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性通知的范文2篇
轉發性通知是指用來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的通知。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于轉發性通知的范文2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轉發性通知范文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等部門《關于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79號各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農業部、中發辦、人事部、財政部《關于穩定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意見》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的基礎,也是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的依靠力量。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通過改革得到穩定和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要予以重視并給予必要的支持,鼓勵農業科技人員采取多種形式到農業生產第一線,直接為農民服務,進一步推進農業技術推廣事業的發展。對目前一些地方出現的非法拍賣、轉租、侵占、平調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財產,隨意向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安排非專業人員等做法,要立即予以糾正,以保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穩定。
轉發性通知范文二: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禁止非法買賣人民幣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目前,非法倒買倒賣人民幣的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了人民幣的正常流通,破壞了人民幣的信譽。為加強對人民幣的管理,打擊非法買賣人民幣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包括紀念幣,下同);經營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幣,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裝幀和經營裝幀的流通人民幣。
三、違反以上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各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支持、參與人民幣的非法買賣活動,對違反規定的要從嚴懲處。
五、對在中國境內非法買賣外國貨幣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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