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時間:2023-06-24 12:25:55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精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精選15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__________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門從事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和本地方的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二)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地方的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四)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2

  一、概念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具有人事關系性質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好義務的協議。在簽訂聘用合同之前,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二、種類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長期合同與項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為短期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為中期合同;至職工退休的合同為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為項目合同。

  三、合同的訂立

  (一)訂立主體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者需要年滿16周歲(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除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聘用單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按照國家規定并履行審批手續聘用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錄),由其法定監護熱代為訂立聘用合同。

  (二)試用期

  1.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試用期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1.協商解除,又稱約定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合意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2.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無需正當理由):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一般過錯)

  (3)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嚴重過錯)

  3.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嚴重過錯)

  (2)用人單位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勢變更)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簡言之職業病,工傷,155,醫療期間,孕產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員在聘期內被開除、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單位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聘用單位同意逾期不歸的;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簡言之受聘者嚴重過錯)

  (2)聘用單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員)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聘用單位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簡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勢變更、遭遇裁員)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單位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或者結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1.勞動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協商和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但是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1年,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序適用《民事訴訟法》。

  2.人事爭議的處理

  人事爭議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人事爭議仲裁是人事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序。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3

  字第 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有關規定,我單位與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終止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

  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4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編外用工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務(課題項目)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單位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經協商,乙方月工資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當地物價增長情況,定期適當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四)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按照省人事、勞動、財政主管部門和省機關事業社保公司關于財政核撥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社會保險繳納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工傷等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的;

  2、嚴重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

  7、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

  4、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期限未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5.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到達國家有關于職工規定退休年齡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二)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備查。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5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人員(乙方):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__]35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合同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做相應的`內容變更。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甲方經考核認為乙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聘期內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與義務且嚴重違反本合同條款;

  3、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壹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損害;

  4、與甲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甲方提出而乙方拒不改正;

  5、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學歷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6

  為全面掌握xxx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簽訂情況,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對全市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推行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基本情況

  XX市現有事業單位百余家,人員幾千人,自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開展以來,全市事業單位均已全面推行了人員聘用制度,占事業單位總數的100%,所有人員均已簽訂聘用合同,其中專技人員人,管理人員人,工勤人員人,簽訂合同人員比例達到100%。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是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適應社會主XX市場經濟需要和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一項人事管理制度。核心內容就是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的形式,來確定單位與個人的聘用關系,明確并履行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在聘用制實施過程中,我市始終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用人、崗位管理的原則。事業單位通過建立競爭機制,對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產生了一定的促動作用,職工的危機感與競爭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能顯著提高,促進了各項事業的發展。然而,由于種種制約因素的存在,人員聘用制度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問題和難點。

  二、實施聘用制度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難點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在自查中,發現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實行聘用制在認識上還存在誤區,沒有從單位的發展和自身的發展去認識實行聘用制的重要性,認為聘用制不過是搞形式,簽與不簽一個樣,“一簽定終身”的思想依然存在,缺乏有效的競爭機制,沒有產生危機感和競爭意識。

  (二)聘后管理不到位實施聘用制的一個標志就是單位和職工經協商一致,簽訂聘用合同,表明從此形成了新的平等的權利義務關系,實現“行政依附關系向平等人事主體的轉變”、“國家用人向單位用人的轉變”。但是大部分單位對聘用制的`理解僅僅停留在簽訂合同的層面,而忽視了聘后管理。有的單位將聘用合同的簽定作為一項程式化的工作,例行公事地

  三、20xx年一簽,沒有開展有效的聘后管理,致使考核走過場,獎懲不明,續聘、解聘缺乏依據。

  (三)人員“出口”不暢人員的“出口”問題一直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的難題。從理論上講,實行聘用制,就必然有人要被解聘,或聘用期滿后,終止聘用合同。人員被解聘和終止聘用合同后自然應當進入“市場”,重新尋找自己的位置。但在現階段這個做法還是有些理想化,至少在很多單位還很難推行,人員“出口”往往只停留在退休等途徑。

  (四)配套制度不完善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情況比較復雜。能否順利推進這項改革,相關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十分重要。在推行聘用制的過程中,許多單位習慣采用過去的做法,沒有及時修改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變更相應的條款和規定,導致與聘用制相配套的政策、制度相對滯后,這其中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落聘人員利益補償機制等。

  三、對完善聘用制度、規范合同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一)突出重點,強化聘前聘后管理,建立完善聘用工作程序

  1、科學合理設置崗位。崗位設置是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的前提。事業單位應以行業特點和本單位的職能、編制為依據,結合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和因事設崗、以崗管人的原則設置崗位。內部崗位設置一經確定,要制定崗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任務、任職條件等。

  2、規范聘用行為。聘用合同是個人與聘用單位具有人事關系的法律依據。聘用合同質量高低,關鍵在于約定內容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具體可行。千篇一律的聘用合同只能是搞形式、走過場,難以起到合同化管理的目的。事業單位要“用足用好”法律賦予的權利,掌握合同約定的技巧,根據本單位實際,具體約定合同內容。必備條款,要有大量約定內容;約定條款,要注意遵循法律原則。此外,在人員聘用過程中,要堅持競爭上崗、按崗聘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聘用程序和聘用行為。

  3、完善考核制度。要將考核作為加強聘后管理的主要手段,堅持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工作態度相統一、考核內容與崗位實際需要相結合的思路,對受聘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考核制度,制定以工作實績為主要內容、與所承擔職能相一致的考核指標體系和標準,建立健全適合各類不同人員的考核評價體系。考核過程中,能量化的盡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具體細化。要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晉級、獎懲和解聘的主要依據,與人員的使用、獎懲、培訓掛鉤。

  (二)著眼整體,配套推進改革,確保積極平穩實施人員聘用制度

  1、改革分配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作為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和核心動力其作用不容忽視,在一定程度上分配制度產生的激勵機制直接影響人員聘用制度的實行。

  2、建立完善人事服務體系。加強人才市場機制建設,積極為落聘待崗人員拓寬就業渠道創造必要條件。在實行人事代理制度基礎上,可逐步推行全員代理制、人才派遣制,使事業單位與各類人才充分享受用人與擇業的自主權。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建設,健全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及時受理和仲裁人事爭議案件,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乙方(聘用人員)姓 名:性 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工作要求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聘用 崗位需要,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 。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和要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單位管理制度,忠實履行工

  作職責,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

  2、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第六條 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市編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六編〔20xx〕35號文件規定,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每月 元。薪酬包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實行打卡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薪酬中代為扣繳。

  第九條 甲方按照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規定,建立聘用人員帶薪休假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10%執行(繳存基數為基本工資)。

  第十條 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時辦理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因學習、就業、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本合同:

  1、聘用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單位沒有崗位安排的;

  2、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2、聘用人員依法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聘用人員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相關未盡事宜,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8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字第號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的規定,我單位與于 年月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9

  一、聘方(甲方): ______幼兒園 法人代表:______

  二、被聘方(乙方):______籍貫 姓名:______

  三、聘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聘請待遇:

  1.每月______元,假期不付,臨近放假不足一個月的`按日工資計算。

  2.獎金:按學校教師考評方案兌現

  五、其它事宜:

  1.乙方要服從學校(甲方)的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職,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與同事、不能和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于學校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押金:乙方一個月工資

  3.乙方在聘期內未經學校允許(或解聘)不得隨意辭職外流、學習、離崗等,否則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發款項,同時因此給學校造成嚴重損失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在本校內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5.乙方在聘期被學校解聘或經學校允許主動辭職,次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6.甲方在工作每滿月____日前發放上月工資及獎金。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8.乙方聘期已滿位續聘并交清各種財物,甲方將乙方押金、工資、獎金一律照發,否則酌情處理。

  9.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 從事臨時輔助性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明確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調休或給予加班費。

  2.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乙方工資的增減、補貼、加班費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并嚴格遵守政府的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十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所在鎮(街)勞動社會保障和社會求助服務所及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1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條_____款,本單位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_)條(______)款,本單位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2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 聘 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確立聘用關系,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_________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____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_________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并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_________。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

  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項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項目的終止、產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后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后,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布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布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由鑒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審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鑒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名稱:

  姓名: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性別:

  出生年月:

  類型:1.財政核撥□

  2.財政撥補□

  3.經費自給□

  4.企業化管理□

  民族:

  籍貫: 省 縣(市)

  出生地:

  學歷:

  學位:

  專業技術資格或工人技術等級:

  執業資格:

  批準成立文號: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登記證號:

  進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地址:

  聘前職務:

  現聘職務:

  政治面貌:

  健康狀況: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聯系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

  (一)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_個月。

  (二)甲方聘用乙方至退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_____個月。

  (三)任務期限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務,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該任務完成時(或)______________止。

  第二章 聘用崗位、職責要求和工作條件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受聘期間應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應崗位職責履行義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章 崗位紀律

  第五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第六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章 報酬與相關待遇

  第七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 甲方應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工資報酬的具體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國家規定支付高于乙方正常時間的工資報酬(實行彈性工作時間的除外)。

  第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項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應交納的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女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并報原登記機關留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三)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四)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六)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業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于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到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及群團組織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五)除前四項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終止后,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限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并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銷、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后,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乙方的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給對方照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聘用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紙)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聘提前通知時限、違約金的數額等條款。乙方系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服務期限及違約責任。雙方還可以約定乙方按第十八條第五項與甲方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4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總工會

  受聘人員(乙方):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總工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南城大道199號

  受聘人員(乙方):________

  性別:女

  民族:漢族

  出生年月:________

  籍貫:________縣

  畢業院校:________

  學歷:大學本科

  學位:文學學士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________年8月16日起至20________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新聞宣傳、文秘、綜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

  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________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資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及各種補貼,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

  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15

  聘用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原聘用單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為完善聘用條款,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

  就已簽訂的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簽訂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須持有聘用合同原件辦理解聘手續。

  三、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將業

  務中使用(管理)的`各種憑證、報表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移交資料不全,給甲方工作造成損失,

  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

  乙方支付結算工資及乙方二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和利益的行

  為,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

  三份雙方及相關部門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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