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

時間:2022-02-03 14:33:06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范文8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范文8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P>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就房產轉讓買賣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訂立本合同書,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南充市嘉陵區濱江大道南段“濱江印象”(奧斯小鎮) 棟 單元 樓 號 室 廳 廚 衛(6+1戶型)的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所有。并將上述房產相關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同時賣給乙方所有。房屋結構 ,樓層 ,建筑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上述房屋具有合法手續:《 》編號為 ,購房發票號碼分別是: 共計 張。

  二、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在出售前完全擁有獨立的支配權、使用權、處分權、與他人無任何利益沖突糾紛,無任何股權分配關系,屬甲方獨自所有。甲方保證該房產的合法性,權屬清楚。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甲方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須把房屋內的一切債權債務付清,處理好一切糾紛后出售給乙方。若有隱瞞,純屬欺詐,應負法律責任。

  三、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及其附屬建筑物的成交總價(含裝修及水、電、氣、閉路通)為: 元人民幣整(大寫: 元)。(房屋成交價含該房屋的搭樓層、土地使用權、及室內 )

  四、稅費約定:

  1、在本合同簽定之前,該房屋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欠款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本次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3、甲方辦理該房產最初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的稅、費一概由甲方承擔繳納。

  五、房價款支付及房屋交付使用: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幣整(大寫: 元)。余下房款分兩次向甲方付清: 年 月 日前甲方及共有人親自到場公證給乙方后乙方向甲方付款 元人民幣整(大寫: 元),同時甲方須將有關該房產的原始證件、購房合同、票據、鑰匙等交給乙方進住使用,從此該房產的一切權利(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權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年 月 日前甲方辦理并拿到上述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必須及時將《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交到乙方手中由乙方保管并同乙方到公證處再次進行房產買賣公證后,乙方當場付清余下房款 元人民幣整(大寫: 元)。每次付款,乙方以甲方開出的收款收據為證,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

  2、在交接房屋之前,甲方負責管理好該處房屋及設施,遷出該房屋的全部戶口。若乙方在接管該房屋時,發現與合同不符的地方,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

  3、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移交給乙方,同時甲乙丙三方共同辦理房屋移交手續,交房時,甲方應繳清全部水、電、氣、閉路、電話、光纖、寬帶、物管等相關費、稅。

  六、中介服務及收費

  1、甲方須將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文件交由本公司保管,以保證該合同順利進行。

  2、丙方應無條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移交手續,房屋款交付及房屋交接手續。

  3、丙方在本次房地產轉讓服務中共收傭金陸仟元人民幣整(小寫:6000.00元)由乙方支付。

  七、違約條款:

  1、自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種行為,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傭金,并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共 元人民幣整(大寫: 元),且甲方應向乙方退還乙方已交的房價款并向乙方支付房產買賣總價款80%的違約金,以及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乙方起訴之日該房產的實際市場價值與合同價款之間的差額)。 a、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給乙方 b、甲方拒絕提供辦理過戶的相關資料、證明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需到場時以各種理由推辭,拒不到場。C、甲方無故或無正當理由不出售此房 d、其他

  2、自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種行為,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傭金,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退。a、不按本合同規定日期及金額支付房款 b、乙方拒絕提供辦理過戶的相關資料、證明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需到場時以各種理由推辭,拒不到場。C、乙方無故或無正當理由提出不購買此房d、其他

  3、乙方不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或者甲方不按期向乙方交房,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上述房價款千分之 的逾期違約金。

  4、丙方傭金按甲、乙、丙三方約定支付。如甲方悔約,由甲方支付丙方全部傭金;如乙方悔約,丙方預收乙方傭金不退,同時甲方應在所收的定金中返還百分之 給丙方作為勞務費。如雙方悔約,按總成交價的百分之 各自承擔一半。

  5、本合同簽訂后,若甲方反悔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退還乙方已交付的房價款并向乙方支付房產買賣總價款80%的違約金,以及賠償乙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乙方起訴之日該房產的實際市場價值與合同價款之間的差額)。若乙方反悔,要求解除合約的,甲方不退任何款項給乙方。

  八、雙方商定于 年 月 日前到公證處辦理第一次 公證, 年 月 日前到公證處辦理第二次公證,若任何哪一方不按時到場則按上述第七條違約條款處理。

  九、本合同若因任何原因被確認無效的,甲方認為無效,不履行合同條款,乙方堅持履行本合同條款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交的房價款并向乙方支付房產買賣總價款80%的違約金,以及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乙方起訴之日該房產的實際市場價值與合同價款之間的差額)。若乙方認為無效不履行乙方義務時,則甲方不退任何款項給乙方。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其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簽字蓋章(手印)之日起就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丙方(簽字)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第一條 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乙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甲方所有;房屋坐落于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房屋產權及面積現狀,并確認該房屋是以現狀出售;

  第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該價格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分期付款:

  1、 甲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交付乙方履行合約保證金人民幣 (大寫: );

  2、甲方于該房屋辦理更名手續成功之時,將扣除履行合約保證金后的余款人民幣 (大寫: ) 交付于乙方;

  第三條 乙方在該房屋更名成功當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甲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第四條 乙方于甲方交清全部房款當日(工作日)到房管部門及開發商辦理房屋更名手續;

  第五條 違約規定:

  買賣雙方規定,違約方應按照房屋成交價(即總價)的10%,即人民幣(大寫: )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7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價總額的萬分之3的違約金,即人民幣 (大寫: ),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7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房價總額的10%,即人民幣 (大寫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價總額萬分之5的違約金,即人民幣 (大寫: ) ;

  第七條 因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這份并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提交登記備案,并以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還有的是一份較低價格的是雙方的真實交易價格,另有一份虛高的價格,拿到銀行爭取更多貸款。這都屬于俗稱的“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的目的往往是為了逃避稅費或騙取貸款,從這個角度講是違法的。實踐中,因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也不少。甚至很多時候,雙方因為履行合同中的其他情況發生糾紛,一方反悔,但覺得自己的理由不充分,轉而以陰陽合同違法無效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或終止合同。那么陰陽合同是否合法?如果無效如何處理?如果合法,以哪份合同為準?

  首先,陰陽合同如果是為了逃稅等非法目的,肯定是違法的,相關條款是無效的,但是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為本身并不違法,因此房屋買賣行為還是可以有效的。

  基于這個認識,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為由發生糾紛,沒有特殊情況和約定的話,以此為由是無法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其次,存在陰陽合同的情況下,應以哪一份的效力為準?

  陰陽合同有的是以兩份內容基本相同,但價格不同的合同形式出現的。有的是以一份低價合同,再加一份或數份以裝修折價或其他形式的折價出現的補充協議組合出現的。但不管以哪種形式出現,在實踐中認定雙方的真實交易內容是關鍵。

  哪個交易條件、交易價格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在合同文本中應該能體現得出來,如果體現得不清楚,可以結合房屋交易時的市場價格、雙方的關系、合同中的其他約定內容綜合確認。

  再次,對陰陽合同中涉及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

  當事人以陰陽合同為由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時,往往是理直氣壯,而在實踐中法院往往認定雙方真實的交易意思表示有效,當事人往往就無法接受,指責法院對違法行為不理不管。

  實際上,司法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維護法律也是各有職責分工的。追繳稅款應該由稅務機關來負責,追回貸款應由銀行來進行,這其中如構成犯罪,也應移送公安機關先行立案偵查,再處理。(出于各種原因,目前實踐中對于房屋交易中的逃稅行為,還沒聽說有追究刑事責任的。)

  當然,按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通知相關職能部門處理,或提出相應建議給相關主管機構。當事人自己,也可以向稅務機關、銀行等相關單位舉報。但畢竟,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講,法院審理雙方的房屋買賣糾紛,還是以認定買賣關系本身是否合法、是否應支持或駁回一方的訴求為主。

  最后,簽訂陰陽合同存在風險和后患,買賣雙方應以謹慎對待。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王女士于XX年10月與某發展商簽訂了《預售商品房契約》,同時王女士將所有的房款一次性交齊。按照合同的規定,XX年3月1日前房產交付使用,但至今該樓宇仍未交付使用。王女士決定采取法律手段向發展商追討違約金,但又聽人說追討違約金的訴訟時效為兩年,于是她擔心這件案是否已過了訴訟時效,同時又聽說若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標準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一,法院將不會支持。那么,王女士的疑慮到底有無根據呢?

  律師認為,首先,要明確訴訟時效如何計算的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2年,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要求給付逾期交樓或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訴訟時效亦為兩年。其訴訟時效是從預售商品房合同約定的交樓時間的次日開始計算的,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因為業主與發展商簽訂的預售合同一般是約定按日來計算違約金的,當事人如果超過兩年后再起訴,從起訴日前兩年之外的違約金給付請求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兩年之內的違約金給付請求仍然受到保護。像王女士這種情況,逾期交樓已超過了兩年,那么從起訴日前兩年以外的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請求已喪失了勝訴權,將得不到法院的保護。兩年內的違約金支付請求仍然可以得到保護。

  其次,違約金如何計算的問題。如果發展商逾期交樓,他已違反了合同,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一般從約定,如無約定的,則可以參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滯納金的標準來計算。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當事人違約后,應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視為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適當減少或者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指的是過分高于或低于,而不是高于或低于。因為違約金的約定應當符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只有約定過高或過低時法院或仲裁機構才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予以調整。目前,司法實踐中,各個法院對每日計算違約金的標準不一致,但一般是以預售人已收樓款總額為基數,最高額不超過發展商已收樓款總額。其起算點是從預售商品房約定的交樓時間第二天起計至購房人實際收到或應當收到發展商具備交樓條件后所發收樓通知之日止,以實際天數計算遲延時間。如果存在免責事由,則要將免責的天數扣除,但免責事由應由發展商舉證并要經法院嚴格審查。

  律師認為,約定違約金是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是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作為平等主體,發展商不得以合同以外的標準來承擔責任。當然,如過高而導致有失公平的,可以按法律規定予以調整。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 電話:

  根據《合同法》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單元房屋簽訂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 白莊居委會趙魚池村,其中三樓東側一單元有門窗,房屋為單元房(三室一廳一廚一衛),建筑面積108 平方米。

  第二條 出售價格:雙方約定上述房屋總售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三條 關于房屋拆遷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后,若該房屋遇到政府拆遷,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權辦理該房屋的拆遷手續,拆遷補償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四條 關于房屋再次買賣的約定:

  1.合同簽訂后,乙方有權將該房屋轉售給其他人,所售金額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中乙方擁有的權益,新的買房人同樣擁有,甲方需要積極配合。

  3.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

  乙方 (簽字) :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文秘站-您的專屬秘書!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xx年10月3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銀行桂林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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