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
一、用電安全管理
1、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除實驗室進行教學科研活動的正當需要外,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在辦公室、學生宿舍、庫房、實驗室,使用電爐、烤火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3、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在辦公、教學區域、學生宿舍等公眾聚集場所,嚴禁使用石油液化氣爐、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5、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2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創建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節水管理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盡量使用雨水,干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并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盡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二、節電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并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設備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設備(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打開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后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3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為了加強管理,做到節約用水,規范用電行為,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總務處根椐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用水、用電制度,現公布如下:
一、職責:
1、各處室、教研組組、班級及教學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負責人,作為節約用水、用電的第一責任人。食堂、學生宿舍及傳達室,管理員、生活老師及門衛為第一責任人。全校師生要自覺保護室內外一切用水、用電設施,杜絕浪費現象,養成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
2、學校成立安全用水、用電管理檢查小組,負責檢查校內各場所的有關水、電設備及使用情況,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造成學校水電設施損壞和浪費的現象,追究其賠償責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時擰緊水龍頭,見到滴水的龍頭要及時擰緊。
2、用自來水時,水龍頭盡量開小一點。
3、發現損壞的龍頭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杜絕長流水。
4、各班級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5、晴天教室內不要開燈,教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
6、教室的照明、電腦、多媒體等應有專人管理。嚴禁學生私自拆裝教室內電氣設施。嚴禁教師學生在教室內進行各種電氣的充電。
7、放學后或晚自習后,必須關閉照明、吊扇、電腦等電氣設備的電源。
8、學生宿舍嚴禁使用任何電器。
9、學生宿舍白天要關閉衛生間的照明燈,嚴禁長明燈,晚上熄燈鈴響后,寢室內的燈一律關閉。
10、門衛在晚上打開校門囗路燈和院內照明燈,早上應及時關閉,嚴禁長明燈。
11、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燈應及時關閉。
12、各處室、年級組及教學功能室的照明、吊扇、電腦、打印機、空調等電氣設備的電源下班后應全部關閉。
13、辦公室、宿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氣設備,防止用電發生火災。
以上制度均納入班級、宿舍的考核評比,違反本制度或造成財產損壞的將進行處罰賠償。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5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6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7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家整理的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家有所助。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后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二章用電的管理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范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后勤處負責。后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后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范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后勤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周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后,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后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周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后勤處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后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條需注意節約用水,確保學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第七條加強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后勤處并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電源及照明
1.1禁止在辦公室亂拉亂接電源線。
1.2嚴禁在學院任何區域內為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
1.3靠近窗戶的辦公室盡量減少開燈,利用自然光照明。
1.4下班或辦公室人員全部外出時,最后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全部照明電源,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2.空調制冷
2.1在氣候條件允許的前提下,能開窗戶的辦公室盡量不開空調,打開窗戶讓空氣流通,既有利于身體健康,又能減輕學院的'電力負荷,節約能源。
2.2室內溫度高于或等于30攝氏度時才允許開啟空調,溫控設置不得低于26度,并必須將門窗關閉,禁止在開空調的同時打開門開窗。
2.3下班后或因用餐、會議、外出等原因出現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最后一名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空調。
3.電腦及辦公設備
3.1下班或外出辦事超過兩小時不使用電腦時,應將電腦及顯示器電源關閉,以免因長時間待機造成資源浪費。
3.2所有辦公電腦不得安裝非辦公用的其他軟件,關閉監視器時間全部設置為10分鐘。
3.3禁止在任何時間段內用學院電腦看電影、網絡視頻,玩游戲,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源。
3.4下班后最后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所有辦公設備的電源,包括復印機,打印機,飲水機等。
4、節水管理
4.1全體教師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水設施和設備,做到及時關閉水龍頭,避免造成浪費。愛護供水設施,發現供水設施損壞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安排有關人員及時維修,確保供水正常。
4.2、用水時盡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及時報告維修破損的供水管道和龍頭開關。杜絕“跑、冒、滴、漏”和“長流水、水白流”等現象。
5、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一、隨著學校現代化設備的擴,學校用電范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加強學校用電用水用氣管理,杜絕違章用電用水用氣,養成文明生活習慣,建設安全和諧校園,根據上級行政部門和供電局、自來水公司以及煤氣公司規定,為搞好用電安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師生應當節約用電用水,安全文明用電用水,做到隨手關燈、關水,愛護學校供電供水設施。
三、學生應當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總務處是學校的水電管理部門。
四、任何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學校根據用水計劃,宏觀掌握全校用水情況,調節供求矛盾。
非消防需要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水帶取水。
6、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為更好的保障教學生活用水用電。確保用水用電安全,節約用水用電。避免水電浪費現象發生,培養師生員工養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增強節水節電意識,提高能源利用率,創建節約型校園,制定節水節電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建立健全節水節電領導小組。明確節水節電責任人,經常檢查本單位、本部門用水用電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報修。
二、各教學、生活、公共等場所不私接供電線路,如確實需要使用時,應上報批準后由專業人員按規范進行操作。
三、后勤部門將組織水電維修人員,經常到各水電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水電行為進行排查,保證水電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學、宿舍、商業單位和個人,應按學院規定使用供水供電設備。需要使用超額水電,須向學院申報批準后,由后勤部門專業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增容。
五、增強人人自身節約意識,室內白天日光充足時,應關閉照明燈具,需要開燈照明時,做到人走熄燈。并關閉不使用的電氣設備。
六、晚自習應集中上課,人少上課時,應視情況減少開燈數量,課后隨即關閉燈具。
七、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微波爐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經學校批準的,禁止使用電熱器、電暖氣等功率電氣設備。違者除沒收電氣設備外,并視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八、單位寢室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等用電設備,在下班后或長期不用時應關閉電源。
九、教學樓、寢室等公共場所,熄燈前應檢查供電、供水、供暖情況,確保各項設備設施正常。
十、培養學生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洗漱時節約用水,洗漱后隨手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現象。
十一、保潔員在清掃衛生時應做到節約用水用電,使用水電后及時關閉開關。保潔員節水節電情況作為當月衛生保潔考核項目之一。
十二、各單位要經常開展節水節電活動,進一步培養師生、員工的節水節電意識。隨手關閉不需要的水電開關。并按區域將責任落實到人。
十三、經常維修、維護供電、供水、供暖設備設施。減少功率、能耗水電設備使用。推廣節電、節水、節煤設備。
七、學生應當養成節約用水習慣,避免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發現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損壞應主動向總務處映進行報修。
八、食堂煤氣設備應定期進行維修保養,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搶修。
7、學校節約用水用電制度
一、水電工每天必須對各條線路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如有違章用電情況,必須按規定處理,并及時向總務處匯報。
二、教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白天開燈必須嚴格控制,在嚴重陰暗,無法工作和學習時才能開燈,要做到節約用電,人走燈熄。
三、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必須注意燈具管理,發生故障隨時通知維修,不得自行動手以保證安全,電器如有損壞,堅持按價賠償。學生宿舍電器損壞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電用水本著節約的原則,控制使用,按工作崗位各負其責,不用時及時關閉。
五、加強自來水的管理,各處公用龍頭,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水及時維修。
六、德育處和各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節約用電用水的教育。各處室必須隨手關燈,特別是中途停電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開關,防止人走燈亮或人走水長流的現象。
七、加強水電器械的管理。堅持修舊利廢,節約用料,保證安全的原則,水電安裝按規定標準進行,不得擅自超標,該自費的堅持自費。
八、學校值班人員在每晚十點半對校園進行水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并做好記錄。
8、學校節約用水用電制度
一、凡使用學校水電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實行按表(水表、電表)計費管理。
二、每月由水、電工人按時查數報總務處。
三、不準使用電爐和電力部門不允許使用的電器(公用除外),違者除給予經濟處罰并沒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應追究其責任,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照價賠償。
四、因供水、供電部門停水、停電,管理員要負責充分利用校內設備想方設法解決,以不影響教學和生活為原則。因學校內水、電路出現故障,應在半小時內查明原因,進行維修,恢復正常運轉,確屬一時解決不好,要及時報告。
五、對全校公用電燈,不按時開關,壞了又不及時修理超過兩天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對水、電器材,保管不善,損壞和遺失者,照價賠償。
七、學校提倡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如果發現長明燈,長流水,要追究所在辦公室及責任人的責任。
八、管理人員不執行學校各種賠償制度的要追究責任;使用者不接受管理人員處罰,又講不出正當理由者要加倍處罰。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9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學校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現將有關細則通告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科室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宿舍、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教室電扇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上開始啟用;
3、未經學校允許,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將通報批評,并處罰金50元。
4、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禁止私自開啟樓層控制開關,注意用電安全。
5、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如無大型活動體育館不開放、不開燈;
6、教室、寢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7、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違者除通報批評外,視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8、在校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均由學校統一安裝電表,按規定按時交納電費。
9、為了鼓勵師生員工進一步節約用電,反對浪費,學期末學校將獎勵節約用電表現突出的'個人或班級。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八、 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2
水電是影響人們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時對自護能力較差的學生也能構成危害,為培養學生節約能源的意識,提高在使用水電時的安全意識,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水觀念,增強環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發現浪費水、電的.班級和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浪費嚴重的班級取消期末評選文明班級的資格
九、學校職工使用的石油化氣瓶必須安全可靠,要經常檢查開關以及氣管是否有漏氣的情況。
十、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3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4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電工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經常與供電部門聯系,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電工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運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設備,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四、各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年級負責人、校級負責人等,要對本班級、本辦公室、本學年、校園內的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設備的部門要在長時間不用或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復印機、印刷機、空調器等)。
五、校內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六、各用電部門在使用較大功率用電器(功率大于1KW)時,需向有關人員了解線路承載情況,以免發生意外;嚴禁線路、開關等超負荷運行、插排超負荷使用。
七、各用電部門如發現漏電、冒煙、打火等現象,要果斷采取斷電措施,并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八、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用電培訓,并教育師生用電安全的重要性,特別是教育學生按規定使用,不可玩弄電器設施。
九、學校電工應每天對全校的線路和電器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并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對不規范使用電器現象要給予指出并糾正。在修理和安裝電器時,必須按安全規范操作。
十、學校應組織有關人員經常對電器、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在寒暑假應對全校電器、線路進行全面維護和檢修,并作好情況記錄。
十一、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電管人員禁止入內。
十二、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種電器,以防發生意外。
十三、容易引起火災的危險部位動工需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地點、設備、防火措施,經校長批準后方可施工。
十四、教室內的照明、飲水機、電腦等應專人專管,其他人不能隨便開啟。放學或自習后,應關閉所有用電器電源。
十五、各行政辦公室、教師辦公室、教室、廁所、走廊等場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裝節能型照明設施,減少照明設備。走廊樓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作息時間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十六、嚴禁使用破損,老化的用電器和插座。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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