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場地租賃合同范文集錦8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場地租賃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商:(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于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______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范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范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于每月______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后,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并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范圍內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范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范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為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并提供承租范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______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后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于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并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后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租賃場地從事xx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的情況
出租人將xxx租賃于承租人使用,具體包括: 。雙方確認租賃場地面積為xx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月,即從 年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
2、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對租賃物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計xx元,按(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應按約定為承租人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
2、除該合同有明確約定外,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的經營活動。
3、出租人保證所出租的租賃場地不存在任何現有或可能的法律缺陷,若因此問題給承租人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向承租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除租金外,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向有關部門繳納的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承租人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均由出租人全部承擔。
5、承租人有權監督出租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承租人應按約定支付租金。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義務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xx日書面通知出租人,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3、在合同期內,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該合同。
第六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出租人應負責其提供的租賃場地及專用設施的維護,保證其符合承租人租賃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對租賃場地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現有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擴建,且無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承租人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xx日內將租賃場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設施交還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場地時,不需要對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對處于租賃場地內屬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應由承租人負責清理。
第八條 保密
出租人保證對從承租人處取得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違反保密義務的,出租人應承擔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出租人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相應費用,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依法向安徽省合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出租方xxxxxx份,承租方xxxxxx份。
甲方(公章):xx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xx月xxxx日 xx年xxxx月xxxx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合同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_,屬__________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鏟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的情況
出租人將_________________租賃于承租人使用,具體包括: 。雙方確認租賃場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月,即從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對租賃物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按(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應按約定為承租人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
2、除該合同有明確約定外,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的經營活動。
3、出租人保證所出租的租賃場地不存在任何現有或可能的法律缺陷,若因此問題給承租人的生產經營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向承租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除租金外,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向有關部門繳納的諸如:治安聯防費、綠化費、道路硬化費、管理費、土地使用費等一切與承租人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均由出租人全部承擔。
5、承租人有權監督出租人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承租人應按約定支付租金。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義務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人,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3、在合同期內,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該合同。
第六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出租人應負責其提供的租賃場地及專用設施的維護,保證其符合承租人租賃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對租賃場地及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現有房屋結構的前提下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擴建,且無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承租人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場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設施交還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場地時,不需要對租賃場地恢復原狀,對處于租賃場地內屬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應由承租人負責清理。
第八條 保密
出租人保證對從承租人處取得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違反保密義務的,出租人應承擔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出租人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相應費用,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依法向安徽省合肥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出租方______份,承租方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 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3、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4、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羊、飼料、藥品、水、電、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8、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余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后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
位個,每年養殖場 租金為: 元/個/年× 個= 元/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2 租賃時間為十年,前兩年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
費用。
4、乙方于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前兩年甲方免費給乙方使用,以后每年養殖
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 )。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十年。從年 月日開始至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甲)方:
承租(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電話:郵政編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聯系人:電話:
鑒于:
1、甲方系出租房產的完全合法、排他的產權人。
2、 乙方為發展移動通信事業、增強移動通信信號的接收效果,增強信號覆蓋,
改善周邊的通信環境,需租用甲方場地。
3、 雙方同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1 甲方同意將其有權出租的位于 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
的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租賃場地的權利
2.1 甲方對租賃場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甲方保證租賃行為已經取得產權人的同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4.1起租日: 年月 日,終止日: 年月 日止。共 年 。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
5.1 租賃費標準為每年 元/㎡,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RMB );租賃期內雙方不得任意調整租金。
5.2租金按年結算,由甲方提供合規有效的發票,甲方于每年的第 個月的 日將發票交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后 天內支付租金。
5.3乙方用電單獨掛表計算(電表由乙方提供、甲方配合安裝),費用按電表計量數乘供電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收10%電路損耗,電費每月號結算。 5.4甲、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出具本合同標的金額的發票。 5.5乙方從收到甲方發票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的金額。 第五條 租賃場地使用
6.1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場地,甲方不得妨礙;
6.2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進出租賃場地提供便利,乙方人員憑證件進出甲方場地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消防及安全
7.1 甲方負責租賃場地范圍外的區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除乙方人員外,甲方應禁止或限制他人進入租賃場地。乙方應按照規定做好租賃場地內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對方損害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7.2甲方發現租賃場地內出現安全隱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乙方處理。
第七條 拆遷
9.1租賃期內,遇政府拆遷的,雙方應共同協商,互相配合與拆遷人洽談。乙方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款中補償給基站的款項和停業補助費的一部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0.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年租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增加賠償直至彌補對方損失
10.2 乙方無故延遲 月不交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賠償年租金的 %。
11.3 租賃期間,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合同,從而使相對方無法繼續使用該房屋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相關的損失,并賠償守約方違約金為年租金的 %。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2.1因不可抗力導致雙方損失、租賃合同無法繼續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責任。若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應退還剩余租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3.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13.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蓋章)簽字: 開戶名稱: 開戶行帳 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字: 開戶名稱: 開戶行帳 號: 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管理的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之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場地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場地位于武漢漢口某廣場號商鋪(見附圖陰影部分所示),建筑面積㎡租賃給乙方使用,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轉租,乙方自行解決鋪位裝修及相關設施的配備安裝,費用自理。
二、租賃期限
1、場地租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租時間:年月日,免租天,乙方在此期間自行投資裝修,保證在該日之前完成裝修并開張營業。乙方的裝修裝飾方案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安全、消防、衛生等標準,乙方的裝修方案需要報甲方及物業公司并書面認可。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及場地租賃市場的變動而適當調整。3、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場地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年租金為人民幣元、租金采用預付形式,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幣元(人民幣元整),第一次租金應于簽署本租賃合同當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20日至該月終交納。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當天,乙方應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整)。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后,甲方應依據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若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場地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或乙方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以及違約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交納租金的收據。
4、所有與本合同有關之各項賦稅,一概將根據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或乙方依法各自承擔及支付。
四、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電話費和維修費
1、出租場地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電話費以及公共分擔等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與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合同》。并向物業公司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2、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內與場地質量有關的設備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按拖欠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計算。如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水電供應、收回場地,并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無條件撤離本大樓。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場地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場地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場地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在不影響房租結構的前提下,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3、合同履行期間,對乙方的設施及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維護修繕的義務。
4、乙方如在租賃場地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施、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負責承擔。
5、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場地內的全部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以及搬出租賃場地,如有滯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諒解下,均是為放棄,甲方可任憑處理;若乙方逾期不搬遷,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場地中的設施和物品。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場地作為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用途,店鋪名稱或者做其他經營使用,否則乙方無條件撤離本大樓,所有費用均不予退還。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合法經營。乙方不得將承租的場地商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乙方與第三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違反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出示出租場地的相關資料。
2、改場地及所屬設施的一般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或認為因素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甲方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4、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的合法經營。
八、違約條款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場地,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年租金1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場地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場地結構,或損壞場地,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場地租金或其他費用累計15天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及其他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場地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3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乙方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終止后,乙方應在5日內交換該場地。若乙方逾期拒不搬遷騰退的,則甲方有權封閉大門和商鋪,自行處置乙方在場地中的設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還應按實際逾期天數,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應按合同總租金的10%向守約訪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守約訪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九、不可抗力條款
租賃期間,若因自然災害或政府政策干預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賃場地的,需立即書面通知對付。經對方確認后,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遇火車站廣場改造將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須按時如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知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場地租賃合同 篇8
一、審查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基本情況
1、對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主要應了解內容:
①租賃物的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例:場地是否有合法的產權證件?是否屬于共有產權等。
②租賃物基本情況。例:租賃物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功能等。
③租賃物的法律性質。例:房屋的類型是否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否為非住宅性的?
2、對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主要應了解的內容:
①經營范圍;②財務情況;③ 社會信譽;④履約能力;
上述內容是體現場地租賃合同雙方基本情況的'指標,應認真分析和判斷。
二、場地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1、明確約定場地的租賃期限,明確場地的具體的起止日期,如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場地,應支付給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超時使用費。
2、明確約定場地的免租期,明確約定免租的起止時間;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免除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
三、場地租賃合同之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條款
(一)場地租賃合同租金
1、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實行按月支付制。
2、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每期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場地租賃合同。
3、明確約定租金的調整,如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漲租金。
(二)場地租賃合同中相關常規費用的約定
在場地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期間,承租方使用該租賃物發生的水、電、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的承擔進行明確約定。
四、場地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
在場地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五、場地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場地租賃合同中,對維修進行明確約定:
1、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及相關的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并負責場地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經營。
2、場地租賃合同出租方應負責場地固有配套設施設備等的免費維修,在一定時間內未派員維修或未恢復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自行維修產生費用可直接從應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六、場地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
在場地租賃合同訂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可以約定,承租方應在場地租賃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七、場地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場地租賃合同中,對轉租進行明確約定:
1、作為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經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影響。
2、場地租賃合同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場地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房屋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場地租賃合同的其他事項
很多場地租賃合同版本比較簡單,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租賃用途、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場地租賃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作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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