁員的。

  9.6、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特殊書面約定或承諾除外)。

  9.7、按約定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乙雙方可采取提前向對方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方式履行。標準為解除合同時乙方的月工資。

  9.8、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表明意向。雙方同意續訂的,應以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若一方或雙方無續約意向的,應于合同期滿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否則,合同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延續,續訂期限與本

  同期限相同,甲乙雙方應辦續訂合同手續。

  9.9、如下列情況發生,本合同隨即終止: 9.9.1合同期限屆滿。

  9.9.2甲方宣告破產或者依法解散、關閉、撤銷。 9.9.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9.9.4乙方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蹤或死亡。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其他

  10.1、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范圍及賠償金額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和損失程度確定。

  10.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據法律及甲方規章制度承擔賠償責任。

  10.3、乙方屬于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提供住房的,如發生違約情況,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和相關協議承擔賠償責任。

  10.4、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請調解的,雙方均有權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5、本合同未盡事誼,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0.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經雙方同意,涂改本合同的,或未經雙方授權、委托、代簽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接受并遵守各項規定。

  11.2、甲方提示:公司在合同關系的各個方面均奉行開放政策,任何看法、建議、設想或問題可與您的主管商討。如果在商討后您覺得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歡迎您與更上一級主管商談。

  甲方: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模板14

  你與本單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年 月 日因 (原因)解除(終止)。你在本單位 崗位上工作,工作年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 年月。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證明一式七份,用人單位留存一份,一份存入本人檔案,四份交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仲裁科、養老、失業、醫保中心各一份),一份本人

  持用。

  2、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如有爭議,可在收到本證明一年之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此證明應當履行簽收手續以備查。不辭而別未辦理任何手續離職的勞動者,用人單位

  可按相關法規及內部規章制度作出處理決定,并采取公告或委托公證機構送達的`方式送達。本證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制定。篇四:終止勞動

  合同證明書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劉連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男 ,xx

  5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

  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20xx 年 5 月 18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 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20xx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

  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4000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20xx 年 7 月

  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培訓,不得上崗作業。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培訓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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