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通告
安全事故通告1
指揮部:xxxxx項目人工湖施工區域,發生兩起運土車刮斷電纜及電桿的通告如下:
一、事故名稱:
運土車輛刮斷電纜和電桿事故
二、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發生地點:
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區域四、事故經過: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建設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進行土方回填作業,駕駛員:身份證號:駕駛的桂運土車因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細勘查作業現場,違規作業,未降斗就開車行進,施工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當、且無專職安全員監管,導致車箱頂部掛到上方380V電纜;電纜受到拉扯引起火線斷裂造成河堤邊灌木燃燒、4根電桿斷裂傾倒損毀、兩盞照明燈嚴重損毀。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建設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進行土方回填作業,駕駛員:身份證號:駕駛的桂運土車因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細勘查作業現場,違規作業,車廂未完全下降就開車行進,車隊人員鳴笛提示,但未警覺,且施工方現場無人指揮、無專職安全員監管,導致車箱頂部掛到上方380V電纜;電纜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電桿斷裂傾倒損毀,1根電桿頂部完全斷裂損毀,線路完全損毀。五、事故原因:因建設有限公司現場人員不足,現場無專職安全員,特殊機械作業人員未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就上崗作業,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對現場勘察不足,無視我方警告,違規作業,無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電纜完全損毀,4根電桿斷裂傾倒損毀,兩盞照明燈嚴重損毀,河提邊引起小范圍火災。直至20xx年1月6日,建設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訓,未增派人員監管,未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未編制安全專項方案,繼續違規作業,危險作業,導致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六、對事故責任的處理:建設有限公司因極度不服從我方安全管理,對我方提出的隱患不予執行和整改,特殊機械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現場無專職安全員,無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現場指揮員安全意識不高,造成這兩起事故因負全部責任。建設有限公司因賠償我方所有損失(詳見附表)并處罰金:元整0元。七、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這兩起事故暴露出建設有限公司現場安全管理混亂,無任何安全設施,未配備現場專職安全員,多次、多處違規作業,危險作業,無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對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予理會,極度不服從我方安全監管,嚴重的威脅我方施工現場及人員的安全。我方嚴肅要求建設有限公司加大人員投入,配備現場專職安全員,對施工隱患即時排查、整改,增強人員安全意識,文明施工,規范操作,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區域負責人,進行處罰與安全教育。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xxx
20xx年x月x日
安全事故通告2
20xx年10月19日15:25分左右,二車間20組在揭窖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窖泥箱合頁傷人事故,為警示公司廣大職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經公司維權部安全生產辦公室調查并結合公司《安全管理手冊》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現通報如下:
一、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
20xx年10月19日14點30開班,2車間20組班長××安排操作工××負責揭窖作業。在15點25分左右揭滿一箱窖皮泥后,由行駕人員××將泥箱吊運至泥坑上方,××打開泥箱合頁卸出窖皮泥,卸完后進行關閉合頁作業,由于合頁關閉困難,××第一次向上推動合頁,但并未關閉,又再一次進行關閉作業,在第二次進行關閉過程中該操作人員不慎將左手中指伸入合頁及箱體內部,由于合頁關閉困難需較大力度操作,故該操作人員在關閉操作時用力過猛造成左手中指受傷。隨后該人員將事故報告車間相關負責人并送醫治療,經醫學檢查及鑒定該人員為左手中指前端末節毀損傷,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該人員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屬輕傷。
事故發生后2車間當即將情況報告至維權部安全生產辦公室,隨后安全辦工作人員對此事故展開全面調查,除詳細了解事故經過及原因外,安全辦還對該操作人員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了解,但未發現該人員安全教育等相關記錄并且還了解到二車間在9月中旬已發現該
窖泥箱存在關閉困難的安全隱患并告知設備計量部××需安排維修,但由于該設備屬于新購設備還在試用階段,設備計量部××當即通知該設備廠商要求其維修,直至事故發生為止供貨廠商仍未對該設備問題進行處理。
二、事故責任分析
1、事故當事人××在關閉窖泥箱合頁操作時未對作業環境及設備進行危險源辨識,操作過程中存在違章作業(人的不安全行為),故負該事故的主要責任;
2、2車間副主任××、班長××未對唐××進行相關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缺陷)且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停止使用(物的不安全狀態),負該事故的管理責任;
3、設備計量部××未及時安排設備廠商進行維修,存在協調不到位等情況(管理方面的缺陷),負該事故的次要責任。
三、對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
1、事故主要責任人:傷勢痊愈復工后,重新接受三級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作業;
2、事故管理責任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兩名責任人各進行人民幣100元處罰;
3、事故次要責任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其進行人民幣100元處罰;
四、事故整改措施
1、要求各車間、部門需加強對各班組、科室人員及設備的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過OA、書面形式反饋至相關部門,對反饋等問題未能得到及時處理請立即報告安全辦;
2、要求各車間、部門需自查各自安全教育情況,對未進行安全教育以及教育記錄不完善等情況及時整改,安全辦將對各單位進行不定期抽查;
3、加強相關方的管理,設備計量部、采購部共同催促供貨廠商加快設備維修;
4、加強各車間、部門操作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學習。
此次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還處于公司級層面,未能將安全文化及安全一票否決權深入基層和部門,且該次事故也反映出公司各部門之間在安全工作中協調、協作不到位以及相關方管理辦法的缺失,望公司各部門及全體職工以安全為天職,牢記安全責任,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為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盡心盡職,為公司安全發展多做貢獻。
特此通報
維權部安全生產辦公室
20xx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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