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精選18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楚州實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負責后勤的.校長、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總務處要經常對家屬區進行檢查,提醒所有住家戶注意防火、防盜、防滋擾,確保安全。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教工集體宿舍要確定安全、衛生負責人,定期評選文明安全戶。
二、教師安全管理:
1、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值日教師每天要提前到崗,負責檢查,疏通放學路隊和中午學生的午休及活動。
3、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4、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5、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6、校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7、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2、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斗雞,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3、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4、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5、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2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后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并及時由教師護送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了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周五安全匯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3
為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并進行考核。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并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并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并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于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系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占道行為;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準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4
為了防止各類疾病的發生和傳播,維護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秩序,特制定預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學期定期召開學生會,進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要求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具體做到:
1、飯前、便后洗手,不亂拉用別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勤洗臉、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報、勤曬被褥;定期對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給的食品,不吃霉爛變質的食品。
3、不和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接觸,若必須接觸,必須采用相應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觸。
4、若已察覺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匯報,并迅速治療,嚴重的或具有傳染性的必須隔離治療。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觀察員,觀察班內學生病情匯報。
6、各班若有相聯或同時有2人以上患有持續高燒;痢疾、咳嗽、嘔吐等明顯疾病要及時向學校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手段遏制病態發展。
7、患病者必須遵照醫生要求用藥,不能隨意買藥亂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鋪內部要做到:
1、內外環境整潔,無蠅蟲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須潔凈、消毒;
3、購買食品要把好采購關,必須到持有衛生、經營許可證的定點采購食品原料,以防質量不好、過期的或發病變的食物或食品進入校園。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須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劑食品、假冒偽劣過期變質的食品。
5、食堂、店鋪人員要每學期進行健康檢查,須持證、著衛生服上崗。患有傳染病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三、醫療室對每位患病治療的學生要進行登記,對共性的、有傳染性的疾病要及時匯報,并對學生進行安全用藥指導;不能及時治療的,病情嚴重的要報告學校,轉至大型醫院治療,不能延誤治療時間,導致不安全事故發生。
四、學校每學期召開預防疾病會議,根據各種疾病的發生周期特點,在不同時期對師生進行預防和低抗傳染病常識,教育嚴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腦、疥瘡、水痘等傳染性病在校內傳播。
五、學校要定時對學生宿舍、廁所、食堂、店鋪、教室進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蒼蠅、螳螂和其他害蟲,各類病菌的滋生條件。每周對食堂、店鋪、廁所、飲用水處的衛生進行一次檢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提出整治。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5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 波 副組長: 馮衛東、伍賢貴、余兆金 成員:徐祖良 尚文杰 唐國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澤林 龍維彬 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6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自護技能;及時排除學校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防范措施,切實降低事故發生率;依法處理學校發生的各類突發事故。學校安全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動與鄉、村及派出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根據以上任務、方針和原則,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定期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學校安全工作文件,增強其安全防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發生。
二、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校長負總責,具體工作由總務主任分工負責,成員由值班人員、值周教師及班主任組成,根據學校安全責任書中具體要求做好工作。
三、值班教師負責日常護校工作,按時開關校門,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果由于擅離職守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照價賠償,并且要以經濟損失10%的金額進行處罰。若堅守崗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另行處理。
四、值周領導、教師務必于上課前三十分鐘到校履行職責,負責本周的作息時間、升降旗、衛生工作、校園內偶發事件。每天放學督促學生整隊離開校園,檢查教室是否關好鎖好,是否有學生逗留。課間及課外活動巡視管理學生,防止學生傷亡事故發生。對進入校內的閑雜人員要及時詢問,督促其離開校園,如不按規定操作,出現校園安全事故,應負主要責任。每周在升旗活動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五、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的教育,活動內容有記載有資料;對中途離校或當日不到校的`學生要及時追蹤了解,家長取得聯系;經常性的檢查門、窗、桌、凳、玻璃,電源等是否存在不安全隱患,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處理;中午、下午放學要組織本班學生關好教室門窗,送學生安全離校;教育學生不要吃過期或有毒食物;做好本班學生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和報告工作;做好災害性天氣時學生離校回家工作;每月將安全排查月報表上交工會處。
六、上課教師每天上課時檢查學生是否到齊,對缺席學生要詢問原因,及時協同班主任做好處理工作;在班主任請假期間在該班 任語、數課的教師為代理班主任,責任同班主任安全責任內容相同。
七、幼兒教師負責好幼兒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及時了解幼兒身體狀況,每天所吃零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災害性天氣,協同家長使幼兒安全回家;對幼兒園內設施要經常檢查,及時清除不安全因素;幼兒的一切活動必須在教師指導下進行;做好對幼兒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意識教育。
八、總務主任經常檢查學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定期(三周一次)查看校內一切設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校外周邊設施每月巡視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建議有關人員和部門,清除不安全因素;掌握校園周邊經營攤店情況,是否有不利于學生安全的商品和過期食品出售。
九、學校每學期安排第一周和第十二周為安全教育周,內容根據季節和實際情況而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活動,必要時請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講座或觀看安全教育錄像或圖片。
十、遠程教育設備安全防護措施。管理人員,要按程序操作,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值班人員每晚查看兩次設備教室門窗是否完好(早晚各一次),如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十一、冬季取暖,值班教師把門頭窗開啟一定縫隙,防煤氣中毒,同時做好防火工作,班主任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煤氣中毒,并教給學生一些預防方法及自救常識。
十二、以上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對于玩忽職守,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7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8
為了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學校校產,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護校值班表,要求護校人員嚴格按規定時間護校,確保校舍安全,并做好護校記錄,有問題及時解決匯報。
2、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舍,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匯報。
3、教室的燈頭,插座不準學生觸摸,應用電教設施時,教師應親自動手,不能讓學生幫忙。
4、課間活動,體育課間嚴禁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玩危險玩具。嚴禁在任何場合玩火。
5、不準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發生溺水事故。
6、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要注意過行人和車輛,放學時要排好路隊。
7、校園內的樹木,花草,籃球架等禁止學生攀登。
8、嚴禁亂買一些不衛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9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做到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教師和學生家長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七、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消防器材檢查,氣壓是否充足,藥劑有無失效,罐體是否銹蝕,噴射軟管是否老化,有無隨意挪動,噴嘴是否堵塞變形等。每學期檢查兩次,同時做好詳細的'檢查記錄。
八、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九、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十、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0
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范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斗毆,滋事,散布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范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內禁止攜帶手機及貴重錢物,貴重錢物自己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8、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9、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1
為進一步做好校園防盜安全工作,加強內部設施的管理與使用,現制定校園防盜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按照“立足內部,內外聯動,全面設防,確保安全”的要求,有計劃地加快治安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各項防范措施相互配套銜接的'校園治安防控網絡。
2、通過防范,努力形成違法犯罪分子不敢進校作案,進了校園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園的治安保衛局面,切實做到校園“不發案、少發案、發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理,做到“五雙”制度齊全,“三防”措施到位,會計室不超標準存放現金,嚴防盜竊事件發生。易燃、易爆和劇毒藥品全部雙套鑰匙,嚴格手續,專項使用,兩人共同管理。
4、嚴格落實教職工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要熟知報警裝置和報警方法,做好值班記錄。
5、學校領導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保證緊急情況下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6、學校辦公設備、器材實行“誰主管 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的管理辦法,如果在使用期間造成辦公設備器材(特別是電腦顯示器、主機、打印機、液晶電視、實物投影儀、筆記本電腦等)被盜的,由保管人、當事人或值班人員負責賠償。
7、加強門衛管理,嚴格進出人員登記手續,禁止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2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行政人員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2、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準。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教育局或公安機關報告;
6、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7、值勤人員每晚要認真進行檢查,對辦公室、教室廚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場所,本校學生應按規定出入。
8、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日老師報告;
9、各班要經常利用班、隊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班級內、校內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值日老師負責登記并處理,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值日老師負責及時向校長報告并逐級上報。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3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周、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不良分子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xx,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xx、做操應由班主任跟班,學校值周老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xx、做操的紀律。
2、學校x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按學校規定線路行進,由班主任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xx、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xx、做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學校出入口設專職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
2、出入口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堅持值班。
4、門衛人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衛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6、門衛人員按單位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xx,失職行為。
(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八)總務處安全管理制度
1、總務處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總務處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總務處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總務處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十)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桿,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一)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傳閱。
5、使用保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退還保密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資料嚴格借閱登記制度,應定期清查收回。
7、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部門。
8、保密文件、資料,應按密級規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審批手續。
(十二)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十三)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餐廳、體育活動場所、大教室、多媒體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四)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
(十五)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屬地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屬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xx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實行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和24小時留樣制。
(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縣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縣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學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縣衛生防疫站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4
遵照市局和縣教科局有關文件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具體實際,深入開展全校師生共同參加的學校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提高全體師生的衛生安全意識,進一步搞好學校的各項工作,爭取取得優異的成績,創建安全、衛生、文明的校園。
一、加強領導、健全制度:
為保證此項活動的順利進行,保證取得良好效果,學校高度重視,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衛生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項活動的布置、檢查、實施,保證活動的質量。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應急預案,規范師生的行為,保證效果。
二、提高認識,責任到人:
認真組織全體師生學習教科局(2005)35號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真正看到此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上下一心、全力以赴,搞好此項活動。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將不同層次的整治重點,落實到位,責任到人,專項管理,常抓不懈,既看過程,更重效果。
三、全員參與,措施到位
此次活動全員參加,具體措施如下:
1、按照教科局方案整治步驟,分階段進行。
2、借此機會,促使董事會加大對學校建設的投入,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和環境。
3、認真開展防火、防電、防雷擊、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傳染疾病、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活動,以不同的形式,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力爭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視,不斷增強師生的自我防范、保護意識,增強師生的應急能力。
4、學生在校上課時教室后門全部打開。教室、宿舍、校園衛生檢查檢查形成制度,并與班級量化掛鉤,及時公布,定期評比。
5、把安全工作視為第一要務,天天抓、日日講、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6、積極與家長溝通,共同搞好此項工作。
7、加強對師生的廣立,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8、成立安全巡查小組,加強督察。
9、聘請司法工作人員,為師生作專題報告。
10、嚴格執行值班制度。
四、認真總結,不斷完善: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吸取經驗,并將其納入學校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不斷完善學校的各項工作,使全體師生整體素質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確保學校工作萬無一失。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5
門衛是對外聯系的重要窗口,也是人員、物資進出的唯一通道。為了加強管理,健全制度,切實做好學校通訊聯絡安全保衛工作,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門衛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學校門衛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培訓后,持證才能上崗。
二、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衛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門衛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杜絕無人值班的情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三、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四、對到校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系并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校內。門衛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憑學校領導批準的出入證明,并經門衛查驗無誤后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離開學校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準手續,并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
六、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衛人員必須認真檢查,讓家長來訪接待室或門衛室等候,用電話聯系后由學生到接待室或門衛室帶領入內。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七、對需出門的基建維修物資,私人從學校購買的物資等,必須持有關部門的出門證明許可方可放行。
八、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衛人員必須積極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和停放各種車輛,要及時予以清理。
九、學生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門,門衛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不準代替學生到校門外購物。
十、外來機動車輛不準駛入校內,外單位車輛停放學校過夜須征得學校領導同意。
十一、認真負責做好收發、通訊聯絡工作,外來郵件要妥然保管并及時通知收件人領齲匯款單、包裹和掛號信須辦理領取手續以便備查。
十二、放學后要巡視校園,發現問題及時匯報;晚間要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十三、學校門衛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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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安全管理,保障我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校園安全工作應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各負其責、標本兼治的方針。
第三條學校安全科是學校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協調學校安全工作。
第四條校園安全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五條各責任部門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過程中。要主動爭取公安、安檢、
司法、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等部門的支持,促進他們依法履行學校周邊治理和學校安全的監督與管理職責。
第二章安全工作職責
第六條學校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衛生、飲食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校園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
(四)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五)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六)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積極爭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消防、司法、建設、交通、文化、衛生、工商、安監等部門的支持、指導和監督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七)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衛生狀況,爭取公安、消防、衛生、交通等多方支持,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制止、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生安全,確保無安全隱患。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的建立;協助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并與學校分管處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安全責任目標考核;積極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和學習,提高有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能;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并督促職能部門整改;及時和定期對校園及宿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加強各功能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建立校園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及后勤人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學校值班制度、值班表、夜間巡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確保學校財產安全;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的搶險搶修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演練。
(五)教務處要對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科學合理安排,確保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進行。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和特殊心理學生的安全檔案,并制定安全教育防護措施;堅持每日兩次對全校學生的到校情況進行查詢;堅持對任課教師課堂教學情況進行查堂記載,確保課堂內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對于學校組織的重大教育活動,事前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動都要按要求進行逐級申報、審批和事后匯報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和校內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以及專項治理工作。
(六)德育處負責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學生進行消防自救、校園逃生、校園突發事故疏散等專項演練,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負責對學生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履行課間活動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和上下樓梯有序進行;要精心組織集體活動,有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安全工作責任到人;協助班主任科任教師做好家庭聯絡工作和特殊學生的幫教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心理健康和青春期衛生教育工作;認真完成上級和校內布置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以及專項治理工作。
(七)班主任教師是本班學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學生每日缺勤記載,發現無故缺勤學生,在一小時內與家長取得聯系,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情況迅速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建立特異體質學生和特殊心理學生的安全檔案,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幫教轉化工作;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受傷學生家長,并向主管領導匯報,協助學校做好家長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溺水、防火、防騙、防雷擊、交通、用電用氣、食品等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攜帶危險器物進入校園,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要及時制止;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都必須經學校批準;要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諷刺、辱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經常檢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風扇等,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和處理。
(八)科任教師為所在課堂的主管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學校課堂教學安全工作職責,依法執教。實施課前點名制度,發現缺勤學生,迅速查明原因;有危險的實驗課等要實施課前安全教育,并體現在教案上;精心組織課堂教學,保證課堂教學有序進行,妥善處理課堂上發生的意外事故。全面關心學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或向有關領導匯報。
第三章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學校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類人員職責
(二)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三)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四)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防范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定期消毒制度
(七)安全知識教育制度
(八)體育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九)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十)學生綜合實踐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報告制度
(十三)責任追究制度
(十四)值班制度
(十五)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十六)門衛制度
(十七)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校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學校應建立以下安全應急預案
(一)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學校預防食物中毒、重大傳染病治療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第四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條學校各部門、年級部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應當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
第十一條建立臺帳制度。學校安全科建立安全工作臺賬,必須在每天的校務安全日志中詳細記載日常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校務安全日志作為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校長任期目標考核、責任追究和事故處理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信息通報制度。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寒暑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調休、因故批準提前放學、冬夏作息時間變更等安排必須發放告家長通知書,并保留家長回執。學校每日必須規定確切開關校門的時間,教育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時間內來校或離校,嚴禁過早地來校或過遲地離校。家長的接送車不準進入校園。學校要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建立特質生檔案制度。學校通過組織召開新生家長會,向新生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履行監護人職責,要求家長及時將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情況告知學校。各年級部應當在開學一周內完成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檔案的建立,如:心臟病、肝病、癲癇病、腦癱等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疾病,新生入學后要及時進行體檢,家長應按要求提供有資質醫院的體檢報告,從而準確掌握每位學生存在的疾病以及不宜參加的體育項目。制作學生身體特異情況告知表,年級部應當將副本送達該生班主任、體育教師及其他任課教師。必須告知家長不得隱瞞孩子的特定疾病,否則責任應由監護人負責。
第十四條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長。24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情況向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匯報;學校發生重大損失的、特大的、群體性的以及危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應在30分鐘內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報告教育局,并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事故詳細情況。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應在1天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教育局,不得有意隱瞞事故。
第十五條未經區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第十六條校醫務室要按照有關法規,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未經市區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集會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安全科要制定集會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會議發起部門領導、體育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三)學校應制定學生集會、做操上下樓梯線路、順序圖,在每學期開學一周內強化訓練到位,在樓梯口要有值日教師履行安全管理職責,行政值班人員要在當天的校務安全日志上將教師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記載,確保學生進出、上下樓梯有序,嚴禁擠壓事故的發生。
(四)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在活動前要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
(二)師生外出活動需報請經區教育局審批。
(三)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四)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五)任何外出活動都必須在出發前,對參加對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對活動中的任何細節或可預見的問題都要作周密的部署。
(六)活動前必須在學校將學生集中統一出發,活動結束以后必須將學生集中統一帶回學校按時放學。學校在活動期間,要嚴格實行帶隊教師安全負責制,嚴格實行方案所規定的責任,嚴禁脫崗離崗。
(七)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第十九條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
(一)學校室內外體育器械、體育設施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安全及衛生標準配備,必須向有資質的單位購買。新器械、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教師要先對其進行性能測試,完全合格后可投入使用。教師必須在上體育課之前對器械與設施設備進行檢修。
(二)體育組對體育課、大型集體活動(如運動會、長跑)等制定系統完善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每年九月底為運動會的時間,運動會期間學生的管理按照日常管理實施。
(四)體育老師應當明確所帶班級學生的身體狀況等,對特殊情況的學生,要按照特殊情況照顧的原則區別對待,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體育組長要具體負責體育場地器材、設施的管護,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六)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特別是組織學生進行中長跑項目或其它劇烈運動,更要組織部分學生做好保衛工作。
(七)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學生必須穿運動服、球鞋,嚴禁女生穿高跟鞋。
第二十條學校實行領導帶班、中層領導、干部職工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管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條例,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衛生工作管理制度,不生產、不經營、不攜帶不合格的餐飲飲品,堅決杜絕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第二十二條小賣部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原則上不出售食品,堅決杜
絕出售不新鮮的和“三無”食品,校內小賣部要納入學校管理,規范經營。
第二十三條門衛管理。安全科要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門衛由專職保安擔任。
第二十四條建筑設施管理。安全科長要認真落實每月25日安全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區教育局和其他相關部門。配電房、財務室、食堂等重點部位安裝防護設施和報警裝置,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項目施工區與教學區必須隔開并實行全封閉式管理。
第二十五條消防管理。安全科負責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第二十六條校車管理。學校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師生。堅決杜絕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
第二十七條不得將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
第二十八條周邊管理。安全科要加強校園周邊整治,對周邊違規攤設點、200米以內的“三室二吧一廳”等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影響學生身心健康,要向米東區公安局、東路派出所、北苑社區、區文體局、工商局舉報,積極爭取他們的幫助。
第二十九條學生使用交通工具管理。未滿18周歲學生不得無證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學,對學生進行勸阻無效的,可以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家長說明其危害,聯合米東區交巡警、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交通安全專項整治。
第三十條醫務室管理。學校醫務室人員要與米泉醫院或最近的正規診所經常保持聯系,一有病情及時溝通,并商定采取的措施。醫務室人員不開處方藥,不掛點滴,遇到超出自己職責范圍的疾病,要及時聯系家長,情況緊急的要組織教師送患者前往醫院治療。校醫務室人員必須時時關注本校學生的'健康狀況,認真做好疫情登記、報告,完善門診日志等各項工作。
第三十一條設施管理。學校的教室、電教室、實驗室、圖書室及課桌椅等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7793-87)、《中小學校教室換氣衛生標準》(GBT17226-1998)和《學校課桌椅衛生標準》(GB7792-1987)。學校還應對代購的校服、運動服嚴格把關,應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廠家之中選購。
第五章 安全教育管理
第三十二條安全教育管理。德育處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公共安全指導綱要》,對學生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包括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的其他事故和事件。學校要依據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并在開學初、學期末、節假日前、“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等時間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使學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養成在日常生活和突發事件中正確應對的習慣。要求每學期安全教育達到10個課時。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熟悉學校環境,了解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定。
德育處、各年級部要承擔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主要包括:紀律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暨青春期性教育、社會實踐安全教育、校內設施安全教育、上下課安全教育、體育課安全教育、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等。
第三十三條紀律安全管理
(一)德育處、各年級部應加大對學生的日常行為習慣教育,參照《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標準,要通過不斷地進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養成良好習慣。
(二)德育處要及時修訂下發《學生手冊》,公布學校的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重點向學生說明學校考勤和請假制度。要求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逃學、不曠課等,強調有事請事假、無事不請假、放學后要按時回家等等紀律要求。
(三)各年級部、德育處對于不遵守、違反規章制度的學生,要以教育為主,也可通過個別談話、聯系家長等形式促進改正。對于行為惡劣、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經多次教育未果的,可參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每學期至少開一節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識課;校刊每學期編發一期交通安全常識,設立校園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宣傳欄。
(二)要教育學生交通安全“從我做起,從我家人做起”的意識,并進行“小手拉大手”活動,提倡家長在校門口文明行車、文明接送。
(四)學校文明禮儀示范崗要擔負起交通協管員的職責,進行文明交通的勸導工作,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提高全體師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切實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學校文化的范疇。
(五)安全科每學期要邀請法制副校長來校上兩節法制課,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六)學校更要加強對乘坐公交車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條游泳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處、各年級部在春季未至秋季初(4月底至10月未),要通過游泳安全專欄、班刊、校刊、手抄報、繪畫作品等形式大張旗鼓地開展游泳安全教育。特別要強調私自或結伴下海、下湖、下河游泳的危險,并教育學生游泳基本知識、自救自護以及溺水現場應急措施等。
(二)學校要在寒暑假、“十一”黃金周等凡超過三天長假的假期前下發《致家長的一封信》,并收齊回執單存檔。有義務告知家長注意孩子在家的活動去向,嚴防孩子私自前往無人看護的水庫等水域游泳。
(三)各班級也可開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由學生們共同參與反私自下水游泳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消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消防器械的使用性能,標明安全疏散通道,防止消防器械老化、失效,嚴禁安全疏散通道堆放雜物,始終保持校內消防器械材性能良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二)學校要不斷完善消防逃生預案,周密、動態地制定逃生實施方案。要把防震減災逃生演練與消防逃生演練結合起來,每月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暨防震減災逃生疏散演練,并不斷總結經驗,縮短疏散時間,講求實效。
(三)學校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全校師生消防培訓,邀請法制副校長或消防大隊官兵來校講課,培訓時要操作滅火器,特別是食堂、實驗室、圖書室等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都是消防員,個個都是逃生能手。
(四)學校要在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與秋季火災易發期期間,懸掛消防宣傳標語,并結合當年有代表性的火災事故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也可開展“我和消防”征文、繪畫、手抄報等比賽。
第三十七條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管理
(一)德育處、年級部要利用班(團)會、校刊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全體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校內設置食品衛生宣傳專欄,普及衛生知識,為學生提供充足的衛生的飲水,并根據各個時期的衛生防疫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學校要根據各季節特點,有安排、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易發腸胃病、傳染病、皮膚病等知識的教育,要堅持晨檢制度,教育學生做好自身衛生防疫工作。
(五)學校要制定班級衛生公約、校園衛生公約,提倡人人講文明、講衛生,逐步養成“人人講衛生,衛生從我做起”的良好習慣。要定時進行校內衛生大掃除、大消毒,不留衛生死角。要保持校園整治、清潔,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學校每周要進行班級、責任區、宿舍衛生評比,對于完成衛生任務好的班級進行表彰。學校應經常教育學生不食用、不飲用“三無”和變質腐爛或過期的食品,經常教育孩子在家也要打掃房間或拖地板等家務勞動。
第三十八條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一)年級部要對單親孩子、父母離異孩子、留守孩子、外來工子女、學習困難、有暴力傾向等特殊學生進行摸底建檔,可繼續實行德育導師幫教制度。要特別關注這些特殊學生的生活、學習情況,并加強家校聯系,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異常行為苗頭,做到早關注、早預防、早幫助。
(二)學校要堅持正常開展心理咨詢活動,開通心理咨詢熱線電話,安排專業教師負責。學校要保證一定的經費用于心理健康教育。
(三)按規定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課程。
第三十九條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學校組織學生春秋游、大型慶典、運動會、社會實踐以及職教學生實習等活動,必須嚴禁一切沒有經過申報、審批,沒有做好充分出發前準備的外出活動。活動前要有針對性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四十條校內設施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要在配電房西圍墻,設立“嚴禁攀爬”等安全警示語,定期檢查高處物件,出現松動要及時拆除或采取加固措施。
(二)學校在組織學生集隊、散會、升旗、上下學時要提早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走,保持安靜有序,每班雙列隊行走。規定走廊、樓梯上下行走路線,教育學生不推不擠不跑靠右行,不攀著扶手往下滑,不著欄桿往上躍,不在樓道跳和玩等。學校要在大型活動時制定班級進退場線路圖并多次組織演練實施,發現問題及時改正,堅決杜絕沒有周密安排疏散路線的大型活動。
(三)在所有通道處安裝應急燈,教育學生晚間如突然發生斷電時,要保持冷靜,不慌不忙有序上下樓,以免發生踩踏。
(四)教育學生不帶尖銳、易燃易爆,危險玩具、物品進校園。
第四十一條上下課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在上課期間,必須實行全封閉管理,嚴禁門房值班人員擅自脫崗或離崗。實行“誰上課,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對無故缺課的學生,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并向校領導匯報,一時聯絡不上的,要通知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爭取多方協同查找。對于經常無故曠課的學生,要以《告家長書》或個別訪談、家訪等方式告知家長,要求家長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上課期間嚴禁學生私自離開教室前往食堂、宿舍等其它地方,當班任課教師發現后必須第一時間向班主任或年級領導報告。
(二)認真執行學生請假制度,課間有事離校要經家長向當課老師請假,班主任同意后把請假條留在門衛存檔,方可離校。
(三)學校在放學后,班主任教師必須關注全校學生的離校情況,不許學生私自留校,教育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在校園、路上或周邊店鋪(含游戲廳)等處逗留。
第四十二條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管理
(一)各班主任、各辦公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校內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應急燈、煤氣管等電氣設備,發現絕層損壞或不能使用時要及時更換。食堂、庫房、實驗室、電腦室、多功能教室、會議室等重點部位要按照有關防火規定使用。
(二)學校的配電房要實行全封閉管理,防止小動物進入,預防短路。教育學生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配電房、變壓器等要設置警示標志,防止學生攀爬。
(三)學校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四)學校要經常教育學生用電用火用氣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五)學校要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傷、砸炮、火柴、氣體打火機等易燃、易爆品進校,要教育學生逢年過節時不可私自燃放煙花爆竹。
(六)用過的廢紙,舊書本,打掃的樹葉等,不要隨便亂燒。
(七)學校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要專門庫房存放,采取雙人雙鎖保管,隨用隨領,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現場存放,更不能允許學生私自存放。
第四十三條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
(一)向學生經常進行預防地震、洪水和自救常識的教育,介紹地震、洪水的特點,教育學生在地震來臨和爆發洪水時不要驚慌,更不能亂跑,要聽從學校領導的統一指揮。
(二)要定期的進行預防地震和洪水的演練,配有專人負責。
(三)學校應建立預防緊急預案,分配給教職工具體的應急任務,校長統一指揮,臨陣不亂。
(四)學校要提前選好疏散路線和緊急躲避地點,讓每名學生都知道,并準備好必要的營救物品。
第四十四條網絡安全教育管理
(一)學校要教育學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未成年人不得進入“三室二廳一吧”,如發現學生進入這些場所,學校可向文化稽查大隊或“110”舉報。
(二)學校要教育學生,沒有經過父母同意,不要把自己及父母家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住址、學校、電話號碼和相片等在網上告訴其他人。不要在聊天室或QQ、BBS上散布對別人有攻擊性的言論,也不要傳播或轉貼他人的違反中小學生行為規范甚至觸犯法律的內容,不和任何網友見面,不要瀏覽“兒童不宜”的網站或網站欄目。
(三)學校要教育學生,在父母同意的前提下,適當控制上網時間,一般每次不要超過1小時。
(四)學校要提倡綠色上網,文明上網。信息技術教師要引導學生瀏覽一些有益的網站。建議學生寒暑假期,到愛國主義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博物館、科技館等等有益于未成年人成長的去處參觀學習,努力為學生提供一個健康向上的成長環境。
第四十五條學校必須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必須定期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涉及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廣大教師的行為準則、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等教育。對于違反校紀校規的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制度給予處罰。對于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傷害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要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獎勵與責任
第四十六條學校每年對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造成師生傷亡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違反師德規范,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在年度考核中按評優“一票否決”處理,直接責任人在年度考核中為“不合格”等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7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楚州實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負責后勤的校長、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并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衛要嚴格執行《門衛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總務處要經常對家屬區進行檢查,提醒所有住家戶注意防火、防盜、防滋擾,確保安全。
5、加強對食堂衛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霉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教工集體宿舍要確定安全、衛生負責人,定期評選文明安全戶。
二、教師安全管理:
7、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值日教師每天要提前到崗,負責檢查,疏通放學路隊和中午學生的午休及活動。
9、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10、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周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11、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2、校醫負責學生的`衛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衛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3、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4、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后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5、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斗雞,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6、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桿,到單雙杠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17、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嘩。
18、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衛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18
1、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系,互通情況。
2、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常現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3)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對學生在學校中發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學校可通過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衛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衛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衛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通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設備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衛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衛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衛,雙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衛工作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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