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勞動合同

時間:2024-07-21 14:07:45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年勞動合同(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年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勞動合同(15篇)

年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鑒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年勞動合同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地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政局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1、根據甲方經營需要,現聘請乙方為本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的營業運轉管理工作;

  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資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人民幣()大寫為稅后工資,

  2、甲方每月以5號為發放工資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乙方工資;

  三、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公司的章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必須嚴格管理監督好酒樓各個部門的正常工作和日常工作安排。

  4、甲乙應根據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和意外保險金

  5、甲方應保障乙方在工作時間內的人身安全,乙方因工作負傷,甲方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帶薪醫療修養期,并應為乙方負責所有醫療費用。

  四、休息、休假

  1、乙方可按公司規定,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2、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如在法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繼續工作,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加班補貼;

  3、乙方工作滿一周年可享受12天的帶薪假期;。

  六、解除勞動合同

  1、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勞動合同,如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簽事宜,協商一致后續簽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餐廳勞動合同范本(五)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招收(以下簡稱乙方)為計時服務員。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愿簽定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100個工作小時為試用期。協議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協議。

  二、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預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遵守。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和各項考核指標。

  四、勞動報酬:(元/小時)

  □見習服務員元/小時

  □服務員元/小時

  □資深服務員元/小時

  □組長元/小時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經甲方調查確認后,由甲方負責治療費。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協議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并經教育不改的;

  3.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乙方不能堅持或不能勝任正常工作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甲方違反協議,違反國家法規、法律,侵犯乙方合法權益。

  九、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全套制服和系統培訓。

  十、若甲乙雙方欲中斷本協議,應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服務組手冊》和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協議簽定日期:

  年月日

年勞動合同3

  甲方(聘用企業):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貫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1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后,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后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12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公司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13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14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按以下標準發放: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含職務和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金) 元,年終固定獎金 元,年終浮動獎金 0至 元;

  協定事項: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沒收應付乙方全部年終獎金。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發放任何獎金。

  (3)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計件工資制度執行。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40條中明確。

  第15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25日之前,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標準并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16條 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資。

  第17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資。

  第18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19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 確認已接受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第20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21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22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23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4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崗位技能: 如期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

  ②管理要求: 遵守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③合作意識: 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④員工心態: 忠誠可靠、積極上進……

  ⑤其 它: 承擔個人風險,為董事會和員工負責……

  2.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具體情形參見甲方獎懲管理條款)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25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26條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法律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28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29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30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簽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同合同延續,期限從到期之日起最長不得多于6個月。視同延續期限到期時如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31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32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33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違約賠償費 元。

  第34條 保密協議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創建的經營渠道、業務客戶、人力資源、軟件技術、經營模式、經濟合同等經濟信息或情報和經營業務、管理技術方面的業績或聘用期間所產生的職務作品,其知識產權,根據勞資雙方有償服務原則,均權屬于甲方所有的企業資產和機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2.對甲方的企業資產和機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職工作范圍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轉讓、授權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規。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3.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業兼職;不得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有損本公司利益的活動;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訂立合同或進行交易;

  4.乙方調離甲方或合同期滿,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

  5. 乙方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并不得在同類競爭企業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第35條 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 元作為保密費。

  第36條 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37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38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如有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39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0條 其它約定:

  (1) 乙方因個人發展需要,且有正當理由,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2) 因特殊情況,如季節性經營、重大經營調整、重大項目投資、不可抗力因素等導致甲方無法及時支付工資時,乙方予以諒解,同意甲方拖欠部分工資,但最多不得拖欠三個月。在此期間,甲方應發放基本生活費用。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備注: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年勞動合同4

  一、無固定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

  1、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2、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方法

  1、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可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商變更,還可以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1)、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又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用人單位不須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才能行使這種權力:

  a、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情形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受其約束: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種情形是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應的程序,即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但是,用人單位在行使上述權力時,還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該情形也分兩種:

  一種情形是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才有權力行使:

  a、在試用期內的

  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年勞動合同5

  在實踐中,勞動合同時雙務合同、有償合同,必須要簽訂的。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前確立了勞動關系但是超過一年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超過2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一、超過2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用工2年不簽合同,應當支付24個月二倍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你所在單位三個月后才與你簽訂合同,那么單位應當從用工第二個月起至簽訂合同時止,支付你雙倍的工資。現在可以主張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

  二、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6、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綜上所述,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對用人單位來說不是簽不簽的問題,而是如何簽的問題。所以,在此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如何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應該采取不簽勞動合同的消極做法。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扣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但有些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后與勞動者已形成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卻沒有與之簽定勞動合同。

  此后,用人單位任意扣法勞動者工資,該行為應屬于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和第十六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和第三條關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責令按相當于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合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用人單位未按《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等,根據上述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勞動者工資。

年勞動合同6

  按照省三方(省開展企業勞動合同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鼓樓區堅持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目標,以建立穩定良好的勞動關系法制環境為重點,把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積極與鼓樓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相互協調、真抓實干,在勞動法律法規宣傳等各項工作方面上采取有效措施,在發揮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代會和廠務公開等制度上狠下功夫,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現將鼓樓區總工會關于落實”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行動方案”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制定方案,推動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實施

  區總工會高度重視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組織領導工作,認真落實工會在推進工作中的職責。根據我區“三年行動方案”實施細則,逐年制定出目標、措施和工作安排。三年來每年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為我區勞動合同簽訂任務的完成做出了努力。

  一是做到年年工作有部署。我區充分發揮三方會議的作用,每年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年度計劃,并開展計劃落實情況的檢查監督。區總工會根據三方會議的決定,及時召開各級工會進行工作部置,并將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評先評優的主要考核內容,從而有力地調動了各級工會的工作積極性,保證了三年行動方案的逐年落實。

  二是做到了年年工作有突破。我們在開展“行動方案的第一年,完成了集體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第二年完成了規模以上企業和外資企業的推廣工作,第三年則全力做好勞動合同簽訂的普及工作。各級工會認真地承擔起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堅持個人勞動合同標準不低于集體合同標準的原則,從而有效地發揮了勞動合同在維護職工合同權益的保持勞動關系穩定上的作用。

  三是做到年年工作有創新。我們將勞動合同工作與工會其他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在推行勞動合同中不搞“一張皮”,而是借助工會的各種活動平臺進行推動。如我區在開展“和諧工業園區”、“和諧勞動關系”、“建設職工之家”、“雙愛雙評”等活動中均要求將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在評選“先進、模范職工之家”中,將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作為一票否決的內容。企業勞動合同的簽訂率未達到90%以上,則取消其參評資格。激勵機制的建立,使企業提高了簽訂勞動合同重要性的認識,也為在我區企業中普遍推廣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氛圍。

  二、廣泛宣傳、提高企業和職工對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認識

  一是廣泛進行宣傳。勞動合同法頒布后,區總工會利用鼓樓政務網、社區信息板報、座談、以及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勞動合同三年行動。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深入各類企業、科技園區中發放大量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品,維權小冊子等共計1萬多份以上。讓盡可能多的勞動者了解這部法律、明確自己的權益。XX年9月,舉辦了“鼓樓區(勞動合同法)知識競賽”活動,這次活動是在層層開展競賽的基礎上舉行的,有力地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法制宣傳工作。

  二是扎實開展培訓。為提高基層工會、企業工會干部的法律意識,區總工會分期分批組織舉辦(勞動合同法)培訓班,聘請市總工會領導為各級工會主席進行培訓。通過對法律的解讀,為正確理解立法宗旨奠定了良好基矗三年以來我區共召開基層干部培訓班10場次,600余名基層工會干部、企業經營者、職工代表、勞動爭議調解員得到培訓。經過培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用工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工會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

  三、加強機制建設,努力構建我區和諧勞動關系

  區總工會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認識到(勞動合同法)是強化工會在協調勞動關系方面作用的一項有力措施,也為工會組織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了一個新的法律途徑。我們在開展勞動合同工作中著重抓好“三個機制”建設:

  一是狠抓源頭維護機制。區總工會積極推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用集體合同規范勞動合同。我們發揮工會聯系職工的有利優勢,深入規模以上企業加強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進行監督。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與特點,工會代表職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共同確定企業勞動合同文本內容。積極與區政府等相關部門相互配合,依法對用人單位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不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或不按要求報送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情況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責令企業依法予以賠償。經過近年來相關部門不懈努力,我區規模以上企業合同簽訂率達99%,中小企業合同簽訂覆蓋率達90%,基本實現了全面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任務。

  二是狠抓協調勞動關系機制。我區在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中,抓住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與職代會三個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與推行集體合同等工作的結合力度。我們將簽訂集體合同工作作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的基礎,實踐證明凡是集體合同工作做的好的企業,其個人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開展起來就顯得十分順利。我們將建立企業民主氛 圍作為簽定勞動合同的先期條件,實踐證明企業只有強烈的民主意識,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實處,如果企業主沒有民主意識,那么勞動合同就很可能流于形式;如果職工沒有民主意識,那么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愿望。為此,我區進一步加強職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大力推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和職代會制度,要求企業每年均應召開一次以上職代會,區總工會則每年召開一次“廠務公開經驗交流會”,通過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了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民主管理工作的普遍開展,提高了企業主的民主意識,和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從而為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全面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是狠抓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勞動合同的簽訂只是為職工權益的保護建立了一道防護網,而要將職工權益落到實處則要采取措施確保勞動合同的切實履行。為此,我區進一步完善了區、街道(鄉鎮)、社區的三級幫扶網絡建設,職工在勞動合同上發生糾紛,可就近得到幫扶站的幫助與法律支持。據初步統計全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三年來共調解勞動爭議350余件,全區沒有發生職工越級上訪上告的事件,為建設和諧鼓樓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做好三項工作,全方位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一是加大工會組建力度,積極組織勞動者加入工會。勞動者在勞資博弈中處于弱勢,要維護自身權益,單一的訴求和行動效果有限。因此組織起來,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顯得尤為重要。區總工會以全新的認識、思維和舉措,抓重點、攻難點,抓組建、促規范,有力地促進了工會組建工作,全區的工會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全區工會組建率達到95%以上,職工入會率達到90%以上。我們著重抓好“組織動員、推進實施、總結考核”三個環節,并制定了跟蹤指導制度、信息通報機制、領導掛鉤聯系制度、集中調研走訪制度,確保了組建工作的穩步推進。同時,進一步加強工會女職工組織建設,堅持在企業工會組建的同時,積極建立工會女職工組織。

  二是加大就業指導力度。區總工會依據(勞動合同法),積極參與建立長期穩定的勞動關系,對就業困難人員尤其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關閉、破產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給予重點幫扶。每年為我區下崗失業人員和困難職工提供就業培訓200人次,就業崗位3600個。XX年在金牛山公園門前廣場舉辦“春風送崗促和諧”就業服務現場招聘會,共有45家企業為招聘會提供了2600多個就業崗位。在福嶼社區內,與區勞動局等單位聯合舉辦“春風送崗”公益現場招聘會。有60家企業為招聘會提供800多個就業崗位。同時積極發揮社區工會幫扶作用。我區社區工會幫扶機構健全,社區普遍創辦了職業服務中心和建立了困難職工幫扶站。上半年,社區共提供就業介紹312人次,安置再就業122人次。

  三是加強職工技能培訓。我區把貫徹(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素質提升工程結合起來。在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過程中,我們注重在宣傳加強企業經營者守法的同時,通過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發明創造、技術協作等經濟創新活動,不斷提升職工技術技能水平。深入開展“創造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等活動,有效地提升全區職工隊伍的科學文化素質,培養造就一批技術過硬且學法、知法、守法的新型知識型職工隊伍。為隆重紀念國際五一勞動節成立120周年,區總工會在今年五一勞動節之前舉辦一場“激情五月風 展靚秀風采”為主題的職工技能表演賽,通過基層工會推選,共有130多名職工參加了比賽。通過開展職工崗位練兵活動引導廣大職工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活動,在職工中樹立起“爭創新能手,爭做技術標兵”和“風雨同舟,共度難關”意識。我們在工作中深刻地體會到:工會作為黨聯系廣大職工的紐帶和橋梁,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才能更好地發揮職能和作用。正是由于我們在開展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中得到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與幫助,才能取得全區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全面突破。

年勞動合同7

  不簽勞動合同超過2年

  1.用人單位已經超過二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視作為用人單位已經和勞動者建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

  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在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該從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資進行補償,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三條 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規定,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對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

  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第九十七條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第一百零一條 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二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零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一百零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工作人員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處罰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年勞動合同8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動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動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動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為轉正后的____%-____%或雙方約定.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動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動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年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4、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6、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年勞動合同10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支付項目為 ,或按執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 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理扣代理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年勞動合同11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完成之日止。任務完成以 為標志。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B. 身體狀況

  C. 勞動技能

  D. 工作能力

  E. 團隊精神

  F. 其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年勞動合同12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

  企業類別: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乙方(實習生)姓名:年齡:

  性別:民族: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學生所在學校:

  所學專業:

  畢業時間:

  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備案號:

  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期限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按崗位要求安排乙方工作崗位為保潔,規定具體任務。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甲方安排的崗位工作,并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有持證上崗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驗相關有效證件(甲方可為乙方代辦相關證件,證件合格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證件不合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以22天計算,進行工資發放。不足一月的按實際天數發放。全年時間以學生上學時間為準。

  (二)按照國家和甲方工資分配的規定和辦法,乙方月工資報酬為元。基本工資800元,月考核獎金獎勵50元。合計850元。甲方通過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乙方進行獎懲。

  四、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綜合保險費。

  (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公休假日、病、傷、殘(因工傷、殘等的按國家法律規章制度執行,上班期間做個人私事的除外。非因工傷、殘的甲方一律不負責任)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條件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續訂和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應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若需續訂,必須雙方自愿;

  3、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2、乙方違反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雙方需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于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 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致殘撫恤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_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7.乙方糧戶關系不轉入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于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征入伍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余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章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年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7、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9、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10、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11、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年勞動合同15

  甲方:湖南省益陽興益水利水電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冊地址:益陽市赫山區大利路6號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終止。員工聘用合同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稱職標準。

  第四條乙方工作地點為xx甲方指定xx,經雙方協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補助按公司相關制度發放。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2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xx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xx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工作期限滿一年后,甲乙雙方按公司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局備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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