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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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制度(通用24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會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工會制度(通用24篇)

  學校工會制度 1

  為了加強學校工會工作的管理,使其工會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會工作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委員會的安排布置,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一般三年一次換屆改選工會委員會,并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批備案。

  2、凡正式教職工均要入會,并填寫會員入會登記表,不愿入會者,其后果自負。每學年初辦理一次調出或調入會員入會與離會手續。

  3、工會委員與工會組長,必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每學期一次檢查考核,并與獎懲掛鉤。

  4、堅持每期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每季度一次工會委員會,每月一次工會小組活動。

  5、經常了解會員思想動態,定期開展會員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會員法制教育與師德建設,認真組織會員學習教育教學及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6、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7、關心會員生活與疾苦,凡會員的.婚、嫁、娶主動關心,喪、病災要尉問。對特困家庭教職工要給予適當資助。

  8、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經常收集、反映教職工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組織教職工每期或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財務收支等重大事項。

  9、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實施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與物質權利。

  10、建立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組織教職工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干部,評議結果作為對干部進行獎懲、任免依據之一。

  11、協助地主黨政、執法機關、學校行政查處侵犯學校與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件,維護學校與教職工的正當權益。

  12、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幫助農村教職工家屬扶貧致富,出點子,找門路,進行科技扶貧宣傳,幫助教職工下崗家屬再就業。

  13、遵守財經紀律制度,嚴格管理工會經費,做到賬據齊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賬目。

  14、正確處理工會與黨支部、行政的關系,協調學校內部矛盾,監督并支持學校行政工作。

  15、有專用的工會活動室,以及學習、文娛、體育等設施、器材,并有專人管理,為工會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16、每個工會會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學校工會制度 2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學校工會制度 3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學校工會制度 4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會閉幕之后,對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干群關系,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學校工會制度 5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我校工會的權利機構,工會委員會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

  2、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可召開;

  3、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審議和批準校工會委員的工作報告,討論并審議學校的重大事項,選舉產生校工會委員(校工會主席、女職委員、經費委員);

  4、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學年召開兩次。

  二、工會委員工作制度

  1、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各委員之間實行分工負責制;

  2、工會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討論(先委員間討論,再與校辦討論),實行民主集中制;

  3、工會委員的工作實行定期碰頭制度,委員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4、工會主席全面負責工會工作。應當做好日常的組織發展(吸收會員、小組劃分等),抓好組織建設(工會積極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設等),要關心會員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難會員的情況調查,負責提出補助的建議,報校辦同意后,按規定實施;

  5、經審委員應當做好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應針對學校的工作特點,做好活躍教職工文體生活的工作;

  6、女職委員主要職責是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作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各委員分工不分家,遇臨時或重大工作要齊心協力,群策群力做好工會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發揮工作積極性,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職工作。

  (二)主要工作內容:

  1、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組織工作和群眾工作;

  2、不斷完善工會民主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

  3、努力提高工會的民主管理水平;

  4、認真引導,充分動員會員參與學校民主評議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職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6、經常開展民主管理活動,聽取會員意見,吸收合理化建議。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如:開支標準、范圍;經費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潔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會的資金和財產;

  3、會計、出納分設,嚴格按照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會計稽核制度;

  4、按時撥交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的統計基數足額計提和上解。按時足額收交工會經費;

  5、工會各類報表報送及時、準確、完整、真實;

  6、財務檔案統一管理。每年書面總結財務收支情況如實公布,接受會員監督。

  五、工會信息工作制度

  1、工會信息工作是聯系黨和廣大會員的橋梁和紐帶,是傳輸各類信息的重要陣地;

  2、工會信息必須做到“五必報”: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報;重大活動、全校性活動必報;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報;關系會員切身利益的`信息必報;會員的思想動態必報;

  3、做好必報信息的保存,積累信息資料,經常分析,充分發揮信息資料的使用價值。

  六、家訪慰問制度

  1、工會家訪的目的是了解掌握會員情況,幫助會員解決困難和問題;

  2、工會會員生活中有重大事情應做到“五必訪”:會員退休離會必訪;退休教師、會員生病住院必訪;會員生育必訪;會員家庭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喪事必訪;會員有家庭糾紛必訪;

  3、會員生病住院,行政、工會送慰問金約300元整,會員大病酌情處理;

  4、會員家庭直系親屬有喪事,行政、工會送慰問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紗);

  5、退休教師每年行政、工會委員上門慰問一次。

  七、生活補助制度

  (一)補助對象及原則:

  1、生活確系困難的會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區最底收入線以下),原則上一年(春節期間)補助一次;

  2、特殊情況,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經請示后再決定補助;

  (二)補助方式:

  1、必須由本人按補助規定向行政、工會提出報告或申請;

  2、實施補助須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提出意見后,報校領導或上級工會審批;

  3、補助金額發放必須由補助對象簽字領取。

  八、活動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2、會員參加區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得獎者,行政工會給予相應獎勵;

  3、每學年教工的娛樂活動不少于兩次。對參與者和獲勝者給予相應的紀念品和獎品;

  4、退休教師每年(重陽節或元旦)組織一次活動。

  九、工會學習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學校的政治學習活動,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

  2、工會工作人員要自覺學習專業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學習的主要內容: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上級工會與校黨政文件、指示、通報、簡報,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教材,書報刊雜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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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護職能

  1、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

  (1)確保每位會員都享有《工會法》所賦予的權力,確保會員對學校的知情權、參與權、民主監督權。

  (2)工會主席參加學校行政例會、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享有同級黨政副職待遇。

  (3)學校成立民主調解小組、“校務公開”監督小組,并積極開展工作,履行好自己的權力與義務。

  2、確保會員物質利益

  (1)學校工會積極維護好教職員工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和業務學習、進修的權益。

  (2)工會女工委員應積極維護學校女教師及兒童的合法權益,積極關心婚假、產假中女教師的身心健康,做好“六一國際兒童節”對學校14周歲以下教工子女的關心、慰問。

  (3)工會能依據《勞動法》中所規定的勞動時間、節假日加班的報酬等要求,監督學校杜絕違反《勞動法》事件的出現。

  (4)成立民主調解小組,配合學校合同聘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5)建立幫困體制,籌集幫困金,為困難教職員工獻愛心。

  (6)為教工多辦實事、多辦好事。建立“五必訪”制度,即:婚、喪、病假、產假、住院;對長病假、待退休的教職員工及時給予關心。

  (7)建立保險制度,做好教職員工的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特種重病保險、女教師特種重病保險及教職工的補充養老保險。

  參與職能

  1、完善教代會制度

  (1)貫徹落實以教職工代表大會為主的教代會制度,落實學校重大問題的討論、解決必須依靠教代會的制度。

  (2)組織召開好每年二次的教代會,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完善教代會的操作及教代會的評估工作。

  (3)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應充分履行教代會所賦予的民主參政、民主議政、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職能,體現了教師的主人翁精神。

  (4)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教師的提案,認真對待、審議、及時解答、督促落實,以確保提案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5)學校教代會對涉及教職員工切身利益的評優、推薦后備干部等工作都嚴格按民主程序進行。

  2、完善“校務公開”工作

  (1)落實《關于推行校務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深化學校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以促進學校的管理、發展和穩定為目的“校務公開”工作。

  (2)“校務公開”工作中,堅持黨組織為第一責任人;行政為第一執行人;工會為第一監督人的職責。

  (3)制定“校務公開”制度,并積極落實、執行。做好校務公開欄的公開工作;采用各種形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務公開的匯報。

  教育職能

  1、積極參與教育教學工作

  工會在教職工中積極開展“職工素質工程”的活動,配合學校在教師中開展各種業務技能的活動競賽。

  2、“學習型”班組的創建活動

  (1)工會每年年初制定校“學習型”班組的計劃,提交各班組討論、落實,并進行申報。

  (2)工會不定期的檢查,學期結束時進行小結,在評選出校先進班組的基礎上,申報教衛系統的“學習型”班組。

  (3)工會平時積極宣傳教師中的閃亮點,鼓勵先進、弘揚教師中的優秀品行。通過年級組的墻報、板報、櫥窗等展示媒體,以鼓勵教師學先進、當先進,弘揚崇高的師德模范形象,營造熱愛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的集體和個人。

  3、文化宣傳工作

  (1)積極配合黨、政通過各種渠道,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

  (2)抓好師德建設,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現象。并列入所有考核的一票否決制度。

  (3)工會積極開展文體活動中,做到時間保證、場地保證、器材保證、人員保證的制度,鍛煉教師身體。

  (4)工會積極組織好教師每年暑期的休息休養旅游活動,確保每學期的春秋游活動,通過旅游來了解祖國山河的美麗,以期陶冶教師的情操

  (5)工會積極安排好即將退休教師的旅游活動,每年為即將退休的教師舉行盛大、隆重的歡送會。

  4、確保完成義務獻血的工作

  加強工會自身建設

  1、健全的工會組織

  (1)工會每月召開工會委員、工會組長的例會,進行工作的協商和安排,進行理論學習,以發揮工會一班人的作用。

  (2)工會及時做好新會員的入會及會員會籍的登記工作。

  2、完善工會財務管理

  (1)在工會經費使用中,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來執行。報銷必須有2人簽字才有效,活動經費需有經審委員審定后才能支付。

  (2)做好2%的經費撥交工作

  (3)每季度的工會財務按時填寫、上交財務報表。

  3、日常工作

  (1)按時做好工會的資料整理與歸檔、保存工作。

  (2)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必須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會議及培訓。

  (3)工會認真填寫好各種報表及其有關材料,準時上交。

  管理好退管會

  1、組織落實

  (1)工會確保專人負責學校退管會工作。

  (2)及時做好全體退休教職員工的登記工作。

  (3)積極協助退休網絡小組的活動。

  (4)定期召開由學校、工會、退管會、退休組長參加的退休工作會議。

  2、活動落實

  (1)每年制定退管工作計劃,年底做好小結。

  (2)確保學校退管工作在全區名列前茅。

  (3)確保退休教師元旦、春節的“送溫暖”、暑期“送清涼”、教師節、敬老節的活動及旅游活動。

  (4)組織安排退休教師的返校“回娘家”活動,做好70歲教師的慰問活動。

  3、為退休教職工辦事實、辦好事

  (1)督促學校確保退休教職工共享費的發放。

  (2)每年公布經費的使用情況。

  (3)及時對生病、住院、家庭有困難及發生突發事件教師的關心。

  (4)認真做好退休教師的來訪、信訪工作。

  學校工會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學校工會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建立健全學校教職工大會制度,是學校教職工在黨支部領導下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為在學校落實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學治校的指導思想,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為了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教職工建設學校的積極性,保證教職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實,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工會法》、《教育法》、《教師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教職工大會是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條教職工大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在校黨支部的領導下行使職權;同時要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職工三者利益的關系,團結帶領廣大教職工,以主人翁姿態參加和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為培養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教職工大會接受學校教代會的指導。

  第二章教職工大會職權

  第五條教職工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討論通過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由校長頒布后施行。

  (三)在學校權限范圍內,討論決定教職工集體福利、有關基金和福利費的管理使用等有關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

  (四)做好校務公開的協調、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評議、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必要時根據其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可以建議上級主管部門或黨委予以嘉獎、晉升或處分、免職。

  第六條校長要定期向教職工大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認真對待教職工大會的有關決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職工大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

  第七條教職工大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及行政系統行使指揮職權,學校教職工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責任感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三章教職工大會成員

  第八條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教職工大會教職工全體參加。學校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教職工大會,確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應向大會請假。

  第九條大會根據需要可請有關領導干部、離退休教職工及其他人員作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參加大會。特邀代表由工會小組提名,經教職工大會籌備小組與有關方面協商確定。特邀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條教職工大會成員權利:

  (一)按規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可以就大會各項議程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三)可以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可以參加對學院有關部門或各級領導干部的評議、監督。

  (四)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有權向工會及有關上級部門申訴、控告。

  第十一條教職工大會成員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參政議政的能力。

  (二)密切聯系實際,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如實反映合理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教職工大會決議,做好教職工大會交給的各項工作。

  (三)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教師(職工)職業道德,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組織制度和工作機構

  第十二條根據學校教代會召開的時間安排,教職工大會每年舉行兩次,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學校教職工出席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教職工大會必須按期召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作說明,取得多數教職工的同意。遇有重要問題,或者根據三分之一以上學校教職工的提議并報經校黨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一)教職工大會召開的程序和工作規范是:

  1、確定議題

  由學校工會主席召開校工會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本次會議的議題、議程,報校黨支部批準、通過。

  2、征集提案

  由工會委員會圍繞中心議題,在會前組織征集提案;提案須明確寫出所提問題的理由及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并由三人以上聯名提議或一人提議二人以上附議提出。

  3、起草報告

  (一)根據大會中心議題,校工會負責起草大會工作報告和其它有關文件。

  (二)工會主席主持召開教職工大會預備會議。會議的內容;通過大會主席團,教代會會議議程,決定教代會會議其他事項。

  (三)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召開教職工大會。大會通過決議和議案時,采用投票方式、舉手方式或其他方式進行表決。教職工大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大會表決必須有出席會議的`全體教職工過半數以上方為有效。

  (四)會議閉幕后,將組織檢查、監督會議決議的執行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教代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若干專門工作小組,完成教職工大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教職工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重要問題,由工會主席召集會議,協商處理,并向下一次教職工大會報告予以確認。

  第十六條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是工會委員會,工會負責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參加學校各項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宣傳教職工大會的性質、職權和作用,組織學校教職工學習有關法律、政策、業務和管理知識,增強教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二)參與紀檢、監察等部門做好校務公開的協調、監督工作。

  (三)制訂召開教職工大會方案,提出教職工大會議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大會籌備工作和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

  (四)主持召開工會委員會議。

  (五)貫徹落實大會的決議;檢查監督大會決議的執行與提案的落實情況。

  (六)指導工會小組民主管理的各項工作。對違反教職工大會制度的行為,提出意見并要求改正;

  (七)接受和處理學校教職工的申訴和建議,維護教職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權益。

  (八)總結交流民主管理經驗,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徑,開展民主管理理論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處理教職工大會交辦的其它有關事宜。做好教代會資料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學校應為工會承擔教職工大會工作機構的任務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其它條件。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制度 9

  一、全體會員要自覺遵守工會會員職責,積極主動按時參加工會各項活動,參與率要求100%。

  二、工會活動要有計劃,有組織、有紀律,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記錄,教職工參加活動要記考勤,有特殊情況可向工會請假。

  三、工會小組活動情況可做為評選先進科室的條件之一。

  四、教職工出操,參加各項工會活動與年終考核掛鉤。

  五、積極參加上級教育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各工會小組年初要有小組活動計劃,年終要有小組活動總結。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制度 10

  一、工會經費由工會獨立管理,并開設工會專用銀行帳戶。

  二、設置工會財務,對工會經費的收支和帳目進行具體管理。

  三、工會財務按規定收繳和上繳工會經費,按要求編制各項財務報表。

  四、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審批。

  五、工會經費開支,必須堅持少花錢、多辦事,最大限度量入為出的原則。

  六、年初有預算,年終有決算。

  七、每年年終向工會經費審查小組通報工會經費收支情況。

  八、工會經費審查小組,可隨時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制度 11

  為了使黨支部更好的密切聯系群眾、深入群眾,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為使學校更加全面的.開展民主管理,校務公開。使校工會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我校制定黨、政、工聯席會議制度。

  一、黨政領導重視、支持工會工作,工會應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協助黨政加強教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做好民族團結及穩定工作。

  二、在學校重大事件決策的會議,必須有工會參與。

  三、工會要及時向黨政反映教職工意見、或思想傾向。

  四、在召開教代會前,必須先召開黨政工聯系會議。

  五、每年召開聯系會議不少于2次,并做好會議記錄。

  六、教代會會議所提交的提議,要經過黨政工聯系會議研究落實。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處,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制度 12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反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幫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軍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學校工會制度 13

  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加教職工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根據各個階段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對教職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法制、紀律教育及科學、文化、技術教育,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業務素質,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提高和發展。教職工會閉幕之后,對會作出決定、決議,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三、為了保證校長負責制順利推行,每學期發動教職工對學校重工作考核方案等有關問題獻計獻策活動,鼓勵教職工對學校工作參政議政。

  四、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至二次文體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溝通學校干群關系,協助學校做好離退休教工的服務工作。

  六、教工活動室定期開放,安排專人值班,保管好活動用品,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七、配合學校行政做好校務公開日常工作,協助學校做好計劃生育、教工的糾紛調解及其他臨時性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學校工會制度 14

  為了進一步規范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好全體職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健全工會組織,按工會組織的`章程,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正常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起好組織與職工之間的銜接作用。

  三、定期開展工會的各項活動,切實維護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定期走訪困難職工,組織全體職工開展為困難職工送溫暖活動。

  四、按時發放有關職工福利。

  五、定期組織安排干部職工相應的年休假。

  六、開展職工的思想教育,組織調解職工家庭內部和職工之間的矛盾。

  七、配合組織開展干部職工的技術、技能培訓。

  八、按期繳納工會會員費。

  學校工會制度 15

  為推進城區工會改革向縱深發展,發揮鎮(街道)總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作用,更好地推動工會工作落實,根據《自治區總工會關于開展建立鄉鎮(街道)總工會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鎮(街道)總工會的職責

  (一)負責指導轄區內“兩新”組織和村(社區)的工會組建、換屆審批以及組織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區總工會批準建立的企業工會組織,仍由城區總工會負責管理。

  (二)負責指導轄區所屬基層工會的會員發展、會員證的發放及會員管理等工作。

  (三)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職工文體活動,指導所屬基層工會開展企業文化和職工文化建設。

  (四)指導和督促基層單位健全并落實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開展區域性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勞動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參與協調處理勞動爭議,推動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

  (六)監督轄區企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改善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七)動員和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職工參加醫療互助保障。

  (八)負責所屬基層工會干部的培訓和管理工作,維護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

  (九)組織開展送溫暖、金秋助學和困難職工幫扶等活動,負責調查、審核轄區困難職工家庭情況,建立并規范困難職工檔案。積極開展職工幫扶服務工作,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層工會經費的收繳工作,指導企業依法計提、撥繳工會經費,管好用好工會資產。

  (十一)健全工會經費審查組織,加強對本級及所屬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級和所屬基層工會女職工組織,保護好女職工特殊權益。對基層工會的“職工之家”、“愛心驛站”等場所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人員配置

  按照《南寧市興寧區工會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落實相關人員配置,即鎮(街道)總工會設主席一名,由黨政班子成員兼任;設專職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鎮(街道)在現有工作人員中調配安排。

  第三條經費保障

  (一)上級工會補助。根據自治區、南寧市總工會對鎮(街道)以及社區的工會工作經費補助標準,城區相應適當配套,落實鎮(街道)總工會日常工作經費。

  (二)工會經費收入。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以及會員會費在開展服務職工活動后所結余的經費,可適當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三)工會專項工作經費。上級工會開展專項重要活動,需要鎮(街道)突擊落實完成相關任務時,安排相應的專項工作經費。

  (四)行政補助。鎮(街道)總工會開展各項活動,經費不足時,可向同級行政申請專項活動(工作)經費補助。

  (五)稅務代收回撥獎勵。由鎮(街道)總工會動員轄區非公企業(除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繳費的企業外)按規定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經市級以上總工會核算回撥給城區的經費,全部獎勵給相關鎮(街道)總工會作為工作經費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會捐贈等其他收入。

  第四條本規定(試行)由興寧區總工會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規定(試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學校工會制度 16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帳戶。實行單位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用于支付因工會活動產生的費用。

  2、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

  4、堅持預算和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按上級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用好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6、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帳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7、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會員活動日、郊游活動、聯歡會、參觀、電影、舞會、游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2、職工活動費。用于開展職工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以及其他活動等方面的開支。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舉辦的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教師、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舉辦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誤餐費、夜餐費等。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黑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舉辦圖書館、閱覽室、讀報組所需圖書、報刊以及工會廣播站的消耗用品費等。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的費用。如: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補助等。

  3、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如: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業務所需費用;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所需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酬金;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工會積極分子的獎勵;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費用;工會之家

  活動費用;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工會辦公、差旅、維修等方面的費用。

  4.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會組織的活動費用。

  5.上繳經費支出。按規定比例上繳上級工會的經費。

  三、國家規定由學校承擔的費用開支根據《工會法》、全國總工會、財政部及國家的有關規定,下列費用應由工會費列支:

  1、基層工會辦公用房、文藝、體育、教育和服務等活動場地設施、設備及其維修取暖等費用。

  2、基層工會兼職干部短期學習工資及差旅費。

  3、工會組織的勞動競賽、技術交流、技術革新活動所需的獎勵費用。

  4、區教育局工會委托工會布置的慶祝"五一"節、“國慶”節及其他重大節日所需的宣傳活動費。

  5、工會為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所需的費用以及勞動保護宣傳教育費。

  6、單位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所需的各項費用。

  7、工會組織勞模、先進生工作者休養活動的往返差旅費、宿費、伙食補助。

  學校工會制度 17

  工會充分發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12、子女升學準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工會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與發展中發揮主力作用。

  3、校工會實行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映民心”,優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二章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會的決議和臨沂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展。

  3、密切聯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工作發布會等形式,傳達黨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布工作信息,解除廣教職工在學校發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發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展意識和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監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思想、法律法規、業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系工會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員、工會組長聯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展規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員的審查監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匯報工作,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匯報,要在黨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會由校工會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和發展中。

  5、校工會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認真聽取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揮工會的組織優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

  學校工會制度 19

  一、會議、學習制度

  為了更好地發揮工會的組織作用,建立工會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會工作實現民主化、群眾化的同時,保證工會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全民代表大會

  1、每年召開一次,由工會主席主持,會員代表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

  ①聽取審議一年來工會工作報告,經費收支報告,“建設職工之家”報告。

  ②討論決定有關教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

  ③聽取積極分子、教職工群眾的思想動向,意見要求,接受會員的批評監督。

  ④推薦先進集體、個人。

  (二)校工會委員會

  1、校工會委員會是學校會員(或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是職工之家,由工會主席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委員(或擴大)會。

  2、會議內容:

  ①傳達貫徹上級工會組織和校的有關文件、指示和會議精神,貫徹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②討論月工作計劃、總結及上級工會或黨委的指示。

  ③討論工會重要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廢止。

  ④討論決定工會組織建設及上報工會干部的任免及變動。

  ⑤討論決定工會重大節日活動意見及重大問題;向行政、教職工代表會提出的建議。

  ⑥討論分析工會干部、積極分子、職工群眾的思想動向和意見要求。

  ⑦討論工會會員的發展、困難補助、經費預決算和經費開支。

  ⑧召開民主生活會。

  (三)分工會主席會

  1、原則上每月一次,必要時可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兩月一次。

  2、會議內容:

  ①總結匯報前段時間工作、布置下階段工作。

  ②學習、傳達、討論上級文件或會議精神。

  (四)工會辦公會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開,工會辦公室全體同志參加。

  2、會議內容:匯報工作情況、檢查工作進度、協調辦公室人員工作、加強配合、布置日常工作。

  (五)工會學習制度

  1、每周星期五下午參加行政部門的政治學習。

  2、每周星期六下午工會干部個人具體業務自學,也可安排集體學習。

  3、學習的主要內容: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上級工會與校文件、指示、通報、簡報,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教材,報刊雜志等。

  二、工作計劃制度

  為加強工會工作的計劃性,減少盲目性,體現會員辦工會,又能有效地指導工會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據黨的中心工作和上級工會的部署,圍繞學校教學工作,針對工會活動的特點,提出下年工會工作要點。

  2、工作計劃產生的程序是:

  ①廣泛了解教職工意愿,結合我校實際擬出初稿。

  ②下發各分工會再次征求分工會委員,小組長及教職工意見,提交校工會討論。

  ③征求行政意見,提交黨委討論審定、上報下發。

  3、根據工作計劃與各時期的重點工作,布置工作任務。提出具體意見,并檢查和指導落實情況。

  工會辦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點,責任到人頭,月底檢查完成情況。

  4、各分工會要根據工作計劃,擬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見,報校工會,并完成填表、上報工作。

  三、工作報告制度

  1、工會主席每季向工會委員會報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開委員會擴大會,總結匯報工作,報告內容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況、工作效果及存在的問題、改進措施。

  2、各專業組長,每學期向工會委員會匯報一次半年工作情況、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點。

  3、年初要在教代會上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報告上年度工會工作總結,提出下年度工作要點。

  4、工會全年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重要規章制度和組織人事,重大活動安排等要予先上報校黨委。

  5、分工會工作總結、工作安排、修訂制度、組織情況和重大活動,要及時報校工會。

  四、專兼職工會干部培訓和理論研討制度

  為適應各時期對工會提出的要求,不斷提高工會專兼職干部的專業素質和理論水平,實現上級組織的要求:

  1、校工會專職干部必須在上崗前進行培訓。

  2、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實行兩級培訓制度。

  ①校工會負責培訓分工會主席、分工會委員。

  ②分工會負責培訓工會組長和工會積極分子。

  學校工會制度 20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大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3.校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優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大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二章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臨沂大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展。

  3.密切聯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大工作發布會等形式,傳達黨委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布工作信息,解除廣大教職工在學校發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委、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改革、發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展意識和大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委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民主監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委、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大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規、業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系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聯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委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展規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委員的審查監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委的大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委匯報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委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大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大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委匯報,要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大會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中。

  5.校工會委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認真聽取大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揮工會的組織優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大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

  學校工會制度 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在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根據《中國工會章程》、《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建設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鄉鎮(街道)工會接受同級黨委和縣市區總工會的領導,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

  第三條鄉鎮(街道)工會組織是工會組織領導體制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加強鄉鎮(街道)工會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其在協調區域內企業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獨特優勢,是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的必然要求。

  第四條鄉鎮(街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積極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全面履行工會的社會職能,突出維護職能,密切聯系職工群眾,努力把鄉鎮(街道)工會建設成為黨委政府重視、組織網絡健全、履行職責規范、指導基層到位、服務群眾深入、積極推動經濟發展的“六好”鄉鎮(街道)工會。

  第二章組織建設

  第五條縣市區總工會結合實際確定所屬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形式,并應當同步建立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

  第六條鄉鎮(街道)工會具備民法通則規定法人條件的,經上級工會審查確認,并報市總工會審批,即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工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

  第七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的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原則上與鄉鎮、辦事處黨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同步;換屆選舉前必須向黨委和上一級工會請示,經批準后方能進行換屆選舉。

  第八條鄉鎮(街道)工會對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和本轄區內所屬村和社區、企事業單位、其它經濟組織的基層工會組織實施領導和管理。鄉鎮(街道)工會領導和管理所屬基層工會組織的具體范圍及序列,由上級工會決定。

  第九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準。

  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委員會的組成,由派出它的上一級工會批準。

  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和工會工作的目標任務,由上一級工會組織下達并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的優劣給予獎勵或批評。

  第十條鄉鎮(街道)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每隔三年或者五年召開一次。實行會員代表大會制度的鄉、鎮、街道工會會員代表比例,按照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執行。每次會議由大會主席團主持。大會主席團由同級黨政主要領導,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及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第十一條鄉鎮(街道)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和批準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審議和批準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報告;

  (三)選舉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四)選舉出席上一級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

  第十二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或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實行會務公開,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依靠會員群眾辦好工會。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工會工作委員會一般應由五至十一人組成。

  第十四條鄉鎮(街道)工會委員會、工會聯合會委員會和工會工作委員會,每年應當至少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主要議題是:

  (一)貫徹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貫徹落實黨委、上級工會有關決定、指示的情況;

  (二)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向黨委、上級工會的重要請示、報告;

  (三)工會工作的'總結、表彰和工會工作計劃;

  (四)有關職工權益和困難職工幫扶的重大問題和向黨政領導提出的重要建議;

  (五)工會經費預、決算及工會財務的支出;

  (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七)補選工會(聯合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

  (八)必須由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其他問題。

  第十五條鄉鎮(街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向鄉鎮(街道)工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三章基本職責

  第十六條組織職責。鄉鎮(街道)工會積極探索建立工會委員會、聯合基層工會、基層工會聯合會等符合實際的組織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轄區內的職工入會率要達到90%以上,堅持“建會、建制、建家”并重,在已建立工會組織的非公企業中,積極配合黨委組建黨的基層組織。

  第十七條維護職責。建立與政府聯席(聯系)會議制度和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參與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監督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積極開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協商工作,簽訂區域集體合同;指導和督促區域內企業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積極探索實施企業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和制度,結合轄區內企業特點,形成鄉鎮(街道)、社區(村)、企業三級調解組織網絡;監督企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改善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十八條服務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牢固樹立服務職工、服務企業的意識,做到“建家就是建企業”,做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建立健全職工維權幫扶站,大力實施送溫暖工程,對困難職工實施有效幫扶和救助。

  第十九條建設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圍繞鄉鎮(街道)中心工作,團結和動員職工為鄉鎮(街道)經濟和社會發展建功立業;大力實施經濟技術創新工程和職工素質工程,深入開展群眾性勞動競賽活動。

  第二十條工會干部隊伍建設職責。鄉鎮(街道)工會要做好基層工會干部的協管工作,積極推行基層工會干部的民主直選工作;積極推進聯合基層工會和基層工會聯合會工會干部社會化、職業化,可設立組織員、聯絡員等多種形式充實工會干部隊伍;加強基層工會干部培訓,提高工會干部的素質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層工會干部的保護機制,解除基層工會干部的后顧之憂。

  第二十一條代行基層工會職責。當基層工會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受到妨礙、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者工資協議遭到拒絕、組織機構被非法撤銷或合并等情況出現時,鄉鎮(街道)工會要代為履行基層工會職責,發揮上級工會代表下級工會的作用。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條鄉鎮(街道)工會例會制度。鄉鎮(街道)工會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基層工會主席工作會議,總結、交流、部署工作。

  第二十三條工會組織檔案管理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至少要設立工會組織建設、工會會員、工會工作三類檔案。

  (1)工會組織建設檔案。一是建立鄉鎮(街道)工會組織的申請及上級工會的批復;二是轄區內社區(村)工會、企事業單位建會申請及鄉鎮(街道)工會對其的批復;三是轄區內所有基層工會組織名冊。

  (2)工會會員檔案。對轄區內的所有工會會員進行實名登記,并頒發中國工會會員證。

  (3)工會工作檔案。主要包括經濟技術創新、職工素質教育、安全生產監督、送溫暖活動、民主管理、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等協調勞動關系工作的記錄。

  第二十四條督導檢查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加強對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工會工作的檢查和督導。督導檢查要做到:制定工作計劃、明確時間內容、嚴格組織實施、通報督導結果。

  第二十五條考核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加強對轄區內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基層工會的考核。量化工作任務,分解工作指標,嚴格考核獎懲。

  第二十六條工作匯報制度。鄉鎮(街道)工會要定期向同級黨委匯報工作,并認真落實同級黨委對工會工作的要求;鄉鎮(街道)工會要建立向上級工會報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報,重點工作隨時報,重要信息及時報,階段性工作按時報,保證工作動態及時上傳。

  第五章創建“六好鄉鎮(街道)工會”

  第二十七條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好。建立“黨委領導、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工會工作格局。黨委把工會工作納入黨建目標體系,定期研究解決鄉鎮(街道)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建立政府與工會聯席(聯系)會議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規定能主動征求工會意見,為工會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

  第二十八條組織網絡健全好。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工會組織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工會干部,工會主席按同級黨政副職配備,是黨員的進入同級黨委班子。工會主席由同級副職兼任的,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區域內工會組織建會率、職工入會率均達95%以上。

  第二十九條履行基本職責好。源頭參與有力,適時提出維護職工權益的主張和建議。企事業單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落實到位;建立健全區域性、行業性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率、履約率達到較高水平。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勞動安全衛生監督工作落實,區域內無嚴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問題。

  第三十條指導幫助基層好。適時對區域內基層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主動與企業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基層工會在開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培訓基層工會干部成效明顯,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維護到位。

  第三十一條服務職工群眾好。努力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送溫暖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積極開展職工就業培訓,提高職工的競爭能力和創業能力。區域內企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特困職工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職工群眾對工會滿意度高。

  第三十二條圍繞中心開展工作好。緊緊圍繞鄉鎮(街道)中心工作,推動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深入開展,推動實施職工素質工程,廣大職工積極投身改革,為發展經濟構建和諧社會建功立業,文化體育工作活躍。勞動模范和先進人物的培養、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顯。

  第三十三條搞好創建“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活動的評選。表彰“六好鄉鎮(街道)工會”評比,實行逐級申報、逐級考核辦法,申報省級先進單位必須是市級的先進單位。省總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六好鄉鎮(街道)工會”,并推薦優秀單位申報全國“六好鄉鎮(街道)工會”。

  第三十四條將“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活動納入到創建“先進縣市區總工會”競賽活動中,申報省級先進縣市區總工會,“六好鄉鎮(街道)工會”應達到50%以上。

  第六章工會干部

  第三十五條依照全總、省委、市委有關文件規定,選配好工會干部。鄉鎮(街道)應按同級副職配備專職工會主席,是黨員的進入同級領導班子。經濟較發達、職工人數較多的鄉鎮(街道)工會可配備1-2名工會專干。工會副主席、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工會女職工委員會主任按照同級中層正職干部選配。

  第三十六條鄉鎮(街道)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當征求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三十七條縣市區總工會依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協助管理鄉鎮(街道)工會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八條上級工會要依法保障鄉鎮(街道)工會干部的合法權益,幫助解決困難;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干部的培訓,搞好指導、服務。

  第七章工會經費

  第三十九條鄉鎮(街道)工會的經費來源:

  (一)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的撥入經費;

  (二)上一級工會撥給的工會工作經費;

  (三)會員繳納的會費;

  (四)區域內單位和個人的資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條鼓勵、支持區域內大中型企業、事業、機關的工會組織,對口聯系、幫助鄉鎮(街道)工會,建立聯系制度。

  第四十一條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的管理,按照全總、省總和市總有關工會財務的規定執行,接受本級和上一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縣市區總工會要把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依據本規程,制定工作任務和考核辦法,確保鄉鎮(街道)工會的規范化建設健康發展。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工會干部履行職責的積極性。對在履行職責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被上級工會評為先進的鄉鎮(街道)工會干部,要給予精神和物質的鼓勵。

  第四十三條本規范自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各縣市區總工會、鄉鎮(街道)工會要按照本規程制定實施細則。

  學校工會制度 22

  為更好地規范我校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員會全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學校工會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會或會員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問題提出工會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會,通過教職工代表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實施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

  七、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職工生活。工會要時刻關心教職工疾苦,慰問教職工的`冷暖:在職或離、退休教職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療,工會組織并代表學校進行慰問。

  八、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九、認真完成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學校工會制度 23

  校工會是校黨委領導下的群眾組織,是校黨委聯系教職工的橋梁和紐帶,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議決定,貫徹落實上級工會組織的法規、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制定工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工會的`思想、組織建設,指導校女工委員會和基層工會開展工作。

  三、負責教代會、工代會籌備和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閉會期間行使教代會辦事機構和工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能。

  四、協同黨委宣傳部、人事處、教學評價與教師發展中心抓好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組織師德標兵、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的評選;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學、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五、負責動員和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改革建設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校務公開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職工的意見、建議,為校黨委、行政決策提供參考。

  七、負責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教職工業余生活;協助開展教職工職業技能培訓。

  八、負責教職工福利發放,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為教職工辦實事、辦好事。

  九、負責發展工會會員、工會專兼職干部的培訓和教職工業余團體、協會的組建與管理工作。

  十、負責學校“三育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

  十一、負責有關文件資料的檔案立卷、歸檔、移交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穩定、信訪、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工會和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學校工會制度 24

  為更好地規范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學校工會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大問題提出工會委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實施民主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辦好教職工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教職工生活;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全體教職工體檢一次。

  七、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定期向教職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會和本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

  九、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學校工會工作考核與學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結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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