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眾籌需遵守相關制度
只要站在“互聯網+”的風口上順勢而為,就會飛起來。那么,公益活動該如何站到“互聯網+”的風口上?
在8月29日召開的“‘新思維·新公益·新模式’公益模式創新論壇”上,廣東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萬惠眾籌平臺創始人陳寶國表示:“利用互聯網思維和技術,公益眾籌可以打破傳統公益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通過分享、互動,產生更大的社會效應,能夠更快匯集大眾力量參與公益活動,幫助有需求的人群。”
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呈燎原之勢快速發展,借助于眾籌這一積小流以成江河的創新模式,公益活動也走入普通人的生活。有研究機構統計,2014年,中國公益眾籌市場規模達到1272萬元,表現出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而陳寶國認為,這僅僅是公益眾籌的起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愛君表示,借助互聯網開展公益眾籌,可以解決信息傳播的覆蓋面和傳播效果,同時借助現代電子網絡支付技術,可以在短時間內籌集起資金,提升了收集資金的.效率;此外,依托互聯網技術,如何快速了解受贈人的信用狀況,這也將是公益眾籌發展面臨的最大痛點。
中國人民銀行法律事務處處長、廣東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中心秘書長張勁也持相同觀點。他認為,作為互聯網公益眾籌平臺要想取信于民,首先要建立起自己的信用,同時作為一個中介平臺,也要向公眾披露更多有關眾籌者的信用信息。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目前,廣東省為了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了縣級綜合征信中心17個,信用村1963個,服務站2980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認為,當金融的特點和互聯網的特點相結合起來時,會出現很多外部效應。比如眾籌可以匯集起海量的、碎片化的力量,運用得當可以實現“眾人拾柴火焰高”的效果,但也可能意味著權利受到侵害之后,由于救濟成本高昂,以致于當事人會放棄救濟。
時建中坦言,這也是根植于傳統經濟背景下的法律制度,在面對一些新興業態時所表現出來了一些“不適應”。不過他認為,“法律制度缺失的環境,同時也會給企業創新帶來很大的空間,但是業務創新一定要遵循基本的原則,即權利義務責任要均衡,這樣才不至于在制度完善過程中被淘汰掉”。
李愛君也表示,傳統的行為模式+互聯網后,依然要使其中的法律關系遵循現有的相關法律制度,尤其是不能突破一些禁止性的法律規定。
根據眾籌的性質不同,可分為捐贈眾籌、產品眾籌、獎勵眾籌等,不同性質的眾籌則需遵守不同的法律制度。李愛君認為,如捐贈眾籌,須符合公益事業捐贈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是以產品作為回報的眾籌,那么就要遵守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而介于捐贈眾籌和產品眾籌之間的獎勵眾籌,則需要關注最高院有關“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避免觸及“非法集資”的法律紅線。
論壇現場,萬惠眾籌公益平臺也正式上線。據了解該平臺也是廣州首個“互聯網金融+農業項目+信用建設”的試點項目。依照平臺發展規劃,萬惠眾籌前期將以公益眾籌、產品回報眾籌為切入點。
【公益眾籌需遵守相關制度】相關文章:
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12-18
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12-14
教師遵守規章制度(精選7篇)12-02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精選6篇)12-16
學生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精選6篇)12-09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通用9篇)12-08
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通用6篇)12-02
籌資籌勞工作審計報告10-20
餐飲眾籌商業計劃書12-20
公益徒步活動簡報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