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買賣合同

時間:2024-09-24 17:15:37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混凝土買賣合同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混凝土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混凝土買賣合同精選15篇

混凝土買賣合同1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預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購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應商品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

  甲方所供應的混凝土,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四、 供貨量驗收方式:

  1、 預拌混凝土的供貨量,乙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簽收甲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 發貨單作為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 乙方可對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 數量合理誤差在2%以內,抽驗費用 由乙方承擔。大于合理誤差,則按本車抽驗數量為基數計算本次供砼總量,且抽驗 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簽收后的發貨單編制結算單,并提供給乙方,由乙方核對 后在結算單上蓋章或簽字確認數量 。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 量、坍落度、澆筑部位,澆筑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筑時間臨時變動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為混凝土車輛的運輸提供必備的條件,確保施工道路安全暢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車場地等設施,并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確保施工現場運輸車輛、施工機械和人員的安全。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后,乙方應在40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由于超時卸料造成的質量缺陷其相應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混凝土澆筑臨近結束時,乙方應估算最后車次實際用量并提前一小時告知甲方調度進行數量調控。

  4、乙方在工地現場砼試塊制作和養護必須規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拒收。乙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如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 乙方在澆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撐必須符合安全施工規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撐等原因發生事故,一起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驗收合格,并通過審計部門對工程決算審計完畢,拿到工程款后必須將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須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規范進行。對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樓板、梁, 需在振搗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時覆蓋保濕,防止混凝土發生塑性收縮裂縫。

  七、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建立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規范生產,根據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甲方負責按國家規范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貨必須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保證書等有關資料。

  3、甲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驗,出現爭議時,甲方應及時委派 相關人員進行協商處理。

  5、根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為乙方首先墊付商品混凝土款150萬元整。

  八、 違約責任及質量保證事項: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術、養護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質量不合格,經質量部門鑒定確認后,由甲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另找違反合同規定的理由拒絕向乙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有權拒付已購混凝土款,并有權選擇另外廠方供貨,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 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所簽訂的單價為一口價,不再隨市場價格波動而調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積極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合同。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買賣合同2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的相關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

  施工單位: ;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第二條 混凝土的標號、單價、數量、金額(單位:元/m3)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數量、地點

  l、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混凝土用量計劃單,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計劃單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計劃單。

  2、甲方須提前壹天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應時間、標號、準確用量和澆筑部位,如有特殊情況要臨時變更,應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數量地點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務。

  第四條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澆筑混凝土款項的80%,超過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應付款總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項目混凝土主體屋面澆筑完畢后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貨款由乙方委派專人 持乙方結算單作為收款憑據,其他票據和人員一律無效(如變換人員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條 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

  1、該條以下內容的計量驗收及結算方式僅針對甲乙雙方。

  2、本工程按車方計重結算,過磅量容重為2300-2450kg/m3,甲乙雙方共同監督過磅。

  3、每次混凝土澆完后,甲方對過磅量如有疑問必須在混凝土澆完24小時內提出,如未提出則視為雙方認可。

  4、結算單上甲方指定簽字人: ,乙方指定簽字人: ,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混凝土用量結算單是甲方付款的最終結算依據,以后不再對該依據作任何補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續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簽收混凝土的日期作為停工日),甲方應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內與乙方辦理結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6、甲方須于每月終了5日內與乙方辦理混凝土的方量結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結算,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

  第六條 混凝土質量驗收標準

  1、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我國國家標準《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有關規定進行驗收,乙方應當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澆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該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試壓報告資料。

  2、甲乙雙方應對混凝土進行現場見證取樣,甲方作標識乙方負責保養。

  3、為了保證混凝土質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購買抗滲、膨脹等外加劑,則該部分的質量和資料由甲方保證,乙方保證供應混凝土的質量和資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將提供的外加劑送乙方作相溶實驗和對混凝土有無損害的實驗,經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攪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異議,應于主體封頂完畢后90日內提出,并申請專業機構鑒定,超過異議期,即視為對混凝土質量認可。

  第七條 甲方的工作

  1、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澆筑混凝土時占道,環保等城管手續。由于甲方的相關手續(如夜間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生效后一周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建設工程的施工圖和混凝土澆筑施工進度計劃表。如有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提供變更后的施工圖和施工進度計劃表。

  3、在乙方澆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當次要澆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裝、鋼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線及其它必要的前期準備工作。

  4、甲方保證混凝土在澆筑前,孔樁為無水狀態,在每次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當按施工規范對澆筑后混凝土進行正常振搗和施工養護。對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出的指導說明進行現場施工養護。

  5、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及必要的配套設施。

  6、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和乙方辦理結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遲辦理結算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7、因特殊原因雙方無法再繼續合作時,甲方必須付清所有貨款雙方終止合同乙方退場,否則雙方在未結清本工程所有貨款之前,甲方不得與其他商混公司再簽訂本工程混凝土買賣合同。

  8、甲方每次澆筑完混凝土后必須使用塑料薄模進行覆蓋,否則因此產生的質量及裂縫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

  l、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混凝土的等級要求,制作混凝土調配報告,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檢驗報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劑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和其它資料等。

  2、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澆筑)混凝土時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自覺保護甲方現場鋼筋、模板等,維護甲方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

  3、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工程特殊部位進行養護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導建議。

  4、在正常澆筑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有兩臺混凝土泵,每臺混凝土泵每小時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證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應量,不能滿足供應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

  5、洗管廢渣乙方必須保證每次澆筑完后負責清理干凈。

  第九條 安全文明生產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以人為本。乙方不違章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強行安排乙方從業人員在帶有明顯安全隱患的環境中作業。

  第十條 混凝土損耗

  1、在混凝土澆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損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于甲方的準備工作不充分,導致混凝土無法澆筑或澆筑后影響質量損失,由甲方承擔。

  3、混凝土的爆模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雙方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經甲方書面催告后三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經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內,仍無法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額貨款,并承擔每天本合同混凝土總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時,應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時 間:

  時 間:

混凝土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1.甲方義務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賣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項目混凝土強度等級計劃數量澆筑方式供貨時間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水泥品種外加劑品種結算單價混凝土單價汽車泵泵費地泵泵費外加劑費冬施期冬施費合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

  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買賣合同4

  買方(簡稱甲方):

  賣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地點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合同供應量及合同金額

  1、混凝土供應量估計_______m3;

  2、估計金額________萬元。

  第三條: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1、質量必須符合《預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強度試驗結果評定以《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為準。

  3、原材料、添加劑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

  第四條:訂貨、送貨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一天將書面訂單給乙方,明確澆筑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澆筑部位、澆筑方式,當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筑部位和發貨時間。

  第五條:驗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監理、業主檢驗水泥砼試塊不合格,或者路面鉆芯取樣后檢驗不合格,排除不屬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后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退貨處理。

  3、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超過2小時(以進入施工現場時間為準),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以及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數量計量結算

  1、連續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現場實際澆筑方量結算,乙方不需出具數量單據按雙方現場量測予以簽認。

  2、換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現場收貨人簽收后的送料單中所記載的立方米之和來計算。甲方有權采用隨機抽選的辦法,對乙方送貨量進行過抽樣檢查(隨機抽查三車以上,按算術平均值計算),抽樣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發現乙方送貨量與送貨單數量超過偏差±____%以上,以抽樣結果確認的數量為各批次混凝土結算數量。

  3、結算時間約定:每月的______日。

  4、當乙方把每一次的結算書送達甲方后,甲方會同乙方應于_____天內完成當次供貨量的結算手續。

  第七條:預付款、貨款結算及支付

  1、本合同無預付貨款。

  2、其它貨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結算一次,付清該批次砼款90%,余款在砼澆灌完畢30日內付清全款。

  3、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達30日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補充協議,相互協商解決。

  4、雙方約定每月____日為結算日,結算后10天內支付貨款。甲方如拖延、拒絕結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如數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選擇以下______項權利:

  (1)暫停供應混凝土;

  (2)保留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質量數據,直到甲方違約行為消除時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雙方合作期滿后,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應結束之日起60日內結算支付清結乙方貨款及相關費用。

  6、甲方連續逾期2期或累計3期上未支付貨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貨款,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如甲方以項目部名義簽訂合同,甲方必須提供加蓋項目部所屬公司法人章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此即視為項目部已經獲得了所屬公司關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權。如中途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另行書面授權。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同時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順利進出現場,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施工現場占道、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未辦占道手續導致車輛被扣(扣證),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并承擔相關損失。

  4、應指派專人(提前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書面授權),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乙方送泵送管道進入施工現場后,由甲方負責安裝、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根據按甲方砼供應量、供應時間(2個月內),配備滿足砼生產、運輸能力的設備(2臺120m3/h砼拌和站、35臺砼運輸罐車)及試驗人員,儲備足夠數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應不及時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則由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乙方必須建設好砼試驗室,并配備試驗人員3人,雜工若干,滿足業主對砼試驗室儀器設備、人員、標養室等各項要求。試驗主要設備包括:水泥抗折試驗機、水泥砼抗折、抗壓試驗機、標準養護箱、養護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試驗設備、水泥砼試模(抗壓、抗折)等。

  3、乙方必須保證生產場地每天有足夠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萬m3,砂子____萬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少每日庫存量。

  4、乙方應負責做水泥砼試塊(抗折和抗壓),試塊同期養護,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試驗及其它現場試驗,所有試驗資料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必須配合甲方及監理、業主的一切內業和外業檢查,如發現需要整改的(包括生產形象、安全等)應及時予以改正。

  6、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7、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并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8、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砼運輸車,保證甲方多個工作面能夠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乙方免費提供甲方派駐攪拌站試驗人員房屋2間(辦公、食宿),監督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9、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與混凝土澆筑相關的`技術質量數據。

  10、在混凝土供應結束后40日內按國家現行施工及相關規范要求的規定向甲方移交預拌混凝土技術數據。

  11、乙方必須保證每月能夠____小時不間斷正常生產_____天。

  第九條:雙方的責任

  1、安全責任:乙方的任何安全問題或風險自行承擔后果,甲方概不負責。乙方應按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為生產人員、車輛等購買保險,并遵守相關操作規程,不論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設征地、拆遷協調及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運輸占道、運輸車輛清洗等產生的費用自行負責,與當地政府和村民、社會關系等協調乙方自行負責。

  3、對混凝土質量現場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權威檢測機構申請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或拖延結算以及拒付貨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規范施工和養護或不遵守有關標準或未參照技術交底導致現場運送、澆筑、養護混凝土出現質量事故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出廠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混凝土按規定運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如停電、進場困難、設備故障、定貨數量過多等)不能在2小時內(自出廠時間起算)卸完,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6、如果乙方不能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按指定地點送到現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賠償費用包括誤工費、機械費及項目管理費等。

  7、因一方違約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評估費、鑒定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8、如甲方的實際購買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條總量的___%,甲方應按合同最低總金額的___%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而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內容均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如需對本合同內容變更的,應在變更處加蓋雙方當事人的簽章,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貨款,必須支付到乙方公司賬號,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須有乙方出具的書面特別授權委托書,否則乙方不予認可。

  4、本合同乙方委托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權委托書方能進行處理調價、質量、財產損害等其它處理的問題。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5

  訂貨單位(甲方):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盛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簽定本商品砼買賣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

  總高度:_________

  運距:_________

  二、合同總數量及總金額

  (預計)總數量:_________m3

  (預計)總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砼明細如下:金額單位(元)

  商品砼標號

  合計

  數量(m3)

  商品砼單價(含運費)

  含泵費單價

  不含泵費單價

  金額合計

  特殊商品砼外加劑計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計算方法

  混凝土結算量計算方法

  其他

  如遇國家經濟政策有重大調整,價格另議。

  備注

  三、對商品砼質量和技術要求標準及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乙方必須按合同的要求供應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經確認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質量問題的,則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2.當商品砼到達現場后,甲方必須按商品砼規范要求進行合理施工,經確認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現質量問題的,則甲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必須派專人在施工現場對澆注前的商品砼數量,坍落度等技術指標及乙方人員的服務態度等進行監督檢查,如有異議可拒簽商品砼發貨單并立即與乙方協商解決,若無異議則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四、商品砼簽收要求

  1.本合同約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對乙方提供的商品砼進行簽收,除此之外任何人無權進行簽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數量累計達到_________m3時,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對此數量的混凝土進行認證時,甲方必須給乙方出具數量認證憑證,同時收回認證數量部分的混凝土簽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損耗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4.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五、對商品砼驗收標準

  1.商品砼的驗收以商品砼生產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壓報告結果為驗收標準,若無異議則視為混凝土質量合格。取樣按(供方、施工現嘗第三方)為準。

  2.其他_________。

  六、商品砼的供應時間、方式、地點及其他條件

  1.商品砼的供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若超出此供應時間,則乙方有權停止供貨,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在每次澆注前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標號、數量、施工地點、部位及施工時間等,并按要求填寫商品砼委托單。如有變化甲方必須提前__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須平整好施工場地,保證施工現場車輛運行順暢,協調好同有關部門及周圍群眾的關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誤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現質量問題的則乙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約定:(供、購、收)貨地點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后,甲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規定預計總價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進行貨款結算,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必須按日萬分之五承擔滯納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則甲方必須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內將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結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數量范圍內,乙方已生產而甲方提出退貨時,此部分混凝土視甲方已購買,甲方必須據實簽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后應據實提供給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實驗報告,若甲方出現違約情況則乙方在糾紛未解決前有權不提供商品砼試驗報告。

  6.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采取第()種方法解決。

  1.大連仲裁委員會。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檔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補充協議: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混凝土買賣合同6

  買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總則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部位不同而訂立的合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供貨時間、付款時間、結算方式等內容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均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應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事項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如未簽訂補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貨物或服務,應視為是依據本合同接受的貨物或服務,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款項。本合同對價格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執行,沒有約定的按照市場通常標準計算。

  1.4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條款、合同附件、補充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訂的文件、電子郵件、傳真文件等。

  第二條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況

  2.1 工程名稱:

  2.2 工程地點:

  2.3 供貨數量:

  2.4 澆注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強度等級、單價、預計數量

  3.1混凝土價格

序號

普通混凝土

強度等級

單價

(元/ m3

預計數量

(m3

金額

(元)

1

C25


m3

以送貨單

送貨數量為準

按實計算

2

C30


3

C35


4

C40


5

C45


6

C50


備注

若工程設計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預拌商品混凝土中摻入早強劑、抗滲劑、膨脹劑等外加劑,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擔增加材料費元/ m3

  3.2泵送費:以上表中單價不含泵送費;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車泵加價 元/ m3,地泵加價 元/ m3。

  3.3泵車出場費(每次澆注量在100m3以下):汽車泵出場費 元/次;地泵出場費 元/次。

  3.4砂漿費: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潤管砂漿,不收取砂漿費。乙方配送潤管砂漿,砂漿費按照供貨混凝土價格收取。

  3.5單次澆注時,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應計劃數量,導致乙方車輛載重量低于8 m3/車,乙方同意一次不收運費;若導致兩次載重量低于8 m3/車,按8 m3/車收取。運輸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運費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礎上每增加1公里運費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及泵車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在1小時后(從車輛抵達施工現場開始計時)才開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遲施工車輛等候燃油費100元/小時。

  3.7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甲方必須在90min(從車輛出攪拌站開始計時)卸載完運輸車輛所載全部混凝土,以確保混凝土質量和運輸車輛安全,混凝土中摻緩凝劑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條、預拌商品混凝土供貨時間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及結算付款辦法

  5.1預拌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

  按乙方“送貨單”數量為準,以體積計,以m3為計算單位。甲方可隨時對乙方的混凝土運輸車實際裝載量過磅抽檢,若抽檢中發現實際數量與施工配合比量之誤差,超過國家計量允許范圍(按GB/T14902-20xx標準為±3%),按GB/T14902-20xx相關規定以抽檢誤差比例從本批次中扣除。

  5.2預拌商品混凝土結算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和支付貨款:

  ①以現金方式即時結算。

  本合同內貨款以先付款后發貨的方式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貨之前,乙方將當期或當次應付貨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方式足額繳至甲方財務人員處(以甲方銀行進賬單或財務收據日期為準),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根據乙方指定的交貨時間和地點送貨、交貨。

  乙方應當提前 小時向甲方下達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且應當在下達供貨計劃前足額付清貨款。在乙方貨款沒有到賬之前,甲方有權拒絕送貨。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貨計劃和交貨地點或給甲方準備時間不夠 小時的,甲方可以相應延遲送貨時間,若因此而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②月結。

  合同履行期間的每月25-28日為對賬結算日,雙方確認當期供貨總量及應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乙方在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應付款項足額支付給甲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或轉入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貨款,應按應付未付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15日,甲方可以暫停供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③預付款結算。

  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貨之前一次性預付貨款 萬元,該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財務人員處(注:預付貨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根據供貨數量相應扣除乙方預付貨款金額,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低于 萬元,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補足;當乙方預付貨款存量金額不足 萬元時,甲方有權停止送貨,待乙方補足預付貨款存量金額至 萬元或以上時,甲方再重新送貨。

  合同履行完畢、解除或終止,乙方預付貨款扣除應付貨款還有剩余的,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填寫統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并至少提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強度等級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準確的開盤時間,因各種原因需要更改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24小時重新書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6.2甲方免費提供和負責輸送混凝土所必須的電源、照明、水、臨時清潔車輛、場地等;協助泵車的進出場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鋪設、遷移、加固工作,負責施工現場保衛和安全、周邊城管、環衛及交通事宜;甲方應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牢固、公路沿線電線高度必須保證4.2米以上,否則造成的電線受損、障礙物受損均由甲方承擔;如需占用公路,其審批手續和安全監護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

  6.3商品混凝土運到現場后,未經乙方技術負責人同意,甲方不得摻入外加劑、摻和物、注水等,因違規操作而引發的混凝土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的要求,運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現場后,即完成對合同標的交付。甲方應自行雇請人員按照正常時間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時組織澆注和振搗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時組織澆搗,提前拆模引發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5甲方嚴格執行現行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6甲方按現行技術規范標準要求作混凝土試件和提供標準養護。

  6.7當乙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甲方施工現場時,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驗收并在運輸單上簽字。

  6.8潤管砂漿不得當混凝土使用和澆注到工程結構中,因私自澆注到工程結構中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甲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不同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同時澆注時,不同強度等級的轉換由甲方負責,并指定不同強度等級的入模地點及時間。

  6.9甲方承諾本工程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必須全部使用乙方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單方終止合同

  6.10甲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清混凝土貨款。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持有相關的資質等級證書,并嚴格按照資質證書核定的營業范圍供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預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后,應按合同要求及時(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應預拌商品混凝土,確保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搗需要。

  7.3乙方應按照“商品混凝土供應計劃表”要求,負責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強度等級設計試驗,并向甲方及有關質監部門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質試驗報告及出廠合格單。

  7.4乙方在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市現行有關混凝土技術規范標準,并將出廠檢驗的預拌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7.5因乙方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違約與索賠

  8.1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出賣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違約與索賠

  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后,必須履行本合同。若單方面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違約金 萬元( 元)。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預拌商品混凝土供應完畢,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后,乙方將有關資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手寫和更改無效。買受方凡采取現金支付的,由出賣方出具蓋有出賣方財務專用章的收據為買受方的付款憑證;買受方凡采取轉帳支票支付的,買受方應將款項支付到收款方為“ ”或本合同個人賬戶,且以款到出賣方賬戶為憑據。

  第十一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預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說明書》一份,甲方已簽收。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現場收貨人: 開戶銀行:

  聯系電話: 帳 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泵送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于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20xx《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北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給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現場聯系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

  北京市預拌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澆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項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強度等級: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數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澆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種: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劑品種:_________________

  結算單價(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單價(含運費):_________________

  汽車泵泵費: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費: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劑費: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費: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買賣合同8

  需求方:_____(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預拌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預拌混凝土供應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_____

  二、供砼攪拌站(公司)名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預拌混凝土的供應要求及價格:

  1、一般情況:

  泵送按合肥市當月信息價下浮個點,非泵送砼在當月實際交易價的基礎下浮10%,再減20元/m?。

  2、約定事項:

  S6抗滲加10元/m2;S8抗滲加15元/m2;S10抗滲加18元/m?防凍劑加10元/m2;早強劑加10元/m2;細石砼加10元/m2;膨脹劑加10元/m2;如需抗裂纖維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費2元/m2。

  四、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

  1、混凝土供應量以圖紙含量進行結算。

  2、甲方必須在每次供應后一周內確認供應量,在每月30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總金額。甲方未在上述時間確認乙方的混凝土供應量和混凝土供應金額,則認為同意按乙方的隨車小票計算混凝土供應量。

  五、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購方在澆筑混凝土5000m2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體結構封頂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二次結構、屋面、樓地面等累計達20m3時結算一次且付貨款的70%;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結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技術要求: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高于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2、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澆搗大體積(3000m?及以上)或特殊預拌混凝土澆筑甲方應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項技術要求,乙方以此編制混凝土生產供應組織方案,此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4、甲方應按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甲方必須按預拌混凝土規范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制作和標準養護,與之相關人員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并持證上崗。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于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制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后,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發生的量按此次單車計量為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GB/T14902-20《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驗收評定標準》等執行。

  2、在預拌混凝土的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果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書面憑證。

  3、預拌混凝土澆筑后,甲方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并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所產生的一切因砼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或雙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并參照合同法有關條款。甲方未按時付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按日萬分之計算,并承擔乙方為實現責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保全費、乙方聘請律師代理費、交通費等)。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澆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時內,應書面形式或電話預約形式向乙方申報供料計劃,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產,確保預拌混凝土的按時供應。

  2、甲方應做好澆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組織準備工作(如:道路堅實暢通,用水、照明齊全等),以及供料期間的現場指揮和安全工作,為乙方能順利、及時、優質完成混凝土澆筑提供便利條件。

  3、甲方在混凝土澆筑接近結束前,尚需澆筑的混凝土量,否則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4、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供貨要求,根據國家、本行業混凝土標準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做到保質保量,并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混凝土技術資料。

  5、乙方應做好混凝土出廠檢驗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運抵澆筑現場后,應及時做好相應的驗收工作,如出現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在組織生產供應混凝土過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繼續正常供應時,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時,免除雙方違約責任。

  8、當預拌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時,乙方有權可根據_____與上月相比增加或減少_____%進行混凝土單價調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法人章或合同專用印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甲方必須提供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供相關部門查驗及存檔。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備案存檔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9

  訂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按質、按量如期供應,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供需雙方經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及國家、省、市有關預拌商品砼管理規定的原則,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合同供期:20__年2月日到

  第二條:商品砼質量要求及供貨方式

  1、質量與材料要求: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供方保證商品砼達到《混凝土強度檢

  驗評定標準》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應的國家規范規定要求條款。2、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塌落度質量達不到現場要求予以退貨。

  3、乙方應滿足甲方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對商品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抗滲等級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運送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5、商品混凝土出廠,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及有關資料四份交甲方存檔。

  6、交貨地點混凝土的試驗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其試驗結果作為乙方出具技術試驗資料的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樣次數及試塊組數應滿足規范及現場要求。乙方負責按規范提供全套預拌砼相關技術資料。

  7、乙方按澆筑部位分批次交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貨通知書”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澆筑數量、供應時間、特殊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6小時通知乙方。

  8、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汽車不能帶泥、遺撒,不能產生噪聲。對輸送泵要定期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實行單車簽證收方。甲方應指派由本單位書面委托的專人按乙方“發貨單”檢驗每車混凝土方量,現場簽收。

  第三條:安全責任條款

  供貨期間由于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2、付款方式:第二種第一種:

  按使用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結算,在前再按結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時,雙方進行總體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后一個月內付至總結算金額的/,其余款項待工程審計完/內付清。第二種:

  第五條:雙方責任(一)甲方

  1、為乙方提供澆筑混凝土的`必要條件。

  2、指派專人驗收送達現場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質量及隨車簽證“發貨單”。驗收人:聯系電話:(二)乙方1、混凝土運輸車輛如需要通行證出入時(燕郊政府部門),乙方應負責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2、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送貨時間、數量等,保證商品混凝土及時,連續供應,并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沒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澆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一切損失;

  3、在砼的澆筑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砼的連續澆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澆筑工作間歇超過兩個小時罰款1000元;因間隔時間過長造成砼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4、必須保證商品砼質量,對送達現場的砼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收,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5、按國標、規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資料。

  6、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商品混凝土的供應、澆筑、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7、乙方應提前將能滿足施工需要的車泵及相應配件送達甲方現場,并負責鋪設管道。8、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砼澆筑需要,若出現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砼廠家,同時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結束,結算完畢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強度等級和數量,只需簽訂《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約定事宜自行終止。

  需方單位:_________(章)供方單位: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

  2、 施工單位:

  3、 工程名稱:

  4、 工程地點:

  5、 運輸距離:

  第二條 方量約定 甲方認可乙方為本項目所需預拌商品混凝土唯一的生產廠家、本工程所用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約80000立方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三條 單價(單位:元/m3)

  1、P6抗滲增加/方,P8抗滲增加/方;

  2、如甲方提供膨脹劑則乙方負責添加,另收人工費10元/方;如甲方無指定要求由乙方采購膨脹劑,則膨脹混凝土的價格在原價格基礎上另增加25元/方;

  3、細石混凝土、早強混凝土、水下混凝土價格在同強度等級混凝土基礎上各增加28元/方;

  4、運送范圍超過15公里,每公里加 元/方;

  5、有其它特殊要求而本合約未約定的混凝土價格另行商定。

  第四條 汽車泵的使用 如由乙方提供汽車泵,則泵送費為37米泵車 元/方,47米泵車元/方。泵車每批次泵送方量不足50方的按50方結算泵送費,運距超過15KM的另行協商。如甲方確認以上價格即視為認可乙方為本項目汽車泵的唯一提供方,如使用其他泵車則為違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當次總額的兩倍作為賠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購物定金200萬元整,乙方在送貨達400萬元時,甲方再支付200萬元,以后乙方每送200萬元貨物甲方支付200萬元整,全部主體結構封頂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需付清貨款,以后貨物每月結算一次,于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款項。

  第六條 質量標準和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技術資料

  混凝土強度合格判定方法:以標準法取樣養護,所得28天軸心抗壓強度為判定混凝土強度等級的唯一依據。

  第七條 驗收方法及期限

  乙方混凝土送達后,甲方需在40分鐘內完成取樣及坍落度檢測,并保證在50分鐘內卸料完畢,并派指定人員對混凝土的質量和數量進行簽認。若超過此時間,乙方不負任何質量責任。若甲方卸料完畢后未在發貨單上注明卸料完成時間,視為超時。

  第八條 計量方法及簽認

  乙方按甲方認可的混凝土配合比進行生產,并把混凝土方量標注在每車的出廠隨車單上,甲方可隨時過磅抽查,如有不符,以抽查的平均數作為該批次的每車混凝土的方量進行結算。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重量在正負3%以內屬正常。

  第九條 各方責任

  甲方:

  1、 本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預拌混凝土;

  2、 保證按合同及時支付貨款,如違約,甲方按應付貨款額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 提供混凝土月需求計劃,并按工程進度提前48小時將日需求量通知乙方(月需求計劃作為本合同副件),具體的澆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時間、數量等要求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遇乙方生產任務緊張與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相沖突,可適當調整送貨時間,其余時間保證及時將混凝土送到甲方工地。

  4、 保證施工現場混凝土運輸車行走道路暢通,足夠的照明與用水,混凝土運輸車卸料期間除乙方司機責任由乙方負責外,其余一切安全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泵送設備則甲方負責設備進退場過程中的裝卸、安全保障及管道布設清理保管工作,如甲方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6、 甲方應遵守國家、本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商品混凝土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7、 甲方連續30天不使用乙方的混凝土,則視為本合同履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8、 甲方應該將混凝土貨款直接支付到乙方的帳戶上。若甲方將貨款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必須憑乙方出具蓋章的委托收款函支付;若甲方向個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應付貨款,則甲方必須憑乙方出具蓋章的收款收據支付。否則,乙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乙方:

  1、 應對混凝土所需的材料進行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應按甲方所報使用計劃按時按量供應混凝土。

  3、 混凝土在路上的運輸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運輸車抵達交貨地點后,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遲延履行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按照上述約定及時供應混凝土。

  4、 及時向甲方提供砼相關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約定的付款期限及時支付每筆應付貨款。如甲方未按時支付貨款,乙方 有權停止供應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完應付貨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雙方合同未履行完畢或未解除合同前,甲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廠家的預拌混凝土,則應立即付清欠款,并按合同總額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違反本合同相應規定造成的損失由負責方負責。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發生糾紛時,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則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4、乙方若未能按甲方計劃及時足量供應混凝土,或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誤工返工及機械閑置損失由乙方雙倍承擔,同時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造成的甲方損失(包括甲方向工程發包方的工期延誤賠償),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5%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提供混凝土,由乙方實驗室在混凝土出廠前取樣,按標準法養護,以28天抗壓強度為評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標準。取樣、養護、試壓過程甲方可派人監督。

  2、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對乙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查,雙方在工地現場的取樣為混凝土實際強度參照值;混凝土結構成型后進行的超聲波、回彈、抽芯等檢測可作為檢驗本工程混凝土施工、養護質量的方法。

  3、 泵送混凝土前后疏通管道所使用的水泥砂漿,應按實際使用量與同強度等級混凝土以相同價格結算。

  4、 如遇混凝土原材料價格波動造成混凝土生產成本變動時,雙方應協商調整混凝土價格。

  5、 甲方指定 、 為乙方向甲方供應的混凝土驗收人,對相關數據進行核對,甲方指定的驗收人的相關行為視為甲方行為。

  6、 非乙方公司書面授權,乙方業務人員單方面的口頭或書面承諾均不能視為乙方公司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所用混凝土供應完畢,貨款結清后此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業務代表: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1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第二條混凝土的等級及單價

  備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劑費用另議;每個等級差價10元/方;此合同價格為泵送價格,非泵送混凝土單價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確保2380公斤/方。

  第三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后如有質量問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甲方誤工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澆筑之日起4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并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甲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5、到場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強度標號以標養試塊28天強度為依據。

  7、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塌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應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條貨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約定暫供貨一萬立方,甲方供貨累計一萬方后,每供貨一千立方結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結算),剩余貨款待工程竣工結束后一個月內,乙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后一次性結清。

  2、本合同項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在停工之日即時付清未結貨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乙方可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后暫停供應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12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并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暢通問題由甲方負責。

  (3)應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應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驗收簽認。

  (5)應遵守國家、鹽城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應承擔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當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

  第三條第三款解決。

  (5)澆筑混凝土前后,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時間要求送貨或中途供貨停止,每延遲一小時承擔甲方誤工工資5000元,以此類推,如發生二次以上類似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響水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須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按合同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買賣合同12

  出賣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受人: 合同簽訂地點:

  買受人: (章) 出賣人: (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辦公室電話: 辦公室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郵編: 郵編: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 買賣雙方共同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標的及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的產品、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驗收,并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2. 出賣人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買受人首先檢測混凝土質量,如合格,保證自貨物送達施工現場起1小時內卸貨完畢,并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有質量異常現象,買受人應即時通知出賣人確認核實后,買受人有權拒收并作退貨處理,所退貨物的貨款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買受人已收貨,但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貨單上加蓋驗收專用章,如超過2個小時,則視同買受人對此部分的數量以及質量沒有任何何異議,預拌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若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超過1個小時,無論是否卸貨完畢,買受人均須在預拌混凝土送貨單上簽收并對所簽收的混凝土的質量負責,出賣人有權處置本車混凝土。

  3. 買受人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之時起24小時內書面通知出賣人,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買受人首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可會同出賣人、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確認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經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驗機構確認,屬于買受人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屬于出賣人出廠產品質量的原因,其造成買受人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4. 買受人如認為出賣人供貨到現場澆筑的預拌混凝土的數量出現與交付驗收混凝土送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應當在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并根據《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貨款于10日內付清。買受人未收貨后12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應視為買受人對送貨數量無異議。

  5. 非因出賣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現場位置而導致供貨過程中發生的交通、環保,環衛以及相領關系等事宜致使供貨受阻,買受人應負責安排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二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 買賣雙方約定,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買受人現場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貨款結算。

  2.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出賣人原因中途停工,導致買受人停止使用出賣人的預拌混凝土時,買受人應自停工之日起1個月內付清未結貨款。

  3.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貨款,出賣人可在書面通知買受人5日后,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

  第三條 合同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買受人:

  1. 根據施工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賣人提供所需預拌混凝土的標記、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就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出賣人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供貨。上述計劃給買賣雙方確認后,如買受人不能按時接收貨物,應提前12小時通知出賣人,并再次書面確認接收時間。

  2. 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出賣人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送貨到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 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環境,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協調解決。

  4. 預拌混凝土運送到買受人的施工現場后,買受人授權的施工現場驗收應在混凝土送貨單上簽字及加蓋驗收專用章;作為預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權轉移的依據。買受人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后,履行合同甘共苦之前及時將驗收人員的名單,驗收人員的簽字以及驗收專用章的印模書面通知出賣人。驗收人員有變更的、買受人應提前7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若買受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出賣人,則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簽收人即為買受人指派的合同貨物簽收人。

  5. 按照國家及天津市和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負責。

  6. 對預拌混凝土澆筑后及時采取養護措施,混凝土澆筑后達到一定強度,方可拆模,拆模應在混凝土上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壞、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溫過程應根據強度發展情況據實確定,底模拆除應根據結構類型、跨度和同條件試塊強度,嚴格按規范執行。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造成的損失。

  出賣人:

  1. 根據本合同中約定的產品,嚴格按照《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買受人提供合格的預拌混凝土。

  2. 供貨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預拌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3. 出賣人運送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買受人負責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買受人,提供優質服務。

  4. 嚴格按照經買賣雙方確認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預拌混凝土。如因設備臨時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時、按量供貨,應及時通知買受人,并與買受人重新確定供貨時間。

  5. 接到買受人提出的應預拌混凝土數量及表現質量的書面異議后,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至第三款解決。

  6. 澆筑混凝土后,向買受人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四條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項目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2. 出賣人負責合同標的物的運輸,運輸終止地為買受人施工現場地面,以上運輸不包括將標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運送。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出賣人行使抗辨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買受人行使抗辯權維護正當權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其限給付貨款,視為違約,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應按照延期付款總額,以日0.01%的比例來計算,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 由于國家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買賣雙方之外原因導致預拌混凝土停止供應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內用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另一方不同意變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復的視為未變更、解除,但依據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權的除外。

  2. 買賣雙方連續發生多筆買賣業務的,除買受人向出賣人以書面方式明確指示并得到出賣人的同意外,買受人所支付的貨款均按照先結舊帳再結新帳的原則結算。

  3. 有關本合同的傳真,函件、已簽收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及其對賬單均為本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買賣合同13

  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標GB/T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一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

  4、供貨地點:乙方澆筑施工現場

  5、運輸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至乙方施工現場

  6、運輸距離: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據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應:甲方自購

  第二條:乙方混凝土技術要求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產通知單,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所注明的技術要求安排生產任務。

  第三條:價格

  1、商品混凝土的價格

  2、機械使用費

  3、本合同各種混凝土數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價款約_________萬元。(最終以實際發生量計算)

  4、上述混凝土數量及價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條、發貨單或對賬單為準。

  5、如遇市場發生變化需對價格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GB14902-_________,《預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的技術質量要求對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的數量、質量及澆筑時間等進行簽字確認驗收并作為結算依據。

  2、甲方混凝土出廠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車監磅確認數量,每車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時,乙方可以指定專人簽字驗收。

  3、混凝土實際結算數量以乙方監磅人員或施工現場專人簽收的單據為準。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設計容重計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如出現數量與交付驗收混凝土發貨單的數量有差異時,乙方必須在48小時內通知甲方核實確認,并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的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有效依據。

  5、甲方供貨到現場澆筑的混凝土經乙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核實后,可做退貨處理。

  6、乙方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在發現時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應由雙方組織并會同工程監理、政府主管、質量監督部門共同分析發生質量異常原因的責任,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于乙方澆筑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等原因,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出廠產品質量責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乙方必須保證90分鐘內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時(每超30分鐘加50元超時費依此類推)或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損失或產品質量失效報廢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供貨前根據乙方要求到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的同時進行技術交底,以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

  (2)甲方運輸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乙方責任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乙方,提供優質服務。

  (3)嚴格按照乙方申請的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按時供應混凝土。

  (4)乙方對現場的混凝土數量及表觀質量有異議時,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采取措施。

  (5)澆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應的歸檔資料。

  (6)混凝土澆筑后如產生混凝土異常及質量等問題,應由雙方共同調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延遲澆筑、澆筑方法不合理、養護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產生質量問題,甲方概不負責,如因混凝土質量問題,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產或整頓,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根據施工工程的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內以書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混凝土澆筑方式、合同技術質量要求等,以保證甲方有足夠的供貨時間、計劃準備。

  (2)應保證現場場地的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甲方混凝土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后,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及隨機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3)負責免費提供現場作業用水、照明環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動力電。

  (4)作業現場由于混凝土的運輸、攪拌、泵送、澆筑等原因引起的擾民或民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解決。

  (5)指派專人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運輸發貨單所列項目進行驗收簽認。

  (6)按照國家及設計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出現的問題有乙方負責。

  (7)承擔由于對施工澆筑過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漲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損失。

  (8)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養護負責。

  (9)負責泵管的安裝、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處理,負責泵送機具的保管。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按《合同法》的規定承擔其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拖欠款總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以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由甲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的事項

  1、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或甲方推薦貨款逾期,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付款,經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選擇向與乙方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主張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產通知單及發貨單位為合同有效組合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一條:

  漯河市區外,交通、運管等路面運輸問題由乙方負責協調,交通個人違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買賣合同14

  買方(甲方):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賣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使用預拌混凝土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 。 2、施工單位:北京城建遠東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3、工程名稱: 。 4、交貨地點: 。 5、運距: 。

  第二條 預拌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筑方式、澆筑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質量和數量的確認

  1、乙方供應甲方的預拌混凝土應執行現行有效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程》(DB11/385)、《預拌混凝土》(GB/T14902)、《預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等相關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

  2、甲方應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表觀質量、數量及澆筑時間等內容進行核實,并在隨車預拌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確認。

  如對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疑義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后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供貨數量。數量不足的,乙方應及時補足。對施工澆筑過程中預拌混凝土的跑模、漲模、尾車申要預拌混凝土數量不準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如經表觀檢驗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經雙方核實并以書面形式確認;確屬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過大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甲方對澆筑到工程部位的預拌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屬于甲方施工原因導致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屬于產品質量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筑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所使用的預拌混凝土(除本條第3款約定部位外)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筑部位施工圖預算量(不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現行有效的《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筑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預拌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時設施和其他非主體結構和二次結構等部位使用的預拌混凝土(或砂漿)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4、價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或甲方單方面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用乙方預拌混凝土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所欠價款。

  第五條 雙方其他義務 1、甲方義務

  (1)應按時辦理預拌混凝土價款結算手續并支付價款。

  (2)應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出預拌混凝土使用申請單,內容應包括所需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及工程澆筑部位、預拌混凝土澆筑方式,并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并作為每次供應預拌混凝土的依據。

  (3)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應合理合法安排施工進度,應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調度指揮,并應提供充分的安全作業環境和通行條件,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安排必要的沖洗設備和場地,確保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4)應負責提供必要的現場作業用水及照明設施。作業現場由于預拌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及澆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擾民或民擾問題均由甲方協調解決。

  (5)應指派專人(應提前24小時將名單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6)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進行預拌混凝土施工和養護,不得自行添加水、混凝土外加劑等材料,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義務

  (1)供貨前應到施工現場實地勘察并進行混凝土澆筑安全交底。

  (2)應嚴格按照甲方申請的預拌混凝土澆筑計劃,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 (3)以發貨單載明的`預拌混凝土作為結算依據的,應接受甲方隨機抽檢所載明預拌混凝土數量、質量的真實性。

  (4)應遵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入現場后,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合理的統一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5)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預拌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協商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可暫停供應預拌混凝土,直至解除合同;同時乙方可暫留相關預拌混凝土技術資料。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價款的利息。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 現行有關規定 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及時供應預拌混凝土的,應按現行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詳見本款第(4)條;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經國家授權的質量檢驗部門確認,因乙方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第(1)項結算價款的,如甲方隨機抽查經雙方確認出現供貨數量不足時,按 按第四條第2款第(2)項本合同規定 處理。

  (4)其他:①由于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合同金額的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②為了保證混凝土澆注的連續性,如因乙方原因不連續供應混凝土時,在甲方書面通知后( 4 h)仍不能保證連續供應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安排其它單位進行供應,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③乙方人員和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移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④所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它攪拌站的商品混凝土,否則,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 / 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 北京市昌平區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需變更合同或行使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2、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人民幣大寫: 元),實際結算總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辦理,但必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及經營副經理共同簽字確認。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必須達到本工程的技術質量要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115%。 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混凝土,如乙方在澆注中途以任何原因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并在合同價格的基礎上每方減15元作為雙方最終結算價格。

  5、雙方約定工程底板扣除鋼筋含量(約定扣除底板鋼筋所占方量為 m3),其它工程部位不扣除鋼筋含量進行結算。

  6、冬施費及泵送費按雙方共同確認的量計算。 7、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益不得轉讓給第三人。

  8、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值的正式發票。因乙方原因無法提供正式發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按本合同后附樣式辦理簽約事宜,所簽補充約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在簽訂合同時甲乙雙方應提供法人單位授權證明及相應的資質材料,甲乙雙方合同簽約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陸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住所: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燕丹三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現場聯系人: 現場聯系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混凝土買賣合同15

  xx年9月1日,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于當日立案。

  該案與(xx)西鐵執字第32號案系同一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系同一人,訴訟標的為同一標的,由于(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分了兩個階段,所以申請人分了兩次向我院申請執行。承辦人將兩案合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根據我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xx)西鐵民初字第39號民事調解書,于次日前往被執行人處向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傳票。該公司負責人馬均利來后,其強調外面拖欠他們公司有3200余萬元的債務,拖的公司現在經營困難,本來用于還債的錢由于沒到位,所以無法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被執行人答應一旦有貨款到賬就履行。但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了20萬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執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債務,承辦人對其銀行賬戶進行了查詢并凍結了其銀行存款,并將44萬元存款劃至法院賬戶。共計到賬66萬元。將32號案件的執行款567495.80元發還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至此,(xx)西鐵執字第32號案強制執行終結。

  執行

  對于(xx)西鐵執字第35號案的500000元執行標的,承辦人多次到被執行人處執行未果。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債權人民幣40萬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了履行債務通知書。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對40萬元到期債務沒有提出異議,而又不按通知履行義務。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決定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強制執行,次日向第三人送達了強制執行的民事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經過對第三人的法制宣傳教育,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了到期債務40萬元。承辦人隨后從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將剩余執行款及遲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計502000元。已將執行款502000元發還申請執行人。

  評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執行第三人債務執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點是被執行人用自己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欠債務時,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在執行這類案件時,應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通知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到期債務。如果第三人提出異議,法院則應進行審查,審查中異議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沒有提出異議的,法院可以對其進行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百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該第三人對債務沒有異議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通過對以上法條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行主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本案中申請執行人西安君威工貿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請執行后,我院依法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沒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中發現被執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對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筆到期債權。此案具備了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首要條件。

  其次,對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執行必須是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申請方可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動通知第三人履行債務。本案被執行人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了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至此,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的兩個重要條件已經達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發出了執行通知書。

  第三,法律規定十五日內第三人不提出異議,也不履行債務的,法院有權裁定強制執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東陽建筑實業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后,其在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但又不履行其債務,故法院裁定對其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反映其與被執行人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暫緩執行。本院合議認為法院在強制執行前已經書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時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為法院在執行過程中不受理審查案件的實體問題,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內提出了異議,則該代位執行程序終結。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間向法院提出異議,因此本院應繼續強制執行,對異議不做審查。

  代位執行制度是民法理論中為保障債權實現而設立的一種制度,由于這一制度具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執行的情況下,擴大被執行人可執行財產的范圍,在判決書所確定的執行對象以外,依據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執行案外第三人的財產,從而不僅有利于債權人實現債權,也有利于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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