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贈與合同模板
合同有許許多多種類型,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關于贈與合同模板,希望大家喜歡!
贈與合同模板(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贈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捐贈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目的
甲方向乙方捐贈,目的在于_________。
第二條 捐贈金額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專項用于_________地區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甲方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于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接受捐贈后,應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產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第五條 捐贈財物用途
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于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復。
乙方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條 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甲方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條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乙方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十條 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合同模板(二)
甲方: 負責人: 捐 贈 協 議 書
地址: 電話:
乙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為發揚中華民族扶殘助殘傳統美德,弘揚人道主義精神,支持瀏陽殘疾人事業發展,乙方自愿向甲方進行愛心捐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湖南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章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捐贈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捐贈方式
乙方自愿在甲方設立金額為 元的專項“ 愛心基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捐贈。
1.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捐贈;
2、按基金總額,于每年5月份“全國助殘日”前按 %的比例或依據實際情況不定額向甲方進行捐贈。
專項基金由甲方管理,年度內可用資金的 %用于瀏陽全市統一的扶殘助殘項目, %用于乙方指定的助殘對象,如乙方沒有開展指定活動,則視為放棄權利,其款項自動轉為前款用途。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同意設立專項“ 愛心基金”,并在本會專門賬戶中設立獨立的會計科目,確保專款專用。
2、甲方有權根據本會《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范圍和專項基金指定用途,制定使用該專項基金方案,但具體實施前須向乙方出示項目方案和資助對象名單,征得乙方認可后方可使用該專項基金。項目完成后,向乙方提交項目驗收報告,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
3.甲方有義務及時告知乙方本會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范圍內救助對象的需求和本會待實施的項目,以便乙方了解情況、參與援助。
4.甲方同意乙方按指定用途實施救助,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資助申請報告和具體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項目驗收報告。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具體方案,在不違背國家法規和本會《章程》的規定情況下,應予以支持。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從事助殘公益活動做好服務和相關宣傳工作。
6. 甲方對乙方募集途徑有知情權,收到乙方捐贈后,應及時向乙方出具有效捐贈票據。
7.甲方接受乙方對該專項基金的監督和審查。
8.甲方的指定銀行及賬戶
戶 名:湖南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開戶行:
賬 號: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遵照甲乙雙方約定將愛心基金款項轉入甲方指定賬戶,由甲方負責管理,根據約定用途使用。
2.乙方有權根據雙方約定制定使用該專項基金的方案,但具體實施資助項目前,須向甲方出示項目方案和資助對象名單,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該專項基金。項目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項目驗收報2
告,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
3.乙方有權監督和審查甲方“ 愛心基金”的管理使用。
4.乙方以“湖南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瀏陽市分會〃 愛心基金”的名義在乙方單位之外開展募捐、宣傳活動,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以甲乙雙方的名義開展活動。
5.對甲方根據雙方約定提出的資助方案使用該專項基金,乙方應予以支持。
6.為充分發揮“ 愛心基金”的作用,乙方可邀請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士組成該專項基金管委會。
7.乙方在所屬單位內開展愛心募捐活動,應嚴格遵守操作程序,規范財務管理,對員工要堅持自愿捐獻的原則,所捐愛心款應及時歸繳甲方指定賬戶。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議,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對履行協議的延誤或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盡快將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對方,并出具相關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