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

時間:2023-06-21 12:14:44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勞動合同【精】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勞動合同【精】

公司勞動合同1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職務說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自負。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實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和其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等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后,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其它觸及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依據。

  二)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閱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并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訂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 b。身體狀況:。 c。勞動技能:。 d。工作能力:。 e。團隊精神:。 f。其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暫住地:

  聯系方式: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若因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條: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或者追償。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標準為元。因生產經營需要,若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實際發放工資乙方已確認包含加班工資等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乙方已確認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收悉甲方廠規、廠紀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否則視為無故曠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乙方確認已收悉。

  甲方(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4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程序

  1、合同管理員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用人單位了解派遣員工情況,根據公司及用人單位的意見,提出終止員工勞動合同的報告。(終止勞動合同原因、人員名單、終止時間、經濟補償金數額等)

  2、報告批準后,合同管理員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終止勞動合同員工本人并簽字認可。

  三、終止勞動合同

  1、起草終止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準后下文(關于終止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等相關手續及經濟補償金的支付。

  公司提出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程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程序

  1、向用工單位了解、收集員工本人情況(因病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被鑒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被鑒定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轉崗后仍不能從事現工作崗位的;其他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醫療期、是否能繼續工作等,了解并確認后再予以是否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對員工的情況及意見說明。

  3、收取員工治病時的診斷證明、病例、每日清單等。

  4、整理員工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工資發放數額,并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準后下文(關于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程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鄭州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第三章第十條(一)1.3款:職工因經常遲到、早退,經批評教育、經濟處罰仍無效的,累計曠工達七天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鄭州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第三章第十條(一)2款:職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十五天或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天的,解除勞動合同。

  注:曠工天數計算須除去國家法定節假日十一天及員工的正常休息日、公休日、調休日。

  二、程序

  1、取證

  要求用工單位在員工曠工期間,向其下發《曠工通知書》并要求本人簽字認可。若聯系不到,即時派人到其家中家訪并拍照取證及要求本人或家屬簽字認可。未能家訪的,改為快遞郵寄并要求郵局投遞時由本人或直系家屬(父母、妻子)簽收及注明與其的關系,留取郵局簽收的回執。若郵件被退回,一定要索取退回的憑證查其原因。否則,登報告示。

  2、資料準備

  員工考勤記錄、曠工通知書送達的情況、歷次曠工資料及處理結果、登報的報紙、用工單位的處理意見。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準后下文(關于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及相關手續。

  員工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辦理

  程 序

  一、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程序

  1、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事由(以書面的形式提出)。

  2、公司應告知員工本人因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不享受經濟補償金待遇及失業保險待遇。

  3、若公司不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應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送達并告知不予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

  三、解除勞動合同

  1、起草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準后下文(關于解除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及相關手續。

公司勞動合同5

  一、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況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勝任、醫療期滿以及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如果沒有履行該通知義務,則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對于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續簽也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例如:《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不續簽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

  2、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況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單方面解除的權利,且該解除無須任何的理由,但須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對于試用期內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對于試用期滿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雖然規定了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的義務,但沒有規定勞動者不履行該義務,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替代。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該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

  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應該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完全的履行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之一:合同期限,則是雙方必須遵守的首要條款。用人單位不遵守,違反此約定的,應該承擔法定違約責任,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違反此約定的,當然也應屬違約行為,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確規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勞動者可以隨意解除合同,否則對用人單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勞動者合理流動的社會制度和信用制度。對此,相關部門也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并制定了相應的政策。

  1、勞動部關于《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

  (1)用人單位招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有關規定簽訂了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的,未到期的仍應繼續履行,并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又不履行協議的,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后,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解除后,如原服務合同(協議)約定或用人單位依法規定了賠償辦法的,職工應按服務合同(協議)的約定或用人單位的依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如無約定或無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與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未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以上規定,建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是,對違約金予以約定,對違約情形予以明確,以便于出現糾紛時依法、依約定處理。

  綜上所述,并不是在任何情況下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都是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的。在某些特殊時候,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給予勞動者提前的通知,否則就要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

公司勞動合同6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

  應聘人簽字:

  為了保護勞動者及公司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的權利及要求: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作業前應進行參加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的權利。

  2、勞動者應當攜帶身份證,就業證,身體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無任何傳染病,無職業病,無作業禁忌病史及精神病,無殘缺.無偷盜..斗歐劣跡等不得隱瞞的病況和惡疾,年齡在18-65周歲有技術的勞動者。如隱瞞造成后果自負。因本人自身原因生病或造成的工傷一律自理。

  3、勞動者應持有上崗證,保質保量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履行勞動義務,遵守公司及有關方的有關規定。違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要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違章者負責。

  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自二0xx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xx年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工作內容:從事船廠船舶進出塢、廠內安排的力所能及的相適應的工作、防腐油漆、管道鉗工、機械設備、電器等鋼結構的冷作。電焊全過程中的部分工作及廠內雜活。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根據生產任務情況一線電焊工每月一付電焊手套,其它工種每月二付帆布手套,安全帽一人一只。后勤人員根據職位安規定發放適合工種的防護用品,公司每年發放勞護服一套,。免費幫助工人買意外保險(注:如未滿工作期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六、勞動工資:

  確定為基礎工資 八百元+出勤每日 元+船頭工作量工資,船頭工作量工資按藍本人工工資的 30 %提取作為績效工資,多勞多得按時完成,不存在加班費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人員的績效工資按二倍支付,船舶進出塢按每條六百元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到參與人員,廠內事務無條件服從不再提取績效工資(已計算為出勤工資),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按月結算發放,考勤機在進出廠時打卡,不得代打,違者處罰二百元,公司工資在每月十五至二十日前后發放,中途不得預支,工資中包括基礎工資+出勤工資,綜合工資中已包含社會、個人的養老保險金在內,如職工不需公司代辦保險的全額發放,需公司代辦保險的扣除保險后,余額全部發放。在公司效益提升的同時增長職工的工資,公司如因無業務工人放假公司必須無條件支付工人每個員工的月基礎工資。月出勤滿30天獎勵150元,月出勤滿29天獎勵100元,,公司根據效益及個人的表現年終發放一定的獎金,作為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表彰,

  七、勞動紀律:

  1、公司的員工按規定的時間表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超十五分鐘內,每次扣十元,二十分鐘以上的罰款20元。超半小時的扣五十元,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請假并以假條的形式,說明要請假的理由,并得到批準后才可有效,無論什么情況每月的`遲到或早退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二次,每個員工在得到批準后每月可休息四天不扣除基礎工資,超出天數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貳百元基礎工資。外地員工可把平時的休息天調到家中有事或節假日進行休息。

  2、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遵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章程,嚴格做到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不得串崗串位,特殊工種要有上崗證,嚴禁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上班必須配戴安全帽,穿好勞護服勞護鞋,戴好勞保手套,施工工具必須每天檢查,禁止野蠻操作,動火前后必須辦動火證,檢查現場周圍環境安全壯況,登高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電器設施嚴禁私自亂動。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理

  3、同事之間必須團結友愛,自尊自愛,友好相處,不允許打架斗毆。凡發生打架斗毆的,同事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勸阻,并采取罰款100~~500元等處罰在當月工資中支付。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4、必須服從需方。公司。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生產安排,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上班。休息,如不服從安排,管理人員有權采取罰款直至開除,無理取鬧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加工任務,對不能完成或造成返工的工資自負。造成損失的按量如數賠償(指失誤、沒按圖紙或施工員安排施工的)

  5、誰用的工具誰負責收藏保管,因沒及時收藏保管遺失損壞的照價全額賠償,一起工作的同事有義務幫忙協助,對沒有協助收藏者,照價賠償總價的20%

  八、違約責任: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終止。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1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二份,合同人一份。

  十、合同人簽字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 應聘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公司勞動合同7

  勞動合同到期以后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到期后,意味著雙方之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一般應當在前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前15天內辦理續簽手續。

  當然,勞動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也可以不續簽。

  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的情況分析

  (一)因用人單位原因不同續簽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以后,不愿意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同意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一般如下,滿足其一即可: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

  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當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以后,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二)因勞動者原因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同意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就可以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用人單位在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待遇、條件等情形時,勞動者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降低原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待遇、條件等情形時,勞動者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金的總額應當以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乘以勞動者離職前十二個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一)年限如何確定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個月的平均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照半個月的平均工資,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平均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離職前或者勞動合同期滿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總結

  勞動合同到期以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存在多種情形,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勞動者同時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有!可以放心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法條是《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后附)!

  賠償的觸發條件

  如果是員工以更高薪資待遇為條件要求公司續簽,公司可以拒絕選擇不續簽。反之公司以降薪為條件續簽,員工可以拒絕,算未協商一致。公司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有效通知方式讓員工知悉。對于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是否強制補償一個月工資,目前無明確相關法規,各地實操中不完全一樣,若未提前告知您可以主張試試。

  賠償的標準

  補償標準“N”,“N”的計算是在職工作年限*往前12個月收入(含獎金績效年終獎等)的平均值,不滿一年按一個月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算。

  需要注意公司在職期間,社保公積金是否正常繳納,基數是否足額,若有出入,可以一并主張足額足時的補繳相關費用。

  再就是核實下公司是否繳納一年以上的失業險,若是,公司不續簽非個人原因離職,符合失業金申領條件,后續可以去相關部門登記申領。

  賠償的落地

  以上內容需要搞清楚,找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開誠布公的協商,畢竟都0202年了,這些法律基礎大家都是知道的,既然都是一個業務圈子,后續可能還有機會合作。當然如果友好協商未達成一致,可以申請當地人社局介入調解,調解失敗可以勞動仲裁、法律訴訟。

  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以及四十七條

  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員工勞動合同范本。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合同范本《員工勞動合同范本》。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公司勞動合同9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以后,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在履行過程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或者職工勞動、生活情況的變化等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限于對勞動合同中某些內容的變更,不能對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進行變更。 合同當事人的變更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形式。 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并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復;然后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復,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后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后,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后,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公司勞動合同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二、協議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工資_________元/月。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由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但個人承擔部分自理。

  四、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其他管理制度,按時完成崗位工作,具體以該崗位的職責為準,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五、合同的終止和解除條件

  (一)終止:

  1、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撒銷的;

  2、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甲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甲方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違法或犯罪行為被國家機關依法處理,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

  六、合同期間,乙方接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特殊待遇的,因乙方個人原因而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l、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接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商定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若與國家規定相悖的,則以國家規定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公司實行:

  ( )標準工時制度

  (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準。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月收入為____________元/月。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查實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商業秘密包括: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于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并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 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2

  用工單位名稱:

  用工單位所有制性質:

  勞動者姓名: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方案》的規定, 江西鴻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立勞動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續簽從年 月 年 月日止。為期3 年(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到期終止合同。如甲方生產(工作)正常,雙方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0天內應當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2、乙方新被錄用的,在本合同期內試用期為6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程部 (部門、科室、車間、工段)為 施工員(職務、工種)工作。主要生產(工作)任務是 ;勞動定額是: / ;質量要求是: 合格。甲方如因生產(工作)變化的需要,可以按規定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本單們(學徒工、熟練工、普工、技工、管理人員、 / )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技能工資、 / 工資的形式,用貨幣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現定為 3000 元,并每月按乙方 / 工資的 / %(國的企業)、 / %(行政、事業單位)增發工資性補貼。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 元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級、調資的權利。

  3、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勞動法》規定支付。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西省的`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乙方必須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工作分配;

  3、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均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解聘或離崗。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甲方雙方均應按國家政策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

  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期內,乙方供養的直系親屬醫療費,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遺屬津貼,與甲方其他職工同等對待,享受甲方統一的待遇和標準,并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辦理。

  4、乙方在職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休假、法定節假日、生育、探親、婚喪假等待遇。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經職代會通過的規章制度的;

  3、嚴得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并經過法定程序,甲方可以裁減人員。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裁減或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七)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聽取本單位工會的意見。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根據本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第(一)條、第(三)條第2款,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超過12年的由甲方自主確定最高限額;

  2、根據本勞動合同解除條件第(三)條第1、3款、第四條、第(六)條第2、3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一次性經濟補償金。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還應該發給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一次性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宜

  因甲方所有制性質及行業特點和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如保守甲方的商業、技術秘密等事項):

  1、

  2、

  3、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的,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按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對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違反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注:1、本合同應在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時、錄用(轉移)后和原有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30天內簽訂。

  2、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辦理,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合同有關印刷條款解釋權屬省勞動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存的應存入乙方本人檔案。

  4、本合同適用于江西省境內所有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公司勞動合同13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懾于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了《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后,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任何一個公民憑個人身份證去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業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簽合同時,不妨先查詢了再簽。如在廣東省中山市,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詢公司統一接受查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錢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料,查詢后會拿到一份蓋了公章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表。(地址:中山市悅來南路12號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內二樓)

  對于不能通過以上方式進行查詢的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就絕對不是合法的經營主體,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進了這些非法用工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也是無效的。

  二、要弄清楚對方的資產信用狀況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業是不存在用工主體資格和資產信用情況的懷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職的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甚至是個體工商戶。你就得當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規定查一下工商登記和注冊資金的情況外,最好是先調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資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資,是否曾有過工傷不予治療,是否經常被勞動爭議纏身。當然你如果是計劃進該公司提任高層職務,也可以委托專門資產信用調查公司去調查。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一旦出現較大數額的勞動爭議或者較嚴重的工傷、安全生產事故,小公司、個體工商戶老板往往是把門一關,拍屁股走了人,丟下勞動者不管了。勞動者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大公司則不會發生這種情況,即使破產,現有的廠房機器設備搬不走。工資、經濟補償、工傷待遇等屬于第一順序受償,相對于公司資產而言,金額不大。拍賣后也可受償。 因此弄清楚你計劃入職的公司的資產信用狀況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象我這樣做過專職律師的人,對于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如果不翻書,也講不出幾個所以然來。更別說普通勞動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單位開始玩文字游戲,將勞動合同改為勞務合同。同一些不正規的“勞務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勞動者和“勞務公司”簽訂所謂的勞動合同,而讓勞動者同自己簽訂“勞務合同(或協議)”。勞動者則往往認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負責的。怎么簽都無所謂。”一旦發生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往往把責任往勞務公司身上推,而這些勞務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規,或者是資產規模太小,即使勞動者維權獲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無法得到執行。因為,這些勞務公司要么關門走了人,要么就是無財產執行,根本就沒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勞動者最后還是一場空。

  因此,當你簽勞動合同時,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這個公司我勸你不要進了,一開始就算計勞動者的公司,絕對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進了,今后的苦難還在等著你。

  雖然《勞動合同法》通過后,在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類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額按工資數額扣繳社保費用或者截留社保費用

  有很多公司企業均未能為全部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只給部分勞動者參保。大多數的用人單位并沒有足額參保,明明勞動者工資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資標準770參保,按個人和單位每月繳社保費用為工資總額的'20%計算,每

  月偷逃社保費用150元,一年約為1800元,一千名員工一年就偷逃社會保險費用約180萬。

  不足額參保,短期對勞動者不會有損失,但是會減少勞動者領取失業保險金、退休后按月領取的退休金,會影響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因此,不足額參保會使勞動者在將來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損失。

  還有些單位,扣了勞動者的社保費用,卻不足額交到稅務或者社保部門。 因此大家一定要記得經常查詢自己的參保情況,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投訴電話12333進行查詢。在廣東省中山市,還可以撥打968800133進行查詢,輸入身份證號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銀行的窗口進行查詢。如發現少交納了,或者不足額,請及時和單位交涉,并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

  五、防范勞動合同上注明的工資低于應發工資的陷阱

  目前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用這一招來逃避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用。將工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現金發放,一部分通過銀行發放。尤其是高層管理技術人員更是如此。合同上簽署注明的工資金額只是銀行存折發放部分,遠遠低于勞動者實際應發的工資。而有些勞動者對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在支付經濟補償金發生爭議的時候,或者出現拖欠工資加班費的爭議的時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簽署的金額賠償,導致員工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所以員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證據,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有這樣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過錄音證據,證明了實際工資收入,因此在勞動仲裁和法院兩次審理都獲得了勝訴。

  因此,當用人單位要求你在勞動合同上不足額寫明工資的時候,你得當心了,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資結構的陷阱

  有些單位喜歡在工資結構上做文章。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是2000元。可是到發工資時,單位就會提供一個工資臺賬和清單,上面注明:工資XX元,加班費XX元,津貼XX元、補助XX元等,總數加起來正好是2000元。你去找單

  位,他說簽合同時的工資是總薪。工資清單里的工資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一般都是當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資標準)。這樣,就達到了用所謂的高薪誘人應聘的目的。對于這一點,法律規定對勞動者有利。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在勞動合同中注明的工資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對于工資差額,勞動者可以隨時主張權利,進行索賠。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一個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說是明知工資調低的,經過六十天視為認可,所以要及時主張權利為好。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法定正常工資時間的工資”,免生爭議。

  七、 依法索要、保存納稅憑證,不要有“稅后工資”的概念。

  有很多勞動者喜歡在勞動合同中與單位約定,“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即用人單位)承擔”。這樣的合同條款是無效的。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勞動者,單位只是代扣代繳。因此 單位在法律上只是作為個人所得稅法上的代扣代繳義務人,一旦就此問題發生爭議,仍然要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如果,你覺得扣稅后的工資低于你的預期,你不妨將工資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諾由自己承擔個稅,作一個光榮的納稅人。

  為防止單位以交納稅收的名義向勞動者扣除了稅收以后卻沒有向稅務機關交納。勞動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納稅憑證,繳納個稅的憑證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貸款買房買車時,作為自己收入證明,可向銀行申請貸款。重新找工作時,納稅憑證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資收入和工作經歷證明。

  八、 注意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條款。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都明確規定,服從單位調遣和安排,單位有權調動勞動者崗位。勞動者必須注意,若遇到這種條款,必須和單位交涉,能否改為“經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動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單位不同意變更,簽了也無妨,因為這樣的條款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實踐中,對工作地點的約定是有效的。對勞動者而言,工作地點約定的越少越好。實踐中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某公司聘請王先生擔任財務總監,合同中就注明了“勞動者同意派駐到下屬分公司擔任同等職務或者更高職務”,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堅持原則得罪了領導,結果一紙調令把王先生派駐到分公司去做總監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結果卻以敗訴而告終。

  九、 注意獎金和提成和銷售資金回籠掛鉤的陷阱:

  從事銷售工作的人員,勞動合同中往往約定將獎金和業績掛鉤。此時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獎金是和回籠資金掛鉤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銷售資金提取。此條合同條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這樣的不法公司,在貨物銷售出去以后,以各種理由立刻和銷售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如果銷售人員主張權利,則以資金未回籠為由拒絕支付獎金,導致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因此,你作為銷售人員,當有公司同你約定獎金與資金回籠掛鉤時,你得先打聽一下這家公司的信譽怎么樣,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紀律、勞動紀律中的陷阱

  《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單位的救命稻草。這些規定,只要是勞動合同中有約定,或者是證明向勞動者公示告知過,只要不違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曠工兩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嚴禁抽煙、酗酒、賭博、斗毆等,否則一律辭退”“上班時間,男士必須穿西裝襯衫,打領帶,女士必須化妝,束發。違反此規定兩次以上,一律辭退處理。”

  有這樣一個案例,單位領導口頭通知某銷售經理可以在外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結果銷售經理滿心歡喜地跑業務,單位領導卻以長期曠工為由,與之解除了勞動關系。法庭上由于勞動者無法對領導的口頭命令舉證,導致勞動者以敗訴告終。 還有一個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將單位的一份報紙裝在工具箱中,準備帶出工廠,卻被保安查獲。后被公司以盜竊為由辭退,后經仲裁和訴訟,單位出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擅自攜帶物品出廠的,視為嚴重違章,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最終法院還是支持了用人單位。

  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要看一看考勤、勞動紀律的條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還是不要進入這家公司。防止一開始就入套。

公司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一、協議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行此協議書。

  二、工作內容及紀律:

  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部門,工種為,乙方培訓期為________天,試用期為________月,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此協議,但必須提前通知對方。試用期滿簽訂協議。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合作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程序與保密制度等,乙方如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三、勞動報酬:

  本公司遵循按勞取酬的原則,甲方按現行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支付的方法,按月發放;甲方也可相應調整乙方工資,并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乙方入職前含一周或_________月培訓工資,按每日______元補助,入職后第________月屬于試用期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簽訂此協議,并在協議合作期內每月扣發基本工資的________%,協議期滿后,除補發所扣工資外,另在原級工資里加____________元工資。________年以上在原級工資加____________元工資。

  四、離職:

  協議前:乙方在培訓期及試用期未滿_月自動離職,甲方將拒發乙方工資,乙方試用期滿后自動離職,需提前填寫離職申請單,并于后領取離職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后,當月工資于次月發放。簽定協議后乙方在協議未滿前離職,視情節大小而定:

  2、如屬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公司人事規章制度者,甲方給予此類勸退,當月工資次月發放,但會在協議款里扣除________%,以作懲戒。

  3、如屬公司部門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員或工作表現不求上進者,甲方給予勸退者,當月工資次月發放,同時協議款也將扣除________%,以作懲戒。

  4、如屬甲方開除人員違反公司免職條款者,所扣工資及未發所有剩余工資將不予發放。

  五、勞動協議終止的條件:

  甲方有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如甲方不按照協議書內規定的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勞動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者,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此協議: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違反勞動合作協議的責任:

  本協議書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協議內容,如有未盡事項或與有關規定相抵觸時,將根據具體事項進行商討做出相對處理。協議期滿,甲方應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協議期滿七天至十五天內,不履行續定手續并在公司繼續任職者,視為自動降級,為公司臨時員工領取基本工資。勞動合作協議期滿前,甲方應提前七天終止或者續訂協議,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協商或續訂協議手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承擔一定違約金,本協議一份,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勞動管理部門保留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 有 制 性 質:

  地 址:

  乙 方(勞動者)姓名:

  (職 工)性別:

  身 份 證 號 碼: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____縣和興印染有限公司與乙方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閱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行政管理人員,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資報酬及支付方式: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車間管理人員,原則上年薪為

  三、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若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不同意變更,可按《勞動法》

  第二十六的規定辦理。

  四、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2、營私舞弊、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七、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1、乙主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考核不合格,經董事會討論決定辭退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甲方從事新產品開發、研制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離職、脫崗。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違者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

  第一條對合同期限約定,由違約方支付主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未盡事項或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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