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的通知合集五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通知頻頻出現,通知的功能多,種類多,寫法彼此有較大的區別。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修改的通知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修改的通知 篇1
公司各部門、駐外工作人員及省區經銷商:
根據國家關于夏季作息時間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為節約能源,降低生產成本,經公司研究,現將夏季作息時間調整如下:
5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時間為8:00-12:00,下午工作時間為13:00-17:00。
特此通知。
修改的通知 篇2
各位員工:
冬季將至,白天時間越來越短,出于對各位員工上下班安全考慮,自20xx年xx月x日(下周一)起,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公司作息時間調整為冬季作息時間,具體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3:00—17:00(8小時/天);
周六(加班) 9:00—12:00 13:00—16:00(6小時/天)
午休時間 12:00—13:00
20xx年x月x日
修改的通知 篇3
保安部、各管理處:
為進一步規范保安評級工作,現對保安評級工作的有關細則修改如下:
1.《保安員級別考核評定辦法》(修改版)中規定的.各級保安員的比例現改為由公司統一核定《各部門保安級別指標》,其中包含班長、副班長的名額。各部門均按此執行,部門之間不得對評級指標進行討論、攀比。
2.保安班長、副班長的評級與班員同步進行,評級使用的表格及程序仍按原文件規定。
3.各部門初評結果必須排列出名次并匯總后交人力資源部。副班長及班員的初評結果須列入匯總表中,班長的評級交由保安主管、部門經理、保安部經理綜合考核后確定。
4.修改后的評級細則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到的部分仍按原文件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修改的通知 篇4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
(一)修改債券回購購回價的計算公式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原第十八條修改為:“回購到期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購回價公式計算應進行交割的資金和質押券數量。購回價計算公式為:購回價=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實際占款天數/365。本條第二款所稱實際占款天數,是指當次回購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實際日歷天數。”
上述修改內容自20xx年5月22日起實施。20xx年5月22日前達成的回購交易到期購回價仍按原公式計算。
(二)增加質押式回購開盤價和收盤價計算方法的相關條款
修改后的條款規定:“債券回購交易開盤價,為當日該回購品種集合競價中產生的價格;集合競價不能產生開盤價的,連續競價中的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債券回購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
(一)修改回購計息方式
將到期購回價計息天數由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新的計息方式將于20xx年5月22日正式施行,施行前已達成的債券回購交易,其到期購回價仍按原公式計算。
上海證券交易所本次新規調整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修改質押式回購計息規則,計息天數從回購期限的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以消除名義計息天數規則下由于周末和節假日因素導致的回購利率大幅波動,同時將全年計息天數從360天改為365天;二是修改質押式回購收盤價計算方法,由當日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修改為當日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小時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以提高回購收盤價穩定性。
深圳證券交易所本次新規調整主要涉及一方面內容:修改回購計息方式,將到期購回價計息天數由名義天數修改為資金實際占款天數。
修改的通知 篇5
各處(室)、系(部/院):
“清明”節后上午作息時間不變,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下班時間為17:30。
教學安排如下:
下午:第五小節 14:00—14:45
第六小節 14:55—15:40
大課間 15:40—16:00
第七、八小節 16:00—17:30
晚上:第九小節 18:30—19:15
第十小節 19:25—20:10
第十一小節 20:20—21:05
請各部門及時通知到學生和教職員工,確保學院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辦公室
20xx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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