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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通用2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于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于開展并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優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⑴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⑵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⑶負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購;
⑷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⑸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⑹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審核、監控研發、測試的數據和結果;⑺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檔管理;
⑻負責實驗項目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⑼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⑽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⑾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⑴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⑵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⑶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⑷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⑸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⑹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⑴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⑵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帳目檔案;
⑶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⑷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⑸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并經批準,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
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準同意后,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并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租借應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于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該儀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并按儀器設備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制上墻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咳嗽幣細裰蔥脅⒍醬僂飫慈嗽弊袷亍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并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后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范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并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及其耗材的采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周提出并報批。對采購回來的儀器設備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并做好儀器設備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運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設備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設備,須經實驗室負
責人簽字批準。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設備。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設備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經批準后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設備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并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設備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后、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審核后,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設備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設備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帳冊,藥品試劑購進后,及時驗收、記帳,使用后及時消帳,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采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制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制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制,應貼上標識,注明試劑名稱、濃度、配制時間、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注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⑴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堿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⑵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⑷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簽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⑸酸和堿,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⑹揮發性藥品試劑應于陰涼避光處保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⑺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⑻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沖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⑼使用有揮發性強酸、堿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⑽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淀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⑾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⑿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簽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簽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簽;瓶塞開啟后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污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⒀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嘩、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嚴格按《技術中心科技樓衛生區域責任劃分表》落實衛生責任制。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后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設備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干凈,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恒溫(20~25℃)、恒濕(相對濕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后用鹽水洗凈,并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堿或其它堿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濕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堿性物質濺傷眼睛后,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干凈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后用生理鹽水沖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后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傷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后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試行。在試行過程之中發現問題則另行修訂、完善。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
1、目的
實驗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了使實驗室設備充分發揮作用,改善實驗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僅供xxxx公司研發人員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3、管理條例
3.1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1)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專管員同意。
(2)實驗人員不能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實驗室。
(3)未經實驗室主管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更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4)外單位來訪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進入實驗室,由我司人員全程陪同。
(5)實驗人員每次使用實驗儀器都要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使用人姓名、使用儀器名稱、使用目的、具體使用時間、使用效果、批準人姓名。
(6)實驗人員使用完儀器后要按‘關機按鈕’進行關機,不能直接斷開電源。
(7)實驗室實行全面禁煙,嚴禁任何人在室內吸煙,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8)實驗人員不允許在實驗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飲食、午休等。
(9)實驗人員要保持實驗室及實驗設備的清潔衛生。
3.2實驗人員職責
(1)實驗人員要服從實驗室專管員的管理,嚴格遵守本室各項管理制度。
(2)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穿著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
(3)實驗人員操作儀器時除了穿著防靜電服、防靜電鞋外,還需穿戴防靜電腕帶或者防靜電手套。
(4)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實驗室。
(5)實驗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超出公司產品實驗范圍以外的工作。
(6)實驗人員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用后清理自己的個人物品,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儀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室專管員。
(7)實驗人員不得擅自挪動實驗室的公用儀器和物品。
(8)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如有發現,專管員有權清理隨意亂放的物品。
(9)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不得帶走實驗室內任何物品。
3.3實驗室專管員職責
(1)實驗室實行專管員負責制,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
(2)實驗室內所有儀器都需要建檔建卡,每臺實驗儀器上要有明顯的設備標識。
(3)專管員需要熟練掌握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規范的儀器設備操作使用流程,做好儀器設備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
(4)專管員要定期對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和標定,具備儀器設備故障診斷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對大故障及時聯系廠家進行維修。
(5)專管員要對所有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包括儀器設備(含配套設備、配件、備件、附件等)的.說明書,技術資料、使用記錄,日常的維護維修記錄及相關消耗材料的記錄。
(6)專管員在下班前要關閉實驗室照明燈和空調。
3.4實驗室溫濕度控制
(1)儀器環境溫度(最佳):21-25攝氏度。
(2)儀器環境濕度(最佳):40-65%RH。
3.5、射頻設備日常維護
(1)合理地設定儀器的量程范圍,必要時加衰減器;切換射頻信號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2)高頻射頻電纜與儀器射頻端口要匹配,射頻電纜與設備的射頻頭連接時應盡量采用匹配的力矩扳手;
(3)連接時應保持射頻電纜的接口與儀器的射頻端口垂直,射頻電纜的緊固過程應順暢,不得施加強力;
(4)設備處于空閑狀態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5)注意設備的出入風口不要被阻擋。
(6)如果發現設備因灰塵堆積發熱(使用2小時左右,機殼明顯發熱),專管員可以在靜電防護措施下,用吸塵器吸除灰塵;
(7)射頻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由專管員負責。
3.6射頻設備升級校準
(1)射頻設備升級校準由專管員負責,根據設備使用年限向實驗室主管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安排有校準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儀器校準。
3.7衛生管理
實驗室主管和專管員在每月的30號進行實驗室大清潔,清潔所有實驗設備和實驗室公共部分的衛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廢棄物品等。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3
1.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實驗室隸屬于質技部,主要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批量性抽檢項目驗證、樣機件測試等工作。
3.1實驗室負責人
3.1.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1.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1.3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請;
3.1.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3.1.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1.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1.7指導和撰寫實驗和測試報告,實驗室文檔管理;
3.1.8負責實驗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3.1.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2儀器設備管理員
3.2.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2.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2.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3.2.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3.2.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評價。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
4.2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中的任何設備。實驗室設備租借按程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4對于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以上預約登記。
4.5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6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嚴禁煙火。
5.6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5.7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8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5.9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0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11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建立《測量設備臺賬》,質技部建立儀器、設備技術檔案,并填入《測量設備臺賬》。
6.1.2儀器設備列入《檢測設備周期檢定計劃》。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可批準啟用。
6.1.4實驗室管理員對儀器設備及監測/檢測有重要意義的標準物質建立技術檔案。
6.1.5實驗室管理員至少每年2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按《檢測設備周期檢定計劃》對即將到期的儀器設備申請安排送檢。
6.1.6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臺儀器都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范,監測/檢測規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4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5凡經過載或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
6.3儀器設備周轉
6.3.1測量設備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必須按《測量設備借用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而儀器設備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準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全測量設備調配,按調配單辦理交接手續。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儀器設備,須經使用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報公司上級主管批準后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測量設備,應由公司上級主管與借出單位協商同意后,經公司上級主管批準,由擬使用者辦理借入交接手續。
6.4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4.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4.4儀器、設備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測量設備維修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審核,上級主管批準后,及時送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測量設備應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庫房中,且由專人管理,與實驗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隨用隨領,剩余及時退庫。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存放庫房應當配備防盜、防火、放水設施。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任何領用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者,必須持有主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領用物品名稱、數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劇毒物品領用時需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該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庫內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
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劇毒化學物品庫。
7.6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記,方可報廢。
7.8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鬧、抽煙。
8.2嚴格衛生責任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潔凈。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和水池管道等,下免影響下次正常使用。
8.3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4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附則
9.1本制度由質技部起草,最終解釋權及修訂權歸質技部所有;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4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5
一.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且具有相應資質的試驗檢測人員,并制定培訓計劃,對試驗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培訓,提高檢測能力和水平。
二.實驗室應配備能滿足試驗檢測需要的儀器設備,且相關儀器設備必須按有關規定和規范進行定期計量檢定,強制檢定的委托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非強制檢定的儀器設備可按照相關的自檢規范由實驗室具有相關計量資質的人員進行自檢。
三.實驗室附近不得有振動源、噪聲、強光、強磁場、化學腐蝕、放射線等等對試驗工作有影響的不利環境因素。
四.實驗室應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隨地吐痰,亂丟贓物,實驗室應定期進行打掃清潔,制定相關的環境衛生制度。
五.實驗室應加強安全、環保管理,要有防火防盜意識,加強化學物品及電源導線開關等的檢查,避免因火災而造成財務和資料的重大損失,配備滅火器和消防用砂,相關人員要了解相關滅火器的使用,具備一定的防火防盜知識,實驗室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要求制定相應的防火防盜制度。
六.試驗的廢水、廢液應沉淀后再排放;化學廢液自己無法處理的.應送當地專門機構進行處理;固體廢棄物應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七.實驗室應嚴格執行計量法,按規定周期對儀器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確保數據準確,儀器設備由保管人保管,試驗儀器保管人應對保管的儀器負責,按時或者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在使用前檢查是否正常和計量是否準確,并定期及時地對試驗儀器進行計量檢定,貼好相關的計量檢定標志,填好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實驗室應根據實驗室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試驗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八.實驗室應加強樣品的管理,制定樣品管理制度。
九.實驗室技術資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分類保存,建立各種細致完備的臺帳,便于使用查看和管理,實驗室應建立資料管理制度。
十.實驗室應對檢測事故進行分析和及時報告,建立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十一.實驗室應提供公正、科學、準確的數據和優質的服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檢測標準和規程以及檢測工作程序,不受任何利益驅動而偏離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場,檢測活動不受任何內部和外部的商務、財務及其它不良干預,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判斷的獨立性。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6
試驗室管理制度
1、試驗室是進行試驗檢測分析、保存試驗儀器用具和出具試驗資料的重要場所。應保持嚴肅安靜,非本試驗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試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按指定位置安放試驗器具。
3、正確使用儀器,經常維護,不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4、對所委托試驗項目要填寫委托單,并按委托內容填寫派工單交相關組室進行試驗檢測。
5、為保證試驗結論準確,數據真實。試驗人員必須排除各種干撓,做到實事求是。
6、試驗原始記錄應做到詳細、整潔,并用鋼筆填寫及簽名。
7、試驗檢測報告須經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后方可有效。
8、試驗委托單、派工單、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一并歸檔保存。
9、儀器與設備應明確責任人,注意維護保養。
10、為滿足用戶的要求,既有明確分工,同時又相互配合,使其準確及時。
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1.檢驗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通過本公司考核持證上崗。
2.工作時應不少于2人(持證上崗),整個過程應獨立完成。
3.檢驗人員應嚴格按照各檢驗項目的國家標準和本公司制定的儀器操作 規程和檢驗實施細則進行,做好完整記錄,不得弄虛作假。
4.檢測室內的設備、安全、衛生等應由檢測室內部專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檢測室。
6.當儀器設備處于工作狀態時,檢驗人員不得離開,檢驗人員離開檢測室時,照明電及門窗等要關好。
7.在檢測室內不得做與檢驗工作無關的事。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購置儀器設備,均由檢測室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技術負責人申核,報經理批準,由供應部統一辦理。
2.對新購置的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驗收,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后,建立設備檔案、設備檢定周期表。
3.儀器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機一盒。檢驗設備檢定完畢后,設備管理員應進行設備編號,并根據不同的檢定情況,加貼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制訂的(綠、黃、紅)三色標志,分別表示儀器設備檢定結果為合格、準用、停用三種狀態。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毀有效標志。
4.主要儀器設備須建立設備使用記錄、借用記錄和維修記錄。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并存檔。經常檢查、清點,確保配件完整、齊全。檢驗人員必須自覺愛護儀器設備,正確使用儀器。經常保持儀器設備整潔、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塵。
樣品收發管理制度
1.采樣人員將樣品交收樣員,由收樣員驗收樣品。樣品的標簽上,委托編號是否與樣品流轉單一致。
2.收樣員對樣品進行登記,填寫檢驗單,并與樣品一并交給檢測室主管,做好樣品收發登記臺帳。
3.任何人不得將樣品移作它用,檢驗完畢后,妥善處理。
4.樣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齊、有序,各種樣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丟失或損壞樣品,均按檢驗事故處理。
人員培訓制度
1.凡從事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2.學習 專業學習:在自學的基礎上,檢測室組織集體學習和討論,或請專家講座。學習內容主要是專業基礎理論、國家檢驗規范、標準、檢定、調試、測試及檢驗經驗交流等,包括新技術、新方法。 非專業學習:學習內容主要是,計量法、標準化法、法定計量單位、數值修約、術語、電腦知識等。 由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會同檢測室負責人制定學習的計劃,報經理批準,然后按計劃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外出培訓:根據需要在年末填寫次年培訓的`申請,業務室主管編制計劃,報經理批準。
3.從事檢驗的人員通過專業培訓或自學互助,經公司考核小組考核,取得上崗證后方能從事檢驗工作。
4.凡從事檢驗的人員,必須通過公司組織的技術考核。其考核內容包括專業操作技能、檢驗知識、誤差理論、本公司制定的《質量手冊》內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檢測室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組織人員學習有關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規,制定有關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嚴格按有關制度辦理領用手續,并制定相應安全措施,有關人員應認真執行;
5.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風、明顯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檢測室的鑰匙應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7.經常保持檢測室環境整潔,設備器材擺放整齊;
8.未經檢測室主管許可,任何人不許隨意動用儀器設備,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不聽指導或違犯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并按規定給以必要的處罰。
9.下班后和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清理檢測室用品和場地。遇較長節假日應做好檢測室的通風和防護,以防儀器設備的銹蝕和霉變。
10.對違犯有關規定忽視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盜案件發生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標樣室管理制度
1、本室溫度為20±2℃,相對濕度95%以上,并由專人負責檢查每日的溫度、濕度,每日記錄兩次,保證室內符合規定的溫度和濕度。控制儀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溫、濕度控制裝置或改變已有的設置。
2、試件擺放在支架上有規律,試件間距至少保持10~20㎜,試件表面保持潮濕,并不得被水直接沖淋。
3、每個試件都必須標有樣品編號標簽。取樣前必須認真核對編號,避免出錯。
4、如發現溫、濕度出現異常,應立即采取措施,并上報負責人,并作好記錄。
5、實驗人員在本室的停留時間不宜過長,特別是與外界溫差較大時,易引起人體不適(尤其夏季)。
6、謝絕無關人員進入本室。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7
1、所有藥品、標樣、溶液都應有標簽,絕對不要在容器內裝入與標簽不相符的藥品。
2、禁止使用實驗室的器皿盛裝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裝藥品,更不要用燒杯等當茶具使用。
3、濃酸、燒堿具有強烈的腐蝕性,切勿濺到皮膚和衣服上,使用濃硝酸、鹽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時,均應在通風廚或在通風情況下操作,如不小心濺到皮膚或眼內,應立即用水沖洗,然后用5%碳酸氫納溶液(酸腐蝕時采用)或5%硼酸溶液(堿腐蝕時采用)沖洗,最后用水沖洗。
4、易燃溶劑加熱時,必須在水浴或沙浴中進行,避免使用明火。切忌將熱電爐放入實驗柜中,以免發生火災。
5、裝過強腐蝕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應由操作者親手洗凈。空試劑瓶要統一處理,不可亂扔,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6、移動、開啟大瓶液體藥品時,不能將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墊墊好,若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軟后開啟,嚴禁用錘砸、打,以防破裂。
7、取下正在沸騰的溶液時,應用瓶夾先輕搖動以后取下,以免濺出傷人。
8、將玻璃棒、玻璃管、溫度計等插入或拔出膠塞、膠布時應墊有棉布,兩手都要靠近塞子或用甘油、甚至水,都可以將玻璃導管很容易插入或拔出塞孔中,切不可強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斷刺傷人。
9、開啟高壓氣瓶時應緩慢,并不得將出口對人。
10、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要嚴禁煙火,不準吸煙或動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必須符合安全存放要求。使用酒精噴燈時,應先將氣孔調小,再點燃。酒精不能加的太多,用后應及時熄滅酒精燈。
11、嚴禁用濕手去開啟電閘和電器開關,凡漏電儀器不要使用,以免觸電。
12、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位置,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
13、發生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現場。
14、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走道暢通,設備器材擺放整齊。實驗室用的所有儀器,都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儀器使用完畢后拔出插頭,將儀器各部旋鈕恢復到原位。
15、下班時,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種資料,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8
1、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不得任意挪作他用,要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進行。
2、在實驗室短缺的情況下,實驗教師要根據各年級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實驗室的使用。
3、在學生第一次上實驗課前,老師要向學生提出具體的實驗要求,并向學生進行愛護公物、儀器的教育,同時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4、學生持實驗報告冊進入實驗室,按座次表入座,保持室內安靜,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每個實驗小組要選出一名負責人。
5、學生要在任課教師的要求指導下,按操作規則,認真細致地完成實驗,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洗、整理儀器,由小組負責人檢查,征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6、學生在實驗中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要及時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按規定賠償。
7、要自覺保持實驗室的衛生,不要隨意往實驗桌內或地面亂扔雜物。
8、實驗室要保證實驗教學使用,隨時向教師和學生開放,創造條件支持教師多開學生實驗,以提高學生親自動手的能力。
9、學生要在有組織的.情況下,隨時可以到實驗室進行實驗,并向一切科技小組活動提供方便。
10、實驗教師要樹立一切為實驗教學服務的思想,要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確保實驗教學的順利完成。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9
1、實驗室要專室專用,不堆放公私雜物,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儀器設備不得挪作它用,未經允許不得搬出實驗室,不能據為己有。
2、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教師和管理人員要遵守實驗室的'一切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有權對違章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或提出處理意見。
3、實驗室裝備要及時計劃,按時采購,并驗收登記入帳,任何時候做到帳物相符。移交時須清點清楚,問題處理妥善,才能轉交。
4、儀器設備按分類編號,陳列美觀,整齊清潔。 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曬、防害等工作,未經許可不得隨便挪動。
5、任何儀器的挪用、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任課教師領用,必須提出使用計劃,填好“實驗通知單”擇時交管理人員提前準備。使用完畢當時歸還,檢查完好后注銷。電教設備也同樣。儀器一律不得外借,違者學校規定誰借出誰負主要責任。
6、愛護儀器,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找,誰上課實驗室財產由誰負責,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廢要嚴格審批手續。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銹、防腐、防蟲、防霉等工作,使儀器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7、建立健全檔案和實驗教學檔案并妥善保管。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等技術文件、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應分類裝訂成冊。
8、管理室建好“兩帳一冊”,實驗員學習大綱及儀器說明書。做好一切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安全。
9、必須完成計劃并填好記錄單。
10、充分尊重實驗管理人員,自覺得按規章辦事,為實驗教學做好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好儀器,提高我校實驗管理水平努力。
11、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多功能作用。師德師風建設社會問卷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0
1、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2、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3、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4、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5、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6、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7、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8、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1
1、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4、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5、建立實驗室日記、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科任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組織學生有序離室。
6、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2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是提高學生動手能力,理論聯系實際的極好課堂,必須認真按有關管理制度行事。
1、每學期末,實驗員應根據學校下達的學期教學,科研任務的要求,對實驗室工作進行統一規劃安排,編制好工作進程表。
2、凡計劃內的實驗、科研項目,實驗員應提前做好必要的準備,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實驗質量。凡計劃外的實驗、科研項目,須征得實驗員同意后,才可進行實驗。
3、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參觀,需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有校方人員陪同,校外人員到實驗室做實驗,需經教務科批準,到財務科支付實驗費用后,實驗員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納校外人員進實驗室做實驗。
4、學生進實驗室做實驗,必須聽從實驗員的統一安排,保持室內安靜,不準追逐吵鬧,不準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紙屑,不準動與本次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及其他器材。在有凈化要求的實驗室做實驗,進室前,應換穿工作服、工作鞋等,離開實驗室不做實驗時,應將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處,任何人不得穿離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必須嚴格按《實驗指導書》所寫的實驗步驟進行,不準隨意更改。實驗儀器和設備要通電、開機,必須經實驗指導老師或實驗員檢查同意后再進行。
6、實驗過程中,若發生故障或事故,應立即停電、停機、切斷電源和實驗,并報告指導老師或實驗員,等候處理。
7、對不聽從安排,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影響實驗室工作或損壞儀器設備者,要視其情節輕重,認識錯誤態度,給予罰款或行政處分。
8、實驗完畢,學生應在實驗員帶領下,對實驗室物品進行整理,小型儀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儀器,設備要加蓋防塵罩,其余器材要擺放整齊。
9、實驗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實驗器材管理制度,愛護國家財產,管理好實驗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實驗室要經常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室無關的任何物資。
10、下班前,實驗員應認真檢查實驗室的門、窗、水、電、是否關好,經確認無誤后,才可離室。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3
一、實驗室制度管理:
儀器設備保管使用制度、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安全防護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實驗員)考核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并嚴格執行。學生實驗守則應張貼在實驗室前方,其余規章制度分別張貼于實驗教師(實驗員)辦公室和準備室。
二、實驗室賬冊管理:
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記錄及時,準確。“總賬”一年填寫一次;學期中儀器數量增加或減少登入“分類賬”;玻璃儀器、藥品的增、減及時登入“低值易耗品賬”,并接受財務監督。做到定期盤點,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總賬、分類賬的賬、卡、物相符率達100%,低值易耗品的賬、物相符率不低于90%。
三、實驗設備管理
1、學生實驗桌應排列整齊,并固定于地面,每張實驗桌均須編序號。
2、儀器櫥擺放時應注意采光、通風、美觀以及方便儀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舊儀器櫥要相對分開,高矮、式樣相近的.儀器櫥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儀器櫥定位后要編號,一般用油漆編于儀器櫥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學生愛護實驗桌及水電設施,不在實驗桌上亂涂亂寫,不旋轉送水管道和整體水龍頭,不將抹布晾在水龍頭上,不拉松電源線,注意保護電源插座。實驗教師要經常檢查電路及有關設備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四、實驗儀器管理
(一)儀器驗收
新購進儀器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及時將全套儀器(含零部件)存入相應儀器櫥內,說明書集中收存、歸類成冊。同時要及時填寫儀器驗收記錄,并將儀器記入《購置日記帳》和《儀器分類帳》。
(二)儀器分類與存放
1、儀器按學科特點分放。
2、演示儀器和分組儀器相對分開。
3、儀器分類要通過文字在儀器櫥櫥門上標示出來
(三)分組儀器編序號
分組實驗儀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應有編號,字體不宜過大。各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序號編排方式。
(四)儀器維護與保養
儀器維護保養工作的重點是做好“八防”,即防塵、防潮、防腐蝕、防霉變、防銹蝕、防變形、防蟲蛀、防震。
(五)儀器的借還
教學用儀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寫《儀器借還記錄》,寫明借取日期、儀器名稱、歸還日期,借取人簽字。
五、實驗教學資料管理
實驗教學資料一般包括實驗教學計劃、實驗通知單、周實驗安排表、實驗教學心得、實驗教學總結及專業雜志等。實驗室建設資料應長期保存。實驗室記錄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一般以學年度為單位,按檔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少數仍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適當延長保管年限。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4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1、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2、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3、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4、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5、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6、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7、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8、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9、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10、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章制度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5
在中學理科實驗中涉及到的危險品包括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
為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實驗順利進行,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做到:
1、酸、堿具有腐蝕性,不要把它們灑在皮膚或衣物上。
稀釋濃硫酸時,切忌將水傾入濃硫酸中,以免噴出傷人。
廢酸應倒入酸缸(或指定的容器里),注意不能往酸缸里傾倒堿液,以免酸堿中和反應,放出大量的熱量而發生危險。
2 、強氧化劑(如氯酸鉀)與某些藥品的.混合物(如氨酸鉀與紅磷的混合物)易發生爆炸。
使用和保存時,應注意安全。
3、白磷有劇毒,并能燒傷皮膚,切勿與人體接觸;它在空氣中能自燃,應保存在水中。
取用時要用鑷子。
4 、有機溶劑(已醚、乙醇、苯、丙酮等)易燃,使用時一定要遠離火源,用后應把瓶塞蓋嚴,放到陰涼的地方。
一旦不慎因有機溶劑引起著火時,應立即用沙土或濕布撲滅,火勢較大的,可用滅火器,但不可用水撲救。
5 、鋇鹽有毒(硫酸鋇除外),不得進入口內或接觸身體傷口;汞易揮發,它在人體內會積累起來,引起慢性中毒。
如遇汞灑落時,須盡可能地收集起來,并用硫磺粉蓋在灑落的地方,使汞變成硫化汞。
6 、硝酸鹽不能研磨,否則會引起爆炸。
7、金屬鉀、鈉等不要與水接觸或暴露在空氣中,應保存在煤油里,并在煤油內切割。
取用時,要用攝子。
8 、下列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1)制取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和有毒的氣體(如h2s,ci 2,co,no 2,so 2,br 2等)或進行能產生這些氣體的反應;
(2)進行能產生氟化氫(hf)的反應;
(3)加熱鹽酸、硝酸和硫酸時。
附:中學理科實驗中涉及到的危險藥品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禁藥,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接,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苯酚,甲醛。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6
一、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管理,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切實保護人身安全和環境安全,制定本規章制度,并逐一貫徹執行。
二、范圍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實驗室的所有工作人員及相關工作,包括實驗室的環境、設施、儀器設備、試劑及實驗操作等方面的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
1、由實驗室主管負責組織制定本規章制度的具體方案。
2、組織實驗室工作人員對方案進行討論,完善方案內容。
3、進行內部審查,商榷提出完整性、可操作性、可行性等意見。
4、由實驗室主管簽署通過,形成正式文件,并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公示。
四、具體規定
1、實驗室環境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禁止吸煙、飲食,保持實驗室環境的衛生、整潔和安靜。
(2)實驗室內按照部門要求做好周邊環境整治。
(3)為確保實驗室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實驗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實驗室內需進行防火防爆、抗震、防盜等措施。
2、設施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的設施應當進行分類管理,對不同類別的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
(2)儀器設備需要附有一份完整的使用手冊和日常保養指南。
(3)實驗室操作中,需要經常檢驗、檢測,對問題設施及時處理,定期做好大型設備的亮度、機油、氣體等功能檢查工作。
3、試劑管理規定
(1)實驗室內的各類試劑應分類存儲,按照試劑特性和用途分別設置不同區域。
(2)必須嚴格執行“試劑分類、標識、包裝、儲存、管理”的五大原則。
(3)對于有毒性、易燃易爆、抗生素等特殊試劑的`保管要求特殊、安全性高,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4、實驗操作管理規定
(1)操作前須逐一排查實驗環境及設施的安全性。
(2)必須根據操作要求和安全規定穿戴相應的防護服、保護具及試劑吸氣器等個人防護設備。
(3)對操作者進行適情需要的技能、知識及操作指導培訓等工作。
五、責任主體
(1)實驗室主管負責本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本規章制度,工作中應具有安全意識和協作意識。
六、執行程序
違反本規章制度者,按照《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員工懲戒標準》等標準執行,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提供預防安全事故的建議和建議。責任人要嚴格執行公司《紀律處分制度》。
七、責任追究
(1)實驗室主管負責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和管理合規性。
(2)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規章制度并積極堅守,若出現有違規行為,將負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紀律處分責任。
為確保實驗室工作的安全、合理、高效,公司將全力支持本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同時保證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權益和合法要求。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7
1、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熱愛實驗與儀器管理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的思想,面向教學,面向師生。
2、實驗必須在任課教師指導下進行,對所做實驗必須向學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項,講清實驗要領、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
3、實驗室工作人員與任課教師密切配合,提前1周準備好課堂演示和實驗分組實驗。
4、學生實驗要分好實驗小組,固定座位,由實驗小組長收發實驗器材,組織本組實驗。
5、要愛護國家財產,教師未講之前嚴禁隨便動用儀器、藥品和工具。實驗過程中,1切實驗設備不得無故損壞。危險劇毒藥品嚴加控制,計量使用,不得私自帶出室外。
6、嚴格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
7、保持實驗室整潔,做完實驗將儀器、藥品放回規定地方,并認真進行清掃。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8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9
一、目的
為加強實驗室的各項管理工作,保證實驗室的安全生產,規范實驗室內部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實驗室的管理,包括實驗室日常管理、人員管理、設備管理、材料管理等各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是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制定并通過公司內部審批后頒布實施的。
四、具體制度
1.實驗室日常管理制度
1.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日常管理,確保實驗室安全、衛生、有序的開展各項工作。
1.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1.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實驗室內各項工作的協調和管理。
(2)實驗室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實驗室日常管理規定,保證實驗室安全生產。
1.4 內容
(1)實驗室內禁止吸煙。
(2)實驗室內禁止私自擺放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等物品,如有需要應向管理人員申請。
(3)實驗室內禁止食品、飲料等非實驗品。
(4)實驗室內禁止穿拖鞋或赤腳進入,禁止穿短袖、短褲等單薄衣物。
(5)實驗室內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實驗室統一制服,并穿好實驗室要求的防護設備。
(6)實驗室內使用設備、儀器等前,必須了解其使用方法,嚴禁私自使用。
(7)實驗室內應當保持整潔、明亮、有序,嚴禁隨意堆放雜物。
(8)實驗室內各項操作應當符合操作規程,嚴禁擅自改變操作方法。
(9)實驗室內禁止私自更換、修理設備、儀器、管道等設施和設備。
(10)實驗室內必須做好實驗室清潔工作,防止實驗室出現鼠、蠅、蚊等情況。
(11)實驗室內必須定期進行實驗室會議,對實驗室內的各項工作進行評估和改進。
2. 實驗室人員管理制度
2.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人員管理,確保實驗室內部人員的工作安全和效率。
2.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2.3 職責
(1)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實驗室管理規定,確保實驗室安全生產。
(2)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內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2.4 內容
(1)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實驗室管理規定,并參加公司內部培訓。
(2)實驗室內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安全、環保、節能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3)實驗室內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加強自身防護。
(4)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崗位職責,不得私自離崗或閑聊。
(5)實驗室內人員應當遵守公司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服從上級領導管理和調度。
3.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3.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設備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轉。
3.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設備。
3.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2)實驗室內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設備管理規定,保證設備運轉安全、正常。
3.4 內容
(1)實驗室設備應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和公司管理要求。
(2)實驗室設備應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防止設備出現故障。
(3)實驗室設備損壞或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報修或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4)實驗室設備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發現有問題時,應當立即停機處理。
(5)實驗室設備不能隨意移動或修改。
(6)實驗室設備及時進行檢定、驗收、合格證明管理。
4. 實驗室材料管理制度
4.1 目的
為規范實驗室材料管理,確保材料使用安全、節約和規范。
4.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實驗室內的所有材料。
4.3 職責
(1)實驗室管理人員應當負責對實驗室材料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2)實驗室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試劑管理制度,確保實驗室安全生產。
4.4 內容
(1)實驗室內化學試劑和器材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密存儲。
(2)實驗室內材料不得過期或失效,過期或失效的材料應當及時處理。
(3)實驗室內材料的使用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和操作規程進行,不得超出規定的.用途或范圍。
(4)實驗室內材料的盤點、清點應當定期進行,確保材料管理清晰、準確。
五、責任追究
對違反實驗室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者,無論是管理人員還是實驗人員,將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相應的責任。
本管理規章制度中的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行政管理法》
六、補充說明
本制度中的具體內容和實施細則,可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實驗室具體地位和實踐中的需要進行補充和修改。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0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1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1個滅火器,每個樓層配有兩個消防栓,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1節課或最后1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1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生物科老師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1
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管理,提高臨床檢驗水平,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是指對取自人體的各種標本進行生物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化學、血液免疫學、血液學、生物物理學、細胞學等檢驗,并為臨床提供醫學檢驗服務的實驗室。
第三條開展臨床檢驗工作的醫療機構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衛生部負責全國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實驗室建設和管理,規范臨床實驗室執業行為,保證臨床實驗室按照安全、準確、及時、有效、經濟、便民和保護患者隱私的原則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第二章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在核準醫療機構的醫學檢驗科診療科目登記時,應當明確醫學檢驗科下設專業。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醫學檢驗科下設專業診療科目設定臨床檢驗項目,提供臨床檢驗服務。新增醫學檢驗科下設專業或超出已登記的專業范圍開展臨床檢驗項目,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提供的臨床檢驗服務應當滿足臨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當保證臨床檢驗工作客觀、公正,不受任何部門、經濟利益等影響。
第九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集中設置,統一管理,資源共享。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保證臨床實驗室具備與其臨床檢驗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保證臨床檢驗質量。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專業學歷,并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負責人應當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有專(兼)職人員負責臨床檢驗質量和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按照衛生部規定的臨床檢驗項目和臨床檢驗方法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衛生部公布的停止臨床應用的臨床檢驗項目和臨床檢驗方法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臨床檢驗項目和停止臨床應用的臨床檢驗項目由衛生部另行公布。
衛生部定期新的臨床檢驗項目和臨床檢驗方法。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有分析前質量保證措施,制定患者準備、標本采集、標本儲存、標本運送、標本接收等標準操作規程,并由醫療機構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建立臨床檢驗報告發放制度,保證臨床檢驗報告的準確、及時和信息完整,保護患者隱私。
第十七條臨床檢驗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實驗室名稱、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病歷或者門診病歷號。
(二)檢驗項目、檢驗結果和單位、參考范圍、異常結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審核者姓名、標本接收時間、報告時間。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第十八條臨床檢驗報告應當使用中文或者國際通用的、規范的縮寫。保存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診斷性臨床檢驗報告應當由執業醫師出具。
鄉、民族鄉、鎮的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診斷性臨床檢驗報告可以由執業助理醫師出具。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提供臨床檢驗結果的解釋和咨詢服務。
第二十一條非臨床實驗室不得向臨床出具臨床檢驗報告,不得收取相應檢驗費用。
第三章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質量管理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實驗室質量控制和管理。
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制定并嚴格執行臨床檢驗項目標準操作規程和檢驗儀器的標準操作、維護規程。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使用的儀器、試劑和耗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保證檢測系統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對需要校準的檢驗儀器、檢驗項目和對臨床檢驗結果有影響的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校準。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對開展的臨床檢驗項目進行室內質量控制,繪制質量控制圖。出現質量失控現象時,應當及時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詳細記錄。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室內質量控制主要包括質控品的選擇,質控品的數量,質控頻度,質控方法,失控的判斷規則,失控時原因分析及處理措施,質控數據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定量測定項目的室內質量控制標準按照《臨床實驗室定量測定室內質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執行。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參加經衛生部認定的.室間質量評價機構組織的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參加室間質量評價應當按照常規臨床檢驗方法與臨床檢驗標本同時進行,不得另選檢測系統,保證檢驗結果的真實性。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對于室間質量評價不合格的項目,應當及時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
醫療機構應當對床旁臨床檢驗項目與臨床實驗室相同臨床檢驗項目常規臨床檢驗方法進行比對。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將尚未開展室間質量評價的臨床檢驗項目與其他臨床實驗室的同類項目進行比對,或者用其他方法驗證其結果的可靠性。臨床檢驗項目比對有困難時,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對方法學進行評價,包括準確性、精密度、特異性、線性范圍、穩定性、抗干擾性、參考范圍等,并有質量保證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室間質量評價標準按照《臨床實驗室室間質量評價要求》(GB/20032301—T—361)執行。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建立質量管理記錄,包括標本接收、標本儲存、標本處理、儀器和試劑及耗材使用情況、校準、室內質控、室間質評、檢驗結果、報告發放等內容。質量管理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2年。
第四章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建立并嚴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對臨床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進行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培訓。
第三十六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生物危害風險,保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達到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級別。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建筑設計應當符合有關標準,并與其生物安全防護級別相適應。
第三十八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按照生物防護級別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保證實驗室工作人員能夠正確使用。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病原微生物樣本的采集、運輸、儲存嚴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嚴格管理實驗標本及實驗所需的菌(毒)種,對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應當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送至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進行檢驗。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加強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妥善處理醫療廢物。
第四十三條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應當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險品、危險設施等意外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臨床實驗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按照核準登記的醫學檢驗科下設專業診療科目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二)未按照相關規定擅自新增醫學檢驗科下設專業;
(三)超出已登記的專業范圍開展臨床檢驗工作。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管理、質量與安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安全隱患時,應當責令醫療機構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對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舉報、投訴后,應當及時核查并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進行現場檢查,了解情況,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臨床實驗室質量和安全管理的有關資料,采集、封存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辦法及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及其人員停止違法違規行為;
(四)對違反本辦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第四十九條衛生部可以委托衛生部臨床檢驗中心等有關組織對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檢驗質量和安全管理進行檢查與指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托具有室間質量評價能力的省級臨床檢驗中心或者有關其他組織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檢驗質量和安全管理進行檢查與指導。
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臨床檢驗中心或者有關其他組織,在檢查和指導中發現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存在檢驗質量和安全管理問題時,應當及時向委托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提出改進意見。
第五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對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委托的臨床檢驗中心或者其他組織開展的對臨床實驗室的檢查和指導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五十一條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的質量、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通報或公告。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2
1、臨床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國家頒布的法令、法規、保障工作人員、病人和進入臨床實驗室人員的安全,保證儀器設備、有毒和易燃、易爆試劑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員在安全的.環境下和條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員須穿工作服,必要時穿隔離衣、防護鞋,戴口罩、手套和護目鏡。
3、使用合格的1次性檢驗用品,用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4、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靜脈采血必須1人1針1管1巾1帶;微量采血應做到1人1針1管1片;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無菌物品如棉簽、棉球、紗布等及其容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開啟后使用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6、各種器具應及時消毒、清洗;各種廢棄標本應按醫療垃圾處理。
7、檢驗人員結束操作后應及時洗手。非打印化驗單要消毒后發放。
8、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每天對空氣、各種物體表面及地面進行常規消毒。在進行各種檢驗時,應避免污染;在進行特殊傳染病檢驗后,應及時進行消毒,遇有場地、工作服或體表污染時,應立即消毒處理,防止擴散。
9、菌種、毒種按《傳染病防治法》進行管理。
10、對劇毒化學物品,壓力設備和貴重儀器責任到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證實驗室電、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負荷用電。使用電爐時1定要有人看守。使用電高壓消毒鍋時,1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1定要檢查水、電開關,關好門窗,注意防盜。
12、使用強酸、強堿、腐蝕、有害、易燃、易爆品時,應在適當的環境中正確操作,防止腐蝕、灼傷、中毒、水災和爆炸等事件的發生。
13、對工作中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如發生醫療暴露等事件,要嚴格按照醫院制訂的預案進行,不得延誤。
14、保護好防火設施,保持應急通道暢通,便于火警時人員安全撤離。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3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并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設備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濕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設備。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煙、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設備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設備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設備使用完畢后,將儀器設備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后,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并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學校教職工管理規章制度公司早會管理規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規章制度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4
一、實驗人員要嚴格執行實驗室管理規定,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二、使用、易燃、危險品時,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三、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xx米,禁止敲擊和碰撞。
四、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有接地要求的一起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觸電阻。
五、實驗室的鑰匙應加強管理,任何人不準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
六、實驗室的建筑維修、改造、設備時,專業人員必須在現場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七、實驗完畢后,實驗儀器和用具要整理好存放,離開實驗室時切斷電源、關好水、電、窗等。
八、對于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處理,直至九、滅火器,應存放于明顯易取之處,安全員要定期檢查、更新。
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其他不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5
一、制度目的
為了規范實驗室的管理,保障實驗室內部所有人員的健康和安全,保證實驗室的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確保實驗室各項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實驗室。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企業管理人員與實驗室主管共同制定。
2. 研究、調研、借鑒國內外經驗與類似的管理規章制度,以參考為主。
3. 征求有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4. 企業領導審核通過后,以公告形式在實驗室內公布。 四、制度內容
1. 實驗室安全制度:包括實驗室內用電、消防、防爆、場地、應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實驗室保密制度:規范實驗室資料、設備等保密管理制度,保證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不受侵害。
3. 實驗室衛生制度:從實驗室的環境、設備、人員等方面制定衛生管理制度,保證實驗過程中人員的健康安全。
4. 實驗室器材設備管理制度:包括實驗室器材設備的使用與管理制度,長期閑置設備的管理制度。
5. 實驗室人員管理制度:包括實驗室人員招聘、考核、培訓、績效評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證實驗室人員能夠在良好的環境下工作。
五、責任主體
1. 實驗室主管負責制定本制度,確保實驗室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2. 實驗室人員應當認真履行管理制度,遵守本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規定。
六、執行程序
1. 實驗室主管應當定期組織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總結。
2. 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實驗室人員,實驗室主管應當及時予以約束和懲罰,并通報公司有關部門。
七、責任追究
1. 對于因違反本制度導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責任,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或公司內部的行政處罰。
2. 對于對實驗室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擾亂實驗室正常運轉的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
以上為本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應該所涉及的主要內容,本制度的實施二應以中國法律法規為準,如發生與法律法規不一致或沖突的情況,以法律法規為準。
實驗室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26
1、目的
規范實驗廢棄物的管理,維護正常的檢驗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避免或減少實驗室內感染或潛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環境和公眾造成危害。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物安全實驗室產生的實驗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
3、定義
醫療廢物
指醫院實驗室在進行相關的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廢物包含實驗廢棄物。
實驗廢棄物
指醫院生物實驗室在實驗活動或實驗活動有關的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棄物。實驗廢棄物屬于醫療廢棄物。
4、職責
總務科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的管理。
實驗室生物安全員負責組織檢查本科室實驗廢棄物消毒、處理工作。
實驗工勤人員負責實驗內實驗廢棄物的消毒、處理工作。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負責責任范圍內實驗廢棄物的收集、運送、消毒、貯存,并負責貯存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的維護、消毒及處理。
實驗室生物安管理小組負責實驗廢棄物處置工作的監督檢查。
5、管理規定
實驗廢棄物處理應遵循《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標》、《醫療廢物管理條件》、《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等相關法規要求,按照“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原則進行妥善處理。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負責中心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任范圍內的實驗廢棄物管理,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實驗廢棄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實驗廢棄物,并按照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類別分別放置于防滲專用包裝容器(袋)或者防銳器穿透密閉容器(可以是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內。
感染性、病理性、損傷性實驗廢棄物放入包裝容器后不得取出。
嚴禁使用破損的包裝容器,嚴禁包裝容器超量盛裝,達到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操作、搬動或送過程中發現容器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采取重新封裝等措施并作相應消毒處理。包裝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外表面應有生物危險警示標志和中文標簽,標簽內容包括:實驗廢棄物產生機構名稱、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物別說明等。
潔凈的破損手套、口罩、帽子、隔離衣、廢物包裝容器等,不得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應與實驗廢棄物一同處置。
嚴禁將實驗廢棄物與生活垃圾混放。
實驗廢棄物中含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棄物,應先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劑處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應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中心實驗廢棄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中心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清潔,指定專人負責。
嚴禁在貯存設施以外堆放實驗廢棄物;不得露天存放實驗廢棄物。
設專人管理實驗廢棄物暫存設施和設備,配備適宜的防護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對接收的實驗廢棄物進行核查、登記并做好有關的交接記錄。
實驗廢棄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宜超過2天,冷凍貯存時間不宜超過7天。
從事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管理等工作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知識、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持證上崗。
從事實驗廢棄物運送、貯存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必要的防護;并進行必要的體檢和免疫接種。
在進行實驗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時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隨意丟棄,應作為實驗廢棄物處置。
發生污染事故時,應及時報告,并及時采取消除污染和影響的措施。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實驗廢棄物在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之前,必須在實驗室內進行壓力蒸氣滅菌,并放置化學指示條監測滅菌效果。
6、處理要求
處理原則
科室應指定人員定時負責危險性廢棄物收集、運送工作。有特殊需求應及時報辦公室,安排適宜的收集頻率和實踐,提供必要設備、特定容器和標識方式等。
實驗室內和實驗臺上必須設置收集實驗廢棄物的容器,建議使用塑料容器。
清除污染的.首選方法為壓力蒸汽滅菌。需要進行壓力蒸汽滅菌的實驗廢棄物,應放置在無滲漏、耐壓力蒸汽并能夠被蒸汽穿透的包裝容器中。滅菌處理后,用專門運輸工具運送至暫存地點。
使用消毒液消毒實驗廢棄物時,應使其與廢棄物充分接觸,不能有汽泡,不能有氣泡阻隔,并保證足夠的作用時間。
使用周轉箱運送實驗廢棄物時,周轉箱應加蓋、密閉。運送實驗廢棄物的周轉箱應能夠防滲漏、遺撤,使用后應進行清潔、消毒。
記錄實驗廢棄物處理情況并存檔備查,處理記錄必須保存3年。
處置程序
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包括培養基、標本和菌(毒)種保存液、血液、血清、臨床標本,用過的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用過的試管、吸管、移液器吸頭,用過的一次性實驗用品及實驗器械等攜帶或可能攜帶病微生物的實驗廢棄物。
②感染性實驗廢棄物應進行蒸汽滅菌或放入浸入有效氯含量不低于2000mg/L消毒劑中浸泡4小時;進行壓力蒸汽滅菌處理的,應在包裝外粘貼指示標記(以便分辨是否經過高壓),標明壓力蒸汽處理要求及實驗廢棄物處理責任人姓名(實驗室內高壓消毒者可以省去此步驟)。滅菌或消毒處理后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志及中文標簽,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損傷性廢棄物及處理辦法
①損傷性廢棄物包括采血針、采血器、試驗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廢棄的實驗利(銳)器。
②所有損傷廢棄物(不論利器是用做感染性實驗還是非感染性實驗)都必須放入符合要求的利器專用盒里(可以使廣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紙盒等),容器裝滿3/4后封蓋,(先進行壓蒸汽滅菌處理),再使用黃色垃圾袋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志及中方標簽,運送到暫存地點貯存。
藥物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藥物性廢棄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診斷試劑、血液制品等。
②少量的藥物性廢棄物可以按感染性廢物處理。大量藥物性廢棄物,使用防滲漏包裝,按要求貼上警示標志及中文標簽,運送至暫存地點貯存。
化學性廢棄物及處理方法
①化學廢棄物是指需廢棄的具腐蝕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學性試劑或化學消毒劑等化學物品。
②強酸、強堿等腐蝕性廢液應分開收集,在質量監督員監督下及時進行中和處理后排放下水道;對低濃度的酸、堿廢液,可以用大量清水“無限稀釋”后排放放下水道。具有放射性物質的診斷試劑,原則上確保消除生物危險后,再按按試劑說明妥善處理。對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學物品,盡可能正確詳細標示內容物和組成成分,運送至指定的暫存在點貯存。
實驗廢棄物的處置
醫院廢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員及時將集中的實驗廢棄物,交由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理單位處置,并做好廢物交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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