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禁毒主題宣傳月工作計劃書
為做好城市禁毒教育工作,在6月26日的國際禁毒日前后時間,關于進一步加強禁毒宣傳活動的落實與順利開展,根據興禁毒辦[2016]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現就我鎮做好“全民禁毒宣傳月”工作,制訂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興禁毒辦[2016]3號文件精神,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為構建“平安**、和諧**”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關懷救助的`原則,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三、隊伍建設
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宣統委員、派出所長任副組長,成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站,負責組織全鎮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各村由綜治信息員、社區民警、治安志愿者成立康復小組,落實對戒毒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四、目標任務
積極配合社區民警,將社區吸毒人員全部納入社區戒毒、強制戒毒、社區康復、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自愿戒毒范圍,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禁吸戒毒工作體系,遏制吸毒人員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為總目標。
五、時間及范圍
(一)時間:2016年6月1日開始,對具備條件的初次吸毒成癮人員實行社區戒毒(康復)措施。
(二)范圍:從6月中旬開始,全鎮10個村行政村全面鋪開。
六、具體工作
1、組織派出所對轄區吸毒人員進行摸底調查,及時與戒毒場所聯系。掌握轄區內適用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底數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轉戒,防止符合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失控。
2、對參加社區戒毒(康復)的吸毒人員身份、健康狀況、固定住所、家庭情況、技能情況、經濟狀況和現實表現等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條件的,下達《責令社區戒毒(康復)決定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吸毒人員,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3、加大對社區群眾《禁毒法》、《戒毒條例》和《江蘇社區戒毒工作實施細則》等禁毒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組織動員群眾參與社區戒毒(康復)工作。
4、對轄區內的吸毒人員實行嚴密管控、動態管控,隨時隨地掌握行蹤,防止漏管失控。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員。
5、按規定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嚴格實行“6.4.2”尿檢,即第一年至少每兩月一次、第二年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對重點人員經常尿檢;對可疑人員進行尿檢及時發現戒毒(康復)人員偷(復)吸毒品行為,及時發現新增吸毒人員、流竄吸毒人員。
6、對社區戒毒(康復)人員落實幫扶措施,實行真情關愛,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7、對拒絕接受社區戒毒、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人員,依法將其進行強制隔離戒毒。
8、及時對轄區內的毒情進行分析,發動群眾對吸販毒犯罪進行舉報,及時發現掌握涉毒違法犯罪線索。
9、依法嚴厲打擊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凈化社區戒毒(康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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