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12 13:11:37 志升 制度 我要投稿

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資產管理制度 1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于2000元人民幣并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代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家俱;03:辦公設備;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件類;08:倉儲設備;09:通訊設備。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采購部幫助詢價),并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采購到貨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將<收貨領用單>復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于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保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并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5.2.要通知行政部,并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并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系售后服務商;

  6.3.維修后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并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網絡設備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件,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后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

  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復印件交行政部,并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并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并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資產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10%

  2、機器設備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設備510%

  5、辦公家具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后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

  2、經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后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采購。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家具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06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xx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資產管理制度 3

  1.目的:為固定資產的正確核算,加強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范圍內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和計價

  3.1固定資產的標準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3.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

  3.2固定資產的分類

  根據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資產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進行分類核算,按用途和現行會計制度還可分生產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

  3.3固定資產的計價

  3.3.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調試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3.3.2公司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應計入固定資產;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安裝、調試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3.4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3.3.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3.3.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所附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3.3.7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帳面原價(扣除原安裝成本),加上新的安裝調試成本、包裝費、運雜費等計價;

  3.3.8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固定資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3.3.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技術性能,新舊程度和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重新估計計價;

  3.3.10購建期間交納的耕地占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3.4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3.4.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3.4.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4.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重估價值;

  3.4.5發現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4.固定資產的購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打報告申請購買,寫明用途、品種、數量、規格、單價、總金額,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能購買。

  4.2財務部根據批準購買手續以及正式發票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妥善管理,丟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損失,應追究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5.固定資產折舊管理

  5.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根據公司的技術狀況、承受力及生產經營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范圍確定執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5.2確定固定資產凈殘值率

  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5.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在凈殘值率確定為5%的情況下,分類折舊率如下:

  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專用設備12年7.92%

  通用設備12年7.92%

  運輸設備6年15.83%

  其他設備5年19.00%

  5.4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

  5.4.1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類設備;

  5.4.1.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設備;

  5.4.1.4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4.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2.1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5.4.2.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5.4.2.4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5.4.2.5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4.2.6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3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時間

  根據確定的折舊方法,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新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6.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6.1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工辦組織管理,驗收、編號、裝上標牌。設臺帳、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財務、使用單位各存一份。卡片內容包括:類別編號、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購置方式、購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點、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凈值、折舊率、建卡時間等。

  6.2固定資產購建交付使用時,由建設單位工程部提出驗收申請,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計、使用(存放、保管)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技術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蓋章認可。驗收單應由財務保存一份備案。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交工程部統一歸檔。

  6.3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保養。

  6.4設備在內部遷動,由遷出單位填列遷動設備及附件清單,經總工辦審核后,隨設備交給遷入單位,由遷入簽收后,再報財務部調帳。

  6.5停用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辦批準后對停用設備予以封存,并報財務部備案。封存設備要有標志,并須經使用單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設備啟封時,必須辦理啟封手續,并通知財務部。

  6.6生產經營設備的調出,由使用管理單位填寫調撥單經領導批準,完清財務手續后,方可調出。

  6.7生產設備進行改裝,使用公司提出申請由總工辦審查,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進行。所有改裝的方案圖紙、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歸入被改裝設備的檔案。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還須交一份到財務部備案。

  6.8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備等部門作出鑒定,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報廢,并將殘值收入交財務部,同時轉銷固定資產。

  6.9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核實帳、卡、物,并搞清使用現狀;

  6.9.2清查工作由總工辦統一組織安排,財務、使用單位參加,使用公司具體清查盤點,財務部監督盤點;

  6.9.3清查的方法,應以財務帳卡為準,以帳對卡,以卡對物,件件落實;

  6.9.4對清查結果必須進行全面審查。對出現的盈虧,必須及時進行匯總分析,逐項核實,查明原因,由有關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予以處理,調整帳務。對閑置資產要摸清數量和類別,制定處理計劃。對帳外資產要及時入帳。

  6.10固定資產修理管理

  6.10.1固定資產計劃預防修理或者預防維修,應在保證修理質量、縮短修理時間、節約維修費用的前提下,優選修理方式或維修方式,合理規定修理周期及其結構、修理復雜系數、修理勞動量定額、修理費用和器材消耗定額、修理間歇時間定額等一系列修理定額標準。

  6.10.2維修計劃管理

  6.10.2.1固定資產維修項目,由使用單位申請,經總工辦審查、領導批準后實施;

  6.10.2.2固定資產年度維修計劃是公司固定資產維修系統全年的工作大綱,是貫徹計劃修理的基礎,是季度、月度維修計劃以及考核維修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年度維修計劃由總工辦負責編制,財務部參與,經有關領導審批后下達執行;

  6.10.2.3設備的大修計劃由總工辦編制,統一組織實施。設備的一、二級保養計劃,由使用單位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總工辦審查下達。儀器儀表定期檢查和校正計劃由質檢部門負責編制。動力設備、受壓容器、防雷裝置的預防性檢查計劃,由使用單位編制執行,報總工辦審查下達;

  6.10.2.4維修計劃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使用單位、修理主要項目、停歇時間、修理費用和計劃安排日期等;

  6.10.2.5編制各類計劃時,要做好綜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計劃同生產計劃的統籌平衡,修理任務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動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的基礎上編制修理費用預算。編制的各種修理費用預算,財務部均應進行審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據以執行;

  6.10.2.6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做好修理的技術準備工作,備品、配件的訂貨、制造、供應儲備工作,采用各種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領購物資、發放工資,必須經總工辦簽章。委托外加工、外購設備、配件、材料,對外預付款項等,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6.10.2.7固定資產修理完工后,由總工辦組織技術人員、主修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管理人員、財會人員、操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由有關人員簽章辦理交接手續;

  6.10.2.8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方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資產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情況,使固定資產可發揮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同時使固定資產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固定資產的管理范圍: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歸入流動資產類。

  2、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舊計提年限20年、凈殘值率10%;機器設備折舊計提年限 10 年、凈殘值率10%;運輸工具,折舊計提年限10年、凈殘值率10%;計算機設備,折舊計提年限5年、凈殘值率10%;辦公家具及設備折舊計提年限5年、凈殘值率10%。

  三、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的財務部和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審計部是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1、財務部主要職責

  ⑴、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固定資產實行會計年度核算;

  ⑵、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賬、盤點。對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毀損、報廢及盤虧,經總經理審批后再進行會計處理;

  ⑶、負責權限范圍內固定資產的購建、提入折舊、盤盈盤虧、轉讓、租出、報廢、報損、報毀等會計處理的審批;

  ⑷、編制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⑸、負責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

  2、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

  ⑵、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領用、內部變動、處置、大修手續;

  ⑷、負責行政辦公、生活等方面的各類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資產的管理。

  ⑸、負責監督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終前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與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賬,使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審計部的主要職責

  ⑴、監督固定資產購建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檢查;

  ⑵、監督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提出問責,上報處罰意見;

  ⑶、監督固定資產清理盤點執行情況;

  ⑷、負責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資產審計報告。

  4、固定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職責

  ⑴、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設立負責專管理員或兼職管理員對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維護、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調出、變更、處理必須經行政辦公室、財務部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⑵、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⑶、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⑷、建立規范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臺賬;

  ⑸、定期組織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對賬,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購置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預算增加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簽署完畢的《固定資產購置申報表》,交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應有兩人以上參與,購買時要貨比三家,保證質量;

  3、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另附固定資產計劃書或合同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廠牌、數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4、相關合同經行政、財務等相關部門及律師審核,領導核準后方可購置。

  5、重大項目固定資產的購置,按董事會批準的立項項目固定資產清單和建設投資概算購置。項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積以及設備行固定資產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審批。

  (二)驗收

  1、固定資產購入時,由行政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2、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建設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完工交付固定資產時,由工程部負責工程質量的驗收和編制工程決算,工程驗收合格后與行政辦公室及使用部門辦理交接。財務部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價。

  (三)領用及歸還

  1、固定資產采購后由辦公室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并在《領用單》上簽字,送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員進行出入庫登記,《領用單》一式兩份,辦公室和領用部門各一份;

  2、對直接購入、自建完工、集團調入、接受投資、盤盈、接受捐贈、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及辦公室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將固定資產標簽粘貼于固定資產上;

  3、財務憑辦公室開的出入庫憑證予以報銷,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計提折舊;

  4、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依據人力資源部員工離職通知書,由辦公室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辦公室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四)保險、保管

  1、管理部門辦公室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2、投保作業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4、《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部門張貼于該場所墻壁適當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設備的保護,應由使用部門制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五)調撥、出租、外借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申請單》,一式三聯,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辦公室,辦理轉移登記。第一聯由辦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移入部門,第三聯送移出部門;

  2、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3、未經辦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責任;

  4、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辦公室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設備明細等經總經理核準,并簽訂契約后據以辦理。

  (六)閑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設備更新等原因而閑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閑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閑置原因和設備現狀連同該設備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并擬訂處理對策后,經總經理核準,據以實施。

  (七)讓售(有償轉讓)

  辦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行政辦公室會同財務部將讓售或有償轉讓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狀及讓售(有償轉讓)理由,并根據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經總經理核準后,據以辦理讓售;

  2、固定資產的讓售(有償轉讓)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有償轉讓)條件報經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八)維修

  1、由辦公室負責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售后維修服務。使用部門聯系辦公室,統一組織售后維修服務,如產生費用的計入使用部門辦公經費;

  2、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應分期攤銷計入期間費用,不得調整資產原值。對固定資產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則在發生當月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九)報廢與折舊

  1、固定資產的報廢與折舊按財務規定執行。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①、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③、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④、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經營中使用,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

  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行政辦公室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轉 載于: )固定資產時由行政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行政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資產清查

  1、公司辦公室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終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布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2、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公司紀委、辦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后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后,財務部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3、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①、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②、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③、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3、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辦室及使用部門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盡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5、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后,在清查表內加以注明,并提出處理意見;

  6、盤點表需由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及辦公室審核確認,財務部并根據總經理簽署的意見,對盈虧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7、審計部清查中發現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盈余,經查明核實以后,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

  六、獎懲

  (一)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資產管理制度 5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明確在申購、采購、使用、報廢等各環節的權、責、利,明確部門與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的標準

  本公司將單位價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過年的設備、器具、工具,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裝訂機等相關辦公設備;

  2、辦公家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與公司經營、辦公有關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變更、報廢等,都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分發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個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職責:

  1、審核部門要求申購的固定資產是否合理;

  2、驗收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庫;

  3、將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實到個人;

  4、對固定資產的變更進行記錄;

  5、審核使用年限過長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報廢;

  6、對固定資產編號、登記、每年固定盤點固定資產,做到賬物相符。

  個人管理職責:

  1、負責監管、保存好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公司實施“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固定資產發生遺失,非正常損耗,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非正常損耗,保管人能夠指證責任人的,免除賠償責任;

  2、保持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衛生;

  3、固定資產損壞以后,及時上報行政部修理或更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賬目;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實際情況協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行政部)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公司實施“誰使用,誰申購”的原則進行申購。各部門要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格式后附一),由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核后,行政部備案;

  2、經批準后,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一定要寫清楚購買物品的品牌、規格、數量、金額;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行政部負責驗收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之前將下月的固定資產申購單交到行政部,審核完成后,采購部應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購流程,行政部驗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資產的變更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員工之間變更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變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門經理、行政部審核通過后,將固定資產變更單交行政部辦理轉移登記后方可更換;

  2、在固定資產變更后,固定資產號碼重新編號。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告知行政部,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三),提出處理意見,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價值。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行政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4、如有需要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予以整理編號;

  2、固定資產編號:公司簡稱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門—購置年月+編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和年終兩次,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使用部門配合執行;

  2、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五),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擁有人、存放地等,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物相符。若有盤盈或盤虧,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

  資產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系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占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采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序。

  第五條

  公司采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采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并訂立相應的采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采購項目、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采購計劃,并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采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采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采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確定采購時點、采購批量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征、實際情況等因素,盡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采購單位應當根據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采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序:

  (一)采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后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采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采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審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后,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后,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審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于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審核后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準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履行報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設備、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的購置計劃,需注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采購單位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采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后再行采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結算后,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后,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簽上填寫資產編碼,并將標簽粘貼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后核對。

  第三十二條

  采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生產設備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審核確認,并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審核確認后,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準后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范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項目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項目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后,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設備、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準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采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采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后,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后,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后,由總經理會簽、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后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資產管理制度 7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序更加規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文件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文件,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于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00元(含2000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柜(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服務器、攝像頭、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代碼-子公司(分公司)代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碼及分公司代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設備、數碼相機、投影、打印機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家具;

  H表示服務器、路由器等IT專用設備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后,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范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后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并確認其可行后,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復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于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聯系售后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于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保存,復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后,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發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準后,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后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并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后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閑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資產管理制度 8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資產管理制度 9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馬達、儀表、工具、什項設備(各公司自分事務性什項設備及機電什項設備)。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賬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兩年以下,非出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定)應以用度科目列賬,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賬。

  第四條 管理部分

  固定資產按以 別,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分會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事務性什項設備由總務部分負責管理。

  (二)機械設備、馬達、儀表、機電性什項設備由公務部分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資材倉負責管理,第五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分管理,并會同會計部分依其種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粘貼樣簽。

  第六條 移交。

  職員調動時,對于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劃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第七條 增減講演。

  會計部分應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項目編制固定資產增減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聯送管理部分核對,并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 ,第一聯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分,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電腦處理的部分以電腦報表代替。

  第八條 清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應會同會計部分每年清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事務性什項設備)。另應于每季就固定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種別至少抽點十項,清點后應填盤存單(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兩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后一份送會計部分,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分對于盤盈和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并應依增置或減損的劃定辦理手續。

  第九條 增置、營造、修繕處理。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劃定辦理。

  第二節 增置及登記

  第十條 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筑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于增置驗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總務部分)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附件表3—3)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分簽章后,送會計部分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轉記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分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會計部分一般每月與管理部分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出罅漏事項立刻通知補正。

  第十一條 受贈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損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價者,得由管理部分會同會計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 登記。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產取得所 有權后,由總務部分同一辦理產權登記后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第十三條 保險。

  固定資產應依關于企業財務保險事務處理程序的劃定辦理保險。

  第三節 移轉、閑置及減損的處理

  第十四條 資產移轉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分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附件表3—4)一式三聯會同管理部分簽章后,送移入部分簽認(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聯,會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時簽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 (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分,轉讓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送移入部分,第四聯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托運部分自存,第二聯托運部分轉送會計部分暫存憑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注時間、車重以后,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日轉送托運部分的會計部分,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于一日內轉送收料部分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車重以后入廠,經點收后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收料部分的會計部分與第三聯核對。

  第十五條 資產送修處理。

  固定資產因故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劃定辦理,于送修時由工務部分或管理部分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分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越日轉送會計部分,第四、五、六聯承運商運送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作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分驗收后轉交會計部分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雜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并送回經辦部分。

  第十條出租名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應先會同會諸部分后按序呈(總)經理核準后辦理,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分以備核對,契約內容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房錢、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其出入廠區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并依第十條流程的劃定辦理。

  第十七條 減損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因減損已報廢者,應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附件表3—5)一式四聯。注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分及會計部分簽注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第一聯管理部分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分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典質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需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托部分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于拆移前,或拆移后無法繳庫時,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劃定辦理。

  第十八條 閑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以為無利用價值的閑置固定資產予以收拾整頓,填具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附件表3—6),擬定處理意見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劃定辦理:

  (一)管理部分的資產應即按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讓售部門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附件表3—7)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采購部分負責招商比價,并將比價結果轉記于標售比價單后,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第二聯呈報(總)經理核決后,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

  計部分以憑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以便發貨。

  (二)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物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注出入廠時間及過磅記實后,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并于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分,第四聯交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地翌日轉會計部分復核。

  (三)提貨出廠后管理部分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條 典質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經提供典質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分應事前備函寫典質編號及資產名稱、數目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典質權登記機構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第四節 工具、附屬設備、事務性雜項設備處理

  第二條 馬達、儀表處理。

  (一)本項資產經驗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資產增加半日加蓋附屬設備管理章(馬達或儀表如附屬于機械中驗收時,除比照第十條的劃定外,仍應按本條劃定處理),第一聯送管理部分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馬達、儀表專用卡片自訂),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歸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轉時應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資產登記卡上記載移轉情況,其出入廠區應填寫移轉交運單辦理交運。

  (三)需送廠外修理者、應比照第十五條的劃定辦理。

  (四)其保養細則由管理部分會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點一次,其閑置部門應比照第十八條的劃定處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訂管理對象的尺度(如寒氣機里的馬達不列入管理或幾馬力以上的馬達始列入管理的`對象等)。

  (七)減損的部門比照第十七條的劃定處理,減損單應加蓋附屬設備管理章以資區別。

  第二十一條 工具處理。

  (一)本 項資產的購置全部經過資材倉庫收料,未領用前由倉庫保管,歸入物料賬。

  (二)本項資產系指物料的工具類,但各公司得訂出各項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門。

  (三)本項資產列為人個保管時應依個人分別(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設立,經理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設立財產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顏色區分),一份存發料部分(倉庫),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領用時,由領用人開具材料領料單連同該科保存的卡片向倉庫領料,并在財產保管卡上簽認。

  (五)領用本 資產時,如系新領或追加者領料單須經總經理核準,如系以舊換新者,憑經理核準的領料單辦理。

  (六)移交時有關本項資產的保管清冊須增寫一份送管理部分,據以轉記財產保管卡。

  (七)本項資產于不用擬退回時,須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方能辦理退庫,資材倉庫對該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務性雜項設備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勿需經過物料賬處理,于驗收以后直接以設備或 用度列賬。

  (二)本項資產各公司應列出品別,于請購時由資材倉庫在請購單上加蓋列入財產管理章并會總管理部分后辦理請購。于辦理驗收后請購單的會計聯及倉庫聯同送會計部分收拾整頓付款,倉庫聯并于傳票開制后,由會計部分轉送管理部分轉記財產保管卡。

  (三)本項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分別設立財產保管卡。其作的自訂項目及保有的期限,超過保有期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四)對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對象,各公司得自訂項目及保有的期限,超過保有期限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資產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第三條 :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3、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

  4、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四條 :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校產室為二級管理機構,安排兼職校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財產的保管員每半年核對一次庫存情況。學校各組室為三級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好組內的資產。

  學校各相關人員歸口管理各類專用資產。分別是:財產保管員負責學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資產的管理,各類儀器設備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資產的管理;圖書館負責所有圖書資料方面資產的管理;各資產使用部門均為三級管理機構,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第二章采購制度

  第五條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

  第六條 ;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

  第七條 :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1、除局撥外教學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由總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由使用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擬出購置計劃草案;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校長審核。

  2、行政設備、設施,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計劃,再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報校長審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購的原則。各部門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計劃額度(或指標)及使用進度,由總務部門在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定期采購,批量發放,爭取做到零庫存。

  4、大型設備的購置及重大建設項目須經充分論證,報局審核。

  第三章資產登記與建帳

  第八條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

  第九條 :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

  第十一條: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第四章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第十二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四條: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沒有所在部門財產管理員和總務部門的共同驗證簽字,人事部門不得放行。

  第十五條: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條 :資產處置的形式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程序

  1、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2、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基建站有關部門審核。

  4、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第五章資產清查與報告

  第十八條: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歸口上報各二級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學校二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歸口管理的資產實行報告制度,按規定的報表格式和內容如實填寫資產變動情況表,經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后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處。

  第二十條:資產管理部門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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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資產管理制度 1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于2000元人民幣并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代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家俱;03:辦公設備;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件類;08:倉儲設備;09:通訊設備。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采購部幫助詢價),并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采購到貨后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將<收貨領用單>復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于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原件保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并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5.2.要通知行政部,并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并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系售后服務商;

  6.3.維修后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并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網絡設備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件,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后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

  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復印件交行政部,并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塊。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保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并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并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資產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10%

  2、機器設備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設備510%

  5、辦公家具及設備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家具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后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

  2、經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后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采購。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家具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06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xx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資產管理制度 3

  1.目的:為固定資產的正確核算,加強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范圍內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并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和計價

  3.1固定資產的標準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3.1.2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

  3.2固定資產的分類

  根據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資產按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專用設備、運輸設備、其他設備進行分類核算,按用途和現行會計制度還可分生產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

  3.3固定資產的計價

  3.3.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調試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3.3.2公司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應計入固定資產;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安裝、調試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3.4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3.3.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3.3.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所附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3.3.7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帳面原價(扣除原安裝成本),加上新的安裝調試成本、包裝費、運雜費等計價;

  3.3.8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固定資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后的金額計價;

  3.3.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技術性能,新舊程度和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重新估計計價;

  3.3.10購建期間交納的耕地占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3.4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3.4.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3.4.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4.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重估價值;

  3.4.5發現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4.固定資產的購置程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打報告申請購買,寫明用途、品種、數量、規格、單價、總金額,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能購買。

  4.2財務部根據批準購買手續以及正式發票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妥善管理,丟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損失,應追究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5.固定資產折舊管理

  5.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根據公司的技術狀況、承受力及生產經營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范圍確定執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5.2確定固定資產凈殘值率

  凈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5.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采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在凈殘值率確定為5%的情況下,分類折舊率如下:

  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筑物40年2.375%

  專用設備12年7.92%

  通用設備12年7.92%

  運輸設備6年15.83%

  其他設備5年19.00%

  5.4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范圍

  5.4.1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1.1房屋和建筑物;

  5.4.1.2在用的各類設備;

  5.4.1.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設備;

  5.4.1.4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4.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2.1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5.4.2.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5.4.2.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5.4.2.4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5.4.2.5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5.4.2.6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3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時間

  根據確定的折舊方法,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新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6.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6.1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工辦組織管理,驗收、編號、裝上標牌。設臺帳、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財務、使用單位各存一份。卡片內容包括:類別編號、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購置方式、購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點、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凈值、折舊率、建卡時間等。

  6.2固定資產購建交付使用時,由建設單位工程部提出驗收申請,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計、使用(存放、保管)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技術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蓋章認可。驗收單應由財務保存一份備案。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交工程部統一歸檔。

  6.3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保養。

  6.4設備在內部遷動,由遷出單位填列遷動設備及附件清單,經總工辦審核后,隨設備交給遷入單位,由遷入簽收后,再報財務部調帳。

  6.5停用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辦批準后對停用設備予以封存,并報財務部備案。封存設備要有標志,并須經使用單位清洗涂油后封存保管。設備啟封時,必須辦理啟封手續,并通知財務部。

  6.6生產經營設備的調出,由使用管理單位填寫調撥單經領導批準,完清財務手續后,方可調出。

  6.7生產設備進行改裝,使用公司提出申請由總工辦審查,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進行。所有改裝的方案圖紙、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歸入被改裝設備的檔案。審批文件及鑒定結論還須交一份到財務部備案。

  6.8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備等部門作出鑒定,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報廢,并將殘值收入交財務部,同時轉銷固定資產。

  6.9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核實帳、卡、物,并搞清使用現狀;

  6.9.2清查工作由總工辦統一組織安排,財務、使用單位參加,使用公司具體清查盤點,財務部監督盤點;

  6.9.3清查的方法,應以財務帳卡為準,以帳對卡,以卡對物,件件落實;

  6.9.4對清查結果必須進行全面審查。對出現的盈虧,必須及時進行匯總分析,逐項核實,查明原因,由有關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后予以處理,調整帳務。對閑置資產要摸清數量和類別,制定處理計劃。對帳外資產要及時入帳。

  6.10固定資產修理管理

  6.10.1固定資產計劃預防修理或者預防維修,應在保證修理質量、縮短修理時間、節約維修費用的前提下,優選修理方式或維修方式,合理規定修理周期及其結構、修理復雜系數、修理勞動量定額、修理費用和器材消耗定額、修理間歇時間定額等一系列修理定額標準。

  6.10.2維修計劃管理

  6.10.2.1固定資產維修項目,由使用單位申請,經總工辦審查、領導批準后實施;

  6.10.2.2固定資產年度維修計劃是公司固定資產維修系統全年的工作大綱,是貫徹計劃修理的基礎,是季度、月度維修計劃以及考核維修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年度維修計劃由總工辦負責編制,財務部參與,經有關領導審批后下達執行;

  6.10.2.3設備的大修計劃由總工辦編制,統一組織實施。設備的一、二級保養計劃,由使用單位根據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總工辦審查下達。儀器儀表定期檢查和校正計劃由質檢部門負責編制。動力設備、受壓容器、防雷裝置的預防性檢查計劃,由使用單位編制執行,報總工辦審查下達;

  6.10.2.4維修計劃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使用單位、修理主要項目、停歇時間、修理費用和計劃安排日期等;

  6.10.2.5編制各類計劃時,要做好綜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計劃同生產計劃的統籌平衡,修理任務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動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的基礎上編制修理費用預算。編制的各種修理費用預算,財務部均應進行審核,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據以執行;

  6.10.2.6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做好修理的技術準備工作,備品、配件的訂貨、制造、供應儲備工作,采用各種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領購物資、發放工資,必須經總工辦簽章。委托外加工、外購設備、配件、材料,對外預付款項等,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6.10.2.7固定資產修理完工后,由總工辦組織技術人員、主修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管理人員、財會人員、操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由有關人員簽章辦理交接手續;

  6.10.2.8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采用待攤或者預提的方法。采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沖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于預提費用的差額沖減有關費用。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資產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情況,使固定資產可發揮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閑置固定資產,避免浪費。同時使固定資產得到安全保護,防止遺失或被竊,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固定資產的管理范圍: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品,歸入流動資產類。

  2、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凈殘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舊計提年限20年、凈殘值率10%;機器設備折舊計提年限 10 年、凈殘值率10%;運輸工具,折舊計提年限10年、凈殘值率10%;計算機設備,折舊計提年限5年、凈殘值率10%;辦公家具及設備折舊計提年限5年、凈殘值率10%。

  三、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的財務部和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審計部是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

  1、財務部主要職責

  ⑴、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固定資產實行會計年度核算;

  ⑵、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賬、盤點。對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毀損、報廢及盤虧,經總經理審批后再進行會計處理;

  ⑶、負責權限范圍內固定資產的購建、提入折舊、盤盈盤虧、轉讓、租出、報廢、報損、報毀等會計處理的審批;

  ⑷、編制固定資產購建預算;

  ⑸、負責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

  2、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

  ⑵、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⑶、辦理固定資產入庫、領用、內部變動、處置、大修手續;

  ⑷、負責行政辦公、生活等方面的各類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資產的管理。

  ⑸、負責監督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終前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盤點,與財務部門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對賬,使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審計部的主要職責

  ⑴、監督固定資產購建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檢查;

  ⑵、監督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動產、不動產、受贈取得的處理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提出問責,上報處罰意見;

  ⑶、監督固定資產清理盤點執行情況;

  ⑷、負責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資產審計報告。

  4、固定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職責

  ⑴、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設立負責專管理員或兼職管理員對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維護、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調出、變更、處理必須經行政辦公室、財務部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⑵、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⑶、對閑置固定資產及時退回固定資產管理部門;

  ⑷、建立規范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臺賬;

  ⑸、定期組織年終與固定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對賬,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購置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預算增加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購報價單,簽署完畢的《固定資產購置申報表》,交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購置固定資產原則上應有兩人以上參與,購買時要貨比三家,保證質量;

  3、為某項投資計劃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另附固定資產計劃書或合同書,闡明計劃名稱、編號、擬購置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廠牌、數量、使用目的、預期效果、需用日期、購置預算金額等送管理部門審查;

  4、相關合同經行政、財務等相關部門及律師審核,領導核準后方可購置。

  5、重大項目固定資產的購置,按董事會批準的立項項目固定資產清單和建設投資概算購置。項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積以及設備行固定資產時,由總經理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審批。

  (二)驗收

  1、固定資產購入時,由行政辦公室會同使用部門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2、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建設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完工交付固定資產時,由工程部負責工程質量的驗收和編制工程決算,工程驗收合格后與行政辦公室及使用部門辦理交接。財務部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價。

  (三)領用及歸還

  1、固定資產采購后由辦公室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并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并在《領用單》上簽字,送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員進行出入庫登記,《領用單》一式兩份,辦公室和領用部門各一份;

  2、對直接購入、自建完工、集團調入、接受投資、盤盈、接受捐贈、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財務部及辦公室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將固定資產標簽粘貼于固定資產上;

  3、財務憑辦公室開的出入庫憑證予以報銷,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計提折舊;

  4、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依據人力資源部員工離職通知書,由辦公室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辦公室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四)保險、保管

  1、管理部門辦公室對所經管的固定資產按本公司的保險管理政策辦理投保;

  2、投保作業按《財物保險管理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3、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按放置場所分別填寫《固定資產存放明細表》一式二份,填寫該場所內所有容易搬動的固定資產編號,名稱、數量、安全維護人員姓名等資料,以利管理。

  4、《固定資產存放明細》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單位外,另一份應由使用部門張貼于該場所墻壁適當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設備的保護,應由使用部門制作標示門牌,懸掛顯眼位置,以明職責。

  (五)調撥、出租、外借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申請單》,一式三聯,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辦公室,辦理轉移登記。第一聯由辦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移入部門,第三聯送移出部門;

  2、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3、未經辦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責任;

  4、固定資產擬出租或外借時,辦公室應將租借事由、內容條件、歸還期限、保持原狀義務、附屬設備明細等經總經理核準,并簽訂契約后據以辦理。

  (六)閑置的處理

  固定資產因產品停止生產、加工工藝變更,設備更新等原因而閑置時,使用部門應以《閑置固定資產處理單》提報閑置原因和設備現狀連同該設備履歷資料經財會部門填記帳面價值,并擬訂處理對策后,經總經理核準,據以實施。

  (七)讓售(有償轉讓)

  辦公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讓售由行政辦公室會同財務部將讓售或有償轉讓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原取得日期、金額、帳面殘值、現狀及讓售(有償轉讓)理由,并根據其利用或參考市價訂出讓售底價,經總經理核準后,據以辦理讓售;

  2、固定資產的讓售(有償轉讓)以登報公開招標為原則,如因特殊情況需采用其他方式處理時,應將理由和讓售(有償轉讓)條件報經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八)維修

  1、由辦公室負責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整修售后維修服務。使用部門聯系辦公室,統一組織售后維修服務,如產生費用的計入使用部門辦公經費;

  2、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應分期攤銷計入期間費用,不得調整資產原值。對固定資產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則在發生當月直接計入期間費用。

  (九)報廢與折舊

  1、固定資產的報廢與折舊按財務規定執行。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①、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③、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④、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經營中使用,財務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

  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行政辦公室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轉 載于: )固定資產時由行政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行政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資產清查

  1、公司辦公室和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終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布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2、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公司紀委、辦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后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后,財務部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3、遇有下列情況,應當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全部或部分的臨時清查。

  ①、固定資產的人員調動工作;

  ②、因機構、業務變動,辦理財產交接;

  ③、固定資產發生非常損失事故;

  3、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以前,財務部門必須檢查有關財產增減變動的憑證是否齊全,如有尚未入賬的會計事項,應當及時入賬,主動與固定資產管理、倉庫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核對各項固定資產的收、付記錄,做到清查前的賬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辦室及使用部門應當將所經管的固定資產進行整理,對尚未點驗入庫和應當調撥出庫的固定資產,盡可能做好入庫和出庫手續,避免發生重點、漏點等差錯;

  5、固定資產清查應當逐一點清實物,包括查明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報廢和轉讓等情況是否正常等等。發現沒有入賬的固定資產,應當查明原因,及時入賬。在清查中發現毀損情況,應當查明毀損的程度、原因和責任以后,在清查表內加以注明,并提出處理意見;

  6、盤點表需由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及辦公室審核確認,財務部并根據總經理簽署的意見,對盈虧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7、審計部清查中發現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短缺和盈余,經查明核實以后,經資產清查小組審核,報公司領導集體審批。

  六、獎懲

  (一)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固定資產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職守,違反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造成固定資產損失者,應予賠償。賠償數額依據損失大小和責任大小確定,同時追究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資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資產管理制度 5

  一、制定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管理流程,明確在申購、采購、使用、報廢等各環節的權、責、利,明確部門與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的標準

  本公司將單位價值在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過年的設備、器具、工具,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分類

  1、電子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電話,裝訂機等相關辦公設備;

  2、辦公家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與公司經營、辦公有關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

  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變更、報廢等,都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分發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個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職責:

  1、審核部門要求申購的固定資產是否合理;

  2、驗收采購回來的`固定資產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庫;

  3、將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實到個人;

  4、對固定資產的變更進行記錄;

  5、審核使用年限過長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報廢;

  6、對固定資產編號、登記、每年固定盤點固定資產,做到賬物相符。

  個人管理職責:

  1、負責監管、保存好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固定資產,公司實施“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固定資產發生遺失,非正常損耗,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非正常損耗,保管人能夠指證責任人的,免除賠償責任;

  2、保持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衛生;

  3、固定資產損壞以后,及時上報行政部修理或更換。

  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賬目;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進行財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5、根據實際情況協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行政部)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公司實施“誰使用,誰申購”的原則進行申購。各部門要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格式后附一),由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核后,行政部備案;

  2、經批準后,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采購,一定要寫清楚購買物品的品牌、規格、數量、金額;

  3、固定資產收到后,由行政部負責驗收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4、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之前將下月的固定資產申購單交到行政部,審核完成后,采購部應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購流程,行政部驗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資產的變更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員工之間變更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變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門經理、行政部審核通過后,將固定資產變更單交行政部辦理轉移登記后方可更換;

  2、在固定資產變更后,固定資產號碼重新編號。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告知行政部,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后附三),提出處理意見,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價值。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行政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

  4、如有需要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財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對公司所有固定資產予以整理編號;

  2、固定資產編號:公司簡稱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門—購置年月+編號:

  九、固定資產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和年終兩次,由行政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使用部門配合執行;

  2、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后附五),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擁有人、存放地等,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物相符。若有盤盈或盤虧,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財務調整。

  資產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系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占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采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序。

  第五條

  公司采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采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并訂立相應的采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采購項目、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采購計劃,并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采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采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采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確定采購時點、采購批量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征、實際情況等因素,盡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采購單位應當根據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采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序:

  (一)采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后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采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采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審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后,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后,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審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于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審核后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準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履行報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設備、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的購置計劃,需注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采購單位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采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后再行采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結算后,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后,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簽上填寫資產編碼,并將標簽粘貼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后核對。

  第三十二條

  采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生產設備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審核確認,并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審核確認后,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準后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范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項目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項目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后,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設備、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準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采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采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后,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后,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后,由總經理會簽、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后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資產管理制度 7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序更加規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文件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文件,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于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00元(含2000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柜(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服務器、攝像頭、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代碼-子公司(分公司)代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碼及分公司代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設備、數碼相機、投影、打印機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家具;

  H表示服務器、路由器等IT專用設備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后,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范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后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并確認其可行后,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復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于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聯系售后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于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保存,復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后,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發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準后,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后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并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后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閑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資產管理制度 8

  第一條 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而言。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者。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者。

  第三條 盤點方式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材部門或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科與會計科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得采取重點盤點。

  (三)月份檢查

  由檢核部門(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照會其部門主管后,會同經管部門,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 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事業部主管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三)復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及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含科長、廠長、處長),負責盤點監督之責。

  (四)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門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八)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 盤點前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

  由財務部門主管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呈總經理核定后,公布實施。

  (二)經管部門將應行盤點的財務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門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并置標示牌。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門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后,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門。

  (三)盤點期間已收到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的原、物料,應另行分別存放,并予以標示。

  第六條 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一)財務部門應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簽發盤點通知,并負責召集各事業部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后,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二)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至于各生產單位于盤點期間所需用料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三)年中、年終盤點,原則上應采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時,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方式進行。

  (四)盤點應盡量采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物數量,應于確定后,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后不得更改。

  (五)盤點物品時,會點人均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于“盤點統計表”,并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于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后,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匯總編制“盤存表”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門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門,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 不定期抽點

  (一)由總經理室視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門填具“財務抽點通知單”于呈報總經理核準后辦理。

  (二)盤點日期及項目,以不預先通知經營部門為原則。

  (三)盤點前應由會計部門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確實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四)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 盤點報告

  (一)財務部門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一式三聯,送經管部門填列差異原因的說明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匯總轉呈總經理簽核,第一聯送經管部門,第三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二聯財務部門自存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二)不定期抽點,應于盤點后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后二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三)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凈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余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 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一)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門會同經管部門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于盤點當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后辦理。

  (三)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并于核對賬冊后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四)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認后呈核,第一聯經管部門存,第二聯財務部門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五)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狀等應確實核對認定,會點人依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后呈核。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存財務部門第三聯送往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

  第十條 存貨盤點

  (一)存貨的盤點,以當月最末一日舉行為原則。

  (二)存貨,原則上采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須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始得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項目盤點

  (一)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簽認。第一聯存經管部門,第二聯財務部門存查,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二)銷貨退回的成品,應于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三)經管部門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的影印本,送財務部門核查。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對于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必須深入了解。

  (二)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須依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復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經事先報備核準,否則以曠職論處。

  (三)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因此盤點開始后應停止財物的進出及移動。

  (四)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均須經盤點人員簽認始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

  (五)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實資料為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記錄之。

  (六)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得報加班或經主管核準可以輪流編排補休。

  (七)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復盤人指揮監督。

  (八)盤點終了由各組復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準后始得離開崗位。

  第十三條 盤點工作獎懲

  (一)盤點工作事務人員要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由主盤人簽報,各嘉獎一次,以資獎勵。

  (二)違反本辦法的視其違反情節的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事部門議處。

  第十四條 賬載錯誤處理

  (一)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申誡以上處分,情況嚴重者,應層呈總經理議處。

  (二)賬載數字如有涂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 賠償處理

  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者,應送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一)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二)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三)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資產管理制度 9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機械設備、馬達、儀表、工具、什項設備(各公司自分事務性什項設備及機電什項設備)。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賬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兩年以下,非出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定)應以用度科目列賬,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賬。

  第四條 管理部分

  固定資產按以 別,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分會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事務性什項設備由總務部分負責管理。

  (二)機械設備、馬達、儀表、機電性什項設備由公務部分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資材倉負責管理,第五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即歸管理部分管理,并會同會計部分依其種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系,予以分類編號并粘貼樣簽。

  第六條 移交。

  職員調動時,對于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劃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第七條 增減講演。

  會計部分應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項目編制固定資產增減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聯送管理部分核對,并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 ,第一聯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分,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電腦處理的部分以電腦報表代替。

  第八條 清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應會同會計部分每年清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事務性什項設備)。另應于每季就固定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種別至少抽點十項,清點后應填盤存單(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兩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后一份送會計部分,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分對于盤盈和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并應依增置或減損的劃定辦理手續。

  第九條 增置、營造、修繕處理。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劃定辦理。

  第二節 增置及登記

  第十條 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筑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于增置驗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總務部分)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附件表3—3)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分簽章后,送會計部分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轉記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分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會計部分一般每月與管理部分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出罅漏事項立刻通知補正。

  第十一條 受贈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損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價者,得由管理部分會同會計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 登記。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動產取得所 有權后,由總務部分同一辦理產權登記后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第十三條 保險。

  固定資產應依關于企業財務保險事務處理程序的劃定辦理保險。

  第三節 移轉、閑置及減損的處理

  第十四條 資產移轉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什項設備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分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附件表3—4)一式三聯會同管理部分簽章后,送移入部分簽認(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聯,會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時簽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 (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分,轉讓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送移入部分,第四聯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托運部分自存,第二聯托運部分轉送會計部分暫存憑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注時間、車重以后,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日轉送托運部分的會計部分,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于一日內轉送收料部分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四、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車重以后入廠,經點收后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于翌晨轉送收料部分的會計部分與第三聯核對。

  第十五條 資產送修處理。

  固定資產因故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劃定辦理,于送修時由工務部分或管理部分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分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由守衛暫存,于越日轉送會計部分,第四、五、六聯承運商運送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作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分驗收后轉交會計部分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雜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并送回經辦部分。

  第十條出租名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應先會同會諸部分后按序呈(總)經理核準后辦理,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分以備核對,契約內容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房錢、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其出入廠區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并依第十條流程的劃定辦理。

  第十七條 減損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運輸設備、機械設備、機電性什項設備因減損已報廢者,應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附件表3—5)一式四聯。注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分及會計部分簽注處理意見后呈報(總)經理,經核準后,第一聯管理部分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分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典質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需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托部分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于拆移前,或拆移后無法繳庫時,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劃定辦理。

  第十八條 閑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以為無利用價值的閑置固定資產予以收拾整頓,填具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附件表3—6),擬定處理意見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劃定辦理:

  (一)管理部分的資產應即按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讓售部門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附件表3—7)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采購部分負責招商比價,并將比價結果轉記于標售比價單后,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一、第二聯呈報(總)經理核決后,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

  計部分以憑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分以便發貨。

  (二)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物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注出入廠時間及過磅記實后,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并于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分,第四聯交承購商收執,第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地翌日轉會計部分復核。

  (三)提貨出廠后管理部分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條 典質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經提供典質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分應事前備函寫典質編號及資產名稱、數目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典質權登記機構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第四節 工具、附屬設備、事務性雜項設備處理

  第二條 馬達、儀表處理。

  (一)本項資產經驗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資產增加半日加蓋附屬設備管理章(馬達或儀表如附屬于機械中驗收時,除比照第十條的劃定外,仍應按本條劃定處理),第一聯送管理部分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馬達、儀表專用卡片自訂),第二聯送會計部分,第三聯歸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轉時應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資產登記卡上記載移轉情況,其出入廠區應填寫移轉交運單辦理交運。

  (三)需送廠外修理者、應比照第十五條的劃定辦理。

  (四)其保養細則由管理部分會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點一次,其閑置部門應比照第十八條的劃定處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訂管理對象的尺度(如寒氣機里的馬達不列入管理或幾馬力以上的馬達始列入管理的`對象等)。

  (七)減損的部門比照第十七條的劃定處理,減損單應加蓋附屬設備管理章以資區別。

  第二十一條 工具處理。

  (一)本 項資產的購置全部經過資材倉庫收料,未領用前由倉庫保管,歸入物料賬。

  (二)本項資產系指物料的工具類,但各公司得訂出各項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門。

  (三)本項資產列為人個保管時應依個人分別(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設立,經理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設立財產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顏色區分),一份存發料部分(倉庫),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領用時,由領用人開具材料領料單連同該科保存的卡片向倉庫領料,并在財產保管卡上簽認。

  (五)領用本 資產時,如系新領或追加者領料單須經總經理核準,如系以舊換新者,憑經理核準的領料單辦理。

  (六)移交時有關本項資產的保管清冊須增寫一份送管理部分,據以轉記財產保管卡。

  (七)本項資產于不用擬退回時,須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方能辦理退庫,資材倉庫對該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務性雜項設備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勿需經過物料賬處理,于驗收以后直接以設備或 用度列賬。

  (二)本項資產各公司應列出品別,于請購時由資材倉庫在請購單上加蓋列入財產管理章并會總管理部分后辦理請購。于辦理驗收后請購單的會計聯及倉庫聯同送會計部分收拾整頓付款,倉庫聯并于傳票開制后,由會計部分轉送管理部分轉記財產保管卡。

  (三)本項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分別設立財產保管卡。其作的自訂項目及保有的期限,超過保有期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四)對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對象,各公司得自訂項目及保有的期限,超過保有期限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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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第三條 :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3、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

  4、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四條 :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校產室為二級管理機構,安排兼職校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財產的保管員每半年核對一次庫存情況。學校各組室為三級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好組內的資產。

  學校各相關人員歸口管理各類專用資產。分別是:財產保管員負責學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資產的管理,各類儀器設備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資產的管理;圖書館負責所有圖書資料方面資產的管理;各資產使用部門均為三級管理機構,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第二章采購制度

  第五條 :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

  第六條 ;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

  第七條 :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1、除局撥外教學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由總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由使用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擬出購置計劃草案;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校長審核。

  2、行政設備、設施,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計劃,再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報校長審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購的原則。各部門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計劃額度(或指標)及使用進度,由總務部門在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定期采購,批量發放,爭取做到零庫存。

  4、大型設備的購置及重大建設項目須經充分論證,報局審核。

  第三章資產登記與建帳

  第八條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

  第九條 :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

  第十一條: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第四章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第十二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四條: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沒有所在部門財產管理員和總務部門的共同驗證簽字,人事部門不得放行。

  第十五條: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條 :資產處置的形式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程序

  1、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2、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基建站有關部門審核。

  4、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第五章資產清查與報告

  第十八條: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歸口上報各二級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學校二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歸口管理的資產實行報告制度,按規定的報表格式和內容如實填寫資產變動情況表,經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后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處。

  第二十條:資產管理部門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