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錦集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 庭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西藏自治區關于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執行。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 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提供和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健康。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
第十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和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作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 。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1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1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各項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
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
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限滿前15日內向對方表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規定,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
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
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 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四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甲方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乙方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招用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甲方勞動合同制度,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上崗后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隔天班工時制),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經協商同意后,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條,培訓,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2。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衛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應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前工資每月為______元,其中試工期每月為___元,下月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2)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
2。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手續。
(2)甲方必須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經甲方認可的醫院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資按政府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周并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應負責任;
(2)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補償。
(1)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乙方的補償待遇按《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辦理。
第八條,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的,必須服務期由甲,乙雙方另訂協議確定。
2。
3。
第九條,違約,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代表(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生產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
因生產經營變化需要,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調整和工作安排。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可以依據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并可依據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工資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
定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并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休息休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加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為580元/月,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件)為 ,超過基本工作量(件)部分按元/件計算工資標準。
2、甲方實現計件工資制度,以乙方每月完成工作量(件)確定該月工資標準。
3、乙方的薪酬甲方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2、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社會保險及福利以現金的形式合計在其工資內,社會保險等各項保險費用的繳納由乙方自行辦理及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向乙方告知了勞動紀律及企業規章制度內容,并告知乙方查閱上述規章制度的方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操作規則的,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對
乙方進行處罰,并可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學歷: 職稱:
家庭住址: 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________,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
4、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基本年薪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年薪_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核發。
2、甲方于每月 日發放給乙方月基本工資。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二、績效年薪
1、在年度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考核合格且完成了當年任務的在次年2月份之前一次性核發績效年薪_________元人民幣。
2、任現職不滿一年者績效年薪按實際任職時間進行核定。
3、年薪制人員的績效年薪,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
a) 違反公司政策、規定嚴重者;
b) 辭職或辭退者;
c) 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d) 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計劃完成工作任務者。
三、其他福利項目
1、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備注: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合同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法律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7、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
第七條 保密協議
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敬業條款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并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1、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十五日之內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為。
第十條 附則
1、本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時 間: 時 間:
勞動合同 篇6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單位)
乙方:(員工)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期勞動合
同,于 年 月 日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
雙方平等協商,同意在原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續延勞動合同。
續延的勞動合同期限為:
1、固定期限:年月日起至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終
止條件出現時止。
續延的勞動合同其他約定事項:
本續延勞動合同書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續延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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